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2024-07-07

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精选8篇)

1.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一

住宅区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销项办法

鉴于XX项目工期紧迫,赶抢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经项目公司与项目监理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工程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销项办法》,并于2014年12月8日起正式执行。

一、实施目的: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以及万达集团标准。

二、管理架构:详见附件1。

三、实施办法:

1、加强施工过程中平行检查和“三检”验收,除正常旁站外,要求一线工程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监理人员每天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以强化过程控制的执行力,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现场组织整改。

2、针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质量缺陷整改销项清单》、《安全隐患整改销项清单》,每周二晚上19:00准时举行销项专题会议。销项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2、附件3。

3、每周对销项清单进行梳理,并建立《质量缺陷整改台账》、《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台账格式详附件

4、附件5样本。

4、实行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确认制度,各相关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作平行检查确认,及时填报《质量缺陷整改完工确认单》、《安全隐患整改完工确认单》,每周三下午组织三方现场作阶段性检查验收。确认单格式详附件

6、附件7样本。

5、住宅区以每5层为一个检查批,商铺以每栋为一个检查批。

四、进度要求:

4#、12# 须于12月8日前完成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质量缺陷整改台账》、《安全隐患整改台账》,12月15日前须完成全部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整改,5#、6#、7#、8#、18#、19#、20#、21#之1-5层须于12月10日前完成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2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12月22日前完成上述8栋楼6-10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2015年1月2日前完成上述8栋楼11-15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1月12日前上述8栋楼16-20层排查并建立相应台账,1月2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1月31日前完成上述8栋楼所有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整改。

五、处罚规定

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人未履职的一般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处责任单位300元/项的罚款;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人未履职的较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屡次整改不到位的一般性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处责任单位600元/项的罚款。罚款以现金交纳项目监理部,并建立台账,若拒交现金,将三倍罚款金额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对每栋因整改问题罚款超过10000元同一个直接责任人进行清场处理。

2.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二

1 以“两个目标”为根本, 进一步推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思路的变革

重点是紧紧锁定“无重大人身伤亡、人为设备事故”和“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两个目标, 突出主体, 落实责任, 创新监管, 强攻薄弱。要加大对工程安全、质量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规范, 全面落实好各管理主体、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要处理好抓安全和抓质量之间的逻辑关系, 把安全和质量作为履约过程中的有机整体, 同时抓、同步管。全面实现工程安全和质量管控由“围绕事故抓”向“围绕经济、围绕品牌抓”的转变;由突击性检查向常态化管理的转变;由单一完成指标向主动强化基础管理的转变。

2 以“三项制度”为保证, 进一步强化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

(1) 要全面推行各级负责人“安全质量承诺”制度, 逐步实现法定代表人到项目安全质量具体负责人, 层层签订《工程安全质量承诺书》, 以书面约定的形式严肃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 岗位规程和监管职责。本着“谁分管谁负责, 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 实行安全和质量管理的问责机制, 突出安全和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位置。

(2) 要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分级管理机制、跟踪落实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在全面提高自查自纠自觉性的同时, 推行“隐患建档, 挂牌整改, 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不能放过任何隐患和薄弱环节。逐步构筑起“安质委总协调、领导搞督查、部门抓监管、项目促落实”严密、完整、有序的排查保证体系。

(3)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风险抵押金新机制, 触动各级管理人员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要进一步细化风险抵押执行的对象、抵押的数额和兑现的方式, 提高机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完整性。要做好抵押金的收缴、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要严细过程考核, 切实发挥出经济的调节效应和机制的联动效应。全面营造出全员抓安全、保质量的浓郁氛围。

3 以“四化管理”为基础, 进一步创新工程安全和质量的监管方式

3.1 推行标准化管理

其一, 安全质量机构设置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要实现标准化, 做到机构设置统一、项目专职人员岗位配置统一, 形成模板式管理。其二,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要实现标准化, 统一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纪律、劳动纪律和安全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形成高度稳定的管理秩序。

