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

2024-06-18

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共11篇)

1.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 篇一

健康成长 做合格公民

《预防青少年犯罪》观后感

抚州市乐安县戴坊中心小学六(5)班 学生姓名: 詹鑫凤指导老师:黄美琴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部法律宣传教育片,5个典型的青少年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结果。看过之后,我深有感触,这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中国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导致犯罪的因素。

经过对比与总结,我发现几乎片中的5个青少年都是因为结交了不良人士造成的,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同,有出生在农村的,有出生在比较富裕的家庭,但无一例外,都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与孩子沟通,交谈,导致青少年们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才忽视了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走上了歧途。在此我呼吁家长们多与孩子沟通,走进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健康成长。

看过每一个案件之后,我的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滋味,为我们的受害着而愤愤不平,为受害者的家属而悲痛,同时也为那些犯罪分子而感到憎恶和惋惜。他们为什么要走商这条不归路呢?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悲痛之上呢?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残忍的心理动机呢?为什么------有太多的问题在我的头脑中浮现,有太多的愤怒从心底升起,所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的心都在抨抨的跳。在犯罪分子中间有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有走上工作岗位的职员,有身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有进城打工的农村姑娘,也有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女-------在他们身上都留下了法律的阴影,可是他们在作案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怎么样做才能消除他们内心的不快,怎么样去化解他们和别人之间的种种矛盾,他们从来不为别人考虑,从来不为那些受害者的家属考虑,他们是自私的,是应该受到社会的唾弃,应该遭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他们应有的报应。

尽管法律对那些不法分子已经有了或轻或重的惩罚,但是也不足以弥补受害着及其他 人的损失,不足以消除人们心中的不平之感。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每个要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都是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都要用自己饱满的热情来迎接每一天。可是在这样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许多人开始出现了心理的不平衡,开始变得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他们开始对工作不认真,对亲戚朋友疏远,对别人所做的一切都觉得不顺眼,从而心理就出现了很偏激的表现以及很多异样的想法,最终走上了不法道路。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同时也隐藏着家庭的沉重负担,有好多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向导了抢劫,最终落了个故意杀人罪。可见钱这个东西,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有利有弊的。当一个人有很好的处理前的方法,不管他有没有前都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但是对于一 个心理出现异常变化的人来说,他就没有那么好的控制力了,就很容易走上极端的道路,无论是他接受的知识层次有多高。

现在看来一个人要好好的生活在社会中,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倘若一个人没有足够好的心理素质,他棉队外界的压力就会无法寻找到缓解的方法,会一直按照自己的消极思想走下去,再

也无法回头,这样将会出现让人感到可悲的局面,给社会给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残忍景况。所以我要提醒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善待自己,善待别人,善待社会,给自己人生一个无怨芜悔的句号。

我是一名小学生,没见过什么世面,但片中的大哥哥,却使我震撼。我心中不由得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后果吗?这些范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遵守行为规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健康成长的好少年。

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小病不治变大病,小错不改变大错。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习惯决定命运。某些不经意的动作,因没及时改正,从而产生占小便宜的想法,久而久之,就触犯了法律。“人强则家兴,家兴则国富”。人是根本,未来都由我们去发展。如果所有人像片中的大哥哥那样,国家就不能发展。当好人总比坏人多,我觉得,好好读书才能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为社会做出贡献。这部片子,让我明白了很多,也让我懂了很多,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是建设祖国的栋梁,就好像伟人孙中山从小就立下“振兴中华”一样,我也要建设祖国,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那些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坏人受到惩罚。

让我们一起健康成长,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2.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 篇二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预防对策

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呈逐年增多趋势, 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 妨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 加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抑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应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从犯罪主体看, 犯罪年龄低龄化。青少年的生理普遍早熟, 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 导致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组织看, 团伙犯罪比较突出。青少年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 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 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 减少作案阻力, 使犯罪易于得逞。

从犯罪类型看, 暴力型案件增多。青少年由于年龄小, 缺乏自制力, 好胜心强, 容易意气用事。因此, 易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等暴力型犯罪。

从犯罪手段看, 呈智能化。青少年视野相对开阔, 其智能也相应提高, 在作案手段上, 一改过去的盲目性、无知性, 出现了智能化、技术化等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占有相当比重, 究其原因,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主观原因, 二是客观原因。

(一) 、主观原因

1. 生理与心理缺乏协调发展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原因。

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和心理发育时期, 心理发育不成熟, 对自身的行为难以把握, 面对挫折和失败, 心理上缺乏承受能力, 因此很容易感情冲动, 不计后果, 从而发生偏离行为。

2. 思想上缺乏纪律约束、道德规范和法制观念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

青少年之所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与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有些青少年从小养成了种种不良思想和习惯, 在家中讲究吃穿, 不尊敬长辈, 懒惰、自私、霸道、任性;在学校不遵守纪律, 自由散漫、恃强凌弱;在社会上横行于市、胡作非为、玩世不恭等。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缺乏法律意识。

(二) 客观原因

1. 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 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形成有着直接的、深远的影响。相当多的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教育不当是紧密相关的。具体有以下几种:家庭残缺型、不良影响型和溺爱型。

2. 社会原因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存在不少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消极因素。“拜金主义”思想盛行, 充满暴力、色情的书刊、录像、游戏充斥文化市场, 这些不健康因素对涉世不深, 生理上早熟而心理上还不成熟的青少年来说, 无疑具有相当大的毒害和腐蚀作用, 极易引发青少年犯罪。

