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25-02-02

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共12篇)(共12篇)

1.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一

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面试题汇总

1、纳米离子对人体有哪些危害?谈谈你的想法。

2、第一天开一朵花,第二天开两朵花,第三天开四朵花,问花开一半时是多少天?

3、世界爆发计算机大战时,都有哪些影响,是好还是坏?

4、与pm2.5相关的问题。

5、中国建筑史短,外国建筑史长,这是为什么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6、关于键盘题。

7、战争爆发的两面性,你怎么看?

8、一道小学数学题。

9、在太空划火柴,会有什么反映。

10、打开一瓶啤酒时,为什么会有气?

11、40和41往前的数字中,哪些数即使4的倍数又是4的公约数?一共有多少个?

12、诺基亚在以前是一个大品牌的手机,但现在诺基亚已经慢慢破产。那么,苹果手机会不会是下一个诺基亚?

2.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二

一、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应用心理学专业, 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方向。

二、招生对象

全国各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三、招生人数

30人。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在高校或省级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三年以上, 学习结束后愿意继续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及生涯发展辅导工作;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四年以上 (截止到2009年9月1日) ;

4.得到所在单位同意, 能够保证学习时间, 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08年10月10日-31日 (每天9:00-22:00)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时请注意:

(1) 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代码:10027) 。

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 (代码:1127) 。

(2) 报考院系所选择:心理学院 (代码:007) 。

(3) 报考专业选择:应用心理学 (代码:040203) 。

(4) 由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没有“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这一方向, 报考研究方向请统一选择:心理测量与咨询 (代码04) 。

(5) 由于网报系统中没有单考科目, 网报时考试科目请选择:101政治、201英语、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实际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业务综合, 均为单独命题, 考生应按实际考试科目复习备考。

(6) 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

(7) 考生必须在备注信息第一栏中填写“单独考试”字样。

若“报考学校”、“报考点”、以及“考试方式”填报错误, 则该条信息作废, 考生须注册新用户后重新填写。

2.网报成功以后, 考生还必须根据北京市研招办网上公告的要求, 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3.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须于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报考信息并拍摄电子照片。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号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 或者未现场确认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的, 报名无效, 不能参加入学考试。

4.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2008年11月25日之前将下述书面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邮政编码:100875;收件人:马瑞杰)

(1) 报名表 (见附件, 填好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 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可由毕业院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

(4) 科研成果复印件 (公开发表文章首页目录页, 2004-2008年) ;

(5) 重大奖励证书复印件 (省部级以上, 2004-2008年) ;

(6) 个人自述一份, 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 对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工作的认识, 参加本项目的期望, 以及学习和研究设想;

(7) 两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 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不再安排入学考试。

考生应于2008年1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 初试

1.初试时间:2009年1月10日-1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和业务综合,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综合满分为3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业务综合包括就业政策 (100分) 和心理学导论 (200分) 两大部分内容。就业政策部分不指定参考资料;心理学导论部分参考资料:《大学心理学》, 张厚粲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 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09年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我校将于2009年3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 (网址http://graduate.bnu.edu.cn) , 届时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和方式:以面试为主, 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和思想政治状况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综合考查, 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3年。

学员主要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学习的形式包括:集中面授、自学、实习和毕业论文。集中面授时间暂定为假期。

九、毕业、学位授予及就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任务, 考核合格, 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 发给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学员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迁转户口和档案, 毕业后必须回原工作单位。

十、学费

3.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三

1、艺术的本质特征等一般规律性问题

2、艺术的发生与发展

3、艺术与其它相关领域文化形态的相互关系及它的地位与作用。

4、围绕艺术活动四要素讨论艺术的核心问题

才思网址:

才思教育网址:

创作者(艺术家)、鉴赏者、作品、世界

5、艺术门类

用材质和技法来划分比较科学的划分方法

艺术本质论

科学和美学划分在19世纪末。艺术和美学既有交叉有不一样。1750年,美学。美学研究艺术美+自然美

1、艺术产生的理论

艺术生产,艺术传播,艺术消费(生产-消费)

艺术传播在教材中最为薄弱的部分。艺术传播是艺术产业化最重要的环节,(艺术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系,广告学,传播学)(广告及市场)(展览馆,出版社)===>现代传媒对艺术传播的影响? 生产分为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种,艺术被看作一种精神生产形态揭示了艺术的起源,性质,特点。艺术是主观与客观,心与物的结合与统一。

马克思:“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揭示了物质、精神生产的不平衡关系。

为什么说精神生产具有不平衡关系?

