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2024-09-14

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精选11篇)

1.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一

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矿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选调了年富力强、富有多年刑事和民事经验、富有责任心、使命感的李军同志为少年庭长,聘请了有多年教育经验的退休老教师、政治学校老校长许立人为专职人民陪审员。现有审判长一人,书记员一人,专职陪审员一人,兼职陪审员8人,加强了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创优维权条件,拓宽维权思路,拓展维权渠道,创新维权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维权工作。加强硬件投入,规范工作制度,拓宽了工作范围,设立了少年综合审判庭,完成了圆桌法庭的建设及亲情会见室等硬件建设;研究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少年庭业务学习制度》、《回访帮教工作规程》、《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若干意见》、《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规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规则》、《少年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审规则》等规章制度。

通过抓机制建设、办案工作、犯罪预防和教育宣传等工作,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立足审判,延伸职能,“情、理、法”三位一体,全方位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调解,确保受害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90%以上附带民事诉讼达成调解协议,审理的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无涉案当事人上访信访,无案件被再审、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在民事审判中,立足于调节为主,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最大限度在抚养费及亲情探望方面,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较好的生活环境。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高的赔偿。

一、审判原则与实践特点:

矿区法院少年庭为自己制定的刑事审判中的原则是:“对待失足青少年,要像父母对待子女、教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一是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是对案件有上升,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特点的情况,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罚当其罪,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适用力度。在案件审理上,始终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做好庭前调查、庭中分析、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关爱等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1、立案后,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凡是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案件,我们均及时与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辩护,对一些未提出申请援助家长及本人,我们也积极为其联系富有责任心的律师出庭,为他们维权。

2、审理前,在司法局和办事处、社区的配合下,严格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制度,扎实开展调查工作,对未成年人家庭、在校情况、在社会上交往的人群等展开调查,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表现,并一起分析少年犯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切入点,填写社会调查表,为准确判刑及庭审教育及延伸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审理中,实行了“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模式,每个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均有到庭参与旁听,由社会调查员当庭宣读调查报告,并全面推行陪审员制度,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邀请有耐心、热心、爱心和有做青少年思想工作经验的的陪审员参与庭审。

以庭审教育为中心,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将法庭教育做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程序进行,结合案情、案犯的成长经历对案犯进行心理辅导,从家庭、社会、学校及自身分析出其走上犯罪的根源,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激励其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语言教化作用;发挥公诉人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分析作用;对不同案件中的不同未成年罪犯,采取不同的法庭教育方式、方法,使得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鼓励其悔过自新,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融法入理、融情入法,情法交融,加强了法庭教育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我们制定的“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细则”是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审判质量与社会效果,全面贯彻挽救为主理念,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初探,也是民事审理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在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心理疏导作用;发挥法定代理人的亲情感化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种层面的教育、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未成年当事人能够真正从内心认识自身所犯的罪行与危害,实事求是地认罪悔罪服判,并为其今后能够比较成熟并理智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案例一:2013年初,我院少年庭审理以张某某为首的十余人(均为未成年人、技校学生)多次持械抢劫、盗窃某工地建筑器材一案中,由于这些孩子在看守所期间较长时间未能与家人见面,个别未成年罪犯跪地嚎啕大哭,引起旁听的家长的不满,个别家长在休庭后,吵闹不休,我们没有简单的使用法警驱除出法庭,而是耐心的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讲清他们孩子的罪与罚,并严肃的指出孩子犯罪与家庭、家长的责任。之后,又分别安排他们进行了简单的亲情会面,这些家长心服口服,当即承认了自己的不理智和错误,也对自己的孩子做了思想工作,体现出亲情会见与心理辅导的作用。

案例

二、马某某,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一案,其他人均已处理,马某某在河南武术学校上学,后被批捕起诉,起初很有抵触情绪,庭审前,我们安排他与家人亲情会见,通过家庭成员的亲情劝导,使其有所悔悟,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5、坚持双向维权理念,惩罚犯罪与维护权益相结合,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也把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作为维权的重点。

对未成年人量刑时,全面把握量刑情节,不仅考虑各种现实权益,而且还考虑有利于今后成长的各种需求;侧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学习、就业、成长权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校学生或面临就业的职高生、技校生,在依法判决的情况下,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们的前途。尽量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维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成长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案例之一:王某,因参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被依法刑拘。公安笔录中王某供认自己的出生为1995年,而检察院起诉时发现王某户口登记为1998年,骨龄测定王某在犯罪时年龄为16+-1岁,庭审过程中,本着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负责的精神,我们多次到王某所在派出所、出生医院调取出生、上户原始资料,发现其母亲所提供的出生医院根本不存在王某出生记录,而王某的妹妹出生记录却赫然在案,显示其妹妹出生为1997年。尽管王某出生和上户登记存在很大疑点,但其犯罪时还处在未成年人范围内,最终我们依法判处王某缓刑。

6、延伸帮教范围,切实巩固维权成果是我们的特点和亮点之一

积极开创回访帮教活动,是落实少年刑事审判的感化、挽救功能重要环节,我们本着“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庭后帮教”的原则,对每一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都建立了“帮教档案”,每季度至少或约谈、或电话问询一次,要求他们每季度交回一份思想汇报。在缓刑期内的少年犯中,有些人已成年、参加了工作,我们也不放松帮教,时刻关怀他们的点滴进步和疑难;对异地管辖的缓刑少年犯,我们在移交之后,也定时与其管辖的相关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联系,共同监督。

7、帮教主要形式:

思想汇报:每人在其3个月(季度)时,要求其到法院交回思想汇报,并详细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现状,有针对性的教育、启发及做笔录或记载其潜在的问题。

电话约谈:在每个缓刑青少年交回思想汇报之前,提前电话通知约谈时间,一些已经有了具体单位,如阳煤集团参加工作,或在外地,对有条件的重点对象,我们避开公开场合,到其所在单位约谈;条件不具备的,先与其父母沟通后,再与其电话谈话。

家庭走访:对重点对象,或在私企或个体找到工作且难以请假的,采取家访形式。

重大事件约谈:如重大节假日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再如,他们交结的朋友中有新的犯罪动向,我们以打“预防针”方式约谈,予以通报,防止问题在他们身上发生。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我们召集当年判处缓刑的7名少年犯及其家长,召开了“缓、管、免少年犯回访考察座谈会”,了解了他们近阶段的学习、生活及表现情况,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宣讲相关法律知识,督促他们遵纪守法、努力改造、好好学习。