3. 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是青少年教育的主要场所, 但近年来, 学校教育存在着不少缺陷, 这是青少年犯罪上升的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教育内容片面化、闭锁化和差异化。所谓“片面化”是指目前学校普遍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现象, 片面追求升学率, 只注重对文化知识的学习, 而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使部分青少年法制观念极差, 在外界不良影响下走上犯罪道路。所谓“闭锁化”是指学校对性知识教育视为禁区。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转折时期, 普遍存在性早熟, 应对其进行科学的性知识和道德教育。一旦发现问题, 应分析原因, 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正, 不应简单借助于“除名”、“劝退”、“勒令退学”等手段随便开除学生, 把矛盾推向社会。这些青少年流落到社会上, 无人管教, 往往很快加入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行列。所谓“差异化”是指学校应面对全体学生, 好、中、差一起抓, 对那些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学生更应倾注心血, 避免他们产生自卑心理, 失去学习和上进的信心, 甚至自暴自弃, 破罐子破摔, 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家长是子女最早的、也是时间最长的老师。因此, 家长从小就应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遵守公共秩序, 遵守社会公德, 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预防不良倾向发生。

2.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决定性环节, 是衔接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桥梁。学校应端正办学思想, 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使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对后进生和失足生应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 决不能嫌弃、厌恶、歧视, 更不能随意开除。学校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 担负起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社会教育协助者的角色, 真正使学生健康成长。

3.加强社会预防措施

劳动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应为青少年就业开辟渠道, 尽量使所有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青少年有工作, 避免因没有工作而走上颓废、堕落的道路。

4.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

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篇三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4.预防青少年犯罪2 篇四

——回民中学法制教育发言稿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 1

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

3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发给统一的聘请书,就象我就是我们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在此为大家讲课。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

4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 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 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

5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回民中学

5.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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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2011年10月13日,北京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其奶奶当场砍死,将其爷爷砍成重伤。——《法制晚报》

案例二 2003年4月25日,浙江永嘉县黄田中学学生团买枪对抗黑社会。——《浙江日报》

案例三 2002年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建省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陈某(16岁少女)绑架并要求其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福清时报》

案例四1月28日深夜,年仅15岁的广州市花都区某校初三女生王某掐死祖母后,并纵火焚烧房屋。——摘自《中国青年报》

案例五 马加爵,22岁,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生。2004年春节单独在宿舍过夜,开学初即2月10日其与同窗唐学李,邵瑞杰和杨开红等打牌,因杨开红说他作弊而发生争吵,与2月13—15日间,他便采取用铁锤锤其头部将其四人全部杀害,并将尸体藏于宿舍衣柜内,后拿走受害者身上手机钱财银行卡等物品于2月15日晚乘火车逃离昆明。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马加爵。3月15日被海南三亚公安机关抓获归案。4月24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面对这样的一个个案例,看了真让我们为之感到惋惜…… 梁启超《少年行》曾说:“少年强则国强”,可如今骇人听闻的青少年暴力犯罪事件 时有发生,中国青少年的成长状态让人担忧。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就成为时下中国重大课题。

下面就谈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如何预防。

青少年犯罪是指14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据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以上。这中间,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结合当前的社会实际,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要采取的预防对策试作以下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

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

(二)、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三)、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动机单纯,带有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四)、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从有关统计数据来看,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有机结合,构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网络,形成整体合力,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并做出以下预防对策:

(一)、自身预防

青少年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罪的根本性措施。高尔基曾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使他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法规规范、道德规范和约束言行。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的根本作用在于“传道授业解惑”要青少年成长发育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

1、树木成林,需要阳光雨露,也需要整枝修剪。青少年成材,需要教育表扬,也需要批评帮助。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奖励美德,荣誉的奖金总是用之不竭,一本万利的。而教师惩戒学生的手段也不可少(不是指体罚),但要合理而适度不要把处分学生看作是单纯“惩戒”的手段,而应本着教育的目的,结合思想工作一道去做。教师要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为人师表”!经常跟自己的学生做心灵上的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

2、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应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经常开展法律道德讲座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社会预防

社会应采用多种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不法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发廊和网吧等。在打击的同时,要注意丰富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鉴赏能力,在其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精神防线,抵制“黄、灰、黑”的影响和侵蚀。以排挤那些不健康文化的生存空间,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结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以村镇、社区为依托,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让青少年的才智有地方发挥,兴趣有条件满足,才能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消除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

(五)、司法预防

完善立法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六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

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团县委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迪(团县委书记)

副组长:符中华于继皓(团县委副书记)

成员:温亚旭(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黄民菁(定城镇团委书记)

符玉婷(新竹镇团委书记)

王录锋(龙湖镇团委书记)

殷承楷(雷鸣镇团委书记)

孙国富(龙门镇团委书记)

李信杰(黄竹镇团委书记)

王辉(富文镇团委书记)

陈垂旭(龙河镇团委书记)

杨静(岭口镇团委书记)

蔡夫雄(翰林镇团委书记)

胡诗泽(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于继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联合当地派出所开展一场全校性预防违法犯罪的讲座。监督与落实并

要求上报归档具体开展工作的宣传过程及活动总结资料(照片及文字)

四、具体措施和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在党政统—领导,下属部门部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党团意识,树立具有爱国主义的社会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团组织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海南省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学校各部门共司其职,共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学校团组织自身加强宣传力度与在校学生家长期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列入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的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管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的作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的思想阵地。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团委、少先队

组织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的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舆论环境。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团组织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把学校的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统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的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给予严惩,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4、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动机、机会和诱因。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经验总结

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将本所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哪些创新工作特点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团县委收档保存及上报。

