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治国方略的意义

2024-10-21

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治国方略的意义(共2篇)(共2篇)

1.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治国方略的意义 篇一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是站在新世纪的高度,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经验基础上提出的适应时代要求的治国方略,是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创新。

法治,是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德治,是指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通过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信用、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思想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首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的法制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而中国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的传统就是德治。作为中国文化传统主流的儒家思想十分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把德治作为一种社会和政治思想,这一传统至今对人们的心理仍有深刻的影响,人们在评价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甚至一个地区的时候,都会十分注重社会风气、社会的道德水准。在现代条件下,法律作为可以量化操作的形式规范,他所能规范的是人们行为的外在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它只能以行为的结果为对象,而很难顾及行为的动机。道德则不同,它更多的是以行为的动机来衡量行为的效果。加入WTO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利益的调整和各种价值目标的碰撞,而法律作为抽象的行为规范恰恰会漠视这一点,如果在法制建设过程中,不能有效的体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就难免的会出现法律精神和法律形式的冲突和背反、道德和法律的冲突和矛盾。例如,某些城市制定的在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由于这种规定,漠视了广大群众长期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认可,使人们对冷冰冰的法律规范产生了排斥和抵触情绪,因而这样的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必将会面临困境,笔者认为这是在立法活动中重法轻德的必然结果。与此相反,在一些地方立法中重德轻法的现象也时常出现。例如,前几年某城市通过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中,规定行人违章被机动车辆撞死或撞伤,机动车的司机或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这样的法律规定,只注重了道德的要求,而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是典型的将道德规范法律化。笔者认为这是立法活动的大忌,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

因此,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应当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

其次,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措施。

法治国家的主体是人民,但实施法律的则是具有丰富法律知识的执法者。因此,能否公正、准确的把握立法宗旨,在执法环节上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完全取决于执法者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关系是复杂多变的,而法律总是具有滞后性和僵硬性。古今中外,立法者为了尽量使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具有较大的适应性,便会在立法活动中有意采用一些模糊性的条款,让执法者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如各国民法中“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规定,反垄断法中的“合理”原则的规定等,就属于此类情况,因此,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具有了一些自由裁量权,如执法者在庭审或诉讼过程中所具有的在证据采信方面的权利就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但这里的“事实”在诉讼活动中需要经过审判人员的认定才能转化为证据,进而才能成为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依据。由此可见,保证司法公正,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行政执法过程,我国的行政法规十分完善,但是,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越权的行为仍不断出现,并且成为滋生腐败的“病灶”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这些现象的发生是法治与德治不能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

上述情况说明,德治和法治在执法过程中同等重要。只有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执法质量的提高。

第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途径。

其一,运用立法、执法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首先。通过科学的立法活动,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具有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强制力。道德是靠人的良心和社会舆论来保障实施的,但是,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良心和舆论尚不足以防止反道德的行为发生。在道德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这些义务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能否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把那些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以法律制裁为后盾,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使之从“软制约”变成“硬制约”。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的同时,对见义勇为等先进行为和典型人物给予各种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其次。通过公正执法,惩治不道德行为,可以增强公民的道德意识。例如:通过依法惩处家庭暴力、虐待老人的行为,可以促进家庭美德的培育;通过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可以提高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自觉性;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既可以培养政府的诚信意识和公民的监督意识,又可以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此外,具有良好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的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行为,不仅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心悦诚服地遵纪守法,同时,又会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其二,通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因此,坚持这一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从严治党,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国家法律和实践社会道德的表率,成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力推动者,这样才能使法治与德治的相结合落到实处。

总之,正如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所讲的:“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法治与德治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完善的治国方略。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立足本职,努力探索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用实际行动实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思想。

2.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治国方略的意义 篇二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实现强国战略的内在要求, 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 必须高度重视, 尽早转变观念, 尽快解决存在的短板。

一、要充分认识依法治企的重大意义

领导干部是依法治企的关键, 领导干部对中央依法治国战略和国务院国资委依法治企要求的理解和把握, 将直接决定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习总书记在今年2 月份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中, 又特别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把法治的重要性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 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供基本遵循、基本保障和基本支撑。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不仅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肩负重大责任, 也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因此, 我们必须把依法治企放在国家大的战略背景下去思考、去谋划。在认识上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 一)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在企业的具体实践

