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2024-06-23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精选10篇)

1.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一

一、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概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年,财政部开始提出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年=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号),要求“十五”期间要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我省省级单位已于====年正式启动,市级也于====年==月正式启动,市人民政府在各次财税工作会议上要求我市各县必须在今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号)和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县(区、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遵财库[====]==号)等有关政策精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年在县直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会制度改革,经过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辛勤工作,于====年=月==日召开改革动员大会,=月进入试运行阶段,==月已全面启动,至==月==日止,实际发生支出业务===笔、支出金额达===万元,收入业务==笔、收入金额===万元。

(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背景

====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模式逐步转向“公共财政”理财思路上来,提出要通过深化各项财政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现阶段我国财政资金运作方式比较落后,日益显现出越来越不适应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存在着许多弊端:一是多重、分散开设账户,导致在途资金多、闲置资金量大,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二是财政资金拨付环节多,各级预算单位均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性资金账户,层层拨付,致使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资金分散拨付,预算单位按资金的不同性质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造成相当规模的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四是收入执行中征管不严,大量财政收入通过征收机关设置的过渡性账户收缴,而不是直接缴入国库,入库时间延滞,退库不规范,财政收入流失问题时有发生。因此,现行以多头设置账户为基础,层层分散进行的资金缴拨方式,不适应新形势下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也不适应国库管理制度的发展要求,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最终规范政府性资金收付的最彻底、最完善、最可靠的模式”。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能够改变目前财政资金分散的局面,实现财政性资金集中化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预算编制统一、规范,促使财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从而强化依法理财观念;可以有效地克服财政性资金运行信息反馈迟缓、透明度不高的现象,使财政能够了解财政性资金运行的整体状况,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及时、真实、可靠,为预算编制、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能够从根本上改变预算资金的管理方式和预算执行的方式,使预算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是监督预算执行最有效的手段

(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有利于规范操作原则。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限前提下,合理确定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使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

=、有效管理监督原则。在不改变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权限前提下,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

=、方便单位用款原则。通过改变现行财政性资金缴拨方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全面启动的原则。====年全面启动县级全额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逐步完善和规范。

(三)财政国库付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就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规范收入缴纳程序。一是现行预算收入的缴款方式分为直接缴库、集中汇缴两种方式;二是扩大了财政收入收缴管理范围。按目前执行中的划分方法,财政性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两大类。在收缴程序上,不仅对预算内资金收缴程序作出了规范,也对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缴程序作了规范。

=、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根据支出管理的要求,预算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从支付性质看,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均属于购买性支出。依照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方便单位用款和提高支付效率原则要求,不同的支出类型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程序。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指依据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月度用款计划,在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后,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主要包括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集中采购部分)和转移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指经财政部门授权,由预算单位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主要包括预算单位日常

零星的小额支出。所有财政性资金均由代理银行先行支付后,再向人行国库和财政相关业务股室进行清算。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措施

=、建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收缴;财政拨款由原来只对一级预算单位逐步改变为面向各级预算单位,拨款单位范围成倍增加;特别是这些单位的绝大部分财政性支出业务将采取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的方式,相应地原由各预算单位办理的拨款业务将集中于财政预算总会计,财政预算总会计工作量将成倍数增加。同时,与之相适应地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也将同步增长。依靠现有的总预算会计人员显然难以完成,为了便于管理、借鉴先进经验,于====年=月建立专门的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收付工作,并从原有会计人员中考调相应人员具体办公。

=、加快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以科学规范的预算编制为基础和依据,只有把预算编制细化到部门,才能将大类支出按部门分解到具体开支项目。于====年=月在全县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财政收支透明度,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由于财政收付的范围大,支付项目明细化后,支付信息量非常大,对财政集中支付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保证这项改革的有效运行,通过招投标,建立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并与代理银行同系统操作,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基础条件和技术支撑。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监督;二是财政内部的监督制约;三是审计等部门的外部审计监督;四是中国人民银行余庆县支行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资信、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

=、选择代理银行。为了减少改革成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通过招投标选择资金实力雄厚、资金运行安全、清算系统发达、网络服务设施健全的商业银行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过程中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清理整顿银行账户。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必须进行的基础性准备工作,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对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建议

(一)正确看待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

=.正确认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第一,财政资金是国家的,由国库统一管理是理所当然的,国际上发达国家也都是这样操作的。第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规范市场经济行为,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已成为必须。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要朝着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努力,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就是为了推动公共财政框架所应支持的重点。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对我县来说是有利的,我们应该积极支持这项制度改革;另外,在规范财政行为上另一个重大举措就是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年为了配合《会计法》的实施,专门制定颁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这是解决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控制弱化的重要措施,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的客观要求。====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我县财政部门正在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使全县的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第三,从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角度看,应该积极支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这对一个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有好处,可以解决多年来财务工作上下为难的问题,难在一是没有钱,二是有钱不能随便花,三是往往跟单位领导及其他部门有矛盾.过去解决的办法是多向财政部门要钱,或多创收一点,使得手里机动财力多一点,有了钱就可以帮助单位、帮助领导及其他部门解决问题,就有政绩,就能受到领导的赞扬。事实并非如此,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了财务部门越这样弄,矛盾越多。另外权和责是并存的,要这个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后,财务部门工作主动了,今后花钱都是预算说了算,有预算就有钱,没有预算就没有钱;列入预算的可以花,没有列入预算的就不能花,领导说了都不算。实行部门预算,单位只有一本收支预算,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领导也好,各个部门也好,要花钱,必须经财务部门报预算,按定额按编制按任务来编报预算,财务部门处在主动的位置,而不是被动的位置。

