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生活话题作文征文(10篇)
1.读书与生活话题作文征文 篇一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七年级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
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日记》,我急于想知道主人公冉冬阳写给美国朋友林淑媛的信的内容。
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妈妈打来的,她说她的同事等会儿要来送一份文件,让我在家里好好呆着,别出去乱跑。挂了电话,我很快又沉浸在冉冬阳那多姿多彩的世界中。突然,电话又响了,还是妈妈打来的,她急切地说:“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呢,同事阿姨在门外敲门,你怎么不开门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读书读得太投入了,没听见。”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2.“读书改变生活”征文 篇二
在我并不算长的读书岁月中,似乎一直有一种力量牵引着我,让我不断地感受着阅读的快乐,收获读书的益处。近代学者王国维曾将做学问分为三重境界,如果让我将读书也分为三重境界的话,我认为应该是告别蒙昧、完善自我和经世致用。
告别蒙昧是每个人必经的读书阶段,也是我在求知过程中反复经历的过程。这是读书的必经过程,但是也是最初级的阶段。所谓启蒙就是初学基本知识或者普及新知识的阶段,如果这个阶段是通过读书来完成的,那么读书就发挥了摆脱蒙昧的功能。为何说这个过程会反复经历呢?那是因为在这个资讯纷繁复杂、日新月异的社会,每天每分每秒都会有新词汇、新理念的诞生,例如PM 2.5和“中国梦”,若想与时俱进,成为不脱节的“知识达人”,网络固然是了解这些新词新语的绝佳途径,但若想有更深入的了解,还是需要依托应运而生的一系列文章和书籍,而这一切非仰赖阅读不能获得。
《论语·宪问》有云:“古之学者为己”,很生动的阐明了读书的第二重境界,读书可以实现人格、修养、气质的完善和升华,亦即所谓的完善自我。中国的读书人向来把占有知识视为人品、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苏轼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句,强调的正是读书对人气质的转化,对人精神世界的丰富。腹有诗书气自华,就能真正将自己整个身心、灵魂投入读书中去,在阅读中感受喜悦,汲取智慧,日臻完善,度过丰富而又内涵的一生。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决不可同日而语。所谓“独善其身”,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进而有益于身心健康,这是古今知识分子共同追求的读书目标。开卷有益固然是好事,但也要注意书籍的选择。换句话说,不仅要多读书,还要读好书,这是甚为关键的。
相较于读书为启蒙而言,为修身而读书已是一个较高的层次和境界。这个境界很宝贵,也很难得,非正人君子是不易做到,这大概就是《大学》八条目在修
身之前,还有正心、诚意、格物、致知,这四条的缘由吧。我们还可以在追求内在修养之外,有更高的追求——经世致用。
《大学》“八条目”中治国、平天下体现正是读书的最高境界:经世致用。这对应《孟子》的达则兼济天下。我对“达”的理解并不是传统所理解的得志,而是知识储备到了一定的程度,可以利用掌握的知识改变外部环境,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这又可以分成不同层级,很多人通过读专业书获取专业知识,作为将来赖以谋生的本领。他们用“大脑”去思考书中更深层次的内涵,所收获的感悟与思考也更为深刻,对世界也起到了很大的改造作用,但这使得经世致用的读书境界或多或少带有了一些功利色彩。这恰巧体现了教育中重知而不重德是一个误区,如果只是片面以知识、学问、技能的积累为手段,以谋生、致富作为读书的目的,完全无视道德对人塑造的重要性,后果往往不尽人意。须知“学也者,所以学为人也”。《论语·述而》有云:“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忧也。”为经世而读书的境界并不仅限于为己谋利,现实中也不乏以天下为己任而读书的例子,这又进一步彰显了《大学》中提到的治国、平天下的高尚情操。如果为完善自我而读书,只是实现了为己的目的;那么第三个境界无疑更伟大,因为它在丰富自己人生的同时,还造福了社会,圆满了其他人的人生。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大概就如同夜空中星宿一般,某某无言却令人仰望。司马迁《史记》中描述的“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就代表了社会达到这种境界的读书人的态度吧。
3.“爱读书、爱生活”主题征文 篇三
轻声走进书房,仿佛不想打破某一种默然的静谧,拉开书柜,一阵书香扑面而来,不禁伸手抚过一本本书籍,指尖落在心宜的书上,抽出书籍,平铺在书桌上,相对而坐,开始午后阅读,
一切都显得那么惬意,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常。
