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一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南府办〔2009〕55号 【发布日期】2009-03-20 【生效日期】2009-03-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南宁市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市各有关单位:
2009年3月19日凌晨3时46分,横县云表镇站圩村委站圩街103号民宅发生火灾,火灾造成4人死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当中。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了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和群众消防意识的淡薄,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我市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已进入春夏季,气温回升,各建筑工地陆续开工,施工人员多,可燃材料多,交叉作业多,用火用电多,特别是清明节和“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市民出行增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场所人员高度聚集,正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火灾形势和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认清消防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作用,亲自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三合一”等建筑为重点,迅速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加大对出租屋、商铺、仓库、住宅和各类小场所、小单位特别是“多合一”、“三合一”建筑的检查,对火灾隐患要逐一梳理、分类建档,跟踪督改。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必须现场监督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立案严肃查处。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切实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的工作机制,对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多方参与,共同监管,形成社会联动的消防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当前火灾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严禁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城市规划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化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日常经营活动和超员现象的监管;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防火灭火的基本能力;城管、通信等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的维护管理;新闻、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四、厉兵秣马,严阵以待,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和“五个第一”要求,强化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六熟悉”,时刻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进一步加强执勤战备,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保证消防车辆和器材完整好用,保证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充足。要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要加强对非现役消防力量的经常性业务指导,将其纳入消防部队调度指挥体系,提高多种消防力量的整体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灭火,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消防常识宣传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妇女、儿童的消防安全、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知识缺乏和一些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情况,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全面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妇女、儿童的消防知识、消防法制教育和紧急逃生技能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层层分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等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要依法从重查处;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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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二
1 当前我国农村火灾现状及主要原因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每年农村火灾就占火灾总数的50%以上, 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大部分农村还处在落后的生产关系中, 尤其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 农村消防宣传工作的不利, 农民法制观念淡薄, 农村消防工作出现的不协调、不配套、不适应、不完善问题日趋严重。
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用火用电量逐渐增大,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家庭装修采用可燃、易燃材料的现象不断增多。建筑物耐火等级低, 房屋密集, 防火间距小, 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连续起火。二是农村私企快速发展, 经营过程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农村村镇未制订消防规划,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不健全, 农村专业扑火力量空白。农村乡镇基本没有消防专项经费投入, 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薄弱, 缺乏基本的消防器材。农村很多小火因扑救不及时酿成重、特大火灾。
2 我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2.1 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1.1 农村各级消防工作网络存在盲区。
部分地方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农村面积大、居住分散, 消防工作尚未真正延伸至农村各个方面, 消防工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消防安全工作意识相对薄弱。
2.1.2 消防工作投入力度较小。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 有的乡、镇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投入不足, 农村没有正规的消防机构。尤其在农村实行费改税以后, 消防经费的来源更加困难。
2.1.3 缺乏防火安全意识。
例如, 农村柴草垛回迁进村、随意堆放的现象十分普遍。大风天野外烧荒、动火、禁火等违章行为屡禁不止, 巡逻检查等措施不能有效落实。
2.2 农村消防安全隐患较多
2.2.1 可燃物多、明火使用量大。
这是目前农村消防安全的主要问题。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日常所用的燃料以柴草为主, 房前屋后擅自大量储存柴草、乱倒灶灰、遗留火种, 儿童玩火, 迷信烧纸, 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普遍, 报复放火等问题也很严重。农业机械化促使部分农户家中存放汽油、柴油等。此外, 农村生活中明火使用频率较高, 统计资料表明, 大多数的农村火灾都是用火不慎造成的。
2.2.2 农村缺少必要的基础消防设施, 火灾扑救难度大。
我们国土辽阔, 农村占地较大, 消防站不可能落实到各乡、各镇一处。这使得与消防队距离远, 交通不便, 导致消防队不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导致火灾扑救困难较大。
2.2.3 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布局密集。
农村建设基本上没有总体规划, 房屋建造形式和原料随意性, 布局密集。有一些地方泥草、土坯房数量较多, 导致火灾危险较大。
2.2.4 乡镇私营企业防火条件较差。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私营经济发展, 大量民营企业在农村陆续涌现, 而许多业主消防意识淡漠, 在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下, 组织生产、经营, 使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 火灾隐患问题比较严重。
2.3 消防宣传教育不够普及
在广大农村消防宣传力度远不及城市, 导致许多村民不懂消防法律、法规及基本的安全常识, 导致农村人为的起火因素增多。