3.2 推行规范化管理

巩固规范的基础管理, 继续优化安质委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巩固规范的巡检机制, 继续优化分级监管、定期排查制度;巩固规范的组织协调, 本着“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做好分级指挥、分级监控工作。以各项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完善, 推动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向规范化、高效率的方向迈进。

3.3 推行网格化管理

要建立以安质委为条、各公司为块、项目部为单位的安全质量监管责任区, 进一步明确各区域的工作责任和职权范畴, 发挥出各个管理单元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提高综合管理的覆盖率, 构建统筹合理的区域化管理新布局。

3.4 推行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进安全质量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要做好安全质量信息电子管理系统、专职管理人员分布系统、重大危险源预警检测系统、安全质量应急指挥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安全质量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利用软件程序和互联网, 实现安全质量动态监管, 打造现代化、简洁化的管理模式。

4 以“五个体系”为支撑, 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综合效能

4.1 要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安质委作为工程安全质量的核心层要进一步发挥统管职能, 做好决策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作为紧密层, 要进一步发挥督导职能, 做好监管工作;公司专职部门作为实施层, 要进一步发挥推动职能, 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项目部作为操作层, 要进一步发挥基础管理职能, 做好安全和质量的过程控制。通过明确管理层次和管理目标严细责任体系和联控网络的具体职责, 切实形成更加高效、更加科学的安全质量管理组织网络。

4.2 要完善责任考核体系

进一步加大工程安全和质量目标管理的考核力度, 建立考核奖罚机制, 通过每月随机抽查、季度分析点评、年终综合考评的方法, 督促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管理目标。凡是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的项目都要受到严肃惩戒;凡是因安全、质量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集体和个人, 都要得到相应的处罚。通过安全、质量责任制度的健全与落实, 构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

4.3 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要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的宣传教育, 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培训, 严格坚持先培训, 后上岗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员工必须先接受安全、质量培训教育, 一律持证上岗。要鼓励业务骨干参加执业资格考评, 逐步扩大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注册建造师、全国注册项目管理师在员工中的比例。逐步造就出一支业务精湛, 资质过硬的高素质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者队伍。

4.4 要完善投入保障体系

要加大安全质量管理的技术投入, 针对隧道、深基础、超高层等复杂工艺项目所占比率的逐年放大, 必须在提升技术水准上下功夫;必须在学习借鉴上下功夫。要利用走出去学习, 请进来培训等途径, 引进先进的科学管理模式和新型技术成果, 为新形势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保驾护航。要加大安全质量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通过多培养专业人才, 多引进先进技术, 多提取安全管理经费等措施, 不断稳固安全管理工作的硬件根基。要加大安全质量管理的精力投入, 既要抓好优秀典型, 搞好经验推广;又要查找反面教材, 严肃奖惩。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4.5 要完善应急反应体系

3.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三

关键词: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

引言

高层建筑由于其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所以对其稳定性和牢固性具有很高的要求,所以需要确保深基坑工程的质量。在当前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深基坑施工是其中极为关键的部分,只有深基坑工程质量得以保证,才能确保高层建筑的整体质量。因此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的质量,则需要努力提高深基坑施工的质量水平,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使整体建筑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强度。

1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的特点

1.1基坑开挖深度的增加

目前城市用地紧张,为了更好的节约用地,高层建筑得以不断的兴建,而且目前建筑地下部分还有不断延伸的趋势,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地下三、四层都较为常见。地下室层数增多,则对深基坑施工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需要深基坑开挖深度要比正常的建设要深得多,目前20米左右的深基坑深度都较为常见。

1.2 基坑支护方法多

目前随着深基坑技术的不断发展,其支护方法也在不断增加,不仅有混凝土灌注桩、人工挖孔桩、预制桩、深层搅拌桩、钢板桩、地下连续墙、锚钉墙等,而且还有各种桩,板,墙,管与锚杆联合支护。

