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11-28

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11篇)

1.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瑶府发[2008]06号

瑶麓乡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乡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30日至7月31日开展全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确保该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改革开放30周年和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王国平任组长,乡管安全生产的武装部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1-

国土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全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乡团委书记、党政办工作员韦斌任办公室主任。

(二)乡领导小组于每月底召集上述成员单位,分析研究、小结、部署各阶段的督查工作,并于5月(6月、7月)30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

三、督查形式和内容

督查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采取企业自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督查由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企业自查内容

1、共性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已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2、对照《荔波县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荔安委[2008]9号)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的情况。

(二)综合督查内容

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办发明电[20O8]15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三)专项督查内容

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农业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抽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30日)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及制定的方案,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列出清单,制订计划,明确专人负责,逐一实施排除治理和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同时,要加紧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在此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乡镇和本部门所监管的行业领域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达到100%。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要于5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和所抽查行业领域的情况报乡党政办,由乡党政办汇总报县安委办和县政府办。

(二)专项督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9日)

由有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1、煤矿专项督查。由乡武装部长覃锦和牵头,组织乡国土所、协调茂兰派出所、茂兰安监站等部门,对煤矿进行专项督查。

2、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由乡武装部长覃锦和牵头,组织乡党政

办、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员等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路面监控和农业运输机械进行专项督查。

3、消防专项督查。由乡武装部长覃锦和牵头,组织乡党政办、协调茂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商(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4、建筑施工专项督查。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韦小红牵头,组织乡党政办、瑶麓村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以及公路建设管理、道路、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5、防灾抗灾专项督查。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韦小红牵头,组织乡党政办、乡国土所、乡林业站等有关部门,对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督查。对水利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

专项督查结束后,各牵头领导对所督查的行业领域情况进行汇总,于6月30日前将督查总结报县安委办,由乡党政办汇总报县安委办和县政府办。

(三)综合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23日)

由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乡党政办、乡国土所、乡林业站、乡农业报务中心等部门,对各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由党政办将综合督查情况汇总报县安委办和县政府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村、本行业领域特点,突出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重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员抓好落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自查督查内容、要求

和责任,于5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乡党政办。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安全奥运”、“改革开放三十年”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边”,即“边查、边整、边改、边见效”,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立即见效,威胁到安全生产的要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该处罚的要严格处罚,该停产停业的要坚决停产停业,决不姑息迁就,坚决预防大事故。

(四)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要做好信息报送和督查工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乡党政办,并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重视不够、督查效果差的,要及时予以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瑶麓瑶族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方案报:县政府、县安委办、送:县安监局瑶麓瑶族乡党政办2008年5月4日印发

2.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通知》确定了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涉及到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组织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推荐工作;是否加强了“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通过“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优化了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了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安全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在10月底前结束。

3.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133)精神,进一步推进和田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改革开放30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和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地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行署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于2008年5 月至7 月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行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08‟84号)要求,围绕进一步推动全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全地区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拉网式自查的基础上,对七县一市和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督查。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部署严密。地、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成立了专项督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县(市)、本行业《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全面部署,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了督查。全地区(含各县市)共抽调人员700多人,组成了各级、各行业督查组110 个,督查时间累计1500多天。

二、强化宣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出板报、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 车、举办培训班、开展座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月促年,期间共设立咨询点203个,悬挂条幅(氢气球)40条、横幅708条,展出黑板报484块、警示图片784块(幅),出动宣传车180辆,印制宣传单(手册)115250余份,近21万人次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此外,地区安监局还在地委宣传部等部门的配合下,举办了“安全生产”专题文艺节目演出。

突出抓好安全培训这个基础性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共培训586人(初培401人,复审185人)。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42人(安全员127人,电工作业38人,金属焊接与切割35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42人);危化品行业166人(企业负责人19人,加油加气安全员29人,加油加气员118人);烟花爆竹销售员20人;农药企业52人(负责人20人,农药安全员2人,从业人员30人);汽车修理106人(企业负责人43人,安全员35人,电工作业15人,金属焊接与切割13人)。