不经意间,读书竟成为了生活习惯;不知不觉中,读书竟成为了生活方式。
还记得那本风靡全国的《夏洛的网》,全班同学一到下课,纷纷拿出书来阅读。小学时的班主任也是一位夏洛迷,一有时间,总是和我们讨论。当看到夏洛死去那一章时,全班可谓是哭声一片。我猛然发现,原来书籍有那么大的魅力。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休息日去的场所,也渐渐由娱乐场所变成了图书馆。四年级时,班主任在班上成立了一个“读者会”,每周六上午,成员们捧着《读者》,一起讨论,一起谈笑。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了7.1级大地震,这次天灾在中国历史上划下了惨痛的一笔。在玉树地震中,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事迹。比如,学校的废墟中,有的学生为了不让自己昏睡过去,把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仅仅靠缝隙中透着微弱的光来读书。每次我稍有走神,总会有一个声音在提醒着我,渐渐地,脑海中浮现出学生们被压在废墟下认真读书的场景。自己不由自主地专注起来。
听妈妈说,在我只有几个月大时,爸爸妈妈就开始买一些不同形状的图案书来让我认识,使我从小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许是爸爸爱看书的原因,我们家的大书柜里早已塞得满满的,以至于现在每次买书都要先预订地盘,紧缺之时,甚至要和爸爸抢地盘。
就是这样的一个原因,让我的生活中充满了淡雅的书香味。
不经意间,读书早已成为了生活习惯;不知不觉中,读书早已成为了生活方式。
的确,无论晴天、阴天、还是雨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只要你愿意捧起一本书,不同的天气,不同的季节,就会有不同的情调,不同的感觉。
从幼儿园到小学、又到中学,字里行间,路在延续,读书也在延续,我的思索、我的理想也在延续。
结尾之时,掩面而思。
4.我的读书生活教师征文 篇四
我想,正在这个时候,浮躁的明朗夏日里,让我足够平静的,已经不是一杯茶,不是所希冀的目标达成,不是固执的自我坚守,而是一种参透,一种贴合之后将心灵带到更远处的沉默指引。或许是吧?仅仅是些微细碎机缘的不断到来。
昨晚睡前小读,泪水滑落,静默,心中升起体会,便用本子记下。这是我第三次捧起这本书,前两次是大致浏览,心中未起太大涟漪,温温疲倦至极的心,读着读着,所有情绪如游鱼一般沉下……
读此书的过程,如同与大师对话的过程、与自己内心对话的过程,更是追寻教育本质的过程。在这本书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就是“爱”字。围绕着爱谈了很多理论和经验,归结一点,师道即是人道。王国维的人生三重境界,仔细想来,放在教育中,何尝不适用?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理想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一境界,谓之立志。作为教师,当爱教师职业,而且,三百六十行,独爱教师这一行。春去暑来,心无旁骛,披星戴月,一心奉献。勤勤恳恳传道,一丝不苟解惑,冰清玉洁育人,用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在教书育人的田地里辛勤耕耘。
在书中我读到了张海宏老师对教育的执着,他写道,“我总觉得自己的生命与学校紧紧相连,乐也罢,苦也罢,总是难以割舍。”我读到了熊瑞霞老师在《奉献并快乐着》一文中写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在此情此景中所有的辛劳都可以忽略不计!”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各自有各自的理想。如果有人问你最初的选择,你还愿意当老师吗?因为在我们的人群中,“没有达官显贵的子女,没有高层知识分子的伴侣。”选择了教师,即是选择了责任。是理想点燃星星之火,是理想洗去茫茫尘埃,是理想让我们一眼望断天涯,开始追寻之旅。
“为伊消得人憔悴”----追寻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首先要求我们教师对事业有一股痴迷劲、有一颗赤子心。钱理群老师在《我的教师梦》中有一段话“不管怎样,反正我要当老师,我要教书。明知道这是一个梦,还要做。因为这是美丽的梦,没有梦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有人说这是痴梦,痴迷于此,痴心不变,及无可奈何,又十分美好。教师就该是‘只管耕耘,不顾收获’。”读到此, 我看到了一颗赤子之心,虽然他的外貌变老了,头发白了,但还是当年那股精神头儿,“永远年轻的”感觉。
读到张玉蓉老师写的“‘叽叽喳喳’,那是孩子们欢乐的声音,那是孩子们生活的语言。我的孩子们也喜欢围着我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而我也愿意听,用我敏感又激动的心静听心灵深处的声音,孩子的世界是空灵、纯净的,听孩子们心底流淌出来的声音,那是赐予我们教师的福分。”读到此,我看到一颗赤子之心,尽管她年纪渐长,却愿意走进孩子的心,与之共振、共鸣。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张老师、钱老师深爱着教育工作,为之探索、为之倾情?
