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2024-10-22

中铁集团实习报告(精选11篇)

1.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一

关于中铁隧道集团档案管理工作考察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2014年4月15日至17日,市轨道办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一行四人赴河南中铁隧道集团就隧道工程专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并与对方的档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察目的1、档案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建设及中远期发展规划;

2、档案的整理标准及管控措施;

3、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4、档案技术人员培训及管理(含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5、中铁隧道集团档案工作的发展历程及管理经验;

6、对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监督检查的方式及内容;

7、档案奖惩制度及实施的效果。

二、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的组织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立了档案管理科、声像科和宣传科。

档案管理科由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综合部部长主管、工程管理科协管、档案管理员专职管理;各施工型子分公司均设立档案管理机构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目前根据其施工企业的性质,全集团有档案管理科、室16个,专职档案人员17人,兼职档案管理人员150人。

声像科由专业的声像专业工作者,对声像档案进行搜集、整理和保存,并配备有专业的摄影机、摄像机、消磁柜等设备,来确保档案的质量和保存条件。

宣传科负责实物档案的保存(包括奖牌、奖杯、荣誉证书、著作型的书籍、部分声像档案),专门建有现代化、科技化、全面化的展厅,把声像、实物档案的保存和公司的宣传结合到了一起。

三、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的档案管理情况

1、编撰专门的档案管理办法《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隧办[2008]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228号);

2、每年各子分公司汇报档案管理台账;

3、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实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接收入库和日常借阅工作有条不紊,各项手续、借阅台账完善;截至目前共存档149406卷、借阅利用档案281卷。

四、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1、文书档案2010年之前在OA平台上执行电子归档,2011年后在清华紫光系统执行同步归档,自2011年至今,共归入电子档案7056件,实现网上审批、归档、查询、借阅、下载;

2、工程档案2011年正式部署安装清华紫光档案管理系统。目前已录入42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共12934卷,实现网上查询、利用功能。

五、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档案人员培训

公司办负责文书档案、财务部负责会计档案、工程部负责工程档案(竣工资料)的培训,每年安排一次,其中竣工资料的培训主要是参加业主组织的培训,档案系统的专职人员还不定期参加国家档案局、中国中铁组织的档案培训。

六、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的检查方式、奖惩措施及实施效果

1、实行过程帮扶和结果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对接近收尾时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进行重点帮扶,在工程档案入库前由档案室人员和工程部人员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门审查,合格签字后才准许入库归档;

2、奖惩措施不完善仅在最后移交资料的时候,对项目第一责任人实行考核奖金暂扣的制度,在过程中无明确的奖惩措施。

七、对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启示和警醒

1、建立健全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尤其是对于奖惩制度的建立,要同平时的检查挂钩,同业主代表挂钩,同项目经理的考核挂钩、同每一个专职档案员的工作挂钩;

2、对于声像档案的收集及管理,结合我公司群宣部,对于各部门及各施工单位提交的声像档案,必须由群宣部专业人员,对声像档案的质量、格式作出鉴定,合格后方可归入档案室,同时对于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储存设备,加紧配备;

3、加强对一线工程资料的控制,不能拖到收尾时,才进行检查和奖惩,要随时检查、随时改正、随时奖惩,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密加强对于工程资

料管理的培训,并严格要求资料员的稳定性;

4、尽快建设和完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使用的软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选择适用于自己公司的软件,并尽快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

5、加强实物档案的收集和宣传,为以后建立石家庄地铁展厅做准备,积极做好地铁展厅宣传窗口,把成绩和荣誉通过展厅宣传出来,积极推动石家庄地铁事业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宣传工作。

档案管理考察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2.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二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铁一院) 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铁路勘测设计单位。半个多世纪以来, 累计完成铁路各阶段研究及勘测设计近45万km, 投入运营近3万km, 先后奉献了我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第一条沙漠铁路、第一条盐湖铁路, 世界第一条高原冻土铁路、第一条湿陷性黄土地区修建的高速铁路……

建院以来, 先后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软件、优秀标准设计奖400余项。其中, 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3项、一等奖2项、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7项。目前, 铁一院在山地铁路、高原冻土铁路、沙漠铁路、电气化铁路、特长隧道、大型铁路枢纽与编组站、无线列控指挥调度系统、大型互通式立交工程等方面的成套勘察设计技术达到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 全面掌握了时速350 km的高速铁路综合设计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设计实力跻身全国一流行列。在全国大型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中, 第一个通过覆盖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咨询、监理、总承包诸领域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国家首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铁一院现有员工3 900余人,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 000余人, 获国家各类职业执业资格人员近900人。其中, 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6人, 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人员23人,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十佳现代管理企业家”1人。

3.初到中铁隧道集团有感 篇三

今天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面试,早早地就从玉溪出发赶往新平扬武。车子快到扬武的时候,在车上远远地就看到施工场上标有“中国中铁隧道集团”的标牌,我很激动,第一次面试就要来临了,我的心有点悬着。

来到公司的办公室,简单地和几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交谈,然后一位女士很突然地叫我修改一篇稿子。我刚看那篇稿子的时候有点晕,我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妥,我不知道那篇稿子是工作人员要上交的还是专门提供给面试人员的考卷。我猜想如果是正常的工作报告之类的是不会有什么错误,如果是用来考核人的那么错误会相对多一点。我又看了两遍只看出来一个稍微欠妥的地方,那个句子是:“某县领导莅临中铁隧道集团玉磨铁路三标项目视察指导”。我觉得应改为“某县领导莅临中铁隧道集团玉磨铁路三标项目施工现场视察指导”。我觉得整篇稿子其他地方没有欠妥之处,我仅仅加了四个字。我有点怀疑自己能力有限,但我知道要诚实,看不出来就是看不出来。

修改了稿子后,刚才那位女士又很突然地叫我写一篇初次来面试的心得体会。第一次来面试感受颇多,但要说到心得体会,我只希望有机会再体验体验。如果我有幸成为中铁隧道的一员,或许在不久以后我就能写一篇较深刻、较具体的心得体会。