重点人的关注:不定期随时约谈并电话追踪。重点人分为两类,一是表现突出可以树为典型的,二是问题存在较多有可能再次误入歧途的;前者以激励为主,以巩固已取得的效果,后者则是以警钟长鸣的方式告诫他们不要重蹈覆辙。

成人礼祝福:2009年以来始终坚持我们固有的18岁成人礼祝福的传统,给他们打电话或约谈祝贺,激励他们树立成人感、树立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二、民事方面特点:

在民事审判中,少年庭的理念是:权利需要救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需要我们主动救济。

重点在离异家庭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落实,通过调解和亲情会见方式,通过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通过我们的教育感化,心理疏导、化解离异后双方或子女对未抚养一方的敌对情绪,教育离异双方承担抚养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要求他们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对方,不能以牺牲子女为代价去寻求自己的“幸福”。

案例之一:小学三年级的李某父母早年离异,她随母亲韩某某生活。其母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庭起诉称,自己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请求判令生父李某某增加抚育费。开庭时,李某并未到庭,李某之父多次提出要见孩子,韩某某均以孩子上学为由推脱,法庭最终判决应增加部分抚育费。判决后,我们为李某父女安排了一次亲情会面,在亲情会见室里,这个14岁的女孩蓬头垢面,衣衫不整,情绪低落,默不作声,见到父亲后,满眼是泪。李军庭长于是单独对李某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其母再婚后,李某一直和外婆同住,日常生活起居由外婆照顾。李某说,“我妈每天打麻将,很少管我,还经常打我。爸爸给我的生活费本来就够了,这次起诉我也不知道”。李庭长意识到,韩某某不仅未能保证女儿的健康成长,还有可能损害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当即,李庭长向女孩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她自己的权利;一周后,李某本人正式提起变更抚育关系之诉,要求随父亲生活。当李某来院领取调解书时,我们发现李某衣装整齐,落落大方,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

案例之二:杨某某与男方阎某,双方离婚已7年之久。杨某某长期不让女儿与生父联系,当女方得知男方如今已成为某单位中层领导,年薪10余万,再婚后又生育一子,且购买了高层建筑楼房后,心中不忿,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上限,尽管我们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杨某某执拗不肯接受,我们计划安排她的女儿和生父见面,但杨某某坚决不肯,并声称上诉。经过心理疏导,我们得知杨某某父母皆亡,哥嫂对她不管不问,加之前夫“飞黄腾达”,心里极不平衡,发生了扭曲,造成她内心的阴影,经过十余次的心理疏导,杨某某终于痛哭失声;我们又为其指出了今后应如何对待人生,对待子女,对待现实,给她内心带去了一缕阳光,最终表示表示服从我们的调解,不再上诉。男方阎某在和女儿亲情会见后,也向我们表示,尽可能多出抚养费,每月还为女儿手机充值,并表示态说,如果女儿考上大学,自己将尽最大努力在经济上支持她,因为女儿是自己的“贴身小棉袄”。

在其他的民事侵权方面,如校园意外伤害、交通肇事案中,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受害者,我们均本着在法律容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使未成年人受害者获得最大的赔偿。

案例之洪城河小学尹某某侵权案、沙台小学陈某某人身损害、段家背小学陈某某等

三、法制宣教活动亮点:

以广大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采取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律意识上街头等形式做好未成年人维权与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

1、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及暑假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结合少年儿童的心理和认知特点,以及矿区生产、生活区的特色,精心构思,撰写、印发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宣传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学生安全常识歌》等宣传品,2013年5月25日,6月29日,两次奔赴五矿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联合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对五矿中小学生开展了《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对未年人安全教育的主题维权活动,详尽地讲解未成年人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黄河电视台记者也参与了6月29日的活动)

2、近年来,我们先后深入到西河路小学、段家背小学、第十三中学、第十五中学、外国语学校、大井小学、桥头小学、小河滩小学、贵石沟办事处枣林山社区、赛鱼办事处麻地巷社区等地,为未成年人授课,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和维权教育。

3、在认真研究近几年来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倾向后,撰写了调研文章,通过有关渠道,作为提案,送到市政协及有关部门。

4、对重点单位防范,阳煤集团培训中心下属的技校及几个分部的在校生犯罪人数居高不下,且有上升趋势的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与其主管领导通报,并于2013年5月,到阳煤技校一部、职业一校(技校二部)、职业二校(技校三部)、技校实习部、煤炭联合大学中专部授课20余课时,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即与阳煤培训中心当即达成外聘法制教师意向;11月下旬我们再次为阳煤技校二部开展的“法律进校园 学法我先行”活动授课。总受教育面达3500余人次。此外,还与市第十五中学、矿区段家背小学、平坦街小学等达成了庭校共建意向。

5、在争取到院领导及司法局的支持和被告人及监护人的同意下,组织相关学校师生代表参与对影响大、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6、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工作绩效

2010年,我们少年庭工作进入到全市先进行列,并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

2010年6月,全国最高院领导视察我院工作时也对我院少年庭给予了高度评价;

《**日报》、《**晚报》、《新矿区报》、**电视台多次报道我院少年庭的事迹:仅2009年当年《**日报》《**晚报》采用我院少年庭通讯报道7篇,《矿区报》2篇;2010年《矿区报》5篇,《**晚报》4篇,《**日报》1篇。如:2009年6月20日《**晚报》6月22日《**矿区报》分别以《一份司法建议书 说理说法更有情》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0年 1月15 日《**日报》以《事故无情人有情,人民法官爱人民》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2010年12月1日,《**晚报”》以较大篇幅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三解”工作法,向全市推广;

2011年6月4日《**日报》以《调解又一曲 “三解”谱新章》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事迹。

2012年 1月7日《**日报》以《法庭有情,挽救网瘾少年》为题报道我院少年庭亲情会见的事迹;