“众里寻他千百度”----顿悟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第三境界,谓之顿悟。我们为做一名好教师下很大的功夫,为教材所左右,为现实情况所左右,经常被弄得摇摆不定,当我们蓦然回首中,或许会豁然开朗。
怎么样的教育美丽?简单就是美!回到教育的原点,即是成就“人”。原来“没有神,也没有兽。那么,让我们大家在这个世界中,好好地做‘一个人’,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时刻有‘人’。”正如曹子方老师所说,“每一位教师要把孩子当做活生生的人,而非当做学习机器。”正如李辉明老师书中所说,“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情怀,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关照。”
当你还在为白天课堂上孩子的调皮而生气时、为班级的评分排名烦恼时,或许这些话会让你变得如清泉般透彻、大海般包容。接下来的事情迎刃而解、得心应手。这“蓦然回首”是“独上高楼”的积累,是“衣带渐宽”的硕果。若能在“独上高楼”中矢志不渝,在“衣带渐宽”中孜孜以求,自然能在“蓦然回首”中品味喜悦。想至此,欣然入睡。
5.6月征文:我的读书生活 篇五
我从小就爱读书。小宝宝的时候,是爸爸妈妈读,我听。上了幼儿园以后,爸爸妈妈和老师都教我认字。我就可以自己读书了。不过有时爸爸妈妈也会给我讲故事。现在上学了,学校和老师也提倡我们要多读书,这正是我最喜欢的。我家书房里有一面墙都是顶天立地的大书架,书架很厚,前后可以放两排书,上下分成8层,每一层的书都放得满满当当的。书房里还放着两个稍小点的书架,放满了杂志和画刊。在贮藏室和我的卧室里,也都各放着两个大书架,里面放满了内容不同的书籍。尽管这样,放不进书架的书摆在图书大厦里也能放满四五个货架呢,不过,家里真的没有地方放书架了,只好把它们放在了床底下、书架顶上和纸箱里。要知道,我书桌的抽屉现在连铅笔盒都放不下,因为里面放满了各种画报和小说。上次,爸爸还专门给我数了一下我自己的书的数量,有2000多本,画刊也有上千册呢。
我想,我的书中有一些是很多小朋友都没有的。比如以《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代表的莎士比亚名剧卡通本10册,生活在美国的12岁中国女孩范祎所写的中英文小说《剑鸟》,还有意大利卡尔洛·戈齐的描写中国古代公主的五幕悲喜剧《杜兰朵》等好多书,真的,在我们买完后在书店就再没见过。况且,我们一直是书店的常客。所以,看见好书就要及时的买,等下次再买就来不及了。
我刚出生妈妈就给我订了《婴儿画报》和《幼儿画报》等画刊,还买了好多图画书和童谣书,给我读书讲故事。三岁时,妈妈开始给我订《米老鼠》,《幼儿益智画刊》、《幼儿智力世界》和《大灰狼》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米老鼠》了,现在光《米老鼠》就有几百册了。里面的故事真的很好看。米奇、美妮、高飞、唐老鸭等迪斯尼明星,都各显神通。史高治智斗庇兄弟和玛奇卡女巫,唐老鸭坏脾气惹祸上身,米奇帮倒忙,被美妮大骂,反正是那种百读不厌的书。有些本我想我真的都看了有100遍了。《幼儿画报》里的红袋鼠和跳跳蛙的故事我也非常喜欢,告诉了我很多生活中的常识,比如说,不能给陌生人开门,不能乱吃药,下雨天不能躲在树下等等。
上幼儿园时,我已认识2000多字了,可以自己看书了。那时我就把四大名着和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青少版名着读得滚瓜烂熟了。我现在也经常自己看这些书的原着呢!
