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2024-10-19

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精选11篇)

1.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天水市科技研发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初,雷传昌副主席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深入秦州、清水、张川等县区和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天水华圆制药设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就我市科技研发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018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3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78人,被评为国家级科技带头人2名,省级科技带头人36名,省级科技功臣2名,全省科技领军人才33名,省级优秀专家23名。有高等院校4所,各类科研机构22个,企业技术开发机构51个,从事科技活动的企业单位83个。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以科技项目、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组织实施十大科技专项和六大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新型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区域科技综合实力大幅度提升,科技工作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8.6%,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我市先后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试点城市和全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城市,连续5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

(一)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7家,国家级、省级创新企业和试点企业11家,省、市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和创建企业53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9家。今年我市又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公司被批准为变频高速系统及技术省级重点实验室,目前,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科研项目支撑和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日趋明显。近三年来,在工业方面,共争取国列、省列科技项目185项,争取经费7272万元。其中国列项目67项,争取经费4706万元;省列项目118项,争取经费2566万元;新上市列科技项目378项,经费1861万元。这些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农业方面,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42项,取得科技成果82项,选育农作物、林果、蔬菜新品种(系)58个,累计推广面积620余万亩,有效地推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科技自主创新攻克了一批技术难关。全市共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705项,取得科技创新成果684项,其中工业创新成果396项,累计新增产值35.7亿元;农业创新成果160项,累计新增效益13.75亿元;1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8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8项),部分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200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达18亿元,创新型企业新产品产值贡献率平均达到60%以上。我市民

营科技企业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83项,开发新产品180项,累计获得国家专利153项,年总收入达到10亿元。

(四)科技合作与交流日益活跃。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28个单位与160家企业、院所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10家企业与美国等12个国家建立了国际合作关系,组织实施院地院企科技合作项目168项,参与我市科技合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285人。组建成立了甘肃省数控机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这是我省首家成立的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项目也在全省市州首次被科技部列入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科技研发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与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科技意识不够强。有的县(区)、有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科技研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缺乏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部署科技研发工作的理念,在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成果的转化推广上,学习和掌握国家、省、市科技政策法规比较少,工作思路不够宽,创新力度不够大。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领导,受小富即安思想观念的影响,满足于现状,缺乏创新理念。

(二)科技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条件较差,职能弱化,导致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综合利用社会资金、政策、人才、科技资源等多种手段的能力较弱。有的县,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撤并了科技机构,影响了县上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科普培训、科技服务等工作的进展。在一些基层单位科技机构形同虚设,忙于应付行政公务,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在技术上产生了盲区,造成了科技推广的被动局面。

(三)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大多企业科技含量较高的新项目、新产品较少,拥有自己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更少,相当一部分企业的产品基本属于仿制性质,发展主要以引进为主,自主消化、吸收、创造能力不强,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尽管全市的专利申请量呈上升趋势,但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量较少,借助专利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的企业更少,并且科技创新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二产,一产和三产方面较少。

(四)科技人才严重短缺。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仅为1.59%,高层人才和适用技术人才奇缺,生产一线高级技工总量更显不足。全市各类专业人才引进、培养较少,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现有专业技术人才思想观念陈旧,知识老化严重,整体素质偏低,存在着高职称低能力的现象。科技人才分布不够合理,大多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企业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几年进企业的本科生更少,企业现有高级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出成果、出效益的年轻人才匮乏。同时,科技人员多集中在城市,在一线的农业科技人才多以推

广类型为主,创新型、科技型专家少,现有农业技术人才的工作条件差,生活待遇低,造成了一些水平较高的农业科技人才的流失。

(五)科技投入明显不足。我市目前科研经费主要依靠争取国家和省上经费,市上配套资金无力落实,严重影响了部分国列、省列科技项目的争取,也使一些企业失去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多数企业投入科技创新的经费严重不足,部分企业尚无专项资金投入。虽然市、县区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财政基数小,投入总量少,加之相当一部分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被切块它用,使本来有限的资金不能完全用于科研创新,一些前景良好的科技项目无法立项实施。

三、几点建议

目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和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创新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一)重视科普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科技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研究和部署科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科技部门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职能。加强科技知识培训,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专门班、专业课,加强对新技术的培训,把科技干部培养成为科技研发的行家里手,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要宣传科技创新的重大意义,动员引导各级科研单位和企业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敢闯敢干敢冒风险的意识,积极开展创新活动。组织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到先进地区、企业参观学习,扩大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清除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

(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功能。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继续加强各县区科技管理体制建设,切实扭转县区科技工作薄弱的状况。一要健全科技管理机构,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增强对科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议对撤并科技局的县区要尽快恢复其建制。二要加强科技管理部门的力量,配备优秀科技管理人员,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和乡镇,切实改善科技管理部门软硬件环境。三要切实发挥好基层科技单位的作用,加强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服务和培训,使科技研发和推广手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积极搭建平台,提升创新能力。重点要做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一要完善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科技、人事、财税、工信委等部门要整合和完善现有各类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增强政策系统性和实用性。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政策专题培训,使科技单位真正成为熟悉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的主体。二要积极引导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设一批各种形式的企业研发、技术中心,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三要整合资源。鼓励引导全市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加强联合,不断推出新项目、新产品。四要鼓励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并增强参与制定本行业标准的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竞争能力。

(四)实施科技工程,加快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落实科技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度,建议由市科技局统一管理全市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实施,避免多头管理。一要抓住国家把自主创新作为投资重点的有利机遇,以攻克核心技术和提升产业聚集能力为重点,积极组织、筛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做好国列省列科技项目的争取工作,力争我市骨干企业、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都有科技项目立项实施。二要重点围绕我市十大科技专项和六大科技创新工程,做好市列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装备制造、电子、智能电器、材料及新材料、生物医药、果品、畜牧、蔬菜、农产品加工、农作物育种等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安排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努力开发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一要充分发挥关中-天水经济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多的优势,大力培养基础型、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科研人员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强院地院企合作,通过制定各种政策,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聘请、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要坚持以项目带动培养人才,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四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完善优惠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去,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

(六)加大科研投入,完善投融资体系。要切实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投资,逐步建立起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金融支持的新型科技投入机制,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一要保持政策对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速度,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并且专款专用。二要完善和落实科技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监督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让企业成为科技投入的主力军。企业要逐步提高研发经费所占比重,并且用足用好技术开发费用。三要构建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大力吸引金融和担保机构、企业财团投资;积极组织各类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服务,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步伐,拓宽科技投入渠道,激活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事业。同时要大力引导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列科技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争取科技经费的支持。

