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2024-08-22

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共6篇)

1.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篇一

张掖市五色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切实做到合理有效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工信委国工信安全

[2002]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增强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认真落实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中供应商的资格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

2、各单位生产车间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申报到人力资源科,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人力资源管支付专业工程公司配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要的费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二、做好劳防用品的教育指导工作

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1、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工作。

2、教育职工按规定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登记台帐。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防用品的管理方面

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1、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购置劳防用品时,必须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制度。防止使用假冒伪劣劳防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防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的教育培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3、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4、特殊劳防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凡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5、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购买有安全标志的合格产品。使用时应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测试,达不到规定防护性能的不得发放使用。

6、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实施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督促整改

和处理。

四、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佯,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因配置不到位或购置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将依照相关法规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篇二

2015年11月12—13日, 新安法知识竞赛总结暨第一届安全发展趋势研讨会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 针对劳动防护用品当前的热点问题, 本刊特采访了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健, 上海赛狮鞋业有限公司华北大区经理刘金国、天津销售经理李强, 宁波德士马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钦, 佛山市嘉峻制衣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戴强, 请其谈谈新的市场环境下, 如何参与竞争, 如何寻求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新的发展之路。

发展新路径

“互联网+”这一新潮流, 给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将其与传统产业嫁接, 完成转型升级, 无疑是值得每个企业思考的。对此, 林健认为, “不能单纯地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来考虑, 要将其作为一种思考的方式, 互联网是一个分享、传播的平台, 应改变企业以往相对闭塞的经营方式, 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下, 从分享与传播中获得经验, 这也是升级的概念。”而刘金国则强调, “互联网+”是一种目前以及未来的新趋势, 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 应该敢于跨界, 敢于创新, 依托现在“互联网+”的模式, 借助其优势的同时保留部分传统模式, 促进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自身的发展。

“‘互联网+’这一新经济形态发展迅速, 对传统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冲击较大, 作为传承了100多年的老企业, 主要依托于技术的研发, 而营销方面却是薄弱环节。”张华钦结合自身实际, 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 不管企业未来如何发展, 都离不开产品这一根本, 竞争加快的新形势会促进企业发展“互联网+”这一新领域, 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开发出的新产品既在实体门店销售, 也在网络平台销售, 改变以往客户只能在实体门店购买产品的线下销售方式, 变为客户自由选择线下、线上交易相结合的模式。

“互联网+”是大势所趋, 不管是国家倡导还是作为目前的发展趋势, 各个行业都必须应用这一新观念改善企业自身的产品及营销方式。“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企业, 有一点是比较特殊的, 其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和每个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 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执行。换句话说, 劳动防护用品从设备、生产工艺到产品质量, 在储存、保养、销售、产品保质时间方面都要实行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例如高可视警示服, 如果其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那么企业就不能销售, 穿着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会给劳动者带来致命的危害。”戴强说, “‘互联网+’对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触动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方面, 应劳动者的防护需求, 会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方面更加灵活的配置资源。例如生产劳动防护服的企业, 通常希望一次性订单越多越好, 但目前中小企业居多, 企业员工人数大多维持在100~200人之间, 要满足不同中小企业对各自防护服装的需求, 对于生产防护服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供应商的配合, 以求为客户更好地安排生产工作。对于客户的个性化定制服务, 就需要在‘互联网+’的课题下更有效的抓住客户的需求。二是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营销方面, ‘互联网+’尤为重要, 劳动防护用品企业需要把自身的优势、产品的标准和给客户带来的效益及时告之相关企业, 在生产环节和营销环节下功夫。尽快达到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 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的目的。”

突破新难点

新的经济形势下, 必然面临新的重点、难点问题, 寻求突破的“瓶颈”是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又一难题。林健谈到, 劳动保护用品企业的起点相对较低, 到现在为止也已发展多年, 部分工艺制作方法及规模较为落后, 经济总量相对较小。虽然劳动防护用品行业表面上是一个潜在的、巨大的行业, 但就目前情况而言, 国内企业在劳动防护用品行业的投资规模较小, 无法与国外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相抗衡。

