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开展情况

2024-06-28

打击两非开展情况(精选9篇)

1.打击两非开展情况 篇一

工业街道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关于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居委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落实“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规定,有效预防和控制辖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辖区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2、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1、设立5万元奖励举报机制。在区实行举报奖励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实行配套的奖励措施,对举报两非行为的,经查实的,在区计生局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举报电话:84224865。

2、加大宣传力度。每个村居要悬挂2条以上相关宣传标语,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三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计生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

3、加大排查力度。要切实加强和规范随访工作,完善随访档案。对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对象,按照就近、就亲原则,由村党员干部实行重点管理、责任包干,特别是对农村一女户家庭实行个案管理,落实专人重点联系,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直到分娩。村计生服务员每月随访一次。推行未孕“空腹”审批制度,对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对象,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时一律先进行B超孕情检查,对已妊娠10周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再审批,对要求办理的,必须进行细致调查。若有涉及“两非”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按计划外论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并逆向追查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符合政策二胎生育对象怀孕后孕情消失的,要立即立案查处,并报告区人口和计生局,若有涉及“两非”行为的,一律取消再生育指标。切实抓好“三服务”工作,提高到位率和准确率。

4、加大跟踪督察。各村居计生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打击“两非”工作情况,并及时向街道计生办公室汇报;办公室人员要结合街道开展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关于半月报制度,及时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日和30日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整个集中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及宣传排摸阶段(月 日-日)。建立街道、村居两级联动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要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重点对二孩生育男孩户,尤其是纯二女户超生一个男孩的情况全面调查了解。对未参加孕检而孕情不明的,要逐个查明原因,从中发现线索。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月 日-月 日)。按照国家11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号)要求和职责,采取集中联合行动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治理行动,要严格实行定点和凭证终止妊娠制度,落实出生、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月 日-月 日)。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在11月5日前由街道计生办负责,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人口计生局)。

五、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两非”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尤匡敏 副组长:王永林 王英姿

成 员:林慧春 牟国满 吕滨 任利军 汪日新 牟宣伟

江贞国 傅先进 张平惊 下设办公室,由王英姿兼办公室主任。

成员:王国玉 柳 音 郑炳正 杨 波 杨华斌 管康国

李岩方 苏导全 周福苗 汪文勇 黄 伟

东城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2011年8月24日

2.打击两非开展情况 篇二

针对目前我市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两非”案件排查整治进度不理想,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扭转不利态势,我市将面临计生工作较大滑坡危险这一严重问题,我院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配合我市计生部门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

(1)院领导充分重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宣传整治“两非”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让全院干警都积极配合到该项工作中去。

(2)我院应我市计生部门的工作要求,专门抽调法院干警专门配合我市计生部门协助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抽调的干警定期汇报活动开展的反馈情况,加强对“两非”工作分析、及时修正开展措施,确保“两非”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3)我院对涉“两非”问题的案件,要求从重从快。今年来对收受的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涉嫌非法行医罪的3个案件中4个被告人均判处实型并处罚金。我院严肃处理该类案件,是为达到对社会一个警示及引导的功能。我院对此类案件从重从快处罚的做法,有利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工作在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方面达到和谐的统一。

(4)要严肃作风纪律,严厉查处和杜绝收送“红包”等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公平公正,树立良好风气。

3.打击“两非”工作计划 篇三

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计划 为综合治理出人口性别偏高问题及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对有证医疗机构的监督,组织清查有证医疗机构“两非” 违法行为。强化对各类有证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卫生服务站)的日常巡查工作,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违法从事“两非”活动为重点,对我镇内各类医疗机构的B超、人流、引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查有无终止妊娠的相关器械;

2、查有无终止妊娠的药品;

3、查终止妊娠相关记录、门诊日志、处方和手术登记等医疗文件,是否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开展

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是否落实登记备案制度;

4、查B超使用是否规范,是否登记签名备查等。

(二)整治无证诊所从事“两非”违法活动。结合我镇调整的新情况及无证行医的新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对从事无证行医持续时间长、多次被取缔仍不改正或者违法从事“两非”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按照《四川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资阳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雁江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及时移交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以提高打击无证非法行医的威慑力。

(三)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涉嫌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宣传,增强医务人员和群众抵制“两非”行为的自觉性,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根据《雁江区老君镇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我站门诊来访及“三查”下乡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失调的危害性,让全镇人民群众了解依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建立奖励举报机制,加强舆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两非”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二)一是全面开展检查,摸清家底。我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心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药店进行拉网排查,重点清理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和管理、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情况;全面检查个体诊所,重点清理超执业许可范围及非法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使用B超等情况。二是发动群众,加大调查力度,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等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我镇打击“两非”行为、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母婴保健法》和母婴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医疗机构的守法意识和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坚持深入各村(居)、深入群众,加大对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迅速组织及时查处。

(三)创新机制,依法整治。要将打击“两非”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有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无证诊所移上级机关处理。

