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精选12篇)
1.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一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初审上报制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煤监局联合下发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山西省煤炭厅《关于印发煤炭行政审批有关项目办理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06〕570号)以及省、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煤矿生产行为,结合我县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符合生产矿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条件的煤矿。
二、审批权限
由县、市煤炭局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省煤炭厅,省厅委托太原市煤炭设计院组织专家进行报告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核定条件的,评审合格后出具书面评审意见,由省厅下达文件予以批复。
三、申请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的条件
1、符合全省煤炭产业政策;
2、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5、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6、采区回采率符合规范要求;
7、由于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发生能力变化的矿井,必须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8、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生产能力核定单位组织现场核定;
9、增加生产能力的矿井必须有资源保障,与核定生产能力相对应的剩余服务年限应不低于煤矿设计规范的规定。
四、申请核定煤矿生产能力需提交的资料
1、主体企业上报的生产能力核定结果审查申请文件;
2、生产能力核定结果审查申请表(一式六份),煤矿企业总工、矿长(总经理)、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具备资质的生产能力核定单位向煤矿提交的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一式六份);
4、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因改扩建、技术改造申请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煤矿扩大生产能力文件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2)初步设计(变更)说明书及设计审批文件;
(3)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批复文件。
6、能满足核定能力资源储量的证明资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初审上报程序
1、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生产矿井,委托具备核定能力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采集各生产环节相关数据,编制《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2、由所属中心安监站、主体企业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局;
3、收到主体企业上报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申请文件后,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的《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
4、初审后,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煤矿,上报市局,市局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煤矿,上报省厅,进行评审批复。
六、审批时限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审批办理实行限时工作制,县局在收到主体企业上报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申请文件及全部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七、监督管理
1、煤矿矿长是本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对登记生产能力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2、煤矿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按照均衡原则,安排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3、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主体不得向煤矿下达
超过登记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和以超登记生产能力为基础的其他技术经济指标。否则,煤矿有权拒绝执行。
4、县局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时,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的登记生产能力和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每年初,应当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上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统一进行考核。
5、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发现下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生产能力监管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6、对以下煤矿,县局应及时提请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销其生产能力:
(一)因资源枯竭或资源整合等,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的;
(二)被依法实施关闭、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
(三)其他原因需要核销的。
八、法律责任
1、新建、改扩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和设计生产能力,或者初步设计和设计生产能力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责令立即停建,限期改正,对项目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国家关于煤矿设计的规定和规范,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生产能力的,对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提请上
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通报和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设计资质主管部门降低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设计资质。
3、煤矿建设施工单位违反初步设计要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生产能力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通报和处罚;拒不改正的,提请建设施工单位资质主管部门吊销矿山工程施工资质。
4、煤矿生产计划超过登记生产能力的,责令立即调整生产计划,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对矿长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直至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
5、煤矿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6、煤矿生产能力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及时组织核定并申请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完成核定工作,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二
1 矿井通风概况
跃进煤矿矿井现有三条斜井, 一条主斜井、一条副斜井、一条回风斜井, 其中主副斜井为进风井,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 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 采煤工作面采用U形通风,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 两个掘进工作面。矿井实际有效风量3437m3/min, 其中综采工作面风量1320m3/min, 掘进工作面风量1240m3/min, 其他地点风量总计877m3/min, 有效率90%。
根据跃进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 跃进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8.76m3/min, 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10m3/t, 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4.48m3/min, 属高瓦斯矿井, 本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