“新形势下最大的难点在于大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企业都是‘单打独斗’, 缺乏团队合作的意识和精神, 不能与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结合、沟通, 无法掌握客户的需求, 研究资金缺乏。”刘金国、李强认为, 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急需练好“内功”, 把握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严格要求自己, 提高自身的品牌, 扩大自身的市场, 拓展国内安防事业整体发展, 满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 朝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有一定行规的方向发展。

针对国内企业“单打独斗”的现象, 戴强指出, 国内劳动防护用品需要走品牌化发展的道路, 在生产环节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要有意识地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同时应积极联合生产流通领域的国内劳防用品批发商, 尝试打造一批劳动防护用品的民族品牌。“这些产品既要满足国家的标准, 也要具有价格上的竞争性。”戴强进一步解释道。

与此同时, 戴强还提出, 国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最大的挑战来自批发市场上价格较低廉, 外表相近的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应在国家政策引领下, 在相关标准引导下, 按照要求完善好企业自身各生产环节, 同样的产品比价格, 同样的价格比质量。“从目前国内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来看, 外资企业、品牌占据了半壁江山, 甚至更多。”戴强分析, 这给国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 不仅仅表现在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上, 更重要的则是在市场营销方面, 因此学习外资品牌营销优势尤为重要, 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 打造高品质、好口碑的产品, 走品牌化发展的道路。

“劳动防护用品行业本身是手工密集型行业, 以人为本是最重要的宗旨和核心。”张华钦进一步阐明, 劳动防护用品是供客户消费, 这是以人为本的一种表现形式, 同时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 不断逼迫劳动防护用品价格的下降, 针对这一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决不能以降低员工工资的方式获取利润。“可以采取通过降低利润, 加强员工福利的方式解决, 只有让员工满意, 产品质量才会有保障, 才能保证收益, 提高口碑。”

竞争新环境

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已经习惯于“两张证” (一是工业生产许可证, 二是LA安全标志管理) 管理模式。林健认为, 安全产品尤为重要, 现在应响应国家号召, 相当于把LA安全标志管理变成第三方认证的这种模式, 是可以接受的。国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到国外参展时, 国外相关部门会审查国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是否达到了“进入的门槛”, 而国内相关部门给国外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准入条件相对宽松。总体上国内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走出去”比较难, 现在又是“走出去”的关键时刻, 因此提高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工具。林健期待:“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将LA安全标志管理能变成国际平等的认证方式。”

刘金国、李强认为, 就目前情况来看, LA安全标志管理证书已经深入生产和使用企业, 面对新环境, 最重要的依然是练好企业自身的“内功”, 虽然国家在此方面已没有强制性要求, 但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自身要严把质量关, 更加关爱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安全生产也是我们安防企业的使命。

“刚刚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 在劳动防护用品行业引起强烈反响, 大部分使用客户都非常认可LA安全标志管理证书。虽然现在已更改为第三方认证的方式, 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还是会毫无疑问地申请这一证书的。”张华钦表示, LA安全标志管理证书对于客户及企业都是重要的保证, 可起到监管的作用, 劳动防护用品企业需要借助监管部门的监督促进企业的发展。

针对新的竞争环境, 戴强同样表示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再实行强制性的安全标志管理, 安标中心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行第三方管理模式, 对于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来讲如同“地震”。“以往的LA安全标志管理都是细化到每一个劳动防护用品上, 它是一种责任的执行体系, 是一个标志, 无法达到标准的情况下不允许生产、销售, 这就将不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拒之门外。”戴强表示, 第三方管理的方式对于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来讲需要积极的调整, 通过一个更有效的方式来取代过去的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每一个产品依然要按照标准执行, 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产品品牌进行推广。

3.办公用品采购和配备管理制度 篇三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控制镇政府机关运行成本,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统一采购、专人保管、批准领用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着“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集中采购,以满足办公需要为标准,货比三家,择优购进,不盲目追求豪华。