2012年5月,我们矿区法院少年庭获得了我市唯一一家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2年7月4日,团省委副书记赵雁峰在**市委郭长青副书记陪同下视察我们少年庭,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后,赞扬我们做的是功德无量的工作;7月5日《**日报》予以报道。

2012年10月22日,《**晚报》刊登了市关工委《为理想插上希望的翅膀》的报道,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2年11月19日,《**日报》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在**市第十三中为师生《以案说法解读法律知识》的专题报道;

2013年2月20日,**电视台新闻节目《寻找美丽**人》栏目播放了《不信春风换不回》,介绍了关于我院少年庭的帮教事迹;

2013年3月9日**电视台《111报道》以《用爱浇灌心灵》专题更深层地报道了我院少年庭的帮教的事迹。

2013年5月29日,我院少年庭专职陪审员许立人被授予市关工委“先进五老”奖章、证书。

2013年5月30日,**电视台科教频道以《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为题播放了我庭与枣林山社区为未成年人维权活动纪实。

2013年7月26日《新矿区》报以《失足青年的好“家长”》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的报道。

2013年9月23日《**日报》以《为折翅天使插上翱翔的翅膀》为题刊登了我院少年庭帮教活动的报道。

五、薄弱环节与措施

薄弱环节:

1、我院少年庭只有一名法官,一名合同制书记员、一名外聘专职人民陪审员,工作难度较大。

2、家访帮教力度尚需加大力度,解决交通和通讯工具迫在眉睫。

3、一些未成年人罪犯家长在孩子判缓刑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更换手机号码,转换住地,有失控可能。

措施:

1、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修养,增强责任感,做到无愧于心。

2、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解决车辆和通讯问题,把计划中的热线电话建成,利用多媒体建立QQ群,把缓刑青少年吸收进来,及时了解动态。

化解矛盾,创建和谐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我们法院少年庭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将总结经验,创新工作,为矿区稳定发展、为未成年人的维权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矿区人民法院少年庭

2013年12月9日

2.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二

一、狠抓德育, 全面育人

一直以来, 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学校以基础道德建设为主线, 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目标, 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为根本, 以心理健康教育为突破口, 以建立健全德育评价机制为保障, 全面落实德育工作。学校加强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以学生为本, 道德为先, 在学生的德育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

1. 常规管理。

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保证学生在一个文明、高雅、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我校开展了各项班级评比工作活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 我们针对不同年级段学生的特点制定了在校行为教育训练内容。

2. 加强心理教育, 滋润学生心灵。

学校领导充分肯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成立了以校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形成政教牵头, 少先队协助, 班级为核心, 心理咨询室辅助治疗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3. 安全教育, 常抓不懈。

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主题班团会等,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以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我们还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树立他们“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思想。学校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将其作为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4. 重视法制教育, 积极落实法律进校园活动。

学校坚持在校园内张贴普法知识宣传挂图、板报, 多次邀请专家来校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反邪教、“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专题讲座, 使广大师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 自觉守法。

二、重视廉政文化,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 我校的主要做法是:

1. 利用校园宣传载体, 促进廉政文化传播。

学校充分发挥校园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载体的作用,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事迹, 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树立清正廉洁师表形象。

学校把廉政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干部教师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突出依法治教、廉洁从教,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3. 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国家廉政精神要求作为教师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

不断强化教师意识, 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4.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学校不断深化校务公开,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 实施阳光分班, 完善监控机制, 积极推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 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 规范教育收费问题。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收费政策宣传工作,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层层抓落实, 坚决抵制向学校搭车收费和乱摊派行为, 为规范教育收费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提高教育质量,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教育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与形象。近年来, 我校坚持深化新课程改革, 狠抓教学管理, 开展了一系列颇有实效的工作:

3.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三

我们感谢萨勃拉曼尼亚对于中国前途的看好,而完全不必出于意识形态的惯性将这种论断轻易地贴上“中国经济威胁论”的标签。但是作为中国人,如果总是沉浸在对中国未来发展前景的乐观之中,将有可能使我们丧失发现前路坎坷甚至陷阱的能力。

作为一名严肃的学者,萨勃拉曼尼亚的论断有着扎实的研究作为基础。他指出,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在美国和欧洲经济陷入困境的同时,人民币日益成为他国央行决定本国汇率的一种参考货币,自2010年6月人民币恢复浮动汇率制度以来,盯紧人民币的货币种类有所增加,而同期盯紧欧元和美元的货币种类有所减少。这种变化尤其体现在东亚,包括韩国、印尼、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在内的7个经济体的货币与人民币的关联度超过美元。只有中国香港、越南和蒙古三个经济体的货币与美元的关联度超过人民币。

他还指出,这种变化的根源在于中国崛起为一个贸易中心;中国在东亚地区制造业贸易中所占比例从1991年的2%,升至现在的约22%。向日益增长的中国市场出口商品或身处以中国为中心的供应链的国家,都看到了让本国货币盯紧人民币的好处。

不仅如此,贸易还推动人民币在东亚以外地区的崛起。例如,印度、智利、以色列、南非和土耳其的货币目前全都盯紧人民币;在某些情况下与人民币的关联度甚至比美元还高。如果中国放开其金融和外汇市场,人民币的吸引力将会迅速扩大。

萨勃拉曼尼亚看到了2009年中国政府正式推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以来所取得的巨大进展。但是,这种进展更多地是人民币国际化长期受到抑制之后的一种自然反弹,中国还远没有为人民币建立一个稳固的国际货币地位。

中国庞大的经济规模和贸易规模,从理论上足以支撑一种有影响力的国际货币,但是长期的金融封闭和金融管制,使得中国的金融业成为支撑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短板。不仅如此,一种真正被广泛认可的国际货币需要强有力的地缘政治作为支撑,需要有一批坚定的货币盟友的支持,而这一点,在中国和部分周边国家近年来龃龉不断的背景下,显得尤为匮乏。

著名国际政治经济学家罗伯特·吉尔平在20世纪70年代就宣称,美国的核武器和美元地位是支撑美国全球霸权地位的两个基石,而且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如果没有强大的国际政治能力的支持,人民币国际化将有可能如当年的日元国际化一样,一旦遇到市场环境的风吹草动,其国际地位便有可能随风摇曳,而不是如美元一样,不管市场如何变化,美元地位始终如定海神针,岿然不动。