3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对策
3.1 加强乡镇消防规划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在制定《城镇 (乡) 总体规划》、《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时, 同步编制消防规划。要发展三支队伍, 即大力发展乡镇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兼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按照每个乡镇都有一支消防队的建设目标, 建设地方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3.2 加强监督力度
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目标考核中, 严惩报复防火、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等相关责任人, 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主力军作用。
3.3 重点监督火灾易发区域
3.3.1 对于用火、用电、汽油、柴油、煤气等不安全隐患, 要重点监督, 加大管理力度。
检查和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设施,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或使用要注意安全, 消除火灾隐患。
3.3.2 解决农村柴草垛问题, 落实看护措施。
采取“集中管理, 统一存放”办法, 将柴草垛集中存在离村民住宅较远、相对安全的村外空旷地带。村内柴草垛要限量存放, 与架空电线、村民住宅、厨房炉灶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避免在柴草垛附近吸烟、倾倒灰烬等。此外, 大风天室外用火注意安全, 尽量避免。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 要禁止不安全的生活、生产用火。
3.4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积极调动中央、地方、社会三方面力量, 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长期发展的保障机制, 为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持。
3.5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 强化对农民的消防法制教育, 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 并通过对放火案件犯罪分子进行公审、公判, 以案说法, 深化对放火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其次, 对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要进一步深入, 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再次, 强化对农村妇女的消防宣传教育, 在农村各地广泛设立“妇女义务消防监督员”, 带动农村妇女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对农村孤寡老人、精神病人、残疾或行动不便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监护, 村民委员会主动上门服务, 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协助消除火灾隐患。
总之,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建设, 要举全民之力, 扩大消防安全宣传, 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保证广大农村尽量避免或减少火灾隐患。
摘要:农村消防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就农村消防安全现状及产生原因、对策等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消防安全,农村,火灾
参考文献
[1]毕瑞华.中国农村消防工作思考, 公安研究, 2006 (4) :83-86.
[2]卢启华.浅析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 科技资讯, 2006 (26) :214-215.
3.大城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思考 篇三
【关键词】大城市;消防;安全保卫;思考
一、兰州市城市概况
兰州市位于我国西北部黄河上游黄土高原地带,位于中国陆域的几何中心,是我国最早建设的工业城市之一,是西北地区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机电、轻纺工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工业基地,是西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和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 、榆中、皋兰3个县,市区面积1631.6平方公里,人口401.55万。
二、兰州市消防安全现状
1.“消防安全” 理念滞后。重经济、轻安全,心存侥幸,甚至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不深入不扎实,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流于形式;消防经费不足,缺乏保障机制。
2.“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兰州市应建现役消防队站34个,目前投入执勤的仅有17个,特别是城关区广场东口至七里河区西站之间,东西长约7公里,面积约22.43平方公里,作为全市人口最为集中、建筑物密度最大、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消防队站建设至今仍是空白;企业专职队萎缩严重,过去五年先后有3家企业撤销消防队编制,政府专职队建设缓慢,全市35个建制镇仅有2个县区组建了专职队,义务消防队形同虚设,无法形成战斗力;专业消防人员占总人口比例仅为万分之1.99,警力明显不足;市政消火栓被埋压、圈占和损坏现象严重。
3.“新问题”不断涌现。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全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354家,高层公共建筑2252栋,超高层30栋,地下建筑1286个,公众聚集场所804家,易燃易爆场所130家;高层地下建筑密集,扑救困难,交通拥堵,消防车辆不能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迅猛增加,建筑结构和功能日益复杂,油气化工和新能源产业强势崛起,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难度大大增加;2016年12月底,轨道交通1号线将建成投入试运营,一旦发生事故,消防部门将面对地下情况复杂,人员大量聚集,疏散难度大等一系列难题。
三、兰州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主要方法
(一)加强城市消防基础建设
支队积极协调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市政消火栓标识化管理,投入资金对消火栓进行维修,沿黄河水岸新建取水码头4处;对消防119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对各大中队“公安网”提升为8M“政法网”,为每个中队配备了3G图像传输及消防员个人头骨式通信设备。
(二)加快装备建设步伐
十二五期间,支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兰州市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增配高喷消防车、多功能登高平台消防车、垂直供水车、排烟照明车、消防艇、重型水罐消防车、细水雾消防车等20余台消防车;同时,投入上亿元,加快器材更新速度,配齐配全侦检、破拆、堵漏、救生器材及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努力使这些新装备在实战中发挥出最大作战效能。
(三)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加强8个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器材装备,优化人员组成。强化专家辅助决策体系,依托驻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聘请一批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支队处置应急灾害事故的咨询专家,组建人员固定、科学、高效、有序的决策团队,每半年召开一次灾害事故处置专家联席会议。完成市政府应急调度指挥平台与消防灭火救援指挥系统联网共享,实现了市、县区两级救援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四、如何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思考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政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出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规定,自上而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2.强化区域消防监管。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社区、街道、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以火灾高危单位、区域性及重大火灾隐患、易燃易爆、宗教等场所为重点,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和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3.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类媒体要积极支持消防公益宣传事业,推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提高;严格落实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4.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快推动政府专职队发展壮大,在所有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队较远的中型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结合实际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
