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2024-10-2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精选7篇)

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篇一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调研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一个新亮点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文件指出: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现结合实际,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把握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做好“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根据国内外的发展实践经验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得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以农业为基本依托,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农民分享三次产业“融合”中带来的红利,有利于吸引现代要素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村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政府按照“果菜富民”战略和塬区苹果业、川道棚栽业、全县草畜业的发展布局,确立了“园区引领、龙头带动、项目支撑、服务优化、产业突破”的现代农业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调整农业经济结构,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持续实现了全县农业经济稳步增长。2014年,实现农业增加值8.7亿元,同比增长6%,占全县生产总值的21.17%。农民人均纯收入8157元,同比增长14.5%。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3.65万亩,粮食产量4.2万吨。全县梨果总面积32.5万亩,其中苹果面积29.5万亩,实现苹果产量25.5万吨,产值8.5亿元,农民人均果业收入达到8500元。蔬菜种植面积达1.2万亩,实现各类瓜菜产量13.6万吨,产值2.1亿元。全县生猪存栏14.5万头、牛存栏3.69万头、羊存栏7.61万只、家禽存栏32万羽。2015年1-5月份,全县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亿元,同比增5.8%,其中农业总产值0.92亿元,同比增5.7%。

(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全县农业增加值由2009年的7.6亿元增长至13.12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1.7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484元增加到8157元,年均增长8.5%;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加,农作物播种面积23.65万亩,增加了5.51万亩,粮食产量4.2万吨,增加了0.37万吨;梨果面积32.5万亩,增加2.5万亩,产量由12万吨增长至25.5万吨,增长2.125倍,产值由3亿元增长到8.5亿元,增长2.83倍;蔬菜面积达2.2万亩,比“十二五”末1.7万亩增加了0.5万亩,各类瓜菜产量由4.9万吨增加12万吨,增加2.45倍,产值7932万元增长到2.04亿元,增长2.57倍。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化深入推进,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家,比2009年4家增加了11家,其中省级5个,市级10个。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61家,比2010年72家增加了18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百强社2个,省级示范合作社3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3个。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时期,全县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进了果业、蔬菜、农机直补和农村沼气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间新建幼园4.5万亩,建成防雹网1.5万亩,护栏网8500米,集雨窖3260口;建大棚1910座,共建设沼气池7907口、养殖小区27个、服务网点90个、服务中心1处、综合示范基地1处、沼气示范村6个。

(四)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1.2万千瓦,农机保有量达到20930台(辆、部)。累计建成3000吨气调库3座,2000吨制冷库12座。

(五)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优质专用粮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20%以上,玉米、豆类等作物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质苹果、优质瓜菜、优质花椒、优质干果、小杂粮生产等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产业经营初具规模,优质高效农业快速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比重提高,2013年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2013年9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成了试验室,现已投入使用。初步建成了以苹果、大棚蔬菜为主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带初步形成。

(六)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切实提升了农民的科技水平,增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农村沼气、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在北京、深圳、内蒙等地共开设延长苹果直销窗口13处,年销量达到2.5万余吨。基本实现了生产有基地、储藏有企业、营销有组织、流通有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格局。依托延长农业信息网和建成的村级信息服务站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全县现有耕地面

262496亩,受自然地理环境及农民思想认识因素影响,大量的农业土地资源仍由农户分散经营,规模小、利用率低。靠分户经营的市场主体与全球化市场竞争,既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也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农民与企业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建立,龙头企业与农业基地对接不够,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作用不明显。加上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另一方面,大多数农业合作社运作程序不规范,社员联系不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尚未完善,吸引和凝聚农户共创品牌、抢占市场的能力也不够,直接影响到全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抵御自然、市场两大风险的能力。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都市农业是以现代科技为基础,与城市发展紧密融合,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于一体的现代新型农业,尤其需要一套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近年来,虽然我县按照省、市的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投入不足,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知识老化、技术能力低,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等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与发达地区相比总体上科技普及水平不高。

(四)农业标准化生产相对滞后。现代农业要求没有标准化生产,就谈不上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由于受土地经营规模的制约,农民缺乏标准化生产的热情。近年来,虽然农业、质监等部门努力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但总体而言,农业标准化生产进展不够快,难以在短期内取得长足进展,与生态型、健康型、高效型的标准有较大差距。

(五)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比较落实。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差,高标准农田比例低,农机化、农业信息化程度不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够强。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县农业发展的突出因素,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现代农业基础。一是加强优质苹果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老果园改造,狠抓幼园管理,继续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全力抓好人才培养、技术管理、市场营销三个体系建设,狠抓节水灌溉和有机肥源建设两个关键,全面推广六大技术,由按季管理向常态管理转变。二是加快蔬菜基地建设。按照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加快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着力推广工厂化种苗,提高蔬菜种苗集中繁育和统一供应能力。全面推行棚栽产业无公害、有机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三是扎实推进粮食增量提质。坚持“稳面积、调结构、提单产、保总产”的粮食生产总体思路,抓好以地膜玉米生产为主的春播工作,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结合治沟造地项目,组织实施好粮食高产创建、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示范点,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安全。

