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11篇)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一
蕉芭林村领导干部2011年学法用法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步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我村结合“六五”普法的规划及“县、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创新,紧紧围绕全村工作大局,不断探索重点对象学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办法、新举措,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学用结合,互相促进,有效提高了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依法治镇”的进程。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村委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与两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明确了职责,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训计划,纳入考核范围,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记录“五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激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工作中,全村干部能够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 材,兼顾其它的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全村工作大局,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地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一年来,我村能够结合实际,采取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形式多样地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每年安排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3 次。一年来开展5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听课人数达175人(次)。
二是依托村法制学校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轮训。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提高教学质量。一年来,举办了三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让全村干部群众对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更深,把握更牢,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我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力度,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推动全镇普法依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白沙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白沙镇蕉芭林村委
2011年12月
2.学法用法,依法从教 篇二
近些年来,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不法之徒控制卖艺、乞讨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拐卖男童去砖厂做苦力,拐卖女童去卖淫。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种种令人担忧的迹象向我们敲响警钟: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徑。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否有效、得法会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扮演着主要角色。所以,教师不仅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法用法,依法从教,当好学生的引路人和保护神。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就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总则》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总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在《教师法》第二章里,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更加具体的规定。
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努力践行。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规范”,我们能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做到“润物细无声”,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教师要能够站得起来,也要能够蹲得下去,让学生敬而亲之,而不是敬而远之;在与家长相处中,教师要努力做到沟通中相互了解,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学习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能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修正自己。这是我在学习和实践中所得出的体会。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明确提出了教师应当做及不可为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就能够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得到发展。
教师学法用法,通过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还能让学生在家长和邻里面前当个小小的法制宣传员。可见,教师学法用法,其作用会发生于课堂内外。
记得前些年,我担任初二的班主任,初二是初中阶段的“多事之秋”,初二学生的思想处于“半生不熟”阶段,叛逆情绪强烈。那是一个初秋,新学期开学一个多月,有两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在我校周边转悠了好几天,利用放学后的时间与一些学生搭讪,听说是招工。后来,我发现我班有两位长得漂亮但不爱学习的女生与他们有了联系,并听信了他们的话,想离家出走,弃学而逃,跟着这两个人去找所谓的高薪工作。
在这紧要关头,我一方面找这两位女生谈话,做她们的思想工作,教育她们谨防上当受骗,误入歧途,一方面步行十多里山路,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和家长一道与所谓的招工人员交涉,明白地跟他们说即使是招工,也不能招收未成年人,这是违法的。这是一个教师学法用法的典型事例,将此次所谓的招工,也许是一场骗局遏制在萌芽状态中,将这两名花样年华的女生拉回了正确的人生轨道。现在,其中一个在湘乡城里开精品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另一个在宁波工作,都成了贤妻良母,对社会有用、充满正能量的人。
教师学法用法,依法从教,义不容辞。去年下期刚开学的时候,一位头发花白、面容憔悴、泪光闪闪的六十岁上下年纪的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和校长诉说着什么。一打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前不久离婚了,可是谁也不养这孩子,她成了父母双双健在的孤儿。在校长面前哭诉的是她的外婆。外婆说看着这么小的外孙女没人要、没人管很心疼,于是她把这小女孩领回了家,承担了抚养义务。可是家境贫寒,小女孩的外公又身患重病,将不久人世,希望学校给予经济援助。
针对此案例,应该说法律援助比经济援助更为重要,可小女孩的外婆没有法律概念,作为刚上一年级的这个孩子当然也不知道她的父母遗弃她是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对夫妻离婚了,他们双方对于刚满六岁的女儿能不管不顾、说不要就不要吗?这个小女孩是无辜的、可怜的;这个外婆是善良的、艰难的,但如果她懂法,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外孙女争得应有的权益,也为自己减轻经济负担及心理压力。我们指导这位善良的外婆:向市妇联请求法律援助!
