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共10篇)
1.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一
怀柔区商务委员会2009年度安全监管
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打算
2009年,怀柔区安全执法科在市商务委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怀柔区商务委的整体工作部署,以“抓执法、促管理、重服务、保稳定”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执法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进行各类执法检查276次,出动执法人员1163人次,检查企业1170家,行政处罚决定18次,没收违法食盐76619公斤,没收生猪产品314公斤,罚款82073.5元。
一、强化科室建设
怀柔区商务委安全执法科是年初怀柔区商务委为了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行业管理新成立的科室,承担商务委全部行政执法工作。安全执法科成立以来,为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检查水平,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以业务学习为重点,抓好科室建设工作。
(一)定制度,明责任,重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我们参照市商业法规监督管理处的各项规定制订了怀柔区《安全执法科工作职责》、《行政执法检查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守则》、《会议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执法科在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酒类流通、安全生产、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管理工作。我们为了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将全科室工作划分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两个组,明确各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在遇到突发情况、重大活动或专项行动时全科出动,以弥补人员不足。
(二)抓学习,熟业务,出成效。
为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我们科每周安排半天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各种执法文书,掌握执法程序和检查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我们积极参加市商务委组织的执法培训,并主动邀请市商务委安监处、执法办的领导来怀指导,同时向密云、通州、昌平、平谷等兄弟区县执法工作开展好的区县学习,丰富自己的执法经验。为了使执法人员全面系统的理解并掌握执法和调查取证程序,尽快进入角色,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模拟执法活动,借此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我委在区内案卷评查工作,参加评查的案卷均被评为优秀案卷。
(三)抓宣传,扩影响,强意识。
一是积极联系怀柔电视台,制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教育专题片在《安全在线》节目中播放,普及商务行业法律法规。二是联系有条件的商业零售以及餐饮企业在其营业场所使用电子屏、电视播放安全教育节目。
三是组织企业召开培训会,宣传商务行业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计组织召开9次各类培训会,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法人主体责任意识,明确法人主体责任。
四是结合“3.15”、“5.15”开展商务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4500多份,并配合镇乡、街道办事处,进入乡村、社区向居民讲解商务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发放宣传材料4300余份。
二、安全生产管理与执法工作
今年我们把六十周年国庆安保列为安全执法科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维护商务行业的繁荣稳定。我们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71人次、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29份,整改安全隐患543项,对区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做到了执法检查覆盖2次,确保了商务行业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首先,强化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层的安全生产意识,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高企业隐患自查和整改能力,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单》2500份(含规模以下企业)、发放《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册》500份、《商务行业安全生产教育片》100盘。
其次,采取巡查、临查、抽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联合区安监、消防、质监、市政管委以及属地安全科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7个工作日,参与检查人员达90人次。联合执法检查做到检查前明确检查相关事宜,检查中做好联合执法检查情况记录,联合检查完毕后做好小结归纳,检查履盖了全区规模以上60家企业。
第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利用“雷霆行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针对重点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关键时段进行检查,利用“三项行动”,重点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疏散演练;利用“火灾隐患夏季大检查”专项行动,重点对繁华街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经营场所、各种业态行业的综合经营服务场所组织执法检查;利用“合围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商务行业隐患排查治理20项内容、“六个必查”等具体项目组织检查;九月份重点结合“护航行动”的开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治理隐患严重的企业,全力杜绝国庆期间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力减压一般事故,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目标,并认真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怀柔商务行业“迎国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护航行动”,组织由区安监、消防、质监、市政等部门参加的为期15日的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对餐饮经营单位安全使用液化气瓶、“火、气、电”三源管理、规模以上商务行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专项联合检查,确保了国庆期间全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平安稳定。
第四,加强节假日以及商业促销活动时的检查。节假日是人员高度密集时间段,商业促销人员过度密集,易产生各类事故,一方面针对这类问题加强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在活动前要求企业做好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同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排查,要求企业加强安保力量,细化应急措施,从根本上把隐患解决。
三、食品安全管理与执法工作
为切实加强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我们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为主线,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今年办理备案的酒类经营者达230家,随附单使用率达90%以上;今年我区碘盐合格率、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均达到100%,完成了年初市商务委下达的食盐抽测指标任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拆除违法屠宰设施9处。
(一)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指导酒类行业规范发展。首先,规范市场秩序,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先后开展了“两会两查”酒类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两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者选购正规渠道的酒类商品;二是召开“酒类批发企业培训会”,贯彻《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以及《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标准》。三是召开“迎国庆酒类流通工作部署会”,联合区食品办、工商局安排部署酒类批发企业自查整改,重点对市场占有量大,畅销品牌的酒类商品进行了检查。
其次,以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与管理带动我区酒类流通市场健康发展。
重点对全区400余家酒类经营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企业清查工作。47家企业已办理注销手续,18家批发企业已登报挂失《随附单》82本。
其次,推动协会建设,指导行业自律发展。
指导酒类协会组织21家企业,在五一劳动节期间举办了 “怀柔酒类商品展示会”,展示酒类商品274种,在树立了酒类协会良好形象同时,增强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意识。创办了酒类行业的宣传刊物——《怀柔酒业》宣传酒类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酒类知识。
(二)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加强入户走访与食盐市场监管。
一是宣传与检查相结合。利用“5.15”宣传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乡政府,开展碘盐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集市乡村“三进”宣传周活动,以知识讲座、现场宣传等形式解答群众问题,讲解真假食盐识别方法、宣传法律法规。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采用“查、堵、盯”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食品加工、饲料生产、建筑工地等企业以及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二是转变工作方法,将盐业监管关口前移。今年,采取随机抽测的方法,对居民家中的厨房、餐桌用盐进行抽样检测,现场进行定性分析,采用倒查索源的方法,查找假冒碘盐销售渠道,有效地对食盐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使更多的居民了解了假冒碘盐的危害,也使我们执法人员能够时时掌握食盐市场状况。
(三)把好定点屠宰质量关,严防私屠滥宰“问题肉”。第一,加强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管理把规范肉联厂经营行为作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组织工商、动监、卫生对肉联厂的进货渠道、“两章三证”、检验检疫、环境卫生、各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联系市执法办,进行重点环节抽查,严把生猪入厂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厂关。年初出现“瘦肉精”中毒事件和猪蓝耳病疫情,我们严格按照市商务委和区食品办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肉品供应和肉品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建立《瘦肉精检测周报制度》,尤其是对生猪入厂验收、“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等环节进行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对过去发现的私宰窝点以及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进行重点防范,联合工商、动监、公安以及属地镇乡政府,加大对私屠滥宰的巡查、打击力度。
二是针对农村地区猪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重点宣传猪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注水肉、病害肉鉴别方法等内容,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第三,完成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联合财政部门做好监管统计报表工作按照市商务委要求完成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会同财政督促肉联厂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月对其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进行详细核实,全年化制病害生猪4133头。
四、环境整治工作