精神物质生产的不平衡关系:精神受物质制约,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从人的需要(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多层次说”)和生产的目的来说第一,精神生产满足精神审美认知需求。第二,物质生产——使用、交换、价值属性、商品属性;精神生产——审美属性。第三,从生产过程和结果来看独立于物质生产的特征,艺术才思网址:

才思教育网址:

精神,构思,技巧投入和一般工艺品不一样。揭示艺术系统的奥秘

创造性被扭曲,淹没与根本原理违背片面追求票房收视率 艺术把握世界方式

形象性特征:不单是具象,可视可听都包括。借助艺术通感。音到形,诗到画。和科学性概念理性把握世界不同

特征的美——运用形象进行创造性的想象的重要。“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悟,又表现思想” 艺术形象性:

1、主观客观的统一,有意味的形式 主观因素消失在客观的因素中——建筑 客观因素消失在主观因素中——音乐

2、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内容的存在呈现方式——形式

从内容出发来选择创造形式,形式对艺术表现有明显的能动作用。形式具有强而独立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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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四

您好!首先感谢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阅我的资料。我是来自北京清华附中朝阳学校的高三学生丁超。始终相信机会永远会青睐有准备的人。此时此刻,我正蓄势待发,期待着北师大能够给我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四年后,我定会成就一个不同凡响的自己!

即将跨入大学的大门,回顾往事,成长中经历的一幕幕却让我留恋,让我回味无穷。

难忘母亲给我的思想启蒙与品格教育。母亲曾经是旅行社经理,由于工作繁忙,每天上下班披星戴月。初中以后,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学习压力增大,母亲辞掉了工作,留在家里专门为我准备晚饭。虽然母亲的学历不高,但每当我学习时她都会陪着我,无论学到多晚。是母亲让我体会到了“责任”二字的分量。我深深地爱着我的母亲,她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但“身教”足以代替“言传”;她没有什么丰功伟业,却能把我培养成严谨细致勤思笃学、志向远大心态平和、聪敏宽厚重情重义的中学生。

难忘学习中战胜困难的勇气和经历。高中以来,我的理科成绩保持在年级前列。在北京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但英语一直备受我的冷落。高二刚刚分科时,我选择了钟爱的理科,就完全以玩笑的心态对待英语。但成绩单上血淋淋的事实是残酷的,我自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事实不容逃避,终究要面对。从某一天起,我下定决心,拿出真诚的态度来面对英语。我始终相信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战胜了自己,一切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心态的改变给我的是质的飞跃,英语对我来说渐渐的成为一种乐趣,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执着于努力不会白费,终于有一天,我可以自豪的宣称:English is no longer my burden!

难忘生活中参与活动的付出与快乐。生活中的我踏实沉稳,热衷思考。我坚信唯持之以恒的思考,方能见亘古不变的真理。虽然是理科生,但我不喜欢把头扎在题海里,闲暇的我都是以捧着书的姿态出现在同学面前的。我涉猎广泛,但并非浅尝辄止。远到历史,近到哲学,看过社会学,研究过经济学。这些促使我在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春蕾杯’征文中摘得二等奖。我兴趣广泛,平时不忘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从小对武行感兴趣的我学习过武术、跆拳道,曾获得过北京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男子44kg组第二名、北京市跆协杯跆拳道比赛个人竞技男子44kg级第一名的骄人战绩。爱好对我而言不再是一门技术而更像是一门艺术,它将我历练,使我成长。

学习之余,在各种活动中我也努力争先。我曾有幸被授予朝阳区普通中学“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北京市三好学生、朝阳区优秀学生干部。在班级中担任班长等职务,在服务集体的过程中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增强了班级凝聚力。看到班级文化逐渐浓郁我感到无比自豪。

难忘人生重要路口的选择以及为了梦想坚持到底的决心。高考在即,我慎重地做出了一次难忘的选择。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是因为北师大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是因为北师大有着丰富的教学资源和良好的学术氛围;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是因为北师大校园景色宜人,是治学的理想园地;选择北京师范大学,是因为北师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我畅想在北师大的生活,必将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所有的难以忘怀都将聚合为强大的力量,激励我在迈向高等学府时再