下学期,我该上五年级了。四年级时,班主任老师为了让我们多读书,让我们每人都交一本书,然后轮流看。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再多读48本书,多长48份知识。有的同学带的是《唐诗300首》,有的同学带的是《十万个为什么》,有的同学带的是《成语寓言故事》,有的同学带的是《格林童话》,有的同学带的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还有的同学带的是„„,我带的是《荷马史诗》,是一本描写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特罗伊战争的书,据说作者荷马是一位盲诗人呢。轮到看《荷马史诗》的人都说它很好看,还说不但自己爱看,父母也爱看。
虽然我平时很忙,但我仍然每天都会看很多书。好看的书,我看多少遍都不会觉得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莎士比亚的《奥赛罗》、《第十二夜》,杰克·伦敦的《白牙》、《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的故事情节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个大庄园中被恶人偷走,卖到北极成为了一只雪橇狗,在最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它总结了两条经验:站着,就能活下去;倒下,必死无疑。它对主人无比忠诚,主人死去它也不离不弃,最终因野性的驱使成为了狼群的首领,带着它的种族一直守候着它主人苦苦寻找的、满是金矿的湖,成为了这个湖的守护神。它一直忠诚地守护着在湖边的它主人的尸骨,很令人感动。除了这些书,家里还有很多书我都爱读。我觉得好看的书,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千变万化,转折点多,神秘惊险,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和莎士比亚的《佩里克里斯》;也可能因为它非常搞笑、搞怪,如《疯了,桂宝》和《米老鼠》画刊;还可能因为它充满幻想但并不幼稚,如《病毒世界历险记》和《克隆》;更可能因为这是本很感人的书,像《藏獒》这本书中的藏獒们,用生命保护人和牲畜,为了人与人的战争,无奈与同类拼杀,最后竟一只领地狗都没有了。它们为人类献出生命,让我很感动。
还有一些书,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如安妮·弗兰克的《安妮日记》,张圣女的《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中学生活》,托马斯·布尔凡奇原着、韩国洪恩英绘图的《古希腊罗马神话》(共16册呢),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等等。
《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中学生活》让我知道了在美国读书有时很爽,有时又让人郁闷。像每个节日都举办节日party,老师会给每个学生过生日,就很让人开心。但是美国中学的课间只有5分钟,又没有“班”的概念,只能抱着一大摞书,从一个教室冲进另一个教室去上另一节课,这会让人头晕脑转的。以前,我爱看《古希腊罗马神话》,爱看到痴迷。因为它是陆续出版的,我就经常让爸爸妈妈带我去王府井书店,去看看下一本书出版没有?在书出完16册之后,我还让妈妈给出版社打电话问还有没有第17册呢,可惜真的没有了。每一位神的名称、职务及人际关系都在我的脑子里哦,而且还可以丝毫不差地说出来,在看关于古希腊罗马神话的电影时,爸爸妈妈还要向我问呢。爸爸妈妈去市里时,我都会让他们去图书大厦或王府井书店买点书。他们当然也给我买书啦。不过经常要去音乐学院里的天天书店给我买所谓的书——乐谱,乐谱怎么看嘛,除非练琴时用,练完一般就不会再使了。我经常也会跟着爸爸妈妈去市里,到图书大厦或者王府井书店看书。图书大厦的书多得数也数不清,有的是内容精彩,有的是彩图漂亮,还有的书皮和纸张都很精致,令人爱不释手。可是有一些我觉得好看的书,爸爸妈妈经常不给我买。所以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要把我喜欢看的书在那里看完。虽然速度已经是最快了,还是照样看不完,只能跟着爸爸妈妈走了。比如说像《米奇的口袋书》、《唐纳德的口袋书》、《鬼吹灯》、《猫武士》等,这些我喜欢看的书他们都不给我买。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很多是学科学的,比较乏味,让我没耐心和勇气看完;学作文的,多是同龄人的作文,感觉没有太多可学之处;讲学校生活的,把小学生写得太小了,作者很不了解他笔下的人物,好假!
其实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大多也是很好看的。比如说像爸爸给我买的迪斯尼的书,尽管是图多字少,但插图精美,故事情节也表达得清清楚楚,封皮上还嵌着“金砂”呢,这么好的书我怎么可能不爱看呢!还有爸爸给我买的《超级作文秘籍》是把小学生写得笨笨的,但却超级搞笑,也是一本超让人笑掉大牙的有趣的书呢!