5.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市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将地震、建筑、医疗、卫生、环境、交通等领域专家纳入专家库,一旦发生灾情,能全市调动现场辅助决策。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6.完善消防信息化应用。加强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设,建立视频指挥系统智能化高清接入,业务信息数据深度整合,建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精准调度、运转高效的新一代消防指挥调度系统。
7.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对现役消防队站建设支持力度,切实改变我市队站数量少、布点不均、市中心消防力量薄弱现状。
8.保障城市消防水源。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和供水系统等规划时,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应当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数量达标;在黄河沿线修建消防专用取水码头,利用市政管网修建消防水鹤,缓解城区消防用水压力。
4.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四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发布日期】2004-03-18 【生效日期】2004-04-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4月20日起施行。
市长 王岐山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第四条 本市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 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第八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四)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八)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十)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第九条第九条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以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实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况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五)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第十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当事人未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管理单位负责;产权管理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
城镇居民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单位应当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状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对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记载,并由检查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签字。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记录,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在火灾隐患排除前,单位应当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对危险部位、设施的使用。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二)对发现火灾隐患以及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
(三)对火灾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火灾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对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办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五)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记录。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单位中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者设施,有权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关部位、设施。
对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机构有权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能够即时排除的火灾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灾隐患排除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由公安消防机构处1000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发生火灾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警告或者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20日起施行。
2000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发布的《 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五
【发布文号】闽政办函〔2009〕52 号 【发布日期】2009-05-14 【生效日期】2009-05-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09〕5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06〕194号)精神,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印章。
附:印模(略)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6.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六
【发布文号】青政办[2004)117号 【发布日期】2004-06-18 【生效日期】2004-06-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三部门 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青政办[2004)11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级政府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和推动当地政府及各行各业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各级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并对因不履行职责而导致重大消防事故发生的,进行责任追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安全事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消 防 工 作 责 任 制 的 若 干 意 见
公安部 监察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28日)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会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单位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应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四)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
(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必须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营业性场所应标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畅通。同时,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寓教于乐等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七)单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开展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八)发生火灾后,必须立即报警,组织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九)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又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发生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职责