1.3 基坑支护工程的事故隐患较大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由于其施工环境较为恶劣,而且对技术性要求较高,一旦基坑支护失去效力,则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不仅会导致管线、道路及周围建筑等出现开裂,严重时还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发生。所以在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合理的运行先进的施工技术,降低或是避免工程事故隐患的发生。

2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管控措施

2.1深基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1)认真审核施工图纸。有施工方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审议,并根据施工图纸内容,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将工程细化,明确各方的责任以及工作范围。建设方将审议结果呈交给业主以及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设计变更工作。(2)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使深基坑施工中各阶段工作有章可循。(3)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树立全员质量意识,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落实相应施工的质量标准。(4)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特点以及周边地质条件,征求每一方参建人员意见,对各方意见进行综合,确定切实可行的深基坑施工方案。(5)开挖前必须组织各方做好开挖条件验收,要求逐条达到设计要求的开挖条件,如支撑强度、降水深度等,才允许开挖施工。(6)施工前应完成监测点的布设并读取初始数据。

2.2土方开挖质量管控

一般对于深基坑而言,如果可以选择以分层,分段的形式进行,效果和作用就会更佳。深基坑在具体开挖过程中,根据之前已经设计出的施工方案进行操作,可以防止支护系统出现受力不均衡的情况。在进行分层开挖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开挖土方的厚度维持在 2m 之下。房屋建筑施工测量人员必须实时的监测土方开挖的区域和具体深度,这样可以防止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因为过度开挖使得开挖深度超出预期的设计标高。而假如超出标准的话,那么就会加重施工人员在人力,物力等不同方面的费用成本,问题严重的话,甚至会影响整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让工程延期。所以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出现过度开挖的情况,在开挖到深基坑标高200米的位置,就必须采取人工开挖的方式。另外在进行开挖过程中,必须要特别注意在支护机构之前预留一定程度的土壤,在开挖工程结束之后,进行彻底的清除,这样可以防止因为受力积累导致的支护结构出现变化的情况。通常在进行面积区域较大的开挖时,应该充分的协调不同方面人员相互之间的有效配合,以期确保土方在开挖之后能够及时的进行垫层建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基底局部暴露时间过长导致的基坑机构不稳定。

2.4支护形式选择

当前高层房屋建筑基坑施工中常见的支护技术为:(1)连续墙主要通过钢筋笼完成土体控制,实现挡水、挡土、承重目的,达到基坑支护要求。该方法是当前高层房屋建筑基坑支护中的一种常见方法。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要首先使用机械设备将土体开挖到设计深度,在预埋位置处安置钢筋笼。直接放置后使用混凝土浇筑,进行钢筋笼巩固,改善连续墙对高层房屋建筑的支护效果及支撑效果。连续墙支护施工操作较为简单,施工工期非常短,具有非常广泛的使用范围,但是该方法成本较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2)排桩支护主要通过排桩进行支护,通过灌桩间的距离或混凝土设置挡土结构,依照施工场地状况调整挡土效果,保证基坑支护能够顺利完成。排桩支护技术能够有效提升支护与工程之间的协调性,实际支护效果非常好,但是该方法对现场分析要求较高。(3)土钉支护主要将土钉作为支护主要构件,在混凝土面层上设置土钉,对边坡土体进行控制,达到支护操作。在上述操作时还可以将喷锚与土钉连接在一起,保证基坑支护操作顺利完成。除此之外,拱圈支护技术、钢板支护技术也在高层房屋建筑基坑支护中得到广泛应用,具有非常好的支护效果。

2.3排降水处理

通常情况下,对于排降水方法的选择,必须要按照房屋建筑施工现状的实际情况,在深基坑进行开挖之前,主要以明排水为主要的形式,在实际进行深基坑开挖之后,最好选择轻型井点降水的形式,确保深基坑施工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基坑底部不会出现有积水的情况。另外在进行深基坑土方具体施工过程中,必须选择使用堵住或者是疏通的手段对基坑中的积水进行排放。尽管在深基坑施工之前也进行了全面的防渗漏的措施,然而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也还是会经常出现积水渗漏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积水渗漏的情形,那么必须及时的实施该方法。如果积水渗漏过大,那么必须把深水处的土体进行暂时性的预留,将土体压实,然后使用注浆把出现积水渗漏的区域封堵。

