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上的备案号
1.报关单上的备案号 篇一
当报关单某些栏目内容与加工贸易备案手册不一致时,经接受申报的海关确认为同一货物时,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加以处理:(1)若“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或”规格型号“栏内容与备案不一致,则按照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填制报关单,并在”备注"栏注明。(2)若商品编码与备案不一致,则按照实际进出口情况填制报关单。若系统提示该项商品为许可证件商品,则应要求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更改备案数据。(3)若商品项号、进出口岸、经营单位或收(发)货单位、商品名称、或计量单位与备案不一致,则应要求企业向主管海关申请更改加工贸易备案数据后再进行报关单申报。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及变更操作流程
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加贸系统录入
一、新办手册
(一)1、新建合同→选择合同类型(进料加工、或者来料加工)
↓
申请文号(项目名+日期)
↓
2、进口合同号、出口合同号
↓
3、变更项目及内容
1、增加进口料件
2、进口料件总值增加为;
变更理由:客户要求
(二)、1、增加进口料件:HS(10位)—品名(手写输入)—规格—数量—总价—原产国——进口口岸,在明细单中标明进口料件在手册中对应的项号,以便录入单耗。
2、增加成品
3、单耗
选中成品
增加新行—选出相对应的进口料件项号—单耗—损耗率
返回主界面,单击检查,检查手册单耗是否平衡,平衡为0。
二、已办手册变更:
给商务主管部门打电话凭批准文号,退回手册。
新批合同→接受
↓
已批合同
↓
1、名称(项目号+日期)
2、内容
3、确定变更
↓
同新办手册增项流程。
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加贸系统录入完成后
(一)手册检查无误准备如下资料
①商务厅变更申请(新办手册没有)
②《加贸批准证》变更申请表
③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④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⑤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
⑥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
⑦企业提供变更明细单
⑧合同
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盖企业公章。系统上报商务主管部门。
(二)去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打印批准证,所有资料加盖加贸审批章。
(三)去海关
1、去海关系统录入,录入完审核无误后上报加贸科审批。审核内容包括:
①商务主管部门批文号、单耗申报环节、进出口备案金额。
单耗申报环节:报核前、成品出口前、备案。
经营企业、加工企业为A类企业可申请报核前,否则选择成品出口前或者备案。②料件表体:税号、数量、金额、币种、原产国、申报要素
③成品表体:税号、数量、金额、币种、原产国、申报状态(单耗申报环节如选择报核前,选择企业不申报:否则企业申报)
④单损耗表:单耗平衡检测
2、上报海关需提供:除商务厅4-9项外还需提供 ① 海关申请(企业公章)② 加工贸易业务办理申请表(加盖海关专用章)③商务厅《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④首次办理需提供《单耗申报单》
科员初审后,科长审批。科长审批后报处长审批签字。
3、首次办理首次,手册号出来后去银行开设台账,缴100元开户费。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后,电子手册自动开通。回海系统录入打印通关手册并加盖海关公章。新办手册完成。
如果手册变更,处长审批签字,科长在电脑系统操作后,电子手册系统自动通过,打印通关手册并加盖海关公章。手册变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