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

2024-10-17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精选4篇)

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 篇一

金融基础知识

金融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第一节 全球金融体系)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成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的总和,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二、金融市场的分类

(一)按交易标的物划分

按照金融市场交易标的物划分是金融市场最常见的划分方法。按这一划分标准,金融市场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及其他投资品市场。

1.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短期资金市场”,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回购市场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1)同业拆借市场亦称“同业拆放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于美国,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

(2)票据市场指的是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3)回购市场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回购是指资金融人方在出售证券时,与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的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回购业务可以分为质押式回购业务、买断式回购业务和开放式回购业务三种类型。

(4)货币市场基金(简称“MMF”)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一年以内,平均期限120天)有价证券的一种投资基金。

2.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等。

(1)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市场,也可以说是指对已经发行的股票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

(2)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

(3)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一种凭证来筹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3.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指经营外币和以外币计价的票据等有价证券买卖的市场

4.金融衍生品市场

金融衍生品是指以杠杆或信用交易为特征,在传统金融产品(货币、债券、股票等)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具有新价值的金融工具,如期货、期权、互换及远期等。

5.保险市场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可以是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6.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是指专门经营黄金买卖的金融市场。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黄金市场在伦敦、苏黎世、纽约、中国香港等地。

(二)按交易对象是否新发行划分

按交易对象是否新发行,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1)发行市场。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初级市场,是新证券发行的市场。

(2)流通市场。流通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是已经发行、处在流通中的证券的买卖市场。二级市场的交易可以在场内市场完成,也可以在场外市场完成。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店头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三)根据融资方式划分

根据融资方式不同,金融市场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1)直接融资市场。直接融资亦称“直接金融”,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

(2)间接融资市场。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四)按地域范围划分

按金融市场地域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

(1)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场所。此种活动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或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2)国内金融市场。国内金融市场指本国居民之间发生金融关系的场所,仅限于有居民身的法人和自然人参加,经营活动一般只涉及本国货币,既包括全国性的以本币(在我国就是人民币)计值的金融交易,也包括地方性金融交易。

(五)按经营场所划分

按是否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金融市场可分为有形金融市场和无形金融市场。

(1)有形金融市场。有形金融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和操作设施的金融市场。

(2)无形金融市场。无形金融市场是指以营运网络形式存在的市场,通过电子电讯手段达成交易。

(六)按交割期限划分

按金额工具交割期限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金融现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

(1)金融现货市场。金融现货市场是指融资活动成交后立即付款交割的市场。

(2)金融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市场是指投融活动成交后按合约规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的市场。

(七)根据交易对象的交割方式划分

根据交易对象的交割方式不同,金融市场可分为即期交易市场和远期交易市场。

(1)即期交易市场。即期交易市场是指约定在交易完成几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交割的金融市场。

(2)远期交易市场。远期市场是指进行远期合约交易的市场,交易双方按约定条件在未来某一日期交割金融资产的金融市场。

(八)根据交易对象是否依赖其他金融工具划分

根据交易对象是否依赖其他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分为原生金融市场和衍生金融市场。

(1)原生金融市场。原生金融市场是指交易原生金融工具的市场。如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债券市场等。

(2)衍生金融市场。衍生金融市场是指交易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如期权市场、期货市场、远期市场、互换市场等。

(九)根据价格形成机制划分:根据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金融市场分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

(1)竞价市场。竞价市场又称公开市场,是指金融资产交易价格通过多家买方和卖方公开竞价形成的市场。(2)议价市场。议价市场是指金融资产交易价格通过买卖双方协商形成的市场。

三、影响金融市场的主要因素

一般来说,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最为重要的则是以下四个方面:

(1)经济因素。影响金融市场的经济因素具体包括经济环境的变化、放松管制与加强管制两种经济哲学的交替、世界货币制度的影响。(2)法律因素。(3)市场因素。(4)技术因素。

四、金融市场的特点

金融市场的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内容:

(1)金融市场以货币和资金、其他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

(2)金融市场具有价格的一致性,利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趋向一致。

(3)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市场,且金融交易活动在有形和无形的交易平台集中进行。(4)金融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市场。(5)金融市场的非物质化。这种非物质化首先表现为股票等证券的转手并不涉及发行企业相应份额资产的变动;其次,即使在“纸张”上,金融资产的交易也不一定发生实物的转手,它常常表现为结算和保管中心有关双方账户上的证券数量和现金储备额的变动。(6)金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7)现代金融市场是信息市场。由于金融市场的核心内容——金融产品交易可以抽象掉其硬的物质方面的限制,所以金融市场的“软”的方面,即信息方面就显得特别重要。

五、金融市场的功能

(一)资本积累(聚敛功能)

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是指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的功能。在这里,金融市场起着资金“蓄水池”的作用。金融市场之所以具有资金的积聚功能:一是由于金融市场创造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二是由于金融市场上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为资金供应者的资金寻求合适的投资手段找到了出路。

(二)资源配置(配置功能)

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表现在三个方面: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和风险再分配。

(1)资源配置。金融市场通过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从而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地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般地说,资金总是流向最有发展潜力,能够为投资者带来最大利益的部门和企业,这样,通过金融市场的作用,有限的资源就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2)财富再分配。财富是各经济单位持有的全部资产的总价值。政府、企业及个人通过持有金融资产的方式来持有的财富,在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资产价格发生波动时,其财富的持有数量也会发生变化,一部分人的财富量随金融资产价格的升高而增加,另一部分人则由于其持有的金融资产价格下跌而减少。这样,社会财富就通过金融市场价格的波动实现了财富的再分配。(3)风险再分配。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厌恶金融风险较高程度的人可以把风险转嫁给厌恶风险程度较低的人,从而实现风险的再分配。

(三)调节经济(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是指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金融市场一边连着储蓄者,另一边连着投资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通过对储蓄者和投资者的影响而发挥着调节宏观经济的作用。(1)直接调节。金融市场通过其特有的引导资本,形成及合理配置的机制首先对微观经济部门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宏观经济活动的一种有效的自发调节机制。

(2)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政府实施对宏观经济活动的间接调控创造了条件。货币政策属于调节宏观经济活动的重要宏观经济政策,其具体的调控工具有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以金融市场的存在、金融部门及企业成为金融市场的主体为前提。金融市场既提供货币政策操作的场所,也提供实施货币政策的决策信息。此外,财政政策的实施也越来越离不开金融市场,政府通过国债的发行及运用等方式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加以引导和调节,并提供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也对宏观经济活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四)反映经济(反映功能)

金融市场历来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气象台”,是公认的国民经济信号系统。这实际上就是金融市场反映功能的写照。金融市场的反映功能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金融市场首先是反映微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指示器。由于证券买卖大部分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人们可以随时通过这个有形的市场了解到各种上市证券的交易行情,并据以判断投资机会。(2)金融市场交易直接和间接地反映国家货币供应量的变动。金融市场所反馈的宏观经济运行方面的信息,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制定和调整宏观经济政策。(3)金融市场有大量专门人员长期从事商情研究和分析,并且他们每日与各类工商业直接接触,能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4)金融市场有着广泛而及时地收集和传播信息的通信网络,整个世界的金融市场已联成一体,四通八达,从而使人们可以及时了解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

六、非证券金融市场

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非证券金融市场则是指除了证券以外其他金融工具发行和交易的场所。非证券金融市场包括股权投资市场、信托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

(一)股权投资市场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即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股权投资市场,即实现上述交易过程的市场。

(二)信托市场

信托投资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用自有资金及组织的资金进行的投资。现代信托的形成,标志着以自然人为受托人的民事信托向以法人为受托人的商业性信托的转变。当信托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后,特别是其特殊的制度优势成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后,信托这种服务方式的需求和供给的总和就形成了信托市场;也可以说信托服务业实现其价值的领域即为信托市场。

信托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市场。

信托市场的主体即为信托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包括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上述三者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共同构成了信托市场的主体。

(三)融资租赁市场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七、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

(一)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趋势

由于电子计算机技术与卫星通信的应用,分散在世界各地的金融市场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全球性资金调拨和资金融通可在几秒钟之内迅速完成。另外,随着跨国银行的空前发展,国际金融中心已不限于少数发达国家金融市场,而是向全世界扩展。这样,各个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便形成了一个全时区、全方位的一体化全球金融市场。这是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重要表现。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另一个表现是金融资产交易的全球化。金融资产交易的全球化是指交易的参加者不受国籍的限制,表明金融资产面值的货币也不受任何限制。

(二)全球金融市场的证券化趋势

形成金融市场证券化趋势的主要原因是:

(1)在债务危机的影响下,国际银行贷款收缩了,促使筹资者纷纷转向证券市场。(2)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实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开放证券市场并鼓励其发展。(3)金融市场广泛采用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使市场能处理更大量的交易,更迅速、广泛地传送信息,对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设计新的交易程序,并把不同时区的市场连续起来,这为证券市场的繁荣提供了技术基础。(4)一系列新金融工具的出现,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繁荣。

(三)金融创新的趋势

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则指涉及金融各个方面(金融工具、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全面的创新。

八、国际资金流动方式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资本在国际问转移,或者说,资本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作单向、双向或多向流动。国际资本流动具体包括贷款、援助、输出、输入、投资、债务的增加、债权的取得、利息收支、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外汇买卖、证券发行与流通等等。

国际资本流动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

(一)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划分

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可将其分为长期资本流动和短期资本流动两大类。

1.长期资本流动

长期资本流动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或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资本流动。它包括国际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贷款三种主要方式。

(1)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单独或共同出资,在其他国家的境内创立新企业,或增加资本扩展原有企业,或收购现有企业,并且拥有有效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

国际直接投资一般有五种方式:①在国外创办新企业,包括创办独资企业、设立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及子公司。②与东道国或其他国家共同投资,合作建立合营企业。③投资者直接收购现有的外国企业。④购买外国企业股票,取得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⑤以投资者在国外企业投资所获利润作为资本,对该企业进行再投资。(2)国际证券投资。国际证券投资亦称“国际间接投资”,是指在国际债券市场购买中长期债券,或在外国股票市场上购买企业股票的一种投资活动。

国际证券投资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证券投资者只能获取债券、股票回报的股息和红利,对所投资企业无实际控制和管理权。

(3)国际贷款。国际贷款是指一国(数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或国际银行对非居民(包括外国政府、银行、企业等)所进行的期限为一年以上的放款活动。它主要包括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银行贷款。

2.短期资本流动

短期资本流动是指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资本流动。它主要包括如下四类:

(1)贸易资本流动。贸易资本流动是指由国际贸易引起的货币资金在国际间的融通和结算,是最为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形式。

(2)银行资金流动。银行资本流动是指各国外汇专业银行之间由于调拨资金而引起的资本国际转移。

(3)保值性资本流动。保值性资本流动又称为“资本外逃”,是指短期资本的持有者为了使资本不遭受损失而在国与国之间调动资本所引起的资本国际转移。保值性资本流动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国内政治动荡、经济状况恶化、加强外汇管制和颁布新的税法、国际收支发生持续性的逆差等。

(4)投机性资本流动。投机性资本流动是指投机者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差别或汇率差别来谋取利润所引起的资本国际流动。