=.正确认识国库集中收付的规则。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以后,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加,手续繁琐、复杂了,从试点初期来说,确实是这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必须按月层层编报用款计划,然后再层层批复下去。二是直接支付申请必须经过财政专办人员审核盖章,多了一道手续。三是授权支付后预算部门要填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国库部门要填写银行支付凭证,同时,而且要分别按款项类别来填。以前一张银行支付凭证能拨出去的,现在要填五、六张,甚至十多张。四是与代理银行、财政专办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协调工作增加了,另外还有零余额账用款额度的调整增加,与银行国库的对账,授权支付过程中还有很多繁杂的事。工作量的增加和手续上的复杂相对而言客观存在的,但管理体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随着改革措施的配套,工作人员业务的熟

悉,支付信息系统的建立,相信国库集中收付会更顺利、快捷。

=.正确按支付制度的程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时间长,影响工程用款问题,只要预算单位提前做好用款计划,按照工程进度安排好用款,就不会耽误时间。按照规定,当月度用款计划都在上月末前十天就要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并保证在月末下达到用款单位,这就看各个单位的用款计划报送是否及时和按规定程序填报,而且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方式。财政与单位、银行间支付程序可以更加规范一些,如取消支票的使用等,上下联系配合加强一些,时间是可以适当缩短,是可以做到不影响单位用款的。

(二)规范界定财政部门内部各股室的工作职能。

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新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正式运作,同时财政部门内设机构随之调整变化,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应重新界定和规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改革后财政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机构,重新制定和界定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确保财政内部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在现实工作中,我县财政部门的国库股与预算股、行财股与社保股实质上合二为一,人员只有=—=人,既要担负繁重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拨款、会计核算、资金调度、月旬报工作,又要担负预算的汇审工作,同时还要应付一些突发性事件和中心工作,哪里还有时间全方位、深层次地对整个预算资金运动的连续过程及积累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因此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只能是流于形式和表面的收支数据罗列,对政府决策提供的服务极其有限。应尽快建立健全财政内设机构,把国库股和预算股、行财股和社保股分离开,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定期调研、会谈和专人负责制。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财政部门面临的工作业务量将增大,应要在充分考虑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的基础上,按照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的原则,相应增加财政人员、编制,并选拔优秀人员随改革进程逐步配备到位。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后,所有收支都是通过操作现代工具实现的,应积极采取“送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抓好财政队伍的建设培训,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其综合素质。同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整个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四)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是根本性变革,改革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加强“金财工程”建设等必须的配套措施和规定,而且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改革旧的管理模式等问题。因此,改革不单单是财政部门的事情,而且是关系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意识出发,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在收支缴拨方式改变后,预算单位仍然是预算执行的主体,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做好收支缴拨凭证的传递、记账、归档工作。改革前预算单位有账户、有会计、有出纳,改革后会计在单位,出纳在财政,岗位分设,形成一种制约机制,这是从单位内部的相互制约变为财政和预算单位间的相互制约。各部门要通过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财务管理工作,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为顺利实施改革试点提供必要的保证。

2.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二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的前提,因此,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应以预算为切入点,了解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情况,掌握预算编制口径和范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执行过程的变动情况及预算执行结果,主要内容是:

第一,部门预算应体现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各项收入、支出及上年结余均应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第二,预算编制与预算单位发展目标或主要业务相一致,防止游离于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之外埋头“切蛋糕”和盲目“争项目”的现象,同时兼顾资金投入在不同年度之间的均衡性和连续性。第三,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从支出结构入手,确保每一款预算资金支出的必须性,体现效率和效益。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有无追加预算的变动情况,比如,在人员经费支出方面,预算年度内有无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波动,着重关注弹性增减因素。公用经费支出方面,区别固定性因素和变动性因素,分析增减变动的原因。项目支出方面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处理项目完成结余资金用途转变工作和资金缺口的追加工作。第四,做好预算执行结果评价工作,分析经费保障是过剩还是不足而影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引入资金成本理念,与以前同期同类工作成果对比,评价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用以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夯实基础。

二、做好零余额账户的规范工作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构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以后,预算单位应取消过渡性收支账户和基本账户。因此,做好零余额账户的规范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同时取消除专用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账户,确保银行存款账户清理到位;第二,控制提取现金的比例和范围,在财政规定的限额内有支取零星的现金;第三,加快公务卡支付比例,确保支付方式结构合理、业务真实;第四,零余额账户每天结清,余额为零。

三、财政收入的收缴和拨付

财政收入的收缴和拨付是国库集中收付的主要形式,是预算资金运行的根本性变革,因此财政资金的缴拨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财政收入的收缴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由缴款单位、缴款人或征收机关按照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账户;第二,财政部门拨付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第三,预算资金的拨付应该按照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资金要在规定的支出范围或用途拨付使用,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使用资金,但是年中可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预算或按项目进度申请改变资金用途,预算单位要合理安排资金支出,防止在年末集中将结余资金拨付预算单位,开成资金沉淀;第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将财政性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等收款人和以额度形式拨付预算单位账户;第五,收款人因账户名称、开户银行或账号填写错误造成资金划拨错误的,应及时将资金原渠道退回零余额账户,恢复原有的支付额度,并根据纠正后的收款人信息重新办理支付手续;第六,支付时合理选择指标,确保指标的使用与会计业务性质相符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第七,预算单位应根据真实的财务信息申请财政资金,严禁虚构业务套取财政性资金,设置账外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第八,预算外资金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和程序

国库集中支付按照不同的支付类型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账户。其支付程序是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在发生财政直接支付事项时提出支付申请,经预算单位审核后,报送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指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据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将当日实际支付资金按性质和预算科目汇总。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其支付程序是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财政部门核定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向代理银行下达授权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的月度用款额度;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授权,在批准的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交由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代理银行按照上述财政直接支付清算要求,办理清算事宜。

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差异,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程序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划分要符合有关文件精神,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比例要符合财政规定,对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禁止采用授权支付,防止财政授权支付范围过广,金额过大的现象;第二,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三,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部门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和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第四,预算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办理直接支付事项和在用款额度内开具支付令。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基础,为确保这一制度有序运行,提高预算资金的运行效率和效益,就要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零余额账户的规范、财政收入的收缴和拨付、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和程序四个方面着手。

摘要:公共财政体制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破了传统财政资金的运行方式,该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提高了资金效益,在确保业务的真实合法合理道路上又迈进一大步。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零余额账户,预算

参考文献

[1]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贯彻绩效理念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5.8.