平时,我不仅要写作业,还要练钢琴,但是,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看书。我觉得,看书就像玩一样,很有趣。所以呢,我在家的玩儿指的就是看书啦。在我这里,看书可是比吃饭重要得多,妈妈叫我吃饭不到七八遍我才不会从书海里出来呢。每天泡在书里,我看书的速度也变得超快。在开学的第一天,我在学校就把语文书看完了。我还可以在两天的课余时间里,看完了一本长篇小说《藏獒》。
书,就像我的爸爸妈妈,每时每刻我都会带着它们。当我生病了,要去医院输液,我都会带上几本书,在输液时看。去旅游时,我也会在箱子里装上好些本书,留着坐车休息时看。到游乐场玩儿时,买票、排队我也是拿着书在看呢。在吃饭等餐时,我也是会拿着书津津有味的看。有一次,妈妈不在家,我从英语班下课,爸爸带我去粥店喝粥。爸爸在我上课时去了书店,买了好多书。在等餐时,我就开始看爸爸新买的《病毒世界历险记》了。结果看上了瘾,粥和菜上来还一边吃一边看,差点把粥撒衣服上了。当时,爸爸也在看书,他还说我把粥撒了。哼,看他撒了之后还说我什么。我在一年级时,去丰宁坝上草原参加电视剧《暖春》的拍摄,当时因不知要拍多少天,书带得太少,我的戏也不多,书便很快就看完了,我就开始看《暖春》的剧本,一遍看完了又是一遍,接着又看了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到最后,我甚至把很多角色的台词都记下来了。我还经常在拍摄前对词时提醒别人词呢。
从小到现在,书一直都是我的好朋友。它带我去过迪斯尼的梦幻世界,带我看了鲁宾逊遇海难后是多么顽强,告诉我了很多在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读书让我拥有了很多快乐,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让我了解了我的祖先,让我学会了要对帮助过自己的人要抱有一颗感恩的心。
胡爷爷说:“古人讲,既要‘读万卷书’,又要‘行万里路’。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虽然这是对大学生说的,但我知道胡爷爷一定希望中小学生也和大学生一样,也朝着这个要多读书,多实践的目标去做,我也一定会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的。
6.读书与生活话题作文征文 篇六
“读好书,好读书”话题作文写作指导与佳作示例
【文题展示】
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书。书可医治愚昧,书可使人聪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寄托着师长的期冀,书演示着成长的途径;书折射着老师、同学的情谊和我们的喜怒哀乐„„因为读书,你狭窄的心灵逐渐变宽变大,变得丰富多彩,以至变成一个大的心灵宇宙。热爱读书吧,让书陪伴你一生。
请以“读好书,好读书”为话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作文。
【写作指导】
无论写什么类型的作文,写作之前都应先仔细审题,写话题作文当然也不例外。“读好书,好读书”这一话题主要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要读好的书,二是要喜爱读书。写作时只要围绕这两个方面来发挥,就能写出符合要求的作文来。这两方面都是与书有关的,因此写作时也要围绕书来写。可以写对一篇文章或一部著作的深刻体验,可以写一篇读后感、读书笔记或随笔;如果你有很独特的读书经历,对书感受很深,也可以叙述一下自己的相关经历,或写一篇吟咏读书的散文,表现自己读书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对读书的思考和感受,颂扬读书行为的美好、高雅;还可以把如今非常流行的阅读方式——网上阅读纳入我们的写作视线,比如写网上读书的经历或趣事,倾诉网上读书的苦与乐,以及如何网上读书,对网上读书的看法等等。
由此看来,这个话题是很宽泛的,可写的内容也是很多的。写作时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合适的文体来写。如果你想写一篇读书随笔,即议论文,就应做到两点。一要独特。将自己对作品的独特感受归纳为文章的观点,这个观点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从作品的主题和独特的表现手法上提炼出来,若要使自己的观点新颖,必须体悟独到。二要真切。对作品的赏析要具体到自己感觉作品最打动人的地方,这点很重要。联系作品、联系自己、联系社会,这样自己的看法就有理有据了,行文也就情真意切了。如果你想叙述读书经历,那就写个故事,运用想象,转换视角便能出彩。
一、以第一人称采用拟人化的手法,通过书的不同遭遇来写不同人对待书的不同态度,从而发人深思。
二、运用多种描写手段,如人物的语言、情态、动作等来反映人物个性特征。
三、运用悬念、对比、欲扬先抑等手法,写出故事情节的波澜。总而言之,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你大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佳作展厅
我在读书中成长
文/佚名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感到痛苦时,书会为你抚平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路上迷失方向时,书犹如一座灯塔,为你指明前路„„”这是我写在自己读书笔记上的一段话,因为,我深爱读书。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喜欢读书。小学时的我,就是最头疼读书的一个,每次捧起书,看着那毫无生气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后来,我是怎样喜欢上读书的呢?这得从一节语文课前活动说起„„
那是小学五年级时的一次语文课前活动,老师提议搞成语接龙游戏,每个同学必须依次说出一个成语来。“气象万千”“千军万马”„„同学们一个个都顺利地过了关。轮到我了,我的脑子却嗡嗡作响,乱乱的。同学们都用焦急的目光看着我,后面的同学急得直跺脚,“马,马大哈!”不知怎么的,我竟一下子将这个词冲/ 3
口而出。直到同学们哄堂大笑,我才知道自己闹了个大笑话,真是又羞又恼,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进去。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脑袋说:“没关系,以后要多看书,才能积累知识呀!”从此,我便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掌握好多好多的知识。慢慢地,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作过祈祷,曾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殉国流过眼泪,曾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里。
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我拿到了糟糕的期中考试成绩单。放学了,我带着满腹的痛苦回到家中。透过模糊的泪水和昏暗的灯光,我看到了书架上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拿起它重新翻看,主人公保尔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斗争精神,激起了我重新振作的勇气,瞬间一股巨大的力量注入我的身体。是呀,难道自己遇到这样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要一蹶不振吗?我重新打开试卷,认真分析了自己出错的原因,为自己制定了今后的学习计划。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像保尔一样,做一个生活的强者!”终于,我在期末考试中一举夺魁。这,都是书给予我的智慧和力量呀!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更给了我力量。
我在读书中成长!