(二)按照资本跨国界流动的方向划分

按照资本跨国界流动的方向,国际资本流动可以分为资本流人和资本流出。

1.资本流入

资本流入是指外国资本流入本国,即本国资本输入,其主要表现为:①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增加。②外国对本国的负债减少。③本国对外国的债务增加。④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减少。

2.资本流出

资本流出指本国资本流到外国,即本国资本输出。其主要表现为:①外国在本国的资产减少。②外国对本国的债务增加。③本国对外国的债务减少。④本国在外国的资产增加。

九、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全球金融体系主要是指金融体系在国际间的存在和金融资本流动的形式的总括,包括零售业务为主的银行、批发业务为主的银行、投资银行(在中国也叫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私人银行等。

金融市场的参加者是指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而形成证券买卖双方的单位,包括:

(1)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2)工商企业。工商企业既可能是筹资者,也可能是资金供应者。(3)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主要有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等。(4)个人。个人是市场上的资金供应者。

十、金融危机的教训

(一)金融危机的定义

金融危机指的是金融资产、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的危机,具体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或金融机构倒闭、濒临倒闭或某个金融市场暴跌等。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非常强,因此,金融危机的国际性非常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可以是任何国家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等。

(二)金融危机的分类与特征

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次贷危机等类型。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多种形式混合的趋势。金融危机的特征包括:(1)人们预期经济未来将更加悲观。(2)整个区域内货币币值出现较大幅度贬值。(3)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缩减,经济增长受到打击。(4)企业大量倒闭,失业率提高,社会经济萧条。(5)有时候甚至伴随着社会动荡或国家政治层面的动荡。

(三)金融危机的启示

针对金融危机,新一代的经济思维须在以下四个基本维度上创新:

(1)必须建立最基本的社会福利框架,废除泛福利化体制。(2)必须在完善的、独立透明的法治基础之上建立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体制。(3)必须大力推进生产领域的市场化,鼓励实业投资。(4)周期性调整经济体系结构。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第二节中国的金融体系)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演变历史

(一)1949—1978年期间的金融市场

1949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收兑旧币通令,收兑各解放区货币,到新中国成立时,各解放区的旧币已经基本收回,货币发行流通已经基本统一于人民币,标志着一个崭新的系统货币体系形成。“一五,期间,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银行立足于开展各种业务以广泛吸收资金。1954—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财政部协商,统一清理了国营工业之间,以及国营工业与其他国营企业之间的贷款,贷款与资金往来一律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到“一五”计划末,一切信用统一于国家银行的目的已经实现。

“大跃进,时期,金融市场出现了混乱的局面,经济盲目发展,制度多变,权力盲目下放,信用控制失败,出现许多失误。为此,1962年3月10日做出了“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以期改善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

“文化大革命”时期金融业的混乱局面表现为:金融业务受到冲击;储蓄业务受到冲击,银行鼓励无息存款,认为利息是剥削阶级的产物,使群众储蓄积极性遭受重创;国外保险业务受到巨大冲击;侨汇业务受到巨大冲击;银行机构被大规模的合并,银行难以形成统一系统,金融政策贯彻执行形成巨大障碍。长达十年的**使中国金融业收到巨大的冲击。

拨乱反正时期和调整时期国家开始加强整顿银行机构,充实领导力量,整顿规章制度,加强金融工作,1977年基本恢复了银行秩序,提高了银行的工作质量,为保证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1978--1984年改革开放初期的金融市场

1978年12月,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拉开大幕,这段时间的发展,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成型,资本市场上股票开始发行,保险业开始恢复,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要求的金融体系初显雏形。这段时间的主要标志性事件有:(1)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打破了只允许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限制。(2)1979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3)1979年3月,决定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的外汇业务。(4)197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5)1979年10月,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揭开了信托业发展的序幕。(6)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简称《决定》),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初步确立,《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同时规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7)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8)1984年1月,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至此,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9)1984年11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了不偿还的股票。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标志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揭开了资本市场的神秘面纱。

(三)1985—2001年期间的金融市场

这段时期,金融市场开始向法制化发展,体系更加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商业银行的职能开始逐渐明晰,业务范围开始扩大,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建立,资本市场开始发展,股票交易,期货等陆续规范,使金融体系更加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并为推动经济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的重要事件包括:(1)1985年1月1日,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2)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使中国银行业监管向法制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3)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城市信用社的发展从此步入正轨。1986—1988年的三年间,我国的城市信用社规模迅速壮大,构成了我国城市信用社现行体制的基本框架。

(4)1990年11月,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自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始了一个崭新的篇章。(5)1992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o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宣告成立。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迈出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第一步,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6)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两大职能,并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至此,专业银行的发展正式定位于商业银行。

(四)1994—2001年期间的金融市场

这个时期的金融改革继续深化,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调控职能加强,银行外的金融监管职能由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承担,政策性银行建立,银行证券法制化继续深化,金融体系各系统职能更加清晰完善,分工更加明确,期货等新兴金融业继续发展。重要事件包括:(1)1994年3~4月,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标志着政策性银行体系基本框架建立。(2)1995年是金融体系法制化的一年,标志着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3)1996年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开启。1996年9月开始,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4)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这是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机制和分业管理的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5)1999年5月,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6)199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对资本市场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金融市场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业改革步伐加快。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了序幕。这是将中国资本市场纳入全球化资本市场体系所迈出的第一步。

2003年3月10日《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至此,中国金融监管“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

中央银行在三次变革后,实现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同时,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全方位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分工明确、互相协调的金融分工监管体制形成,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纪元。

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从而明晰了国有银行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新的国有银行的运行机制。

200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颁布实施。2004年2月,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人民币业务。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目前我国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体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展业务创新。这是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几年来始终恪守的指导性原则。关于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的再思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2)“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3)“分业经营”一“混业经营”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金融监管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①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

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成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3)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4)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5)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6)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的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了较完善的货币市场。中国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等。1996年1月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第一次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自1996年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开拆借利率。目前,同业拆借市场已成为金融机构管理头寸的主要场所。

1997年6月,中国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回购和现券的买卖。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资金市场,并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平台。

中国的票据市场以商业票据为主,近年来这一市场在规范中稳步发展。票据市场正逐步成为企业短期融资和银行提高流动性管理、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一个传导机制。

(2)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1990年10月和1991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债券和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有关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也正在日益完善。

(3)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保险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保费收入较快增长。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外汇市场的发展。1994年4月,中国在上海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原来分散的外汇交易集中统一起来,为成功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体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三、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一)股指期货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1.股指期货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有利影响

(1)股指期货有利于股票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有利于避免由于过度短线操作给股市带来的动荡。

(2)股指期货交易基于指数交易,一些基金经理和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股票时会想到指数配置。公司效益好,资金多,基本面好的股票具有较好的指数配置,这一类型的股票主要是国有企业发行的股票。这样就使国有企业的股票很受欢迎,可以募集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国有企业把握经济主控权,控制金融命脉。

2.股指期货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

(1)股指期货的推出会导致资金的挤出效应,会引起市场资金的分流。

(2)股指期货存在较高的杠杆效应,股票市场稍有波动就会引发很多投机者进行投机操作。大量的投机操作必然会引起股票市场大的波动。

(3)由于现货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存在一种联动的关系,一些机构大户可能会运用股指期货交易来操纵市场。

(二)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1.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有利影响

(1)国际资本的大量流人,使我国获得了直接投资,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弥补了实体产业空心化现象,促进了虚拟经济的发展。

(2)国际资本的流入,对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资本在国际间转移,促进了跨国银行的发展,促进了人民币购买力在国际间的转移。

(3)全球资本的流动提高了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为国内金融行业提供了学习对象和参考体系,通过对外资管理经验、客户服务、营销方法、金融产品的学习,有助于推动自身的金融改革进程,增强竞争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4)国际资本的进出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

(5)国际资本的流入健全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

2.国际资本流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

(1)国际资本的不稳定性增加了金融市场的动荡,国外金融市场发生变化会引起国内金融市场发生变化。

(2)国际资本的大量进出会引起国内资本市场的价格大幅波动。从交易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中获利,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资本收益。

(3)资本流动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危害,还表现为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汇率的大起大落,金融市场的动荡。

(4)国际资本的流出会对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的受益来说,远远小于发达国家,一旦受到冲击,受冲击的影响要比发达国家大得多。

(三)欧元区的形成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

欧元的出现给我国金融业增加了转换欧元的技术费用,欧元的汇率波动也会造成我国负债存量的增减,增加了对持有欧币债务和资产的风险。

欧元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也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欧洲银行进入中国,带给中国先进的管理方式和金融服务内容。

(四)人民币汇率改革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

1.人民币汇率改革对银行借贷市场的影响

我国实行人民币弹性的汇率机制,具有打击投机性资金、调节汇率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市场化的利率,但是利率市场化的程度还不是很高,汇率的弹性机制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增加了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也增加了管理成本,促进了利率避险工具创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和汇率的关系是互动的。由于人民币的升值还没有达到国外的期望值,认为人民币还存在一定的升值空间,国际资本还会以流人为主。中国人民银行为稳定汇率对外汇市场进行一定干预,这样就导致外汇占款和被动性货币投放,过多的货币投放会出现经济过热、市场流动性泛滥、通货膨胀的压力。

2.人民币汇率改革对票据市场和短期债券市场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稳定汇率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流动性充裕,人们购买债券的欲望增强。人们估计人民币还处于升值阶段,这样就会吸引国际游资投资国内中短期债券。

我国实行弹性汇率,会导致汇率风险的增加,增加了票据市场的交易量和流动性,企业规避外汇的风险意识得到加强。

3.人民币汇率改革对股市大盘造成的影响

亚洲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本币汇率上升会推动本国股价上扬,从而导致外资流入增多,进而推动汇率上扬,反之也成立。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我国的外汇占款和国际收支顺差不断在上升,导致流动性泛滥,资金大量进入股市。由于人民币升值对国内经济增长造成一定影响,股市回调的可能性也将增加。

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

(一)银行业

1.银行业的概念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结构和组织形式种类繁多。按其职能划分,具体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和各种专业信用机构。

2.我国的银行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几次改革,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商业银行一般是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的营利性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合资银行。

另外,组成中国银行体系的其他金融机构还包括信用合作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二)证券业

1.证券业的概念

证券业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2.我国证券业的作用

(1)通过为企业发展筹集巨额资金进行资源分配。(2)促进众多公司以重组方式发展壮大。

(3)提供了不同的投资工具,有助于金融服务业的发展。(4)随着日益加强的国际合作和对外开放,证券业为外资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三)保险业

1.保险业的概念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2.保险的分类

(1)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3.我国保险业的主要任务

(1)增加保险机构,扩大保险市场。(2)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

(3)鼓励创新,完善服务。(4)防范风险,加强监管。

4.我国保险业的相关机构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随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国务院于1998年11月18日,批准设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司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 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法人。(3)保险公司。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保险公司。

(四)信托业1.信托业的相关概念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年1o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制度上肯定了信托业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为我国信托市场构筑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将信托活动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2.我国信托业的特点(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的相对稀缺性并存。(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五、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