2.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二

政府的科技研发投入是提升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受到了极大的重视。但是, 在我国的实践中, 政府科技研发投入存在着效率、效益低下, 甚至暗藏腐败等诸多问题, 本文在研发主体需求分析、激励机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

1 研发主体的需求分析

无论是个人的需求还是组织的需求, 都有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维持生存 (包括组织内的个人和组织本身) 的基本需要, 它要求研发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收益, 当收益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时, 组织面临被淘汰, 个人意味着较低的生活水平和不平衡的心态。因此, 从研发投入的资金规模上看, 不仅应能够弥补研发投入的成本, 而且要使研发主体具有成本之外的收益。研发主体的另一方面需求是精神需求。对组织来讲, 获取荣誉、地位对组织外部环境的改善是极其有益的, 会带来一些隐性的收益或隐性成本的降低, 而对个人来讲, 还包括他人的尊重等带来的心理满足。

设:V为社会 (或行业) 平均收益

R为研发个体目前具有的收益

w为研发个体投入研发预期能够取得的收益

P为研发个体收益下降而低于社会 (或行业) 平均收益的概率 (0<P<1)

P反映了实现社会平均收益的风险水平或者说反映了市场竞争强度。

则研发者的相对收益为:X=PR/V;

研发受益后的总收益为:X′=PR/V+w

当X<1时, 意味着研发主体收益低下, 研发主体具有通过研发改变物质匮乏状况的积极性。且X越小, 积极性越大。反之, 当X≥1时, 且X越大, 这种积极性就越小, 相反, 这时, 研发者的需求向精神需求逼近。

显然, 研发预期收益w, 必须能够弥补研发者的相对收益X的不足, 使研发主体总收益X′大于1, 以尽量避免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2 研发投入的机制

除了在研发投入上要满足X′大于1的条件, 研发投入还要建立一种有效约束的投入机制, 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研发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产出。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 科技项目的投入可以分为委托制与招标制。

委托制是在研发合同的约束下, 在规定的时间内研发方提供符合一定质量或水平的研发成果, 资助方提供一定的转移支付。它形成的是标准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 研发活动有其与一般劳动不同的特殊性, 不仅过程较难控制, 而且科研成果的价值短期内难以验证, 研发方的努力程度并不会由于X′≥1而得到完全保证, 道德风险依然存在。

要解决这一问题, 就要使研发主体的研发收益率r包含科技成果的价值回报, 即r的大小不仅取决于资助方提供的一次性固定数额的转移支付的多少, 还应取决于科研成果未来一定时间收益的大小。极端地, 当转移支付仅仅是研发成本, 而研发主体占有全部科研成果产权且其收益完全取决于其未来收益时, 道德风险将完全消除。

因此, 要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就要对标准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修正。要使研发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占有部分或全部研发成果的产权。本文称这种机制为“修正委托制”。在美国, 政府资助的某些科研项目其研发者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政府只具有一定条件下的使用权。

在无法实现研发主体对研发成果的完全产权占有或这种占有不具有明显的个人价值时, 这一风险则很难在简单的委托——代理的框架内有效解决。因此, 另外一种解决方法是引入竞争机制, 即招标制。招标制主要形式是锦标赛机制, 它是一种竞争性科研资助机制。在招标制下, 多个研发主体自愿参加资助方组织或发起的研发竞赛,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发任务, 提供一定质量和水平的研发成果 (资助方可能提供一定的补偿) , 资助方从多个科研成果中选择最好的并支付承诺的转移支付 (奖金) 。

在发达国家, 研发项目的招标制历史悠久, 应用十分广泛。早在1717年, 英国国会就发起了一个有2万英镑奖金的研发竞赛, 它奖励第一个发明在海上准确确定经度的方法和仪器的人。近年来, 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与波音公司在F/A-22猛禽战机和F-35联合攻击战斗机上的研发竞赛也极其引人注目。

多少个研发主体参与研发竞争合适呢?有学者 (Fullerton and McAfee) 证明了参与者数量为两个时是最优的;那么, 如何选择这两个参与者呢?答案是通过 “预选赛”选择两个最优者后在进行锦标赛, 这被称为“复合锦标赛机制”。这种机制大量地被政府或公司采购所应用。它很好地解决了科研资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只不过在实际应用中, 通常以研发样品或模型参与竞标。

但很显然, 固定奖金的支付不是个最优的支付结构, 因为如果科技成果的价值超过了支付额, 研发者会要求委托方追加资助;反之, 如果科技成果价值较低, 委托人会要求减少支付额。

因此, 无论是委托制还是复合锦标赛机制, 都需要修正或称为制度安排。以实现代理人和委托人利益的同化。本文认为这种制度安排可选择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模式一:采购安排。如果代理人能够利用研发成果进行市场化生产, 则委托人通过独家采购的制度安排, 实现代理人和委托人利益的同化。无论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都可以通过销售合同价格得到补偿或反补偿。

模式二:产权占有。委托人成立用于研发成果转化的公司, 并转移一部分股权给研发者, 实现代理人和委托人利益的同化。

模式三:销售额的占有。在一定期限内, 研发者占有一部分委托人公司的一部分销售额。

模式四:事后奖励。按研发成果产生的效益按比例进行一次性或多次奖励。

3 政府的科技投入激励机制

来自政府的科技研发激励方式有两类:一是政府在直接投入中使用激励机制, 二是税收激励。

3.1 政府研发投入中的激励

政府进行科技研发投入并不等于同时进行了研发激励。如前文所述, 只有当研发主体总收益X′大于1时, 这种投入才具有激励的意义。

因此, 对于科技研发投入者, 不仅要关注研发主体研发的收益率, 还要关注其现有收益;研发投入的规模不仅要弥补研发投入成本, 还要满足研发主体的物质需要 (要使X′≥1) 。而且, 不同研发主体要求的研发收益率是不同的, 低收入者对研发收益率要求高, 以满足物质的需要;高收入者对研发收益率要求低, 但对精神满足的要求高。无疑, 这为科技投入总量规模控制提供了新的思路。

对研发主体进行的激励, 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物质的和精神的, 对相对收益较低的研发主体以及竞争激烈 (P值较大) 的领域, 主要采用物质激励的手段;而对相对收益较高的研发主体和具有一定垄断性 (P值较小) 的领域, 应适当采用精神奖励的手段。物质激励效果往往在短期内效果更明显。因此, 从社会实践来看, 科技研发激励主要应侧重于低收入的研发主体以及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市场变化较快的领域, 这也是创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相对集中的领域。