为广大居民喜迎国庆六十周年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按照区政府的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我们科牵头组织开展了迎国庆废品回收站点环境整治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没收台秤18个,没收废纸5300公斤,没收废铁1240公斤,规范有照站点36个,取缔无照站点54个。同时,积极做好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今年,怀柔区投资500万元的分拣中心已经建设完工,标志着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积极组织市政、公安、工商、城管、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启动迎国庆废品回收站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国道、旅游沿线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顿,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并制定可行、有效的对策方案。
1、开展调查摸底,通知站点整改。对城区、国道旅游沿线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调查走访,下发《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关于在全区开展迎国庆废品回收站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108份。对各站点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反馈各职能部门备案待查。
2、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联合执法部门及属地镇乡政府,坚持“查一家,必见效,罚一家,防反弹”的工作原则,进行“地毯式”的联合执法检查。
3、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联合相关部门,巡查顽固站点,对前期整改的废品站点进行复查。
二是指导北京聚宝华源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分拣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目前纸类分拣中心建设完工,下一步我们积极推动、完善体系前端建设,形成以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二
上的讲话 陈小杰
2010年10月29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2010年第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推进 “防火墙”工程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东莞现场会议精神和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辅导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有关知识,对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全县火灾形势稳定。这次会议是今年6月份全县第八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后,又一次召开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也是县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同时,选择在亚运会、世客会即将举行前夕召开,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刚才,县公安局锦标同志传达了省政府7月28日在东莞召开的全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推进 “防火墙”工程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场会的精神和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消防大队龙平同志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了介绍。同时,本人代表县政府与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书》,请同志们按《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 构筑“防火墙”工程,是公安部和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当前火灾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是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四个基本”,提升公安消防部门“四个水平”,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全社会预防火灾能力。它对于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构筑“防火墙”工程,是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重大举措。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即将实施的省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和“全面防控、全员防控、全方位防控”的思想理念,构建“防火墙”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彻底堵塞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着力解决抓消防工作力度不够大、部门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突出等问题,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从根本上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
(二)构筑“防火墙”工程,是有效防控火灾的迫切需要。火灾规律表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阶段,火灾总体呈上升的趋势,这已被许多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所证明。我县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和建立新的消防观念。要
想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就必须抓住消防工作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密不可分的火灾防控体系。因此,我们需要构筑“防火墙”工程,使火灾预防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构筑“防火墙”工程,是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在消防事业上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水平。如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如何发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构筑防控火灾“铜墙铁壁”的问题,等等。希望各镇、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研究探索消防工作新模式,不断创新消防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县消防工作管理的水平。
(四)构建“防火墙”工程,是有效解决我县消防诸多问题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火灾1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1500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了50%,死亡人数下降了100%,受伤人数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97.17%。应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镇、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县个别地区、个别行业火灾隐患不断增多,个别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把消防安全当成消防部门的事,心存侥幸心理,逃避、应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消防工作仍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消防工作任务仍然异常繁重。因此,各镇、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清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认清构建“防火墙”工程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确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采取强有力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扎实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全力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水平
构筑“防火墙”工程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要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力争在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内,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防控火灾的“人民战争”,通过不懈努力,实现“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工作目标。为此,县政府下发了《紫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请各镇务必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推动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动政府及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是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核心,也是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水平的前提。一是要强化宏观规划和整体部署。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涉及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今年八月份,我县已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希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主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要强化检查督导。各镇、各部门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述职讲评,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要落实考评问责。各镇、各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消防工作每年组织考评,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好单位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或落实不好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坚持多策并举,全力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可以说,抓住了社会单位,就抓住了防控大火的关键。一是要按照《广东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标准》的有关内容,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搞好专题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各部门、各行业的负责人、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进行培训,并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单位员工参与“四个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每一个单位都有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指导行业、系统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四个能力”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今年底,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三)立足机制创新,全力夯实农村、社区防控火灾基础。各镇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做到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推动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要建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并确保正常运行。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整合保安、巡防等力量,建立消防巡查服务队和专、兼职消防队,承担日常火灾隐患和初起火灾扑救任务。要充分整合基层消防资源,大力发展公安消防机构防火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协管员“两员队伍”,督促其认真履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群众 “三大职能”,切实为基层消防管理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撑。按照省、市的要求,今年,各镇要成立消防巡查服务队。2011年,各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各镇、村(社区)要按照规定建成专职、兼职、志愿消防队伍,所有社区建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四)着眼消除隐患,全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构筑“防火墙”工程,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是关键。一是要持续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围绕“平安亚运、平安世客”工作目标,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要突出抓好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年内必须100%完成。二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县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供电、文化、城管、旅游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消防监管合力。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该关停的关停,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手软。三是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化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要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从而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四要不断创新消防监管模式。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集中开展清查整治和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将消防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严防失控漏管。