(十)公安消防机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职责。
(十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公布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十二)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责令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火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营业性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营业性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十四)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地铁、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或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应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十五)要严格执勤备战制度,保证人员和装备时刻处于最佳战备状态。要熟悉辖区道路、消防水源、重点单位的情况,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全力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
(十六)发现火灾隐患未依照规定通知单位改正或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接到火警,不及时出动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十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消防工作负责。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十八)制定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未制定消防规划的,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其他建制镇要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
(十九)加快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保障经费投入。新建城市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一步到位;对过去城市建设中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欠账”的,要抓紧彻底解决。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增配大型消防水罐车,确保消防用水。
(二十)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二十一)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凡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市、旗),要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东部地区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乡镇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使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成为我国乡镇和农村扑救火灾的重要力量。
(二十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公安消防机构要面向单位和社区、农村,开展消防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十三)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要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的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城市处置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十四)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
(二十五)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十六)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七)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重伤16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6人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由地(市、州、盟)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由县(市、旗)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进行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写出调查报告。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国务院派工作组进行调查。
(二十八)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公开火灾的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客观、准确地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十九)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及整改对策 篇七
1 消防安全问题和管理的现状
1.1 薄弱的消防安全意识
在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中, 导致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未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以及消防宣传培训不够多等。甚至有的师生不会使用灭活器材, 不知道正确的逃生方法, 更不会处理身边的火灾隐患, 导致火灾的存在, 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
1.2 经费的不足
由于部分学校领导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到位, 导致学校出现消防设施的不完整和器材的短缺等问题。学校对于消防安全问题存在着麻痹和侥幸的心理, 在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中, 只做表面工作, 不拿出实际行动。而且很多现有的消防设施也因为平常的维护不到位而不能正常使用, 发挥不了作用, 一旦火灾真的发生, 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
1.3 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
目前, 部分中小学校忽视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忽视了其重要性, 导致火灾隐患的大量存在。比如:有的学校为了便于管理, 男女混住, 走道中间增设隔墙, 分成两个区域, 这种情况就会导致楼道不畅通;有的学校为了防盗、防止学生半夜外出, 在窗户外面安装金属栅栏, 这都会严重影响火灾发生后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有的学校消防通道的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只停留在宣传单、黑板报等方式上, 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缺乏实际演练行动, 没有意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 消防安全影响的因素和问题
2.1 可燃物多, 火灾危险性大
大多数的中小学校的建筑都是早期的一些老式建筑, 这些建筑可能存在易燃物堆放过多、电线老化、未设置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图书馆, 档案室, 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都是可燃物最多的地方, 一旦发生火灾, 因可燃物多的原因, 补救系数就增大了, 因此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不仅对学校造成损失, 而且对个人, 家庭以及社会来说, 是很重大的惨剧[2]。
2.2 人口密集, 疏散系数增大
小学校的宿舍、教楼、食堂等设施都未达到国家的标准水平, 并且日常管理不够完善很多学校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都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导致火灾隐患的存在。学校又是人口密集的场所, 白天的教学楼、晚上的宿舍区等, 一旦火灾发生, 人口过多就会导致疏散时的困难, 并且容易造成伤亡率的增加和财产的损失。
2.3 缺乏水源, 救火难度增大
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设施大多都是摆设, 大多设施出现不能使用, 不能出水, 消火栓严重损坏的现象。当火灾发生时, 没有足够的灭火设施, 不能提供足够的水源, 就会错过救火最佳时机, 严重影响火灾的救援工作。
3 消防安全的整改和政策