刚刚去吃工作餐,感觉还不错。在一个极短的就餐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贵公司极好的企业文化。每个员工都能排着队去就餐,打自己适合的量,在就餐厅不大声喧哗,讲究卫生,这在中国的就餐场合里是非常难得的。吃完饭后每个就餐者都把剩饭倒在指定的桶里,都把自己的餐具洗得很干净再放回原处。

虽然我才初步对贵公司有所了解,但从一个就餐现象我看到每个员工的自律性和团结协作。一个企业能长远发展,这些一点一滴的微小细节起着支撑企业大厦的关键作用。

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篇四

根据股份公司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在全集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根据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股份公司党委的总体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我们必须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第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科学发展观成果的需要。

去年在全集团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出的制约和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问题已大多数得到整改,但仍有一些难度比较大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彻底地 整改,还需要各级党组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一方面以“五个好”要求建设基层党组织,更加充分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检验督促各项确保企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以“五带头”标准不断教育、动员和带领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后续整改工作。

第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快集团公司“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步伐、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集团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开创企业建设发展新局面,承揽任务、完成产值、实现利税等主要指标连创新高,企业始终保持着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分不开的。面对当前国家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铁路建设高潮,集团公司审时度势,正确研判,作出了“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的重大决策;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需要企业各级党组织以巨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企业提供强大的保证。

第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增强企业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调动和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需要。

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开展的创建“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和争当“六好”共产党员活动,在企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开展的党内创先争优活动,是全面调动和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一项重大举措。在企业抢抓机遇拓市场、狠抓管理提效益、加快发展促稳定、向质量效益稳健增长转型的关键时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将大大激发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生产经营工作岗位,在完成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急难险重任务中更加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集团公司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 设质量效益型企业”过程中,在加强改进党的建设实践中建功立业。

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主要目标,把这次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继续和延伸。为了更好地使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衔接,集团公司党委确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结合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中心任务,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具体规划、思路、举措;广大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主战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企业和谐,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职工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自觉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职 工群众,紧紧依靠职工群众,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及时反映职工群众意愿,主动关心职工群众疾苦,帮助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认真兑现“三不让承诺”,切实解决职工息工待岗和社保基金缴纳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帮扶救助活动,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职工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优化组织设置,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新形势新任务下发挥政治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生机与活力,造就高素质复合型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集团公司党政即将联合下发的《加强和改进工程项目部党的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生产一线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等活动。

这“四句话”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既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的要求,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生产经营、党的建设、各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党委确定的 “抢抓历史战略机遇期,建设质量效益型企业”的主题,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实际,细化创先争优活动内容,明确创先争优具体目标,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各单位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计划,进而实现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

各级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创新载体,注重实效。集团公司党委长期开展的“四、五、六”活动,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各单位党委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四、五、六”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集团公司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目标、内容和要求。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确定的活动主题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加大经营力度,控制经营风险,严控生产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推动技术创新升级,加强队伍全面建设;各项目部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工程项目部党的建设的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建造精品工程,确保安全生产,带好职工队伍,进一步细化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总之,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各种务实管用的主题实践活动,以丰富新颖的活动载体和活动内容,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主战场上的 生机与活力,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动力。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安排

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党委确立的 活动主题,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制定的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制定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详细工作计划,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职工群众进行评议。

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

从2010年6月开始到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要 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职工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学习实践科学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兴起创先争优活动热潮,迎接建党90周年。

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本阶段施工生产的重难点工程、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有节点工期要求的重点工程,以施工生产成效和经营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要组织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增创效益比奉献”、“为党旗添彩、为企业增辉、为十八大献礼”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投身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主战场,发奋努力,扎实工作,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各级党组织在严格把握两个时间段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督促,重点做好活动的表彰工作,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集团公司党委也将于2012年“七一”前,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向股份公司党委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充分借鉴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要讲 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各子分公司党委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精干工作机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书记要担任本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行政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积极支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集团公司所属工程指挥(项目经理)部党组织不设专门的工作机构,但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项目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项目经理要带头参加。

结合自身实际,鼓励探索创新。要尊重各级党组织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级党组织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集团公司要求的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奉献、岗位创新、岗位创效和扶贫帮困等活动。

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典型引路。集团公司将充分利用《中铁工人》、《政工信息》、集团公司网站等载体及时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对表现突出的 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上报股份公司予以宣传。各级党组织也要充分利用自办报刊、广播、局域网、板报、橱窗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一方面便于各级党组织相互学习借鉴创先争优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努力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作指导,做好督促检查。为了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集团公司党委将以座谈会形式,了解所属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并采用一定的方式通报各单位活动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安排人员对所属单位活动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将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各子分公司党委也要定期对所属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是第一要务,不能就党建抓党建、就活动搞活动,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各单位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科学安排,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打好施工生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确保实现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结合起来,把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和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标准。

各单位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均按照集团公司实施方 案中所确定的活动内容、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开展活动,但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工作推动计划,设计活动载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5.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五

第23期

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12月14日

总公司迎接中央企业团工委宣传动员阶段检查

12月13日上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迎来了中央企业团工委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检查组。检查组由中央企业团工委青年工作处处长徐宇栋、中建总公司团委书记苗善忠、中冶建团委书记杨军红、中冶建机关团委书记王玉霞一行4人组成。检查组主要对总公司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宣传动员阶段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总公司迎接检查的除团委书记李晓声、团委办公室主任刘赪,还有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树堂以及所属北京地区各单位团委书记和团干部代表。

高树堂书记首先代表总公司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向检查组的同志介绍了总公司的发展情况,他谈到:总公司现有员工35万人,已经连续两年居中国建筑业的龙头地位;总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大中型项目6000多个,在境外的工程项目分布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去年总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1350亿元、营业额960亿元,今年总公司的目标是完成新签合同额1500亿元、营业额1250亿元。高书记还饶

有兴趣地向检查组介绍了总公司“三大目标、两大转变”的战略发展目标,他指出总公司的各项工作都是围绕这个战略目标来开展的,而且总公司也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高书记还介绍了总公司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情况,他指出,总公司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党委领导都高度重视教育活动的开展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总公司团委也下了很大力气开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随后,总公司团委书记李晓声向检查组汇报了总公司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宣传动员阶段的情况。总公司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宣传动员阶段从10月8日开始,到11月12日结束。在工作中做到了:

1、认真调研,找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现状;

2、广泛宣传,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教育活动;

3、周密部署,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实施方案;

4、抓住关键,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同与会的总公司所属北京地区各单位的团干部进行了座谈。各单位团委书记向检查组汇报了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宣传动员阶段的总体情况和开展的特色工作。座谈过程中,检查组人员不时向座谈人员提出一些具体问题,对一些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通过提听汇报、座谈会、检查文件资料等形式,检查组认为总公司教育活动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圆满完成了宣传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检查组还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同高树堂书记交换了意见。

6.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六

简介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柳州铁路局工程处,成立于1953年1月,是一家综合性大型施工企业,拥有铁路、市政、房建、桥梁、隧道、土石方、铁路电务一级资质和公路、爆破拆除二级资质,年综合施工生产能力达50亿元以上。

公司创建以来,曾参建荆江分洪、武汉长江大桥、北京十大建筑等国内著名工程的施工;支援过朝鲜、坦赞和越南的铁路修建;参建了南昆、黎湛、渝怀、黔桂、南广高铁等20多条铁路干线和110多条专用线的站场改扩建;在公路、市政、房建等施工领域取得了辉煌业绩。

公司先后获国家级优质工程4项,省部级优质工程13项。其中,参建的柳州市潭中高架桥、成都北编组站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2014年,承建施工的德靖铁路、南广高铁独屋特大桥分别获得“中国铁建、广西优质工程奖”。公司数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国家‘十五’重点工程施工功勋单位”“广西优秀企业”“广西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并于2005年1月通过了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中铁隧道局集团玉磨铁路3标 篇七

一、工程概况

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位于云南省南部,玉磨铁路向北通过昆玉线进入昆明,向南通过拟建中老铁路经琅勃拉邦至万象,继续南下经曼谷至新加坡,构成泛亚铁路的中通道。

玉磨铁路三标,线路穿越云南省玉溪市峨山、新平和元江三县,标段内扬武隧道、立新隧道、月牙田隧道均为一级高风险隧道,其中扬武隧道长14.835公里,为标段最长隧道,隧道穿越多条断裂带,地质极其复杂,施工风险极高。

玉磨铁路三标项目合同工期50.2个月,合同总价17.07亿元人民币。项目经理部设5个分部、2个加工厂、3个混凝土搅拌站,5个分部下设14个施工架子队承担工程施工任务。截至目前,项目参建人员总人数为2066人:其中管服人员509人,作业班组人员1577人,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按项目策划要求配置,满足施工需要。

新建铁路玉溪至磨憨线站前三标起讫里程:D1K45+359.35~D1K72+628(罗里隧道出口施工段起点至月牙田隧道2号斜井施工段终点,不含大开门河双线大桥490.2m),全长26.78km。主要工程内容为“四隧三桥”,分别为田房隧道(长0.18km)、新平隧道(长14.835km,设6座横洞+1座斜井)、立新隧道(长5.317km,设1座横洞+1座斜井)、在月牙田隧道中段(总长6.82km,2座斜井,出口段1.772km由站前4标负责施工)至本标段终点、法土山双线大桥(长185.25m)、扬武双线中桥(长87.03m)、立新寨四线特大桥(长952.6m)。本标段隧道共25.380km,占标段长度的94.77%;桥梁总长1244.88m,占标段长度的4.57%。

二、完成情况

工程完成情况(截止2018年5月25日):田房隧道设计180米,完成180米。完成比例100%,新平隧道设计量14835米,完成3040米,完成比例20.4%,立新隧道设计量5317米,完成1673米,完成比例31.4%。月牙田隧道设计5048米,完成2419米,完成比例48%。辅助坑道设计9102米,已完成6984米,剩余2118米,完成比例76.7%。目前新平隧道1#平导、2#平导、5#横洞、6#横洞暂未进入正洞施工。开累完成产值79258万元。

三、重难点情况

项目施工条件艰苦,隧道地质复杂,扬武-青龙厂大断裂与隧道线路方向基本平行,并位于隧道线路附近,且次生诸多小断层对隧道影响较大。围岩主要为炭质页岩和板岩,黑色、灰黑色和灰色,泥质结构,薄层~中厚层状,受构造影响,节理裂隙极其发育,岩体极其破碎,岩质较软,部分岩体原岩的结构和构造已完全破坏,呈松散体状,遇水极其容易泥化,富水呈饱和流体状。

新平隧道穿越8条深大活动性断层,且新平隧道与扬武-青龙场大断裂相伴而行,该断裂带宽达300余米。受地震和多期次构造运动影响,岩体破碎、岩性多变,差异性岩体对工程施工极为不利。隧道地质表现为滑坡、泥石流、突泥、涌水、溜坍、流砂、岩溶等,地质在全线最为复杂,施工难度全线最大。新平隧道于2016年4月破土动工,450多个日夜,凝聚了中隧人坚韧顽强、勇于拼搏的精神和品质,斗转星移,记载了工程人与复杂地质斗争的艰辛与辉煌。新平隧道在施工中频频遭遇突泥、涌水、涌砂、溜坍、变形等不良地质灾害。

据不完全统计,施工以来发生20次突泥、涌水,突泥量达5000余方,涌砂量达4000方,高峰期涌水量达419方/小时,发生溜坍100余次,溜坍量近15000余方,支护变形已成常态,高频发的地质灾害,对隧道施工造成了很大影响,施工中要不断克服突泥、涌水、涌砂、溜坍、变形等诸多施工难题,施工组织异常艰辛。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项目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科学组织施工生产。施工前期反复讨论研究定制施工方案,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使质量问题在每道工序作业中都能得以有效控制,为隧道掘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施工过程始终秉承“标准、标准、还是标准”的管理理念,遵从“讲质量、保效益、重安全”的标准化理念,把握“防溜止坍九项措施”和“安全质量管控双40条”,从结构、中线、空洞防治等方面严把工程质量关。严守安全质量红线,在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施工进度。