(五)筑牢消防素质墙,扎实开展全方位消防宣传教育。公民消防素质的提升,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的根本。我们要始终坚持消防宣传教育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地位,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大众化、常态化、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形成消防宣传合力。各
镇、各单位要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计划,人事、教育、农业、劳动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公务员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培训等内容,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认真履行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法规常识等义务。要延伸消防宣传触角,继续深入开展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的“六进”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安全送到老百姓身边。今年,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完成县级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三、狠抓建设关键,加速推进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事关民生民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从理念创新、政策支撑、经费保障、实战能力等关键环节入手,抓紧推进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协调管理,尽快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应急救援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是关键。要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应急救援联响应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安、安监、卫生、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职责,加强协同作战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联指挥机制建设,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跨部门、跨行业应急指挥体系。要加强现场指挥机制建设,对涉及范围广、危害大的重大灾害事故,要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日常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由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最高指挥官实施,减少指挥层级,提高救援效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设,全面掌握辖区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救援装备、设备数量和规模,建立警地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协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快速调集、充足保障。
(二)要加大硬件投入,切实打牢应急救援工作基础。应急救援工作,经费投入和硬件建设是保障。各镇要把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经费和装备,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消防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加强个人防护、生命援救、救生排险等救援车辆及器材的配备。今年年底前,基本救援装备要全部达标。
(三)要加紧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结合打造消防“铁军”工作,坚持科学练兵,全员练兵,广泛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要分类制定战斗员、指挥员、战勤保障人员训练内容和标准,增强训练的针对性,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和科学施救水平。各镇要针对本辖区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和易发多灾害事故的特点,抓紧制定完善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要逐步建立和落实由政府牵头负责、各方联动力量参与的定期训练和演练常态工作机制。年底前,要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协同演练。每半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跨行业应急拉动和实战演练,提升各种救援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广州亚运会和河源世客会的消防安保工作。现在离广州亚运会开幕仅10多天时间,离河源世客会也不到一个月,消防安保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各镇、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关要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
实”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火灾防控措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我们消防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一项时不我待的神圣使命,是一项利国惠民的伟大事业。各镇、各单位要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全面提升我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为开创新时期我县火灾预防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三
防安字[2010]21号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中央在京单位,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本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市防火委制定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工业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现将《标准》正式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加强 “四个能力”建设。
-1-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2.工业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3.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4.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
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确
-3-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九条 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二)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三)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四)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有无遗留火种。
第十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一)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二)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三)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第十五条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分钟内形成由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三)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
(四)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五)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第十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
第四章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7-第十八条 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一)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二)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三)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四)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 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
(一)设置报警延迟时间不超过15s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二)设置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具备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装置的电磁门锁装置;
(三)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8-第二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卡拉OK厅应利用点歌间隙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第二十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
-9-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第二十八条 在场所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九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自查验收;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抽查比率不少于10人;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或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11-附件2:
工业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工业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境内所有生产、加工、制造、维修以及易燃易爆生产、加工等工业生产企业。
第三条 工业生产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 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五条 工业生产企业应落实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12-一次防火检查;
(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当进行防火巡查;
(四)员工每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第六条 每月防火检查和每周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等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自动设施运行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明确巡查内容、巡查部位和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八条 员工每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三)下班时用电设施是否断电;