2.4加强施工监测

深基坑工程包括土方开挖、支护、防水、基坑围护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对整个基坑工程质量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甚至酿成安全事故。所以,施工单位要做好每一个阶段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每一阶段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落实施工质量计划。如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检查是否采用了与施工方案相匹配的施工方法与步骤,在膨胀土地区是否避免了在雨季开挖,在软土地区开挖时,基坑大小是否适宜等。在支护阶段,要检查基坑底部隆起情况、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的支撑轴力、地下水位、支撑立柱沉降等,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结束语

建筑工程中的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是工程施工全过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是整个工程的开端。深基坑支护施工的质量关乎到后期施工,关乎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基坑支护施工的整个过程都要保持严格的态度,包括施工前的设计方案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督和指导,及时掌控基坑支护施工的变化,提高基坑支护质量,降低施工成本。

参考文献:

[1]张明军.沿海城市某深基坑支护探讨[D].中南大学,2012(5).

[2]孙炜翔,翟克礼.探讨建筑工程支护施工要点[J].科技创业家,2013(1).

[3]杨光辉.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J].江西建材,2014(15).

4.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四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应从本质上超前有效地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又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一、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每间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例如: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要绑扎牢固防护栏杆,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子面上作业的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的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原因,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严禁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情绪低落的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而应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结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用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5、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

层要设一道3至6m宽的安全网。如系高层施工,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要保证安全网的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6、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与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7、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至70°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9、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5.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五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效果评估;AHP法

1工程实施概况

6.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篇六

总分包合同的涉税风险分析

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业的调研分析,发现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主要有以下涉税风险。

(一)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

在建筑业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建筑工程的转包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于以上规定,在建筑工程总分包之间,如果总承包方把工程转包给建筑企业,则总承包方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2.总承包人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是违法分包。”根据以上政策法律规定,如果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3.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之间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基于此规定,总分包之间差额抵扣营业税,只限于建筑工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49号)第二条的规定,所谓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因此,如果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承包方把其中的部分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分包给其他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不能享受差额抵扣营业税的税收待遇。

4.总包人没有履行抵扣营业税的法定申报程序,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为了抵扣营业

税,总承包人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定申报程序。主要符合以下申报程序:分包人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建安发票,而且总承包人必须向建筑劳务所在地地税局提供分包人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和税收缴款书复印件;有的地方税务机关要求分包额除以总包额小于50%。《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基于此规定,一个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在总工程中一定超过50%,有的地方税务局在审查总分包时,如果总包只做工程的一小部分,则认定为总包发生转包行为,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二)总分包之间的配合费和违约金存在的税收风险

总分包之间的配合费和违约金存在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总包向分包收取的配合费和违约金以及分包向总包收取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总包向分包收取配合费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在实践中,总包为了促使分包方按照总包的要求及时按质按时完成工程,必须到分包所负责的工程现场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服务,从而需要向分包方收取一定的配合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在总包与分包人结算工程款时进行扣除。对总包向分包收取的配合费用到底要不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如果要申报缴纳营业税,是按建造业3%申报还是按照非建筑业5%申报呢?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基于此规定,总包向分包指导、监督和管理服务而收取的配合费用实质上是“好处费”,必须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总包是接受分包的建筑劳务,即:总包是劳务的接受方,总包向分包收取或在与分包工程结算时扣下的配合费用不是“价外费用。”因此,总包向分包收取的配合费用应该按照5%申报缴纳营业税。

2.总包向分包收取的违约金或分包向总包收取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为了规范和约束总分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总分包合同往往有违约金条款。这种违约金要不要申报缴纳营业税,要从两方面来分析:

第一,因分包方没有按照安全作业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总包必须向分包方收取安全作业违约金,不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也不需要向分包人开具发票。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劳务提供方而不是劳务的接受方。在总分合同之间,总包是建筑劳务的接受方,分包是建筑劳务的提供方,因此,总包必须向分包方收取安全作业违约金,不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为什么不需要向分包开发票呢?因为,总包收取分包人的违约金不申报缴纳营业税,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发票。只要总包给分包开具关于收取违约金的收据即可。

第二,因总包违约,分包向总包收取的违约金要申报缴纳营业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基于此规定,分包人向总包收取的违约金是分包人向总包结算工程款时,收取工程款的价外费用,需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并向总包开具建筑业的发票。分包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支付给总包的违约金。

(三)总分包之间材料领用的税务风险

为了节约成本,保证工程质量,总包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工程中的主要建筑材料或主体建材都是由总包统一购买,辅料由分包方自己采购。在这种情况下,总分包签定的总分包合同中,合同中会确定总包发给分包方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的数量、型号和种类,在与分包进行工程结算时,总包会在工程款中扣下总包发给分包使用或分包领用的建筑材料款。总分包之间的材料领用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为:分包人从总包人领用的建筑材料是由总包采购的,并且含在总分包合同中和总包与分包的工程结算价中,分包方没有按照结算价给总包开具建筑业发票而是只针对劳务部分给总包开具建安发票,结果少申报应缴纳的营业税,构成漏税的风险。

(四)总包方代替分包方扣缴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取消了总包是分包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也就是说,总分包之间在平常的业务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总包代替分包人扣缴营业税;另一种情况是分包人自己作为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向总包开具建安发票,让总包进行营业税的抵扣。

总包方代替分包方扣缴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总包已经代分包人扣缴了营业税,总包给分包人结算工程款时,总包还向分包人索取建安发票,结果使分包人多缴纳了营业税,或者说分包人对分包额重复缴纳营业税。

总分包合同的涉税风险管控策略

通过以上总分包合同的涉税分析,提出以下税务风险管控策略:

(一)掌握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差额抵扣营业税的条件

建筑业总分包差额抵扣营业税应同时具备以下6方面的条件:

(1)总承包人必须是查账征税的企业。即实行核定定率征收的总包人发生的分包业务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2)分包人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建安发票,而且总承包人必须向建筑劳务所在地地税局提供分包人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和税收缴款书复印件。(3)分包人必须是具有建

筑资质的建筑企业,而不是个人。即总包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是没有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不能抵扣营业税。(4)总承包人必须持总分包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登记,并且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登记,申报纳税。(5)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在总工程中一定超过50%。否则,总承包方转包工程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6)差额抵扣营业税只限于建筑工程。即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之间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如果建筑总分包之间没有同时具备以上六大条件,则总承包方将面临不能享受差额抵扣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二)总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相关事项

总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下事项:(1)总分包之间的违约责任,特别是总包违约,总包向分包支付违约金时,分包必须向总包开具建安发票。(2)总包向分包收取的配合费用,必须向分包方开非建筑业的劳务发票。(3)如果总包统一采购建筑材料,分包从总包领用建筑材料的情况,不能把分包从总包领用的建筑材料写在分包合同中。

(三)总包对分包领用建筑材料进行监督

为了防止分包方将从总包方领用的建筑材料用于销售变现,然后用变现的现金去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总包必须对分包方从总包方领取的建筑材料,进行定期的监督使用,例如,派人到工地上去及时监督分包方把从总包领取的建造材料及时、足量用于本工程建设。

(四)总包方代替分包方扣缴营业税的税收风险管控

7.沥青混凝土场拌质量管控措施分析 篇七

在我国的各种建筑施工中, 沥青混凝土加钢筋是最常见的筑基技术, 不论是建筑, 公路工程, 还是公共设施的建设, 都需要沥青混凝土的帮助, 因此沥青混凝土技术的优化是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根基, 但是由于我国近年来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 导致行业内部对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忽视, 没能重视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创新与改革, 导致沥青混凝土建筑的状况频发, 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我国建筑行业内部的再发展, 因此当今我国建筑行业中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创新, 应对不断更新的建筑行情, 实施最有力的沥青混凝土技术施工。