四、宣传思路方面 1.获得云南省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获得云南省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章(李平)。

2.日常坚持开展劳动竞赛。

3.劳模典型朱家良、劳模创新工作室人员培养。4.树立人物典型、感动三标人物(权正全、李旭东、孙永松等)。

5.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克服突泥涌水,保质保量)。6.科技创新、自主研发科技成果。(功法、工艺、非标设备等)7.民族团结线、联合当地政府开展路地共建,与滇南指挥部、地方检察院及其他标段联创共建。

8.施工节点宣传(新平隧道各辅助坑道和正洞交汇以及破千米里程宣传,立新隧道、月牙田隧道施工节点)。

9.立新寨双向四线特大桥上部结构全部竣工。10.法土山四线特大桥上部结构全部竣工。

8.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八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是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集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的工程数据模型,是对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详尽的数字化表达。自2002年首次提出,BIM已席卷欧美工程建设行业,引发了史无前例的彻底变革,美国国家建筑科学研究院率先于2007年12月发布了美国国家BIM标准的第一部分;韩国国土海洋部于2010年1月分别在建筑和土木两个领域制订了BIM应用指南;挪威公共建筑机构(Statsbygg)在2011年发布了一本BIM手册版本1.2;英国计划于2016年提出一个能多方面充分协作的3D BIM。美国、英国、韩国、芬兰、澳大利亚、新加坡、挪位等,都是BIM应用较为领先的国家,它们将在2016年前陆续在其公共工程中全部应用BIM技术。

BIM技术在中铁建工集团的推广应用

在我国现代工程建设行业,BIM技术已经成为支撑行业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住建部已将BIM技术列为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研究和推广应用技术。

中铁建工集团从2012年就启动了BIM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组织召开了BIM技术培训和BIM技术应用研讨会,制定了《中铁建工集团BIM技术实施方案》,建立BIM工作站,策划BIM技术应用的顶层设计。

根据部署,中铁建工集团BIM技术推广应用分为两个层面:集团公司成立了BIM工作站,组建BIM团队、集团公司统一购买BIM软件,组织软件操作的培训工作,选定集团公司BIM技术试点项目进行应用试点,同时制定集团BIM工作流程及应用标准、BIM技术操作手册、BIM技术建模标准、BIM技术数据库应用标准,组织举办集团年度BIM技术比赛;各二级公司推广重点为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具有BIM技术的人员,具体负责BIM技术应用推广和应用研究,拓宽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层次,因地制宜、慎重选择BIM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上海公司紫金(建邺)、北方公司中海油天津大厦、深圳公司中海油深圳大厦、安装公司贵州花果园双塔、北京分公司兰州西站、广州公司广州地铁指挥中心等30个项目作为集团BIM技术试点项目已经开展了BIM技术应用工作。其中,中铁建工集团承建的北京SOHO项目BIM技术应用成果获得全国BIM技术大赛三等奖。目前中铁建工集团已经形成BIM技术推广应用高潮,加快了BIM技术应用步伐。

中铁建工集团BIM技术应用实践

目前中铁建工集团BIM技术应用多侧重于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结合现场需求,进行BIM技术应用点的研发,主要方向为:与现场技术管理结合,实现施工现场的数字化施工。

施工策划及总平面布置。BIM团队在施工前通过BIM技术绘制3D现场综合平面布置(见图1~3),3D模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尺寸,立体展现施工现场布置情况,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交通组织,避免现场混乱;同时为高空安全吊装提供数据。此外,还可以统计临时建筑工程数量,作为与建设方进行临建结算依据。在中铁建工集团承建的中科院丹麦教育中心工程中,BIM技术的这一功能得到应用。

图1 基坑阶段施工平面布置

图2 结构阶段施工平面布置

图3 装修阶段施工平面布置

设计深化及图纸审核。BIM团队在三维建模过程中对设计图纸进行校核和深化;对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各专业图纸进行碰撞审核,从而在施工前解决图纸的错漏问题。对机电安装进行管线综合,保证精准的管线综合布置。典型工程是广州地铁指挥中心,对地下室管线按照各自的标高和定位均出图交底,避免事后返工拆改;同时对预留孔洞提前定位出图,BIM孔洞预留图解决了砌筑与安装之间的冲突问题(见图4);对设备机房深化设计,特别对地下室双速风机房、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变电所、制冷机房、全热交换空调机组、地上空调机房等管线综合排布做了深化优化,保证了施工质量。

图4 BIM 孔洞预留 三维碰撞检查。BIM团队在二次深化设计的基础上,建立三维BIM模型,对模型内机电专业设备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结构部分之间、结构构件之间进行碰撞检测,根据测试结果调整设计图纸,直至实现零碰撞(见图5)。典型工程是北京望京SOHO项目。

图4 BIM 孔洞预留a

发现碰撞后,在结构施工前,结构出设计变更,大的连梁改成双层梁,解决碰在结构施工前,绘制一次结构留洞图,解决碰撞与精装控高问题b

在结构施工前,绘制一次结构留洞图,解决碰撞与精装控高问题c 图5 三维碰撞检查

施工进度管理。BIM团队在模型量化的基础上,将三维模型与施工进度计划连接,将空间信息与时间信息反映到模型中,实现对施工进度计划的管控(见图6)。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划分已经完成工程量,输出施工进度,进行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对比;可以直接对现场进度情况进行分析诊断,更直观、可视、清晰(见图7~8),改变了传统的施工进度管理模式,确保了进度计划合理和可行。典型工程是北京望京SOHO项目。

图6 总控进度计划4D 模型制作

图7 4D 模拟过程中,在模型中漫游查看

图8 不同渲染模式下的4D 模拟

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模拟及动态演示。在中铁建工集团重点项目及复杂公建 综合项目中,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团队借助BIM模型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模拟,利用视频对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要点进行说明,提供给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对一些狭小部位、工序复杂的管线安装,项目团队借助BIM模型对施工工艺、工序的模拟,能够非常直观地了解整个施工工序安排,清晰把握施工过程,从而实现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大型综合站房施工方案模拟在南宁火车站项目中得到成功应用(见图9);走廊狭小部位机电安装施工工艺模拟在北京望京SOHO项目中成功应用(见图10)。