[2]财经法规。

3.浅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篇三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

1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关内容介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其中,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五个账户;资金缴拨方式为国库集中收付,集中收的方式分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集中付的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这种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能够克服划拨资金制度造成大量资金沉淀、资金监督脱离使用、国家无法进行财政资金的控制等不足,是一种改革的进步。

2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1 设计上有缺陷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固然收效不错,但也有美中不足,有一部分就体现在制度本身的设计上。一是为防止资金沉淀而设计的零余额账户“只能出不能进”,这就使得一些由于技术问题等造成的一些多付款项涉及到退回时,无法退回零余额账户,一些代理银行就只能暂时挂在临时性账户,等待相关处理。这样就造成了一段时间的资金失控,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是制度中设计了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分别来核算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核算、“收支两条线”的管理。看起来预算外资金管理上合情合理,规则严密。实际上,由于预算外资金是不纳入财政预算的,设置了这种性质的资金就会使得国库不能全面掌握财政资金,这种性质资金的存在就为某些单位或个人谋取私人利益创造了条件。

2.2 实施中遇阻碍

新制度的使用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基层单位,都对新制度的实施存在抵制心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使得财政部门成为承担任务的核心,它在支付过程中拥有更高权利,直接面对供应商或者核实授权支付的资金用途,任务重,责任大。另外,基层单位在新制度中减少了与财政资金的接触,心理上认为其本单位的“活动资金”减少,当然对改革存有戒心。

2.3 实践中漏洞多

新制度的理论规定和实践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现金额过大。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对于一些小额零散的支付可以提取现金。但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提现额度大,频率高,使得资金用途的透明度受到影响。二是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但是有些预算外资金又是规定可以直接留归基层单位使用,形成基层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预算外资金都是先收到专户,再从专户支用,所以就给某些基层单位可乘之机。

2.4 运行中内控弱

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内部控制,但是历来财政资金运动的管理内部控制相对来说都是薄弱的。例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零余额账户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是“当日先付,当日后收”,代理银行就要在支付时“当日先付”,即先垫付支付款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代理银行并不能先行垫付,而是等到财政资金到账后才支付,这与新制度本身的规定相背而驰,当然不能达到预定效果。

2.5 相关配套改革不够

新制度的实施需要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的辅助。比如说缺乏财、税、库、行四者之间的联合网络,不能对一些支付实行实时的审核和监控。再比如说财政部门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的依据与中国人民银行拨款的依据是不同的,这样就造成了潜在的清算风险的存在。

3 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3.1 增强调研,关注制度后续完善

新制度要完善,需要在运用过程中不断接受反馈,进行改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2001年实施以来,出现问题很多,但是只是在理论探讨中反映出来,并没有见到相关的后续补充改革。相关部门应该增强这方面的调研,可以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推进后续的改善措施,使得制度得到补充和改善。

3.2 强化意识,积极推进制度改革

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利国利民的一项举措。所以,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基层单位,都应该更新观念,摒弃个体短期利益,从长远角度出发,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另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学习和宣传,从意识上,为制度改革铺平道路。

3.3 创造条件,建设相关软件系统

首先,建立财、税、库、行四者之间的联合信息网络,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处理;其次,建立软件系统对收付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性;再次,结合各基层人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以及代理银行的要求,拓展现有系统的功能,升级系统软件,提高信息化使用效率。

3.4 防范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一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尤其在资金支付方面,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资金滥用;一方面制定透明的资金支付程序,加强监管制度,同时,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加强控制,不留死角,特殊事项进行特殊审批处理。

3.5 全面实施,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一是对《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尽快的修订和补充,并适当结合地方反馈意见,制定适应地方实际的配套改革;二是加快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其他改革的进程,使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能充分利用相关改革的成果,逐步建立完善的联合服务机制。

参考文献:

[1]林诚为.浅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J].现代商业,2010(29).

[2]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运行中财政资金的潜在风险防范研究[J].金融会计,2009(12).

4.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四

进一步深化先进性教育,大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

与国库集中收付工作

2006年以来,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市财政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的指导,在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以及各预算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以来,中心将先进性教育进一步深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依法理财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中心将全县8xxxx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集中统一核算建财务账套14xxxx、资金账套18xxxx进行集中核算管理。

(一)按时完成2005年年终部门决算工作。

为使部门年终决算工作能及时、准确、全面完成,采取早布置早安排,首先做好年终决算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多,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加班加点与财政对账,为年终决算的顺利完成夯实基础。在年终决算期间,中心人员更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全力以赴投入到决算工作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圆满完成了单位部门决算及汇总工作,为完成我县财政年终决算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对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指导力度。

为了解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开展情况,结合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的检查考核工作,中心于2006年2月21日起,由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财政所,对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检查结果所反映的问题,中心于3月16日举行乡镇零户会计、村级会计、出纳业务及会计电算化业务培训,对于增强财政所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切实规范乡镇财务行为。

(三)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与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紧密结合,加大财政资金监控力度。中心在坚持纳入集中核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将纳入统一核算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与财政部门外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把报账关,给****现象亮起了红灯。中心干部职工在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保持“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和“热情、高效”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认真细致地办理每一笔业务,在报账的基础上,规范填制会

