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宣传单(精选9篇)
1.打击两非宣传单 篇一
有关打击两非宣传的标语
1、播种春天的`希望,关爱女孩的成长。
2、禁止歧视,凌虐女婴。
3、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依法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4、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社会公平。
5、禁止个体诊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6、培育女孩成才,建设幸福家庭。
7、关心女孩成长,树立文明新风。
8、人口性别结构合理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9、自然界山水交相辉映,人世间男女平衡和谐。
10、关爱女孩,从我做起。
11、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12、禁止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13、严禁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生育。
14、严禁非法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15、今天的女孩,明天的建设者。
16、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
17、打击“两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2.打击“两非”工作培训记录 篇二
打击“两非”工作培训记录
时
间:2016年7月20日 地
点:一楼会议室
培训人员:妇产科及B超室全体人员 内容:打击“两非“专项工作培训
7月20日下午,在会议室进行了“两非“专项工作培训,学习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精神,针对此次培训,我院做了如下部署:
1、妇产科(门诊、病房)及B超室张贴禁止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需要查验两证(身份证、医学诊断结果)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醒目标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2、严格落实B超检查专人管理和“双人双签”制度,中期(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查验“两证”制度并做好登记。
3、严格执行出生证明实名制管理,加强B超室规范管理,健全超声波仪器检查登记制度。
3.海秀街道打击“两非”工作小结 篇三
按照全市打击“两非”整体安排部署,我街道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在全街道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宣传贯穿始终,加强舆论导向,强化群众逐渐形成的新型生育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关键在改变群众观念,我们牢牢抓住这一关键问题,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使打击“两非”宣教工作贯穿集中工作始终。各级、各部门在利用横幅、板报、标语、宣传栏、有线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原有宣传形式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都不同程度的创新宣传形式,活跃宣传气氛。街道计生协会利用青春健康教育课堂,宣传关爱女孩等科学知识,从小强化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坚持规范约束,加强源头控制,规范生育行为。与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卫生服务站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落实。与持证对象签定守法合同,与跟踪责任人签订跟踪责任书,严格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严禁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进行终止妊娠行为和溺婴弃婴现象发生。同时,建立孕情跟踪服务档案,层层落实责任,具体到人,以便及时掌握孕情和服务需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区计生委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明责任、强领导;破难题、突重点;建机制、求长效;树典型、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我们将不断探索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女孩、及女孩家庭的帮扶力度。预计与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放女孩困难家庭补助金,举办大型发放仪式,统计困难家庭数,切实为困难女孩家庭提供关怀与服务,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查处“两非”案件力度。坚持不懈,千方百计查处“两非”案件,做好经常性查处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通过统一行动与联合查处并重,深挖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保持对“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把“两非”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区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工作收到实效。
海秀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4.打击两非先进事迹 篇四
一、领导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B超室、妇产科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打击“两非”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进一步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医务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对B超室、妇产科等对使用超声诊断设备和进行产前检查、产前诊断等工作的科室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技术操作程序,
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一)在医院醒目位置如妇产科、B超室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
(二)认真落实B超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制度;
(四)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
5.打击两非宣传单 篇五
准格尔旗人口和计划局:
纳日松镇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纳日松镇打击“两非”的活动
总结的报告
现将《纳日松镇打击“两非”的活动总结》随文呈报,请予审示。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主题词:计划生育 两非△
总结
报告 抄送:各村,各单位。
纳日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6.打击两非宣传单 篇六
中医院
关于印发《**中医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市卫生局打击“两非”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中医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医院
2015年5月25日
**中医院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市卫生局打击“两非”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我院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相关科室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两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1.集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肃处理涉案科室及有关责任人。专项行动期间,我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重点检查医院妇产科、B超室、西药剂科。对涉案的科室及个人,一经查实,依法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依法吊销医师资格执业证书(母婴技术职业资格)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妇产科、B超室和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
2.利用条幅、宣传栏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两非”专项整治活动氛围。
3.向社会公布举办电话和举报信箱。
(二)全面清理阶段(2015年5月至7月)
1.清查2014年10月以来B超室的B超检查、妇产科人流引产登记及相关病历。
2.清查药剂科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放登记管理情况。
(三)查处阶段(2015年8月至9月)
根据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阶段(2015年10月)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医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医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资料进行收集、整治、归档,并做好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东方市卫生局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1.教育宣传工作,宣传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危害、人口性别平衡的的重要性、医院“两非”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教育。(院办、***副院长负责)
7.药监局关于打击两非实施方案 篇七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要求,进一步巩固“两非”药品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做好“两非”药品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县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标本兼治,大力宣传终止妊娠药品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终止妊娠药品和假冒伪劣避孕医疗器械行为,依法查处不凭处方零售促排卵药品行为,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进一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和避孕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促使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情况汇总,稽查队负责“两非”药品案件的查处工作和避孕医药器械的日常监管。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精心组织,狠抓贯彻落实。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督促和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整治“两非”工作的意义,使每一个涉药单位和人员都认识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营造依法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强大声势。
(三)持续保持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两非”药品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避孕医疗器械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查处,做到快查快结,并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市局,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对“两非”药品整治工作的保障作用、教育作用和推动作用。
(四)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查处工作完成后,稽查队要将全年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落实经常化的监管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逐步建立“两非”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同人口与计生、卫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通力配合,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不断推进“两非”药品整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3月1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集中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各涉药单位自查内容为:
1、终止妊娠药品只能在依法获准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从合法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2、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前,要检查购药者是否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客户档案和药品销售记录。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依法获准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3、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
(二)集中检查阶段(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10月30日)。各股室按照监管责任区域划分,由稽查队牵头分别对我县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查单位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打击两非宣传单 篇八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信1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9.打击两非整治活动简报 篇九
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活动
简
报
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根据省、市、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站结合实际,制订了《新墩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并于2010年11月22日召开了全镇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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