“一行三会”是国内金融界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的简称,此种叫法最早起源于2003年,“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一行三会”均实行垂直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执行中央银行业务,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1)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7)经理国库。(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作为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10)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11)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12)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13)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申请司法机关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的违法资金予以冻结。(14)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2)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3)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4)监管境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5)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督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13)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7)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8)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9)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10)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中央银行职能主要是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活动进行领导、管理和监督。中央银行是一个“管理金融活动的银行”,同时,还有以下职能:

(一)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一国或某一货币联盟唯一授权的货币发行机构。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是货币正常有序流通和币值稳定的保证。(2)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币值稳定的需要。(3)统一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

(二)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充当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这一职能体现了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是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基本条件。中央银行通过这一职能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施加影响,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需履行的职责如下:

(1)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2)充当银行业的最后贷款人。最后贷款人指商业银行无法进行即期支付而面临倒闭时,中央银行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支持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中央银行主要通过票据再贴现和票据再抵押两种途径为商业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

(3)创建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平台。(4)外汇头寸调节。

(三)政府的银行。政府的银行职能是指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是政府管理国家金融的专门机构。具体体现在:

(1)代理国库。(2)代理政府债券发行。(3)为政府融通资金。中央银行对政府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为弥补财政收支暂时不平衡或财政长期赤字,直接向政府提供贷款。为防止财政赤字过度扩大造成恶性通货膨胀,许多国家明确规定,应尽量避免以发行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②中央银行直接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政府债券。(4)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国际储备包括外汇、黄金、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的尚未动用的特别提款权等。(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金融事务的协调与磋商,积极促进国际金融领域的合作与发展。(6)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中央银行处于社会资金运动的核心,能够掌握全国经济金融活动的基本信息,为政府的经济决策提供支持。

七、存款准备金制度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概念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基本内容

(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凡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必须按照法定比率提留一定的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其余部分才能用于贷款或投资。(2)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标的。一般只限存人中央银行的存款。(3)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计算、提存方法。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存款类别及存款余额基础;二是确定缴存准备金的持有期。(4)规定存款准备金的类别。一般分为三种:活期存款准备金、储蓄和定期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中央银行一般不计付利息,实际存款低于法定准备限额的,须在法定时限内(一般是当天)补足,否则要受处罚;超过法定准备限额的存款余额为超额准备金,中央银行给予付息并允许随时提用。

(三)提存比率

各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

(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存款期限短的存款准备率就高,存款期限长的存款准备率就低。自1935年以来,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的存款准备率制,对所有存款都按同一比率计提准备金。(2)按银行经营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一般说来,商业银行规模较大、经营环境好、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存款准备率就较高,反之则较低。(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是否抵充法定存款准备金有不同的规定。多数国家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库存不存人中央银行就不能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美国从1960年11月起,业务库存也算作法定准备金。(4)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不同。多数国家都规定一个调整限幅,有的国家规定每次调整的幅度为2%,有的允许高达50%。(5)准备金中现金的比例。(6)准备金以外的准备。(四)作用过程

存款准备金率及法定准备的构成与应保持的限额,对银行的资产负债比率及经营方向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存款准备率提高,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资产规模,或收缩贷款、减少投资、出售债权以适应被压缩的可用资金规模。

中央银行通过增大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伸缩,以达到稳定通货的政策目的,因而存款准备金制度成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一项有效工具。由于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对经济和金融所带来的调整效应比较强烈,中央银行不能把它作为短期的政策工具经常性地加以运用,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有变动幅度小、调整频率慢甚至长期稳定不动的趋势。

(五)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一步作出了法律规定。各专业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都应缴存存款准备金。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区域性、地方性银行都要缴存存款准备金。

对不同存款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984年12月31日规定:企业存款为20%,城镇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1985年1月1日改为统一的法定准备金率,并降为10%。1987年第四季度,各专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缴存比例均上调两个百分点,1988年9月调到13%。

对某些地区性银行按照改革试点的需要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率。如对上海,按存款增加额的10%缴存存款准备金,对深圳地区银行,则按存款增加额的3%缴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持有期按旬(月)计算,实行同期性准备金账户制,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缴存。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放松或者收缩银根的需要,对存款准备金的比例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紧缩银根的需要,对专业银行另行规定了存款备付金(即超额准备金)比率,一般不得低于5%。

同业存款利率不得高于准备金存款利率。经批准已动用存款准备金的金融机构,其“缴来一般存款”账户资金不足上月末一般存款余额5%的,人民银行将全部资金从其“缴来一般存款”账户划人其“临时存款”账户。

八、货币乘数

(一)货币乘数的基本概念

货币乘数是指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简单地说,货币乘数是一单位准备金所产生的货币量。货币乘数的大小决定了货币供给扩张能力的大小。在货币供给过程中,中央银行的初始货币提供量与社会货币最终形成量之间存在着数倍扩张(或收缩)的效果,即所谓的乘数效应。货币乘数主要由通货—存款比率和准备金—存款比率决定。通货—存款比率是流通中的现金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率。它的变化反向作用于货币供给量的变动,通货—存款比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通货—存款比率越低,货币乘数越大。准备金—存款比率是商业银行持有的总准备金与存款之比,准备金—存款比率也与货币乘数有反方向变动的关系。

(二)货币乘数的计算公式

完整的货币(政策)乘数的计算公式是:

m=(Rc+i)/(Rd+Re十Rc)

其中,Rd、Re、Rc分别代表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和现金在存款中的比率。

货币(政策)乘数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其中,M1为货币供应量、B为基础货币;k为现金比率、Rt为定期存款准备率、T为定期存款、E为超额准备金、D为活期存款、C为流通中的现金;A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总额。

(三)货币乘数的决定因素

银行提供的货币和贷款会通过数次存款、贷款等活动产生出数倍于它的存款,即通常所说的派生存款。货币乘数的大小决定了货币供给扩张能力的大小。而货币乘数的大小又由以下

四个因素决定:

(1)法定准备金率(Rd)。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率均由中央银行直接决定。通常,法定准备金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反之,货币乘数越大。

(2)超额准备金率(Re)。商业银行保有的超过法定准备金的准备金与存款总额之比,称为超额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的存在相应减少了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因此,超额准备金率与货币乘数之间呈反方向变动关系,超额准备金率越高,货币乘数越小;反之,货币乘数就越大。

(3)现金比率(k)。现金比率是指流通中的现金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率。现金比率的高低与货币需求的大小正相关。因此,凡影响货币需求的因素,都可以影响现金比率。与此相反,现金比率与货币乘数负相关,现金比率越高,说明现金退出存款货币的扩张过程而流入日常流通的量越多,因而直接减少了银行的可贷资金量,制约了存款派生能力,货币乘数就越小。(4)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间的比率。一般来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定期存款对活期存款比率上升,货币乘数就会变大;反之,货币乘数会变小。

影响我国货币乘数的因素除了上述四个因素之外,还有财政性存款、信贷计划管理两个特殊因素。综合上述分析说明,货币乘数受到银行、财政、企业、个人各自行为的影响。而货币供应量的另一个决定因素即基础货币,是由中央银行直接控制和供应的。

九、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概念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控利率的各项措施。货币政策是政府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从而实现发展经济、稳定货币等政策目标。

(二)货币政策措施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控制货币发行。(2)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3)推行公开市场业务。(4)改变存款准备金率。(5)调整再贴现率。(6)选择性信用管制。(7)直接信用管制。(8)常备借贷便利。

(三)货币政策目标

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1)稳定物价。稳定物价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原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衡量物价稳定与否,从各国的情况看,通常使用的指标有三个:一是GNP(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指数,它以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为对象,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二是消费物价指数,它以消费者日常生活支出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消费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三是批发物价指数,它以批发交易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大宗批发交易的物价变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通货膨胀以外,还有一些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因素,如季节性因素、消费者嗜好的改变、经济与工业结构的改变等等,也会引起物价的变化。

一般来说,物价上涨率宜控制在50A以下,以2%~3%为宜。

(2)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目标,就是要保持一个较高的、稳定的就业水平。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一般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所谓失业率,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总需求不足、摩擦性失业、季节性的失业、结构性失业。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把充分就业目标定位于失业率不超过4%为宜。

(3)促进经济增长。所谓经济增长就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须保持合理的、较高的速度。目前各国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一般采用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即用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政府一般对计划期的实际GNP增长幅度定出指标,用百分比表示,中央银行即以此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

中央银行以经济增长为目标,指的是中央银行在接受既定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其所能操纵的工具对资源的运用加以组合和协调。一般地说,中央银行可以用增加货币供给或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办法来促进投资增加;或者通过控制通货膨胀率,以消除其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和预期效应对投资的影响。

(4)平衡国际收支。所谓平衡国际收支目标,简言之,就是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国际收支差额,使其趋于平衡。因为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失衡,无论是顺差或逆差,都会对本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当然,相比之下,逆差的危害尤甚,因此各国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一般着力于减少以致消除逆差。

2.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

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中所运用的政策工具无法直接作用于最终目标,此间需要有一些中间环节来完成政策传导的任务。因此,中央银行在其工具和最终目标之间,插进了两组金融变量,一组叫作中介目标,一组叫作操作目标。

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又称营运目标,它们是一些较短期的、数量化的金融指标。作为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之间的中介或桥梁,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更具弹性。

操作目标是接近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金融变量,它直接受政策工具的影响,其特点是中央银行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不大稳定。各国中央银行通常采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短期利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基础货币等。

中介目标是距离政策工具较远但接近于最终目标的金融变量,其特点是中央银行不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比较稳定。中介目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可以作为中介目标的金融指标主要有:长期利率、货币供应量和贷款量。

目前,中国货币政策的操作指标主要监控基础货币、银行的超额储备率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中介指标主要监测货币供应量和以商业银行贷款总量、货币市场交易量为代表的信用总量。

(四)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

1.常规性工具

常规性工具或称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指中央银行所采用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货币信用扩张与紧缩产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响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1)存款准备金制度。(2)再贴现政策。(3)公开市场业务。

这三种货币政策工具被称为中央银行的“三大法宝”,主要从总量上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进行调节。

2.选择性工具

选择性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针对某些特殊的信贷或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而采用的工具,以某些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或整个商业银行资产运用与负债经营活动为对象,侧重于对银行业务活动质的方面进行控制,是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必要补充。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1)消费者信用控制。(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3)不动产信用控制。(4)优惠利率。

(5)特种存款。

3.补充性工具

除以上常规性、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外,中央银行有时还运用一些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对信用进行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补充性工具主要包括:

(1)信用直接控制工具。信用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依法对商业银行创造信用的业务进行直接干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预、流动性比率、利率限制、特种贷款等。

(2)信用间接控制工具。信用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银行凭借其在金融体制中的特殊地位,通过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磋商、宣传等,指导其信用活动,以控制信用,其方式主要有窗口指导、道义劝告。

4.新工具

2013年,我国央行网站新增“常备借贷便利(S1F)”栏目,标志着这一新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常备借贷便利在各国名称各异,如美联储的贴现窗口、欧央行的边际贷款便利、英格兰银行的操作性常备便利、日本银行的补充贷款便利、加拿大央行的常备流动性便利等。

所谓常备借贷便利,就是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流动性需求,通过资产抵押的方式向中央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一种更加直接的融资方式。由于常备借贷便利提供的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一对一”的模式,因此,这种货币操作方式更像是定制化融资和结构化融资。常备借贷便利的主要特点包括:

(1)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常备借贷便利。

(2)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一对一”交易,针对性强。

(3)常备借贷便利的交易对手覆盖面广,通常覆盖存款金融机构。

(五)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指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影响中介指标,进而最终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传导途径与作用机理。一般表示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一操作目标一中介目标一最终目标。也就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作,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最终影响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指标。具体而言货币政策传导途径一般有三个基本环节,其顺序是:

(1)从中央银行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首先影响的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融资成本、信用能力和行为,以及金融市场上货币供给与需求的状况。

(2)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到企业、居民等非金融部门的各类经济行为主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的政策操作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对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消费、储蓄、投资等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3)从非金融部门经济行为主体到社会各经济变量,包括总支出量、总产出量、物价、就业等。

金融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第三节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资本市场的分层特性

资本市场是连接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重要场所。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大参与主体。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此外,由于经济生活中存在强劲的内在投融资需求,这就极易产生非法的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这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以满足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金融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营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营利能力。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从资本市场架构上也从属于一板市场。

中国大陆主板市场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2)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3)三板市场。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4)四板市场。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全国建成并初具规模的区域股权市场有青海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系统等十几家股权交易市场。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特点

1.美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美国资本市场体系规模最大,体系最复杂也最合理,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1)主板市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该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高,主要表现为交易国家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在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般是知名度高的大企业,公司的成熟性好,有良好的业绩记录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有较长的历史存续性和较好的回报。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该市场的投资人一般都是风险规避或风险中立者。

(2)以纳斯达克(NASDAQ)为核心的二板市场。纳斯达克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与纽约证券交易所截然不同,它主要注重公司的成长性和长期营利性,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普遍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风险、高回报、小规模的特征。纳斯达克市场发展速度很快,按交易额排列,它已成为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全球第二大交易市场,而上市数量、成交量、市场表现、流动性比率等方面已经超过了纽约证交所。

(3)遍布各地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美国证券交易所也是全国性的交易所,但该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较纽约证券交易所略逊一筹,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转到纽约交易所上市。遍布全国各地的区域性证券交易所有11家,主要分布于全国各大工商业和金融中心城市,他们成为区域性企业的上市交易场所,可谓是美国的三板市场(OTC市场)。

2.日本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日本的交易所分为三个层次:全国性交易中心、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和场外交易市场。其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有:

(1)主板市场。东京证券交易所是日本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具有全国中心市场的性质,在此上市的都是著名的大公司。

(2)--板市场。大阪、名古屋等其他7家交易所构成地区性证券交易中心,主要交易那些尚不具备条件到东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这7家地区性市场构成日本的二板市场。

(3)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店头证券市场和店头股票市场,在此交易的公司规模不大但很有发展前途,其中,店头市场的债券交易市场占了日本证券交易的绝大部分。

3.英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1)主板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全国性的集中市场,它有着200多年的历史,是吸收欧洲资金的主要渠道。

(2)全国性的二板市场(AIM)。与美国不同,英国的二板市场AIM由伦敦交易所主办,是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一部分,属于正式的市场。其运行相对独立,是为英国及海外初创的、高成长性公司提供的一个全国性市场。

(3)全国性的三板市场(OFEX)。它属于非正式市场,主要是为中小型高成长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服务的市场。

4.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

和国外资本市场体系对比,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的显著特点是市场结构不完善。中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思路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主要有: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重银行融资,轻证券市场融投资;重股市,轻债市;重国债,轻企债。这种发展思路严重导致了整个社会资金分配运用的结构畸形和低效率,严重影响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具体来说,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结构特点表现为: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在组织体系、上市标准、交易方式和监管结构方面几乎都完全一致,主要为成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上市服务。

(2)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2004年6月24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的创业板市场刚刚推出,它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下,基本上延续了主板市场的规则,除能接受流通盘在5000万股以下的中小企业上市这点不同以外,其他上市的条件和运行规则几乎与主板一样,所以上市的“门槛”还是很高的。

(3)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包括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总的说来,中国的场外市场主要由各个政府部门主办,市场定位不明确,分布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则且结构层次单一,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状

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俗称“二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C/J,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共同组成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研究”课题组表示,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而我国现有的类似融资渠道却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STAQ和NET系统的主要目的在于为非上市的国有企业改制服务。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难以回避的话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显然包括多层次的股权交易市场和多层次的债权交易市场,就后者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但股权市场依然主要是深市和沪市的A股主板市场。因此,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关键一环就在于发展多层次的股权市场。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在股权市场中,除了主板和二板之外,场外交易的股权市场无疑也是这种多层次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

(二)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中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意义在于:(1)有利于满足资本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多层次化的要求。(2)有利于提供优化准入机制和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3)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

(三)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战略构想

1.建立以深沪交易所为核心的主板市场

将现有的沪深两市定位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精品市场”。由于该市场发展历史较长,成熟度也较好,可以结合二板、三板市场输送来的优质公司进入和现有不良公司的退出(可以退市,也可以转向二板、三板进行交易),逐渐建立起我国的证券精品市场。该市场主要面向规模大、业绩佳的成熟知名大企业,其公司来源应主要来自二、三板市场,在满足特定情况的条件下,也可以在主板市场上进行增发进行再融资,但未达到这些指标的公司,不能通过主板市场再融资,特别是不能通过股权再融资的方式“圈钱”,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主板市场公司的质量,降低该市场的风险。

2.建立以中小科技创业企业为核心的二板市场目前,国际上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三种典型的模式:

(1)一所二板平行模式。一所二板平行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中设立一个二板,作为主板的补充,与主板一起运作,两者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相同的监管标准,不同的只是上市标准的高低,两者不存在主、二板转换关系。

(2)一所二板升级式。该模式即在现有证券交易所内设立一个独立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交易市场,上市公司除须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法律、券商顾问和经纪人保荐外,并无其他限制性标准,主板和二板之间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提升关系。

(3)独立模式。独立模式即二板市场本身是一个独立的证券交易系统,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报价交易系统和监管体系,上市门槛低,能最大限度地为新兴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条件。

3.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区域性交易市场的建设

我国三板市场体系的建立应采取“条块结合”的模式,既有集中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又有区域性的股权、产权交易市场。具体思路如下:

(1)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2)在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同时,应积极规范地区性股权交易中心。(3)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产权交易和转让问题,应积极稳妥地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四、场内交易市场

(一)场内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家批准,有组织的、专门集中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公开竞价确定,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成交原则。

竞价一般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1)集合竞价指在每日开盘时,交易所电脑主机对开市前(我国是每日上午9:15~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的一次性撮合处理过程。

(2)连续竞价是在开市后的正常交易时问不断竞价成交的过程。证券交易所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形式,通常大多数国家实行会员制。

(二)场内交易市场的特点

(1)集中交易。场内交易市场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点(证券交易所),所有的买卖双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之下进行证券买卖。

(2)公开竞价。场内交易市场证券的买卖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形成的,即多个买者对多个卖者以拍卖的方式进行讨价还价。

(3)经纪制度。在场内交易市场买卖证券活动必须通过专业的经纪人。

(4)市场监管严密。在场内交易过程中,证券监督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从事证券交易各种活动监管严密,以保证场内交易市场高效有序的运行。

(三)场内交易市场的监管

1.监管当局对证券交易的核准

核准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审核上市交易申请。(2)审查证券交易所的初审意见。(3)经监管当局同意后,证券交易所出具《上市通知书》通知申请者,并予以公告,同时将证券挂牌交易。

2.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监管

对上市公司持续性监管的重点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上市公司初次发行的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的持续性披露。

3.制止和处罚交易当中的违法行为(略)

五、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0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1)柜台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是通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2)第三市场。第三市场是指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3)第四市场、。第四市场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商进行交易。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人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主要功能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共同组成证券交易市场,它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的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在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市场上,市场代码是以“002”开头的。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七、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它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股票型上市公司

股票型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营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债券型上市公司

债券型上市公司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

(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3)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加快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不断改善中小企业金融环境,大力推动创新、创业,积极推动我国场外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即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转让类型包括协议、做市两种。

九、私募基金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的概念与特点

(一)私募基金市场

私募基金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人股权投资,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是公募基金。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二)区域股权市场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又称区域股权市场、第四板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

(三)券商柜台市场

“券商”,即经营证券交易的公司,或称证券公司。柜台市场(OTC)又称场外交易市场、店头交易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广泛市场。券商柜台市场,即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券商柜台市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但从本质上看,券商柜台市场是一种由证券交易商组织的、实行买入卖出制的市场组织形式。

(四)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简称“报价系统”),是指依据《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为报价系统参与人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

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一节证券发行人

一、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方式及特征

(一)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概念和方式

证券融资是资金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活动。证券市场融资的基本形式是:资金赤字单位在市场上向资金盈余单位发售有价证券,募得资金,资金盈余单位购入有价证券,获得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所有权、收益权或债权。证券持有者若要收回投资,可以通过市场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证券可以不断地转让流通,使投资者的资金得以灵活周转。

(二)证券市场融资活动的特征

(1)证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促成证券发行买卖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身不充当权利义务主体,是连接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的服务性媒体,真实的资金交易是由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直接充当权利义务主体而实现的,因此,证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2)证券融资是一种强市场性的金融活动。证券融资一般是在一个公开和广泛的市场范围内由众多资金交易者通过对有价证券的公开自由竞价买卖来实现的。(3)证券融资是在由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证券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的。(4)证券中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组织(如证券交易所),形成了筹资单位竞争上市公司资格的优胜劣汰机制,使证券融资活动更具竞争活力。(5)证券融资是一种长期融资。证券融资被称为资本性融资,由证券融资活动所形成的市场也被称为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通常又被称为资本证券,通过股票和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不是被用于短期商业性或营业性周转的,或者说不是为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的,而是被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性投资的,是被作为资本使用的。

二、直接融资

(一)直接融资的概念

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与资金短缺,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协议,或者在金融市场上前者购买后者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所需要补充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完成资金融通的过程。

(二)直接融资的特点

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和需要资金的单位直接进行资金融通,不经过任何中介环节。其具体特点包括:

(1)直接性。在直接融资中,资金的需求者直接从资金的供应者手中获得资金,并在资金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之间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分散性。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个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具有一定的分散性。

(3)差异性较大。由于不同的企业或者个人,其信誉好坏有较大的差异,债权人往往难以全面、深入了解债务人的信誉状况,从而带来融资信誉的较大差异和风险。

(4)部分不可逆性。例如,在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是不需要返还的,投资者无权中途要求退回股金,而只能到市场上去出售股票,股票只能够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互相转让。

(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在直接融资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

(三)直接融资的分类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

(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

(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三、间接融资

(一)间接融资的概念

间接融资是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间接金融”,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二)间接融资的特点

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它由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环节构成。其具体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三)间接融资的分类

(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形式。

(2)消费信用。消费信用主要指的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用于购买住房或者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最典型的直接融资就是公司上市。

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具体来说,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1)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盈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资金盈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2)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保密性强等优点。

四、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

(一)公司(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本属于自有资本,而通过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本属于借入资本,发行股票和长期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发行短期债券则是补充流动资金的重要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公司(企业)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所以公司(企业)作为证券发行主体的地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欧美等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国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从而突出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

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争期间还可以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

