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外出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和纳税问题

2024-07-29

《税收外出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和纳税问题(精选4篇)

1.《税收外出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和纳税问题 篇一

1.7.1—017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业务描述】

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国税、地税通用业务。县级业务。【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3)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基本流程】

纳税人→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1)否→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纳税人;(2)是→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资料信息传递下一环节。(图示如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录入征管信息系统,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个工作日将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升级规范】

(1)提供互联网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服务,实现网上向经营地税务 1 机关传递、税务机关实行网上报验查询。

(2)提供免填单服务。(3)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2.《税收外出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和纳税问题 篇二

一、现金池介绍

现金池 (Cash Pooling) 也称现金总库, 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 用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 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净头寸。现金池业务主要包括的事项有: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

现金流是企业的血液, “现金为王”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理念。但是, 许多企业集团由于成员企业数量众多, 地域分布广泛, 在资金管理上的水平参差不齐, 出现了独特的“三高”现象, 即“高额”的闲置资金沉淀在银行、借入“高额”的短期贷款和“高额”的财务费用, 严重影响了企业集团利润的增长, 甚至导致破产。

人们在总结企业经营失败教训的同时, 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无论何种诱因导致经营失败, 最终都必然地显现为资金链断裂和现金流枯竭。现金流成为企业经营、投资、融资活动的综合体现, 商业银行也把如何协助客户构建健康的现金流, 作为现金管理服务的重要理念。随着市场全球化不断扩展, 企业对流动资产管理与集中性的要求也变得日益紧迫, 企业收购或合并带来了新的管理系统、与银行业的联系及账户结构, 使得企业财务的整合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在价值管理成为趋势的形势之下, 如何更好地利用商业银行的管理服务, 实现集团财务管理由成本中心到利润中心的转换, 更好地实践价值管理, 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同时, 国家各项法规的限制不断放宽, 也为企业有效管理和利用资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环境。在这种背景下, 一种有效的现金管理技术———现金池得到了众多集团企业的广泛运用。

二、本币现金池业务产生的税收和费用问题及相应对策

(一) 产生的原因

虽然现金池已经成为国际上集团资金集中化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但只是在最近几年, 它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被国内银行市场所推出。尽管当前有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已经或正准备使用现金池产品, 可是目前国内的现金池产品仍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由于国家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 本币现金池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具体来说, 在现金池结构下, 子账户和母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 导致了不同法人实体账户间资金的真实转移, 但是这种转移是没有贸易背景支持的, 这就形成了公司间的借贷, 而公司间的借贷是我国《贷款通则》中所明令禁止的,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款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由此可见, 我国禁止企业之间非贸易结算项下的资金自由流动, 法人之间想要共享现金资源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运作。但是即便是采用委托贷款方式, 法律也有限制, 如中国证监会2003年发布的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禁止国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简单说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贷款, 委托第三方 (商业银行) 进行管理, 商业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风险, 只负责按照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或投向、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定妥的条件 (金额、期限、利率等) 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委托贷款被作为绕开公司间借贷禁令的一种方法, 但是委托贷款模式也意味着额外的税务成本———利息营业税, 且每次交易还必须缴纳印花税, 因而就产生了一系列的税收和费用问题。

(二) 具体问题及相应对策

1. 印花税

根据我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 在借款合同中,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 按合同贴花。因此根据规定委托贷款必须按照每笔贷款金额的0.005%缴纳印花税, 且一笔交易交一次。现金池是基于委托贷款模式下企业内部资金的划拨, 其中因委托贷款而产生的应缴纳的印花税可由集团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约定支付方, 一般由贷出方支付, 由银行进行代扣代缴。

印花税在多数情况下是每发生一笔交易或每签订一份合同就要进行缴纳的。在现金池模式下, 企业每天会产生大量的、频繁的资金的上拨和下划。特别是那些比较大型的企业集团, 它们拥有多个子账户, 每天基于现金池而发生的委托贷款的数量就相当的可观。如果按照之前所说的委托贷款逐笔缴纳印花税的话, 势必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与现金池所提倡的高效的资金管理理念背道而驰。