4.区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篇四

一、以组织网络为依托,语言文字工作氛围良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

行规范汉字。**区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坚持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与加强党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城市环境创新相结合,把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当作与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一样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全区各级语言文字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形成了较为浓厚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

早在1998年9月全国第一个“推普周”之际,**就建立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府办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和教委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下有文明办、人事局、文化局、工商局等12家委员单位,委员会在教育局设办公室,语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今年,区政府将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列入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和迎接明年休博会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区政府通过下发文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的通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在机场高速路、市心路设立了5处宣传语言文字的广告;区教育局把教师普通话水平纳入人事管理要求,在全区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对各镇街文化(广播电视)站及下属单位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民政局、地名办对城区所有路牌、街牌进行了照片拍摄,根据地名标准设置要求和我国现行汉字国标,逐一对照,查错补缺;区老干部局在老年大学开设普通话培训课程,每周安排2课时。各镇街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推进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工作。义桥镇为镇语委办添置了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戴村镇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小册子和年历人手各一册发放到机关工作人员手中;闻堰镇在各单位、办公室显眼位置设置“请讲普通话”标牌等。

通过各部门、各镇街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按照宣传教育和推进整治并重的原则,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已逐步渗入到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初步建立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政府统一领导、语委统筹协调、各委员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条块互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基本形成。

二、以培训测试为载体,党政机关带头作用明显

党政干部带头讲普通话,对于营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近年来,我区在政府网站“**信息港”开辟了网上普通话培训专栏,编写了《领导干部学讲普通话》教材,制作了多媒体的教学网页,为公务员队伍中普及和推广普通话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参加过各种形式普通话培训的人员比例已在80以上。

2001年,我区党山等镇率先进行了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02年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党政干部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的通知》,鼓励全区党政干部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首先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组织实施。区普通话测试站策划了“普通话测试进机关”活动,分管副区长带头参加测试。在区委党校分期举办各镇街、机关区管干部的集中培训班,选派辅导员为各镇街、机关干部进行岗位用语培训。2003年,按照普通话等级测试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举办了4期培训班,瓜沥镇、益农镇、衙前镇、法院四家单位的参训人数达289人,测试通过率(三甲及以上)为79,其中法院班达到95。

今年我区下发《关于在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规定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要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这项工作从2005年9月起至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同时明确从2006年起,我区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参加培训测试,首期测试已于11月20日进行,144人参加,测试通过率三级以上达,三甲以上达。

三、以法律法规为标准,社会用字管理日益规范

5.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五

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XX区人民法院现有13个庭室局科队,66名法官及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1.6岁,具有本科学历占干警总数的92.4%,具有研究生学历5人,总数的7.6%。班子有四名正副院长,平均年龄45.5岁,全部具有法律大学以上学历,其中一名具有研究生学历,三名具有本科学历。自一九九八年我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尤其是在2002、2006年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检后,我们明确树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奋斗目标,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创建力度,取得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双赢。自2006年起,XX区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XX省青年文明号”,“XX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市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一、提高认识,增强整体创建意识

6.2019区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篇六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9区人民法院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一)充分发挥打击和保护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刑事案件453件,判决罪犯680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抢劫、故意伤害、xx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04人;审结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00件13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二)充分发挥调解和救济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以”迅速处置、依法审理、保护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亿元。审理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09件涉案人数多、矛盾易激化、可

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理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案”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结果。该案经省高院要求、市中院推荐,已申报XX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省十大案例。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1%,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进下,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委托工会、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协调处理各类案件460余件。加大对民生类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救济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是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为此,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及时调处,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72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4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限度地保障企业正

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本文来源:文墨星河www.。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

7.区政协领导视察区法院执行工作 篇七

4月12日上午,区政协主席王宝华带领政协副主席张秀祥、李玉玲,部分常委、委员及各委办负责人,在区法院院长李方春、副院长董庆杰、蔡立山、李冰峰、执行局长梁洪庆、办公室主任刘兴文陪同下,对我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视察。

王宝华主席一行首先详细参观了法院干警办公环境、审判和立案庭、法院内部设施等,随后与法院班子领导进行了座谈。会上,李方春院长代表区法院对区政领导班子、常委、委员一行表示欢迎,并就法院“十一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十二五”期间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汇报,副院长蔡立山就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座谈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在办案工作上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大家一致认为,区法院在人员少、办公条件差、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大、社会期望值高的情况下,积极创新机制体制,在办案执行上做好法、理、情的结合,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委员们认为此次活动不仅拉近了委员与法院的距离,更加深了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了条件。

王宝华主席参观并听取汇报后,深有感触,她说,此次视察活动是区政协科学履职、加强政治协商和对法院进行民

主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在过去的工作中,区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面对信访工作压力大、案件多、人员紧缺、硬件条件差等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效果显著,突出体现四个特点:一是站位高、保发展,服务意识强;二是保稳定、促和谐,民生意识强;三是力度大、办法多,创新意识强;四是重教育、促廉洁,队伍素质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法院有一个很好的很团结的领导班子、一个很好的执法团队和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这是法院上下苦干实干、无私奉献的结果。关于办公楼改造问题,建议法院班子领导拿出适宜办案环境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向区委作出汇报,与政府沟通协商,达成共识,把法院建成办公现代化、为民服务环境一流的法院,提升红岗法院的新形象,展示红岗法院新面貌。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协班子将一如既往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为创造和谐红岗、平安红岗献计出力。

8.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八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调研组先后到了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就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民会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铜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作为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有效方式,逐渐渗透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从调研情况看,区法院把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2013年至今年6月30日止,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54件,审结186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5件,审结84件。其中,2015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4件。面对行政诉讼案件矛盾集中、易激化的特点,区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重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权,依法审查行政机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于行政机关违法或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败诉、变更、撤销。2013年至今年6月30日止,经区法院审理,行政机关败诉22件,行政机关主动撤回执行申请20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区法院还积极推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文书上网公开等便民诉讼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告状难、胜诉难、看不懂裁判文书等问题,对于弱化矛盾、减轻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维护行为相对人的诉权,确保司法公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区法院不但通过履行审判职能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还积极发挥司法功能作用,规范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司法建议制度。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问题,主动发送纠纷预防型建议;对被诉行政行为不合理或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积极发送裁判补充型建议;对于行政机关举证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发送裁判引导型建议。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暴露出的违法或者瑕疵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5条,促进了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或裁定不予执行的非诉审查案件,主动与行政机关交换意见,帮助分析原因,指出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错误的重复发生,帮助其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区法院与行政机关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在涉及群体性案件、全局性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2013年以来区法院与区法制办、公安、国土、计生等部门召开研讨会30余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四是区法院根据业务特点对行政机关进行针对性培训,先后到区政府、区地房局、计生委、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等部门对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及行政执法具体实务的培训,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提高了我区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