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一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是代表一国政府发行法偿货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机构。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中央银行股票和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从3个月到3年不等,主要用于对冲金融体系中过多的流动性。

五、政府机构直接融资方式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开始进行多方式、多途径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尝试,当前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融资、间接融资、BOT融资、土地出让收入等。其中,政府机构直接融资的方式包括:

(1)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6)外国政府援助赠款。

六、企业(公司)直接融资的方式及特征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一个融资、发展、再融资、再发展的过程。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

七、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特点

“直接融资”,亦称“直接金融”,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直接金融机构是在直接融资领域,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直接金融机构有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直接金融机构一般不发行以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

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和需要资金的单位直接进行资金融通,不经过任何中介环节。具体包括:(1)直接性。(2)分散性。(3)差异性较大。(4)部分不可逆性。(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八、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一)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有利影响

(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2)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二)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

(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

(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

(3)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

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二节 证券投资者

一、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证券投资人是指通过买人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

证券投资人具有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

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一)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1.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从各国的具体实践看,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2.金融机构

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1)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我国证券经营机构主要为证券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自己的名义或代其客户进行证券投资,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应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相分离。

(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3)保险经营机构。保险公司是全球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曾一度超过投资基金成为投资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均属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范围,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还可运用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进行投资。2010年8月31日起实施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①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②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③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④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⑤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⑥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⑦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此外,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运用,应当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员配备、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独立于其他保险产品资金,具体办法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经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在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①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

②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

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目前,不少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拥有了大量的官方外汇储备,为管理好这部分资金,成立了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主权财富基金。

(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3.企业和事业法人

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

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2)社保基金。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属于国家控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失业救济和退休金,是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非常高。这部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严格限制,主要投向国债市场。而由企业控制的企业年金,资金运作周期长,对账户资产增值有较高要求,但对投资范围限制不多。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同时,确定从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由企业等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组成。

(3)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我国现行法规,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5%。②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95%。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③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同时,该办法规定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作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适时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产品和比例进行调整。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投资管理人不得从事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社会公益基金。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个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资格的规定和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对于部分高风险证券产品的投资(如衍生产品),监管法规还要求相关个人具有一定的产品知识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二、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及演化

在投资者结构上,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1990年12月和1991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成立并开展交易,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开始了一个新阶段。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断演变,其特点也逐渐显现。

(一)投资者结构的演化

1989年之前,个人投资者一直是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主体。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抚顺支行代理企业发行股票211万元,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有记载的第一次股票发行,也是我国股票市场的起点,此后的股票发行基本上都以个人为主要发行对象。期间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80—1984年,企业股票实行到期偿还本金保息分红的办法,带有浓厚的债券性质和福利色彩,发行范围则仅限于企业内部职工和一些自愿的法人;1984—1989年,企业发行股票的范围扩展到社会公众,单位(机构)虽然也可以自愿认购股票,但同股同权原则未得到实施。在这个阶段,专门的股票投资机构尚未问世,现代意义上的投资机构者还未出现,购入股票的单位一方面因同股不同权受到歧视性待遇因而为数寥寥,另一方面就其行为特征来看也近似于个人投资者,其投资目的同个人投资者一样在于获得股息,因此说这一时期的投资者主体为个人投资者。

1985年,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通过批准进入筹备,至1989年,我国共有可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达到63家,而股票设计的规范化也得到了很大发展。从1989年起,机构投资者开始成为股票市场的投资主体,个人投资者退居次要地位。

1990年11月,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在中国组建“上海基金”,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正式问世,机构投资者进入一个新阶段。

1991年,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私募淄博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并于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第一家国内基金,国内基金业的发展由此为起点迅速展开。

1999年7月,战略投资者的概念首次被提出,此后,管理层对投资者的培育采用了超常规、创新性的发展战略,不仅在存量上对鲜有机构投资者进行大规模扩容(如基金、证券公司增扩股),而且在增量上全方位引进新的机构投资者(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入市),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改变以往投资分散化格局、以机构投资者构成投资主体的主要成分和基本资金来源的改革正式启动。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账户数量结构为例,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结构中,散户投资者开户数量占绝对优势。机构投资者近年来增长速度大大提升,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

(二)投资者结构的特点

(1)个人投资群体庞大。

(2)机构投资者迅速成长。

改善和优化投资者结构需要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稳定器”作用,导入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理性投资、遏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规范、稳健、高效发展。具体可以采取如下办法:构筑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群体,加快指数型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积极推进保险资金人市;发展私募基金;吸引海外资金入市(QFII)。

第二章 证券市场主体 第三节 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的定义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

1984年,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发行公司股票。

1986年,沈阳信托投资公司和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开始办理柜台交易业务。

1987年,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各证券经营机构的业务开始转入集中交易市场。

199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8年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出台。

由于市场持续低迷和结构性调整,资本市场发展出现问题。

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后的具体成果表现在:第一,有效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第二,平稳处置了一批高风险公司;第三,集中改革完善了一批基础性制度;第四,进一步健全了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第五,积极推进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

200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公司设立制度。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证券公司资产的总规模和收入水平都迈上了新台阶。

三、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包括客户交易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

(一)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人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把好准人关,防范不良机构和人员进入证券市场。设立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制度建设、经营场所、合规记录等方面的设立条件;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将业务许可与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挂钩,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达到从事不同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诚信专业、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

(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类11个级别。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三)合规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全面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迅速改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把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作为评价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并据此决定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力度,以激励和加强自我管理。

(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在原有客户资金存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客户资产安全、防止风险传递、方便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原则,设计、实施了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证券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承担申报、清算、交收责任的基础上,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存放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结果,记录每个客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明细账簿,并实施总分核对和客户资金的全封闭银证转账。

(五)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对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

(1)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即证券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自每一个会计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这一制度主要为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

(3)年报审计监管。这是对证券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四、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及其他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 篇二

经济环境

宏观经济运行

1.宏观经济发展四大目标及其衡量指标 宏观经济发展四大目标及其衡量指标

宏观经济 发展目标 衡量指标 指标释义 GDP: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以市场价格 经济增长 国内生产总值 表示的产品和劳务总值。区分国内生产(常住居民生产)和国外 生产。指劳动力人口(年龄在 16 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全体)中 充分就业 失业率 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我国公布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根据在 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数统计城镇失业人数)。常用指标有消费者物价指数(使用最多)、生产者物价指数、国 物价稳定 通货膨胀率 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 与基年的比率)。包括经常项目(反映一国的贸易和劳务往来状况,是最具综合性 国际收支 的对外贸易指标)和资本项目(集中反映一国同国外资金往来的 情况,反映一国利用外资和偿还本金的执行情况)。

国际收支平衡 2.经济周期

经济周期亦称经济循环或商业循环,是指经济处于生产和在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出现的经 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经济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繁荣、衰退、萧条和复苏。经济波动的周期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

经济结构

经济结构对商业银行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从间接的角度来看,经济结构会通 过影响一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增长质量和可持续性来影响商业银行。从直接的角度来看,经济结构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主体对商业银行服务的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商业银行 的经营特征。

1.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它行业。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比低的 重要原因。2.消费投资结构 消费投资结构

从支出角度来看,GDP 由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大部分构成。其中,消费包括私人消 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投资也称为资本形成,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其中含房地产和非房地产 投资)和存货增加两部分;净出口是出口额减去进口额形成的差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私人 购买住房的支出,包含在投资的固定资本形成中,不包含在私人消费之中。在中国,推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投资,而私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小,这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对象是企业,业务结构是批发业务的结构。

经济全球化

1.经济全球化的定义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

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跨国界流动的规模与形式不断增加,通过 国际分工,在世界市场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使各国间经济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 加深的趋势。2.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关系及其对银行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以及由此导致的金融全球化,必然引起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银行的全球化,并 由此对银行带来巨大影响。存款业务 1.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又叫储蓄存款。办理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18 字原则)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实行实名制。(1)活期存款的主要规定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客户凭存折或银行卡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内通过银行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设 备随时存取现金。活期存款通常 1 元起存,部分银行的客户可凭存折或银行卡在全国各网点通存通兑。①计息金额 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结息日时将利息计入本 金作为下季的本金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利。②计息时间 从 2005 年 9 月 21 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 日,次日付息。③计息方式 除年按 360、按月 30 天计息期外,也可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 365 天(闰年为 366 天),每月为当月公历的实际天数。中国人民银行将计结息方式选择权下放到银行,意味着对于同一存款种类,各家银行之 间将会出现计息方式的差异,从而使储户的最终利息收入并不相同。人民币存款计息的通用公式: 利息=本金×利率(年或月或日)×时间(年或月或日)人民币存款利率的换算公式: 日利率(‰0)=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帐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目前,各家银行多使用积数计息法计算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目前,各家银行多使用逐笔计息法 计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2011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贷款业务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 1.贷款业务概述 贷款业务概述 基本概念 贷款是指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 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业务分类 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 款;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贷款基准利率 2004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上 浮贷款利率。我国银行信贷管理 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利)、统一授信管理(控制 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额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我国自 2002 年开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2.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业务 我国针对个人的贷款业务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透支、个人 经营贷款等。(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贷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 转让贷款(转按揭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2)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个****利质押贷款(3)个人经营贷款(4)个人信用卡透支 3 公司贷款业务(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 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照期限分类: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3 个月以内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 个月-1 年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3 年 按照贷款方式分类: 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法人账户透支(2)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又称项目贷款,是为弥补企业固定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资金缺口,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项目贷款主要有: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3)房地产贷款 房地产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 商业用房贷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2011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债券投资业务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1)债券投资的目标 债券投资的目标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 资本充足率。(2)债券的投资对象 债券的投资对象 ①国债 我国国债不论期限长短,统称为国库券。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种,有交 易所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两个发行及流通渠道。②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 银行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混合资 本债券等;其他金融债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券。③中央银行票据 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 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3 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中 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 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央行票据具有无风险、流动性高等特点,从而是商业银行债券投资 的重要对象。

④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资 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2005 年 12 月 15 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 证券(简称开元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大陆。⑤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 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公 司法人。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 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回拨机制: 指在同一次发行中采取两种发行方式时,例如市值配售和上网定价发行、市值配售和法人投资者配售或上网定价发行和法人投资者配售,为了保证发行成功和公平对 待不同类型投资者,先人为设定不同发行方式下的发行数量,然后根据认购结果,按照预先 公布的规则在两者之间适当调整发行数量。(3)债券投资的收益 债券投资的收益 ①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 名义收益率=票面利息/面值×100% 名义收益率没有考虑债券市场价格对投资者收益产生的影响,衡量的仅是债券发行人每 年支付利息的货币金额,一般仅供计算债券应付利息时使用,而无法准确衡量债券投资的实 际收益。②即期收益率,是债券票面利率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 即期收益率=票面利息/购买价格×100% 即期收益率反映的是以现行价格购买债券时,通过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而能 够获得的收益,但并未考虑债券买卖差价所能获得的资本利得收益,因此,也不能全面反映 债券投资的收益。③持有期收益率,是债券买卖价格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 公式是: 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 持有期收益率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实际收益率。但是,由于出售价格只有在投资者实际出 售债券时才能确定,是一个事后衡量指标,在事前进行投资决策时只能主观预测出售价格,因此,这个指标在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④到期收益率,是指收回金额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 比例,其计算公式是: 到期收益率=(收回金额-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100% 与持有期收益率一样,到期收益率也同时考虑到了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而且,由于收 回金额就是票面金额,是确定不变的,因此,在事前进行决策时就能准确地确定,从而能够 作为决策的参考。但到期收益率适用于持有到期的债券。示例 某种债券面值 100 元,10 年还本,年息 8 元,名义收益率为 8%,如该债券某日的市 价为 95 元,则当期收益率为 8/95,若某人在第一年年末以 95 元市价买进面值 100 元的 10 年期债券,持有到期,则 9 年间除每年获得利息 8 元外,还每年获得本金盈利 0.56 元,到 期收益率为(8+0.56)/95.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交易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1.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交易业务 背景知识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 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 的外国货币。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1)即期外汇交易(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 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1)金融衍生品 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 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期货,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 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按照交易的标的物(也称基础资产)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 货。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 互换和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 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货币互换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 的交易。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 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为了取得这一权利,期权买方需要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与远期、期货不同,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 有义务。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指期权买入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按照一定的 价格向期权卖方购入某种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买进的义务。投资者一般在预期价 格上升时购入看涨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下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 有向期权卖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卖出的义务。投资者一般 在预期价格下跌时购入看跌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上升。(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分类 2011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金融环境 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要考点: 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等。(1)货币资金融通功能--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