计凭证和登记会计账簿,以确保编制的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显著提高,实现了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全过程监督,达到对单位财务管理的全方位监控。截止12月底共办理各项报账业务7524笔,平均每天办理业务28笔,最多一天办理业务高达121笔,累计办理收入业务金额4010xxxx元,支出业务金额3908xxxx元,确保了纳入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会计单位正常运转及工作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部分公共支出实行代扣代缴,2006年共代扣建安营业税23xxxx元,个人所得税9.xxxx元,民兵训练费4.xxxx元,医疗保险金94.xxxx元,失业保险金

30.xxxx元,植树造林款16.xxxx元,为单位提供切实的服务,减轻了报账员的工作量,也提高了会计中心的工作效率。

国库集中收付工作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紧密结合,截止12月底,财政部门累计下达额度1803xxxx元,其中直接支付574xxxx元,授权支付1229xxxx元,国库收付中心累计办理支付业务4681笔,共1803xxxx元,其中直接支付2069笔,574xxxx元,授权支付2612笔,1229xxxx元。在县人行、代理商业银行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运行正常。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管好财政资金、防治****的工作力度,对于财政资金在各个环节的运行起到了更强的监督管理作用,同时加大了政府对于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最大限度避免财政资金“库外沉淀”,促进了财政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配合县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是财政工作的重大改革,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遏制采购中的****现象具有积极作用,中心按照x府办发(2004)x号文件精神,结合县财政局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于2006年5月在中心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力度,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从制度得到保证。

(五)扎实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2006年财政工作的一件头等大事,对于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财政统计新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将于2007年1月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由于改革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需要在06年下半年较短时间内完成多项准备工作,而做好2006年预算执行分月数据新旧科目转换工作是推进改革的关键环节,为抓好分月数据新旧科目转换工作,中心精心安排,切实做好各纳入中心核算单位分月数据转换编报工作,并确保数据准确,为改革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内部稽核工作。

在做好会计规范核算的同时,今年中心加强了内部稽核工作,稽核部增加人员,拟订详细的稽核计划,对各会计部核算的单位共抽取55套会计业务进行稽核,占全部会计业务的3xxxx,并每季度对结算部、支付部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稽核。一年以来共出具稽核报告5份,通过内部稽核实施有效的事后监督,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资金的安全性。

(七)加强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对于《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由稽核部专人专柜负责管理,领用时登记号码,定期核销,确保重要票据的安全。

会计核算中心及国库收付中心使用的财务印鉴及支票等凭证由结算部三名工作人员分别保管,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杜绝重要空白凭证及支票签发由一人经办的现象,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业务处理的合法、规范,客观上既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又起到了保护干部的作用,确保了业务处理的合法、规范与资金的安全,使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了保证。

(八)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严肃财经纪律。

中心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始终以财经法纪为准绳,在工作中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和认真的态度搞好服务,同时把服务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既规范财务支出,同时做好财务分析服务,处理好集中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关系,充分调动单位的理财积极性,为各单位理好财,为县委、政府把好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强化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依照财经法规实施会计监督职能,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节约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九)专项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

2002年下半年将专项资金纳入中心集中统一核算后,根据项目资金的性质归口设立专户,建立专项资金专户6xxxx,“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

实行县级报账制杜绝了专项资金脱离财政部门监管的状况,中心今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专项资金报账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防出现挪作他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核算有力加强了监督,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预防干部越轨行为,遏制*

***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加强学习,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每周一上午坚持理论业务学习,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财经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和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增强行业竞争实力,提高干部科技文化素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文化理论的深造学习。多数青年干部参加财会方面学历提升进修学习,全单位1xxxx职工共有注册资产评估师xxxx,会计师xxxx,经济师xxxx,助理会计师xxxx。今年以来又有多位同志参加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学习考试,单位上下掀起了学科学、学文化、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的热潮,为促进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工作中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善于思考,在实际工作中多做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真正建立一支能吃苦,高素质,高效益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搞好系统维护工作是保证财政国库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系统维护工作质量,建议加强对系统维护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以利于系统维护工作科学化、正规化。

(二)乡镇财务及会计电算化工作有待加强,建议加强对乡镇财务人员业务及计算机技能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电子财务数据作为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备份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自身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导,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搞好优质、高效服务,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报账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防出现挪作他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对乡镇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指导力度。按照中心对乡镇财政所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具体考核要求,加强对零户统管及村级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工作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作趋向正规化,进一步规范乡镇财务工作。

(四)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顺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为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每年会计档案移交会计单位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加强会计中心内部稽核工作,稽核部按照稽核计划,加大稽核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使证、账、表、业务处理的每个环节和报账程序都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稽核进行积极探索,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运行仅两年,许多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需要在进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完善、研究、探讨、解决,中心将在以往取得的扎实基础上,继续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得圆满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七)进一步加强系统维护工作。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在原有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对于系统维护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中心将加强系统维护工作,以利于系统维护工作的正规化、科学化,保证计算机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和财政资金的安全。

5.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五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财政国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我县 “十二五”规划思路,紧紧围绕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和县局领导班子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的精神,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抓好国库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全面提高财政国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以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核心,对已实行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政府采购等改革进一步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对财政改革的综合效应。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力争今年内将全县所有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完善财政直接支付程序,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效益。

二、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加大清理整顿全县财政专户力度,按照区财政厅的部署(桂财库

[2011]4号),在全县全面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彻底整顿财政专户设置不合规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县级所有财政专户年底前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继续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撤并违

规开设和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备案制度。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解决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 2011 〕 1 号)提出的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要求,完善资金拨付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切实抓好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强化财政资金拨付的内部控制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拨付的规范、安全、高效。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四、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管理