3.1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职责,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会议, 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人, 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并与各个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 明确其职责和任务, 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3]。
3.2 加大经费投入
学校必须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充足性, 学校要安排专项费用, 用于消防安全中。加大对设施的安装, 比如灭火系统、消防通讯系统、供水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设施。并且告知师生学会爱护和保护消防器材。
3.3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学校应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重点培训火灾的预防、灭火器的使用、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自救互救的方法、引导人员疏散等相关知识。针对火灾制定可行的逃生方案, 并且定期进行演练, 来提高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
3.4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学校要定期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每个班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的情况、火灾隐患的防范措施情况等。定期对消防安全演练情况进行巡查, 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等, 根据情况进行督促, 有利于消除火灾隐患。
4 结束语
社会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 要确保消防安全的落实, 首先要做好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比如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出发, 制定出可行的划, 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方案, 并将可行性方案真正落实到实际中。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学校人口密集, 一旦发生火灾, 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除火灾隐患, 远离火灾, 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摘要:近年来, 消防安全已经成为我国非常重视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必须提高民众的消防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加强对民众的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的力度。本文主要分析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针对相关单位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 对如何搞好消防安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整改对策。通过本文的分析, 提高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管理水平, 从而更好的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整改及对策
参考文献
[1]韩丰, 张青辉, 袁坤等.浅析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 (31) :163-163.
[2]王贤奕.浅议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1 (20) :125-125.
8.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 消防管理;消防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11-0186-01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发展迅猛,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企业的消防明显落后,对消防工作建设开展不足。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全国共接报火灾13.17万起,死亡1 108人,直接财产损失17.7亿元。火灾起数、损失同比分别上升2.6%、12%。从起火原因来看,半数火灾系电气、用火不慎引发,而企业作为主要用电气单位,其消防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火灾规模和损失大小。2011年6月国家出台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消防工作形式严峻,并提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证。基于此,本文对企业消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共同商榷。
1 企业消防管理中存在问题
1.1 企业消防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企业消防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消防主体意识偏离,很多企业认为消防工作是由公安消防机构管理,等、靠、要思想明显,完全被动按照属地消防机构的要求开展消防宣传和器械购置,由于公安消防机构管辖的范围较广,只能是原则性的要求或在“119日”进行专项检查和宣传,导致企业日常消防工作开展明显滞后,难以达到预期效果。2)随着国有企业转制的全面完成,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大部门的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众多的中小私人企业成为我国企业消防工作开展的重点和难点,由于中小企业利润水平偏低,难以进行必要的消防机构设置或岗位人员的配置,往往只是购买若干消防器械以应付相关检查。同时,随着企业发展的迅速,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新材料不断增多,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量也呈不断增长之势,这些都为消防安全留下了隐患。
1.2 消防责任不明确,消防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对企业消防工作是“重教育、轻处罚,重预防、轻管理”,很多企业在消防安全检查中,被查处问题后往往是被通知限期整改,而鲜于进行重罚,这就导致企业管理者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企业消防工作可有可无,被检查出来也问题不大,进而影响到企业消防责任制构架的建立,导致企业消防制度建立不完善或执行效果不佳,用火审批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往往只是“停在文件上、挂在墙壁上”,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消防安全工作无人领导、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状态。
1.3 消防技能明显不足
由于企业消防人员多属于兼职人员,基本没有消防的专业技术人才,对消防技术不懂或懂得甚少,对消防器材不能进行及时的管护,发生故障不会排除,使其成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摆设品”。 同时,属地消防主管部门开展的培训有限,而且时间短效果不佳,很难达到专业化培训层次标准,企业消防人才的建设明顯不足。
2 对完善企业消防管理的对策思考
2.1 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要开展进行性的宣传教育,改变过去企业等、靠、要的思想,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企业管理者在消防建设和预防中的主体意识,认识到企业开展消防工作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政府管理部门硬压的任务,以提高其开展消防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企业消防建设的效果。2)要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消防管理,针对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政府可以进行必要的投入,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同时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对企业进行相应的硬性要求,提高进行特殊品的门槛,以提高其安全系数。3)要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系统培训和教育,坚决抓好企业内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注重效果,要进行必要的年检考试以及日常的抽查,进行性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企业职工面对消防安全事故的正确迎对能力和素质。
2.2 建立明晰的消防工作岗位责任制
2009年5月开始执行的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因此,要将企业消防工作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规模大的企业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而规模小的企业要落实到兼职人员专人负责,明确企业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重视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的巡查力度,并和个人业绩和奖惩联系起来,对消防安全中发现的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障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进而形成全员有责、全员防控的良好局面。