(2)优化资源配置功能(3)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4)经济调节功能(5)定价功能 2.金融市场的种类

划分标准 分类 释义 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短期资金 货币市场 按金融工具期限 资本市场 融通市场。我国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 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 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按交易工具类型

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保险市场 是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供投资者认购投资的市场,也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对已上市金融工具等进行买卖转让的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是当日成交,当日、次日或隔日等几日内进行交割(一方支付款 项、另一方交付金融工具)的市场。是将款项和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交割放在成交后的某一约定时间(1 个月以上、1 年之内)进行的市场。又称有形市场,指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的金融交易市场(如股票交易所)。又称柜台市场或无形市场,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交易者 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商的电话、网络等洽谈成交。

发行市场 按交易的阶段 流通市场

现货市场 按交割时间 期货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 按交易场所 场外交易市场 3.我国的金融市场

市场类型 时间 1984 年 货币市场 1996 年 1 月 1997 年 6 月 资本市场 1990 年底 大事记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自同业拆借市场。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形成。依托同业拆借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获准开展,同业拆借市场与票据市 场一起构成我国的货币市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股票市场形成。1997 年 6 月 1980 年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共同构成债券市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目前已形成保险市场体系。

世纪 90 年代 我国的商品期货市场起步,目前已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 其他市场 初 1994 年 4 月 2002 年 10 月 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06 年 9 月在上海成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 4.金融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影响(1)金融市场发展对银行的促进作用 首先,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在很多方面直接促进银行的 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货币市场是银行流动性管理,尤其是实现盈利性和流动性之间平衡的 重要基础。其次,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能为银行提供大量的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再次,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及风险度量提供了参考标准。最后,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银行创造和培养良好的优质客 户。(2)金融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挑战 第一,随着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程度的不断加深,金融市场波动对银行资产和负债价值的 影响会不断加大,银行经营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第二,金融市场会放大商业银行的风险事件。第三,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大量储蓄者将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会减少银行 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大量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会减少在银行的贷款,造 成银行优质客户的流失。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种类划分及各类型代表 2.债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

划分标准 按期限的长短 分类 短期金融工具 释义 期限一般在 1 年以下(含 1 年)。(商业票据、短期国

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 等)长期金融工具 期限一般在 1 年以上。(股票、企业债券、长期国债)包括政府、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企业债券、商业票据、公司股票等。包括银行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人寿保险单等。代表是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支 债权工具 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分为企业债(即 公司债)、国债(按偿还期不同分为短、中、长期债券)和金融债(是筹措中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三大类。代表是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 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 证。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股权工具 按投资人所拥有的权 利 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按股票所代表的 股东权利划分,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根据上市 地点及股票投资者的不同,股票可分为 A 股、B 股、H 股、N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 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混合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凭证将众多投资者分散的 资金集中赶来,由专业的投资机构分散投资于股票、债 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的 投资制度。用于投资和筹资的 工具 按金融工具的职能 用于支付、便于商品 流通的工具 用于保值、投机 直接融资工具 按融资方式 间接融资工具

股票、债券等

各种票据

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经济目标而采用的控制和调节货币、信用及利息等方针 和措施的总称。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媒介。货币政策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 的经营管理。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政策、汇 率政策和窗口指导六大类。

我国的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币值稳定包括货币对内 币值稳定(即国内物价稳定)和对外币值稳定(即汇率稳定)两个方面。

组成 分类 最终目标 释义 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 基础货币——金融机构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流通中的现金、金融机构 基础货币 的库存现金三部分。货币供应量——指某个时点上全社会承担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货币存量。我国按流动 货币供应量 性不同将货币供应量分为三个层次: 货币 政策 目标 中介目标 M0=流通中现金; 流通中现金; 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单位活期存款 农村存款 机关团体部队存款 银行卡项下的个人人 企业单位活期存款+农村存款 机关团体部队存款+银行卡项下的个人人 企业单位活期存款 农村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 民币活期储蓄存款(狭义货币,是现实购买力); 民币活期储蓄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企业单位定期存款 证券公司保证金存款 其他存款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单位定期存款 证券公司保证金存款+其他存款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企业单位定期存款+证券公司保证金存款(广义货币);(M2—M1)称为准货币,是潜在购买力。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卖出或买进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以改变商业银行等 存款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从 2003 年 开始面向商业银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指商业银行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包括商业银行的库 存现金和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两部分。它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 法定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按 法定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 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超额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存放在中 超额存款准备金 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 用的备用资金)。2004 年,我国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主要内容是商业银 行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货币 政策 工具 再贷款与再 贴现 再贴现:指金融机构为取得资金,将未到期贴现的商业汇票以贴现方式向中央银行 转让票据的行为。再贴现政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再贴现率的调整影响商业 银行融入资金的成本,二是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影响商业银行及全社会的资金 投向,促进资金的高效流动。(1986 年开展再贴现业务)市场利率、官方利率、公定利率(民间金融组织)利率政策 利率分类 名义利率、实际利率(扣除通胀因素)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一般调整期为半年)再贷款: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分为三类:一是为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需 要而发放的贷款;二是为处置金融风险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三是用于特定目的的 贷款(如对地方政府、支农等)。

操作目标

公开市场业 务

短期利率(1 年以下含 1 年)、长期利率 即期利率、远期利率 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调整金融机构的法定存贷款利率 利率政策 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 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 基本汇率、套算汇率 固定汇率、浮动汇率 汇率分类 即期汇率、远期汇率(远期差价分升水、贴水、平价)官方汇率、市场汇率 汇率政策 选择相应的汇率制度(最基础、最核心部分)确定适当的汇率水平汇率政策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2005 年 7 月 21 日汇率改革:货币篮子 窗口指导 中央银行利用自己的地位与声望,使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金融机构通报金融形 势,说明中央银行意图,劝其采取某些相应措施,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现金流量分析 1.现金及现金流量的概念 现金及现金流量的概念(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概念 会计核算中的现金指会计主体的库存现金;现金流量中的现金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两 部分,即库存现金、活期存款、其他货币性资金以及三个月以内的证券投资。现金流量表中 的现金必须不受限制而可以自由使用。(2)现金流量的概念 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和现金净流量。现金流量不讨论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之间的变动(比如用多余现金购买债券),因为这不影响客户的偿债能力,属于现金管理。2.现金流量的计算 现金流量的计算 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融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1)现金流量的具体内容

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销货现金收入、利息与股息的现金收入、增值税销项税款和出 口退税、其他业务现金收入能够带来现金流人;购货现金支出、营业费用现金支出、支付利 息、缴纳所得税和其他业务现金支出会带来现金的流出。②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出售证券(不包括现金等价物)、出售固定资产、收回对外投资 本金能够带来现金流入;而购买有价证券、购置固定资产会带来现金的流出。③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取得短期与长期贷款、发行股票或债券能够带来现金流人;而 偿还借款本金的现金、分配现金股利会带来现金的流出。(2)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 收益和费用在损益表中全额反映,其中,收益中未收到的现金和费用中未支付的现金表 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有关科目(如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应付账款的增加)。所以,计算现金流量 时,以损益表为基础,根据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的变动数,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计算资产负债表各科目期初数和期末数的变动情况。其次,确定项目变动数是现 金流出还是现金流入,最后,计算现金流量。表 6-2 资产与负债变化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变动 项目 资产 负债 现金流出 现金流入 现金流人 现金流出 增加 减少

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其一,直接法。直接法又称为“自上而下”法。销售所得现金。销售所得现金=销售收入一△应收账款 购货所付现金。购货所付现金=销售成本一△应付账款+△存货 管理费用现金支出。管理费用现金支出=管理费用一折旧一摊销一△应付费用+△预付费用 其他业务现金收入、对外投资利息和股息现金收入。支付利息:应付未付利息=利息一△应付利息

缴纳所得税 营业现金收入=销售所得现金一购货所付现金+其他业务现金收入一管理费用现金支出 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营业现金收入+投资收益现金收入+营业外现金收支净额一财 务费用现金支出一缴纳所得税 其二,间接法,即以损益表中最末一项净收益为出发点,加上没有现金流出的费用和引 起现金流入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值,减去没有现金流入的收入和引起现金流出的资产负 债表项目的变动值。即: 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净收益+折旧+△应付账款+△应付费用+△应付税金一△应收账 款一△存货一△预付费用 ②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计算。这部分现金流量来源于有价证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账户的变化:增加引起现金流出,减少引起现金流人。即: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流人)=△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O,流出;△ ③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借款人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来源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 债、短期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变化。即: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流人)=△长期负债+△短期负债+△股东权益(△>O,流出;△<0,流 入)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借款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商业银行的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种。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 央银行借款等形式。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具体包括发行普 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1.同业拆借 同业拆借 我国的同业拆借,是指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 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同业拆借具有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等特点,从而能够反映金融市场上的 资金供求状况。因此,同业拆借市场上的利率是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2.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

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3.向中央银行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在需要时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4.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我国商业银行 所发行的金融债券,均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的。【例题 2:单选题】在定期存款中,(A)是最典型的代表。A、整存整取 B、整存零取 C、零存整取 D、存本取息 【例题 3:单选题】整存整取的起存金额为(B)。A、5 元 B、50 元 C、100 元 D、5000 元 试题解析:依次为零整、双整、整零、寸本取息 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监管机构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1.历史沿革和监管对象 历史沿革和监管对象(1)历史沿革 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

时间 2003 年 4 月 事件 成立 2003 年 12 月 27 日

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6 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并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24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 2007 年 1 月日起施行。2006 年 10 月 31 日