(四)有无遗留火种;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九条 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 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定整改期限。
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二条 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扑救初起火灾事故中的职责,并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 工业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四条 灭火应急预案涉及的人员,应当按职责分工熟悉灭火应急预案内容,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第十五条 员工熟悉本岗位周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卷盘以及消火栓出水灭火。
第十六条 明确火灾报警程序,任何人员发现起火,首先应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附近人员展开扑救;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确保初起火灾的扑救。
第四章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八条 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疏散逃生中的职责,并组织演练。
第十九条 工业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
-15-第二十条 工业生产企业应在建筑的主要入口、疏散通道等明显位置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标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标明人员所处位置及疏散线路等。
第二十一条 员工熟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第二十二条 明确负责引导疏散人员、分工及职责,掌握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五章 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二十三条 工业生产企业位应确定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人员为本单位的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上岗前、员工调整岗位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单位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培训率、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
第二十五条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知道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自己的职责;
(四)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会引导他人疏散。
第二十六条 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对公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七条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自查验收;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第二十八条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此项检查,抽查比率不少于10人。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7-建设不达标: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或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18-附件3:
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首都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推动社区和村消防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各社区和行政村的居(村)民住宅区。
第三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设置消防工作室,将消防工作室纳入社区服务站管理。并组建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配备设施、器材和装备,做好消防志愿者的登记注册工作。
第四条 居(村)民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作为消防工作室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的负责人,负责组织辖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社区和村应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章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9-第六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每日应对居(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
(二)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是否登记造册,具体救助措施是否落实;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负责督促社区管理单位对社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对公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第八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第九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条 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第十一条 社区和村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20-消防水桶、铁锹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 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应熟悉下列内容:
(一)社区和村内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报火警、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社区和村的灭火力量以及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的人员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迎接指引消防车到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传达火场指挥员指令;
(二)使用社区和村内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三)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和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
(四)协助组织火场警戒,维持火场秩序。
第四章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五条 社区和村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由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居(村)民人员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
第十六条 消防工作室应定期上门为辖区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服务,确定发生火灾时实施救助的人员,根据
-21-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措施。
第十七条 火灾发生后,消防工作室人员应立即采取广播、呼叫等方式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第五章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十八条 消防工作室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居(村)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社区和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报火警(119)、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知识与方法。第二十条 消防工作室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居(村)民防火公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与方法;
(二)不损坏、挪用、圈占社区公共消防设施;
(三)不占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可燃物清理相关规定;
(五)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的方法;
(六)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其他
第二十一条 社区和村内应设置固定宣传标牌、设施:
(一)在社区和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益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安全警示牌,张贴居(村)民防火公约;
(二)在每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口设置“安全防火”提示牌;
(三)利用社区和村内文化活动站、网站、公告栏等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每年对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行验收。
第二十三条 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社区进行检查;
(二)提问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至少5人,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报火警知识;
(三)检查防火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四)检查社区防火公约、提示牌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被提问人员不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报火警等消防安全知识,人数低于被提问人数90%的;
(二)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四)标志设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五)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
第二十五条 经验收达标的社区和村,公安派出所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社区(村)”证书或牌匾。
第二十六条 检查发现验收达标的社区和村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发证单位取消其达标资格,并及时收回已发证书或牌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24-附件4: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写字楼、综合楼等办公场所。
第三条 办公场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 办公场所应落实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
-25-管理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二)写字楼、综合楼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三)消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当进行防火巡查;
第五条 每季度、每月和每周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等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自动设施运行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明确巡查内容、巡查部位和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 实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 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定整改期限。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第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一条 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扑救初起火灾事故中的职责,并组织演练。
-27-第十二条 写字楼、综合楼的办公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十三条 灭火应急预案涉及的人员,应当按职责分工熟悉灭火应急预案内容,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具备完成预案任务的能力。
第十四条 员工熟悉本岗位周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卷盘灭火。
第十五条 明确火灾报警程序,任何人员发现起火,首先应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附近人员展开扑救;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单位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确保初起火灾的扑救。