2.3 加强企业消防人才的培训
企业消防人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消防工作开展的效果。1)企业要投入相应的教育培训经费,鼓励消防人员进行系统的学习,有条件的可以将企业消防人才选送到专业培训机构或属地消防部门定期进行培(轮)训等。2)建立企业消防人员“双重”任用制度,对企业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管理机构的备案制度,其聘用、解聘需属地消防管理部门批准,以保持企业消防队伍的相对稳定性。3)人才的招聘引进,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重点招聘部分消防部队退伍的消防战士,充当企业消防人才的骨干力量和培训教师,以提高培训的效果,全面提高企业消防人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参考文献
[1]马俊.浅析新形势下企业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1,6.
[2]魏洪才.改制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10,4.
作者简介
张平,男,汉族,高级工程师,单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动力行政保障部。
9.民政局部署清明祭扫安全工作简报 篇九
一是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早落实,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全对县殡仪馆、公墓、县烈士陵园及其它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大对火灾高危险区、人流车辆聚集区和群众祭扫密集区域的重点监测力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实行应急值班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
四是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取得支持和配合,做好交通保障、消防安全、服务接待、秩序维持等工作,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10.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十
消防安全活动总结1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根据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20__年10月开始,在我分部所属施工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建设“平安哈齐客运专线”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我分部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现场储油库与其他房屋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
2.活动板房保温材料采用可燃苯板材料,且洞口沿采取封边,如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3.部分锅炉房烟道过墙和天棚屋面未采取石棉布等隔离防火措施。
三、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加大检查力度,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高危施工区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四、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我分部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易发、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区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我分部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10月19日我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安全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我分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消防安全活动总结2
照安全生产全年的工作目标及上级消防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们社区实际情况,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特色,现将全年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民警为副组长,安全安全专干和各网格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补充和更新了“老妈妈防火团”队伍,成立了应急救援分队和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实了社区消防的工作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为了将消防工作深入人心,社区分别于4月20日和6月24日在万寿园广场举行了两场大型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图册、现场演示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单位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操作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为“老妈妈防火团”成立十周年组织纪念仪式。社区还利用网格员进社区,组织网格员在居民小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邀请伍家区消防大队的消防民警对辖区居民入户宣传火灾的初期扑救和后期逃生知识,以专业的角度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专业人员为居民免费检验天然气、液化气灶具,防止发生由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隐患,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肯定。社区还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建起了5块大型的消防知识滚动宣传灯箱,将消防安全宣传深入人心。社区消防器材完备,灭火准备充分,应急反应能力得到加强。
三、社区消防器材完备,灭火准备充分,应急反应能力得到加强。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有侵占、损坏、埋压、丢失消防器材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社区还争取了一批消防器材的配备,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扳手和消防巡逻自行车,网格员和义务消防员每天都会骑上消防巡逻车在辖区内巡视,一路上警灯闪烁警示人们注意防火安全。巡逻车上配备了消防器材,遇上火险义务消防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灾,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社区消防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工作。
四、规范社区消防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工作。完善社区消防日常管理,制定了社区消防工作职责,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社区居民防火公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特种行业签订了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同网格员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了一人抓安全,层层抓安全的工作局面,避免了工作中盲木无绪眉毛胡子一把抓。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制度,网格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在辖区内巡视一个小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月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整改。安保人员负责各小区,社区消防志愿者负责各街巷,居民组长负责各楼栋,从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网络辐射到辖区内重点地段和角角落落。在防火检查中,我们对辖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重点隐患不失控:辖区内常住人口5180人,暂住人口583人,新建小区2个,杂居小区12个,机关事业单位12个,企业单位27个,个体工作商户284户,工业企业5家,商业12家,服务业10家,教育1家,医疗2家,危化品经营单位1家,加油站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2家。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社区在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中,查出消防安全隐患三起,下达整改责任书一份,现已全部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开展关爱行动,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帮扶。