(2)监管对象 第二条规定: 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 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 融机构 2.监管职责 监管职责(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 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 范现场检查行为;(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 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 布;(10)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11)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12)对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 构实行接管或促成机构重组;(13)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14)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15)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16)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 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1.汇票 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2.本票 本票 银行本票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 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3.支票 支票 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旅行支票是银行等机构为方便国际旅行者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支付费用而签发的一 种固定面额票据。4.汇款 汇款 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①电汇:特点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费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②票汇 ③信汇:信汇委托书。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基本不再使用信汇。5.信用证 信用证 主要特点: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6.托收 托收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 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 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背景知识 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规定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交易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1.外汇交易业务 外汇交易业务 背景知识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 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 的外国货币。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1)即期外汇交易(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 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1)金融衍生品 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 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期货,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 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按照交易的标的物(也称基础资产)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 货。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 互换和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 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货币互换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 的交易。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 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为了取得这一权利,期权买方需要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与远期、期货不同,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 有义务。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指期权买入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按照一定的 价格向期权卖方购入某种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买进的义务。投资者一般在预期价 格上升时购入看涨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下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 有向期权卖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卖出的义务。投资者一般 在预期价格下跌时购入看跌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上升。(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分类 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银行经营环境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一、经济环境(一)宏观经济运行 一 宏观经济运行 1.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及其衡量指标 宏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一般包括四个,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能够和国际 收支平衡。(1)经济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特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的增长。GDP,它是指一国(或地区)所有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定义中区分国内生产和国外生产,一般以“常住居民”为标准。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国的公民、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和长期居住在本国但未加入本国 国籍的居民。GDP 与 GNP GDP 和 GNP 都是衡量一国经济总体规模的核心指标,但它们的统计原则有所不同。GDP 即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一个国家的国土范围内,本国和外国居民所生产的 最终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GNP 即国民生产总值,指一个国家的国民在国内、国外所 生产的最终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简单地说,GDP 是“国土”或“生产”的概念,强调的 是制造地而不管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生产的,即“MadeinChina”;而 GNP 是“国民”或“收 入”概念,强调的是制造人,追求的是本国企业和本国人的制造,即“MadebyChina”。举例来说,一个在日本工作的美国公民的收入要计入美国的 GNP 中,但不计入美国的 GDP 中,而计入日本的 GDP 中。(2)充分就业与失业率 充分就业的宏观经济衡量指标是失业率。失业率是指劳动力人口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 比。我国统计部门公布的失业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 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数。(3)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 衡量物价稳定的宏观经济指标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指一般物价水平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普遍地上涨。常用的指标有三种:消费 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价格的变化幅度。在衡量通货膨胀时,消费者物价指数使用得最多、最普遍。

生产者物价指数是指一组出厂产品批发价格的变化幅度。国内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则是按当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与按基年不变价 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信用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 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传统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也可能发生在实际违约之前,当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即信用质量发生 变化时,也会存在潜在的损失。对大多数商业银来说,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既存在于传统的 贷款、债券投资等表内业务中,也存在于信用担保、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中,还存在于衍生 产品交易中。信用风险对基础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影响不同。信用风险包括违约风险、结算风险等主要形式。(1)违约风险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以针对企业(2)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的信用风险,涉及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货币进行结算交易。赫斯塔银行的破产促成了巴塞尔委员会的诞生。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与市场风险相反,信用风险的观察数据少,且 不易获取。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市场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市场风险被定义为由于市场价格(包括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波动而导致商业银行 表内、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利率风险尤为重要。

市场风险具有数据优势和易于计量的特点,并且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种类丰富。由于市场风险来源于所属的经济体系,具有明显的系统性风险特征,难以通过分散化投 资完全消除。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操作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操作风险包括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 险,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 业务做法,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操作风险具有普遍性,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分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 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操作风险具有非营利性,它并不能为银行带来盈利,但是操作风险可能引发市场风险和 信用风险。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流动性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 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 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 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是综合性风险。产生原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 理缺陷同样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国家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 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类。政治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的政治原因限制,不能把在该国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 受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权风险、政局风险、政策风险和对外关系风险等多个方面。社会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或非经济因素造成特定国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从而使贷款商业 银行不能把在该国的贷款汇回本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境外商业银行仅仅受特定国家直接或间接经济因素的限制,而不能把在该 国的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 国家风险;二是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政府、商业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 风险所带来的损失。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声誉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声誉是商业银行所有的利益持有者通过持续努力、长期信任建立起来的宝贵的无形资产。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商业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 结果,可能对商业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几乎所有的风险都可能影响银行声誉。管理声誉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改善公司治理,并预先做好应 对声誉危机的准备;确保其他主要风险被正确识别、优先排序,并得到有效管理。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法律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 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狭义的法律风险 广义的法律风险包括外部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战略风险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 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这种风险来自四个方面: 一是商业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二是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三是为实现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匮乏;以及整个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难以保证。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战略风险管理可以被理解为具有双重含义: 一是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风险管理;二是从战略性的角度管理商业银行的各类风险。战略风险是多维的风险管理体系 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监督管理措施规定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通过、施行时间 2.监管对象范围 3.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5.审慎性监管谈话 6.强制风险披露 7.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国务院于 2003 年 3 月 19 日设立了银监会。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2003 年 12 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 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 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 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对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 管理。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实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 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 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 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1)接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 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2)重组。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 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推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3)撤销。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 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 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限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禁止转移财产)(4)依法宣告破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 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 清算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3)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与涉嫌违法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2)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监管部门有权根据监管需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随时 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谈话要求。要求对银行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进行监管谈话并不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存在经营的问题,即使不存在任何问题,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谈话了解状况。3)强制风险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和资本充足率 监督检查并列为资本监管的新三大支柱,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据此加强信息披露要求。4)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2011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监督管理措施规定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重要考点: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通过、施行时间 2.监管对象范围 3.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5.审慎性监管谈话 6.强制风险披露 7.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国务院于 2003 年 3 月 19 日设立了银监会。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2003 年 12 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 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 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 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对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 管理。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实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1)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 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 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 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1)接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 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2)重组。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 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推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3)撤销。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 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 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 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限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禁止转移财产)(4)依法宣告破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 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 清算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3)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与涉嫌违法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 篇三

(一)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0小题,每小题0.5分,共30分)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选出正确的选项,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各类基金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在我国,社保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构成 B.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等都属于社会公益基金 C.企业年金基金可以用于信用交易

D.我国的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2.由于中央政府拥有税收、货币发行等特权,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一类证券被视为(B)。

A.低风险证券 B.无风险证券 C.相对风险证券 D.绝对风险证券 3.下列关于虚拟资本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A.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 B.虚拟资本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 C.虚拟资本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

D.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 4.证券化率是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主要指标,它是(A)。A.证券市值/GDP

B.证券市值/GNP C.GDP/证券市值

D.GNP/证券市值

5.提货单表明了持有人有权得到该提货单所标明物品的权利,说明提货单是一种(A)。

A.商品证券 B.货币证券 C.资本证券 D.实物证券

6.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额的(b)。

A. 5% B. 10% C. 15% D. 20% 7.1984年11月,(c)在东京公开发行2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行 D.中国建设银行

8.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和(b)达成总价约100亿美元合并协议,组建全球第一家横跨大西洋的证交所公司。

A.东京证券交易所 B.泛欧证券交易所

C.伦敦国际金融期权期货交易所 D.悉尼证券交易所

9.股票最基本的特征是(b)。

A.流动性 B.收益性 C.参与性 D.风险性 10.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a)。

A.分红派息 B.发放红股 C.配股 D.资本利得 11.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是(c)。

A.股票的票面价值 B.股票的账面价值 C.股票的内在价值 D.股票的清算价值

12.普通股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普通股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的先决条件是(a)。

A.公司解散清算 B.公司连续3年亏损

C.股东大会作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下面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阐述错误的是(c)。A.采取记名股票形式 B.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 C.以外币标明面值

D.境内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之间不得进行B股协议转让 14.下列有关股东大会论述正确的是(b)。A.股东大会一般半年定期召开一次

B.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C.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2/3人数通过 D.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5.研究和发现股票的(c),并将其与市场价格相比较,进而决定投资策略是证券研究人员、投资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

A.票面价值 B.账面价值 C.内在价值 D.清算价值

16.下列关于股票的清算价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c)。A.股票清仓时,股票所能获得的出售价值 B.股票的清算价值应与账面价值相等

C.股票的清算价值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D.公司破产清算时,其发行的股票的交易价值 17.下面说法中,符合记名股票特点的是(d)。A.股东权利不一定归属于记名股东 B.认购股票的款项必须一次缴足 C.转让相对简单,不受限制 D.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

18.利率是债券票面要素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债券利率亦受很多因素影响,其主要影响因素不包括(b)。

A.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B.债券的变现能力 C.筹资者的资信 D.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

19.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的是(c)。A.公司债券 B.金融债券 C.政府债券 D.可交换债券

20.关于债券的叙述错误的是(d)。

A.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B.债券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 C.债券反映和代表一定的价值

D.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21.下面不属于我国金融债券的是(c)。A.央行票据 B.政策性金融债券 C.可交换债券 D.证券公司债券

22.某一国家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属(d)。A.欧洲债券 B.扬基债券 C.亚洲债券 D.外国债券

23.关于债券的特征描述错误的是(c)。

A.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B.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权投资的报酬 C.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债券相对来说是不安全的

D.流动性是债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

24.中央银行债券的期限一般较短,是为实现金融宏观调控而发行的,从广义上讲它应该属于(b)。

A.政府债券 B.金融债券 C.企业债券 D.公司债券

25.下列有关债券含义的说法中,错误的有(d)。A.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主体 B.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 C.发行人需要还本付息

D.反映了二者之间的委托与受托关系

26.公司不以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是(a)。A.信用公司债 B.保证公司债

C.抵押公司债 D.信托公司债

27.一般认为,基金起源于(b),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出现的。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28.不是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的是(d)。A.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B.所筹集资金的投向不同 C.风险水平不同 D.投资收益不同 29.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包括(b)。

A.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B.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C.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D.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30.对指数基金认识正确的是(d)。

A.指数基金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新的基金品种

B.指数基金适合社保基金等数额较小、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资金投资 C.由于指数基金的投资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 D.指数基金始终保持即期的市场平均收益水平31.对证券投资基金作用的认识错误的是(b)。A.在美国,基金占所有家庭资产的40%左右

B.基金一般注重资本的短期增长,多采取短期的投资行为 C.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D.基金的出现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

32.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识错误的是(b)。

A.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B.目前,封闭式基金是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 C.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诞生

D.截至2007年末,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59家,且出现了第一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千亿元的基金公司

33.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经(c)核准。

A.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B.基金管理协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协会

34.基金期限届满即为基金终止,基金管理人应把清产核资后的(d)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配。

A.基金总资产 B.基金资本 C.未分配收益 D.基金净资产

35.假设某只基金持有的某三种股票的数量分别为10万股、50万股和100万股,每股的收盘价分别为30元、20元和10元,银行存款为1000万元,对托管人或管理人应付未付的报酬为500万元,应付税金为500万元,已售出的基金份额为2000万。运用一般的会计原则,计算出单位净值为(c)元。

A.1.10

B.1.1

2C.1.1

5D.1.17 36.股权类产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c)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土具。A.利率或利率的载体

B.以基础产品所蕴含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 C.股票或股票指数 D.各种货币

37.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a)。A.避险 B.金融自由化 C.利润驱动 D.新技术革命

38.《巴塞尔协议》规定,开展国际业务的银行必须将其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维持在(c)以上,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总资本的()。