回风井地面安装两台FBCDZ-NO20/B型节能防爆对旋轴流式风机两台、一用一备, 配套电机为YBFE335L-6型, 电机功率2×220k W, 其主要技术特征为Q=3300m3/min-7380m3/min, H=1096Pa-4140Pa, 风叶角度43°/35°。通风机现运行参数为:通风机排风量3929m3/min, 负压1180Pa, 风叶运行角度43°/35°, 通风等积孔2.29m2。
2 计算方法、过程结果
2.1 回采工作面需风量
跃进煤矿回采工作面采用内错尾巷的布置方式, 且两者通风相互独立, 因此回采工作面需风量计算时为两者需风量之和。
(1) 按瓦斯涌出量进行计算:
式中:Q采为回采工作面所需风量, m3/min;Q采回为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所需风量, m3/min;Q内尾为内错尾巷工作面所需风量, m3/min;q采为回风顺槽绝对瓦斯涌出量, 取2.81m3/min;qCH4尾为专用排瓦斯巷绝对瓦斯涌出量, 取3.14m3/min;K采通为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的风量备用系数, 取2.0。
(2) 按回采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
式中:V采回为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适宜风速, 取0.8m/s;S采回为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平均断面, 取10m2;Q内尾为采煤工作面内错尾巷所需风量, 取5.6m3/min;V尾为采煤工作面内错尾巷适宜风速, 取0.8m/s;S尾为采煤工作面内错尾巷平均断面, m2;Ki为工作面长度系数, 取1.1。
(3) 按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
式中:Nc为采煤工作面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为70人 (考虑交接班) 。
(4) 风速验算
经计算, 最低0.25×60×10=150m3/min, 最高4×60×10=2400m3/min, 15#煤回采工作面150m3/min<824m3/min<2400m3/min, 所选风量满足风速要求。
综上所述, 取第2种计算的风量824m3/min。
2.2 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计算
(1) 按瓦斯 (或二氧化碳) 涌出量计算:
式中:Q掘为单个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m3/min;q综掘为综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 取1.97m3/min;Kd为综掘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的风量备用系数, 取Kd=1.7。
(2) 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
掘进工作面配备FBDNO6.0/2×15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通风, 局部通风机吸风量220m3/min-420m3/min, 考虑最大吸风量, 即取420m3/min。为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道口之间的最低风速大于0.25m/s最小的掘进工作面配风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Q局为局部通风机吸风量, 取420m3/min;I为局部通风机台数, I=1;S掘1为1#掘进工作面巷道平均断面积, 取10m2;S掘2为2#掘进工作面巷道平均断面积, 取10m2。
(3) 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人数:
式中:N为炮掘工作面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取20人 (考虑交接班) 。
(4) 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式中:q炸药为每kg炸药爆破后, 需要供给的风量, 取25m3/min;A为炮掘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 取5kg。综上所取, 第二种计算结果掘进工作面配风量为1140m3/min。
(5) 风速验算:
式中:S1为1#掘进工作面平均断面取10m2;S2为2#掘进工作面平均断面, 取10m2。
所选风量满足风速要求:矿井共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 共需风量为Q掘=1140m3/min。
2.3 峒室风量
2.4 其他用风地点风量
其他用风地点为南北运输大巷间煤仓上口需风量考虑为2.0m3/s, 则∑Q其他=2m3/s=120m3/min。
2.5 矿井总需风量
Q矿=2933<3821m3/min, 总风量满足要求。
3 矿井通风能力
式中:p为矿井通风能力, 万t/a;p采i为第i个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 万t/a;p掘j为第j个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产量, 万t/a;m1为回采工作面的数量, 个;m2为掘进工作面的数量, 个;m1、m2应符合合理采掘比。
(1) 回采工作面产量计算:
式中:A为工作面倾斜长度, 根据采煤作业规程, 取134m;L为工作面日推进度, 根据采煤作业规程和现场实际统计, 取3m;H为工作面煤层厚度, 属放顶煤回采工作面, 取6.92m, γ为煤炭容重, 根据采煤作业规程, 为1.4t/m3, V为回采面回采率, 根据采煤作业规程, 取85%;
(2) 单个掘进工作面产量计算
式中:A为两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 万t/a;Ahi为1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 取7.39万t/a;Shi为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 取10m2;rhi为掘进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 取1.4t/m3;bhi为掘进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 取16m/d。
矿井通风能力计算经为123.98万t, 取整为124万t。
4 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4.1 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验证
矿井风机现排风量3929m3/min, 负压1180Pa, 该负压风机的额定风压1096-4140Pa, 符合规定。
根据H=0.1930Q2在通风机特性曲线上作矿井通风阻力曲线, 其交点即工况点:Q=77.2m3/s;H=1180Pa;η=77%;风叶角度:43°/35°。
通风机装机功率验证
符合风机工作条件要求, 主通风机处于安全, 可靠合理的范围。
4.2 矿井通风网络验证
矿井总进风量3821m3/min, 总回风量3929m3/min, 经计算等积孔为2.71 m2, 说明通风网络通过风流的能力较强。通风网络中的通风阻力分配合理且与风量相匹配。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完善、合理, 不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地点, 因此, 通风网络能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3 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矿井内各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均满足风量需要, 井巷中的风速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回采工作面风速在1.9m/s~3.5m/s之间, 掘进工作面风速在0.35m/s~1.5m/s之间, 主要进风巷道风速在7.2 m/s以下, 回风井筒风速在10m/s以下。
4.4 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经实测, 矿井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均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规定要求, 从瓦斯监测数据和实测数据中, 正常供风情况下也未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矿井风量满足稀释瓦斯能力的要求。
5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跃进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 通风系统完整、可靠, 采掘工作面均实现了独立通风, 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经过以上计算和能力验证, 矿井主要通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处于安全、稳定、合理、可靠的范围之内, 通风动力与主要通风机性能相匹配, 能够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各用风地点及采区有效风量满足需求, 井巷中风流速度、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相关地点瓦斯检测结果大大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经分析验证, 确定矿井通风核定生产能力为127万t/a。
摘要:在对跃进煤矿矿井通风稳定时期通风系统调查的基础上, 通过对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峒室及其他用风地点需风量的计算, 确定了矿井实际的总需风量。根据矿井通风能力的计算, 确定跃进煤矿矿井通风能力为124万t, 矿井等积孔为2.71m2, 矿井为通风容易矿井。并从矿井主要通风机通风性能、矿井通风网络能力、用风地点有效风量等方面验证了矿井通风能力为127万t。井下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 风量、风速、风阻满足要求, 矿井通风网络能力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关键词:通风能力,需风量,等积孔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M].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1.
[2]汪峰.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及专项评价[D].徐州:中国矿业大学, 2006.
[3]周军民, 等.矿井通风能力合理核定方法的探讨[J].煤炭科学技术, 2003, 12:20-25.