图9 大型站房屋顶网架施工模拟

风管安装

桥架安装

喷淋主管安装

空调水管道安装

灯具及喷淋末端安装

图10 走廊狭小部位机电安装施工工艺模拟

物料跟踪、物资编码及成本管理技术。项目BIM团队运用BIM技术进行工程施工总体组织设计编制和施工模拟;确定施工所需的人、材、机资源计划;减少施工损耗;对项目的资源进行物料跟踪;并对材料进行编码,利用插件进行材料管理;再与施工进度计划相结合,导出对应计划所需的物料清单。根据清单准备材料进场,并能通过多个进度计划的比对,实现材料进场与人员、机械及环境的高效配置。

通过BIM导出的清单与手工提料的工程量进行对比,与物资管理结合,对物资申请计划进行校核,可以规避手工提料的失误。以月为单位对劳务验工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快速完成劳务工程款的校核及审批。在苏州狮山广场工程中,BIM技术的这一功能得到应用。对物资管理实行编码管理,编码反馈到BIM模型,编码后的物资导入到易特仓库软件进行管理,当物资进场时打印编码、贴编码、物资入库,过程中对现场物资盘点及跟踪(扫码),确保全程进行数字化管理(见图11)。运用BIM技术建立工程成本数据平台,通过数据的协调共享,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的精细化和集约化。

图11 物料跟踪及控制

数字化加工。项目团队利用BIM模型的各项数据信息,对安装构件快速放样,实现工厂预制,将模型应用到现场放线控制中,满足了施工精度要求。通过模型与现场实物对比,采用数字化验收,实现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北京望京SOHO项目风管加工制作即是数字化加工的代表(见图12)。

a 三维模型处理

b 风管分段处理

C 生成加工数据信息

d 现场加工

图12 北京望京SOHO 项目风管数字化加工

BIM技术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9.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九

她叫徐美华, 1987年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 现任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二公司副总工程师。参加工作20年来, 她以不让须眉的执着与坚韧, 把青春年华奉献给重点工程建设, 为企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五年间, 二公司创造出4项国家级优质工程, 7项省部级优质工程;有2个Q C小组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小组奖, 7个Q C小组获省部级优秀小组奖;有3项科技成果分别获中国铁建和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一项项辉煌的战绩, 都凝结着徐美华的智慧和汗水。

广州新白云机场工程科技含量高, 其规模当时在亚洲屈指可数, 因而业主提出“建世纪工程, 创千秋伟业”。徐美华针对在机场场道施工中的难题, 深入现场指导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 对超厚混凝土道面摊铺工艺进行改进, 自行组装排式高频振捣机组, 对干硬性混凝土实施一次性摊铺、全幅振捣的新工艺, 通过多次试验和改进, 形成了一套成熟可行的施工工艺。该工艺不仅获得中国铁建总公司科技进步奖, 被铁道部评为部级工法, 而且大大提高了机场道面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为优质、快速完成机场跑道施工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308国道齐河特大桥, 不仅横跨每6分钟就有1列火车通过的京沪铁路, 而且是山东省同类桥梁中单幅桥宽之最, 时称“齐鲁第一桥”。为了攻破技术难关, 保证安全、质量、进度, 徐美华组织技术人员从钻头齿块、泥浆泵叶片、混凝土灌注等细节着手, 进行科技攻关, 连续攻克了“百米深桩钻孔垂直度控制”、“黄河沉积平原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深桩钻孔技术”、“控制大跨径超宽悬灌梁混凝土施工质量”等一系列难题, 创造出悬灌梁中线合拢误差仅2毫米、高程误差仅1毫米的国内同类桥梁施工的先进水平。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泰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 徐美华带领项目部技术人员到田湾核电站学习取经, 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 共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 受到国家电力公司的高度评价, 业主将二公司施工的标段定为电站的样板工程。

一项项成果, 一项项荣誉, 是与徐美华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分不开的。她努力学习各种新技术、新标准, 使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并取得了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一花独放不是春, 百花齐放春满园。”徐美华这样说, 也是这样做的。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素质, 每年年初, 她都要制订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并督促落实。每到项目检查工作, 她都要与技术人员谈心, 鼓励年轻技术人员岗位成才。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在她的精心筹划下, 二公司建立起了技术人才库, 实行了主任工程师制度, 提高了项目总工程师待遇, 出台了技术专家和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办法。目前, 二公司已选拔出23名科技拔尖人才和技术专家。

10.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健全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机制,强化公司后台管控力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作业层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建筑市场特点与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现状,将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合格分包方管理办法》、《分包方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三个文件进行整合,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按照互利双赢、协同发展、资源合作、促进生产的宗旨,全过程规范分包方管理行为,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需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对分包方的管理。子(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管理现状,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分包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概念释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五证齐全,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市场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施工能力和业

情况符合要求,集团公司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未发生恶意讨薪、闹事、上访等事件,未列入近三年集团公司发布的《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及股份公司发布的《年审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单》。

第六条 本办法对分包方实行“四个集中”和“两个统一”管理。

(一)四个集中

集中准入:分包方的注册登记、资格准入集中在集团公司。集中选择:分包方的选用审批集中在子(分)公司。集中年审:分包方的年审集中在集团公司。

集中发布: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合格分包方名录的发布集中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

(二)两个统一

统一管理流程:集团公司制定准入、选用、年审等工作流程,子(分)公司、项目部统一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统一评价标准:集团公司制定分包方考核评价标准,子(分)公司、项目部统一按照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七条 各级单位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劳务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分包方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分包方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三章 管理体系

第八条 建立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分包方管理体系,重点对分包方的引进注册、选择确定、合同签订、施