点评:本文亮点主要有一下两点:
一是本文的谋篇布局较有特色。作者先引用读书笔记上的一段话,自然而然地引出读书的话题,然后重点写自己爱上读书的原因和读书的收获,最后再次点题,由衷地道出“我在读书中成长”的心声。全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一脉贯穿,结构完整。
二是本文的语言也较有特色。比如文章开头运用拟人和比喻的修辞方法,以抒情的笔调写出了读书给人带来的各种好处,借以表现自己对书的喜爱,见证读书陪伴“我”成长的过程,照应了文章的题目;又如文章第四段写“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作过祈祷„„”等句,运用排比的修辞,既充分地表达了自己深深陶醉在书海中的感受,又使语言富有气势,读来让人深受感染。
我最爱读果戈理的《狂人日记》
文/刘丽
我喜欢读果戈理的小说,因为他的小说把俄国的社会现实描绘得淋漓尽致,像中国的鲁迅那样,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他的小说哲理性强,深深地触及到社会的弊端。在果戈理的小说中,我最爱读的是他的《狂人日记》。我为什么最喜欢读《狂人日记》呢?
还是先让我简要地叙述一下《狂人日记》的内容吧。有一个职位很低的小公务员,他爱上了上司的女儿,可是别人嘲笑他,上司的女儿也嘲笑他。最后,小公务员精神失常了,成了“郁悒狂”,发出一了声声惨痛的呼喊:“妈妈,来救救你的儿子,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个世界上没有他的立足之地啊!”每当看到这句话时,我的眼里总是充满了泪水。我理解小公务员的心情。是的,他是一个人,尽管在那样的社会里,他也只是一个太过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是,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为什么不能有爱,他为什么不能爱别人呢?
听听,他那“妈妈!救救可怜的儿子吧”的呼喊是多么凄厉,多么令人心痛!但是,这个社会问题不是他能解决的,这是他所生活的社会造成的。那个社会本身就注定了贫富不均和阶级的不平等。小公务员只配默默无闻地工作,他只能听凭命运的安排,而无法成为命运的主人。因此,他只有在变成了狂人以后才能大声呐喊几句: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没有他的立足之地啊”?
每当读完这篇小说,我总爱走到门外看看那灿烂的阳光。每当我看到阳光普照下的大地,我都更加深爱自己所生活的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热爱这个社会给予我们的生活。我为自己生活的这个美好的社会而感到自豪,感到骄傲!我为社会的平等、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情谊感到欣喜,感到幸福。
我爱今天,我爱我们今天的社会,但也永远忘不了“狂人”所生活的那个社会。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读《狂人日记》的原因。
点评:这是一篇比较有特色的读后感。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所读作品内容的评述上,而是联系现实生活来抒写自己的独特感受,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文章的思想力度。文中作者把“狂人”生活的时代与自己生活的时代作了对比,表达了作者对如今生活的热爱与珍惜。作者这样联想,既符合读后感的写法,同时还把作品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使得整篇文章有了更深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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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名言佳句
1.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卡莱尔
2.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高尔基
3.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歌 德
4.人不光是靠他生来就拥有的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歌 德
5.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列夫·托尔斯泰
6.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都 德
7.读书与生活作文 篇七
据说,人初生在这世间,是懵懂的,初望大地时,便会在浩瀚中迷失方向。总会有一点迷蒙而又清晰的光,指引你,旷世黑夜,藐视黑暗,以满心的正义奔向成长的港湾。我坐在成长的船上,回顾起航的岸。那书带给我的光,不禁勾引起我的回忆。
六岁以前读的书是星星点点的纸片,那些短小精悍的句子,凝聚着知识的源泉和思维的火花?,如同倾变的花轮,在万变的世界里,永远闪着属于它的瑰丽,默默守护着那还未启蒙的心灵。书中人物的品质似乎是永远悬在心灵深处,且一点点的滋润着我的。那是一种渗透灵魂的力量。
自从小上了小学,我读的书开始多了起来,脑海里的好词好语也如汹涌的流,流淌在而一发不可收拾。我脑海里时不时浮出一句句好的词句,如同奔泉似的涌动着。那句子在我的写作中如同点缀夜空的群星般煜煜生辉,如守护碧天的艳阳般绽放光芒。我用这些句子书写着我的生活,书写着我的幻想,书写着我的未来。书坚定了我的愿望,照亮了我我人生的道路。
一次,我偶然在书中结识了中华文明的瑰宝——古诗,那些抑扬顿挫的句子,渗透着古人的辛勤汗水和不朽智慧,古诗中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醉卧故山秋”的凄苦情味,“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凌云壮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闲适自在,“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夏日风光。这些古诗词让我饱览世界各地的美景,品尝世间的人情世故。让我的文章与诗词共舞,书写出人生耀眼的篇章!