认真执行《 关于印发各市预算支出进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 2010 〕 97 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通报试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 2011〕 138 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 2008 〕 97 号)的有关规定,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责任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具体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意识,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促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五、继续加强总预算会计工作

健全完善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统一核算口径,搞好业务整合,加强工作衔接。按照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联系区财政厅国库处,做好国库资金调度往来对账,争取上级财政调度资金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对账制度,积极推进预算单位使用统一财务软件工作。加强财政统计工作,及时编报汇总财政收支数据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旬月报,并确保旬月报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对乡镇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指导。

六、认真做好财政决算工作

6.浅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篇六

一、内容摘要

1. 选题目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是当前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

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环节,是深化我国财政体系改革的有力措施。本文对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基础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进行探讨。

2. 背景介绍:当前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指导下,在以胡锦涛为领导的党中央

倡导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指引下,结合社会主义市场蓬勃发展的形势需要,积极思索研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问题,具有很重大的现实意义。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框架,2000年起我国从中央、地方试点单位开始逐步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财政管理部门规范部门支出行为、加强财政性基金管理所采取的强有力措施。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述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三、现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1.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系统网络,电子信息化程度不适应发展的要求。

2.国家现有的与执行国库支付资金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不健全。

3.地方保护、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矛盾突出。

4.国库支付资金制度执行过程中应有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国库支付工作中,最终处

置权在财政部门,随着财政对预算单位监督力度的加大,财政的权力也会相应增大,因而也提出了对财政的权力实行必要监督的新问题。

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建议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适应法律法规体系,将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层面。

2.统筹规划,全面实施。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改革范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实施。在增加改革部门的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和规范改革程序,扩大改革的资金范围。

3.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协调发展。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扩展集中支付系统功能。坚持应用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实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在与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联网后,要将财政核心业务信息与外网相隔离,提高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5.建立健全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对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强化资金支付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外部监督管理制度。

6.建立对代理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代理银行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实施国库收付制度的意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财政收支缴拨方式,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李临风

2010年10月23日

参考文献:

[1]张治强 对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探讨[期刊论文] 经济研究导刊2007(2)

[2]王昕 高等学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探讨[期刊论文] 会计之友 2009(15)

[3]郭仓金 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期刊论文] 农经财审 2011(01)

7.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七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县级财政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 县级财政的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重要性, 施行过程中配合度不高

很多县级财政部门的人员, 在思想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片面地认为这项制度会间接削弱财政部门的权力, 并且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之后需要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做很多的准备工作, 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 因此, 这些人员在平时工作中配合热情不高, 不是十分积极, 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

(二) 县级财政单位的直接支付, 普及力度不够, 依然沿用传统的授权支付形式

虽然国库集中制度已经在各个县级单位执行了一段时间, 但是由于各种问题在县级财政单位的执行情况不是十分乐观。一方面, 对于大额度的支付资金, 一些单位会以各种理由将其转向授权支付, 这样可以很好地脱离国家财政部门的监管, 随意使用这部分款项。另一方面, 由于财政款向的支付对象一般以个人居多, 并且与个人的业务往来十分频繁, 这需要有大量的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支持, 但是目前这些设备的数量还远不能够满足直接支付的需求。

(三) 对于单位用款的监督、管控力度不大

国家财政部门对于县级单位的管控力度不大, 大部分县级单位依然没有认识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性, 对于预算指标的理解不够透彻, 在使用经费方面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没有形成明确的计划, 没有严格按照集中支付的流程进行申报, 这会使相关单位的用款脱离财政部门的管控。

(四) 县级财政部门的网络建设落后

我国的财政系统内部的网络建设十分落后, 财政内部的传输网络的质量参差不齐, 网络系统内部的安全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县级财政部门的日常工作量极大, 很多的对账信息不能够及时提交。这种财政系统内部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的局面需要及时改变, 要加强系统之间的联系, 提升工作效率。

(五) 对于财政专户的管理不够规范

县级财政中的财政专户的数量很大, 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除了一些专用账户外, 一些普通账户应该取消。虽然目前的账户数量相对变少, 但是许多大型项目的支付款项需要通过专用账户来实现支付, 这与国库集中管理制度实施的初衷正相反, 不利于财政支付系统的统一。

(六) 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落后

县级财政部门具有极强的独立性, 很多部门没有从根本上领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质和意义。在实际的工作中依然套用之前的收支数据。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预算和支付程序, 与银行之间的网络连接存在很大的问题, 不利于款项快速支付。县级财政部门并没有建立专门的财政预算中心, 这不利于改革的进一步推行。

二、推进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措施

自2010年我国开始分批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之后, 这项制度在我国各个县级财政部门推广开来, 通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很好的与国库建立直接联系, 极大的缩短了财政资金收入和支出的时间, 促进财政收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但是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的时间很短, 制度的具体内容还不是十分成熟,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施行之后对县级财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阐述。

(一) 加强对县级财政工作人员的培训, 积极宣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性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是我国财政部门依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和财政传统的资金运行方式出现的缺陷进行的改革, 这种改革使资金的运行方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目前由于县级财政部门及其他单位对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使得这项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现了很大问题。为了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要加强对县级财政工作人员的培训, 此外, 还要在各个单位分发学习资料, 定期到各个单位进行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讲座, 使相关人员在思想上能够认识到这项制度改革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这样才能增加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保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顺利进行。

(二) 加大力度对预算和资金收付进行规范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加强规范预算和资金收付程序。需要做到一下几点:第一, 要加强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的管理, 建立非税收收缴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通过系统实现财政专户与国库的资金的直接流通, 避免中间的一些环节。第二, 各个县级财政部门要对各个项目进行详细的预算, 保证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以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 减少财政专户的数量, 明确直接支付的范围, 以避免出现由于财政专户过多而影响财政部门的监管。第四,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收付流程进行操作, 避免一些代缴等问题。