查制度。所有分包方必须在集团公司注册登记,资格准入后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子(分)公司及项目部择优选用。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分包方注册登记、年审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成本部是分包方注册登记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分包方注册登记审批及证书发放、年审、注册登记名单发布。子(分)公司主要负责引进分包方,审查、审核分包方注册资料。

第十五条 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前必须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分包方注册登记程序

对于进入集团公司注册登记的分包方,由分包方提出申请,填报《分包方注册申请报告》,提供资质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有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技工、近三年施工业绩证明、资金状况及安全、质量、信誉等资料两份,给拟合作子(分)公司分包方管理部或业务主责部门。由分包方管理部或业务主责部门填报《分包方企业资格注册审批表》,并组织相关部门在7日内完成对申报资料的逐项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按要求填报《分包方企业资格注册审批表》的审批意见,并上报集团公司成本部审批。子(分)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方注册审查原则上按以下职责进行划分,各子(分)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1、分包方管理部或业务主责部门主要审查“五证”及相关

第二十二条 分包方注册登记后,集团公司建立分包方注册登记管理档案,统一发布集团公司分包方注册登记名单,并根据分包方注册登记情况每季度发布新增分包方注册登记名单。

第二十三条 子(分)公司应及时了解掌握分包方使用过程中信息变化情况,已注册登记分包方的工商登记、资质等级、主要人员变更、生产经营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根据分包方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分包方注册登记台帐。

第二十四条 凡在集团公司注册登记的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揽施工任务必须与其注册信息相匹配。

第二十五条 为了均衡发挥分包方的施工优势,子(分)公司应加强对分包方任务分配的管控,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原则上注册登记的分包方不得同时在集团公司三个以上项目承担施工任务,且在同一个项目签订的分包合同不能超过三份。对于因分包方自身管控能力不足,工地施工不畅,出现转包的,要及时调整任务,对于存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清退。

第二十六条 分包方应对其提供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审查、审核、审批过程中发现分包方申报的证照、资料存在伪造、虚假或其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事实,将直接取消该分包方注册登记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子(分)公司在审核分包方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分包方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履行审查、审核职责的单位,集团公司暂停或

过集中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分包方。评标结果需经子(分)公司审批后,才能最终确定中标分包方,并发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

分包方的选择,除以下情况外,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方:

(一)备选的分包方不足三家的;

(二)因工程自身特点需要议标的;

(三)特殊情况经子(分)公司项目管理委员会或总经理批准的。

第三十四条

凡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包方,必须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按照发招标文件、收投标书、组织评标、公布评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的程序进行。为防止分包方围标或串标,保证项目利润空间,招标时应参考集团公司公布的分包指导价格合理确定标底。

第三十五条

同一招标内容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分包方参加竞标,原则上同一工程类别至少选择两个以上分包方,以利于相互竞争和制约。

第三十六条 采用议标方式选用分包方时,原则上参与议标的分包方不应少于两家。议标时应对分包方的报价、资源配臵、施工组织、安全质量措施等进行评价,公平、合理选用分包方。

第三十七条 合格分包方名录中的不同等级分包方参加同一施工内容的竞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优秀分包方,其次是良好分包方,再次是合格分包方。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市场化竞争的前提

定办理。分包合同签订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包方的人员、设备没有到场,则认定该分包方自动放弃中标,分包合同终止,分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第四十五条 合同价款、承包内容、结算方式等关键性条款必须经项目部项目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一)承包模式按照工程类别确定,原则上除专业性较强或技术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采用专业分包外,一般应采用分工序劳务分包,包括二三项材料,不包括主要材料,或分工序劳务分包与设备租赁相结合承包模式。严禁以综合指标单价承包(如桥、涵、隧按延米单价承包)。

(二)分包合同原则上必须采用单价承包,分包单价实行一次包死,不得随意调整。分包合同单价表中应包括支付项目编号、支付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承包单价、总价、工作内容等。工作内容中应清楚说明每一项单价所包含的工序内容及费用组成,不得以“全费用承包”或“单价包括所有工作内容”等方法笼统表述。

(三)分包合同单价原则上不得超出集团公司公布的劳务分包指导价格。特殊情况超出的,按照劳务限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对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其承包模式应符合相关规定,但实施前必须上报子(分)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 合同必须由签约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

进场劳务工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种、健康状况及进场时间等,并对进场劳务工的身份证及劳务工与分包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劳务工《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劳务工的进出场情况。

(三)项目部应对分包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现场管理制度、作业要求、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

(四)分包方进场后,项目部业务主责部门应及时将分包方及其进场劳务工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劳务企业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对录入的信息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十九条 分包方现场管理

对分包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技术和进度管理、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等执行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责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七章 计量支付

第五十条 总体要求

(一)项目部必须按月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计量,累计计量加剩余数量不得突破合同总量(含变更设计)。质量不达标的工程不得计量,返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流程每月为分包方办理计价结算手续,建立各项扣款清单。计价总额必须控制在合同总价以内,不得突破合同总价。

系统》流程审批。

(二)安质部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质量不达标的不得计量,对发现不良施工行为出具罚单,于26日前报工经部。

(三)物机部根据分包方每月领料和机械使用情况,计算当月应扣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填写扣款清单,经双方签认后,于26日前报工经部。

(四)其他部门根据具体管理规定,计算当月有关管理或奖罚费用,填写扣款清单,经双方签认后,于26日前报工经部。

(五)工经部根据清方数量、合同单价、各项扣款、奖罚情况进行验工计价,完成《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审批流程,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部。

(六)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例行、例外支付比例控制付款。第五十二条 项目部在办理计量支付时必须做到“三统一”(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单价、统一台帐)、“四不结算”(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技术交底数量不结算、超合同单价不结算、超合同清单项目不结算)、“五不付款”(签发的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善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使用统一规定格式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签字不付款)。

第五十三条 末次计量结算

(一)对于分包方已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的项目,项目部相关部门在项目经理组织下及时对分包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出总体质量评定,在确定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与分包方办理末次结算手续,按程序报公司审批后,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合同封

门;集团公司对分包方考核评价的第一责任人为业务分管副总经理,主责部门为成本管理部。

(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成立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开展。