这一事例又一次证明教师学法用法,能为学生乃至家长排忧解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三
尊敬的**主任及检查组一行:
按照全国、省、市及县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六五”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县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摆上普法依法治县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全面结合县情实际,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离适应依法治县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跟上,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现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陈勇主任及检查组一行批评指导。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启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严格按照《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部、**部和**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实施办法》后,我县及时召开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迅速对文件进行了全文转发,确保了贯彻的原汁原味,有力的推动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头和起步。
二是全面完成《手册》征订,努力筑牢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基础。要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载体是关键。因此,我县严格按照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整体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在各单位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不折不扣的完成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手册》的征订及发放工作,累计共征订发放《手册》***本,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认真安排部署,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常态化。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安排部署,及时出台我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见,保证了我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按时开展学习,及时组织法制讲座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心组学法用法实践,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推进,确保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的常态化。
四是及时抓好督查,努力实现《手册》使用的规范化。自启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工作以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完成征订发放任务的同时,不定时的抽查各地各单位的《手册》使用情况,积极指导各地各单位规范化使用《手册》。特别是自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检查的通知以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明传电报《关于做好2012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迎检工作的通知》,对学法用法工作任务及《手册》的使用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使各地各单位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四
中共广安区化龙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成立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支部、乡属单位部门: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化龙提供法治保障,现结合本乡实际,特成立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贵斌(乡党委书记)副组长:凌 云(乡长)
蔡学俊(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房 斌(人大副主席)
张 兵(副书记)刘 军(副乡长)高世春(乡纪委副书记)杨玉琼(人调中心主任)黄秀平(人调中心副主任)王春林(乡计生办主任)刘 攀(乡社会事务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综治办合署办公,由蔡学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高世春、杨玉琼、黄秀平、王春林、刘攀、廖顺强等负责日常事务。
中共化龙乡委员会 2011年4月26日
5.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五
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司发〔2002〕10号
(2002年6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军委总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培养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权利义务对等和依法履行职责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学习内容
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规律等方面的论述。
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目标和任务,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要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诚信制度建设,重点学习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学习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1
加入世贸组织和有关世贸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基本规则,了解我国为加入世贸组织而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知识。
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及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应以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
四、学习方法
坚持集中培训。培训是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形式。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校要把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纳入计划,把法制课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要坚持举办适合各级领导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
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学专家、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考试考核
要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定期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要实行严格管理,力戒形式主义。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可与干部考核一起进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逐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六、保障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列入议程,明确职责,确保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汇报。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校等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师资培训,继续建立健全各级普法讲师团。
要加强检查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或抽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
6.楼塔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篇六
一、镇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一般每年安排三次,其中两次安排讲座辅导,一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镇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凡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时,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
五、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镇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镇综治办负责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镇综治办公室根据本制度和镇领导的要求,提供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用书、读本和学习资料,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
7.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七
【篇一】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篇二】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将我在学法用法的体会如下:
一、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审计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审计法,坚持依法审计
《审计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8.镇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篇八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
本镇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3、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领导干部读本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4、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学习内容。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用法、执法、依法办事情况。
5、履行职务范围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方法
(一)常规性考试考核。主要由镇司法所按照或阶段学法任务进行。
1、镇司法所根据县法制局的统一安排和命题,负责组织全镇党政机关、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
2、镇司法所负责对本级党政群机关一般干部、村级干部、参学农民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命题和考试。
3、对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履行职务中学法用法及遵法执法情况的常规考核工作,由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提请党委、人大、政府采取检查、视察、抽查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二)干部任职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主要由干部管理机关和使用部门实施,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配合。
1、领导干部的重新任职、晋升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和守法、执法实绩考核。
2、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行考核。
3、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考核,纳入公务员考核进行。
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应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聘任管理人员及对干部进行特殊考查时用闭卷考试,常规性考试和任职、晋升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
六、对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综合素质评估和定岗、晋级、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法用法常规性考试考核结果,除组织实施的单位存档外,应根据干部管辖权限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存档,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单位及对象,都应主动配合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对于故意逃避、抵制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人员,由具有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和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抵制、违反本制度的单位,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建立和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辖权,由党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司法所组织实施。