3.继续教育学时核定标准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部长令第25号)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四条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培养、现代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协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研究科研、生产、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专业科目由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行业专业发展需要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小时。在继续教育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学分与小时的转换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章 证书发放
第七条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管理。
第八条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按照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见附件),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继续教育证书的申领、编号、签发、备案、审验和发放管理工作。
第九条 继续教育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单位集中保管。证书丢失、损毁以及登记填满后,应按发证渠道及时申请补发或更换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 证书登记
第十条 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制度。证书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小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取得的各种有效证件,是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和复验的依据。参加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1、参加继续教育基地和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实习进修;
3、参加相应的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
4、参加国内外学术讲座、学术会议;
5、出国进修;
4.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四
优质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
县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医疗需求,我院在新院区设置了27间优质病房,其中高档套房9间,套房18间,每间设置1张优质病床。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服145号)和《关于医疗机构优质病房床位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价服〔2005〕399号)文件精神,按照我院新院区病房配备的设施及服务条件等实际情况,拟采用如下收费标准:高档套房600元/床〃日,套房350元/床〃日。
妥否,请批复
附件:《东山县医院优质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报告 篇五
内伊发〔2014〕10号签发人:XXX
关于申报XX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的报告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我矿自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坚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我矿每月坚持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如下:
一、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为副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从制度建设和现场管理两方面同时落实各专业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并逐项落实到各专业小组及各区队的相关人员。在生产技术部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各区队相互成立了以队长为领导小组,全矿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系,从而为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标准化的学习,建立责任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
(1)稳定基础,不断提升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求真务实,注意实效,常抓不懈。
(2)加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立足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3)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杜绝了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并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经过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的自检和考评,2014年一月份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综合考核得分为93.73分,二月份自查得分为92.08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的评分标准,我矿符合矿井I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因此特申请安全质量标准化I级矿井。
XXXXX煤矿X年X月X日
6.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 我国煤炭行业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信息化工程, 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863计划的支持下实施了煤炭行业的CIMS (Computer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System) 工程, 对煤炭开采、加工的过程控制、信息集成、综合经营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1]。21世纪初, 数字地球的概念延伸到数字矿山[2], 利用现代空间分析、海量信息处理、多媒体和虚拟现实技术, 在同一时空参照系中, 建立矿山资源分布、开拓生产及安全保障模型[3]。近几年, 计算智能[4]、物联网[5]、云制造[6]技术更加迅速地应用到了煤矿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
应用这些新技术, 煤矿企业建立了先进的生产、经营系统, 如管控一体化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ERP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系统、数字化矿山、智能决策系统等。这些系统的实施, 极大地促进了煤炭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地测空间数据获取能力弱导致矿山数字化程度低;二是各厂家都是自行制定传输协议和接口标准, 导致子系统之间信息资源集成难度大;三是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内涵外延不明确, 导致生产经营系统的集成体系随意性大[7,8]。特别是在行业信息标准化方面, 与卫生、交通、教育等行业相比, 信息分类和标准化进程慢。因此, 有必要研究现代煤矿生产系统集成的体系结构及其信息标准化的内容和相关技术[9]。
1 煤矿生产系统集成的体系结构
现代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是依据地质环境进行科学布局、合理开采、安全运营的复杂过程, 以井工煤矿为例, 井下包括掘进、通风、供电、给排水、运输提升等环节, 地面还包含分筛、洗选、销售环节。与普通企业相比, 其地质水文资料、井巷工程、安全约束等更显示出这个系统的复杂性。因此, 从信息化或数字化的角度来看, 其生产、经营系统的体系结构也体现了其行业特点。按照信息的自然属性, 结合生产活动性质, 把这个复杂的系统划分为6个层次。系统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1.1 层次结构模型
1.1.1 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分为地质环境资料和矿用对象信息。地质环境资料主要包括矿井原始数据 (地质、测量、钻孔) 和煤层、围岩、井巷等地质体空间;矿用对象信息主要包括井巷、地质体、设备、配件、材料等基本设施单元。从生产管理的角度讲, 它们是需要监管的基本对象;从数字化的角度讲, 它们是数字化 (生产场景) 的基本构件单元, 需要建立基本实体模型。
1.1.2 生产场景
生产场景也包含2个部分内容, 一是实物可视场景, 二是通风供电仿真系统。可视场景是在建立矿床三维空间地质数据库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三维数字化模型, 准确地描绘出矿床的三维形态, 矿井、巷道等的空间位置, 实现矿山地表、巷道、矿体等的三维显示;然后部署矿用对象实体构件单元, 按工艺过程连接, 描述采掘过程、运输过程;环境中另外一部分是现实中不可见的, 如通风量、风压、矿压、供电系统、瓦斯突出、逃生救助演练等, 要通过仿真技术实现其数据可视化。
1.1.3 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涵盖监、测、控或混合系统。如利用工业电视对生产场景进行实况直播, 利用定位系统对人员进行跟踪;对瓦斯浓度、风压风量、电压、设备状态进行测量;对运输、提升设备、通风设备进行控制等。如果一个系统有监测、有控制, 则形成闭环系统, 称为监控系统。
1.1.4 安全生产
生产调度即依据操作规程、作业计划和调度管理经验, 通过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单元生产要素信息 (包括人员、工作面作业进度、产量、设备工矿、材料供应、矸石及运力、排水、通风、井下生活供应等) 指挥正常的生产活动, 并记录调度日志。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 安全隐患巡查、排除处理和验收、突发事件响应、事故跟踪处理与记录等是安全生产极其重要的内容, 因此, 煤矿生产调度系统大多称为安全生产指挥系统。
1.1.5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是各部门围绕“安全、高效”原则, 有计划、有组织、有激励措施, 并通过控制、协调, 实现企业近期经营目标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从分工上讲包括财务、设备、物资、材料、销售、劳资人事管理等。经营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煤矿企业信息化的主题领域, 涵盖的系统包括管理信息系统、ERP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1.1.6 辅助决策