2 我国沥青混凝土质量管控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

(1) 在建筑施工的沥青混凝土建设中, 会加大力度对建筑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墙壁的粘性进行塑造, 保证建筑的结构的整体性与稳固性, 但是随着的使用以及沥青混凝土技术不够级别, 会对建筑中沥青混凝土的粘性造成损耗, 导致沥青混凝土设施出现不可逆转的破坏, 严重影响了建筑的施工质量可靠性。沥青混凝土粘性下降所导致的破坏是建筑结构中最常见的破坏模式之一, 主要产生原因是在使用过程中对沥青混凝土设施的使用超过了本身的承载能力与承载负荷, 导致粘性裂缝在地基部分出现, 逐渐向上蔓延, 对沥青混凝土墙壁的损坏达到了最大程度, 由最开始的局部破坏, 最终引发了建筑质量可靠性遭到了完全性破坏。

(2) 对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忽视导致我国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受到影响。在我国的各种建筑施工中, 沥青混凝土与钢筋是最常见的筑基技术, 不论是建筑, 公路工程, 还是公共设施的建设, 都需要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帮助进行, 因此沥青混凝土技术的优化是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根基, 但是由于我国近年来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 导致行业内部对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忽视, 没能重视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创新与改革, 导致沥青混凝土建筑的状况频发, 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我国建筑行业内部的再发展, 因此当今我国建筑行业中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创新, 应对不断更新的建筑行情, 实施最有力的沥青混凝土技术施工, 加强我国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质量可靠性。

(3) 沥青混凝土的粘性下降, 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裂缝。在建筑施工的沥青混凝土建设中, 会加大力度对沥青混凝土地基与墙壁的粘性进行塑造, 保证建筑的稳固性,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的过度使用, 会对建筑中沥青混凝土的粘性造成损耗, 导致沥青混凝土设施出现不可逆转的裂缝与破坏。粘性下降导致的裂缝破坏是建筑沥青混凝土裂缝中最常见的破坏模式之一, 主要产生原因是在使用过程中对沥青混凝土设施的使用超过了本身的承载能力与承载负荷, 导致粘性裂缝在地基部分出现, 逐渐向上蔓延, 对沥青混凝土墙壁的损坏达到了最大程度, 最终引发了建筑沥青混凝土设施的完全性破坏。

(4) 建筑中沥青混凝土连接处的摩擦力下降, 对的总体造成大型裂缝破坏。建筑中沥青混凝土设施的摩擦力与摩擦角的计算是建筑的重点部分, 决定着整个沥青混凝土的承载能力与最大负荷, 对建筑的沥青混凝土地基来说, 摩擦角过大, 会导致沥青混凝土出现最大化的变形塑形, 最容易形成对沥青混凝土设施的硬性伤害, 造成不可逆转的大型裂缝破坏。而沥青混凝土设施摩擦角过大将会造成摩擦力的下降, 形成沥青混凝土设施的倾斜损伤。还有在建筑施工中, 由于沥青混凝土设施在建造过程中的材料与专业技术问题, 新建沥青混凝土含有弹性, 但是随着对使用程度的不断增加, 裂缝破坏问题就会不断出现, 出现整体性的裂缝性破坏, 破坏整个建筑沥青混凝土的塑性与摊销, 严重影响了的正常使用。

3 探究加强沥青混凝土场拌质量管控的手段与措施

(1) 完善建筑施工中的组织机构。组织结构是施工管理的基础结构思想, 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建筑成果的可靠性, 需要加强我国建筑施工的组织结构建设, 保证在建筑施工中的管理规范化与目标化, 在的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 组织建设包括主要部门的建立与完善, 施工管理, 质量监督, 将所有部门进行整合与规划, 为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奠定稳固加强保障, 全面推动我国建筑施工的优化进程, 保证我国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高质量与可靠性, 保证我国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整体可靠性。