五、开展关爱行动,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帮扶。在入户摸底时,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建立了特殊人群登记表。社区成立了消防安全帮扶小组,并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对特殊人员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耐心,使他们多掌握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消防安全保障。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杂居小区,居民楼栋的消防安全隐患。
六、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杂居小区,居民楼栋的消防安全隐患。今年七月、八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居民小区和楼道杂物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了拆除;楼道内堵积的杂物、木柴、旧家具等火灾隐患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清运杂物22车消除了居民身边的火灾隐患,还居民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在街道安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社区在消防安全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我们一定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再接再劢,做到思想创新、办法创新、与时俱进,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掌握工作主动把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得做的更好。
消防安全活动总结3
今年以来,根据综治工作责任及管理目标和任务,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新形势的实际情况,发挥好工会自身职能作用,大力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中。一年来主要抓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领导,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使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领导。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组成了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级工会组织重视综治工作,按要求配齐本级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主动务实、战斗力强的综治队伍。
二、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自身职能,(一)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起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责任。通过推行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制度建设,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努力维持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做好职工来信来访、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牢固树立维稳工作的责任意识,发挥工会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了法制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并积极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参与综合治理,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鼓励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见义勇为,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加强对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及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使大家熟悉的危害性,了解禁毒法律法规,力争使受教育面达到100%。
(三)县总工会重视安全工作,将综合治理纳入工作议事日程,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加强管理外,为加大宣传力度,还组织干部上街开展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了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通过我们的工作,全体职工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全年未有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县总工会和各系统工会利用召开各种工作会议的形式,宣传社会稳定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强调重视和把好维稳工作的意义和紧迫性。
(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县总工会结合自身业务,不定期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工会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同时密切注视企业、职工队伍的情况,作好职工思想工作,反映职工合法要求,在稳定职工、稳定社会治安中发挥工会应有的职能作用。
(六)加强对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治安管理。经常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下班离岗时是否关灯、是否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是否锁好门窗等,确保单位办公用品的安全。
三、加大职工帮扶,为我县维稳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大职工帮扶,关心困难职工群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县总工会不断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获得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在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使用全总帮扶管理系统。认真开展慰问活动。
(二)积极开展“六一”慰问活动。
(三)积极参与抗旱、抗震救灾工作。
(四)实施助学行动,继续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
资助12名考取大专院校的下岗职工子女,单职工困难家庭子女就学资金共2万元。今后,县总工会除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外,还将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形象,为我县维稳工作做出贡献。
消防安全活动总结4
我部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及业主的领导下,本着“安全一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近期各地都不时有火灾发生,我部在项目部领导的指挥下,对各变电站消防安全严格把关,确保了我部供电及线路的安全运行。项目部按照20__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有序地进行,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及安全培训的工作。现将本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分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按计划进行开展,项目部组织成立了消防应急小组,根据所属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联合组成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使本消防安全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开展实施。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2、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职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使用知识,以及遇到火灾逃生及救护知识等。
2)负责项目部基地消防管理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演习、训练,不定期的对所有员工发送有关消防安全警示和消防安全知识的短信。
4)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树立教育为本、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安全知识、认识和观念。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事关员工生命和项目部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集中力量抓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使职工都牢牢树立起安全意识,真正警觉起来,才能真正保障我部生产、生活的安全运行。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通过队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操作的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做到在实际操作消防器材,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活动