第四章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七条 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疏散逃生中的职责,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人员疏散演练。
第十八条 办公场所应在建筑的主要入口、疏散通道等明显位置设置平面疏散示意图,标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标明人员所处位置及疏散线路等。
第十九条 员工应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8-的设置位置,掌握疏散逃生技能。
第二十条 明确负责引导疏散人员、分工及职责,掌握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五章 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办公场所单位应确定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人员为本单位的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对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 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对公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自查验收;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扑救初
-29-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写字楼、综合楼办公场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的;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未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30-附件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四条 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
-31-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防火工作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施工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的管理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四)临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五)仓库是否按照防火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八条 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三)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及时清理;
(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九条 因施工需要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防火督查:
(一)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并且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
(三)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四)电、焊器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
(五)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条 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区的消防安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
(一)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二)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是否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章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建立由施工人员参加的义务消防队。
第十二条 施工人员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当于1-3min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
(一)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施工人员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灭火;
(二)火情周围的现场负责人员应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通知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后,参加灭火和疏散工作;
(三)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负责引导疏散。第十三条 火灾确认后,施工单位应当于3-5min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人员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
(三)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四)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第四章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阶段情况实时熟悉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求,进行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第十七条 火灾发生时,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第十八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施工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五章 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
-35-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第二十二条 施工人员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施工期间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 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知道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自己的职责;
(四)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会引导他人疏散。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36-标志。
第六章 达标验收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组织验收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施工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或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各公安分县局、专业公安局(处)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0年5月31日印发
校对:张弛 共印:200份
4.2010年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四
学术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
1、今年我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科技兴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技术水平,以医疗质量为保障,以落实各项制度为基础,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在2010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列几个方面的工作。
2、加强科技教育,使全院广大职工明确了医院开展科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院形成了研究新技术,创造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掌握新知识,促进了医院学科的发展。3、2010,我们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确定了《胎儿超声心动图诊断》等科研项目,并进行实施。
4、对2010年的新业务,新技术,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进行了评估、分析,并进行研究确立、上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医院
学术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
1、仍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科技兴院,不断完善科研及新业务、新技术的管理制度。各科室要制定2011的科技工作规划、设想,同时要切合科室的实际情况,确定2011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的计划,确定技术业务项目。
2、各科室将本科室的科研项目、新业务、新技术项目上报到科技委员会,具体报到医务科,资料要齐全,包括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医院科技委员会,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科室进行评估、分析、并进行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地及进开展工作。
3、对已确立的科研项目要按照推进计划在2011要争取出成果。
4、医改工作要在城市和区县进行试点工作,医改是我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改革重点之一,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千秋万代的工程,任务艰巨,标准严格,无论我们是否作为重点都要有思想准备。
5.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五
1.会同市供电公司做好迎峰度夏与世博保电工作;
2.会同市相关部门做好热电企业集中供热相关工作;
3.协助沙钢、永钢和华昌化工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配合沙洲电力公司做好二期扩建相关工作和500千伏锦丰变投运后相关工作;
5.会同市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和热电归并工作。
——承办科室:电力管理科
6.召开部门座谈会,分析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研判下半年经济走势,研究下阶段经济工作重点;
7.对接规划局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张家港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大纲;
8.汇总梳理各区镇和部门上报的“十二五”期间拟实施重大建设项目;
9.按照苏州发改委要求,完善农林项目储备库,报苏州发改委农经处;
10.汇总分析“协调张家港”评价指标体系执行情况,报市政府;
11.会统计局,汇总各区镇半12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
报市政府;
12.总结半科室各项工作。
——承办科室:综合计划科
13.跟踪2010年省重点、苏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上报项目形象进度;
14.做好2010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上半年的督查工作,跟踪项目建设进度;
15.编制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
16.适时上报市域污水处理扩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17.收集上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信息;
18.做好已下发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的跟踪、督查工作,上报项目进度情况;
19.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工作;
20.做好半年工作总结;
2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科室:固定资产投资科
22.重点做好省级开发区、冶金园争取点供指标工业项目的对上争取工作;
23.开展2010年3季度工业景气调查;
24.重点了解并掌握全市引进建办投资超5000万元的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情况;
25.做好上半年政府工作目标统计及有关项目调查工作;
26.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信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管理、情况报送工作;
27.继续做好利用外地资本统计管理工作、重点工业项目形象进度的统计检查和市政府目标分解的统计汇总工作。
——承办科室:工业与经济协作科
28.做好2010年实事工程工作建设的推进工作和往年实事工程结转项目建设进度督查和市人大视察实事工程的相关准备工作;
29.着手开展2011年实事工程预选项目调研工作;
30.做好沙钢奔辉码头改造、大新重件码头、东沙公用码头、圣汇气体公司重件码头工程前期报批的推进工作;
31.做好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第三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争取工作;
32.做好张家港港区集疏运高速公路工程前期报批的推进工作;