(2) 把握好加强沥青混凝土技术的专业要领。在建筑施工中加强沥青混凝土质量及强度, 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施工的质量可靠性。通过对不同沥青混凝土的认识, 在建筑施工中利用适当的沥青混凝土来进行建筑, 达到一定的沥青混凝土质量标准, 在沥青混凝土建设中, 加入不同的辅助材料, 比如石灰土, 稀泥浆等, 从根本上大幅度提高沥青混凝土建筑的强度与硬度, 使得建筑的建筑施工质量控制问题能够得到全面的缓解。在建筑施工中把握好沥青混凝土的施工工艺也有利于提高的质量可靠性。沥青混凝土的建筑工艺是保证沥青混凝土质量的基础, 熟练运用沥青混凝土的施工工艺有利于建筑施工的优化。在进行沥青混凝土浇筑中, 将石灰粉与沥青混凝土进行混合调剂, 有利于沥青混凝土的稳固性, 减少沥青混凝土中的问题, 并且要注意在沥青混凝土建筑完成后进行浇水的养护, 也就是所谓的“沥青混凝土养生”, 保证沥青混凝土的紧致与稳固, 从沥青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掌握方面来提高沥青混凝土的质量, 从而加强建筑的质量, 提高建筑的整体质量可靠性。

(3) 在建筑施工中加强沥青混凝土质量及强度。通过对不同沥青混凝土的认识, 在建筑施工中利用适当的沥青混凝土来进行建筑, 达到一定的沥青混凝土质量标准, 在沥青混凝土建设中, 加入不同的辅助材料, 比如石灰土, 稀泥浆等, 从根本上大幅度提高沥青混凝土建筑的强度与硬度, 使得沥青混凝土裂缝问题能够得到全面的缓解。

4 结束语

建筑工程行业仍在不断发展过程中, 新的建筑工程也在不断进行,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减少建筑中的问题, 就必须要将沥青混凝土技术改革, 重新带入建筑施工中。并且在进行建筑施工中, 在实现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同时, 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现探究可能出现的问题, 并及时解决, 保证技术革新与建筑施工的同步进行, 保证建筑施工的顺利性与安全性, 并且由沥青混凝土技术的创新, 带动我国建筑水平的整体提高, 为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新技术发展做出贡献, 带动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红稍, 论提高沥青沥青混凝土碾压施工质量的对策措施[J].现代商贸工业.2011 (12) .

8.建筑施工质量管控分析 篇八

[关键字]建筑施工;质量管控;分析

1.建筑施工质量管控存在的问题

1.1施工技术、设备水平落后

建筑企业的施工技术落后是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管控的一大因素,我国建筑施工技术很少与工程实际状况相结合,很多施工技术缺乏实践性。此外,建筑施工机械运行的好坏对于建筑施工的质量影响很大,建筑施工设备这一施工时必须的硬件从目前国内的现状看来,机械设备落后,有待更新,这一问题给建筑施工质量管控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大部分企业缺乏对于企业今后具体走向的规划,导致其在设备更新上资金分配不足,甚至有些企业根本是资金缺乏,没有能力更新设备,进而导致企业发展落后,成为恶性循环。

1.2原材料不合格

国内建筑施工的建材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时常发生,这是由于某些施工单位过分的追逐利益,完全不保证工程的质量,造成建筑成品粗制滥造,各方面不能达到相关标准,造成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为消费者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建筑施工特别是高层建筑对建材质量的要求很高,不管是型钢混凝土质量还是水泥等指标的要求均是非常严格的。而很多建造商直接忽略这个问题,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这种行为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阻碍建筑施工的可持续发展。

1.3施工技术人员缺乏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人员大都是农村流动劳动力,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理论知识等原因造成其施工技术远远不够。这类劳动力没有掌握先进施工机械的使用知识,造成施工进程慢、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此外,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原材料的混合比例出现问题,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另外,农村流动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等问题都会造成其对工作的不负责或者懈怠工作任务,这些问题都会进一步给施工质量与进程带来极大的麻烦。