三、综合督查情况: 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本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力度。百日督查期间,各县市共检查隐患1261处,整改1154处,整改率91.51%,下发整改指令通知书32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9家。

四、专项督查情况: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围绕依法严查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落实国、省道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监控情况、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农用车辆加装反光标志工作,依法打击“三无”车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 情况。共实施9 次专项督查,检查各类机动车辆2207辆、查处各类违章车辆867辆,暂扣208辆、扣证38本、罚款处理308辆,警告批评教育62 人;排查危险路段34处、标志牌缺失451处。新安装减速带297条、设臵交通标志牌600个、交通指示灯(红绿灯)12 处、测速仪10 套、监控摄像18 处、斑马线8 条、交通标线32 公里。

2、非煤矿山专项督查:围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突出以使用火工品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全地区166家非煤矿山企业,累计检查260次,共查处隐患397条,整改378条,整改率95%。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督查:围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措施;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383家(次),查处事故隐患177条,整改172条,整改率97%。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11家,查处隐患9条,整改9条,整改率 100%,集中销毁了春节前后没收的65件(143万响)、彩竹筒300支、价值2.8万元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采取统一封存的安全管理方式,把春节期间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交由原批发企业统一保存,加强库房库区的安全监控,投入资金2.8万元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将监控范围扩大到1000多平方米,并落实企业值班值守制度。检查流动加油车(包括小型油罐车)流动加油车(小型油罐车)50多辆,部分已做销售处理,现剩的26辆,已全部主动报停,由各县(市)安监局封存在业主车库内。

4、煤矿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矿井通风管理、顶板管理、防止“三超”情况、井下防渗水、机电管理、火工品管理、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情况。完成了对全地区7 家煤矿的督查,发现隐患65处,整改47处,整改率72.3%,关闭小矿井1 座(和田县喀什塔什煤矿)。

5、建设行业专项督查:围绕建筑施工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城市供水设备及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燃气储配、罐装厂站安全状况、燃气管网安全维护情况;城市公交车辆、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集中安排15 天时间,专项对148 个(884691.07平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督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1 份,安全整改通知单22份。

6、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臵等情况,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臵及运行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组成督查组深入208 个重点部位(单位),查出隐患110处,整改65处,整改率59.1%,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32份。加大对自治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查整改力度,和田市东风商场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墨玉县希望商场由于整改不彻底,已被责令停业,直止符合整改要求后,再准予 开业经营。

7、水利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及落实防洪、防泥石流等灾害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采玉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抽调人员开展专项督查4次,投入128万元对玉河、喀河渠首的险工险段和隐患部位进行了除险加固,还对配套设施进行了检修,调备了20万元的抢险物资,投入资金2916万元,在玉河建设永久性防洪堤12.11公里.8、电力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电力系统安全,特别是电网安全供电保障和安全防护情况;发电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防汛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专项督查期间,清除了12 处违章建筑,清除了154处树障

9、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累计检查各类拖拉机38371台次、查处无牌证驾驶288台次、违章驾驶3298人次、处理2132台次、批评教育1454人,完成了16526台拖拉机尾部粘贴了反光标志工作。

10、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臵的检验情况。共督查12 次,没有发现重大隐患,查出一般隐患8处,整改8 处,整改率100%,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5 份。

11、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围绕检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制定停产、销爆处臵方案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情况。共检查涉及单位45家,销毁震源弹31枚、雷管15903枚、炸药503.9公斤、导火索1305米、TNT200 克。

12民航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空防措施落实情况;控制区管理情况;旅客和手提行李,托运行李安全检查情况;航空货物的安全保卫情况;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机故障处理情况;整顿机坪秩序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对模糊不清的标志标线,进行了重新划线,加强了周边3-8公里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清除了机场围界外5 米内的搭建物和树木,更新了驱鸟设备。

五、存在的不足:

1、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企业负责人认识不清。部分小型企业安全生产保护措施落后,经费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职工安全培训跟不上,有麻痹侥幸心理。

2、个别牵头单位配合不够,与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缺乏沟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3、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不切合实际,理论性套话太多,实际操作的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保障等方面缺少可操作的指导,没有按要求组织演练,有的县市、部门演练流于形式。