(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区法院强化服务大局意识,通过诉前、诉中、判后和延伸服务等环节的全面协调、多元联动,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一是加大了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协调力度,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通过协调,促成原告撤诉77件,撤诉率达41.4%。二是坚持诉讼和解与依法审判并举。坚持正确的行政诉讼协调理念,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将和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同时注重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依法审判。如在审理涉及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等领域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力求做到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及政策,在合法性审查中移送执行前促成拆迁户与区国土局达成拆迁协议12件,同时依法裁定予以强制执行37件。三是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加强数字化法庭建设,积极推进“走出去,引进来”制度及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群众参加庭审的旁听,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渠道,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公开公正。

(四)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方法。

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新机制和新举措。一是坚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由开始的“不出庭”向“敢出庭”、“愿出庭”转变,并以此推动行政争议矛盾的化解。2013年以来共有16件行政案件涉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其中我区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3人次。二是推进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制度。2013年以来,区法院报送交叉指定管辖案件22件,市一中院指定区法院管辖33件。在审理指定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1件。三是试行行政诉讼简易审判程序。在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2013年至今,采用简易审判程序审理案件14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5天,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

随着新《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有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在个别案件上还存在领导干预法院审判的现象。

(二)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不够好。

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少数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与法律素养的提高未能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曲解法律,少数老上访户缠诉,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扰乱了法院审判和工作秩序。

(三)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还不完全适应形势犮展的需要。

随着新《行政诉讼法》施行,立案审查降低,受案范围扩大,使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加,许多新类型案件也将更多的出现,对行政审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区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力量不足,整个行政审判庭只有4个人,其中审判员1人,书记员3人,人少案多矛盾突出不适应行政审判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行政审判是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区法院要站在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加强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领会,按照法律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行政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尊重行政机关的合理裁量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予以维护。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正确发挥协调作用,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区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防止因为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行政争议。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评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真正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要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活动,尊重、理解、配合区法院的司法监督,及时履行区法院的生效行政判决,重视并及时反馈区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当前,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识是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的宣传,使人们更多地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以行政审判的公正取信于民,以行政审判的效果赢得行政机关的配合,以行政审判的实绩树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要大力宣传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公民的行政诉讼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宣传教育,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认识到配合行政审判是敢于承担责任的表现,是塑造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区法院要增加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要积极打造精品案例并广泛宣传,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提供借鉴。

9.区人民政府工作总结 篇九

20,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认真实施“农业稳区、工业强区、商业富区、科教兴区”发展战略,克难攻艰,真抓实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既定的主要发展目标。现将区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实施“商业富区”战略,商贸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年,我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精心构筑大三产框架,努力打造安阳市的商贸中心。2004年,预计完成三产增加值12195万元,同比增长17.26%,占年计划的102%;预计完成三产营业收入85983万元,同比增长19.18%,占年计划的104%;预计实际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352万元,同比增长17.3%。

(一)商贸业布局规模不断扩大。进一步加强对文峰商业步行街、北大街商业街、北门拱辰广场的规范与管理;加快唐子巷精品商业街、夏绿地城市广尝供销社商贸一条街建设步伐,大十字核心商业区正在形成。不断促进装潢材料大市尝平原家具城、聂村建材市尝世纪家园、华丰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的繁荣。投资1.5亿元的夏绿地广场已完成一期工程,投资1800万元的豫北地区最大的汽配专业市唱―豫北兴达汽配城已顺利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营,投资1600万元的美特好超市和计划投资1200万元的龙兴汽配大市场建设即将完工。同时,以紫薇大道、文明大道、中华路、永明路等商业街区为轴线,积极构筑门类齐全的外围商贸网络,一个具有文峰特色的大商贸框架正在逐步形成。

(二)商贸业品位逐步升级。不断引导商户扩规模、上档次,走精品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精品店、专卖店、连锁店,引进特许经营、品牌经营、代理分销等新型流通方式,争创特色,不断提升商业街档次。北大街及商业步行街已建成集高档家具、精品服饰、电子通讯、图书音像、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购物休闲中心,集人气,聚财气,市场景象日益繁荣。实施项目带动,银基商贸城、丹尼斯购物广尝家多福、肯德基、安阳图书音像城等一批大公司、大商场的发展与繁荣,提高了文峰商业的知名度。

(三)服务业领域不断拓宽。随着唐子巷开发改造和东南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进一步激活了房地产市场,带动了装潢、家具、物业管理等派生行业的发展。卧龙大酒店、新天地娱乐中心、家多福等一批大酒店、大卖场相继启动建设或开业运营,促进了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发展。同时,社区服务、信息咨询、教育培训、旅游服务、体育健身、托老托幼、家政服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日益兴起。

二、积极推进“工业振兴”工程,工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我区立足区情,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扶持引导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工业振兴”工程进展顺利。2004年,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81500万元,同比增长88.6%;预计完成增加值24000万元,同比增长91.5%,占年计划的174.16%。

(一)狠抓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集中精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技改投入,对亚新连铸连轧生产线续建工程、文峰缸套活塞生产线、文峰磨料超细磨料等项目进行了技改扩建;方快锅炉新开发的不锈钢数控开水炉也已投入生产,推动了工业产品的升级。同时,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生产与管理,亚新钢铁公司2座25吨转炉,方快锅炉公司一、二期扩建工程,利达铁路器材公司铁路专用垫板生产线等投入生产后,均产生了良好的效益。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通过建设工业园区、营造发展环境、开展招商引资,不断膨胀民营经济总量,冶炼轧钢、机械制造、医药化工、服装纺织四大产业经济增长点的作用初步显现。助剂厂改制工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0家已改制企业内部活力进一步增强。成立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预计全年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23400万元,同比增长15%;上缴税金3200万元,同比增长14%,成为全区经济的重要支撑。