辅助决策除了全面预算、效绩管理、经营分析以外, 还包括煤矿灾害隐患的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以及救灾辅助决策。这是更高一级的生产经营活动, 解决这类问题往往要通过综合因素评判和智能计算模型进行预估和分析。
1.2 技术体系
煤矿生产系统集成的技术体系包含4个方面, 如图2所示。
1.2.1 数字化侧重
数字化是将抽象概念、普通文档、客观实体量化, 变成能够用计算机表示的形式, 具体到数字化矿山或数字化煤矿指的是利用电子矿图和多维地测系统数据, 根据三维GIS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理论和方法, 运用空间分析、虚拟现实、WebGIS等技术, 构建真三维空间实体模型, 动态模拟地质变化, 包括矿床 (品位) 、巷道、设备、生产工艺连接等。
1.2.2 自动化侧重
煤矿自动化是通过传感、物联、通信、控制等技术手段, 尽量减少人工参与的环境调节、自动控制的过程。传统的自动化系统按工艺环节 (设备或子系统) 分成综采设备控制系统、瓦斯抽放监控系统、通风监控系统、矿井供电监控系统、输送机监控系统、提升机监控系统、井下排水自动控制系统、选煤厂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锅炉房监控系统等;先进的自动化系统则通过标准化工矿参数和环境参数的采集、评判, 分区域实施中央集控, 比如全矿划分为采煤与煤流运输集控区、安全和环境监测集控区、调度与监控执行集控区、生产过程控制集控区、公共辅助系统集控区。各集控区通过自动控制网和快速通信传输, 实现采煤、掘进、运输、提升、供电、通风、排水、压风、物流、瓦斯、视频等全过程的分布式在线监控, 从而实现煤矿生产的自动化。
1.2.3 信息化侧重
广义的信息化是指使用IT改变或代替传统人工过程, 煤矿的信息化通常也被认为是用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信息技术, 改造和提升企业生产力和管理水平的过程, 并延伸到自动化系统 (甚至延伸到数据的采集) , 覆盖3个层面:工艺设计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利用计算机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系统化、利用Internet开展的电子商务。在细分了系统的层次以后, 可以认为数字化是信息化的基础, 而自动化和信息化内涵有重叠或者界面不清晰 (图2) , 但从实际的煤矿信息系统 (外延) 来讲, 可认为覆盖煤矿的企业管理和商务系统, 包括办公、采购、仓储、生产、安全、物流、销售、财务、劳资人事等。
1.2.4 智能化侧重
智能化是利用人工智能的技术和方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在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同样也存在许多复杂的问题, 比如多参数决策问题、预测问题、安全评估问题, 甚至还有设备故障诊断问题。虽然在图1中作为一个独立的层次, 实际上应该覆盖更广泛的智能系统。
2 系统集成框架
在煤矿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过程中, 新技术不断应用到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 也不断地延伸着“感知”的触觉, 服务于“经营”。按照自底至上的层次关系, 煤矿生产系统的集成框架如图3所示。
2.1 感知接入层
感知接入层负责数据的采集并将数据过滤、格式化 (或生成本地备份) 后传给网络传输层, 具有多源、多协议特征。多源一方面是指采集数据对象种类多, 如设备状态、人员定位、电力、矿压、瓦斯、风量风压等, 另一方面是指采集终端多样化, 如各种传感器、电子标签、摄像头等。接入层的协议也很多, 如Modbus, CANbus, RS232/422/485, WiFi等。
2.2 网络传输层
采集的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层传输到数据集成平台或集控区 (多指矿区骨干网) 。目前大多矿区井下、井上都部署了高速光纤网络, 局部使用无线通信网络, 远程用专线连接或租用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线路。
感知接入层的数据传递到骨干网中要有协议转换或协议拓展, 如Modbus按照IEEE802.3 (以太网) 国际标准从原来物理层协议 (EIA/TIA-232-E, EIA-422, EIA/TIA-485-A) 拓展了Modbus串行链路协议, 直接支持TCP/IP, 并在应用层协议上支持不同类型总线或网络设备的客户机/服务器通信;在TCP/IP以太网、各种媒体上的异步串行传输 (EIA/TIA-232-E, EIA-422, EIA/TIA-485-A, 光纤、无线等等) 以及Modbus PLUS高速令牌传递网络的连接中使用Modbus协议;CANbus也通过Ethernet/IP接入TCP/IP网络, 进行数据传输。
2.3 集成平台层
集成平台层对实时数据进行转换与存储, 对矿山数据场景进行建模, 对各类感知设备进行数据场景匹配;通过数据网关汇集监视、监控信息, 支持中央控制和调度, 通过中间件/OPC (OLE for Process Control) /XML支持异构系统的集成。其中OPC是基于COM/DCOM技术的工业标准, 它屏蔽了COM/DCOM的细节, 通过网络连接数据源 (服务器) 和数据使用者 (客户端) 之间的软件接口。数据源可以是PLC, DCS, 条形码读取器等控制设备。客户端是OPC应用程序, 如HMI (硬件监督接口) /SCADA (监督控制与数据采集) 以至更上层的历史数据库等;上层信息系统的不同数据库之间、不同子系统之间的互访或集成, 通常使用ODBC (Open Database Connectivity) 和XML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标准。
2.4 应用服务层
这里的应用服务包含集成平台, 全面支持各应用系统, 包括监控系统、调度系统、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
3 煤炭 (行业) 信息标准化
长期以来, 煤炭企业在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 积累了许多遗留系统,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 加上煤炭行业的特殊性, 给系统的集成互连带来很大麻烦。虽然集成平台中的网关、工具能够为多源数据、异构系统提供数据汇聚, 为系统互访提供软硬件的支持, 但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的数据集成和互访, 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数据的分类、结构和属性的描述问题, 即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问题。
3.1 标准化体系
信息的标准化是信息的采集、传递、处理、控制和管理的基础, 也是现代煤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在理清了煤矿生产系统的体系结构和集成框架的基础上, 清晰划分系统的层次和问题领域, 然后分析各信息采集点、监控单元和应用子系统现有的数据格式和通信协议, 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指导下, 进行信息分类、接口定义、协议描述, 并建立示范应用模型, 实现信息在表示层上最广泛的一致性和应用层上语义的一致性。
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信息基础标准及其相关标准、企业标准, 根据煤炭企业信息化所包含的主要内容以及信息化标准的概念, 煤炭企业信息化标准的总体框架体系如图4所示。
(1) 总体标准包括术语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文件。术语标准是指有关信息化名词、术语及专业词汇, 避免引起歧义性理解;标准化指导文件是指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制指南以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标准及规范信息资源标准。
(2) 信息资源基础标准主要包括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元数据标准、数据元标准。信息分类与编码的目的是通过对信息的有效分类及代码化准确快速地进行信息交换和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10]。元数据 (Metadata) 定义了数据集和数据元素的描述规则和管理方式, 还包括发布、使用和访问权限[11]。数据元 (Data Elements, Data Field) 是通过定义标志表示及允许值等一系列属性描述的基本数据单元, 数据元集合构成一个系统的数据字典[12]。
(3) 基础信息标准即通用信息标准, 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代码、机构设置、人员班组信息等。
(4) 应用系统标准主要包括以综合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的数据采集、交换标准, 以环境数据和防灾救灾数据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信息标准, 以ERP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和以GIS为核心的数字化矿山地理空间信息标准。
(5) 信息技术标准包括通信系统标准、支撑平台标准、软件工程标准、信息安全标准。通信系统标准主要包括井下井上通信、数据传输标准。支撑平台标准为网络和数据库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提供主要技术依据。软件工程标准包括软件文档编制、软件生存周期、软件维护及软件评价等方面的相关标准。信息安全标准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确保信息和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障体系。
3.2 相关标准参照和引用
在煤矿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特别是在通信系统、GIS、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系统实施过程中, 需要不断引用新技术和相关标准, 这些标准归类于信息技术基础标准, 根据标准化的程度和应用需求, 或作为参照或直接引用。
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 除了依照现有的国际和国家标准外, 其他信息化程度较高、标准化进展快的行业 (如卫生、交通、教育) 所发布的行业标准, 也可作为参照, 也是加快煤炭行业信息标准化的手段之一。
4 结语
从信息化、数字化的角度研究了煤矿生产系统集成的体系结构、集成框架, 清晰划分了系统的层次和技术领域。一方面, 建设集成平台为数据互访和系统的集成提供了软硬件支撑环境, 另一方面, 为了加快煤炭行业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矿山的建设进程, 信息标准化必须跟上, 使信息采集、交换、存储和应用标准尽快成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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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GB/T 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S].
[11]ISO/IEC 11179:2003 Information Technology—Metadata Registries (MDR) [S].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资料清单 篇七