联系人:于继皓温亚旭

联系电话及传真:63823627

邮箱:tuanweihuanjie@163.com

共青团定安团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2011年11月3日 印发

7.试析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 篇七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概念内涵及其特点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内涵, 在法学界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统一的解释。本人认为要理解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内涵, 一方面, 我们应该明确“青少年”年龄段的划分。而目前, 对于“青年”“少年”年龄段的界定却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诠释 (“青年”:15~30岁;“少年”:10~16岁) 和在心理学上 (“少年”:10~15岁;“青年”:16~25岁) 的年龄的分段就存在差异。但是大家有一个共识:青少年是生理和心理上逐渐定型的阶段, 是从“趋于成熟”到“成熟”年龄段人的群体。另一方面, 我们必须明确“青少年犯罪”概念。我国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 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广义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综上所述, 青少年网络犯罪就是指青少年以计算机为工具危害网络中的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以及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其他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从构成犯罪的四个要素进一步分析, 犯罪主体是青少年;犯罪主观方面既有可能是故意的也有可能是过失;犯罪客体是侵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内容安全的行为;犯罪客观方面是以计算机为工具或者利用网络技术。同时, 青少年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犯罪现象, 特别是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所实施的高科技领域的犯罪, 除具有和其他社会犯罪一样的基本特征之外, 它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 上网操作能力娴熟;二是犯罪动机简单, 手段凶残、暴力;三是犯罪具有超时空性和隐蔽性;四是犯罪形式团体化、社会破坏性大等。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其原因分析

从近些年我国网络犯罪案件的立案与侦破情况来看, 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 利用互联网进行制造与传播计算机病毒等对他人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入侵。 (2) 因网络引发侵财类案件。主要有:因迷恋网络游戏而无钱消费, 干起了偷盗抢劫的行当;利用技术手段或以欺骗的方法, 窃取其他玩家的宝物、装备及货币。 (3) 网络诱骗女性, 实施性犯罪, 从事网络色情犯罪。特别是14岁至16岁阶段的被告人性犯罪比率逐渐上升。 (4) 网络诱发暴力犯罪。青少年用网络中的游戏规则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 导致了一些暴力恶性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 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大幅度增长,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此,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复杂原因加以探讨, 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分析:其一, 青少年自身的原因。青少年时期正是生理上不断发育, 心理上不断成熟的特殊阶段。生理机能趋于健全, 生活、学习之余仍还有大量剩余的精力、体力, 为他们实施网络犯罪提供了物质基础。除了生理因素之外, 还与他们的心理因素有关。求知欲、表现欲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促成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形成的重要原因。另外, 青少年对法律规范的了解非常不够, 法律意识不仅处于形成之中, 而且还比较单薄, 因此, 他们对自身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难以有正确的认识和控制。其二, 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因素, 主要表现为: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三个方面。有些家庭里家人不和睦, 青少年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 因而在网络中去寻求快乐和幸福。即使有些家庭父母对孩子很关爱, 但是自己不懂也不愿意学习网络知识, 也就无法引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 使青少年使用网络缺失家庭的监督。同时, 目前仍然有不少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遵循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片面追求升学率, 严重挫伤“差生”的自尊心、自信心, 形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他们一旦接触网络便会沉溺其中。此外, 人们在通过网络了解大千世界的同时, 互联网上的许多有害信息, 事实上已经成为人们精神世界一个严重的“污染源”。相关网络管理明显滞后, 网吧管理不规范、不健全, 立法体制不完善等都是造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性建议

1. 加强对青少年自身的教育

(1) 丰富课外文化生活, 加强课外指导和教育。在家里应该创造一种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氛围, 父母经常和子女像朋友般进行交流, 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学校, 老师应多和学生交谈, 了解学生的心理和思想上的困惑。特别是对于那些自控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学生, 可以建议学生到学校的心理咨询室请心理老师对他们给予“心理按摩”, 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控能力和心理承受力。此外, 在正规教育之外还要充分利用特殊教育, 充分发挥它们在青少年群体中应有的作用。譬如, 可以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时间, 组织一些对青少年具有吸引力、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研讨及趣味探索等活动, 以及让青少年宫、文化宫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单位发挥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积极作用。

(2) 加强网络的道德建设, 促进青少年社会化。网络道德是基于网络的特性对传统道德的延续和发展, 基于无害原则、发展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等确定网络行为的道德底线, 其内容涉及对黑客、网络隐私和网络自由等问题的规范和评价, 基于网络行为的动机、手段和结果形成社会对于网络行为的正确反应, 培养网络个体的道德信念, 从而确立网络道德规范, 促进青少年正常社会化, 这对于预防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加强法制教育工作, 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是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更何况, 网络法制观念的普及工作相对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 显得十分滞后, 因此, 应将计算机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国家的全民普法工作中去。加强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各种教育阵地, 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充分意识到, 在利用互联网时要遵守法律和法规, 否则,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这样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增强对青少年的网络违法犯罪教育。

2. 营造良好的社会网络氛围

(1) 加强有关网络法制体系方面的建设。我们知道, 无论是对有形的现实社会还是对无形的网络社会的规范, 使之有序化和正常化进行, 法律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 有关我国互联网的法制建设从总体上而言, 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 特别是关于青少年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相当缺乏, 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形势的需要。而完善的网络法律体系的建立, 又是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保障。为了使我国的青少年网络犯罪得到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惩治, 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因此, 根据现实情况, 本人认为要对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例如可以在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中适当增加一些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新的法律内容, 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不仅要增加网上权益保护的内容, 而且要增加规范网络行为的条款, 并将其年龄范围扩大适用至青少年。除此之外, 由于互联网的出现, 世界各国的年轻人加强交流, 甚至网上交易, 我们还要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 共同探讨、制定和完善有关青少年网络行为的管理法规。