但是企业也不是无计可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有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 (以下简称贴花) 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 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 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目前很多企业也已经意识到了频繁纳税的烦琐, 为了避免每笔委托贷款都要进行印花税的核算, 企业比较普遍的一种做法就是事先和银行商定一个委托贷款的总额, 然后到当地的税务部门提起申请和备案, 得到税务机关批准后, 再根据这个总额来计算所应缴纳的印花税。

因此, 在印花税的缴纳上, 企业和国内银行可以借鉴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的操作。在与客户签约时, 分别估计现金池结构中参与各方每日可能进行委托贷款的最大金额, 并根据该金额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若企业在一段时期 (一般是一年) 内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发生额超出原先设定的最大发生额时, 银行再补收印花税。不过, 企业和银行怎样确定总额标准, 签订合同的期限怎样确定的具体问题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进一步的相关政策来进行解释。比如把总额定为营业额的10%, 合同期为1~3年等, 使企业的操作可以具体化。

2. 利息支出

在现金池框架中, 子账户发放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子账户获取委托贷款的利息支出要逐笔征税, 不能轧差结算, 因此,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是计算营业税、所得税的重要依据。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利率依据在目前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企业之间相互拆放资金的话, 应参照金融市场商业贷款利率水平约定的拆放利率, 不得畸高或畸低。这就产生了实际操作上的具体问题:究竟超过或低于标准的百分之多少算作畸高或畸低?

通过查阅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利率的相关通知文件我们可以了解到, 根据央行《关于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具体情况规定的通知》 (银发[1989]40号) , 委托贷款利率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 但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根据《关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0号) , 自2004年起,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 1.7], 即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客户贷款利率的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 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 2], 即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 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2。200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浮存贷款利率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 (不含城乡信用社) 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

这样一来, 对于委托贷款利率的设定基本上就没有了上限和下限的限定。在现金池中, 企业实际所采用的利率就是由集团企业内部自行商定的利率, 在此过程中, 银行一般也不会介入, 不过企业也不能完全随意地设定内部资金划拨的利率。大多数企业采用的做法是:如果放贷企业没有财务负债, 其放贷下限没有规定, 只是不低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为了避免有少交营业税之嫌;如果放贷企业本身有财务负债, 则其放贷款不低于其借款成本, 为了避免有转移价格之嫌。这种做法不仅节省了相关的利息费用, 还避免了相关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企业内部利率定价涉嫌转移定价和资本弱化的质疑。

3. 营业税

在现金池中, 对放款人赚取的利息收入要征收5%的营业税。主账户和成员公司账户之间, 无论是上划还是下借资金, 都会产生利息收入, 因此必须缴纳营业税, 根据税法规定, 委托贷款的营业税应由受委托的银行代为扣缴。

在现金池模式下, 下属子账户将多余资金上划到母账户, 在此过程中根据具体的利息收入缴纳一笔营业税, 同时母公司将这笔资金下拨到其他资金短缺的子账户, 又缴纳了一笔营业税。我们可以看出, 在此过程中实质上就是一笔资金的上划和下拨, 但集团企业却因此缴纳了两笔营业税。若集团企业的规模庞大, 分支层级较多, 那么通过现金池进行资金划拨会导致大额营业税的支付, 加重了企业财务费用的负担, 与现金池管理的理念背道而弛。很多企业因为税负过重直接选择零利率和不缴纳任何税的操作方式, 留下违规隐患, 也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但是根据《税法》中营业税的相应规定, 税务部门很难就目前的营业税条款做出调整。

针对这一问题, 越来越多的银行纷纷对原有的现金池架构做出相应的修改, 不再是统一由子账户向总账户发生借贷行为, 而是子账户之间先做调剂, 然后再以余额与总账户发生交易, 这样一来, 企业集团就可以比较方便也比较合规地节约税务成本。