一、通风部分
(一)记录类
1、防爆门检查与维修记录
2、反风设施检查与维修记录
3、外部漏风测定记录
4、巷道失修记录
5、密闭检查与维修记录
7、“一通三防”各部门值班记录
8、通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包括风门、密闭、风桥、测风站等
9、仪器仪表调校、检验、维修记录
10、通风系统巡查记录
11、主要回风巷维修记录
12、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风记录
13、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记录
14、局部通风机切换记录
15、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试验记录
16、局部通风机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
17、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录
18、“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记录,包括各级单位的检查“三定表”
19、测风记录,测风记录包括原始记录、旬报、月报 20、通风例会记录、会议纪要
21、通风系统调整总结记录
22、瓦斯检查员交接班记录
23、瓦斯超限追查记录
24、上级文件、纪要、传真贯彻落实记录
(二)台账类
1、局部通风机管理台账
2、“一通三防” 各部门调度台帐
3、通风设施管理台帐
4、仪器仪表管理台帐
5、各工种持证台帐
(三)报表类
1、“一通三防”月度报表
2、瓦斯检查日报表
3、瓦斯检查“三对口”
4、月度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四)措施类
1、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全矿性反风演习技术方案及措施
4、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5、特殊环节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6、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7、瓦斯排放措施,包括瓦斯排放总结、贯彻记录
8、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通风系统调整设计、通风系统调整总结、贯彻记录
9、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巷道贯通总结、贯彻记录
10、串联通风措施包括贯彻记录
(五)设计、报告类
1、反风演习总结报告
2、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3、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4、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5、月度配风量计划
6、年、季、月“一通三防”工作总结
7、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采掘工作面自评报告
8、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批复
9、瓦斯涌出量测定报告及批复
10、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及批复
11、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测定报告
12、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13、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
(六)图纸类
1、通风系统图
2、分层通风系统图
3、通风网络图
4、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
5、瓦斯地质图
(七)制度类
1、爆破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2、爆破材料储存、保管制度
3、爆破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4、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
5、“一炮三检”制度
6、“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7、爆破停送电制度
8、爆破撤人、设置警戒制度
9、爆炸物品现场存放、引药制作制度
10、残爆、拒爆处理制度
11、“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12、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1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4、瓦斯管理制度
15、测风制度
16、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二、防灭火
1、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2、煤层自燃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考察报告
3、矿井防灭火设计
4、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5、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措施(放顶煤开采综合防灭火措施)
6、防灭火设备管理台账、维护检查记录
7、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台账及检查记录
8、地面消防水池检查记录
9、自然发火观测站检查记录
10、自然发火预测预报记录
11、火区管理制度、管理台账、管理措施
12、火区关系位置图
13、启封火区安全技术措施
14、注氮、注浆记录
15、工作面阻化剂喷洒记录
16、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封闭台账
17、防灭火系统图
三、防尘
1、煤样鉴定报告
2、综合防尘规划
3、粉尘测定记录、游离二氧化硅及分散度测定记录
4、消防管路检查记录
5、隔爆设施检查记录
6、巷道刷白记录
7、防尘设备设施检查及维护记录
8、粉尘冲洗记录
9、降尘剂使用记录
10、煤层注水设计
11、煤体注水效果分析及评价报告
12、煤层注水台账
13、防尘系统图
四、抽采部分
(一)图纸类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图
2、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平面及管网布置图
3、瓦斯抽采钻孔实际施工图
4、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5、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报表类
1、瓦斯抽采日报
2、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月报表
3、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放情况调度月报表
(三)记录、台账类
1、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运行记录
2、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瓦斯抽采参数检查记录
3、地面(井下)瓦斯抽采泵站断水保护试验记录
4、瓦斯抽采泵开停记录、倒泵记录
5、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巡查、维护记录
6、瓦斯抽采钻孔原始施工记录
7、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记录
8、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孔抽采参数观测原始记录(2017年全部)
9、瓦斯抽采泵(钻机)在册、运行、维护及保养记录
10、瓦斯抽采泵站巡检记录
11、瓦斯抽采泵房值班记录
12、抽采设备管理台账
13、自动喷粉抑爆装置管理台账及检查记录
(五)报告类
1、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验收审批文件
2、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3、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抽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时,抽采管路中气体成分化验报告。
5、抽采半径测定报告
6、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
(六)设计、措施类
1、地面固定(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设计批复情况
2、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包括变更设计、补充设计)
3、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地面泵站应急措施(停电、停泵、停水、火灾等)
(七)文件类
1、瓦斯抽采达标规划
2、瓦斯抽采实施计划
3、抽采管理制度及各种岗位责任制
4、抽采达标评判体系
5、瓦斯抽采管理办法
五、监控部分
(一)图纸类
安全监控装备布置图 安全监控断电控制接线图
(二)报表 安全监控日报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三)证件、测试报告 监控设备“四证一标志” 监控机房防雷接地测试报告 传感器检定报告
(四)制度、责任制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岗位责任制
(五)设计、验收类 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安全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
(六)记录、台帐类 安全监控设备台帐
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 中心站运行日志 监控数据上传记录 传感器调试记录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测试记录 监控设备半年升井检修记录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监控设备检修记录 监控系统巡检记录
(七)抽采在线监控 抽采在线监控布置图 抽采在线监控设备台帐 抽采在线监控设备检修记录 抽采在线监控系统巡检记录
六、防突部分
(一)设计措施类
1、突出矿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2、矿井防突设计。
3、突出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报告或结论。
4、采区或盘区防突专项设计(主要看区域防突措施是否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5、采掘工作面区域防突效果检验报告。
6、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7、揭煤、过地质构造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8、瓦斯地质图及瓦斯地质预测预报评价表。
9、突出矿井新采区或盘区防突专项验收批复。
10、开采近距离突出煤层时探顶(底)记录和防止卸压瓦斯突出涌入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的措施。
11、突出煤层贯通措施。
(二)制度报表类