六、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继续围绕地区全年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保障“奥运会”等一些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以此推动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和田地区和谐安定这项重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各项工作。

和田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昆旅字[2008]6号

昆山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各旅游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62号)精神,为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旅游局成立由局长董建国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昆山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下设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收集汇总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并及时上报。同时,各旅游企业都要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6月10日前,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二是组织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三是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突出治理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推荐商店等旅游相关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20日前,全市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它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全面治理事故隐患。本次旅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要求,以“安全工作压倒一切”的思想和“绝对安全,万无一失”为工作目标。拟定全面、细致、周密、操作性强的各类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确保节庆活动安全。二是主要节假日。各单位节前要加强对旅游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旅游安全工作的信息畅通,24小时全天候安全值班。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点)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疏散预案,重点抓好烟感报警系统、灭火器、游客安全通道、电子监控系统以及食品卫生、生产设施设备、防盗等安全检查。四是旅游车(船)。要强化对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约束驾驶人员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重点检查车(船)的方向系统、灯光系统、制动系统以及灭火器、消防栓、黄沙、救生圈等安全状态,严禁车(船)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确保旅游行车(船)安全。旅游经营单位要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所需资金投入,确保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发生事故。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落实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每个岗位职工自查自改责任,发挥所有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及时排查整改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项目,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第三阶段: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督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情况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四是检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五是检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和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安全行政部门督查阶段。6月30日至7月10日,苏州市旅游局将组织有关消防、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重点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7月10日至7月30日,全市旅游企业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联合督查的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组织“回头看”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市旅游局在7月份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一是企业和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二是督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建立完善情况;三是确认排查今后整改的事故隐患目录,按要求将确认的2008年昆山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体情况上报市安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市旅游局统一领导,各旅游企业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不留死角,确保没有漏查的重大事故隐患。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旅游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监督,一旦发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及相关规定及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单位要对重点安全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本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在检查中,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重点旅游企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百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部门要严肃处理。市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引导,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全市旅游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工会、技术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加隐患治理工作。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有关部门要加强全程跟踪,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整改事故隐患,促进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再上一个台阶。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对普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未整改结束前不发生事故。同时,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要强化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事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上报表格审查签字。凡是普查重大事故隐患不彻底或上报不实、不全面、甚至有隐瞒不上报,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

昆山市旅游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5.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吉交安监[2008]69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吉林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50号)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全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要求,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督查时间

省厅决定,此次督查行动于5月初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情况和防范措施以及深化专项整治情况。

2、按照《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吉交安监[2008]28号)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等情况;针对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对隐患排查治理“第二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应急准备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

1、高管局:对运营的高速公路桥涵和隧道进行全面督查;对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全面督查;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督查等。

2、高建局:对在建的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情况;监督检查各指挥部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情况;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等。

3、公路局:公路建设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和设备事故的措施情况;桥梁和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情况;危桥险段排查治理和渡口、“渡改桥”工作及公路安保工程实施情况等。

4、运管局:重点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安全督查和客运运输安全督查。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员从业资格及GPS安装使用情况;运管机构履行“三关一监督”情况等。

5、地铁局:在建和运营的全省地方铁路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设)备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与监控和施工现场管理等。

6、航道局:吉陶段航道整治工程、集安码头停靠基地和哈达弯变电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海事局:水上船公司和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两防”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等;

8、机关服务中心:厅直各单位消防工作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臵情况等。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除按计划进行检查外,还要随机抽查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实地检查,真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情。

(三)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适当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商讨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的单位和地区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结束后,要向地方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督查行动,省厅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全处。此次督查由厅安全处综合指导、协调,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组长:赵静波

副组长:李晓明、李恩会、王力、冷曦晨

成员:王爱君、杨光、张跃、闫长文、李新春、李光伟、武双、彭今海、陶志政、赵树良、崔静华、李彦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彦文(兼),厅安全处联系人:李忠诚,电话:85097571,85636927(传真),E-mail:aqc@jljt.gov.cn