第五十七条 考核评价内容

(一)分包方考核评价分为基本情况、资源配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及法律纠纷等八项考核评价指标,同时设有考核评价细目。

(二)专业分包方考核评价内容

1、基本情况占10分,包括企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及运行情况,技术人员数量、现场负责人配备、施工业绩等内容。

2、资源配臵占10分,包括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配臵、员工培训考核、自带设备配臵等内容。

3、安全管理占20分,包括专(兼)职安全员配备、人员培训上岗、安全措施、检查及整改、安全事故处罚等内容。

4、质量管理占15分,包括专(兼)职质检员配备、质量检查、完工质量验收、整改措施、质量事故处罚等内容。

5、进度管理占15分,主要考核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以及月度施工计划完成情况。

6、现场文明施工占10分,包括场地布臵、机械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用电和住地环境等内容。

7、综合管理占10分,包括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备案、劳务工工资发放、进场人员遵纪守法等内容。

任务时,如半年考核期内两次考核评价一次合格一次不合格,限10日内整改达标,并限制一次投标机会;如整改未达标,则考核评价认定为不合格,应终止合同执行并清退出场,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如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应终止合同执行并清退出场,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

(四)同一分包方在一个子(分)公司两个及以上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时,如同一项目部连续两个季度内出现两次考核评价不合格,应终止合同执行并清退分包方在该项目的下属作业队,限制该分包方两次投标机会;如不同项目部两个季度内出现两次考核评价不合格,限10日内整改达标,限制两次投标机会;如整改未达标,则考核评价认定为不合格,应终止公司范围内所有合同执行并清退分包方出场,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如不同项目部两个季度内出现三次考核评价不合格,应终止公司范围内所有合同执行并清退该分包方,列入不合格分包方名录。

(五)同一分包方在两个及以上子(分)公司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时,如两个季度内考核评价一个合格而另一个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子(分)公司应终止合同执行并清退该分包方下属作业队,评定为合格的子(分)公司限制该分包方一次投标机会;如有两个及以上子(分)公司考评为不合格,应终止公司范围所有合同执行并清退该分包方,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包方,不进行考核评价,由所在公司提供详细资料,上报集团公司成本部审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并上报股份公司。

包方考核评价表》打分,扣分必须写明扣分事实依据,表达不详时可另附说明。

2、季度末综合考评应与日常管理和检查相结合,每项扣分须检查人员签字。

3、项目部每次考核评价时,项目管理委员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本次考核评价结果。考评为合格及合格以上分包方的考核评价基础资料由项目部保存至本项目正式验交;考评为不合格分包方的考核评价资料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保存,两份上报子(分)公司主责部门,对考评为不合格的分包方要求除考核评价表外,必须有较详细的说明资料。

4、项目部每季度对分包方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子(分)公司业务主责部门。

5、合同履行完毕1个月内,项目部对分包方进行履约总体情况考核评价,与季度考评重合则合并进行;履约总体情况考评内容与季度考评内容相同,并随同季度考评结果资料上报。

(二)子(分)公司对分包方的考核评价

1、分包方管理部或业务主责部门要做好项目部对分包方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现场日常检查,收集项目部使用管理分包方的有关资料,作为修正项目部评价分包方的有效证据,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效果。

2、收集整理分包方季度考核评价资料,分析确认本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及不合格分包方名录。如发现项目部考核评价为不

本部对不合格分包方的考核评价资料存档,并将不合格分包方的信息上报股份公司。

4、及时转发股份公司《年审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单》。

5、受理分包方对违规考核评价行为的申诉与举报,负责调查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六十条 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包方进行考核评价,各级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要以对企业和分包方负责的态度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保证考核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二)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子(分)公司在选择使用时应按优秀、良好、合格的次序进行选用,在采用招(议)标方式确定分包方时,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选用等级高的分包方。

(三)列入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方名录》、股份公司《年审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单》中的分包方,在集团公司范围三年内不得再使用,对于违规使用的则按照《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第九章 年 检

第六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分包方注册登记和使用实行年检制,分包方每年年检时间为当年3月份。

第六十二条 已取得集团公司分包方资格注册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的原注册证书继续有效。凡是在集团公司范围间断承揽施工任务超过两年的分包方必须重新注册。

场,防止进场后因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而使分包方威逼要挟、索要损失或阻碍施工。

(二)对于为满足业主检查、抢险救灾、应对紧急情况等特殊原因需分包方提前进场的,必须经子(分)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在签订意向性协议后进驻现场,进场后1个月内必须签订正式合同。

(三)意向性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和范围,承包方式以及单价确定原则,人员及设备进场数量和时间,限制条件(无条件执行总承包合同、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违约责任(不承担分包方退场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等基本内容。

第六十八条 严禁隐瞒分包方中途退场。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分包方中途退场现象必须如实上报,分包方中途退场分为正常退场和非正常退场两种情形。

(二)分包方中途正常退场是指分包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被项目部清退或因自身原因主动请退,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场手续,未发生阻碍施工的情形。

分包方中途非正常退场是指在清退分包方或分包方请退时,违反合同约定要求结算或赔偿损失,并采用占场阻工、聚众闹事、媒体干扰、恶意诉讼等手段阻碍工程进展或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分包方中途正常退场后7日内,项目部将退场概况上报所属子(分)公司,子(分)公司接报后7日内上报集团公司成本部。退场概况应包含:分包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履约负责

5的,经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后移交相关部门实施问责。

第七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专项处罚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并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原发布的《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中铁一项目[2011]162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方管理办法》(中铁一项目[2014]269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一成本[2014]521号)三个文件废止。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表:

1、分包方资格注册申请报告

2、分包方企业资格注册审批表

3、分包方注册登记申请汇总表

4、分包方年检登记汇总表

5、专业分包方考核评价表

11.中铁集团实习报告 篇十一

草 稿

编写:邵礼斌 QQ:54535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 和“安委[20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股份公司、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促进我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持安全常态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本部、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四个层面的管理、实物状态都应符合本标准。

第三条

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我局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化的标准化。提高我局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局平稳有序发展。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建筑施工企业(局本部及各建筑施工相关的子、分公司)各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术 语