1、由消防安全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小组相关成员配合每月进行了至少一次全面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到有检查、有结果、隐患整改有跟踪结案。
2、20__年项目部专项、综合消防安全检查共37次,并做到将检查到所存在的隐患通知及时下达到整改责任部门,且做到有跟踪、有关闭,隐患整改率达100%。
3、全年消防安全专项综合培训达15余次;组织考试3次;灭火器演练1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1次。
4、我部20__年更换灭火器共11个,其中3个(MFZL4型)干粉灭火器、4个(MFZL25型)干粉灭火器、3个(MT2型)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MFZL2)ABC干粉灭火器,另外还对21个灭火器进行了加粉处理,每次检查后都合格的灭火器贴上标签,注明检查人和时间。对流失的消防沙进行了填充,并不定期的安排人员将消防沙刨松,保持消防沙的干燥。
5、以“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在各个变电站悬挂宣传横幅8条,宣传标语、宣传图片20张、制作了2期消防安全板报,对各个项目部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通过“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全面、生动的宣传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参与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宣传消防的良好局面,极大的促进了活动的开展。
6.在消防周期间,我部还组织了一次对变电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各个变电站电缆进出线位置、高压柜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室等采用加设消防沙、防火泥一系列措施,达到了防火的效果。
四、消防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1、端正消防演练的态度部分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地重视,培训、演练时不能引起高度重视,抱着好玩的心态,也有个别职工在接到培训、演练通知不参加,演练时不投入。
2、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力度一年来,虽然我们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公司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在20__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消防安全活动总结5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校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建设发展不受影响。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校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近几年,我校主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首先是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都反复强调,要求教职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学校就安全问题专门召开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其次是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展览和影片,我校针对中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组织学生参观直观材料,加深他们的印象,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另外是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多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既有书面的又有实际操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加培训人员面广量大,培训工作细致全面,效果显著。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校多年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校在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检查疏散指示标志,以便应急情况有保障。
3.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尤其是对化学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
4.加强对保管室、计算机室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这两处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在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有隐患及时有效整改,确保万无一失.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很少使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6.加强对住读生安全教育与检查。寝室管理员每天检查,及时公布,如有违纪,迅速处理,屡教不改者,上报政教处。执行情况良好,未有事故发生。
7.加强评比,每月分年级评比出示范班和优秀班。
三、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实战演练。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设备,没有一定资金投入到头只能是望灾兴叹。加大资金投入,重金买安全,也是我们的一条经验。我们将过期的消防药水用来演习,一方面化废为宝,另一方面确保定时换上有效药水。资金投入的另一块就是每学期的实战演练需要的费用,实战演练是对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由于我校的住读生较多,我们制定出了住读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的制度。我们利用有利条件开展实战演练。每次活动之前,我们请各部门负责人、消防中队的指挥员一起拟定方案,并在演练之前召开动员会,部署演练计划。在演练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环节每个层面都有教师把关做好防护,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们真正做到了重金买安全,力求万无一失,使全体师生真正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做到两知一会、处危不乱;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四、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制订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使火险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扼制,并保证学生能够处危不乱,科学避险,减少盲目、慌乱和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对教室等学生集中区域进行实际考察,反复酝酿、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做到全校一盘棋。“紧急预案”人人熟悉。
11.民政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重点监管内容。要按照今年6月公安部召开的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对本地区“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研判,切实摸清底数,制定整治方案,立即报请政府批准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已经开展的,要进行“回头查、再整治”。
二、依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改。对“三合一”及类似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必须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通道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技术防范手段,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要及时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绝不能遗患成灾。
三、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三合一”及类似场所在整治过程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整治完成后,要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事故处置能力,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四、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要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深入“三合一”及类似场所,开展整治指导,提供技术咨询,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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