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基数申请表

2024-07-07

公积金缴纳基数申请表(共5篇)

1.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的申请书 篇一

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

本人所在公司(**公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并已将缴存公积金的相关信息详细告知本人,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故请公司不要为我继续缴纳公积金,即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公积金的权利。

本人郑重承诺:此行为纯属于个人要求,日后因此发生的任何与住房公积金相冲突的事件由本人自己承担,均与公司无关。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和要求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

申请人:

2.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须知 篇二

企业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当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 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缴费。职工个人部分,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现将 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等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 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二、企业单位工资总额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 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三、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其他有关问题

(1)代扣代缴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2)住房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3)独生子女补贴是否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误餐补贴与伙食补贴的区别? 误餐补贴是指对因公外出,需要在外就餐的职工给予的补助,是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除此以外,对所有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发给职工的伙食性补贴一律计入工资总额的“津贴和补贴”项内。

(5)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3.公积金缴纳基数申请表 篇三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139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从2873元调至3188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

城镇参加重大疾病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313元。

广州社保代理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企业15% 个人8%

2、工伤保险:企业0.5% 个人不需要缴纳

3、失业保险:企业1.5% 个人0.5%(农村户口暂时不需要缴纳)

4、生育保险:企业0.5% 个人不需要缴纳

5、医疗保险:企业6.2% 个人2%

6、重大疾病:企业8元 个人不许哟缴纳

7、残保金:企业缴纳48.67元

企业共缴费:627.57 个人缴费:230.21

4.公积金缴纳基数申请表 篇四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兖矿集团员工保障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8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费申报

市直各参保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稽核,由市人社局基金监督科统一制定征缴计划后,到社保征缴大厅综合柜员窗口缴纳6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补缴1-5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以便市社保局为2018年度退休的人员计发退休待遇。

因调整缴费基数,造成各参保单位未能及时申报缴纳6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应于7月底之前一次性足额缴纳6、7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期间形成的滞纳金不予征收。自8月份起,各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加收滞纳金。

二、缴费基数

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7326元,最低月缴费基数

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65元。2018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5775元、4620元、3465元,原市社保局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预测的缴费基数自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使用。

三、缴费比例

201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按0.2%-1.9%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按1%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生育保险单位按1%的比例缴纳,个人不缴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尽的义务。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职工个人权益的意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为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现瞒报或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现象,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要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向参保单位领导和职工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参保和缴费意识,增强履行缴费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5.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基数 篇五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

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目前,个人缴纳的比例还是最高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2、2015年北京五险一金中的社保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基本医疗9%,大额互助1%,个人基本医疗2%,大额互助3元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

2016年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缴纳项目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8%20%医疗保险2%6-10%失业保险0.5-1%1.50%工伤保险

0.5-1.2%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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