(二)精心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按照“园区带基地”的发展思路,努力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质量和水平,带动主导产业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积极谋划建设乡镇示范园区,大力提倡传统产业新型化,发展现代农业生态观光园区,努力打造一些集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果业、蔬菜等产业相配套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选择有实力、比较成熟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作为建设主体,保证园区建设要素投入和发展内生动力,建立起合作共赢的现代农业经营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机制,增加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信贷资金投入,并通过制定优惠条件,打造招商引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延伸和完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产业链条和经营体系,建立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园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大力加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探索实践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果园、设施大棚、农业示范园区入股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开展土地银行等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试点,促进兼业农户土地加快向专业大户集中,培养一批苹果、蔬菜、粮食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促进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承担现代农业园区、生产基地和贮藏库建设、品牌创建及农产品营销、加工等项目,促进合作社快速成长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支持企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四)强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围绕苹果、蔬菜、粮食产业,整合技术力量,组建专家+技术员+试验示范基地负责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推广团队,解决我县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认真实施好乡镇农技推广站条件建设项目,年内完成所有乡镇站建设,实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全覆盖和“四有”目标。

(五)坚持不懈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县级检测机构建设项目,建成9个规范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照《延安市有机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形成。

(六)积极推进农机、信息、生态、防灾减灾等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一是着力于农机装备、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创建活动,强化农机安全普法宣传和培训,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推动农业信息服务终端建设向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园区加快延伸,建设延长名优特农产品网,做好农业信息的及时采集、编排和发布,维护好网络建设。实施好沼气建设工程,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提高“三沼”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和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体系,加强苹果蠹蛾等重大农业疫情监测和防控网点建设,推动专业化、社会化防控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苹果防雹网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七)突出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低碳农业。以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和农业资源的循环集约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加快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体系、农业资源节约体系、农业生态保护体系和农村新型能源体系等“四大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进一步推进生态农业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切实抓好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的循环利用,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充分发挥现代都市农业洁、净、美、绿的特色,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城市与农业和谐发展的环境。

(八)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做好规划。要着眼于我县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认真搞好区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高标准编制集镇和中心村、农村新社区规划。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强化对口帮扶、小康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创”、城乡一体化试点等多个平台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篇二

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 重点是支持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 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建创业团队、产业联盟, 开辟创业空间;通过发展电商平台,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开展网上创业;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合作制企业等形式, 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意见》要求, 简化市场准入, 设立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善金融服务,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探索开展农业设施、农机具、生物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已有财政支农政策扶持主体范围、现有创业政策支持范围和担保支持范围。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 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 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 依规和当地农民合作利用宅基地改建自住房;农业、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开展创业创新培训, 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 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对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 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支持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农民合作社等, 整合创建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园区 (基地) 。

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篇三

浙江省户均耕地不到4亩,低于全国户均7.5亩的水平,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致富、农村发展,必须突破传统、单一的发展路子。在发展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小城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浙江提出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和农业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发展。当前,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已进入速度不断加快、领域不断拓宽、程度不断深化、内涵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的发展阶段。

(一)坚持纵横拓展,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一是在纵向上,着力延伸产业链。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优势农产品的基础上,促进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发展。如安吉的竹产业,已经形成从竹资源到竹地板、竹家具、竹纤维纺织品以及竹叶黄酮、竹醋液等系列产品。二是在横向上,着力打造产业群和产业园。在同一个空间区域,或者围绕一个主导产业,推动多领域的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间功能互补。如桐庐、德清的美丽乡村旅游,武义、开化的创意农业、义乌、遂昌的农村电子商务,嵊州的现代农业综合体,以及一批工厂化、科技型、外向型的农业园区。2015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突破300亿元。

(二)推进土地流转,创造产业融合发展条件

积极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指导、纠纷协调等综合服务。2015年底,全省99.39%的村社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50.1%,其中1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占80%以上。

(三)培育新型主体,打造产业融合发展主力军

对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实行开放政策,将先进的管理经验、科技成果和市场机制、社会资金导入农业领域。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百龙工程”、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程。目前,全省已建立家庭农场2.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万家、合作社联合社151家、农业龙头企业7652家。

(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产业融合发展保障

采取政府引导、各方参与方式,共同推进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建立“农民信箱”,建成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农技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目前,农民信箱拥有279万实名注册用户,其中农民209.5万户,各类涉农企业、合作社25.6万户,涉农科技、管理、服务人员33.2万户。杭州市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平台建设,实现农业生产环节智能化决策、精准化种植、可视化管理,流通环节方便化订单、快捷式配送、质量可追溯管理。