(2) 增强网络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机构的执法力度。网络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网络执法机构的执法效果, 因此, 本人认为我们必须加快提高网络执法警察素质, 迅速培养一批熟悉电脑技术和具有过硬的侦探能力的“网络警察”精英, 以便于发现和侦破计算机犯罪, 加大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同时, 打击网络犯罪的涉及面非常广,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成立和完善专门处理网络犯罪的管理部门,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和完善其他执法部门与网络犯罪作斗争的组织机构和制度, 以便加大打击网络犯罪的力度。此外, 鉴于目前大部分青少年上网的场所主要是网吧, 而网吧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发生最多的地方, 因此, 有关执法部门首先要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有关电信运营商严格要求, 违反者严惩不贷。其次要在营运网吧装上网络安全监控软件, 有效防止青少年在网吧使用有害的网络信息。最后要加强对网吧政策的正确引导, 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网吧”, 为青少年上网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 对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是一项综合性工程, 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我们应该从社会层面、法律视野和心理学角度等方面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的网络犯罪, 使网络与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取得“双赢”的效果。

摘要: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 青少年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和受益者, 同时互联网也成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源头。因此, 互联网具有“双刃剑”的性质。本文试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特点、原因和预防机制作些粗浅分析, 以期使我国网络法制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犯罪,预防

参考文献

[1]陈新林.青少年网络犯罪原因及预防探析[DB/OL].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05/15/301676.shtml, 2008-05-15.

[2]黄教珍, 张停云.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与教育对策[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3]郭开元.论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和对策[J].法制与社会, 2009 (9) :115.

[4]陈兴实, 付东阳.计算机、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的对策[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8.

8.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 篇八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

有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如2012年12月,4名“90后”少年深夜抢劫单身女4名均是90后的青少年,为了满足上网游戏的需要,结伙抢劫街上行走的单身女子,先后作案10多起。

2.犯罪形式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但是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3.犯罪类型多样化

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如李天一,现名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知名歌唱家梦鸽之子。2013年2月22日,因涉嫌轮奸案被刑事拘留,后因可查资料显示未成年,移交少管所。

4.犯罪方式智能化

目前,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大多交友软件里都带有“摇一摇”、“搜索附近人”、“同城交友”等功能,然而此类交友软件也成为不法分子获取被害人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工具。案件有包括抢劫、盗窃、诈骗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1.周围不良环境的侵染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年来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的青少年就是在消极丑恶环境的影响诱惑下,放弃了远大的理想,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有的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割据势力;有的沉迷于网吧、歌舞厅无法自拔;暴力游戏使他们变得冷漠、残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不良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儿童时期和少年时期是打基础,青少年时期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不良家庭状况,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潜在原因。

(1)过分溺爱、放纵型家庭: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一旦生活发生波折,就会显得非常脆弱或自暴自弃,或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社会。

(2)“严管”型家庭: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甚至赶出家门。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形成冷漠缺失人格。

(3)父母行为不良型家庭:有的父母失业待岗在家,整天不思进取,沉醉在麻将桌上;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给子女以错误的引导作用,并刺激他们模仿,在其心灵中孕育了违法犯罪的种子。

(4)贪欲型家庭:这种家庭,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什么都围绕着金钱转,使孩子耳濡目染,为获取金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5)结构缺损型家庭: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悲观失望、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不合群的孤僻个性,或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切。

3.学校教育的缺陷

(1)个别学校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学校以教学传授知识为中心,有的学校只注意抓智育,片面强调升学率,轻视德育教育,放松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政治思想工作薄弱。

(2)对流失生、长旷生、劣迹生采取不正确的态度。学校使他们流入社会,沾染恶习,最终导致违法犯罪。一些学校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工作好不好,毕业看高考。

(3)教育方法不当。学校对差生、有错误的学生,不能抱着正确的态度,认为他们不可救药。歧视、厌恶、疏远、孤立他们,这不但达不到教育目的,他们只是自暴自弃,以致违法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1.加强道德教育

教育要从实际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先要从小事入手,选择一些青少年可以接受的题目逐步解决。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因势利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青少年在参加活动过程中受到具体、生动、形象的教育,组织参观一些传统革命事迹的展览和参加英模报告会等形式。道德品质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必须从小抓起,从幼儿抓起,点滴培养。

2.加强法制教育

法律和道德虽然同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一定要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有直接关系的规则、章程、条例,法律要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认识到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树立起牢固的法制观念。

3.加强家庭和学校教育

(1)家庭是个人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家长必须做到严于律己,师之以范,给孩子做出榜样。对孩子既不能过于溺爱,又不要施以棍棒。父母不仅要从生活上关心孩子,同时,观察子女的活动、行为感情、意志、饮食、服装、于别人关系等等。不良的行为做到早期发现,这样才能杜绝或减少犯罪的发生。

(2)学校是青少年出家庭外接触最多的地方,是培养青少年的主要阵地。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理想和信念进行培养和训练。所以在学校,思想工作和学风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要重视差生和有劣迹行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防微杜渐。必须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齐抓共管,不给有劣迹行为学生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社会化难题,是社会预防犯罪的重要环节。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我们要把它列到社会化系统工程中加以解决,没有中国梦的青年梦是无本之末。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才能护航伟大“中国梦”。