33.做好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科室:基础产业社会发展科
34.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我市医改相关文件出台工作;
35.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重点推进宏宝集团公有股权转让工
作;
36.妥善解决企事业单位改革遗留问题,重点关注好改制医院职工稳定工作。
——承办科室:体制改革科
37.积极做好金融办、服务业办搬迁协调工作;
38.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工作;
39.做好上半年市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办工作;
4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承办科室:办公室
市金融办2010年7月份工作计划
1.推动金融创新措施落实;加强跟踪督促,保持信贷投放平稳增长;
2.筹办华夏银行张家港支行开业仪式;继续做好国泰小贷公司筹备报批服务工作;
3.抓好高新张铜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做好牡丹汽车复牌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关注在会审核有关企业的工作进展;跟踪、掌握并服务好拟于近期上报首发申请材料企业的情况;
4.加快推进华汇玻璃、圣汇气体、苏州浩波、联冠新材料等重点后备企业的上市步伐;加强对各镇区拟上市后备企业的调研和培育;
5.保持对上的联络、沟通,关注我市企业债券材料的审核进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服务业办2010年7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调研编制工作;
2.组织新一轮技术辅导,扎实推进企业分离工作;
3.组织开展服务业重点项目督查活动,协调做好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4.做好全国服务业500强、物流A级企业的申报跟踪工作。
5.做好省、苏州市服务业集聚区组织申报工作。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报送:市委书记黄钦,市长徐美健,常务副市长王亚方,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6.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六
2009年我系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在系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思想引领、服务成才”为工作宗旨,以“围绕中心抓团建,抓好团建促发展”为工作思路,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项职能,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拓展计划,拓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对学生组织的指导和大学生骨干的培养,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推进我系共青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机械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未来领导者而不懈努力,为机械工程学系率先建成世界一流院系和一流学科而不懈努力。
一、扎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和凝聚
1.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争取系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通过党支部与团支部的接对联动,发挥党支部对基层团组织的辐射影响作用,通过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团建的外部环境,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活力。2.创新载体有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通过举办“基层组织建设月”,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为抓手,树立并宣传典型团员青年和团支部,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加强团的队伍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重视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创设机械系团系统理论学习小组,制定团干部研修计划,支持开展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团干部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拓展计划,有效服务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1.继续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用中国特色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骨干和团员青年。完善机械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的培养方案,切实加强培养的实效性和引领性,发挥培养对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2.深入开展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密切结合团中央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深入了解和及时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效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引导,帮助同学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3.深化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完善实施“思想育人、创新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和组织育人”的五育人体系,以以“机械风采月”为载体,重点实施“机械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稳步推进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蒲公英”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等科创活动。
4.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科文化建设。继续办好《浙大机械》,深入挖掘机械系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健朴的学风教风,以正确的价值取向、敏锐的思维审视学科发展,关注学生成长。培养学生爱系荣系的良好情怀,促成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完善从课堂、实验室到实践的全过程育人体系
1.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信精神,鼓励支持大学生深入农村,了解国情,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企业、面向西部和面向海外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进步、与农村共发展的价值观。
2.建设打造一批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基地。结合企业见习基地建设,整合资源打造一批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基地,搭建学生到知名企业实习见习的平台,完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全过程育人体系。
3.推进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的一体化建设。结合机械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坚持在社会实践中体现志愿性。组建一支志愿服务队伍,打造一个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做好志愿者小时数申报审核管理和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组织的指导,分类推进学生干部骨干培养,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对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博士生会的指导。支持“三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分类推进学生干部骨干培养。结合学校和机械系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并实施按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分类推进学生干部骨干培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机械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3.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安全责任区”制度,构建“系-班-室”一体化的心理健康防线。及时关心“学习、生活、心理”三困学生,力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对学生各类活动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迅速的安全稳定工作网络系统和防控责任体系。
共青团机械工程学系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
附:2010年机械系团委具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建设
1.团委人员调整,加强队伍建设
明确分工,团队协作,加强团内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培养。
第一周(3.1-3.5 / 9.14-9.18):招募并确定新学期团委人员,并公示;
第二周(3.8-3.12 / 9.21-9.25):部长短训,熟悉业务,明确分工;完成2009年秋冬学期团员注册; 2010年6月份、2011年1月份:团干考核。2.完善架构设置,打通环节,架构桥梁,力求信息对称,提高沟通效率
做好与博会的交流对接工作,整合学术研究型资源——科技部由博会同学担任部长,参与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科技文化活动;
做好与研究生部的交流对接工作——以系刊编辑部为平台,加强本科生、研究生的交流;
做好与学生会的交流对接工作——团委办公室、宣传部副部长对接学生会办公室、宣传部,同时通过纪实考评小组,紧密联系团委学生会工作; 做好与班级的交流对接工作,充分利用各支部资源——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分别对应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3.加强学生干部培养
各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培养锻炼计划,对于具有普适性的培训计划,也可上报团委,进行针对全体的培训。
4.有条不紊,严谨不怠——做好团委日常工作
团委日常工作内容多而繁琐,力求分工到部、到人,做到按部就班,有条不紊。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针对团籍管理、团费收缴、档案信息的管理等工作要建立定时定期工作制度,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事宜——组织部;
确定团委办公室的值班人员,并做好监督工作,做好考核、发放勤工助学金等日常工作——办公室; 做好团委账务整理工作,日常账务一月一结,活动账务项目制结账——办公室;
做好日常新闻稿件的上报工作——宣传部; 长期与研会、博会联系,整合玉泉资源;同时增进与兄弟院系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
二、团内建设 1.做好团内推优工作
加强与团支部之间的交流,密切联系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同时各团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秀团员,做好“推优”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做到“团建促党建”。
4月份、12月份,组织参加浙江大学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2.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根据校团委的指导思想加以改动)
以主题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求各支部围绕主题组织专题活动。
4月底,启动2010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并在5月份完成;
4、5月份,指导“五四”红旗支部争创活动。 10月份:开展团支部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十一”国庆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对团员的思想建设; 开展征文等系列活动。
三、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1.针对大部分同学正在参与的SRTP的情况,团委可以开展对于同学的辅导、答疑,并做好SRTP项目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力求让同学们遇到问题有地可问;
2.每个学期的第八周、第十六周,开展“第二课堂”集中宣传与认证; 3.每个短学期的最后一周,做好综合素质测评的申报、统计、公示、补报等工作;
4.3月份,开展“机械设计大赛”的宣传活动,结合研究所的资源,以“科创社”为载体,以机械设计大赛为核心,拓展业务,开展系列校园科技文化活动。5.10月底:做好校运会的各项宣传组织工作。
四、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1.社会实践(可以结合机械系相关企业的资源加以开展) 4月份,完成寒假社会实践的相关上报、审核等工作; 夏学期初,配合校团委统一安排,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具体落实;在考试周前,完成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
国庆节前,完成2009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宣传与表彰工作;
1月份,完成寒假社会实践启动仪式; 2.志愿者工作