9.干部学法用法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篇九
走好理想信念“上坡路”,筑牢思想“压舱石”。党员干部要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
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增强纪律、法治、政德及责任意识,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以身许党、许国、许民,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走好联系群众“上坡路”,甘当普法“孺子牛”。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积极广泛普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充分让群众感受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明白要遵守的法规和履行的义务,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走好工作作风“上坡路”,担当实干“树清风”。党员干部时刻树立法治观念,心中常悬法律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绝对不能有“越红线、试边缘、打擦边球”的思想。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淬炼党性素养,严格自身作风,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为民担当实干。
10.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十
一、单选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正确答案:(D)
A、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B、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C、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D、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下列哪类领导干部不承担领导责任?()正确答案:(D)
A、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 C、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
D、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情节严重的,给予怎样的处分?()正确答案:(C)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上应追究下列哪些人员的责任?()正确答案:(D)A、重要领导责任者 B、直接责任者 C、主要领导责任者
D、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某市委组织部长在干部的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其亲属谋取利益,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的处分是()。正确答案:(C)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6、某党员干部占用公物达六个月,应给予警告处分,但同时该党员又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该同志的处分应该是()。正确答案:(B)A、先警告再开除党籍 B、开除党籍 C、分别处理 D、警告
7、某县县委书记的儿子在该县某外商独资企业担任由外方聘任的高级职务,经组织多次劝说拒不纠正,其本人不辞去现任职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给予的处分是()。正确答案:(B)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8、2010年9月,党员领导干部黄某(已婚)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结识了某宾馆女服务员杜某,两人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当晚,黄某打电话将杜某约到某宾馆房间内,两人发生两性关系。之后,两人先后在杜某家中、宾馆房间内多次发生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黄某的行为应定性为()。正确答案:(C)A、嫖娼错误 B、包养情妇错误 C、通奸错误 D、重婚错误
9、《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的时限是()。正确答案:(C)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10、《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分应为()。正确答案:(A)A、党纪政纪处分 B、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给予免职处理 D、诫勉谈话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作何种处理?()正确答案:(C)A、可以视情上交 B、可以登记上交 C、必须登记上交 D、应该及时上交
12、《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规定所列需要报告情形的,应当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的时限是()。正确答案:(C)A、15日内 B、30日内 C、60日内 D、90日内
二、多选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正确答案:(A,B,C,D)A、经商办企业的
B、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C、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D、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2、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正确答案:(A,B,C,D)
A、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B、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C、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D、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3、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适用以上条款的有()。正确答案:(A,B,C,D)A、党和国家机关 B、国有企业(公司)C、事业单位 D、人民团体
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正确答案:(A,B,C)A、某县委书记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对赵某应按贪污处理 B、党员干部钱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对钱某按受贿处理 C、党员干部孙某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对孙某按贪污处理 D、党员干部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无论李某是否知道,都应以受贿追究李某的责任
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情形有()。正确答案:(A,B,C,D)
A、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B、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C、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D、因工作失职,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6、《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后受到的影响有()。正确答案:(A,B,C,D)A、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B、不能参加当年举办的各类评选先进活动
C、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D、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下列哪些属于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正确答案:(A,B,C,D)A、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B、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C、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D、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8、《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下列行为违反规定的有()。正确答案:(A,B,C,D)A、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B、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C、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D、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9、《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假借名义或者以变相形式赠送和接受礼品()。正确答案:(A,B,C,D)
A、以鉴定会、评比会、业务会、订货会、展销会、招待会、茶话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其他会议的形式
B、以祝贺春节、元旦、国庆节、中秋节和其他节假日的名义 C、以试用、借用、品尝、鉴定的名义 D、以祝寿、生日、婚丧嫁娶的名义
10、《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中所称的礼品包括()。正确答案:(A,B,C,D)A、礼物 B、礼金 C、礼券
D、以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
11、《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下列哪些属于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正确答案:(A,B,C,D)A、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B、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C、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D、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下列哪些是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正确答案:(A,D)A、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B、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C、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报酬 D、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1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的以下哪些事项进行了规定?()正确答案:(A,B,C,D)
A、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B、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C、会议活动 D、办公用房
1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正确答案:(A,B,C,D)
A、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B、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C、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D、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三、判断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正确答案:(2)
1、否
2、是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正确答案:(2)
1、否
2、是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正确答案:(2)
1、否
2、是
4、《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正确答案:(2)
1、否
2、是
5、《廉政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答案:(2)
1、否
2、是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正确答案:(2)
1、否
2、是
7、《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规定,国家行政机关违反本规定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应对负直接责任的机关分管领导人和主要责任者,根据数额多少,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正确答案:(1)
1、否
1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篇十一
考试试卷
单位:
姓名:
职务:
中共XXXX委组织部制
2017年5月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题1分)
1、依法治国的依据是:(B)
A、党的政策 B、宪法和法律 C、政府的命令 D、人民的主张
2.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A)。
A、依宪治国 B、依法执政 C、科学立法 D、公正司法
3.《宪法》规定,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D)。A、全体公民 B、全体人民
C、18周岁以上的公民 D、18周岁以上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是(B)。
A.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B.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C.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D.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5.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B)的认识。