9.学校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篇九

固安县柳泉镇中学张振波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近几年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探讨的问题。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根据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主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方面阐明了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着重的论述了学校特别中学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指出了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应采取的措施。呼吁我们的学校尤其是中学应充分的认识和发挥自己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

一、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家庭教育的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原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不良的家庭影响主要表现在教育方法的不当,父母的离异,过分溺爱,作风不当等等,不良的家庭环境容易造就青少年孤僻、内向、专横、狭隘、自利、好胜、唯我的性格。这些不良的心理在外界不良的环境熏染下极易迈向犯罪深渊。

〈二〉中学教育的错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学校是培养人、教育人的地方。然而从目前教育体制上来看,虽然近几年在教育领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就教育现状来看,并未改变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而应试教育的弊端在于片面地强调和追求升学率,评价教育教学优劣的唯一标准是学生的分数。在此标尺下,教育工作者很难进行推广素质教育,而应试教育中向学生传授的是传统的、陈旧的、死板的书本知识,忽略了对学生的心理教育、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这种优胜劣汰的教育忽视了对“双差生”的转化,使那些被应试教育淘汰的学生在品行上、学习上处于后进状态。这种后进状态既有碍学生自身全面健康的成长,又往往成为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乃至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这些“双差生”由于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对求学的无望,必然在遇到挫折时灰心丧气,悲观失望,在不良的外界诱惑下自暴自弃,最终误入歧途,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会环境的恶化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剂。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从传统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处在一个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旧的传统体制被打破,而新的社会体制还没有真正的建立,社会的运行机制处于一个不稳定且不断变化不断转换的过程中,出现所谓“规范真空”或“控制失灵”的现象。转型社会产生的必然结果是人们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生活追求出现多元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产生一系列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格格不入的现象,这些不健康的东西像毒品一样在不断腐蚀着认识能力、辨别能力、控制能力、抵御能力处于较弱阶段而模仿能力极强的青少年尤其未成年人。在多元化思潮冲击下,在不良社会环境的作用下,好奇心极强,而辨别能力、抵抗能力较弱的青少年尤其未成年人思想混乱,行为盲从,经不住不良因素诱惑,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对于学校,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入手: 〈一〉强化素质教育,淡化应试教育,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策。应试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片面的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对学生智育的开发,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的培养,其直接后果造成了学生两极分化的严重现象。一方面产生了高分低能而又没有理想的群体;另一方面

人为的产生了大量的“双差生”。在应试教育中“双差生”属于被歧视、被排斥、被放弃的群体,这些学生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基础,他们在学校的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怀,在家的不到父母的好感,他们从学校分流后如果得不到正确引导,在社会上找不到正确的位臵,很容易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作为学校应彻底转变观念,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必须全面的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对差生的转化工作,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机会,将他们的聪明才智从非正当途径上转移到勤奋学习的轨道上来。

〈二〉增设法制课程,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法制观念,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措施。目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在学校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已成共识,比如在初中的思想政治教材中增设了法制教育内容。但还必须清醒的看到,有的地方,有的学校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学校的法制教育还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很多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对一些看似平常的学生间的矛盾冲突可能发生的严重问题预见性不强,特别对一些性格内向、行为异常的学生缺乏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正是由于学校法制教育不力,造成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使他们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暴力方式解决,致使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开展法制课堂,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中学生法制观念势在必行。首先,增设法制课程,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作为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和有关司法部门合作,结合本地常见的多发性未成年人犯罪,组织编写案例分析教材,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日常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案例的选取应新颖、典型,最好是本地区的案例。课堂设臵应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可以是大家讨论分析,可以是辩论,可以是讲座,也可以是演讲等等。同时,案例的选取要从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出发,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其次,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法律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规范性很强的专业,而且现实生活是不断的变化发展的,这就需要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能正确的理解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能熟练的运用法律规范去解决现实生活中学生遇到的有关问题。同时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能灵活的把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中学生的行为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学生真正的了解到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达到法制教育目的。

〈三〉开展学校与家庭的对话合作,建立双方互动联系,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结合,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墙。目前,很多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脱节有关。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家庭成员的生活工作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特别是目前我国家庭成员尤其是孩子的父母承担更多的社会角色,当众多的社会角色发生冲突时,特别是家庭成员受工作生活压力过大时,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就会弱化,甚至有很多父母认为对孩子的教育是学校的事。其实不论社会分工如何细化,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地位是不可改变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度过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父母最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生活、行为和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直接责任人,是第一

责任人,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当好监护人,巩固第一道防线是父母义不容辞的职责。

随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战略的实施,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时代的紧迫需要,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但遗憾的是,我们很多学校尤其中学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强烈呼吁学校和我们的教育工作者要充分意识到我们的职责,意识到我们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所的起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学校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10.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 篇十

主讲人:伊宁市第七中学克依木.吐合提

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受学校委托,今天由我就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预防犯罪,提高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谈几点自己的粗浅的看法和认识。

一、首先,我给同学们讲一讲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重大意义。有人说:少年强则国家强,的确是这样。因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我国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8亿,占全国人口的30%左右,在校生2.4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9%。青少年素质的高低,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在青少年中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前程和家庭幸福,更关系到祖国的明天和未来,因为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

可能在很多同学心中觉的犯罪非常遥远,更不用说想到自己也可能违法犯罪,可从我从事司法工作这么多年的实践看,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一个已经被大量案件证明的事实:如果没有牢固的法制观念,不加强自我约束和控制,那么一时的冲动、一个偶然的念头、一次交友不慎、一次好奇和诱惹的驱使,都有可能让我们美好的生活划上终止符,甚至糊里糊涂的就进了监狱。八十年代有一部电影《少年犯》,曾引起人们的感慨,那时这故事也许离我们还很遥远,而今却发现少年犯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各族学生中间。发生在青少年中间的大量违法行为和血淋淋的犯罪事实,令我们痛心而又无法回避,使我们不得不把忧虑的目光投向宁静的校园。