次书写难忘而精彩的篇章。我渴望成为一名科学家,一个有良知、有学识的“真正”的科学家。期待用科学和良知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注入高效、清洁的能量,为人文社会、民主社会、高科技未来贡献我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5.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略)

第二条(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1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略)

第十二条(略)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略)

第十五条(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以下规则录取: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排位,则高考原始成绩分数(不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原始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如下: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按原始分计算必须达到98分以上。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按原始分计算必须达到98分以上。

第二十三条 表演专业(节目主持方向)、舞蹈学专业、艺术教育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休闲体育专业按文化分、专业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学费为18000元/学年-23000元/学年,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表》(http://zsb.bnuz.edu.cn)。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学年-2800元/学年,详情可登录http://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于2013年 月 日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六

近日, “北京国际电视技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本届研讨会采用主题峰会、专业报告、业务调研等形式, 就广电行业的技术融合与业务创新进行交流, 来自电视台、厂商、学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技术精英进行了多场演讲。本刊将在近期陆续刊登。其中, 本期刊登了中央电视台丁文华总工程师题为《构建下一代电视台网络制播系统2.0的考虑》的报告, 从平台的跃迁、流程的变革及管理的跟进等角度, 全面总结了电视台网络化制播的发展历程, 并就未来网络制播的新模式、新体验以及所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 并首次提出了电视台网络制播系统V2.0的设计理念, 表示要进一步优化网络制播工作流程, 变革体系架构, 实现新时代下互联网技术、制播分离技术以及4K技术对电视台网络制播系统的更高要求。另外, 本期还刊登了总局科技司王效杰司长《加快广播电视技术融合创新推动广电全媒体快速发展》的报告, 报告总结了广播电视数字化的现状、发展的趋势、面临的挑战, 提出了行业总体发展目标, 对未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分析, 强调了要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快构建广电全媒体制播平台;融合创新台间协同和台网联动技术机制;加快推动高清和环绕声制播, 创建4K试验频道;构建和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广电网络传输、播控服务平台;推进TVOS (智能电视操作系统) 、DCAS、NGB终端中间件等技术标准。

7.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七

招生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制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类)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专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7.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入学1年或2年后,将根据院系方案,依据学生意愿、在校成绩及学校规定,在所属专业类范围内选择专业(方向)。

收费标准:

1.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上海财经大学人民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10000元不等。

助学金:学校每学年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年,授予成绩优秀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各类社会助学金(金额为

1000--5000元/年)。学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分学年发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8.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考区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七条 浙江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浙江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及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情况。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放在本科一批前进行投档的省份,浙江大学在该省录取的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占用该省原始公布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浙江大学根据各考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按照浙江大学在各考区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一个考区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该考区浙江大学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平均分。第十五条 在浙江考区,浙江大学在排定专业(大类)录取人选时如遇同分情况,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大学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七条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对保送生、自主生、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4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二条 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贵州13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浙江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一)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包含:应用生物科学(农学)、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海洋科学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其中,“应用生物科学(农学)”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9个专业,“应用生物科学(生工食品)”包含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

(二)学生入学一年后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13个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三)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浙江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4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48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第二十五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9.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招生简章 篇九

一、我校2012年共有101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7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以及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5)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注意事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2011年9月底前与我校拟就读的学院联系申请推荐免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

●根据教育部规定,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现场摄像的报名方式,凡准备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今年9月底10月初注意浏览我校网站 http://gs.njtu.edu.cn。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含应届生)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相关政策: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其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国防生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以外,所有考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政策择业,户口可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 http://gs.njtu.edu.cn。其它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亦可访问我校各学院网页。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4 翟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王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邱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002 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 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7039 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黄老师 理学院

010-51688373 刘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51688708 陈老师 软件学院

010-51684092 唐老师 建筑与艺术系

010-51684824苏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010-51688622卢老师

10.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十

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北京林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将按照“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四种初试方式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500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于10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报名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须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可登陆http://yz.chsi.com.cn/查询)。

2.以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另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至少一篇)。在专业目录中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在校应届本科生可在2017年9月24-27日9:00-22:00期间进行预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全国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要求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本人所在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京外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为报考点。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11月12日前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发布公告。现场确认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报考资格审查和复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25日(25日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我校复试工作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进行,在此期间须对达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选报导师的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导师),考生可以登录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查询导师信息。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安排等将在复试前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四)考试大纲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任何辅导班,考生可以参考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各学科的复试笔试科目要求。