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具有特色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完善杭州市学军小学、街道社区的长效机制,拓展活动形式,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开辟校外志愿者服务基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作为机械系长期志愿服务基地,开展具有机械工程特色的实践活动; 做好志愿者活动登记、审核工作,优化反馈机制。
五、特色活动
1.机械系刊:打通三会,整合资源,继续做好机械系刊筹备出版工作;
2.以“机械系科技创新协会”为平台,承办“浙江大学机械设计大赛”,并将其项目化、制度化运作;并进行项目的收集和汇编。
3.开拓企业项目,寻求合作点,让同学走出校园、走向企业。4.机械风采月
7.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七
2010年,提案社团法制委员会在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市经济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㈠认真做好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审查和交办工作 一是严把提案征集关。为做好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草拟了提案征集提纲,会前下发给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委员,不少线索经实地调研后形成提案,提高了提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做好四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的征工作,我们召开了政协各组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提案准备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把提案的审查关。在全会提案审查中,我们以尊重提案者民主权利和保证提案质量为原则,根据《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我们将收到的提案进行分类整理,逐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只有情况而无具体建议的及时请提案要补充完善;对一案多事的衽分类处理;对一些内容过于宏观,或者
过于狭窄,近期无可操作性的不予立案。通过严格审查,保证了提案质量,维护了提案的严肃性。四届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128件,会后提案1件,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127件,其中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委会集体提案17件。因提案撰写不规范等原因不予立案,作工作建议、情况反映的2件。经分类统计,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74件,占立案总数的58%;有关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9件,占立案总数的15%;有关政法统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其它方面的提案34件,占立案总数的27%。三是严把提案时效关。2月初我们对提案办理提出意见并及时交市委办、市政府办办理。市政府办采取了现场集中交办的方式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还编辑了提案办理须知、答复文本,在提案交办会上发给每个承办单位。截止11月中旬提案答复全部完毕,答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
㈡、围绕重要提案的办理开展工作
1、认真筛选确定重要提案。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重大问题,从征集到的提案中筛选了7件集体提案、10件委员提案作为重要提案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确定了4件提案作为主席督办的重要提案。对重要提案的承办单位提出了建议。
2、组织协调重要提案督办。及时向市政府办通报重要提案的确定及承办单位的建议情况,共同协商督办方式和督
办时限。
3、重点督办主席督办案。今年我们把主席督办案作为督办的重点。如: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有关委员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的建议》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被确定为四届四次会议主席督办案。认真办理、落实好这一提案,对于进一步推进交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区管理形象都非常有利。因此我们把视察与提案督办结合起来,在视察交警大队全面工作的同时,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针对提案交办存在“回娘家”现象及初次办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出该提案由政府办牵头,公安交警、财政等部门配合,借鉴外地的做法,参照我市巡防员、城管员的待遇,提出交通协管员数量的确定和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法的主席督办案意见。通过政府办的再次办理,交通协管员所需经费的来源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委员对该提案再次办理的结果表示满意。
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积极参加机关“遵纪守法、勤政廉政集中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通过这些活动,党性修养得到加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
另外,我们还抽人参与了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全市“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同时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工作,积极响
应捐款号召,据统计各活动小组委员捐款9万余元。
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督办提案的方法还需不断创新,提案服务工作还需继续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提案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在让委员知情明政方面,为委员提供的服务不多,提高提案落实率上还没有大的突破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二、2011年的工作打算
2011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推动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水平、上台阶。
㈠贯彻落实两办转发的《意见》
要继续积极推动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的贯彻执行,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不断创新政协提案工作思路和方式,发挥好提案参政议政的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提案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㈡积极参与四届五次全会筹备,完成提案工作任务 我们将按主席会议和大会秘书处的要求,积极参与四届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一是从2010年12月底起,着手开展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征集提案,重点征集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争取让更多的提案内容进入领导视野,提高提案办理层次。二是认真做好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的撰写。三是做好四
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工作,严把提案质量关。减少提案“粗制滥造”、质量不高的现象。四是集中精力、加快速度,做好提案整理、复核等工作,为及时交办提案做好准备,努力提高提案办理的时效性。
㈢认真筛选重点提案,力争重点办理出成效
继续做好重点提案的筛选工作。做好主席和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承办单位的联系,促进重点提案办理落实;要加强与“两办”督查室的联系与合作,做好四届五次会议提案的督办工作,努力提高提案办理的实效性,发挥提案应有的作用。
8.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八
一、活动安排:
2009年9月29日(一次)2010年5月18日(二次)
一、设置与命名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并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
二、组成与任期
家长委员会由本校在校学生的家长代表组成,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所选出的家长代表组成。
三、宗旨
加强家庭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使家长有机会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教育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会议
家长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代表总数的80%。
必要时(紧急或较大事件发生)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从常务委员中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优秀家长评选表彰活动。
六、职责
家长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家长委员会委员应根据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活动安
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与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经常收集其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进行监督和评议。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重大疫情或灾害应急处理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其他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可与家长学校合作,通过收看电视节目、举办讲座、发放家庭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鼓励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能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理解宽容学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良好家庭教育环境,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选派委员或代表参加主题班会等活动,倾听学生心声,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需求,改进家庭教育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等,为学校和学生开展各种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飞信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加强沟通交流,改善教育教学工作。
9.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九
一、全力
推进灾后住房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一)农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市农村住房重建总户数(含维修加固)为451633户,其中,314989户维修加固房屋已于2008年全面完成;截至2010年6月底,新建的136644户已建成136048户、占总量的99.56%;已入住105672户、占总量的77.33%。314989户、8.7亿元的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新建补助资金24.013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城镇住房重建实现预期目标。截至2010年6月5日,全市城镇维修加固141512套、1537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全市城镇住房重建42958套、383万平方米,已竣工38769套,建成比例90.25%。全市城镇住房重建有序推进,进展较好,已建成了幸福家园二期、鱼凫新村、慧民苑、水乡人家、子龙安居房等项目。
(三)农村重建“三清一还耕”工作取得初步成绩。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已到最后决胜阶段,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办和各灾区县(市)抓住“三清一还耕”(清理拆除板房和自建过渡安置房、清理废墟、清理环境,宅基地还耕)这个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全市共还耕宅基地51752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8.15%;共拆除板房9771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64.34%;拆除自建过渡房2427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81.64%。
(四)城镇重建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场镇。目前,龙池、虹口、街子、泰安、西岭、花水湾、三郎等场镇重建已基本完成。突出龙门山脉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山地特色旅游恢复较快,龙池、虹口等场镇已接待大量游客。其余场镇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15个特色场镇的打造。