中央企业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实施者和建设者, 东航作为央企的一员, 要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对中央企业的要求, 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中做出表率, 发挥国家队的作用。为落实依法治企的战略部署, 东航集团在年初制定下发了法治建设五年规划, 确定了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具体任务。我们当前的依法治企工作要放在落实五年规划设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依法促进改革发展、依法巩固改革成果、依法合规经营,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大力培育法治文化, 为依法治国发挥好微观基础的作用。

( 二) 依法治企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 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必然要求中央企业要按照平等的市场规则求生存、谋发展。东航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从事的航空运输服务业和其他产业, 都是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 而且, 其中的航空运输服务、金融等业务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这都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国际国内法律和市场规则, 不断改革, 及时调整、优化我们的资本结构、业务结构和公司管控模式, 将自身打造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 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软实力, 使我们的行为符合市场规律, 充分发挥我们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 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 三) 依法治企是做优做强做大的内生需要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和经济效益, 在市场博弈中, 只有竞争力强的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 才能真正的做大, 大而不强的企业是不可持续的。在当今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做强、做优, 只能靠企业自己, 靠市场规则, 靠法治化的手段, 这就是通常说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当前, 我们在深化改革、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国际化经营等领域任务繁重, 我们要做优做强做大、打造“百年老店”, 既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全力谋求效益、效率, 也必须按照法治的要求, 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盈利模式, 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强化抵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切实担负起依法治企的重大责任

习总书记在今年2 月份的讲话中指出,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的大政方针, 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党纪国法的红线不可逾越。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要以身作则, 成为依法治企的示范者、引领者和推动者。习总书记将尊法放在第一位, 而敬法守法, 是指要像心中有党一样心中有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将中央的要求转化为制度机制和措施办法, 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如腐败问题, 就是不懂法、不敬法、不守法的结果。

( 一) 要树立对法律的敬畏

任何人无论其地位高低、财富多寡, 心中都要有所敬畏, 敬畏的底线就是法律, 法律是做事的最低标准。领导干部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尊崇法治权威, 才能做到“心有敬畏, 动有所虑”。切不可口中讲法, 心中无法。更不能把法律的约束看作是负担, 感觉受限制、不自在。突破法律的底线要付出沉痛的代价我们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法, 要带头尊法, 树立对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

( 二) 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打铁还需自身硬, 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才能带动广大员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一要带头学法, 摈弃“经验比法律有效、关系比法律管用”的错误观念。无知者无畏, 只有认真学法、懂法, 才能做到不说外行话, 不做门外汉, 才能切实做到守法、用法。我们的管理人员当中说外行话、做外行事的例子不少, 甚至有在法律面前搞掩耳盗铃的情况。这与我们的行业特点有关。我们的一些领导是专业出身, 专业管理上能力都非常强, 但是对专业领域之外的问题了解还不够。大家应该清楚, 法律和合同赋予相关方的权利都是有时限的, 你不及时行使权利, 可能就要丧失相应的权利和机会。二要带头守法, 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坚持依法行权履职, 不能有权就任性。三要带头用法。工作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考虑如何依法处理, 坚持“决策先问法, 违法不决策”, 确保经营决策不踩线、不越界。尤其在国际经营中不但要合法合规, 还要善用国际规则。

( 三) 要履行法治央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法治央企建设是“一把手工程”, 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 为东航改革发展、依法治企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做好依法治企规划, 要根据国资委依法治企的要求, 在集团层面做出建设法治东航的具体安排, 制定全面推进法治东航建设的指导意见, 并将法治东航建设纳入到公司的“十三五”规划中整体部署和实施, 各单位也要拿出自己的实施细则, 抓好落实。二要建立法治建设考核制度, 把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纳入到经营业绩考核, 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三要抓好队伍的法治能力建设。要重视提高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员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要加强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建设法治保障体系。法治建设是全员的事情。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努力打造法治央企

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国资委建设法治央企的要求, 把法治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组织实施好东航法治建设新五年规划, 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努力打造法治东航。

( 一) 要依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模式

要依法健全各级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要确立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各级企业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 发挥章程作为公司内部宪章的作用。依据章程健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要明确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履职程序。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二要依法规范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行使股东权, 加快完善授权委托制度, 正确处理维护出资人权益与尊重子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三要切实发挥各级企业董事会在决策中的核心作用。落实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选人用人、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权利。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履职行为, 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的法定责任。《公司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应该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的事项, 必须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四要强化公司监督职能。要落实监事会职能, 加大对各级公司管理层履职行为的检查监督。