4.海秀街道打击“两非”工作小结 篇四

按照全市打击“两非”整体安排部署,我街道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在全街道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宣传贯穿始终,加强舆论导向,强化群众逐渐形成的新型生育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关键在改变群众观念,我们牢牢抓住这一关键问题,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使打击“两非”宣教工作贯穿集中工作始终。各级、各部门在利用横幅、板报、标语、宣传栏、有线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原有宣传形式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都不同程度的创新宣传形式,活跃宣传气氛。街道计生协会利用青春健康教育课堂,宣传关爱女孩等科学知识,从小强化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坚持规范约束,加强源头控制,规范生育行为。与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卫生服务站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落实。与持证对象签定守法合同,与跟踪责任人签订跟踪责任书,严格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严禁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进行终止妊娠行为和溺婴弃婴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以便及时掌握孕情和服务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区计生委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预计与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举办大型发放仪式,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与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区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海秀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打击两非宣传的标语 篇五

1、播种春天的`希望,关爱女孩的成长。

2、禁止歧视,凌虐女婴。

3、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依法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4、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社会公平。

5、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6、培育女孩成才,建设幸福家庭。

7、关心女孩成长,树立文明新风。

8、人口性别结构合理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9、自然界山水交相辉映,人世间男女平衡和谐。

10、关爱女孩,从我做起。

11、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12、禁止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13、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14、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15、今天的女孩,明天的建设者。

16、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

6.打击两非开展情况 篇六

准格尔旗人口和计划局:

纳日松镇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纳日松镇打击“两非”的活动

总结的报告

现将《纳日松镇打击“两非”的活动总结》随文呈报,请予审示。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两非△

总结

报告 抄送:各村,各单位。

纳日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7.打击两非开展情况 篇七

我镇举办打击“两非”专题培训班

为了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两非”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打击“两非”的业务能力和水平,12月7日,我镇计生局办、卫生办联合举办打击“两非”专题培训班。镇人口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村(社区)负责打击“两非”的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上,镇计生办主任强调了此次培训的目的、意义,镇计生办及卫生班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大家学习了《东莞市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和《东莞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两非”相关知识》,重点讲解了打击“两非”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查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执行等方面的知识;计生办工作人员分别讲解了《母婴保健法》、《刑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规定以及我镇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管情况。通过培训,调动了各村(社区)打击“两非”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打击“两非”行动的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将有力地促进全区打击“两非”工作的开展。

8.打击两非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 篇八

城 张 桥 小 学

落实综合治理性别比打击“两非”职责

责 任 书

临城张桥小学 二○一五年三月

为确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开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落实有关计生专题会议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对国情国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及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力度,倡导出生人口性别自然选择,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发生。

2、开展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媒体宣传情况;开展禁止“两非”的警示宣传和教育培训情况;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和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3、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信息,协助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比对工作。

4、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落实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利益导向政

策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帮扶活动情况。

三、职责分工

成教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本单位无“两非”现象。严格按照“明确分工,严格监督,协作配合”的总原则,在依法履职、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对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个人,将依法对有关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奖惩

1、对个人落实综合治理性别打击“两非”职责的考核,将以此责任书作为年终计划生育工作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量化计分。

2、临城张桥小学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完成目标成效显著地予以表彰,对在考核中失分,影响教育办、成教中心成绩的,通报批评,实行黄牌警告,纳入重点管理。

张桥小学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

9.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危害性的认识,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力争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两非”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局、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妇联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联合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对象为县内所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14周以上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对象和政策外多孩出生的男性实行倒查。二是重点范围为个体诊所、私立医院、零售药店。对涉案的公立医院、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

(四)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强化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围绕“关爱女孩行动”,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电视、电子屏、公告栏、道路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尤其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宣传工作。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涉案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通过专家访谈和涉案人员现身说法,增强威慑作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卫生局牵头,联合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确定相应的联络员负责日常性事务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卫生局: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会同公安、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严格执行对妊娠妇女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定专门联络员,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协调本部门内部相关单位及职能科室涉及“两非”案件的常规工作。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向

私立医院XX年10月以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及相关病历。2.清查全县在XX年10月以来的全部孕情的终止、在孕和已办证再生育待孕的情况。

3.清查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个体药店及终止妊娠药品使用单位,重点调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

(三)依法查处阶段(XX年5月至XX年9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取证,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评估阶段(XX年10月)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做好总结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主要是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加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广泛宣传。做好奖扶、特扶、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宣传、调查摸底、审核申报及兑现工作。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利用电视、电子屏、公告栏、道路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生局、县卫生局登记备案。报废不能使用的B超要进行注销。凡未进行准入登记的B超,一律进行取缔。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要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

2.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规范入院登记,主动查验孕妇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使用规范的《XX省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分娩登记簿》,如实登记孕产妇姓名、身份证号码、生育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详细地址以及配偶的真实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应指定专人将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和计划生育手术信息于24小时内录入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并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出生人口信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选择性上报出生人口信息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制度落实。

1.实行乡镇孕情跟踪月报告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不明原因终止妊娠情况实行月报告制。规范填写《人工终止妊娠登记表》,每月10日报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

2.县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各乡(镇)、相关部门汇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五)强化区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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