保证政府研发投入效果的另一方面是投入机制。在政府科研投入中, 引入竞争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尤其是资金投入较多的大型项目。首先, 应采用复合锦标赛机制。管理部门要面向社会发布科研项目信息, 并通过预选赛机制进行选拔, 以辨别研发主体的研发能力, 最后确定两个研发主体进行研发竞赛。其次, 要考虑研发项目后的制度安排, 针对不同的研发主体采用不同的利益同化机制, 以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评判科研成果的价值。

在这方面, 美国军方的政府资助体制非常有借鉴意义。美国建立了一整套以政府和军方为主导的三级军事科研生产体制:国家提供经费和一切必要的条件;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研究由国家实验室和大学完成;应用技术和开发研究一律交给企业来做。在这个运行机制中, 政府是主要的科研组织者和资金支持者, 政府相关部门是项目研究的监督者, 而私人企业则是主要的项目承担者。并且在研发投入中大量采用选拔赛机制, 不仅确保了研发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而且节省了管理者事后鉴定科研成果的费用。

3.2 政府的税收激励

政府直接的科技投入毕竟是有限的, 而与此相对比, 政府的科技税收政策对于鼓励全社会科技投入, 鼓励企业科技自主创新, 其范围更宽, 作用更强, 成效更显著。可以说, 科技税收政策是比国家直接财政拨款更大的科技投入, 也是更有效的科技投入激励方式。

税收激励方式, 分为直接优惠方式和间接优惠方式。直接优惠方式主要有:税收免征、减征和优惠税率, 间接优惠方式有: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亏损结转和返还、加速折旧等。由于直接优惠方式并不以科技研发投入为优惠对象, 可能会造成对其他非科技投入的优惠, 脱离科技研发投入激励的本意。因此, 间接优惠方式对科技研发投入作用更直接、更具有激励性, 国际通行的科技税收政策也是以间接优惠方式为主。对研发投入具有最直接激励作用的是准备金制度, 就是为减少企业科技研发投资风险而设立的技术开发资金准备。如韩国法规规定:企业为解决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资金需要, 可按收入总额的3% (技术密集型产业4%, 生产资料产业5%) 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 在投资发生前作为损耗计算。该制度对资金使用范围和未用资金的处理有一定的限制, 要求准备金必须在提留之日起3年内使用, 主要用于技术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改造、技术信息及技术培训和研究设施等方面。

3.3 对政府研发投入实行绩效审计, 监督政府科技投入的效率、效益和水平

政府绩效审计不仅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而是评价资金运用的节约、效率和效果, 评价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20世纪70年代以来, 日益成为现代国家审计发展的主流。

对政府科技支出进行绩效审计很有必要性, 首先它能够揭示科技投入的效果和效率, 可以为修正政策、改进决策服务。由于绩效评价是一种事后的审计和评价, 客观上形成了对科技成果的事后追踪评价, 有利于科技成果质量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其次, 通过绩效审计的公示制度, 能够增加科技投入的透明度, 增进公众对科技投入的了解和监督, 约束道德风险。

在我国, 国家审计目前仍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主, 绩效审计处于试验阶段。有鉴于此, 应率先在科技投入领域进行绩效审计的试点, 建议以各级审计机构为主, 同时, 鼓励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独立进行绩效审计。

参考文献

[1].陈志俊, 张昕竹.科研资助的激励机制研究[J].经济学季刊, (14)

[2].王淑贤.中小企业金融、财税扶持政策的国际比较[J].经济师, 2005, (2)

[3].夕蓓.国内外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方式的比较研究[J].中国科技产业, 2004, (10)

[4].潘庆.增强国家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基于技术创新的特点[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5, (7)

[5].陈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风险投资立法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5, (5)

[6].黄颖, 王勉, 张铀.企业研发活动中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10)

3.整合供给资源加大品牌研发投入 篇三

随着近年来产能过剩的浪潮吹到服装行业,库存量高居不下一直困扰着品牌服装的发展。带来这些问题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很多服装品牌仍然在用粗放的模式进行研发,没有进行深度的市场调研,合理规划货品的数量和结构,致使一些无效SKU的产生,直接导致库存量增加。科学的研发模式应该基于市场调研的数据,调整品牌的定位、定价和定量,提高货品消化率。

第二,整合供给资源“降成本”。降低企业成本是帮助企业摆脱当前困境、保持竞争优势的需要。当前,服装行业的人力成本逐年增高,而且国内供应链鱼龙混杂,这就需要品牌企业逐一甄别,选择最优质的供应商和工厂强强联合,减少供应链的中间环节,直接面对工厂,与面料商对接,从而降低成本。

第三,加大品牌研发力度和投入。在研发源头进行深度市场调研,得到最前沿的一手资料,结合自己品牌的定位合理企划每季的产品。坚持每一季度有传承、有创新,传承品牌的DNA;坚持原创,发挥设计师的创造力,提供优质的面料供应商进行定织定染,合理規划货品的数量和结构,让货品更加丰富、多样化。VICUTU一直以来都坚持用最专业的研发模式给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

4.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

[2018]00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XXXXX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XXXXX有限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新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国家、股份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由XXXXX有限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新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人员费、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

XXXXX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第七条

研究开发经费由XXXXX有限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XXXXX有限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公司决议通过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团队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

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XXXXX有限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室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各二级单位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总经理室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研发项目经费使用表中。XXXXX有限公司财务处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 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XXXXX有限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XXXXX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各项目团队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的设备均列入单位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对于各二级研发团队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XXXXX有限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科目

第十七条 各项目团队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研发人员费: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

2、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3、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4、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5、外委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6、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7、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8、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9、其他费用: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六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XXXX有限公司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5.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五

一、方案概况

• 目的

支持鼓励我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进度

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将在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 实施部门

市和各区科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 • 实施背景

1.我市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多年处于较低水平,落后于全国和全省水平,直接影响全社会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2.企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较低,“重引进,轻消化吸收”的情况严重。据统计,2013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中R&D经费超亿元的只有27家。• 研发经费定义 研发(R&D)经费指统计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等费用支出。

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主要指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投入。

二、方案细述

• 补助对象及条件

1.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

3.按规定范围列支研发经费,单独设立明细账;

4.补助对应的是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包括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补助方式

—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经费;

—2015年起,每年根据企业上一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补助;

—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 研发经费核定方式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依法填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国家统计部门核定数为准;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申报时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为准。

• 补助标准

1.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例: A企业2014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经核实为800万元,2015年可获得补助为:

800万元× 5% =40万元 2.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例: B企业2014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经核实为2亿元,2015年可申请获得补助为:

500万元+(2-1)亿元× 2.5%

=750万元

3.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例: C企业2014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经核实为6亿元,2015年可申请获得补助为:

1500万元+(6-5)亿元× 2%

=1700万元

4.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

例: D企业2014年研发经费支出额经核实为11亿元,2015年可申请获得补助为:

2500万元+(11-10)亿元× 1%

=2600万元

• 企业享受补助程序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市统计局要求,在我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表格时,认真填报每年的研发经费投入; 其他企业按税务部门要求,在每年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中认真核算研发经费投入,并在企业纳税申报时认真填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

2.待国家统计部门最终核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一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其后一个月内市统计部门整理上一有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

每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一个月内,各区税务部门整理上一有研发经费投入的,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

3.待市科技部门发布当年的《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申报通知》。

4.按通知要求,申请企业向所在区科技部门提交本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

5.留意市科技部门向社会公示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名单。

6.后补助名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市政府批复联合发文下达经费,企业应留意相关公开信息,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7.各区科技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下达由各区财政承担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经费。企业应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纪律和责任

1.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真实合法填报研发投入数据;

2.补助经费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获补助企业应对补助经费以及以该经费发生的支出进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

3.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一经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市、区科技部门将收回补助资金,取消所涉企业未来三年申请市、区财政科技经费的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在三年内停止向上级科技部门推荐该企业项目。

三、热点问题

• 1.补助经费为什么分成四个档次?

—充分体现普惠性,重点支持R&D经费少于1亿元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故给予较高比例补助;

—R&D经费排名前列的企业均为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研发意愿比较强,研发经费已比较充裕,获取补助的需求相对较小,故补助比例往上逐级递减。• 2.获得的补助是否有使用要求? 原则上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但我们希望企业可充分运用补助经费,再投入到企业自主研发活动,并带动企业自身更多的研发经费投入。• 3.申报该补助是否有最低限制? 没有最低限制,企业只要有真实的研发经费投入并经核实的,均可按企业实际情况申请获取补助。

• 4.获取补助的时间节点? 补助申请、受理、整理、审核和审议等环节后,预计每年8-9月将下达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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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六

一、美国SBA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定位于弥补私人金融进入不足,解决市场失灵,协助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解决融资问题。SBA资金由国会授权财政全额拨款,早期通过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等多种形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主要通过7(a)贷款保证方案、504长期贷款方案及小额贷款方案这三类贷款担保或转贷方案实施。7(a)贷款保证方案即SBA向金融机构保证若贷款科技企业无力偿还,SBA按照保证额度给予赔付,融资不超过200万美元。企业单笔贷款不超过15万美元,发生损失后SBA赔付85%;企业单笔贷款超过15万美元,发生损失后SBA赔付75%。504长期贷款方案主要为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及资本财物所需资金提供长期固定利率债券担保,资金通过市场发债方式募集,SBA提供4成额度担保。小额贷款方案主要由SBA通过次层融资机构(非营利社区机构)提供不超过75万美元的资金,由次层融资机构转贷给平均额度不超过1.3万美元的微型企业。SBA在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同时,为企业免费提供企业训练和技术协助。

后期SBA在创投方面也成为重要角色,并随着SBIC(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成立,SBA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逐渐成体系化发展。SBIC是由私人拥有和经营的投资管理公司,由SBA发放牌照、监管并提供资金支持。SBIC公开募集资金后,成立各类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服务,由SBA担保。目前,SBA主要采取债务担保和股权担保融资两种模式帮助SBIC融资,其中债务担保额度最高杠杆倍数为3倍,支持SBIC发行10年期长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体现政府引导职能;股权担保融资采取参与型证券方式,由SBA以有限合伙人股份、优先股和根据盈利支付债券3种形式购买或担保SBIC发行的参与式证券,使SBIC获得最高两倍于私人缴付资金的杠杆资金投资于初创期企业,并最迟在15年内以相当于包括其初始发行价格和累积优先支付在内的金额赎回SBA持有的参与式证券。

除此之外,SBA主要还提供如下服务:一是灾难重建贷款方案。着重为受灾的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不超过20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二是中小企业政策制定及操作执行。SBA在全国50个州及哥伦比亚、关岛、维京群岛等特区,设有10个分处和68个办公室,全面落实联邦政府和地区政府的中小企业政策,负责业务受理和政策执行,成为中小企业政策统一操作平台,如负责中小企业标准制定、定制化财政性资助操作等。三是管理资讯服务。SBA成立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类似于国内孵化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讯、管理、研发及训练等全方位服务。四是协助企业获得政府订单或工程合约。利用SBA政府合约办公室的资源优势,协助中小企业争取政府订单和工程合约。

SBA成功的关键是:通过财政资金整合科技金融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最大化地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作用,通过撬动和吸附金融机 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形成集政策落实及科技金融服务于一身的操作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集聚效应,并进而通过相关机构的协同效应,形成对科技小微企业系统化、专业化的服务。

二、日本两级信贷担保体系

日本实行中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两级担保体系结构,共同承担着为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责。目前,日本共有52家信用保险协会(47个都、道、府、县加大阪、名古屋、横滨、川崎和歧阜5个市信用保证协会),这些协会相互独立地为本区域内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保证服务,其基本特点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基金担保制。

从资金来源看,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实行多元化投入。信用保险公库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由一般会计和特别会计提供的资本金、政府投资的保险准备金、年中保险费收入和信用保证协会回收债务时缴纳的款项。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政府财政拨款建立)、地方政府和公共社团以及金融机构的捐助(金融机构捐助比例较大),另一部分是借入(主要是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政府的低息贷款)。信用担保基金预存在银行,银行可据此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并以此确定担保机构担保额度的放大倍数。在这种模式中,银行和担保机构间信息较对称,使得担保的杠杆效应较大(放大倍数一般为35—60倍)。从运作方式看,由协会和基金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部门负责监管。具体而言,信用保证协会主要负责对担保申请的评估、处理和批准,信用保险公库则负责对信用保证协会承担的保证债务给予保险和贷款(即担保再保险)。信用保证协会与信用保险公库签订一揽子保险合同,并按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库支付保险费。当发生代偿时,可得到保险公库70—80%的补偿,大大降低了风险。

从资金补偿与风险控制看,担保代偿主要由担保基金和担保收费共同支付,并由政府固定财政拨款补充。为分散和规避风险,除通过规定担保比例和实行再担保外,日本信用担保机构还有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一是在公司内部实行分级负责制,规定各级的审批决策权。实行严格的审、保、偿分离制度,认真进行保证申请时的信用调查与担保审查,加强放款后保证期内的项目跟踪管理。二是建立内部和外部双重风险补偿机制。内部风险补偿机制是指担保公司在内部设立收支差额变动储备金;外部风险补偿机制则指一旦发生代偿,中小企业担保保险机构将对担保公司损失总额的70%实行赔偿。