(三)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在传统产业高新化方面迈出新步伐。通过技术引进、院(科研院所)企联姻、自主开发等,鼓励扶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区工业中的比重。“方快”电脑锅炉、“高建”高密封振动电机荣获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

三、把“三农”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发展农村经济

我们把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地处近郊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城郊型效益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2004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16334万元,同比增长5%;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9550万元,同比增长5.3%;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3074元,同比增长13.1%。

(一)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通过发展优质强筋小麦、蔬菜、食用菌等,提高了种植业的产量和品质。积极推广优质小麦品种,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全区优质小麦播种面积达到7万亩,总产量2.63万吨。改革蔬菜种植模式,提高单位效益。从传统的“一粮一瓜一菜”模式向“一粮一瓜二菜”模式转变,提高耕地复种指数。2004年,全区瓜菜种植面积达到2.3万亩,较去年增加4400亩,亩效益达5000―7000元。食用菌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充分发挥以宝莲寺镇袁薛庄为中心的双孢菇基地和以高庄乡胡官屯为中心的平菇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食用菌种植面积。全区共发展食用菌155栋2.5万平方米,实现产值114万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重点抓了牧锋、宏峰、荣昌、健贞、建华等猪场,全新、牧鑫种鸡场和富兴羊场的建设与运营,努力把其培育成为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规模养殖企业;加快高庄乡开信和宝莲寺镇三十里铺两个养殖密集区建设,引导更多的农户发展畜牧养殖。同时,积极为广大养殖户提供政策扶持、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市场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效益、增加收入。2004年,全区完成肉类总产量5641吨、蛋类总产量4349吨、奶类总产量4773吨,畜牧业产值达到10800万元。

(三)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一是大力发展生态沼气工程。通过资金扶持、外出参观、技术服务等措施,全区共建户用小型沼气池104个,另有4个大型沼气池正在建设中,超额完成了市定任务。二是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区政府投入配套资金6万多元,培训农村劳动力3900人,为其转移就业提供了有效的技能保证。三是全面落实农业税降点和粮食直补政策。两项政策的落实,使全区农民直接受益494万元,总体减负68.8%,人均减负49元,亩均减负38元。

四、大力加强税源建设,财税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

我区财税工作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征管,优化服务,取得了改革与发展的双丰收。2004年,预计完成一般预算收入7000万元,为年预算的126.1%,同比增长41.3%。

(一)税收征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收入增长监控机制,确保收入进度。坚持“抓大不放斜原则,在紧盯重点税源的同时,不漏零星税源,在小税种上深挖潜力。大力推进税务公开,通过典型调查、调整定税、社会公布、群众监督,实现公平税负,壮大区域税源。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厉打击偷税、逃税和抗税,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强化政府对各项财政性资金的调控,继续完善部门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加强会计监督,由简单的代理记帐逐步向科学理财、监督审核转变,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帐外帐”、“小金库”、“坐收坐支”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政府采购制度,预计全年完成采购资金935万元,节约资金139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65万元和38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完善。加大“收支两条线”改革力度,对6个部门的161项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对28个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稽查,取消收费项目2项。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预计全年可完成非税收入1172万元,为年计划的122%,同比增长40.3%。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各项制度,有效遏制了“三乱”行为。

五、努力扩大对外开放,经济的外向度不断提高

(一)强化和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文峰经济的突破口来抓,全面实施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充分运用组团招商、亲情招商、以商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开展全员招商。全年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67个,引进各类资金25892万元,占年计划的157%。其中,商业项目119个,引资额17989.3万元;工业项目30个,引资额5065.5万元;农业项目3个,引资额856万元;餐饮业项目15个,引资金额1981.2万元。200万元以上的项目22个,占总引资额的54%。引进域外资金7657万元,占年计划的165%。实际利用外资27万美元。

(二)出口贸易稳步发展。依托出口自营企业,充分发挥出口基地作用,重点扶持旭辉磨料、方快数控锅炉、助剂厂等重点企业扩大出口。2004年,完成出口创汇3.8万美元,同比增长40.7%。认真做好域外劳务输出工作,完成域外劳务输出6人,占年计划的120%。

(三)积极开展区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组织参加红旗渠会展、高交会等,积极推介我区优势项目,引导企业进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断开拓国内市场,文峰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得到提高。

六、狠抓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为动力,以东南新区建设为契机,以强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城区品位。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打造“人居环境优良”的新文峰。

(一)加快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共整修辖区主干道路18条,总面积达7976平方米。其中,对二果园、大胡同、马市街二巷进行了全铺,面积达3928平方米。对市政拟建工程进行了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以大营、汪家店、郑家村为试点,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郑家村、大营2个行政村的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明年即可进入实施阶段;汪家店村的改造方案正在进一步修订中。

(二)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下派城管执法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补充加强街道城管人员执法力量。坚持门前五包责任制,完善检查评比通报制,持续不断地加大治理“六乱”的力度,城市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出新步伐。以“创卫”为契机,大力开展街区整治,积极推进各项“创卫”达标活动,大搞城市绿化、亮化和美化,擦亮暗点,打造亮点,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为我市顺利通过省创卫初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实施小城镇建设。完成了一乡一镇小城镇总体规划。宝莲寺镇被列为我市25个市级重点镇之一,镇域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高庄乡商贸大街建设正在抓紧施工。完成了50%的`村级规划。大力推进道路建设,高宝公路建设已基本完成,同时硬化、改造城乡道路11.8公里。

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完成了3项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2项。列入省火炬计划项目1项,市科技攻关项目2项,省高新技术产品2项,认定省级科技企业2家、市级6家,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顺利通过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全部完成,投资近600万元的一实小教学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北门西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年初即可开工建设。

(二)认真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坚持不懈地狠抓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区政策生育率达到100%,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2.5‰,巩固了“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成果。建成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并已通过市里验收;加强土地监察管理,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继续开展了炉窑灶整治活动,取缔关停并转“十五斜和“新五斜企业3家。下大力气狠抓了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的既定目标。