1、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2、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3、、季度、月度防突计划。
4、月度防突例会纪要。
5、各类防突措施贯彻记录(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学习、执行记录;矿长、总工月度现场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记录;防突科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及汇报记录)。
6、矿长、总工及防突员持证情况。
7、防突实验室管理制度、防突数据测试台账。
8、防突仪器、设备台账。
(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需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项目
1、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风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需设置调节设施的必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3、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开采保护层时,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5、区域预测的临界值(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和工作面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考察工作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6、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7、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应当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8、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特殊情况需留煤柱时,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8.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八
第十七条 核定井下排水系统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水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并出具报告。
(二)有依法批准的地质报告提供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以及近5年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
(三)矿井防治水各项制度健全,各种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有每年一次的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报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有经技术论证预测的突水量,并有防治水害的有效措施,应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十八条 排水系统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矿井有多级排水系统的,应对各级排水系统能力分别核定,然后根据矿井排水系统构成和各级涌水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矿井排水能力;
(二)取依法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提供的涌水量和生产期间的实际涌水量数据最大值作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的计算依据;
(三)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排水管应与水泵能力相匹配;
(四)矿井水仓容量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水仓容量必须符合以下计算要求:
设计在副斜井井底车场+650m标高建井下中央水泵房和井底水仓,通过铺设于副斜井的管道将井下涌水排至地面污水处理站。(1)中央水泵房水仓容积能力核定
根据设计规范,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水仓容积不低于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由公式: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 V=8Qs=8×200=1600m3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本矿设计水仓采用砼碹支护,掘进断面积8.33m2,净断面积7.56m2,有效容量为S=6.8 m2。水仓长度:L=V/S=1600/6.8=236m 共布置主、副两个水仓,以便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主水仓长度151m,容量1027m3;副水仓长度89m,容量605m3,主、副水仓总容量为1632m3,大于1600m3,满足规范要求。
1.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根据贵州煤矿地质工程咨询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及业主提供的历年矿井实测涌水量情况,采用比拟法估算并结合相邻矿井发耳矿井涌水量(正常涌水量为160m3/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590m3/h)资料,预测该矿正常涌水量为200m3/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600m3/h。
式中 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五)矿井排水系统能力核定按下式计算: 1.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2.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式中 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3/h;
Pn—近5年最大的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3/t; 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实际小时排水能力,m3/h;
Pm—近5年最大的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以上2种计算结果取其小值为矿井排水系统能力。[1]
第四节 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一、慨况:
矿井井下水采用一级排水,涌水通过自流或水泵抽至井底中央水泵房,然后由中央水泵房通过副井排至地面。部分涌水(现
33场实测,正常涌水量35 m/h,最大涌水量50 m/h)由水平自流至二区段联络巷水窝,再用水泵抽至二区段截水仓。或自流通过二区段轨道石门水沟进入二区段截水仓,再由截水仓经副井管道排至地面。
由现场实测及水文地质分析,攀枝花煤矿矿井正常涌水量:33200m/h,最大涌水量:600m/h。
二、中央水泵房能力核定
1、概况
中央水泵房主水仓长度151m,容量1027m3;副水仓长度89m,容量605m3,主、副水仓总容量为1632m3。MD280-43×8型(1480rpm)水泵四台(正常涌水量时:一台泵一趟管路工作,二台泵备用,一台泵检修;最大涌水量时:三台泵三趟管路同时工作,一台泵检修)。水泵额定流量340m/h;额定扬程285.6m;配套电机型号为YB500M-4;功率400KW;电压10000V;电流42A;转速1480r/min。由4台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电磁起动器启动(PBG-630/10I、AC 10KV,630A).2006年5月18日由贵州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
#3心检验结果如下:1水泵实测流量262m/h,实测扬程228.1m;#3#2水泵实测流量262m/h,实测扬程228.1m;3水泵实测流量3#3260m/h,实测扬程227.2m;4水泵实测流量262m/h,实测扬程228.2m。综合检验判定合格。
中央水泵房排水管共有三趟,三趟Φ245×7无缝钢管由副井排至地面污水处理站,全长约810米。排水垂度275m(+650~+925)。
1)正常涌水量:Q正=200m3/h;(2014年实际Q正=100m3/h)2)最大涌水量:Q大=600m3/h;(2014年实际Q大=130m3/h)
2、能力核定(1)主仓容量核算
V=1632m>8Qs=8×200=1600m
3式中:V---主水仓的有效容积,m;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h;
满足要求
(2)矿井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1)所需水泵排水能力:Q正=200×1.2=240m3/h,Q大= 600×1.2=720m3/h;
324小时内涌水量:V1=24×200m³=4000m³
工作水泵20小时抽水量:V2=20×600 An=330×20Bn/10Pn=330×20×(260+262)/10×
440.99=348万t/a 式中: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h;
3取最小的一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260m/h; Pn---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0.99m/t;
(3)矿井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44Am=330×20Bm/10Pm=330×20×(260+262+262)/10×1.73=299.1万t/a 式中: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m/h;
3取最小的一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260m/h; Pm---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1.73m/t 三、二区段截水仓能力核定
1、概况
33二区段截水仓正常涌水量:50m/h,最大涌水量:200m/h。
33212水泵房水泵房主仓容积716m,副仓容积436m。配有
3MD155—30×5型水泵3台,其额定流量为155m/h,额定扬程:150m,配套电机型号:YB315S-4,电机电压660V,电机功率:110KW,轴功率:84.42KW,效率η=75%,允许吸上真空高度:6.1m,3单级额定扬程:i=30m。经测定三台泵的实际最小流量为111m/h。
212水泵房排水管共有10″两趟,一趟由21回风上山排至1370大巷水沟,全长750米,一趟由21轨道上山排至1370大巷水沟。全长650米。
2、能力核定
(1)水仓容量核算
V=1152m>8Qs=8×100=800m
3式中:V---水仓的有效容积,m;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h;
满足要求
(2)212水泵房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An=330×20Bn/10Pn=330×20×111/10×0.58=126.3万t/a 式中: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h;