1.4安全问题

建筑作业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施工技术含量高、知识涉及面广,因此,一方面建筑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多,容易出现伤亡事故,对施工人员的工作分配最好特定、细化到较小的单位,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工程中交叉部位的细节考虑不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多数建筑施工过程都在高空完成,施工人员坠楼事件时常发生。再来,建筑施工周期长,气候的变化为安全埋下了隐患。施工单位缺少这方面的专业管理人员,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足够的安全防护培训,增加了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1.5管理控制体系不健全

管理问题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问题,几乎所有的施工问题都可以追究到管理不当的责任。以上所提到的安全隐患、建材质量不达标、施工人员技术不到位、设备技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根源都是施工工程规章管理失效的原因。大多数建筑工程都没有按照标准的施工流程施工,没有相关标准及管理机构的监督和制止。施工工程管理不当、规章制度不成体系,这些都会导致极其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建筑的质量,还对人身安全问题造成威胁。

2.完善建筑施工质量管控的措施

2.1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引进新人才

人力资源的培训与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管控的关键。建筑施工人员专业素养缺乏,非常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筑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及专业知识的掌握对于建筑工程管理非常重要。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及管理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其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其二必须拓宽从业人员的知识面,熟习掌握各种职业技能,进行专业、长期、高频率的培训,从而充实其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理论知识为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标准流程施工。建筑施工及管理专业人员通过专业的培训,加强法制学习、提高法律、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另外,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也也是十分重要的,高素质人才不仅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的平均水平,还能够影响建筑施工的工作氛围,给一些素质较差的施工人员提供榜样、进行辅导工作。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技术行业可持续发展,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2.2健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对建筑企业的管理监督制度进行创新,建立全面完整的管理体系,并设立监督部门,严密的管理制度是工程质量的保证。组织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学习,严厉禁止施工人员违反规定,特别是一些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硬性规定,一旦违反,应当有所处罚。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高低是影响管理水平的主要因素,所以管理人员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素质培养,不断的进步、提升自我,达到工作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等品质。每项工程都需要有特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防止因分工不明确而造成的责任不清、施工现场混乱无序的现象。

2.3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

要想建筑施工质量得到保障,必须加强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启用专业并且责任心的采购人员对原材料进行专业的采购,防止采购成员为了自身利益而采用劣质原材料,私吞采购资金。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并在运输过程中加以注意,全面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2.4控制施工安全

安全问题是建筑工程理应重视的问题,施工安全的控制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极具意义。成立专门的安全防护教育部门,专门对新进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教育。由于建筑业的员工流动性大,新进的施工人员往往缺乏安全教育,因此安全防护教育部门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建筑施工单位可以采用上课、讲座等方式,最好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防护教育讲座,加深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引进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的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重点防护区域,并且对这些区域重点的做好安全防护,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2.5引进新设备技术

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的又一重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建筑设备的换代进程相对合理,先进的技术及机械设备不断研发出来。这些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机械是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传统的手工操作制约因素很多,工作效率不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还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一些特别的施工环节,利用机械代替人工作业,既能避免了安全问题,又能节约了人力资源。正确使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及机械设备,不仅能节约成本和劳动资源,还能提高施工效率,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

3.结论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脚步的加快,建筑工程施工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建筑工程对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十分重要,务必落实到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阶段、每个点上。另外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管控,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不断探究发展新的施工技术。相关的施工技术人员应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问题,不放过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积极对原有的技术根据实际需求与已有经验进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控制安全问题和建筑成本,才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加快施工效率,实现工程期的目标,才能使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高明. 浅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与防控措施[J].神州,2012,09.

[2] 朱一平. 探讨建筑施工质量管控措施[J].门窗,2012,10.

[3] 顾益平,周建会. 浅议当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现状及管控措施[J]. 科技信息,2012(21).

[4] 侯丽华. 简析建筑施工的高层施工技术要点[J].科技与企业,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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