骤然一惊,一切都已淡忘,如同滴进大海的流里,无声无息。只有那读书的时光,却愈发鲜明了。
读书使我一生的真谛,我会用一生去追求,去努力。读书,装点了我的人生,促使我为更富强的祖国而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8.读书与生活作文高一作文800字 篇八
六七岁的我,爸爸妈妈会给我念一些儿童诗,那个时候我也会不慌不忙地学爸爸妈妈念儿童诗,装得有模有样的,时常会引得爸爸妈妈哈哈大笑。而我呢,也不知道什么事情,就跟着爸爸妈妈在一旁傻傻地笑着。
幼儿园的我,经常看《喜羊羊与灰太狼》、《铠甲勇士》、《三毛流浪记》等漫画书。但是,我那时只是纯粹看漫画书罢了,囫囵吞枣,知道它的主要内容就行了,所以那个时候我一本书看得很快,两三天就能解决了。爸爸妈妈叫我看着那一点,我也不听。
一二年级,我便开始看绘本了,我个人觉得漫画书和绘本比,还是绘本好看,绘本有好看的插图,而且绘本上的字我一般都认识,所以从一二年级,我看书的速度就明显慢了起来,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翻翻就过去了,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喜欢起了阅读。
三年级,我喜欢看起来一本名叫,《淘气包马小跳》的书,作者是杨红缨,我很喜欢他的书,_我也很喜欢这本书里的那个主人公马小跳,马小跳的生活和我差不多,很调皮淘气,除了玩还是玩,总觉得玩不够。我找到了这么一位“知心朋友”,便天天和他在书里相遇。那个时候我看一本书得花一个星期才能看完。
五年级我就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的识字量已经很广了,听老师和同学们的推荐,于是我便看起了《哈利波特》、《沈石溪动物小说》、《西顿动物小说》等课外书,这时我看快书不会像以前那样囫囵吞枣了,我不仅要知道它的主要内容,有时还要学习书中的优美句子,在平时的作文中运用出来,说到运用出来,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所以有的时候我会把书中的优美句子抄下来,有时间的时候读一下,日积月累,自己脑袋里的知识也越来越多,我现在看完一本书,我也会在脑袋里把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什么事情再想一遍,不会很快看完,现在看完一本书将近要花上一个星期。
我看的课外书越来越多,我的作文在班里也不错,在区里、省里都获过奖。所以我个人觉得多看课外书总是好的。课外书让你从狭窄的视野变得辽阔。
9.答卷为话题征文作文 篇九
期中考试算什么呢?以往的我总是漫不经心,从未将它放在心上。偶尔感受到自己与他人的“差距”,稍稍失落一会,心中的天空又很快就晴空万里。也许我本就是个随意、平凡的人吧!从未想过自己能有什么巨大的成就,直到初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我才真正感受到“差距”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我曾经自己安慰过自己:只是状态不好,只是一时失手罢了。但我心里很清楚,问题在自己的学习态度不够好,成绩的下滑是最好的见证。我曾颓废过,也曾不停怀疑自己的能力。于低迷之际,我看到这句话——“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差距而放弃。”
那一刻,我的心豁然开朗,下定决心要开始好好学习了。
多少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同学们纷纷回寝室休息、去操场打球,我仍专注地写着当天的作业;多少个星光熠熠的夜晚,同学们赶着作业的时候,我和他们一样刷着题、背着复习资料。因为给自己定了一个远大的目标,于是,别无他法,除了努力努力还是努力。
11月14日晚,期中考试开始了。考完语文和社会两门学科后,我并没有花费遗留的时间去休息,调整状态后又立刻投入了明日两门理科课程的复习。我对着一道“每日一思”冥思苦想着。算了多久了?我抬起头看看,草稿纸上已满满当当,却没有一丝进展。下课了,我将头转向后桌:“这道题你会算吗?”他思索了一会儿,皱了皱眉头:“不知道......那怎么办?”我叹了口气。“要不等下去问问葛老师吧。”
这时,我又发现了我是个不愿意主动去亲近老师的人,不懂的问题我总是自己闷头钻研或是向其它同学请教,所以导致“问问葛老师吧”这么便捷的途径都想不到。大概是小学时代留下的影响,我心中一直惧怕老师,总认为老师就是老师,学生就是学生,导致我一直无法很好地适应初中这个与老师亦师亦友、打打闹闹的环境。既然已经决定要改变自己,那么尝试一下总是好的吧?