3取最小的一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111m/h; Pn---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0.58m/t;
(3)212水泵房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44Am=330×20Bm/10Pm=330×20×(111+111)/10×1.05=139.5万t/a 式中: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m/h;
3取最小的一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111m/h; Pm---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1.05m/t 结论:矿井排水能力为299.1万t/a。其中,南采区212水泵房排水能力为126.3万t/a。
四、223水泵能力核定
1、概况
33正常涌水量:50m/h,最大涌水量:70m/h。
3223水泵水仓容积416m。配有150D—30×4型水泵2台,3其额定流量为150m/h,额定扬程:122m,配套电机功率:75KW,3单级额定扬程:i=30m。经测定两台泵的实际最小流量为110m/h。
3配有D46—30×4型水泵2台(备用),其额定流量为46m/h,额定扬程:122m,配套电机功率:37KW,单级额定扬程:i=30m。
3经测定两台泵的实际最小流量为38.5m/h。
223水泵房排水管共有6″两趟,全长660米。
2、能力核定
(1)水仓容量核算
V=416m>8Qs=8×50=400m
3式中:V---水仓的有效容积,m; Qs—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h;
满足要求(2)223水泵房正常涌水量排水能力
An=330×20Bn/10Pn=330×20×110/10×0.55=132万t/a 式中:An---排正常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n---工作水泵小时排水能力,m/h;
3取最小的一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110m/h; Pn---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正常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0.55m/t;
(3)223水泵房最大涌水量排水能力
44Am=330×20Bm/10Pm=330×20×(110+38.5)/10×0.92=106.5万t/a 式中:Am---排最大涌水时的能力,万t/a; Bm---工作水泵加备用水泵的小时排水能力,m/h;
取最小的两台水泵的实测排水能力:(110+38.5)3m/h; Pm---2005年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t;
根据去年的实际正常涌水量和原煤产量,取31.05m/t
五、1370运输大巷水沟能力核定
1370运输大巷水沟断面尺寸为500mm×500mm,经济流速取1.5-2.2m/s,取1.5m/s。故1370运输大巷水沟排水能力如下: 0.5×0.5×1.5×3600=1350m/h
六、核定结果
9.关于呈批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篇九
攸煤生技〔2014〕19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报来《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荒塘冲煤矿位于攸县黄丰桥镇吉林桥村境内,属私营股份制企业。该矿始建于1992年,2009年11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荒塘冲煤矿矿区面积1.9912km2,,保有储量72.0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0039902,有效期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湘MK安许证字 [2014]1627G3Y1号,有效期2014年2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矿长已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2012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27日),证照合法、有效。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风井两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行人、运送材料、进风、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X=3018095.73,Y=38474499.88,Z=+231,方位角19°;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风井坐标为X=3018196.5,Y=38474623.7,Z=+233.0,方位角316°,坡度27°。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荒塘冲煤矿自2009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
1、改造提升系统,矿井原暗主井为综合提升井,为增加提升的安全可靠性,增设了一个行人暗斜井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升降人员,主井提升能力大为提高;
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
3、进行了排水系统的改造,提高了矿井的排水能力;
4、供电系统进行了改造,变压器、电缆进行了扩能选型;
5、地面压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压风系统能力大为提高;
6、回采工艺进行了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改原有斜切倒台阶采煤方法为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提交。《报告》中荒塘冲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0.12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10.25万吨/年;供电系统能力11.07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3.2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0.34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0.34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9.12万吨/年。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原则,该矿井生产系统能力现场核定结果为9万吨/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荒塘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荒塘冲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攸县煤炭局 2014年12月10日
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
济经煤管字[2009]2号
关于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 圣井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请示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自2006年以来,该矿对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了改造与完善,生产能力有了较大变化,加之矿井储量发生变化,提出申请核定生产能力。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该矿委托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重新对该矿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并编制了《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该矿井生产能力达到13万吨/年。接到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圣井一号煤矿申请报告后,市经委煤炭办组织人员对其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矿核定的生产能力符合国家发改委及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有关核定生产能力的要求,同意其核定生产能力结果。现上报,请审核批复。二○○九年一月八日
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180 上传时间: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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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
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
定报告的批复
冀煤生产„2013‟86号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我市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邢安监字„2013‟174号)收悉。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原邢台兴华煤矿)是省政府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2012年6月,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12‟80号)中,批准“邢台兴华煤矿为自主经营管理矿井,计划通过扩能改造生产能力由目前的30万t/a达到45万t/a”。2013年5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生产能力的意见》(冀安监管函[2013]6号)同意“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不变,不再进行技术改造扩能,待恢复生产后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为此,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邯郸市瑞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于2013年10月上报邢台市安监局。我局于2013年10月19-20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现场核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省局同意《报告》核定的结果,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33万t/a。
特此批复。
河北省煤炭工
业安全管理局
2013年10月25日
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攸煤生技〔2014〕13号 签发人:夏以良
攸县 煤 炭 局