在实际操作中, 集团企业也可以借助相互之间的委托贷款, 通过设定不同的借贷利率水平将利息收入转移到处于低税率地区的子账户。同样可以通过设定高贷款利率使利息支出发生在处于高税率地区的子账户, 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降低整个集团内部的税负水平, 从而为企业减少了相关费用的缴纳。

4. 银行手续费

在现金池结构中, 银行作为中介机构, 充当委托贷款的受托人, 并不承担任何风险, 但是仍需对每笔委托贷款服务收取代理费用, 有些银行还会对参加现金池的账户收取一定金额的账户管理费。这样一来, 企业虽然可以减少集团整体的存贷利差, 但却增加了集团与银行往来的手续费, 使企业获利大打折扣。因此, 企业必须尽力将手续费降到最低, 否则巨额的手续费会使企业使用现金池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 企业在选择银行时要确保不会对大多数子公司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要考虑到所选银行的机构网点与成员单位在地域上的匹配程度。同时企业也要充分注意银行的服务质量, 银行的现金池有多种结构, 如母虚子实、子虚母实等, 企业在与银行进行合作的时候可以向银行进行咨询, 要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量身定制一套现金池结构, 还应当与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律师、税务人员等进行一定的协商和沟通。国内的一些银行在推出现金池服务的同时, 往往都有自己服务的特色和强势的地方, 企业在选择银行时就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特色和强势是不是能够真正与企业资金管理需求相符, 从而为企业最大限度地带来经济利益。

摘要:随着企业集团化的发展, 资金集中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现金池作为一种资金集中管理的手段开始受到关注。运用现金池业务可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节约利息开支, 加强资金管理。然而在实际运用中, 由于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和政策的约束, 本币现金池管理中存在诸多的税收和费用问题。明确这些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完善有关规定, 对充分发挥现金池业务对企业的优势作用, 实现节约各项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资金集中管理,本币现金池,税收,费用

参考文献

[1]汤谷良, 曹再华.GE公司“现金池”落地中国的案例思考[J].财务与会计, 2006 (3) :9-12.

[2]叶友, 任梦杰, 等.企业集团现金现金池:“1+1>2”的奥秘[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6 (2) :34-36.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操作手册 篇三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比如在外县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则属于跨区税源登记);

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 4.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

1.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2.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3.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我要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 4.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5.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四、操作步骤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 填写表单

1.1.1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1.1.2根据申请表的内容,输入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总数应不少于一条;货物或服务名称可输入多条。

1.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1.1.4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1.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1.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1.1.7点击【打印回执】或【打印表单】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2.纳税人查看办结通知书 1.2.1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1.2.2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2.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登记”,选择“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 填写表单

2.1.1选择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编号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 2.1.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内容。2.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2.1.4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2.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2.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2.1.7点击【打印回执】或【打印表单】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2.纳税人查看办结通知书 2.2.1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2.2.2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3.增值税预缴申报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申报纳税”中的“我要申报”菜单,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 填写表单

3.1.1选择税款所属时期,核定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到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1.2根据申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

3.1.3点击【申报】,提交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点击【暂存】,则保存当前的填写数据。注:暂存的数据只放在当前的电脑本地,如果换了一台电脑或换一个地方,则无法加载暂存的数据。

3.1.4点击【确认】按钮,提交成功;点击【返回】按钮,则返回修改填写的表数据,如图:

3.1.5点击【缴款】按钮,则进入缴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击【打印】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如图:

2.纳税人查看申报成功提醒

3.2.1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提醒记录,如图:

3.2.2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提醒内容,如图所示: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登记”,选择“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 填写表单

4.1.1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 4.1.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内容。

4.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4.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4.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4.1.7点击【打印回执】或【打印表单】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2.纳税人查看办结通知书 4.2.1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4.2.2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选择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填写表单

5.1.1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申请表

5.1.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申请表。5.1.3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5.1.4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5.1.5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5.1.6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5.1.7点击【打印回执】或【打印表单】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2.纳税人查看办结通知书 5.2.1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5.2.2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开具外省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则需要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不需要做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纳税人开具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则需要做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不需要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3.做完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后,一定要退出重新登陆!重新登陆后,才能选择报验登记地!才能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4.《税收外出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和纳税问题 篇四