两级信贷担保体系提供的经验是:服务科技小微企业的担保公司以功能性目标为主,通过两级财政投入保障,形成分层次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确保了担保资金的稳定补充。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提升政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为科技小微企业扩大融资规模。但这种担保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分担机制设立不科学(银行不承担损失,担保公司承担全部损失),易导致银行滋生道德风险,降低企业信用标准,利用信用担保扩张信贷,由担保公司承担损失。二是对小微企业 缺乏细分,一视同仁对待,譬如对所有企业保费维持较低水平(最高为1%),既提升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概率,又增加了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

三、英国BIS 英国目前形成以商业、创新和技能部(简称BIS)为投入主体,其他部门为辅,以政府科技办公室为主要咨询和协调机制的财政科技投入格局。

科技投入主要由三类经费组成:

一类为支持不同研究领域的项目经费,由BIS直接拨给七大研究理事会,BIS设有科学和研究总司处理研究理事会的经费分配。总司司长通常要召集其他政府部门的高级代表、研究理事会主席等进行协商,要对每一个研究理事会提交的《实施方案草案》,以及上一财年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得到总司司长的同意,方可作出最终的分配方案。

第二类为人员和科研条件经费,由BIS直接拨给高教基金委员会,主要依照每5年一次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评估(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RAE),有一套精确的计算方法,各项资金以一个总额下达到学校,又称“一揽子”拨款。学校根据各自的目标,在总额范围内自主安排资金的使用。

这两类经费在政府财政科技投入中已经固化为“双重支持系统”,经费比重占到72%。BIS代表中央政府对这两类经费提出要求和实施原则,研究理事会和高教基金委员会按照英国所形成的霍尔丹原则进 行独立管理。

(霍尔丹原则:英国政治家理查德·博登·霍尔丹曾提出,指出学术研究的经费分配要一分为二,不应该由政府完全操控。如果是由政府指定开展的研究活动,在经费上可以受政府监管。但如果是学者的常规研究,则只受到研究委员会的监管,而不被来自政府的压力所干扰。换句话说政府无权从财政上干预许多基础科学的研究,即使在政治家看来这些研究本身的实用价值很小。)

第三类经费就是政府各部门科技经费,是由各部门在总预算中投入一部分科技经费,与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相适应,主要服务于部门决策和相应的任务。这部分经费占政府科技投入总量的28%。

英国BIS启示:英国采用BIS之前,英国政府各部门就在自己的部门下设立所属公共研究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构规模日渐庞大.每一部门都要把自己所拥有的科技经费投入到各自所属的研究机构.造成了政府各部门科研经费投入各行其是,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采用BIS为主要控制投入的格局之后,在一定意义上抑制了经费分散管理的现象,从而可实现对科技资源有效的统筹利用。

四、韩国部分财税政策

1、韩国将中长期预算作为中长期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逐年向前滚动,科技计划与预算编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编制计划的同时编制财政预算

2、韩国法律规定各部门可以在高出国外同类产品价格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对于国产新技术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特别是在汽车和电子类产品中尤为突出。对高速列车和核电站这些公用事业的 6 装备,全部由政府通过采购采用国产新技术产品。

3、实行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企业可按照销售收入总额的3%(技术密集型企业为4%,生产资料企业为5%)在税前提取技术研发基金,用于高新技术的研发。

4、鼓励研发的税收减免。(1)对于企业研发机构开发新技术或新产品所需的物品,因国内难以生产而从国外进口的,免征特别消费税,并减免关税。(2)法人购置的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如果由企业的研究机构使用,则4年内免征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3)对于先导性技术产品或有助于技术开发的新产品,在进入市场初期实行特别消费税暂定税率,前4年按照基本税率的10%纳税,第5年按照基本税率的40%纳税,第6年按照基本税率的70%纳税,第7年起恢复原税率。(4)研究人员的人员经费、技术研发费及教育培训费等,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并允许在5年内(资本密集型企业为7年)逐年结转。(5)企业购置用于技术研发的试验设备,可按投资金额的5%(国产设备为10%)享受税金扣除或按照购置价款的50%(国产设备为70%)实行加速折旧。(6)对国内研发的新技术实现产业化所需的设备投资,给予投资金额3%(国产设备为10%)的税金扣除或按照购置价款30%(国产器材为50%)实行特别折旧。

5、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韩国对于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前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给予50%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减免,其创业法人登记的资产和创业2年内获取的事业不动产给予75%的所得税减免。中小企业为改进生产技术、开发新 产品而支付的研发和实验费用准许在当年应税所得中扣除。企业投资于自动化设备、科技研发和人才培训,可按投资额的5%—20%抵免其应纳所得税额,且可在以后4年内逐年结转。

7.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七

在“十一五”科技规划已经结束、“十二五”规划实施之际, 对最近五年围绕我市十大经济支柱产业政府科技经费的投入引导社会总投资以及政府科技经费的导向性和带动性进行分析研究, 从理论上揭示政府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内在的联系机制、度量科技投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和拉动作用, 对提高我市整体创新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部分 科技经费投入与社会总投入的关系度量

根据《2005—2009年度重庆市十大支柱产业科技经费投入及社会总投资情况表》, 对支柱产业科技经费投入与社会总投入的关系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图1—图10) 。

由图可看出, 科技经费政府投入对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有较大的牵动作用, 部分行业政府投入与社会总投入呈现明显的线性相关关系。分析重庆市2006-2009年十大支柱产业政府投入对社会资金投入影响可得出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06年—2009年间, 重庆政府科技投入对社会总投入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呈现较为明显地的上行趋势。下图更加清晰地表现了这一趋势:

第二部分 其他国家和地区研究情况综述

对于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实证分析。Griliches (1986) 通过构建R&D对生产力增长的模型, 从公司、产业等层次测度了R&D对经济的影响, 得出R&D对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Aghion et al. (1992) 提出了基于R&D的内生增长模型, 发现R&D投入水平直接加快经济增长;Jaffe、Trajtenberg and Fogarty (2000) 的实证分析验证了某一产业的R&D投入增加不仅可以提高该产业的技术进步, 还可以带来其他相关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进而可以提高整体产出水平。