特别是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而且向低龄化发展,这种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统计数字表明:我国近年来的刑事作案人员中,十四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少年占了60%以上。尤其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犯罪的青少年中,十四岁至十七岁的未成年人逐年递增,我国去年共抓捕十四岁至十七岁的少年犯共15万名。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更是出现了大幅上升的趋势,美国教育部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光是去年美国就发生了一万一千多件校园枪械攻击案件以及四千多件校园强暴案件,有十分之一的校园更是暴力所在。而日本文部省也指出:去年日本兴日中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创下了新高,高达8100多件,比前一增加了37%。不只是在美国、在日本、全球重大校园暴力事件连二连三的暴发,显示了包括中国在内的青少年犯罪已日益严重的严峻的现实,说明了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可以说狠抓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当前,在我们的社会大环境中还存在着严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一些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极不相称的不良文化,乃至丑恶现象,诸如: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对色情、凶杀和暴力的渲染;屡禁不止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反科学、反理性的迷信和歪理邪说;低级庸俗的商业和街头文化;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以及社会繁荣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离婚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加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等等,所有这些无不冲击着我们的校园,对在校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常说,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但也应该看到更是人生的危险期,这一时期的是非观念,法制观念还很薄弱,对不良事物的识别能力和免疫能力还比较低,具有好奇心重、模仿欲强、又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对家长、学校的教育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在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下,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甚至造成可怕的后果,使你的一个时期甚至一生都笼罩在灰暗之中,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知道,未年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正确的思想、健康向上的文化对广大青少年固然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革命战争年代许多人正是因为读了进步的书籍,接受了进步的思想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雷锋的故事》、《把一切献给党》等书籍影响过我国的几代青少年。反过来说,错误的思想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也极易误导和毒害青少年。在我们打击犯罪、呼吁社会各界努力创造适应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对不良侵蚀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防患于未然,尤其显的格外的重要。我们发现:大多数青少年在犯罪时,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处于一种模糊半模糊的状态,我手头有一份资料,其中一个十六岁的小青年因不堪忍受离婚再娶的父亲对自己同父异母弟弟的溺爱,持刀捅死了七岁的弟弟。问他为什么,他说:“我要让父亲永远心疼。”在供认之前,他特地提出两个条件;一是不要把他杀人的事告诉母亲;二是不能让老师和同学知道。说完后他轻松的问:“还有事吗?没事我想回学校了。”这个让人既气愤又心酸的少年,竟不知道自己已犯了重罪,他也不知道在他人生的花季乃至青年、中年都将在冰冷的大墙内度过。

小王和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小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好朋友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自己是“小兄弟”的头,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伙朋友,准备了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顾放学刚走校门口,上去对准小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亲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他父亲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夺去了他母亲的生命,使我们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所以说:哥们义气要不得,酿成恶果悔已迟。像这类为了一句话,一点小的摩擦或为挣取或保持老大地位,自开学初到现在我校已经连续不断出现学生纠结校外无业青年或外校学生打群架事件,逃课、翻越学校围墙和栅栏,模仿老师签名蒙混门卫出校园和不三不四的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交往的也大有人在。从这些事件中我们看出,绝大多数是本不属于七中学区,家长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校的双语班学生较多,当然也有部分汉语班的学生。在这里学校再一次提醒有以上行为和想法且屡教不改的学生,今后若再发生此类事件学校将移交辖区派出所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二个案例看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低龄化。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比例正在上升。

2、团伙化。青少年年幼,不懂法律,在社会上交了不当的朋友,几个人谈在一起便气壮如牛,经常会发生刑事案件,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60%的团伙犯罪。

3、暴力化。暴力犯罪不仅侵犯财产而且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

4、突发性和盲目性。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这种犯罪没有预谋,但青少年由于年少气盛而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二犯下的罪恶。象类似这样已经犯了罪自己还不知道的案例不少,有的学生受到同学欺负,就到校外找人帮忙来摆平,将对方打成重伤,还理直气壮的认为是他先打了我,我这是正当防卫。有许多学生不知道,利用课间盗窃翻同学书包或帮忙望风也是盗窃罪的共犯,也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可很多同学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动手偷就不是犯罪;不知道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有后拒不交出的行为是侵占罪,认为是自己捡到的,没偷没抢就不是犯罪;也不知道将淫秽影碟、书籍借给别人观看,就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等,反映了青少年中法律知识的极度匮乏。还有同学仅仅是因为好奇,没想到就触犯了刑律而犯了重罪。还有些学生在互联网上跟帖发帖,散布一些破坏社会稳定和名族团结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居然认为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好玩。象类似的情况,举不胜举。

下面我要讲的是第二个问题:青少年预防犯罪包括预防受到犯罪的侵害,必须以克服自身的不良行为开始。世界上没有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青少年犯罪也一样,一般是从沾染上不良行为开始,继而发展为严重的不良行为,最后触犯刑律走向犯罪,这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般规律。这一规律警示我们: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前导,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严重的不良行为实际上就是边缘性的违法犯罪。我相信没有哪一位同学希望自己的人生履历上写有犯罪这样黑色而沉重的一笔,俗话说: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这是要求我们从小处做起,从现在做起,预防和娇治自己的不良行为。那么,我们在校学生应当预防那些不良行为呢?这里我主要讲以下几种,这也是在我们司法实践中由此引发犯罪比较常见的几种不良行为。