A.8%,40% B.4%,50% C.8%,50% D.4%,60%

39.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后(b)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换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A.3 B.5 C.10 D.15 40.按基础资产的来源分类,权证可分为(a)。A.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

B.股权类权证、债券类权证以及其他权证 C.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D.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41.2006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发布当天国家开发银行和(d)完成首笔交易。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农业银行 C.中国建设银行 D.中国光大银行

42.资产证券化是以(a)为基础发行证券。A.特定的资产池 B.企业 C.资产 D.净资产

43.在下列有关金融期权价格的说法中,哪个说法是错误的(a)。A.通常,利率提高会降低期权价格的机会成本 B.通常,权利期间与时间价值的变动方向是一致的 C.通常,权利期间越长,期权价格越高

D.通常,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越大,时间价值越小

44.看跌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内按(a)卖出一定数量金融资产权利。A.协议价格 B.期权价格 C.市场价格 D.期权费加买入价格

45.根据(d)划分,证券市场可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A.交易标的物 B.市场的效率 C.市场的主体 D.市场的功能

46.定向发行又称(c),即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一般由债券发行人与某些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直接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具体事务,属直接发行。

A.招标发行 B.公募发行

C.私募发行 D.承购包销

47.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样本由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样本中的股票型基金组成,(b)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A.50% B.60% C.70% D.80%

48.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d)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A.1亿 B.2亿 C.3亿 D.4亿

49.上证国债指数的样本是(a)。

A.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国债和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B.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国债

C.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剩余期限在2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国债和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D.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付息国债剩余期限在2年以上的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50.(d)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A.股票股息 B.负债股息 C.财产股息 D.现金股息

5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以超过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项列入发行公司(a)。

A.资本公积金 B.法定公益金 C.盈余公积金 D.未分配利润

5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b)。A.合伙制企业

B.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C.非法人组织形式 D.私营独资企业

5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c)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54.关于证券经纪业务叙述错误的是(d)。

A.证券经纪业务分为柜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和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B.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经纪委托关系的建立表现为开户和委托两个环节 C.不得向客户保证交易收益或者允诺赔偿客户的投资损失

D.必要时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55.目前,上市证券的集中交易主要采用的方式是(a)。A.净额结算 B.差额结算 C.总额结算 D.统一结算

56.对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的条件叙述错误的是(b)。A.不超过60周岁

B.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2年以上

C.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D.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7.(c)标志着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构架已经基本形成。A.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成立

B.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C.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D.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成立

58.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b)年以上的经验。

A.1 B.2 C.3 D.5 59.关于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司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c)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在最近3年内无其

他重大违法行为。

A.1 B.2 C.3 D.5 60.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b)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A.2年以下 B.3年以下 C.5年以下 D.3年以上7年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题目的要求,请选出正确的选项,漏选、错选均不得分。

61.关于证券业协会的叙述正确的是(abd)。A.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B.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加入证券业协会也可以不加入证券业协会

D.证券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62.证券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abd)。A.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 B.很容易变现 C.收益基本稳定 D.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63.证券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abcd)。A.政府机构 B.金融机构 C.企业和事业法人 D.各类基金

64.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此时证券市场的表现是(cd)。

A.处于证券市场加速发展阶段 B.政府债券在有价证券中占主要地位

C.股份公司数量剧增 D.有价证券发行总额剧增

65.从内容上看,中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可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abd)。A.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B.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C.有条件地开放境外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内资本市场 D.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66.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abd)事项。A.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B.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C.股票发行日期

D.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67.股份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是股票价格的基石,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可以从以下各项分析(abd)。

A.公司竞争力

B.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 C.抗外部冲击的能力 D.公司改组或合并

68.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由各公司的章程加以规定,一般包括(abcd)。A.优先股票分配股息的顺序和定额 B.优先股票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顺序和定额 C.优先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D.优先股票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69.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的意义有(abd)。A.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其股息率固定,可以减轻股息的分派负担

B.对投资者而言,由于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稳定可靠,而且在财产清偿时也先于普通股股东,因而风险相对较小

C.在公司经营有方、盈利丰厚的情况下,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可能会大大高于普通股票

D.优先股股东无表决权,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70.发行人在确定债券期限时,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有(acd)。A.债券变现能力 B.借贷资金市场利率水平C.资金使用方向 D.市场利率变化

71.下列关于债券与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是(abc)。A.债券与股票都属于有价证券 B.股票风险较大,债券风险相对较小

C.债券是一种有期投资,股票是一种无期投资 D.发行股票和债券都是公司的负债

72.关于欧洲债券票面使用的货币说法正确的是(bd)。A.主要为英镑,其次还有欧元、美元、日元等 B.主要为美元,其次还有欧元、英镑、日元等 C.主要为欧元,其次还有美元、英镑、日元等 D.也有使用复合货币单位的,如特别提款权

73.关于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描述正确的是(abd)。

A.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 B.其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

C.中国银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的定向募集、转让、还本付息和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D.其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募集人才能偿付本息

74.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acd)。A.利息收入 B.投机性收入 C.资本损益 D.再投资收益

75.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有(abc)。A.期限不同

B.基金份额交易方式不同

C.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 D.投资收益不同

76.决定基金期限长短的因素主要有(bd)。A.基金份额交易方式 B.宏观经济形势 C.发行规模

D.基金本身投资期限的长短

77.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bc)。A.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B.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相互制衡的关系 C.基金份额持有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D.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是相互独立的关系 78.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abc)行为。A.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B.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C.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D.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79.关于ETF的说法正确的是(ad)。A.ETF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

B.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是现存最早的ETF C.ETF可有效防止类似开放式基金的大幅折价现象 D.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

80.根据基础资产划分,常见的金融远期合约包括(abcd)。A.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B.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C.远期利率协议 D.远期汇率协议

81.利率期货品种主要包括(ac)。A.债券期货

B.股票组合的期货 C.主要参考利率期货 D.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82.与直接投资外国股票相比,投资ADR给投资者带来的好处有(abc)。A.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进行清算 B.上市交易的ADR须经美国证监会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C.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ADR投资者能及时获利,而且是以美元支付 D. 机构投资者不受投资政策限制,可以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 83.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有(abcd)。A.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B.限仓制度

C.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D.集中交易制度

84.关于可转换债券要素的叙述,正确的是(ad)。

A.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赎回行为和回售行为发生的具体市场条件

B.转换比例是指一定面额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优先股的股数

C.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一般高于相同条件的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D.可转换债券有效期限与一般债券相同,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续时间

85.存券银行的职能包括(abc)。A.发行ADR B.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C.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 D.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86.债券的发行方式有(acd)。A.承购包销

B.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C.定向发行 D.招标发行

87.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样本指数有(abd)。A.上证成分股指数 B.上证50指数 C.上证综合指数 D.上证红利指数

88.现在人们所说的道—琼斯指数实际上是一组股价平均数,包括的指标有(acd A.运输业股价平均数 B.商业股价平均数 C.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数 D.工业股价平均数

89.恒生流通精选指数系列包括(abd)。A.恒生50 B.恒生香港25 C.恒生100 D.恒生中国内地25 90.证券交易的主要交易规则包括(abcd)。A.交易时间 B.价位、报价方式 C.价格决定、涨跌幅限制 D.交易单位

91.有关债券发行的定价方式论述正确的是(ad)。A.债券发行的定价方式以公开招标最为典型 B.按价格决定方式分类,有价格招标和收益率招标 C.按照招标标的分类,有美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

D.以价格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全体中标者的中标价格是单一的 9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包括(bcd)。A.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B.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

C.大宗交易系统 D.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9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与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种类直接挂钩,分为(bcd)元三个标准。

A.3000万 B.5000万 C.1亿 D.5亿 94.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包括(bd)。A.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50% B.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C.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 D.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95.股东出现(abcd)的,应当及时通知证券公司。A.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B.所持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C.决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D.所持股权被强制执行

96.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acd)。

A.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B.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C.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

D.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 97.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是(abcd)。A.经纪业务 B.自营业务 C.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D.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98.下面关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程叙述正确的是(ab)。A.1987年,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B.1988年,国债柜台交易正式启动

C.2000年底,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出台 D.200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 99.以下符合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规定的有(ac)。A.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B.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C.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D.持有一种权益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0%

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下面叙述正确的是(abc)。A.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是公司要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内财务会文件无虚假记载,且在最近3年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B.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

C.公司上市条件是公司股本总额降低至3000万元;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总股份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l0%以上

D.交易所无权决定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

三、判断题(本大题共60小题,每小题0.5分,共30分)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选√、错误的选×,不选、错选、放弃均不得分。

101.有价证券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此本身具有价值。(b)

102.证券市场根据交易方式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b)

103.在证券市场的恢复阶段,不论从占各类投资方式的比重看,还是从占金融资产的比重看,整个金融部门已经出现了证券化趋势。(b)

104.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和交易。(a)

105.通常人们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内市场”。(b)106.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a)

107.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选举的理事会。(b)

108.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是指未能通过证券主管机关的核准,在证券交易所

外进行非法转让或交易的证券。(b)

109.有面额股票的票面金额就是发行价格的最低界限。(a)

CBDAA BCBBA CACBC CDBCD CDCBD

ABDBD BBCDC

CACBA DAAAD

CBDAD ABCDA BCBCB ABD

ABD ABCD CD

ABD ABD

ABD ABCD ABD ACD ABC

BD ABD

ACD ABC BD ABC ABC

AD

ABCD AC

ABC

ABCD

AD ABC ACD

ABD

ACD ABD ABCD AD

BCD

BCD BD

ABCD ACD

ABCD AB

AC

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市场基础知识(总结)_备考精华 篇四

由证券基础+4门专业科目的模式,变成了两科综合知识。

从科目改革情况可以分析,改革后的两科是通过证券从业一般从业资格。之前的专业科目会演变为专项业务类考试,如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等。

参考2014年银行从业改革详情:原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为“公共基础”科目加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及个人贷款。而改革后的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变为“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加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不变。

复习经验:

1、合理规划考试时间

2、不会做的题怎么办

这要看出现在哪里了。如果是选择题,猜都要猜一个上去。你别以为这是废话,就有很多考生连选择题都没勇气做的。如果是判断题,那就奉劝你谨慎一点了,千万别过分自信!我曾听到一位考友说自己考完审计,觉得自己最差也能得70分,可最后才得40几分,对着答案一看,原来判断题全做了,却一分未得。如果是简答题,首先告诉自己不必惊慌,做几个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再仔细审审题,努力回忆一下,这个时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吧,但是尽量写得专业一些,也许能蒙几分呢?

3、考前做什么

有人说“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考前应该好好放松一下。也许对某些人来说可以这样,但也有人认为,考前既不能过分紧张,也不能完全放松。不能过度紧张的道理谁都明白,但完全放松同样也会影响发挥,因为过于放松会造成考试时难以进入兴奋的状态,如果你学得不够扎实的话,很可能那些平时认为得心应手的题都不会做了。那么考试前两天应该看什么?如果你平时对那些比较生疏、容易做错的题做了记录的话,这个时候拿出来看一下是最合适不过了。另外,书要系统地翻一下,重点看一下标题,不用每个字都看,看标题的时候应能大致了解讲的是什么内容,如果觉得很生疏,就要重点看一下了。

4、准备充分,保持好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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