(三) 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的建设,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为了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 各级财政部门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集中支付核算的制度规定, 以促进相关单位进行核算工作的效率。第二, 加大市场上POS机的投放力度, 鼓励各个行业使用POS机, 促进公共卡的实施。第三, 各个单位要加强网络建立, 提高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传输的数量和质量, 鼓励网络公司开发新的财政收付系统软件, 提高各范围资金的收付效率。

(四) 加强收付流程监管, 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很多单位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由于国家财政部门对于该单位的财务流向的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的。这需要财政部门对各个单位的收付工作进行监管, 为此各个县级的财政部门需要建立专门的财政预算中心, 以监管相关单位的资金收付情况, 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问题的发生。

三、结束语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 对于我国政府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促进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进行在取得了一些重大成就的同时, 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对于县级财政部门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不利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进行, 为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的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培训和宣传, 充分认识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规范预算和资金收付程序, 进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 此外, 还要加强收付流程监管, 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最终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作用, 提供政府的服务水平, 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正书.县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现状及其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6, 17:122-123.

8.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八

摘 要 我国国库集中制度自改革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大大促进了我国财政改革体制的发展,使我国形成了新型的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然而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何找出相应的对策,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则成为目前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改革 对策

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由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管理财政性资金流入及支出的国库的体系。即所有的财政性资金的缴纳全部由国库特定设置的单一账户进行核实,管理,同样的,国家对用款单位款项,统一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这两种方式进行拨发,也就是预算单位使用下拨的财政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使用完的资金则直接由国库的单一账户进行保管,回收,也就是把“每分钱都用到点上”,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划,运作,更有效的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国家经济命脉发展趋势。西方较多国家采用这种设置国库单一账户控制财政上缴和拨发的集权化制度。

一、我国目前国库收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1.地区财政部门和基层预算部门认识不足,观念滞后

我国原先实行的制度是分级分散收付制度,是由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分别设立的多重账户由下级向上级一级一级的上缴财政收入和由上级向下级一级一级的拨发资金到预算单位,把权限分散到各级部门,预算单位自行使用。而改革后的制度,则统一用国库单一账户进行下发,也就是预算单位使用下拨的财政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使用完的资金则直接由国库的单一账户进行保管,回收。这就使某些地区财政部门和基层的预算单位片面的认为这是中央集权的一种表现方式,削弱了地区政府的权利并且对基层预算单位对款项的自由性进行了控制,影响了对拨款的使用权利,因此以制度不完善,改革无意义等接口拖延,不配合国家的改革。

2.我国现行的国库法规和制度不成熟

《中央单位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中央单位财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几个文件,只属于部门的规章,仅靠这几个文件还不能全面的规范我国的国库制度,而《预算法》,《国家金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却不能适应当前改革的需要,其中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在有些关键地方很容易给人造成模糊,错误的印象影响改革前进的脚步。

3.相关人员素质不高,信息网络技术无法操作

我国国库制度自改革以来,建立了财政部门,管理部门,代理银行专线联网基础上的自动化处理流程,对国库核算电算化的要求提高了一个台阶。因此也就使各地区集中收付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培训,各基层预算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对改革后的业务知识,和系统信息的掌握需要进一步的学习,积累经验。而许多相关人员却抱着原先的观念不接受新的理念,对改革方案不熟练致使工作无法进行,产生纠纷。

二、推行国库收付制度的对策

1.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认识国库收付制度,转变观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制度,所以各地区财政部门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就要剔除原先的思想,转换观念,重新认识新的国库制度。充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熟练的操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自身素质,消除误解,正确的向下级传达新的制度。而对预算单位则应该正确理解新的制度,适应新的管理方式,合理的运用国家下拨的款项,把“每分钱都用到点上”,切实的落实计划项目,努力克服旧观念,积极配合推动国家的改革。

2.尽快制定和修订健全的法律,为改革的进行提供法律保证

国库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所以国家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于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法律,其全面涵盖各部门的权限,申请的要求,过程等管理全过程。修订原有的《预算法》,《国家金库管理条例》相关的法律和《中央单位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中央单位财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相关的部门规章制度,辅助新法律的修订,更好的完善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法律,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减少纠纷,有效的推动进一步的改革。

3.加强业务培训,尽早适应国库管理信息系统

定期对各地区集中收付机构的工作人员和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从根本上使其充分了解改革的意义,熟悉改革的法律条文,相关制度,熟练的操作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操作效率,加强协调与配合,才能使财政国库的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丁丽君.对建立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思考.市场周刊.2007.5.

[2]王蕾.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几点思考.中国商界.2009.3.

[3]金洁,杨柳.浅谈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沙洲职业工学院院学报.2005.6.

[4]岳民生.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利弊分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10.

[5]孙洁.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实现形式的探讨.财政金融.2011.2.