六、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督查。

(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要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此次安 全督查专项行动。

6.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专项行动方案

各基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用科学的安全发展观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务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水务系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百日督查目的通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全年后100天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各项工作。各单位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更好的稳定局面。

二、督查范围

按照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水务系统的实际情况,这次督查单位主要是液化气站、自来水公司、农田站、两大灌区、河道处、涝区站、水政水资源和测量队。

(一)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二)抓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

(三)抓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1-

(四)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抓好各项应急预案

(六)抓好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抓好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八)抓好消防设施和器材运行管理

(九)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库、档案制度

三、百日督查时间

1、自查阶段(9月23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单位特点制定可行的百日督查行动方案(9月31日前上报水务局办公室)。在材料方面,将应保存的做好软件存档。要把本单位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安全员有记录,夜间值班有记录,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每次自检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2、检查阶段(10月23日—11月23日)

各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确保消防器具健全、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各项制度落实。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将情况及时反馈。

3、验收阶段(11月24日—12月31日)

各单位要做好百日督查工作总结,抓好典型经验,总结

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于12月31日前上报水务局办公室。每月23日前将各项情况报水务局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七大及全国“两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会议,亲自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亲自抓隐患治理,并成立领导小组,单位设一名专职联络员。

明确责任,加强安全工作指导,确保百日督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好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整改,事事有记录。重点隐患要有资料存档。要按县百日督查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水务系统创造一个安全的新局面。

五、组织机构

(一)水务系统安全生产联系包保工作分工

局长孙晔负责水务局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局长刘健理分管安全工作,是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是分管战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1、李佳申包保涝区站、水资源办;

2、于贵斌包保敖来站、兴安站、液化气站;

3、刘健理包保农田站、自来水公司、河道处;

4、孙长志包保勘测设计队。

联系包保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4、监督检查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6、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

7、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二)水务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孙晔

副组长于贵斌刘健理

成员苏辉王冶秦汝清夏长存邢臣王存友张桂芹张兴波王德伟水务局办公室联络员:王德伟

绥滨县水务局

7.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运管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 [2008]115 号)和《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 [2008]18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市运管处从 8 月份开始,结合前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生产环境。

一、切实加强领导 增强安全意识 组织各县(区)运管所主要负责人、处领导班子参加召开安全稳定动员会,传达 “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督查目的、督查内容、方式等,对前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检查行动中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发生过较大事故的重点区域要进行回头督查。另外,处安全生产督查领导小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明察暗访,用实际行动动员号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狠抓安全、长保安全的工作劲头。

二、加强对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督查 按照“企业全面负责、部门指导监督”的原则,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百日督查行动“回头看”再检查期间,对市客运公司、货运总公司等运输单位再次进行了安全检查。

8.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自查报告

巴东村委会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细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促进学校安全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实现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杜绝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建一个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现将我校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交通安全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网络也日益发展,继而也给学校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基于这种安全隐患,学校督查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各校点,采取多形式开展排查、督查学校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一是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辆接送学生;二是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校师生禁止搭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今年来共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24次,排查、督查交通安全隐患4起(次),有效地杜绝了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在我校发生。

(二)消防安全方面:为构建学校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1 实现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校加大力度督查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认真检查、督查学校是否制定突发安全应急演练预案,并按预案是否正常开展演练活动;二是督查学校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三是督查学校是否开安全消防工作,今年来共开展消防安全工作8次,应急演练活动10次。

(三)教学设施安全方面:本着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杜绝安全事故在我校发生的工作目标,我校认真开展教学设施安全督查工作。一是检查、督查学校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是否安全;二是督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存放管理是否安全;三是督查实验室、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四是督查D级危房使用情况,目前罗大小学教学综合用房,基于上述存在的安全隐患,我校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实地,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力所能尽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积极向上级申请给予立项重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五是督查校舍存在全隐患情况,并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目前,我校有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危害的校舍有罗大小学有塌方的危害。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我校成立了《巴东村委会学校抗洪防灾领导小组》、《巴东村委会学校灾情巡逻小组》,制定了《巴东村委会学校抗洪防灾应急预案》,采取一天24小时监控,有灾情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排险,力所能尽地做了许多防范工作,但由于学校资金短缺,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消 2 除安全隐患,学校教学设施安全隐患仍有存在。