(三)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搞好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保障金1479.8万元计25万人次;积极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开展了以“就业、创业、再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利民行动,新增就业人员8797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604人,分别为市下达目标的137%、161%;认真开展“两金”扩面征缴工作,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离退休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积极推进城市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北大街办事处办公楼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光华路、永明路办事处办公楼已开工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前期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下大力气推进社区用房建设,52个社区全部落实了社区用房,走在了全市前列。

(五)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活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丰富多采,爱国卫生运动有声有色,全民健身日益广泛,拾全民健身周先进单位”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区”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同时,统计、审计、土地、人防、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史志、“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敬老等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八、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以“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创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示范街为抓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实施依法治区方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6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6件。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和村民自治,积极推进政务、事务、村务和厂务公开,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成效显著。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争创市级治安模范区,深入开展“命案攻坚战”,打掉犯罪团伙20个,同“FLG”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卓有成效。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市长便民公开电话交办件,全面落实三级干部下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中央、盛市交办和区自排的62起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办结,维护了全区政治和社会稳定。用铁的手腕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较为出色的完成了市定目标,年内未发生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安全事故。

九、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了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经济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形形色色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诚信经营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加强诚信教育,严惩失信行为。

(二)下大力气治理企业周边环境。把重点企业和市场作为重点,从严从快查处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侵犯经营者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推行对重点企业检查申报制度、涉企收费“两证一卡”制度,减少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防止和克服了“四乱”现象,进一步巩固了我区“河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50优”成果。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政府部分机构进行了改革和职能调整、整合,基本完成新建和调整机构的“三定”工作。加强行政便民中心建设,全区20个职能部门的114项收费项目全部进入便民中心,开通了区长便民公开电话。全年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万余件,承诺时间内的办结率达到100%,抽样群众满意率达99%。继续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失职追究等制度,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10.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汇报 篇十

此文为原创文章-http:///

2007年我院政治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围绕院党组工作重心和我院《二OO七检察工作要点》,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机关作风建设为动力,以加快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为目标,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检察政治基础工作,抓好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检察宣传和争先创优工作,积极推进以办案为中心的各项检察工作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思想政治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江泽民文选》、党的十七大报告为重点内容,通过研读原文及辅导资料、邀请专家和本院党代会代表上党课、开展“改进作风、履行职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大讨论、撰写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上半年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收尾工作,组织好考核整改工作,下半年转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要突出教育重点,注重解决政治方向、群众观点等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集中教育告一段落后,要认真总结回顾,建立健全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发展教育成果。

3、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检察机关重实效、谋发展、塑形象的作风建设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检察主题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领导班子建设

4、狠抓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今年的学习分为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两会”精神、加强先进性建设等12个专题进行认真部署,严肃学习纪律,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党组成员每月例会制度和经常性谈话谈心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交流和沟通。

5、强化领导干部自律和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配合区委组织部搞好区管干部立体考核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廉洁从检。

6、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关心中层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的思想交流与沟通,通过学习培训、考察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发挥中层干部承上启下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做好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发掘和培养,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培养成熟的积极推荐在检察机关内部或其他党政机关任职。

三、检察队伍建设

7、做好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和检察人员职业特点,严格职业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抓好2007新进检察人员招录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推进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为重点,大力开展笔录制作、疑案探讨等基础性、实用性、技能性的岗位练兵,抓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加大检察理论研究力度,强化一专多能建设,充实“一五三”人才库,举办“公诉能手、侦查能手、办案能手”评比竞赛,提高干警检察理论和实务工作水平。

11.**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十一

——2019年12月29日在**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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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以勇攀高峰的工作斗志、矢志不移的奋斗精神,打造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2019年12月20日,我院共收案7807件,结案6292件,同比分别上升16.4%和18%。员额法官人均收案260件,人均结案210件,法院收、结案数以及员额法官人均收、结案数连续三年高居全市法院第一。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懈奋斗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轻罪人员及时更好回归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85件,结案590件,同比分别上升47.6%和45%。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五位一体”[1]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案件侦、诉、审各阶段的沟通协调,在公安、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期间,派遣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打财断血”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严格依法及时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已开庭审理“5·12”专案[2],已审结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肖某等“砂霸”强迫交易案[3],对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肖某等涉案“黑财”依法判决没收,并已执行完毕,确保“打财断血”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全院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收集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现已移送相关线索10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惩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10件。依法审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毒品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7件。依法惩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犯罪,审结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20件,审结向某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4],通过对被告人作出补植复绿、增殖放养等司法裁判,促进生态环境修复,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件。妥善审理新类型犯罪,审结北京迪思公司非法经营案[5]。妥善处理涉众型犯罪,顺利开庭审理“3·22”专案[6]。

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简从快处理。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院在充分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08件。

二、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服务**转型重振不懈奋斗

积极发挥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妥善化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矛盾纠纷,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为我区经济发展打造安全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184件,结案3136件,同比分别上升24%和26%。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处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纠纷,确保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321件。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妥善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4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审结相关案件5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契约自由和合同效力,审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等案件239件。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通过商事案件审理,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审结合伙协议、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等案件20件。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帮扶活动,提高帮扶企业防范风险意识,帮助企业解答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经营类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推进法治**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宪法和法律成为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共同行为准则。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63件,其中,裁定准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件71件,对行政相对人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2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4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意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始终践行司法为民,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不懈奋斗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多途径、高效率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363件。依法保护居民房产权益,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房屋买卖、装修装饰、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纠纷等案件272件。依法保护合法债权,妥善应对近年来高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67件。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为人身权利遭受侵害的公民提供司法救济,审结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79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权利,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案件132件,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

拓展司法为民服务。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垒作用,改善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全年共审结案件1342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刑事案件中及时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全年共指派法律援助律师161人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投入资金10万余元,支持向湖村维修道路、疏通沟渠,为贫困户维修房屋、购买生产资料等。支持向湖村成立鱼虾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贫困户靠劳动脱贫。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原则,注重通过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31件。依法开展法院调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主持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积极拓展社会调解,与荆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联动,委托其对涉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进行调解;与荆州市、**区妇联形成联动,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常驻我院,开展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总工会将我院确定为全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试点单位后,积极与荆州市、**区总工会形成联动,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及时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四、巩固执行攻坚成果,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不懈奋斗