(五)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学费及奖助

2018年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学金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文件执行。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风景园林硕士和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外,其余均为2年;非全日制的工商管理、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公共管理为2.5年,其他均为3年。

七、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京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均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八、工商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事宜请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2336238、62336498、62336181(传真)

官方网址:http://mba.bjfu.edu.cn;电子邮箱:(E-mail)ldmba@bjfu.edu.cn

11.2014年广西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篇十一

广西民族大学(原名广西民族学院)创办于1952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的两所高等学校之一,位于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2009年学校成为广西2008—2015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立项建设单位。形成了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较为完整的办学体系。

学校1979年开始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目前,学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等三种类型,设有43个本科专业和35个专科专业,现有各种形式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0000多人。

二、招生对象

1.高中起点专科: 凡年满16周岁,有身份证者,均可报考。

2.专科起点本科: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于2015年3月前取得专科文凭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事项

网上报名: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发回给教务站老师

四、入学资格

1.学生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入学,通过10月份的成人高考录取;

2.凭入学通知书到各教务站报到注册。

五、毕业证书

在读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考试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可获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广西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六、教学方式:课程学习均安排在周末。(可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七、收费标准:专科:文史类:1500元/年;理工类:1800元/年

本科:经管、教育类类:1600元/年;理工类:1893元/年;

备注:书费:各专业都是300元/年。

八、专业一览表

高起专招生专业(2.5年):

理工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生物化工工艺应用英语

文史类:汉语、文秘、初等教育、主持与播音、电子商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图书档案管理、法律事务、金融管理与实务、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刑事执行、会计、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体育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2.5年)

经管类: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防教育与管理、酒店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心理学英语、越南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 理工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环境工程、自动化

教育学类:小学教育、体育教育

报名所需资料:

1、按要求由考生本人详细填写《广西成人高考报名信息表》,其中:单位、职位、职称没有可不用填,考生需填清楚所报学校和专业,填好发回给教学站工作人员

2、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统一交报名费100元(招生考试院收取),预交书费300元可送成考资料一套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0 7658 4575QQ:275 016 6783

联 系 人:潘老师

教务站地址:南宁西乡塘区大学东路98号世贸西城D座2202号(广西大学旁)

南宁市内公交车乘车路线:4、10、24、33、43、52、54、55、58、66、76、204、207、222、604、605、西乡塘专线至广西大学公交车站下车即可达到。

12.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篇十二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2、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性质、校址

4、学校全称:华东师范大学。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1959年被列为16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我校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学之一,全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全国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

5、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招收对象是:参加2014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6、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区有两个,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法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三、招生计划、收费标准7、2014年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为3400人,专科(含高职)招生计划为100人。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公布的计划中不含已录取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计划及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

8、我校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标准5000-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5500元/年,后两年标准是16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公布为准。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9、我校2014年入学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10、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11、我校普通类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之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之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12、专业调剂:高考分数高于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11款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13、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高考分数高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高考分数等于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招生计划,按照第11款的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1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都会被录取。

15、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考虑到我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6、通过我校考核并获得我校加分优惠的考生,档案被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后,我校将依据承诺给予加分后进行专业录取。

17、对于设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科目要求,依据第10、11、12款进行录取。

18、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考生确定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19、化学、应用化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科学、生态学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美术学、设计学类、地理科学专业要求无色盲以及其他色觉异常症状;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可以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体育类专业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4以上(含4.4),无色弱、色盲;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由于身材过于矮小、残疾、身体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的学生,毕业后当教师可能会遇到困难,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20、在上海提前批免费师范专业录取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该条款不适用于获得我校卓越教师计划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

21、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11款执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等同普通类专业的资格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2、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我校2014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在计算合成分时,采用标准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原始高考成绩计算合成分。

24、经我校艺术团考核合格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和我校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25、经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考核合格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执行。

26、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上海考生按已公布的《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一律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7、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

28、以下专业的2014级新生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就读。教育科学学院:教育技术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方向)、教育康复学;对外汉语学院:汉语国际教育;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计学院:设计学类。

其余专业的2014级新生在我校闵行校区就读。

29、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报到后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奖学金等途径解决学习经费困难的问题,具体情况可以查阅我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网站(http://)。

30、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六、招生咨询电话、监察电话

31、学校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ecnu.edu.cn,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62。

七、附则

3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华东师范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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