(四)食品卫生安全方面:为切实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好食品卫生放心工程,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从食品源头污染入手,对重点部位、重点季节加强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一是加大对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的督查、监管力度,确保食堂安全、卫生运行;二是加强对学校内部小卖铺及周边附近摊点的监管与督战查力度;三是针对季节性流行疾病,督促各相关责任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思想,确保师生健康安全。今年以来,我校出动宣传一次,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3份。

(五)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方面:为实现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营建一个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村委会学校分别聘请法制副校长讲授有关法律知识,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安全督查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各村校对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学校政治思想建设和道德建设、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学校资金短缺,好多安全隐患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排除,学校安全隐患仍有存在;

3、师生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卫生条 3 件较差,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4、应急防范措施建设不够健全。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2、细节入手,做好饮食安全教育;

3、实际出发,加强住宿安全管理

4、预防为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引导,做好学生思想教育

6、严肃纪律,切实落实学校安全责任;

7、加强安保,做好校园稳定工作;

8、加大排查,保障校舍设施安全。;;;

9.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于2008年7月7日至11日对景谷乡、民乐镇、正兴镇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刀文学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张磊、建设局赵坚、水务局山中、环保局李明安、景谷供电有限公司李明、安监局胡明等组成,开展督查检查工作。7月7日,督查组在景谷乡进行督查检查,上午听取了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中午实地对景谷河水库大坝、景兴红砖厂、景谷乡中学、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下午督查组向景谷乡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8日至9日,督查组在民乐镇进行督查检查,8日上午听取了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重点企业情况介绍,并与企业进行了座谈,8日下午至9日上午督查组分头对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景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及尾矿库、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9日下午督查组向民乐镇政府和重点企业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10日至11日,督查组在正兴镇进行督查检查,10日上午听取了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督查组对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通达碎石厂、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集镇建筑工地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11日下午督查组向正兴镇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督查检查工作中,通过查阅乡(镇)政府的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台帐,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面了解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出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督促乡(镇)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景谷乡:1.乡人民政府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不具体;工作台帐不全,安全生产工作材料有所欠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不具体。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中缺少建筑施工、学校安全、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等内容。3.乡供电所办公楼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网、安全网,施工场地无隔离围墙等设施,提升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议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立即进行整改。4.景谷河水库大坝闸阀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建议由水务、供电两部门协调解决。5.景谷乡中学存在危房(已停止使用),教师住房的供电线路、电话线、闭路线等交叉混乱,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建议由学校、供电、电信、广播等单位协调落实整改。

(二)民乐镇:1.镇人民政府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无镇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台帐不够齐全。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集镇9个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①露天采场废土废渣排放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虽采取了措施但效果不好,使下游水库淤积。②林志选厂尾矿库的排渗管道有直接排放尾矿沙、水现象,排渗设施运行达不到要求。③1260北部1号斜井的通风井及第二个安全出口未贯通,未形成通风系统,回风不足,矿井内使用的风筒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更换,易燃、易损,多处漏风,风筒布设不规范,需重新布设通风管道。④1260北部1号斜井、南部2号斜井均未安装防跑车装置,现处在安装矿井设备阶段,在防跑车装置未安装之前,严禁进行斜井提升运输。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①二十八矿点无探矿工程施工设计及图纸,矿井开拓工程不规范,高度不够,敲帮问顶不足,矿井为独头掘进,应尽快贯通形成第二个安全出口。②该矿点有老洞采空区积水,应加强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监测防止矿井透水。③各矿井通风系统的风筒设置不够规范,未实行连续供风,3号竖井与平巷供风形成90度转角,风阻过大,风筒延伸不够,4号竖井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风机与风筒接口不规范,接口过小。④3号竖井边帮未背实,应加强维护,井口设置不规范,卷扬机挂钩无安全锁扣装置。⑤竖井爬梯布设不规范,部分需进行更换,安全绳的上下控制不完善。⑥3号竖井内供电线路、各种管线布置不规范,照明线路接头、灯头多处裸露,接线接头不规范。⑦4号竖井未采取防洪措施,电器开关无避雨设施。⑧矿点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未实行跟班作业。⑨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号竖井内工人在施工现场抽烟。⑩浮选厂尾矿库有向外直接排放尾矿沙、尾矿水现象,无排渗设施。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其它:白象选厂未对堆矿进行覆盖防雨措施不足,配电变压器应采取隔离措施;林志选厂10千伏线路对地距离变低,应加强管理和线路巡查;民乐镇有9家小采石场,现在采4家,有1家采石场持有采矿许可证,凡无证开采的由国土部门下发停工通知。