一、厌学、逃课、夜不归宿的不良行为。

这是一条极易走上犯罪道路的行为,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有的同学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好奇、无心学习、无所事事,编造各种谎言来逃课,在社会上闲逛游荡,甚至夜不归宿。从而离开了老师的教育,脱离了家长的监护,自己又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经济收入,必然沾染上种种恶习,极易在不良刺激的诱惑下萌发犯罪的念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有一个高一的学生,因考试受到了一些挫折,就产生了厌学情绪,经常逃课,泡在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很快在舞厅结识的不三不四的人就教会了他吸食毒品,起先是免费的,等他有了毒瘾不能自拔后,这些不三不四的人便拒绝提供毒品,让他自己拿钱买毒品。这个学生受不了毒品发作的煎熬,从此便与这些人一起走上了贩卖毒品来获取自己吸食毒品的犯罪道路。还有一个逃学在外的女生,为了维持在外吃喝玩乐的巨额开销,和一伙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勾结起来,设置陷阱,用色相引诱然后进行敲诈和抢劫,成为犯罪团伙的重要成员。我们遇到过许多这样的情况,有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良行为的学生,往往和外面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甚密。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等到你察觉时,已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最终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教唆拉拢结伙作案、盗窃、抢劫、吸毒、打群架、进行淫乱活动等等,而成为罪犯,也有成为犯罪的牺牲品。

我要告诉大学,厌学逃课、下午下课在大街上转悠很晚回家或夜不归宿、被人骗钱,最后又在偷窃别人的钱,把自己同班女同学信息提供给其他学校或社会上沾染恶习的社会青年而走上犯罪道路,是在我们案件中经常重复着的同样的故事,在这里我要忠告那些有逃学、夜不归宿行为的同学,每离家庭和学校远一步,就离毁灭的深渊近一步,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也许就是你走向堕落的开始。

我们有的同学认为小打小闹,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事实上只要一时失手,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纪律,就是遵守法律的具体表现,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肯定是违反纪律的行为,校规校纪是维护良好校风的保证,校风不正,歪风邪气则因势而生。

同学们,你们都是祖国的花朵,为了你们的明天更美好,你们要勤奋学习,要爱护集体,将汗水和勤劳撒在奋斗的土壤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我们希望每一棵伸枝吐绿的幼苗,都能茁壮成长;每一棵美的花朵,都能鲜艳的开放;各民族同学长大都能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11.预防青少年犯罪资料 篇十一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心理 影响因素 预防途径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8C-0026-02

青少年犯罪心理是我国目前存在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应结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个体因素,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实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标。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

(一)生理因素。主要包括青少年的体能状况和性发育、性活动方面。

1.体能状况。人的体能状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青少年的身高每年可增长6到11厘米,体重每年平均增加5到10公斤,青少年心脏、肺、神经系统等到内部器官也得到迅速发育,渐趋成熟。随着身体发育加快,青少年的体力和运动能力迅速发展,为其从事某些体力活动提供了基础,也为某些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体能方面的可能性。

青少年体能的发育与其心理发展,知识的增长及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不是同步的。一方面,青少年精力旺盛,体能过剩,需要充足的闲暇时光和体力活动,以排解自己过剩的精力;另一方面,由于其心理发展的不成熟,社会化不完全,他们还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所以青少年时期是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而且这些越轨行为常是暴力的、冲动的,即体能性的。

2.性发育、性活动。随着性发育的成熟,青少年的性意识也开始萌芽和发展,这使他们开始有了性冲动、性欲求,对异性开始了好奇和探秘心理。但是,他们还不能以法律所许可的方式满足这种欲求。尤其是由于他们的知识和认知能力的局限,他们还不能对性活动的社会责任产生全面的理解,因自我控制力和调节力较低,极容易接受外部性刺激的诱惑而导致性犯罪。