关于呈批《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请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报来《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初审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煤矿基本情况:兴隆煤矿位于攸县峦山镇庙下村境内,属私营企业。该矿始建于1991年,2010年2月通过技改验收,现有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兴隆煤矿矿区面积1.788km2,保有储量225.6万吨。该矿证照齐全、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0061340,有效期至2015年1月2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湘)MK安许证字〔2013〕1006G2Y1,有效期至2016年12月7日。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现有主井、副井、风井三个井筒,主井主要担负矿井运煤、运矸、运送材料、进风、行人、敷设管线及安全出口等职能;副井主要担负运矸、运送材料、进风及安全出口等职能;风井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并作为另一安全出口。
二、申请生产能力核定的必要性:
兴隆煤矿自2010年以来,积极推行正规开采,对矿井各生产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
1、主提升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提升能力大为提高;
2、主通风机重新进行了扩能选型,通风能力大为提高;
3、回采工艺进行了改进,实现了正规开采,兴隆煤矿现±0m水平,布置有11、12两个采区,采煤工作面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法,采用截煤机采煤,支护方式采用单体液压支护,工作面实现正规回采。
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该矿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进行生产能力核定很有必要。
三、关于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报告》由湖南科技大学提交。《报告》中兴隆煤矿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如下:矿井提升系统能力15.45万吨/年;井下排水系统能力结果:满足要求;供电系统能力23.26万吨/年;井下运输系统能力16.52万吨/年;采掘工作面能力15.25万吨/年;通风系统能力18.26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能力19.58万吨/年;矿井压风、防尘与通讯等系统核查符合要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符合要求。按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本次核定该矿井的生产系统综合能力为15万吨/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和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煤行〔2012〕162号)的规定,特申请重新核定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生产能力。
以上报告,恳请批示。
10.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十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2009〕24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五)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四项成本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核定的四项成本金额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四项成本核定表》确定。
四、核定四项成本应按照房地产项目类型适用的核定标准,分别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的四项成本=不同类型对应年代的核定单位成本×清算建筑面积
五、本通知中不同年代的核定单位成本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未调整期间,2008年以后竣工的开发项目暂按2008年标准核定。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仍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7〕138号)的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四项成本核定表
房地产类型
多层住宅 及底商
高层住宅 及底商
多层办公
高层办公
竣工年代 2001及以前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1及以前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1及以前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1及以前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核定单位成本(元/平方米)
1386 1402 1469 1502 1486 1512 1586 1798 2425 2435 2621 2807 2769 2790 2987 2997 2270 2270 2511 2502 2450 2480 2738 2700 3130 3113 3414 3370 3295 3330 3570 3670
11.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篇十一
(津价房地〔2006〕10号)
市房管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津国土房计[2005]439号)收悉。根据你局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服务和收费等情况,经研究,现将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招投标服务应本着有偿服务,保本微利的原则收取费用。
二、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费向招标人收取。收费标准按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超过0.4元计收。
对招标人确实难以负担服务费用的,可采取优惠或减免服务费方式,由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与招标人双方协商议定。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应按规定的服务程序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或分解计费。
四、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重新核定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自2006年2月1日起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房地[2004]474号)即行废止。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3日 实施日期:2006年02月01日(地方法规)
付款申请
因“龙郡家园”前期物业招标已办理完毕,须向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物业招标服务费,方可取得中标通知书。特此申请向该单位支付此笔款项,收费标准及金额如下(详见附:津价房地〔2006〕10号 文件):
我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8998.95平方米,按每平米0.4元的标准收费,共计27599.58元。
支付方式:我方向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以支票形式一次性缴纳物业招标服务费,服务中心向我方开具相应额度的发票。
妥否,请批示。
申请部门:办公室
申请人签字:
日期:
财务审批:
总经理审批:
日期:
1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篇十二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 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 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 分。
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检查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3.组织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申报。4.公示监督。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按下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
5.公告认定。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3年。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
1.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2.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
3.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并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确认。
4.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消等级的煤矿原则上1年内不得申报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隶属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企业和煤矿一体的由煤矿组织),形成自查报告,并依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自评结果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由其汇总并于每年年底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1次。
6.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通报一次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条 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可依据其相应的评分方法进行考核定级,考核等级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对等,其考核定级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二条 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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