就国内研究情况来说, 姚洋 (2001) 构建了随机前沿生产函数, 发现企业R&D支出对生产效率存在正效应;赵仓喜 (2003) 运用多元统计分析中因子分析的方法对全国R&D区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评价;胡恩华 (2006) 利用1991-2003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表明R&D投入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一定的滞后性;张顺 (2006) 运用VAR模型测算发现R&D投入增加可以推动经济增长, 但经济增长却不能带动R&D投入的增加。其他研究方法也广泛被采用到这一领域, 如广义C-D生产函数、基于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方法、非参数统计学中的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短截式Tobit回归模型等。因此, 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方法趋于成熟, 基本达成了R&D投入增加可以对经济增长带来正面促进作用的共识。

第三部分 重庆科技投入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为验证政府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本报告拟采用传统的回归分析方法, 但在传统回归分析时要求时间序列必须平稳, 以避免产生“伪回归”, 而协整理论可以有效地处理非平稳时间序列。

(一) 协整理论与方法

上世纪80年代, Granger提出的协整理论是处理非平稳时间序列长期均衡关系的有效方法。其基本步骤为:首先, 应该明确所研究的对象 (时间序列数据) 是不是平稳时间序列, 如果不是, 那就不能用平稳时间序列的一系列理论进行分析;其次, 若所研究的对象是非平稳时间序列, 且单整阶数相同时, 更深一步对其进行协整检验, 若二者协整, 那么即使二者不是平稳时间序列, 序列间仍然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最后, 若经过单位根及协整检验后, 给出误差修正模型, 接着对所研究经济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找出序列间的因果关系。

(二) 、变量和数据收集

本文采用历年统计年鉴中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 (X) 来反映政府科技投入R&D, 通过地区生产总值 (Y) 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样本长度为7, 年份范围为2004-2010年。

(三) 实证分析

首先对历年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 (X) 和地区生产总值 (Y) 进行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单位根检验前对数据进行了对数处理, 检验结果如下:

从单位根平稳性ADF检验表中可以看出LOG (Y) 和LOG (X) 是一阶单整的, 满足协整分析的基本条件。经Johansen检验后 (此不列出) LOG (Y) 和LOG (X) 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 因此得到长期均衡方程式。但在建立长期均衡的过程中发现LOG (Y) 存在自相关, 经观察残差序列, 认为建立AR (1) 时间序列模型较为合适, 因此建立回归和时间序列组合估计模型为:

从以上模型看出:在研究的样本期内, 发现科技投入和GDP具有长期的协整关系。根据协整方程, 科技投入变动1%, 导致GDP变动0.71%, 科技投入的增加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第四部分 结论

第一、通过对重庆市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的有关数据变量进行协整分析, 建立了二者之间的长期均衡模型。研究结果表明: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存在动态均衡关系, 科技投入变动1%, 导致GDP变动0.71%, 科技投入的增加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为实现重庆经济的腾飞, 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伟大宏图, 必须进一步加强科技投入。

第二、从对政府科技投入和社会科技投入的关系研究结果来看, 政府投入对社会投入具有明显的“拉动”和“引导”作用, 这一作用可以称为政府科技投入的方法效应。因此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强度,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指引社会各层次投资全市的科技事业;用经济手段和政策杠杆引导财政和职能部门增加科技研发投入。

第三、从重庆市近几年十大支柱产业社会投入的具体情况来看, 下一步政府还应该在引导社会调整科技经费投入结构、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上做大量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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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翠玲.广东省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实际测度[J].商业经济.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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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窦丽琛等.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6

8.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八

快速发展的麻纺与落后的设备

跨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麻纺织行业总体保持持续稳步发展,麻纺织能力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主要麻纺织品产销量及出口持续增长,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随着麻纺织行业的发展,麻纺织设备业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麻纺企业的生产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如苎麻长纺设备比较落后,自动化程度低,用人多,万锭用工一般需要400~500人,尤其是种植收割设备和苎麻前纺设备更为突出。麻类短纺和混纺设备大多沿用棉纺企业80年代淘汰下来的陈旧设备,普遍效率低下,操作环境较差。

2000年以来,麻纺行业技术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投资不断增加。通过国内装备制造技术的升级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行业整体装备和技术水平大幅提高。目前亚麻纺织与国际先进水平设备的比重已达到60%以上;麻纺无结头纱率已达到70%、麻纺织无梭化率60%以上。

据统计,2011年,苎麻纺纱能力达65万绽(实际开锭数不足30万锭),与2000年相比增幅79%,其中苎麻长纺26.87万绽;苎麻气流纺42435头;苎麻织机5363台,其中无梭织机3559台。亚麻纺纱能力达51.76万绽(实际开锭数约30万锭),与2000年相比增幅178.28%,其中亚麻长纺35.12万绽;亚麻气流纺7005头;亚麻织机5215台,其中无梭织机2677台。黄麻纺纱能力达5.6万绽(实际开锭数约3万锭),与2000年相比增幅-44%;黄麻织机2386台,其中麻袋织机842台。

当前麻纺设备的现状

目前,我国麻纺织设备相对于棉纺和化纤等其他行业来说,相对比较落后。从麻纺行业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亚麻行业小,参与研发亚麻装备的企业较少,与棉纺和化纤等行业相比,还存在着用人多、流程长、成本高等问题,麻纺机设备更新缓慢,研发滞后。

2、苎麻企业大多沿用七八十年代的陈旧棉纺或毛纺设备改造而来,除个别企业在部分工序上进行了小规模改造外,近30年来基本没有大规模的更新换代。再加上苎麻的纺织加工近年来受原料种植面积萎缩、加工成本上升、减排环保压力增大和市场相对疲软等因素对利润空间的不利影响,导致苎麻行业更加难以进行设备的整体改造。

3、黄麻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差,无力进行改造。我国除湖南金丝鸟和郴州湘南麻业等小部分黄麻企业有能力采用金鹰公司生产的先进黄麻设备生产线进行整体或部分改造外,大部分黄麻企业因企业规模小,技术改造资金不足,没有能力对黄麻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其中大部分小企业的设备仍然采用五六十年代陈旧的毛纺或棉纺设备,非常落后,亟待改造和提高。

对症原因分析

总结起来,麻纺织设备的发展目前存在加工流程长、企业用工多、加工环境较差、自动化水平低等几个主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整个产业对麻纺重视程度不够,国际上也没有先进的麻纺织设备引进,而国内企业主要是利用淘汰落后的棉纺或毛纺设备进行改造生产。

2、研发麻纺专用设备的纺机企业不多,投入不够且分散。除金鹰公司和哈尔滨金德纺机进行部分亚麻和黄麻设备的整体研发外,其余大部分纺机企业都因麻纺织设备市场小等因素而没有积极投入研发,基本全靠各麻纺企业自行根据各自需要在原有陈旧设备上改造,相对分散且缺少普及性,难以进行全行业推广。