( 二) 要持续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尤其要加强重点改革领域法律风险防范,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一要围绕集团功能定位, 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非航空企业转型升级、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等重大经营活动, 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要合理利用合同和公司章程设定公司作为出资人的权利和行使权利的程序, 避免出现处处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二要围绕业务多元化发展战略, 重点做好客货运转型、航线联营、低成本航空运营、电子商务合规性、旅客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网络侵权等重大、新型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例如国际金融、国际保险、互联网经营等等。三要加强监督。重点关注安全运行、服务保障、物资采购、招投标、财务管理、反垄断、旅客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 加强对各级子企业重大项目监督检查, 将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纳入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 落实问责制度, 严格责任追究。四要加强境外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加强海外并购、飞机项目等重大跨境项目管理, 规范境外业务授权, 严格控制境外担保。

( 三) 要持续依法合规管理

加强合规管理, 是未来一个时期法治工作应对法律规则变化、支撑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处理合规管理与经营业务的关系上, 要始终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 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要建立分工负责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法律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 齐抓共管。二要建立前期防范、过程控制及违规惩处的合规管理机制。要制定统一的合规管理规范, 明确合规管理的内容、体制、机构、职责。进一步增强航空安全、运输服务、环境资源、税务、劳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宣贯和执行力度, 整治有规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三要提高合规审查的质量和实效, 全面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合规审查的要求。

( 四) 要持续加强全员法治教育

一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 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明确学时和内容, 并将其执行情况和学习效果作为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备良好法治素养的重要标准。二要推动全员树立法治意识。要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 开展诚信建设, 强化规则意识, 倡导契约精神, 弘扬公序良俗, 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引导全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 五) 要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要完善机构、配齐人员。根据需要, 在转型发展任务重的非航空产业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在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配齐专职法律人员, 在重点子企业设立法律机构, 条件成熟的配备总法律顾问。二要打造高素质团队。要自己培养人才, 更要在社会上招聘人才, 尤其要利用社会资源, 与国际顶级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起联系, 这三个路径缺一不可。三要输送人才。畅通法律人员向其他部门岗位交流的渠道, 把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选拔到相关岗位上, 将法律业务融入到经营管理中, 促进全面依法治企。

( 六) 要培育东航特色法治文化

东航是总部设在上海的为数不多的中央企业, 上海市场经济发达, 相应的配套制度完善, 社会治理规范化、程序化程度较高。我们要发挥地域优势, 在我们“员工热爱, 顾客首选, 股东满意, 社会信任”的企业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基础上, 培育出具有东航特色的法治文化。一要将法治思维融入管理和服务创新, 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顾客权益投诉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把服务中发生的各种冲突和纠纷纳入程序化的解决轨道, 促使顾客理解我们的工作, 自觉维护航空秩序。二要设定法治东航建设的目标, 提出依法治企的方式方法。法治不只是一套法律规定, 更是一种文明精神, 体现着人们对社会规范和秩序的追求。中央提出依法治国, 就是要维护广大人民共同的利益和意志, 遵照大家共同认定的规则和程序来管理国家。我们一定要沿着这个思路, 不断寻求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法治管理路径。三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弘扬公平、正义、效率等法治理念, 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参与全球竞争。当前, 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中, 既要竭力主张自身利益和权利, 同时又必须做出必要的妥协、让步, 这种竞争与合作的基础就是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理性和规则。四要在研究全球治理情景下, 研究国际法则, 特别是中央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竞争, 没有一只强大的、高素质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 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是不可能的, 所以, 东航要走在央企前列。我们要不断增强自身工作能力, 善于利用规则, 在市场的竞争与妥协中做出选择。

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有利于确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也必将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和法治环境。国资委在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时期, 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央企的要求, 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的五年规划总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始终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合规经营、深化改革、谋求发展, 为公司战略转型, 实现“打造世界一流、建设幸福东航”的目标而奉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 2014-10-29.

[2]黄淑和.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中打造“法治央企”[J].先锋队, 2015 (2) .

[3]郝幸田.央企要做依法治企的力行者[J].企业文明, 2012 (12) .

[4]闫然, 田志友.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中的法律挑战[J].上海国资, 2014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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