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024-07-27

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精选2篇)

1.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篇一

县科技局2011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及

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县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和谐平安单位为载体,以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单位内部和谐稳定,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在工作中,我局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始终把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在中心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明确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将综合治理与我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综治工作的“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并将综治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详尽分解,进一步细化到每个环节,真正实现了工作不忘综治,综治服务工作,形成了整体上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年综治工作计划安 排,制定下发了《县科技局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县科技局2011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综治工作检查,研究和部署综治安全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整改,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有效地促进了综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

二、认真排查调处,及时处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 我局坚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到排查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清除隐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二是广泛开展领导与干部职工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解决思想问题;三是经常了解和掌握科技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排查处理矛盾纠纷,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正是由于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宣传教育,确保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我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一是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全体干部职 工会议,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二是鼓励引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同时,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在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的同时,抓好治安综治、维稳稳信访的宣传教育,提高了治安防范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信仰观,坚决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放了《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等多种普法资料,广泛开展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开展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局开展了以“大力排查整治,携手共创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充分利用墙报、挂图、讲座、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群众性活动,活动形式新颖、富有特色、效果明显,提高了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三送”活动小组,在帮扶村开展一次综治专题讲座,广泛宣传了综治、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事迹和法制知识。我局还邀请省科技咨询公司专家深入园区企业开展科技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先后在12家企业宣传科技政策法规、专利申请与保 3 护知识等,发放宣传手册120余份,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集中宣传,全局迅速掀起综治宣传活动高潮,氛围甚浓,形成了浩大的正确舆论力量。二是开展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今年,我局继承续开展了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了“周排查、半月排查、月排查、季排查、不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了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排查,坚持了重大活动和社会敏感期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做到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确保了单位安全稳定。

半年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积极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不断完善维稳机制,实现了科技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互促共进。下半年,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突破工作上的瓶颈,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使我局的综治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2011

年6月30日

2.半年综治及平安创建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篇二

一票 否决 情况 年初未进行 专题研究、工作部署的 创建工作 经费下拨后 挪做其他用途的 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 森林火灾、重特大森林病虫灾害、重大毁林、非法侵占林地、重特大盗伐、滥伐森林或 其他刑事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不力,发生重特大群体性 事件,造成群死群伤,影响林区稳定的 乡镇分管领导、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的项目 序号 扣分内容 乡镇 扣分 县市 扣分 州考 扣分 组织 保障

分 1 未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扣3分。工作机构不健全(含公章及管理制度),扣2分;未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扣2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3分。半年进行督导,年终进行考核,未开展的扣2分。争取创建工作经费财政单列,县市每年不低于20万,乡镇不低于5万元(含对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站经费支持)(以工作经费文件和划拨财务凭证为依据),未落实到位的,扣5分。乡镇林业站人员未满编的每少1人,扣1分;发现未在岗履职情况的;每人扣1分;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民警与辅警比例按1:2配备,人员配备不足的,每少1人扣0.2分。财政返还的罚没款比率不低于80%,罚没返还款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用于创建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扣3分。林业站领导岗位必须配齐配强,林业站科技人员比率不得低于80%,具有执法资格人员比率不得低于80%;达不到比率要求的每项扣2分。

内部 管理

分 7 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资料不健全的扣1分;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每少1次扣1分。建立林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台帐、信访工作台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帐、伐区检查工作台帐、林业行业管理工作台帐、专项整治工作台帐、法制宣传工作台帐、护林组织建设工作台帐,台帐不齐全、规范的,每项扣1分。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含班子成员被问责处理、职工被移交司法机关或受纪律处分的,扣5分。发现林业行政审批、山林流转等存在违规现象的,每起扣2分。对安排部署工作落实不力,推动力度缓慢的,发现1起,扣2分;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并按时按质上报结果的,每次扣1分。