于是我点点头:“嗯,我等下就去问。”
三天的期末考试总算落幕了,我的心却始终不安宁。虽说成绩这个东西,努力了也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想象,但不努力总归是达不到的啊。 “Maybe or never”,那当然是选择maybe了。这样想着,我倒也不忐忑了,开始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等着“小纸条”出来。
雪白的小纸条拿到手上的时候,我总归还是很有些不安的。这么久的努力究竟有没有回报呢?直到那些字符映入眼帘——总分:448;名次: 6。竟然超出了我那个“远大的目标”,心中不免有些激动。原来,努力真的会有回报,只要你下决心改变自己。
10.我的读书生活教师征文 篇十
其中《项羽本纪》更令我对项羽有了很深的感触。
武功盖世,风云际会,一举成名,威服天下,主宰苍生,英雄莫敢俯视。但大起过后即大落,大喜过后即大悲。从笑傲天下,碑睨诸侯,短短四年,被迫自刎乌江,项羽不愧为悲情英雄。
项羽,字子羽,出生在一个世代将门的贵族家庭,他不愿读书,不学习击剑,更不愿学识字,只学能指挥千军万马的兵法,这为他能成为统帅,完成他灭秦的夙愿成了坚固的基础。年仅二十四岁,拥有如此的雄心壮志,如此远大的抱负,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没有理想没有抱负的人往往不能成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共鸣。
他的叱咤风云又重情重义,既神勇无比又亲善士兵。
秦二世二年,一个眼色,立刻拔剑杀死了殷通。混战中,以一杀百。他的果断,他的勇猛不得不使我震惊。“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为所为起大事”他出色的表现在司马迁眼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这位光明磊落的千古义士令我颤动。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霸王别姬的故事,无不体现到项羽柔情的一面。自古英雄爱江山,自古英雄爱美人。项羽爱江山还是爱美人?我认为他既爱江山也爱美人。
爱江山,他才南征北伐,陶醉于西楚霸王的宝座;爱美人,他才随身不离虞姬。许多人觉得项羽不应该因为美色而在四面楚歌时,不开个例会,但试问,面临生死一别的边缘,谁不珍惜与爱人共度的时光?何况项羽身后这个如此乖巧的女子,难怪得到他欢心。这出于项羽的柔情,他的重情义。这位柔情似水的猛将令我佩服。
两军对战,拼死一搏,“所当者破,所击着服,未尝败北”这十二个字是在项羽本纪里,项羽对自己的评价。项羽的一往直前,视死如归的精神,如果能在如今社会中发扬,那么会多好?地震当中如果官员也秉着这种精神,那么我想也不至于有那么多的伤亡人员。这为破釜沉舟勇往直前的灭秦功臣让我感动。
项羽对士兵的友善,对部下的关心,同甘共苦的精神,历代是多少帝王所能做到的?又是多少现代人能顾及的?无良商贩为了私欲,剥削员工的实例比比皆是,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他的精神呢?
项羽的果断,细腻,勇猛,感悟了我。让我明白到时机是多么重要,情谊是多么的可贵,精神是多么可嘉。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鼠目寸光,残暴不仁,妄自菲薄。
虽然项羽神勇无比,但却在处理私情方面十分不谨,对于项伯私访张良,泄漏军机,项羽却没有诛杀,导致往后与刘邦在求封汉中成了忧患之处。啊!为了所谓的信任而重用无能的亲信,特别是在事业成败个人生死的重大问题上重用无能的亲信,是如此愚蠢的行为啊!
项羽在每次战争之后,必定屠城。活生生地把人埋了,人家都已经投降了,还要这样涂炭生灵,难道这值得肯定吗?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难道知道赞扬吗?
刘邦,一个市井之徒,能把一代将相项羽打败,这似乎是出乎预料。但我觉得是在情理之中!项羽自伺高贵,能力超群,看不起刘邦,就是因为他的嫉恨上头,才被刘邦看准了弱点,击得他落花流水,才使贤才都归心于汉。这使我悟出一个道理,要成为英雄一定要忍耐。做人也一样,因为一时得暴躁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是如此的可恨!是如此的后悔!三思而后行啊!
项羽的滥用私情,残暴,冲动,无一不警戒我,应该冷静、客观地面对每一件事,从多角度地去看每个问题,才能理性地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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