(五)强化平台支撑,搭建产业融合发展载体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载体,通过政策重点扶持和要素集中配置,培育多元化的产业业态和多功能的产业体系,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让农业增效、主体培育、科技投入、公共服务等在这些园区得到集中体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为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上,通过改善体制环境、优化发展条件、创新产业组织、激发内在动力,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围绕“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研究制定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的具体办法,积极有序推进“三权”流转,为农村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创造制度环境。同时,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办法,将金融资本引向农业农村,破解长期困扰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障碍。

(二)积极支持“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构建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体系,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合作社吸纳更多农户参股入社,实行“租金保底+利润分红”的分配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使发展成果更大程度地惠及广大农民。发展合作金融,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和联合会,由下而上逐步形成县、市、省三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

(三)大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农超对接、产品配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

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通过信息化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具有特色产品的乡村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农民进行网络创业,完善农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农业新模式。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等负责)

(五)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农业部、林业局、科技部等负责)

(六)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七)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八)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林业局等负责)

(九)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负责)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业部牵头负责)

(十一)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部、林业局牵头负责)

(十二)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供销合作总社牵头负责)

(十三)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农业部牵头负责)

(十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林业局、旅游局等负责)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十五)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十六)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负责)

(十七)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十八)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等负责)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十九)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

(二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等负责)

(二十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旅游局、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部、商务部、旅游局等负责)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二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负责)

(二十五)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旅游局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5.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篇五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张天佐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面临的挑战之大、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爬坡过坎实现翻番的目标,必须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分解、重构和功能升级,形成新业态、新组织方式、新商业模式和新经营机制等,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配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注重四个方面:

一是纵向延伸,健全和完善农业产业链条。目前,我国农业产加销连接不够紧密,仍未形成高效完整的产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业起步晚、基础差、技术装备落后、加工转化率低,特别是农产品产地预冷、烘干、储藏等初加工发展滞后,产后损失严重。农产品流通方式落后,冷链物流体系不健全,现代营销方式应用不普遍,运输流通成本高、损失大。农业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品牌意识欠缺,大路货多、精品少,效益不高。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就是要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在纵向上推行产加销一体化,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链接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城市和乡村、现代工业和农业的有效联结,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重点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支持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一系列积极行动,健全完善农业的产业链、就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效益。

二是横向拓展,挖掘农业价值创造潜力。农业除了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等基本功能,还有生态涵养、观光休闲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这一鲜明特点在大国表现得尤为突出。我国地域辽阔,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丰富且有特色。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观光休闲、农耕体验等需求日益增加,为拓展农业功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近些年,许多地方依靠独特的自然资源、产业特色、历史文化等,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带动了一方经济,富裕了一方百姓,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新亮点。今后,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农业非传统功能的挖掘,最大程度地提升农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要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通过支持和引导,培育发展一批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业态新产业,农村的绿水青山将会变成农民的“金山银山”。

三是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产业融合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它能够引发产业功能、形态、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的重大变化。我国探索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产业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产业融合水平还不高,产业结构简单化现象比较普遍,产业各主体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为了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将农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提高产业发展的统一性、协调性。要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化;着眼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将产业与生态有机结合起来;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政策扶持、PPP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主体投入农业、加强合作的积极性;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提高产业融合的规模效应;利用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之间的线上融合,增进经济效率。要通过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共同努力,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让农业焕发勃勃生机,成为发展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

6.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析 篇六

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增收是通过多种渠道实现的.从实践来看,农民增收的渠道,包括发展粮食产业、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农民进城就业等.但是,有一种现象值得重视,这就是农民收入结构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在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部分已经非常接近来自农业的部分.在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部分第一次超过来自农业的部分.这是农民收入日趋多元化的必然趋势.

作 者:李炳坤 作者单位: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司长刊 名:乡镇企业科技英文刊名:TOWNSHIP ENTERPRISES AND SCIENCE TECHNOLOGY年,卷(期):“”(2)分类号:F3关键词:

7.一二三产业融合,一定扶持这些人 篇七

重点扶持的人群都有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农业生产及加工企业等。

扶持政策

在财政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将财政现有资金、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认真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在税收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等。

在用地政策上,要积极争取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在金融政策上,要积极争取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等。

在基本建设政策上,要积极争取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在用电政策上,要积极争取落实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等。

怎么干才能得到国家支持?

上面说到,国家要给出好多扶持政策。那么,咱怎么干才能获得支持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特别是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

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综合性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平臺建设。

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支持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围绕当地有发展潜力的主导产业、特色品牌产业等,通过订单生产、合作协议、产供销对接等方式,强化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完整产业链等。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企业集中建设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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