9.国库集中收付制的问题 篇九

(一)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是一种全新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它改变了几十年来形成的、我们已经习惯的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预算级次分散支付的方式,必然引起各方面尤其是预算单位的强烈反映。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增加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也得到了有效地遏止,对一些部门和个人的既得利益有所影响,出现了一些预算单位或个人对这项改革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的现象。

中西方在国库机构设置、管理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等各方面的差异从根本上看还是管理理念上的差异造成的。我国在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中引入了各种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飞跃发展。但是,这些优秀的管理理念却没有渗透到政府管理当中去,存在很明显的“库藏管理”的思想。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现代国库管理的新理念。如市场导向的理念,崇尚法治的理念,讲究效益、追求效率的理念,系统控制、合规守信的理念等。这些先进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以制度的方式贯穿在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国在财政国库管理理念上的差距是无法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的。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中的风险。

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单一账户设置在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业务必须承受市场风险,这种风险可能会带来财政资金的风险。同时,商业银行在资金头寸紧张时,有可能挪用财政资金。第一,零余额账户带来的风险。如果支付过程中出现失误,按照财务制度应该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但是,零余额账户“只进不出”,已经发生的资金无法退回,代理银行普遍采取挂存在代理银行内部的临时账户上,待预算单位处理,增加了财政资金的风险。

第二,预算拨款凭证及退库凭证的风险。作为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支付库款的主要凭证,在国库支付系统开通后,既没有列入重要的空白凭证管理,也没有使用期限,拨款和退库时,只需在付款联加盖国库预留印鉴,其他联在传递过程中很容易被替换,形成潜在风险。第三,制度转型带来的风险。由分散型转向集中型国库模式的一个重大的风险是由“分散违规”转向“集中违规”,由低层次的违规转向高层次的违规。在那些由国库机构控制付款决策的国库模式中,集中违规的一种情形是在国库现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所有支出单位的到期付款的情况下,国库机构往往根据同供应商间的私下交易比如贿赂或偏好来决定付款顺序。这样一来,按规划应优先分配的预算资金就被按国库机构的偏好次序分配取而代之,其结果就是预算执行结果同预算目标的偏离。再则,资金直接从国库经收处出入,减少了央行会计部门的审核环节,资金风险外露。

二、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行财政资金集中管理。

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政府各部门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集中到中央银行或委托其他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存款账户”,取消各预算单位独立开设的预算账户,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财政收支的“双直达”。在我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当前,在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必须注重以下配套改革,即以预算完整性为原则,加快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改革;以财政统一性为原则,完善部门预算制度;以决策法制性为原则,健全预算、决算的审

批程序,从而实现预算完整性、财政统一性、决策法制性和国库集中性的有效结合,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二)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库的信息收集与处理功能。

现代化的电子网络信息系统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技术基础,也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最终结果。目前财政系统的计算机硬件配置是比较好的,但应加紧进行充实和改造,特别是加强软件开发工作,逐步建设成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功能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1)负责政府部门(机构)的分类账户管理,及时掌握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状况;(2)与银行结算系统连接,利用银行部门发达的结算系统,处理政府部门的财务活动;(3)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功能,为财政管理、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三)实行预算执行和监督三分离制度,完善国库监督控制体系。

我国的国库监督体系主要由财政监督、政府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组成。财政部监察局和监督司负责国家财政资金收入拨付的检查和监督。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对同级各部门预算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执行。这种监督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责利既不明确也不对称,审计机关隶属于各级政府,缺乏独立执法的能力,权力之间缺乏制衡,监督约束软化。完善责任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责任机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建设和管理系统的构建,在资金支付周期的各个阶段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并加强国库支付中心内部的制度性管理控制,以保证各项规则的顺利执行。此外,还应建立支付责任追究制度,防利用职权“寻租”。总之,要完善内部制度,最大可能地缩小“租”的存在,并加大寻租成本,减少寻租收益,使寻租的净收益小于寻租的净成本,从而把“经济人”的寻租行为引导、改变为寻利行为。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外部的综合、全方位监管制度。审计部门对国库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是外部监管最重要的一环。审计部应实施若干种不同的审计,其中包括事前审计、符合性(正当性)审计、财务审计和资金效益审计。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要做到独立、客观和公正,善于发现问题。可以说,审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国库资金进行审计是财政内部监督的必要补充。人民银行国库对国库单一账户的支付具有监督责任,除了要严格依照财政部门的拨付指令行事外,对开立零余额账户的商业银行有关财政资金拨付过程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各预算单位和供货商要对银行资金结算速度进行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有故意压票、延期付款或对占用客户资金的违法行为。各预算单位还要监督有关机构是否及时、合法地审批单位的预算安排和用款计划,是否及时下达拨付指令并付款。

(四)减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阻力。

10.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篇十

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业务概述

第一条 为配合XX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规范我行代理XX市国库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搞好优质服务,根据《XX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业务,指通过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汇缴资金缴入人民银行国库,将财政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业务。

第三条 代理支行通过人民银行和我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根据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的不同,采用同城转账、异地汇兑和现金支付等方式,实现财政资金的支付与清算。

第二章 账户管理

第四条 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所涉及的账户包括: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即财政汇缴专户)和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在代理支行的“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科目下分别开设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非税收入的汇缴和财政直接支付零

余额账户的转账业务及现金支付业务;预算单位应在代理支行的“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科目下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转账业务及现金支付业务。

第六条 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的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性质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

第七条 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应遵循《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零余额账户需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立,并出具证明文件,由开户支行报经当地人民银行核准后核发开户许可证。代理支行应认真及时做好账户资料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八条 代理支行在“财政存款—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须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集中核算代理非税收入业务。

第九条 代理支行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开设“国库集中支付垫付款户”,用于专门核算和反映代理支行垫付资金收付情况。

第三章 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第十条 代理支行每日营业时间受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须开具“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并在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若有异地汇款时应同时提供电汇凭证。

第十一条 代理支行受理财政支付业务时,要登录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与“财政资金支付凭证”进行信息核对

确认,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则拒绝支付。代理支行必须核对确认以下事项:

(一)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正确;

(二)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三)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是否相符、齐全。

(四)若有异地汇款业务时,应同时提供电汇凭证,并与“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核对相关要素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 前台柜员对支付凭证的各要素核对一致后采用同城清算或异地汇款方式从财政直接支付账户划往各收款人账户。同城清算时,“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做借方记账凭证,第三、四联做贷方清算凭证。异地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做借方记账凭证,“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做附件,会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第十三条 每日营业终了,代理支行应将“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汇总与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生成的“支付申请划款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一式两份。代理支行应将“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一联和一份“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报送人行国库部门,同时将“支付申请划款凭证” 和一份“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报送相关财政部门与人行进行资金清算。