3、麻纤维虽然是一种抗菌、保健、防辐射的天然纤维,但其长度相对较长,半纤维素、胶质和木质素含量较高,纤维前处理比较困难,对设备要求相对较高,导致加工流程长且相对繁杂,虽然各行业企业在纤维脱胶、预处理和前纺工艺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造,但由于纤维品种、产地和收割的差异性,导致大规模推广比较困难。

4、最关键是麻纺织行业规模较小,市场单一且开拓不足,利润偏低且波动较大,导致大多数麻纺企业“不敢”或“不能”投入资金进行大规模设备改造。

研发的主体还应是企业

近几年来,麻纺织设备虽然比较落后,但还是涌现了一些纺机企业长期致力于麻纺专用设备的研发和改造,特别是亚麻行业的企业装备水平相对较高。亚麻行业在欧美具有传统的历史,其产品也受到欧美大众的普遍喜爱,亚麻纺织设备相对技术水平也较高。特别在金鹰股份公司收购英国麦凯公司以后,金鹰股份成为全球最大的亚麻纺机装备的主要生产厂商。他们生产的亚麻纺纱新型设备也代表着国际先进水平,并基本实现自动化。目前,较为先进的企业主要有浙江金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金德纺机有限公司和湖南润久科技有限公司等。下面分别介绍一下这几个主要研发和生产麻纺织设备的公司产品:

1、FX506型湿纺环锭细纱机适用于将处理过的亚麻/大麻粗纱纺制成10-60公支的亚麻/大麻纱。其设计成固定不动的钢领板可以确保在整个纺纱过程中的张力恒定和气圈恒定;由PLC和变频器控制的主传动使锭速可以在5000-8800转/分之间任意调节;大量使用的同步齿形带不仅简化了传动路线,而且降低了机器的噪声:光电型的粗纱自停装置在细纱断纱时能自动地切断粗纱,以防止缠绕罗拉等先进性。

2、FX502A新型湿纺细纱机是消化吸收西欧90年代先进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新机种,适用于纺制5.5公支-84公支的亚麻细纱,以及于苎麻、大麻的湿纺加工。

9.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九

第二条 区科技经费投入是指在区范围内用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平台与环境建设、科学普及经费、社会科技事业发展以及相关科技活动的经费投入。

第三条由区科技局与区财政局共同下达计划文件,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科技经费投入。

第四条 区科技经费来源于本级财政拨款和上级财政投入。

第五条 区科技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坚持调查研究、科学论证、优化投向、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 区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能力建设计划、科技兴农计划、专利实施及重大科技成果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学普及、社会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及区各类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奖励等。

第七条 科技经费使用范围为:

(一)新产品试制,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专有技术的消化吸收,科技成果转化等。

(二)软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培训,科普活动等。

(三)项目咨询、评审、评估、鉴定、验收等管理费用。

(四)经区政府批准的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项目。

(五)其他有利于本区科技事业发展的项目。

第八条 科技经费一般为无偿使用。

第九条 区科技经费管理各方的职责与权限:

(一)区科技局

1、统一管理区科技经费,编制科技经费、计划管理费预算;

2、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和评审(评估),并会同区财政局审定、下达项目预算;

3、会同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区财政局

1、审核科技经费总预算;

2、科技经费总预算经区人代会通过后,下达项目经费预算;

3、监督、检查科技经费总预算的管理使用情况;

4、审批科技经费决算。

(三)区审计局

1、负责科技经费的审计。

第十条 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项目组织单位

1、具体组织项目申报;

2、承担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执行经费支出预算,监督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自筹匹配经费:

3、向区科技局报送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4、受区科技局委托,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担单位

1、编制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2、落实项目合同的自筹匹配经费及其他配套条件;

3、做好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4、接受科技经费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 申报项目条件

(一)符合区科技产业政策及社会事业重点发展方向,有较高的创新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知识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优先。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条件

(一)驻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与驻区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在本区注册或纳税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有关科技创新活动的个人。

(二)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包括必要的研究开发条件、技术开发与管理队伍以及一定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

(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四)拥有承担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良好信用业绩。

第十三条 区科技局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项目申报受理工作,项目计划文件及经费于次年下达。具体申报和审批程序为: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或选择有关科技评估机构,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区科技局编制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与区财政局会审后,提交分管区长审批,上报区政府研究批准。

(五)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区科技局与区财政局共同下达计划文件,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六)区财政局在《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定后按合同约定将项目款直接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区科技局要求,向区科技局或区科技局指定的单位报送《区科技计划项目阶段实施情况表》。

第十五条 科技项目一经立项和经费拨付后不得擅自更改名称、内容、指标和进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承担单位需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应及时向区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区科技局核准后,方可执行。

区科技局做出撤销或更改项目的决定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经费使用情况报送区科技局,并将剩余科技经费全额上缴区财政局,用于安排其他科技项目。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由区科技局组织项目验收组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在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需填报《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审查验收表》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 科技经费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划拨的科技经费必须专项核算,独立设置科技经费有关科目。

第十八条 区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内容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科技项目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科技经费。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科技经费或截留、挪用科技经费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技经费投入与使用管治计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

10.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十

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

广西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改进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原则、筹措方式及支持方向

第二条 为强力推动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2017年至2020年,设立自治区本级财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归口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厅际联席会议)管理。

第三条 加大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持,建立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统筹使用上述两项资金,重点瞄准关系广西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研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等。

第四条 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关系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研究、重大科技攻关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等建设。其他资金按照“来源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统筹用于支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确定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主要包括:引导企业开展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以及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进创新开放合作等。在存量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也可用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确定的其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任务。

第五条 按照“先盘活存量、后使用增量、不突破总量”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使用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有关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盘活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用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存量资金。

第六条 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科技计划资金后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担保补贴等,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等参与科技创新,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

第七条 鼓励市县加大投入。全区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增加财政科技投入。

第八条 完善投入方式。按照“一次核定、分年安排、滚动使用”的原则,通过编制有关财政中期规划,将财政科技投入从一次性拨款向更加注重滚动支持的方向转变;按照“先组织实施,后拨款补助”的原则,通过财政科技计划资金后补助,将财政科技投入从前期投入向更加注重后期补助的方向转变;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增量资金、整合科技计划,将财政科技投入从零散投入向更加注重集中扶持的方向转变;按照“政府与企业共担”的原则,通过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担保补贴2 等方式,将财政科技投入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的方向转变。