项目 序号 扣分内容 乡镇 扣分 县市 扣分 州考 扣分 治安 稳定

分 11 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以及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问题突出被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分。积极化解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对年内新增林权纠纷调处率未达95%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高扣3分。山情、林情、社情资料未更新的,每一项扣2分;群防群治网、案件协查网、情报信息网、边界联防网资料不健全的,每一项扣2分。护林组织未做到四落实(人员、报酬、制度、责任)的每项扣2分,私分、克扣护林员工资的扣5分;森林公安参与护林员的管理及考核,未落实的扣2分。涉林信访办结率未达95%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因工作不力、方法不当发生越级赴州信访的每起扣1分,越级赴省信访的每起扣2分,越级进京信访的每起扣5分。

未开展林区禁毒宣传的扣2分;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起扣3分;未参与林区缉枪治爆、打私缉私工作,每项分别扣2分。

案件 查处 分 17 未及时查处涉林案件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群众举报、上访的,每起扣1分;督办案件期限内未办结的,每起扣2分;发生行政败诉情况的,每起扣3分。刑事案件起诉率未达9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罚代刑,被检察机关立案追查的,每起扣5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未达80%的,扣3分。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3分。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中,整合执法力量工作推进缓慢的,扣2分;乡镇林业站在森林公安指导下,年内办理林政案件不得少于5起,每少1起扣1分;不依法移交刑事案件的,每起扣5分。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的县市,年内在保护区及湿地范围内办理案件不得低于3起,每少1起扣1分。

项目 序号 扣分内容 乡镇 扣分 县市 扣分 州考 扣分 森林 防火 分 23 未落实森林消防领导负责制的,扣1分。没有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扣2分;机构不健全、消防设备维护不良、使用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制定应急处置办法的,扣1分,不能按要求集结队伍的,每次扣3分。未制定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事)件风险评估的扣1分。发生森林火灾,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未及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的扣1分。全年未能实现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5%以上,森林受害率超过1‰的,扣5分。未落实火源管理措施的扣3分(乡镇护林员未落实火源管理措施,每年火灾线索提供的扣1分;乡镇林业站每年未查办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的扣1分。)

有害 生物 防控

分 27 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灾害应急预案等未建立健全的,每项扣1分;疫木及其制品进入辖区内未发现、或者发现后瞒报、不及时严格除害的,每起扣1分;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3分。不认真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日常监测或专项普查,以及发生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的,扣5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未实现上述目标的每项扣3分。

林业 宣传

分 30 未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或无记录的,扣2分;入校园开展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1分。

不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的,扣2分;在林区主要道路、重点林区、场所设置以“平安林区”创建为主题的宣传牌匾不少于5块,每少1块扣1分。

以平安林区创建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简报年内不得低于12期的,每少1期扣1分。

干部职工对“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不低于100%,未达标的,扣3分;林区群众对“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不低于90%,未达标的,扣1分。

项目 序号 扣分内容 乡镇 扣分 县市 扣分 州考 扣分 林业 双增

分 34 未实现新增造林目标,扣2分。

与去年相比未实现森林覆盖率增长扣2分。

未实现净增森林蓄积,扣2分。

良种使用率未达标,扣2分。

基地供种率未达标,扣2分。

义务植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尽责率未达标,分别扣2分。

档案 管理 3分 40 痕迹资料收集,未规范装订成册,扣3分。

备注

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扣分大于创建目标分值的,按目标分值最大值扣。

注:本办法各考核项应当扣分的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考评级别:

州、县市、乡镇

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平安林区创建评定得分情况

项目 乡镇评分 县市考核得分 州级考核得分 组织领导

内部管理

治安稳定

案件查处

森林防火

有害生物防控

林业宣传

林业双增

档案管理

合计

备注:

1、等次划分标准:95分以上(含95分)优秀,94分(含94分)至90分(含90分)合格,89分(含89分)至80分(含80分)基本合格,79分(含79分)以下为不合格。

2、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处罚权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 3、辅警比例依据:《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知道标准的通知》(云森公〔201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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