(三)正兴镇:1.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不全,工作台帐未进行分类管理。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临街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金泉矿业):①探矿洞井口场地不平整,各种物料堆放混乱;②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无出入井人员登记台帐;③探矿井无排水设施,应完善防排水系统;④井口、井内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井内照明未安装低压变压器,没有达到36伏安全电压要求;⑤鼓风机安装位置距井口太近,功率不够,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应使用阻燃风筒,布设不规范,延伸不够,供风不足;⑥井内巷道架箱不足,部分箱木架设不规范,应加强修箱维护。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项目部):①各探矿洞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未进行出入井登记;②电力供应不足,影响了风机正常开启,矿洞内未实行连续供风,时停时开;③矿洞内空气混浊,回风不足,部分通风管道开裂,漏风严重;④矿洞内采用拖拉机运输,车辆排气管未安装净化装置,废气未经过滤直接排放在洞内。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正兴镇通达碎石厂:1.该石厂王宏负责的采点边坡过高、过陡;2.刘宗兴负责的采点边坡超高、超陡,有浮石、危石,底部存在掏采现象。3.石厂各采点均未分台阶开采,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进行开采。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县督查组还对该石厂帕庄河两个采点存在的影响旅游规划、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环境破坏、阻塞河道,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两个采点立即停产,镇政府应尽快上报有关处理意见。

10.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工作总结

县安全监局: 我公司为确保百日排查专项工作行动有效地落到实处,公司自2008年5月3日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大力宣传百日排查专项行动,并制定出百日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排查重点、形式和内容、排查领导小组的成立),下发到各班组,并按计划于2008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深入贯彻百日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排查重点、形式、内容,通过会议黑板报形式深入贯彻,公司自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公司实行车间、班组、个人查隐患任务,每人要查出3起以上事故隐患,逐级汇总上报安全环保科,对查出隐患工作较好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具体隐患排查总结如下: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查出共五起。

(二)、物的不安全行为查出七起。

(三)、管理上的缺陷查出三起。

以上事故隐患查处共十五起,于2008年7月10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通过百日排查专项行动,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回顾过去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安监局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我们目前面临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严俊。结合国庆期间我公司对安全管理下步工作做如下安排:

1、始终抓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2、抓职工队伍安全建设。

3、抓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查隐患责任到人、做到定人、定任务,在重大危险工作管理上增加排查次数,在生产现场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及效率,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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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一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目前的现状 目前镇辖区内共有采石场8个,砂场3个,红砖厂7个,有加油站9个,液化器供应站2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32户,小煤矿1个,爆破器材库1个,规模比较大的木制品加工厂3个,一般规模的木材加工厂10个。在以上这些企业和个体户中,列入重点整治,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13个。按照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7月以来,我们对这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列入重点督查的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救援预案。

(一)对11个非煤矿山,1个小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和排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及台帐。检查的重点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作业的操作秩序、安全距离,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区边坡稳定性是否坚固、边坡角度、场地排土、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认真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清除各种存在隐患。

(二)对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34户,重点对消防设备的设置,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特别对储存仓库及货柜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道路交通,由农业中心和交警中队具体组织督查。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大小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造册登记,并检查落实检审情况,严格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协管员随时做好安全协管工作,并排查分析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监控。

(四)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了“第一把火”现场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用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的对几个大的商场、学校、易发火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排查,尽最大努力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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