二、采购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好详细登记,统一管理,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

三、党政办公室及时统计各部门办公室申报所缺办公用品。编制采购计划,报镇长同意,由采购组集体到市场竞价招标采购。采购的物品全部入保管室。

四、需添置办公用品专用设备,如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和办公桌、沙发等必须履行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后方能购买。办公用品专用设备的维修由各部门办公室报党政办公室,经办公室核实后负责安排维修。

五、有关文件和各种资料一般不得外出以记账、签单的形式打印复印,只能在镇政府打印室打印、复印。各种材料超过30份原则上不得复印,一律用一体机印刷,凡与工作无关而且不是镇政府的材料不得在镇政府印刷,未经批准外出打印、复印等费用自理。

六、领用:以各部门办公室为单位,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办公室主任审核,领用人签字、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保管员发放。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涂改液、胶棒、便签纸、橡皮等不耐用品,各工作组应限量领用,可换笔芯的应更换笔芯继续使用。其他办公用品如文件盒、文件夹、笔记本、信纸等视工作需要领取相应数量,不得浪费。

七、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系指日常易耗品(笔、墨、纸张、笔记本、卫生用具、电脑耗材等),大宗物品的添置需经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八、各种非易耗品(电话机、纸篓、订书器、计算器、文件夹、U盘等办公配套设施)不得丢失或损坏。每半年由办公室对各办的非易耗品进行检查一次。因使用保管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不慎丢失或被盗应由领用人作书面说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4.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篇四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类为2.0%,也可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安全劳动保护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我、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等全部按有关现行定额和国家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3、以上所有专项资金只得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挪作他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罚款处罚。

二、安全生产劳保用品配备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服务器配备及使用标准》规定供给施工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按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管理办法。

2、对下列工种,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配备防护用品:

2.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超重吊装工:a、应

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b、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2电工:a、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

紧口的工作服。b、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c、高压电器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2.3电焊工、气焊工:a、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b、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C、从事磨削钫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d、从事酸碱等腐蚀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性胶鞋,戴耐酸碱性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f、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2.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a、应配备紧口工作

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b、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油漆工: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

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2.6普工:a、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

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找、抬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c、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d、从事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2.7混凝土工:a、应配备工作服、系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胶鞋才手套。c、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

2.8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手套

和普通工作服。

2.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

备防护眼镜。

2.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鞋、绝缘手套

产防尘口罩。

2.11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2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

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3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

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4防水工:a、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

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b、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15玻璃工:a、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b、从事

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6司炉工:a、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践安全

芏、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b、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2.17钳工、铆工、通风工:a、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b、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c、从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2.18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

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9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

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20其他人员:a、从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

业时,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B、从事蛙式打夯机、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配备具有绝缘功能 的保护足趾安全鞋、绝缘手套和防噪声耳塞(耳罩)。C、从事可能飞溅屑渣的机械设备时,应配备防护眼镜。D、从事地下管道检修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滑鞋(靴)和工作手套。

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货

方,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

行。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的应统一收回报废,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

3.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4.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场所及

5.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篇五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合法权利,项目部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做如下规定;

1、凡项目工程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每人配备一项符合国家安全标注的安全帽。

2、电气焊工人员配备护目镜、焊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鞋套、手套和绝缘鞋以旧换新,从保管员处登记领发。

3、高空作业人员每人配备符合国家标注的安全带一条。

4、普通施工人员的日常防护用品均以旧换新由保管员签发。

5、施工人员从事高温环境作业时应有降温通风的措施。

6、对每个从事混凝土施工人员配备雨鞋一双。

6.劳防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篇六

4检查评分方法

4.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5检查评定等级

5.0.3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强条共十一)基本规定

2.0.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3.0.1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装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3.0.2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工作服。

2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3.0.3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接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消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胶鞋,戴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中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3.0.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供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底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3.0.5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3.0.6普通工在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作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3.0.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3.0.14防水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3.0.17钳工,柳工,通风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2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从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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