第三章 改进和加强管理

第九条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

第十条 简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合并自治区本级科技项目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第十一条 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可根据科研、教学、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科研和教学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经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二条 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因科研、教学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如学术会、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会议次数、天数、人数以及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等,由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原则上按差旅费管理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因工作需要,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主办单位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差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列支。

第十四条 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调剂时,由科研项目组负责人 提出申请,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审批确认。

第十五条 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第十六条 明确劳务费的开支标准。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第十七条 明确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劳务费由项目申请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据实编制。

第十八条 下放间接费用使用管理权。间接费用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科研项目预算(书)中予以明确后,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九条 提高间接费用比重。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1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为15%,2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第二十条 加大绩效激励力度。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要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在对间接费用中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进行分配时,科研人员由所在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有关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并要切实做好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要简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 项目任务目标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两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并将使用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两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第二十五条 对未通过验收和经过整改才予验收的科研项目,或信用评价较差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

第二十六条 进一步完善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部门预算中编列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本单位青年研究人员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相应取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用于基本科研业务的专项。

第二十七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由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使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申报、立项、结题验收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九条 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可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

第四章 加强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监察、财政、科技和其他行业主 管部门等在内的自治区本级科技经费监督检查体系,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的监督力量参与自治区本级科技经费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质量,规范各类检查评审。健全完善对科研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

第三十一条 加强预算绩效评价。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并对其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或再评价。

第三十二条 加强内部管理。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法人责任、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并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要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研究成果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对各类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按规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科研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2016年年底前,自治区本级各科研院所、高校要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厅和科技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11.科技研发投入调研报告 篇十一

摘要:利用因子分析,从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规模和研发投入强度两个方面比较,得出我国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具有区域差异性。分析原因,我国经济基础、科技水平、政治环境等地区差异较大。提出了政府对于东部地区应发挥其政策引导作用,重点提高研发投入强度。中西部地区的医药制造企业应依靠自身企业规模扩张和政府资金、政策支持,增加其研发投入规模。

关键词: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区域性;因子分析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7.001

0 前言

2015年5月“中国制造2025”提出,坚持“创新驱动”的基本方针。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医药制造业必将创新纳入到新规划中。研发投入是创新的动力保障,但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科技、政治环境差异较大,势必会影响区域研发投入水平。因此,对我国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区域性差异性研究,将成为提升我国医药制造业创新能力的前提。针对各区域研发投入水平的特点,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有效提高区域研发投入水平,加快“创新驱动”。

1 指标选取及方法检测

1.1 研发投入评价指标及取值

区域划分采用中国经济区域划分为东、中、西三大地带。Daniel,Henrik用研发人员和研发支出费用来表示研发投入水平,Shrieves评价研发投入取值研发人员数目。可见,常用指标为财力投入以及人力投入两方面。研发经费支出,可直观比较各区域的研发财力投入规模。研发投入财力强度,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比。此比值将可衡量企业对研发的重视程度。研发人员数,可直观表现人力投入的规模。研发投入人力强度,医药制造业研发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百分比。具体指标取值见表1,取值来自2015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

1.2 因子分析适用检测

由于衡量研发投入的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不一致,因此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将四个指标进行降维,将四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考虑。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需检测使用数据的适用性。检测方法一般为巴特利特球度检验以及KMO检验。通过巴特利特球度检验统计的观测值为117.553,相应的概率P值接近O。同时KMO值为0.872,可知原有变量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2 模型构建

2.1 提取主因子

利用spass19.0进行数据分析,采用最大方差法进行旋转,得到累计方差贡献率具体见表2。特征值大于1的主因子为成分1和成分2,分别记为fac1、fac2。2个主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6.310%,因此,2个主因子可基本上解释原4个指标信息,原变量的信息丢失较少,因子分析效果理想。

从表3可见,绝对值指标X1、X3在主因子1上的载荷大于0.9,在主因子2上的几乎为0;相对值指标X2、X4,与其相反。由此,将主因子1命名为“绝对指标”,将主因子2命名为“相对指标”。

2.2 主因子得分

主因子得分负值表示在平均水平之下,正值表示在平均水平之上。计算主因子得分的途径是用原有变量来描述主因子,每个省份直辖市的研发投入综合得分应为各指标变量的加权综合。应用最小二乘法对权数进行回归估计,得到主因子得分系数如表4。据此可得:

通过将各省市的原指标数据代入到方程(1)(2)中,并绘制2个主因子得分变量的散点图,见图1。

fat1=O.514X1+0.511X2-0.068X3-0.031X4(1)

fac2=-0.055X1-0.043X2+0.526X3+0.515X4(2)

指标得分若为正值表示高于平均水平,负值表示低于平均水平。绝对指标fat1变量得分中,大多数省市都集中在-2到1.5区间内,但山东得分3.182、江苏得分2.71,2个省份较其他省份高。得分处于后5名的是甘肃(-0.809)、青海(-0.829)、西藏(-0.841)、新疆(-0.847)和宁夏(-1.025),均属于西部地区。见表5。

相对指标fat2变量得分中,大多数省市都集中在-1到1区间内,但宁夏(2.642)、海南(2.452)及天津(1.437)三个省市较其他省份高,即3个省份的研发投入的相对规模较大。宁夏位于西部地区,海南、天津位于东部地区。见表5。

2.3 综合得分

将2个主因子综合评价31个省市的研发投入水平,采用因子加权总分的方法,其中的权重取值两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因此,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Fi=57.259fac1i+39.051fac2i

根据得分函数,各省市自治区的综合得分见表5。东部地区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的绝对值、相对值都较中西部地区处于优势地位。其中,中西地区研发投入较东部地区差,相对值情况相对好一些。整体水平东部地区较中西部地区好。

3 评价结果与讨论

东中西部医药制造企业在研发投入上有着较显著差异,在制定各项提高创新、增加研发投入政策时都应考虑到区域差异性问题,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情况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企业规划方案。

3.1 东部地区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

东部地区医药制造业在不断扩大企业研发投入规模的同时,提升研发投入强度也十分重要,提高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的比例以及研发投入人员占比数。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使企业增强研发投入意识。利用东部地区经济、科技、政治基础,充分发挥研发投入规模优势,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强度的提升。

3.2 中部地区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

中部地区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水平从绝对指标fat1和相对指标fac2排名较东部地区落后。首先,中部地区医药制造企业从企业研发投入规模人手,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再次,增强与其他区域科技平台的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增加创新成果,进而带动研发投入。最后,现阶段政府部门对中部地区的医药制造业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扶持政策,使得中部区域的医药制造企业能够增大企业规模,进而提升研发投入规模。

3.3 西部地区医药制造业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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