1、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3、各管理层: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4、工作环境: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危险源: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5、隐患: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6、风险: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8、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体系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常规监测活动,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动态,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活动或结果的偏差,并为确定和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提供信息。

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为: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第四章 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及中长期管理目标。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其中,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相关文件: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2】1号《2012年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发文公布。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三类人员需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安委会),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第四条

局本部具体安全生产职责为: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2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领导、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4、企业总会计师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组织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安全管理部门

检查隐患,发布通报。

组织安全业绩考核,实施奖罚。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情况。

7、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8、科学技术管理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9、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劳务管理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1、人力资源部门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保卫消防部门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4、社保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15、工会组织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对侵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交涉; 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7、审计部门

18、安委会成员其他部门。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人【2011】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铁十安【2008】255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

中铁十人【2009】115号《关于在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

第六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管理层安委会各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半年安质部汇编下发一次。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备案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管理【支架、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非标设备、栈桥、宿舍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5、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6、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旁站制度。

7、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告知】、作业安全管理。

8、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检、查责任状】。

9、职业健康管理【如:职业病防治、高空作业体检】、安全防护、劳保护用品管理,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的内容;

2本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或部门以及配合的岗位或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策划、实施、记录、改进的具体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要求。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法律、法规的获取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汇编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三类人员、群安员、一般管理人员、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铺架、盾构和主要行车工种人员(如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巡道工)等应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对分项、分部或关键工序、四新技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教育同时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转岗,节假日、事故后,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等进行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七条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

我局常用特种作业包括: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S W),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 S W)。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P F)。电工作业人员(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者。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架梁、盾构设备操作人员。(说明:T塔式起重机,S施工升降机,W物料提升机;P普通脚手架,F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九条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影像资料,签到表、考试卷),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鲁建管发【2008】12号《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117号《关于办理安全质量监察(检查)证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60号 转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中铁十安【2005】6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 中铁十人【2008】58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局2011-18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第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财务、安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10】26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章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施工设施、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构(建)筑物、临时用电、消防器材等物料及施工机械等。如:高大模板支撑,升降梯,吊装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吊篮移模等非标设备,消防、临电,栈桥,混凝土拌合站,宿舍等。

2、安全检测器具是指:用于力矩、厚度、尺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噪声等检测的工具和仪器。

3、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技术管理包括:施工设施、设备安拆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施工交底、过程监控、验收、检查内容和程序; 保养、维修的具体要求;改造和报废的依据、程序等。对企业使用面广,频次高、问题多发或曾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等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务院令373号+第549号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88年1月3日《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JGJ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安全检验标准》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10054《施工升降机》

JGJ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鲁建管发【2009】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机械的硬性规定 局发大临设施、铺架、盾构、大型设备(非标)检查、管理、验收管理办法。【部分需要新编制文件】

第十章 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建设部有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承重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殊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重大危险性工程。

第四条 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要素,明确各管理层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权限。

2专业分包工程,应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核备案。

3经过审批或论证的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第五条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应采取分级交底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实施安全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4安全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应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5作业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第八条

营业线施工按铁路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第十条

变更

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1、涉及隧道地铁项目

铁建设【2010】120号《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程施工防坍卡控红线》 局2012-140电报《转发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地铁工程基坑施工防护工作的通知》

3、涉及连续梁、模板支撑体系施工

局2011-224电报《关于立即开展一次支撑体系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局2012-60电报《关于规范钢箱梁(钢桁梁)吊装作业的通知》

局2012-87电报《关于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三)、(四)”。

3、涉及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

局2012-172电报关于实施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十条禁令”的通知》及有关路局的禁令或红线卡控

中铁十安【2004】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1】210号《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第一条第(二)款” 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TB10401.2-2003 J260-2003)《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既有线“五必须、五不准”卡控制度,桥涵顶进作业的防控制度、“五不挖土、六不顶进”作业制度

4、涉及运梁、架梁、盾构方面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施工环节的硬性规定

5、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通用标准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鲁建管发【2010】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 JGJ/T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49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8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166《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涉及火工品、安全用电、消防

局2012-95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局2012-15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管理的通知》 中铁十公【2004】277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铁十公【2004】199号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2006】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1990年6月1日《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一章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条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第二条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第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第四条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配。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

第五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第十一条

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操作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包括:

A、检查一般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包括:

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高空作业人员体检情况;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设置情况;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作业情况。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遵守情况,工种包括: 装吊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含砼搅拌司机)、电工、电气焊工、动力机械工、机械维修工、起重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张拉压浆人员、土石方机械司机、中小机械操作工等。

C、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情况,设备包括:

起重机、架桥机、卷扬机、空压机、发电机、钻机、打桩机、木工设备、挖掘机、推土机、各类混凝土设备、各类钢筋设备、电气焊设备等。

第十二条 按照GB2894及单位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建工劳字【80】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小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局2012-104电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2011-188电报 《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章 职业健康

第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第二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第三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四条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第五条 各单位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职业病体检台账,高空作业者体检台账。

第七条

各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第八条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中铁十安【2004】67号《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39号《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令第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卫生部1999年12月24日《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生部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 1993年11月26日《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JGJ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

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

第一条

各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施工活动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定期按时发布。

主要包括: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路基坍塌,侵限危及铁路行车安全;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接触网触电伤害。

第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第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相关文件:

《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1】2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项目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6】12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工【2012】271号《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第十五章 应急救援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根据不同的程度分级制订,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这样更具操作性。

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必要应急设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媒体、社区和公众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和应急设备、物资、器材,并落实到责任人进行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2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3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4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07】76号《中铁十局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十六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如实向本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应在1小时内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事件处理程序》

中铁十安【2007】128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铁十安【2004】124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中铁十办【2011】7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十七章 安全检查和改进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

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安全质量稽查办法》

国家安监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第十八章 安全考核和奖惩

第一条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第二条

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第四条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监视与测量程序》、中铁十安【2004】18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考评办法》

中铁十安【2005】16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9】2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手机产品购销合同通用版下一篇:我真感动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