第十四条 代理支行每日收到人行国库部门划入财政部

门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的清算资金,经审核无误后,用“6322”交易划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第十五条 若因特殊原因当日未办结的业务,代理支行应及时向市、县(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反馈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因支付凭证要素不全或填写错误而在支付前退票的,代理支行应在当日通知市、县(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核实,办理更正手续。

第十七条 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若由代理支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账号有误等原因发生的退票,代理支行应及时登录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网上退票业务处理,打印“支付申请退款凭证”和“申请财政性资金退款明细清单”,并及时将票据传递财政部门。账务处理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第十八条 营业终了,因财政部门或国库部门的原因致使当日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出现无法清算的资金时,代理支行可先行垫付,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计付利息。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国库集中支付垫付款户)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

零余额账户)

收到利息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其他利息收入

或者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在双方协议约定的限额内先使用财政在代理支行开设的财政专户资金垫付,待次日资金清算到位后及时归还。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财政预算存款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次日资金清算到位后归还时作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借: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

贷:财政存款—财政预算存款

第四章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第十九条 代理支行每日营业时间受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预算单位须开具“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并在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若有现金业务和异地汇款时应同时提供现金支票和电汇凭证。

第二十条 代理支行受理财政支付业务时,要登录河南

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与“财政资金支付凭证”进行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则拒绝支付。代理支行必须核对确认以下事项:

(一)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正确;

(二)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三)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是否相符、齐全。

(四)若有现金和异地汇款业务时,应同时提供现金支票和电汇凭证,并与“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核对相关要素的一致性。

第二十一条 前台柜员对支付凭证的各要素核对一致后采用同城清算或异地汇款方式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划往各收款人账户。同城清算时,“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做借方记账凭证,第三、四联做贷方清算凭证。异地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做借方记账凭证,“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做附件.支取现金时现金支票做借方记账凭证,“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二联做附件。转账支付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现金支付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存款(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贷:库存现金

第二十二条 每日营业终了,代理支行应将“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汇总与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生成的“支付申

请划款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一式两份。代理支行应将“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第一联和一份“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报送人行国库部门,同时将“支付申请划款凭证” 和一份“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报送相关财政部门与人行进行资金清算。

第二十三条 代理支行每日收到人行国库部门划入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清算资金,经审核无误后,用“6322”交易划入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第二十四条 若因特殊原因当日未办结的业务,代理支行应及时向市、县(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反馈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五条 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因支付凭证要素不全或填写错误而在支付前退票的,代理支行应在当日通知市、县(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核实,办理更正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若由代理支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账号有误等原因发生的退票,代理支行应及时登录“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网上退票业务处理,打印“支付申请退款凭证”和“申请财政性资金退款明细清单”,并及时将票据传递财政部门。账务处理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

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第二十七条 营业终了,因财政部门或国库部门的原因致使当日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出现无法清算的资金时,代理支行可先行垫付,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计付利息。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国库集中支付垫付款户)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收到利息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其他利息收入

或者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在双方协议约定的限额内先使用财政在代理支行开设的财政专户资金垫付,待次日资金清算到位后及时归还。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财政预算存款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次日资金清算到位后归还时作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

借:财政存款—财政性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授权支付

零余额账户)

贷:财政存款—财政预算存款

第五章 非税收入业务

第二十八条 我行各支行每日营业时间受理非税收入业务,缴纳人须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

第二十九条 受理非税业务的支行应认真审核“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的大小写金额、签章、执收单位、收入项目等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正确。

第三十条 以现金方式缴纳的,受理支行对“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审核无误,收妥现金后,第一联、第五联签章后退缴款人,第三联作记账凭证。第二联、第四联签章后于次日传递至代理支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代理业务 日终代理支行账务处理: 借:其他代理业务

贷:财政存款 — 待结算财政款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第三十一条 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业务处理

(一)受理支行为非税收入代理支行的,对“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审核无误后,第一联、第五联受理签章后退缴款人,第二联作记账凭证。账务处理如下:

借:活期存款/财政存款

贷:财政存款 — 待结算财政款项(非税收入财政

专户)

(二)受理支行为非代理支行的,对“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审核无误后,第一联、第五联受理签章后退缴款人,第二联作记账凭证,第三联、第四联于次日传递至代理支行。账务处理如下:

借:活期存款/财政存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三)代理支行收到其他支行或其他银行受理转来的非税收入时,对收入凭证审核无误后,账务处理如下: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贷:财政存款 — 待结算财政款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其他银行受理的非税收入,也须于次日将“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 第三联、第四联于次日传递至我行代理支行,由代理支行对收入凭证审核无误后,才能做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代理支行对每笔代理非税收入业务处理完毕后,应逐笔通过“522非税收入转账录入”交易将非税收入数据录入我行后台报表系统。每日通过执行后台“代理业务—非税收入数据导出”将非税收入数据导入“非税预审系统”进行执收单位、执收项目等内容的校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入“XX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公系统”将数据上传财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同时将“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 第二联(或第三联)、第四联送交财政部门。

第三十三条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

(一)预算外收入的拨付:

代理支行根据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汇总清算通知单”或“预算外资金拨款凭证”,审核金额、印鉴等各项要素齐全无误后,及时将款项转入指定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其他收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 — 待结算财政款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贷:活期存款/财政存款/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二)预算收入的拨付:

代理支行根据财政部门出具的“应缴预算汇总表”和相关支付凭证,审核金额、印鉴等各项要素齐全无误后,及时将款项转入指定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其他收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存款 — 待结算财政款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贷:活期存款/财政存款/清算资金往来—同城交换清算/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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