A、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B、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 C、自然规律 D、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
6.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B)、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A、扁平化管理 B、网格化管理 C、垂直型管理 D、分级式管理
7.“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B)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
A、立法、执法、司法 B、立案、庭审、执行 C、立法、执法、庭审 D、立法、立案、司法 8.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B)。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C、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D、社会主义法律人才
— 1 — 9.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是(D)。
A、科学立法 B、依法行政 C、公正司法 D、人民民主 10.司法公正的底线是(B)。
A、接受媒体质疑 B、接受人民监督
C、防止冤假错案 D、整个过程阳光、透明 11.(B)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A、党内纪律 B、党内法规 C、党内民主 D、党的作风
12.要把(B)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A、制度建设 B、法治建设 C、作风建设 D、法制建设 1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B)制定的。A、宪法 B、《党章》 C、党内监督条例 D、《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14.(D)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
A、党委(党组)B、纪检监察机关
C、组织人事部门 D、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1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A)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A、三分之二 B、一半以上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1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C)个工作日。
A、三 B、五 C、七 D、十
— 2 — 17.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C)的,必须交流。
A、五年 B、七年 C、十年 D、八年
1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C),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19.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属何种违纪行为?(B)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私分 20.为谋取(C),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A、利益 B、正当利益 C、不正当利益 D、个人利益 21.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B、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 D、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22.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D)、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A.上下领导 B.互相监督 C.互相报告 D.独立负责 23.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是(D)。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24.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A)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A、突破任职资格规定 B、超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 C、不受干部任用条件限制 D、不需要党委会研究
— 3 — 2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B)。A、平等原则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少数服从多数 D、集体行使职权
2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B)。A、群防群治体系
B、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C、风险预警体系
D、重大事件处置体系
27.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B)、发挥作用。
A、提供公共服务 B、依法自治
C、开展公益活动 D、引导行业自律
28.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D),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A、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B、结合实际、创新思路 C、惩防并举、重在建设 D、完善机制、整体推进 29.《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记过、一年 B、记大过、十六个月 C、降级、十八个月 D、撤职、十八个月 30.《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D)。A、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
B、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 D、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二、多项选择题。(共15小题,每题2分)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议程是(ABCD)。A、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B、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
C、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D、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ABCD)。
A、民法总则草案
B、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C、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D、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2017年3月8日下午,张德江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从(ABCD)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A、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B、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C、为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D、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ABC)。A、学党章党规 B、学系列讲话 C、做合格党员 D、学党纪法规
5.三项整改“回头看”的具体内容是(ABCD)。A、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B、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 C、“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 D、“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
6.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ABCD)。A、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
B、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 5 — C、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纂改伪造个人档案等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D、干部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有选择的上报有关部门,保证个人隐私。
7.《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ABCD)。
A、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 B、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C、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D、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8.为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我们要(ABCD)。
A、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B、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C、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D、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9.依法治国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制度,其形成标志包括(ABCD)。
A、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
C、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和公正的司法制度 D、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较高的全民法治意识 10.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是什么?(AB)A.精准扶贫 B.精准脱贫 C.精准识别 D.精准帮扶 11.下列属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法定程序”的是(ABCD)。A、公众参与 B、专家论证 C、风险评估 D、合法性审查
1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AD)。
A、党委主体责任 B、党委监督责任
— 6 — C、纪委主体责任 D、纪委监督责任
13.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ABCD)。A、带头依法办事 B、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C、带头遵守法律 D、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14.“护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ABCD)。A、拔“烂根”,严厉惩处基层腐败 B、治“病根”,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C、理“乱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D、育“新根”,着力培育新风正气
15.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CD)。
A、法律监督 B、民主监督 C、行政监察 D、审计监督
三、判断题。(共10小题,每题1分)1.宪法的内容同其他一般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x)
2.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4.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6.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 7 — 7.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但可以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X)
9.不论是领导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任职,都必须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任何个人都无权确定考察对象。(√)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四、问答题(共3小题,每题10分)
1.请简述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分别有哪几种?
答: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行政诉讼法为什么确立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答:一是行政机关有调查取证的主动权,在证据的收集和提供方面明显处于优势;二是具体行政行为大都基于行政机关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相对人难以提供足以证明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各种证据;三是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以尽可能减少行政争议及行政案件的数量,提高执法水平。
3.请简述《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并谈谈环境保护法的作用有哪些?
答:任务: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二是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 8 — 目的:根据《宪法》、《环境保护法》和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的前述规定可知,实现环境保护两项任务的目的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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