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税源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深化,由传统的强化管理型模式向服务管理型模式转变,此时纳税评估作为一种创新方式被提上了历史舞台,它一方面可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优化纳税服务,有效地缓解征纳双方的对立情绪。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思想认

识、业务水平、信息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现就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目前纳税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影响纳税评估工作向深层次开展。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缺乏统一认识,对纳税评估的内涵、作用认识不足,如何开展纳税评估概念模糊,每月只是局限于完成市局下达的评估计划,为评估而评估,评估质效难以提高。其次,对纳税执法方式认识不一致,未能正确认识税收稽查与税收管理的区别,评估工作未能有效开展。二是综合素质不高。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评估人员不但要掌握税收业务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

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掌握审核、评析、测算、取证、质询的全部技能。而我局没有专门从事评估的专业人才,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知识面窄,掌握评估的方法不够,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查查发票违章信息的浅层次,不善于从各种涉税信息中挖掘深层次问题,缺乏推理性判断,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评估效率不高。三是培训不到位。我局现状管理员是开展纳税评估的具体操作者,纳税评估工作实施以来,对管理员的培训只是局限在税收、计算机知识方面的培训,在财务会计知识、评估的技巧,各项评估指标的运用、分析、测算,约谈的技巧方面还很少涉及。在选取纳税评估对象时多是将零申报纳税人和重点税源单位作为评估对象,致使评估对象确定层面较浅。

2、信息资料来源不够广泛。纳税评估工作离不开数据资料的采集、积累和掌握,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没有数据资料,纳税评估就成为无源之水。目前,内部信息采集的主要是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价格类等相关信息,因此,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外部信息只是依靠综合治税信息,但是综合治税信息只是停留在户籍间的比对,对企业在各部门缴纳的税费信息未进行定期的传递,因此它只能对漏征漏管户清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对纳税评估帮助不大。所以只有掌握上述

各类信息并进行处理、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

3、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还不健全,很多警戒值都未测算出来。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别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有较大影响,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环境、面临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4、纳税评估文书项目不全。日常评估工作对纳税人申报资料审核后,要写出涉税疑点或问题,通过评估工作的开展,反映出随意性强,现有文书缺乏对审核项目、审核内容的要求,不能客观的反映日常评估人员的审核过程,使日常评估人员在审核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日程评估程序的要求进行评估,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其次,结论简单,缺乏判断问题和疑点的依据,利用价值不大,为函告、约谈、实地调查提供的可参考信息少,使得日常评估工作处于较低水平。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

1、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综合素质。纳税评估工作对评估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因此要不断通过有效的途径提高评估人员素质。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使管理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

开展纳税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开展纳税评估是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对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使评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熟悉企业经营情况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经营观察、评估疑点把握、评估指标应用、逻辑分析能力和约谈技巧等;三是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培训,重点要有计划的聘请专业老师对财务指标的应用和分析,评估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出一批能够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型税务干部。

2、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各种信息。纳税评估的开展受信息质量、系统软件、评估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制约,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的采集,不断提高数据信息整合。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外部信息采集,尤其要实现各部门

之间缴纳税费的信息传递。比如定期采集国税部门增值税缴纳情况,供电、供水部门采集企业用电量和用水量,劳动部门企业人员及工资等信息。

3、合理改进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搭建评估模型。一方面合理改进完善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对指标体系中用途不大的可以不用或少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出适合行业管理的实用指标体系。二是搭建纳税评估模型。纳税评估模型是开展纳税评估有效途径,因此选取行业相同,生产产品相同,生产技术和工艺相近、原材料和能耗相近的企业进行关键指标测算,利用关键性的指标进行评估可以提高评估操作性。例如:小商品制造业可以根据计件工资、耗电量进行评估,对钢铁可以通过冶炼炉容量进行评估,饮食业可以通过耗电量、用水量进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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