(二)心理因素。主要包括认知、情意、个性和适应方面。

1.认知方面。青少年的认知活动主要表现在思维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青少年的身心发育还不成熟,表现在好奇心强,喜欢怀疑和争论,逆反心理重,片面地观察事物和认识问题,没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如认为拼命就是英雄,谁也管不着就是自由,讲义气就是友谊,长得漂亮就是美等片面性和局限性的认知特征,形成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美丑混淆现象,这种既想显示自己的独立性,但又缺乏是非辨别能力和抵御外界能力就会导致上当受骗,误入歧途,所以具有这种思维和认知特点的青少年极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情意方面。在情绪反应上,青少年大多表现为冲动、激动、好感情用事,理智对情绪、行为的控制较弱,这就容易发生青少年激情犯罪。从情感活动上,青少年的内心情感世界丰富,体现对世界的美好憧憬和追求,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易受挫折,经常是以感情远近、个人好恶为价值取舍处理对人对事的态度,这种既单纯又丰富且外倾的情感特点容易被坏人利用,特别是对那些情感上有挫折的青少年拉拢腐蚀,教唆犯罪。在意志行为上,青少年意志薄弱,自制力差,更容易出现意志冲突,如精力充沛与自我控制力低的冲突,独立欲望强与独立能力低的冲突,好奇欲望强与辨别能力低的冲突,追求理想与现实矛盾的冲突,这些冲突不仅需要青少年正确面对,而且需要社会环境与本人共同努力才能得到解决,如果没有解决好这些冲突,青少年一日遭受失败,有可能陷入挫折感和自卑情结之中,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个性方面。青少年的个性是处于不定型和趋于稳定的时期,其特点导致了他们在犯罪心理的特征。(1)自我意识。最主要是表现在自尊心方面,青少年对自己的能力常常过高的估计,表现在强烈地希望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自尊心。但是,因为他们实际上还没有独立在社会上生活和发展的能力、条件,常萌生脱离监护和摆脱依赖的叛逆心理,产生对家庭管束、学校纪律约束和社会道德规范的叛逆行为。如果批评教育方式不当,即使教育内容正确,也可能被他们看做是对自尊的伤害,而且还有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等自我意识方面的内容未与自尊心同步成熟发展,当他们的自尊受到伤害时,就会在盛怒之下,反应激烈,无所顾忌,动辄伤人害命。(2)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有些青少年由于理想信念淡薄,受到不遵守道德、诚信缺失等虚无的、反传统的道德意识和行为的消极影响,他们不愿受到传统道德、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行为规范的约束,觉得自己只要不违法,遵不遵守道德都无所谓。这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法律和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很多行为既是法律所禁止的,也是道德不允许的,正确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是防止公民走向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一些青少年正因为没有增强道德意识和遵守道德规范而丧失了这道防线,才容易发生越轨行为走向犯罪道路。(3)性格。一是冒险精神很突出。他们体力旺盛,敢想敢干,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有些充满危险、刺激的事情深深吸引他们去冒险而为,不少青少年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时,只想到很刺激、很过瘾,更能体现自己逞强逞凶的男子汉气魄,根本不考虑他的这种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和破坏法律秩序,对自己冒险行为的消极后果不但没有罪恶感,却有兴奋感和满足感。二是性格结构尚未定型,还带有不少儿童习性,他们自私任性,贪图享受,懒惰散漫,游戏人生,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责任感和自我约束力。很多青少年犯罪动因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如吃喝玩乐,甚至为了好奇而以身试法,在不知不觉中违法犯罪。三是生活态度是以追新求异,极其追求自我为特征,他们的虚幻世界很不现实,容易受挫,产生悲观失望、自卑等不健康心理,感到被社会抛弃,干脆“破罐破摔”,无法抑制心中的冲动,导致了青少年攻击性犯罪。

4.适应方面。在青少年的生活中,从家庭到学校,从中学到大学,从学校到社会,从此环境到彼环境,都可能出现适应问题;从儿童期到青春期,从未成年到成年,也容易出现适应问题。这是因为,青少年心理和人格的不成熟,使他们对环境的改变甚至自身的改变更容易产生不适应,更容易产生挫折感和心理冲突。在对适应问题的解决方式上更容易以一种不成熟的方式来对待,如逃避、发泄,虽然适应问题大多不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但却是重要的潜在因素。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途径

(一)加强社会教育,塑造健全人格。具体如下: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既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手段,也是促使犯罪心理转变的重要措施。思想道德教育应当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的学习;基本道德的教育与学习,如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责任感、良心、羞耻心的教育与学习;美的观念与情操的教育与学习及劳动观念与劳动技能的教育与学习等。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学习。青少年犯罪都表现出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制观念淡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心理预防的一项重要措施。青少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特别要善于用法律的标准判断是非善恶,形成对法的信念和法律价值观,使其将法律立场、观念融入到自己的价值规范体系中去。

3.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这是维护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培养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个体的心理健康与否,对其能否自觉地抵制不良环境的侵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青少年没有超脱童年时期的“自我中心”,会产生不健康心态,如有些人因为缺乏自知之明,狂妄自大,觉得怀才不遇而愤世嫉俗;有些人认为自己毫无价值而过分自卑;有些人因为价值观取向问题而出现浮躁、颓废、悲观、怨恨、极端等心态,这些不良的心态有可能导致心理失衡,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内容是教育青少年正确认识自我,接受现实的自我,坦然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避免心理冲突,保持良好的心态,更好地适应社会。此外,培养青少年积极的情感,如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美感、责任感、义务感以及幽默感等,克服消极的情感,如孤独感、自卑感、憎恨感、厌世感、失落感等;培养较强的挫折耐受力、坚强的意志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主动与人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控制,消除诱发犯罪的因素。现代社会中,很多青少年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等思潮的影响下,心灵受到腐蚀,形成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净化社会环境,消除诱发犯罪的因素,是犯罪心理预防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当前,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消除腐败现象;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净化传媒,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公安、文化和出版机关应大力加强我国文化市场管理,注重社会效益,杜绝趣味低下、内容荒诞的文化作品进入市场,多为青少年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和谐进取的社会环境,让犯罪和一切丑恶现象成为过街老鼠、人人逐之。加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机遇,提高犯罪的风险,也可以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加强社会控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公共复杂场所和社会面的治安控制,加强治安巡逻,加强技术性防范措施如安装防盗装置、改良建筑物构造等等。

(三)注意对不良倾向的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刑事犯罪的主体构成中,青少年占大多数,即青少年在犯罪人中占的比例最高,成为最大的一个犯罪群体,并且犯罪呈现出团伙化与暴力化的趋势。据调查,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大多在家庭结构和家庭教育方式上存在缺陷,他们在学校表现不好且成绩不良,在社会上结交不良朋友,早年生活中具有多种不良行为。有关机构要加强对这些人的管理、引导和教育,使他们熟悉和掌握社会规范体系,形成健康的心理,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总之,青少年犯罪心理是我国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是多方面心理因素造成的社会复杂现象,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从少年抓起,以防为主,坚持预防和惩罚相结合的方针,预防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实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社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陆孟兰(1966- ),女,广西宜州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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