为巩固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成果,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我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纵深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15件,结案1806件,执行到位标的1.7亿元,四项核心指标[7]常态化达标。

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强化执行案件节点管理,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入手,严格规范执行通知、限制高消费、网络查控、传统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结案、归档等节点操作,目前执行案件节点管理已成为我院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从执行立案到财产查控、文书审批、强制执行、结案归档等执行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均在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生成,实现执行过程全程网上留痕。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

加强各类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劳动争议案件71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120万元。执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6件,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107万元。通过全面摸排线索、常驻外地调查、司法拍卖等措施执结湖北原宏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加强涉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03件,执结到位资金7000余万元,保障企业资金流通,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加强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债权2000余万元,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将60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库,限制1005人在金融机构贷款、乘坐高铁与飞机等高消费行为,联合电信部门对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老赖”进行强设彩铃,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途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00余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重拳出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对12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

五、提升法院工作质效,为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不懈奋斗

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我院在充分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坚持向改革要效率,用改革破除制约审判执行绩效提高的障碍和困难,法院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19年我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10件,同比提升33%。

落实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在区委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支持下,根据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贯彻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制定《荆州市**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综合衡量专业审判划分、法官数量、人员编制、案件数量等基本要素,坚持精简效能、服务审判、依法设置、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今年7月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我院原有22个内设机构精简整合为10个,极大提高了审判管理效率。

着力提升审执工作质效。深化简易刑事、民事案件速裁机制改革。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简化庭审程序、适用裁判文书模板等,大幅提升简易刑事、民事案件办案效率,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前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民事、刑事案件数分别超过民事、刑事案件总结案数30%和40%。探索开展提升审执绩效“百日攻坚”活动,即自7月初至10月中旬用大约100天时间集中开展结案攻坚活动,动员全院干警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采取“白加黑”“5+2”工作模式运转,共结案超过2500件,将我院结案率从52.8%提升至72.7%,为全年顺利完成审执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化人民陪审员改革。人民陪审员在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查明各类案件事实、保障司法公开公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我院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等方式公开选任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民陪审员86名。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向宪法宣誓,开展廉政纪律和审判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合议庭审结各类案件1671件。

六、接受监督加强公开,为打造阳光公正司法不懈奋斗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为此我院坚持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加强对外公开,让司法审判始终在社会聚光灯下运行,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权威。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半年工作情况,接受人大审议;将法院庭审直播接入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接受人大实时监督;组织班子成员走访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向代表们征求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4次。真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到法院调研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积极听取落实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落实院庭长监督责任制,不定期召开审委会,讨论员额法官承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好重点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案件评查机制,重点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监督,规定发回重审案件必须提交审委会讨论,原承办法官必须向审委会说明案件裁判情况。加大廉政监督力度,开展案件回访活动,随机联系部分案件当事人,调查案件承办法官廉洁办案情况。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能公开一律公开的原则,通过邀请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庭审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依法将审判执行工作的过程、结果全部公之于众,通过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倒逼司法公正。全年共邀请社会公众旁听庭审12次,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100余场次,上网裁判文书4226件,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市法院第一。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法院持续发展不懈奋斗

队伍是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我院历来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巩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院干警力量干事创业,在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区委部署的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服务、庆祝建国70周年等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始终将作风建设置于关键位置。扎实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纪律作风意识。严格执行纪律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审务督察工作机制,采取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干警的上下班纪律、庭审秩序、法庭内务等进行常态化检查。认真核查通过网络和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干警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干警依纪依规教育惩处,全年共调查性谈话12人次,提醒约谈2人次,函询1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人次。

始终将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法官的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说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全年共培训干警200余人次。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其他法院学习交流,将其他法院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本院实际相结合,提升工作人员管理能力。鼓励法院干警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自学,不断更新法律知识,适应新时代对司法审判的新要求。在今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我院1篇裁判文书获一等奖第一名,2篇裁判文书分获三等奖、优秀奖,2件精品案件分获二等奖、三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全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尚未有效解决,部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没有得到及时满足;二是司法作风顽疾仍未根除,“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司法改革创新的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不遮掩、不回避,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基层治理的创新之年,也是加快**转型重振的增效之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影响法院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上有更大作为。依法服务和保障好“三大攻坚战”,助力区委、区政府破解发展难题。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司法保障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市场规则和营商大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审理乡村振兴中的各类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在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上有更高标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深化速裁团队建设,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有更实举措。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权益案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重点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

四是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更大力度。巩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健全审判责任体系,落实法官绩效考核和进退机制。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办案质效、规范法院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五是在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上有更严要求。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化思想理论建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2020年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回应群众呼声、维护公平正义,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四个重振”、建设“四个**”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注释:

[1]五位一体: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反腐倡廉、建立长效机制。

[2]“5·12”专案:被告人李某某、许某某、田某等人为使锣场镇利晟工业园区业主服从管理、湖北利晟公司股东无法插手经营管理,形成以李某某、许某某为纠集者,田某、陈某、龚某、刘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使用暴力方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3]陈某某、魏某某、肖某等“砂霸”强迫交易案:陈某某等人向“东都怡景”小区的物业缴纳“进场费”后在小区内设置沙场卖沙石水泥等建材,由于沙场没什么生意,陈某某、魏某某、肖某等人遂采用言语威胁、滋扰、聚众造势、驱赶从业人员等软暴力的方式强迫外面的运输工人和店主不得向该小区运沙和水混,同时又向送货工人索要业主或装修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威胁并告知小区内需要沙和水泥只能找他们买。本院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一年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30万元、没收强迫交易经营款8.9万元。

[4]向某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向某某违规开设电镀加工厂,通过暗管、渗坑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向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1821.4元,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5]北京迪思公司非法经营案:被告单位北京迪思等公司、被告人吴某某等违反国家规定,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本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至450万元,对被告单位北京迪思等公司分别判处罚金30万元至4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15万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75万元,没收扣押的涉案犯罪工具。

[6]“3·22”专案:被告单位湖北熊家冢等公司、被告人李某某等,在不具备金融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通过LED屏、车载广告、发放宣传单、纪念品、电台广告和刊登报纸广告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有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3000余人次非法吸收资金超过10亿元。

[7]四项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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