二、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结构,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组团式城市群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2010年,中心城区以打通断头路、重要出入城通道及地铁建设为主,完善路网结构和优化道路功能,逐步形成一个以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和地铁为骨架,次干路和支路为基础,地面和地下交通优势互补、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充分重视慢行交通的道路运行系统。目前,机场路东延线上跨红星路南延线立交桥6月底建成通车。一环路西门车站、羊西线、一环路高升桥上路口跨立交桥上已完成项目立项,现正在进行地勘、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0年7月份开工建设。东客站配套工程纬一路、二路上跨铁路立交桥预计年底完工。中心城区42座人行天桥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打通断头路建设中,长城片区A10线、A11线已建成通车,万石路、劼人路已于5月底建成通车。地铁工程一号已试运行,10月1日将投入运营,地铁二号线正在加紧推进。
10.平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工作计划 篇十
南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1月3日
骆琳:用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10月20日召开的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扩大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骆琳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骆琳强调,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必须紧密联系安全工作实际,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用全会精神指导推动工作上狠下功夫。当前亟待解决的重点课题主要有7个方面:一是如何正确评价“十一五”期间的安全工作;二是如何认识“十二五”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如何谋划开局之年的工作,搞好“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三是如何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四是如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强化和落实;五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六是如何提升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臵能力;七是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摘自《国家安监总局网》)
国家八部委要求: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八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决定将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打非”专项行动延长到11月底。会议要求:一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到专项行动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紧紧抓住依法惩处这个要害,把“打非”工作抓到实处。三要强化地方尤其是县乡领导责任,厉行“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四要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的强大合力。五要探索
1建立长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把“打非”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轨道。(摘自《中国安全生产网》)
市委常委刘光远、副市长胡光明对安监局新班子提出新要求在10月27日召开的市安监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市委宣布了市安监局新班子的任命。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光远强调,发展没有安全作基础,只能是空谈,市委、市政府对安监工作寄予厚望,明鹏同志到安监局工作是市委反复考虑研究决定的,希望新的领导班子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安监工作新局面。副市长胡光明在会上强调,安监工作还要加强,市委、市政府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大家一定要讲团结、讲学习、讲廉洁、讲奉献,加强安全综合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公室)
市安监局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10月29日,党组书记、局长滕明鹏主持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结合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就抓好当前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新提法和出台的新举措,全面了解中央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二是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思考和研究安监工作的方式方法,用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市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三是超前谋划,通过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研究借鉴好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四是认真研究“十二五”期间的工作任务,向市委“十二五”规划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抓紧研究和编制起草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好各项制度的坚持和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办公室)
我市启动“六项群众防火教育”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我市从11月3日起至1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主题为“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一是利用各种媒体、文艺演出等传播资源,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消防法规知识普及工作。二是组织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街道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三是举行大型消防灭火演练和消防装备及消防“铁军”技能展示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增强战胜火灾的信心和勇气。四是利用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全市各消防(队)站开展“橙色祝福—铁军风采展示”活动。五是发挥新闻媒体及消防专题(专栏)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建国61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六是结合冬季村(居)民家庭火灾多发的情况,深入开展冬季消防
宣传“进家庭”活动,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利用墙报、板报、发放冬季防火须知、给居(村)民的一封信等活动开展宣传,将各类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让防火知识入脑入心。(市消防支队)
阆中市出台《教育系统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与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近日,阆中市召开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培训会,分析当前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教育系统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各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安办主任,各督导办安全专干,各单位、学校公车及私家车驾驶员,接送学生小车车主及驾驶员共200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会上解读印发了《阆中市教育系统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与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对涉及教育交通安全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交警队负责人就加强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了专题培训讲座。(阆中市安监局席彪)
嘉陵区严把“五关”强化校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关。在房屋设计上充分考虑防灾和规避风险能力。二是严把项目实施关。所有校安工程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全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现场签证确认制,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严把安全施工关。工程项目学校施工区和教学区严格分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制订上报学生安臵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四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施工程序,细化质量控制过程和责任,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五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信誉不好、质量意识低的施工单位,不准参与校安工程。(嘉陵区安监局何卓霖)
仪陇县多措并举确保“三线”安全运营该县在强化电力线、通讯线、广电线“三线”安全管理中: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三线”经营单位职工集中学习安全法规、工作制度、技术标准;采取广播讲、电视播和印发宣传单、悬挂警示牌等方式宣传“三线”安全知识,增强百姓“三线”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严格技术标准。加强网络线路同杆架设,交越线、垂直距离与架空电力线路标准,自架杆路技术标准,钢绞线加装绝缘子标准,附挂钢绞线和铁线架设工艺标准,终端用户线架设等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三是实施升级改造。实行逐年进行专杆专线改造,加大网络线路整改进程,加装绝缘子5630处,每年改造1个行政村的建设目标,投资200万元对主杆线进行专杆专线建设,降低安全风险。四是遵守操作规程。技术操作员施工前实行一观察、二检测、三报告程序,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加强质量跟踪和验收,有效预防了工程作业事故。五是完善治理机制。从今年起,县广电网络公司以在线用户数为基数,在上交收视维护费中切块,按每户每年1元钱的标准收取设立安全生产基金。六是做到责权分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分片责任制、专人管护制、安全责任制、岗位督查制、线路巡查制、安全教育例会制、信息零报告制,使“三线”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仪陇县安监局林跃)
◎10月29日,市航管局举行“安全生产与航政执法知识竞赛”。
(市航管局张砾)
◎南运集团针对超长客运严峻的安全形势,四季度在各个单位开展超长线客运安全专项研讨活动,研讨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南运集团)
◎近日,市精神卫生中心邀请省上安全管理专家,为全院干部职工举办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市精神卫生中心安全办公室)
北京:284家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取缔今年8至10月,北京市共检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37.79万次,查处隐患25.26万起,停业整顿企业668个,284个生产经营单位由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取缔。(摘自《北京晨报》)
江苏洪泽县机构改革强化安监履职能力近日,江苏洪泽县安监局在机构改革中,突破“只减不增”原则的限制。考虑到随着招商引资的深入,化工、机械、铸造、纺织、有色等企业不断在该县工业园区落户,从业人员大量增加,安监工作量明显加大,相关内部职能和监管业务亟需梳理和细化,原有内设机构已不能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经县编委办调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安监局开设绿灯,在安监局2005年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室2科3个机构的基础上,增设法规、职业安全健康2个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摘自《中国安全生产网》)
淮安市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培育、评选、表彰、示范一批安全信誉良好、安全生产成绩、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摘自《中国安全生产网》)送:省安监局,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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