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简介

2024-06-30

茂名市简介(精选10篇)

1.茂名市简介 篇一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素有“南方油城”和“水果之乡”美誉的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源地,地处广东省西南部,面临南海,近邻国际旅游岛海南省。茂名依山傍海,椰风林海,海浪沙滩,浪漫海岸,迂回绵延,构成一幅幅旖旎的亚热带海滨风光,是我国目前南方最大的石油化工加工基地、荔枝龙眼等南国水果生产基地和冬季北方蔬菜种植基地。

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6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茂名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管理学为辅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广东、广西、海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安徽、山西、甘肃、内蒙古等13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370多人。

学院占地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大楼、学生公寓、师生饭堂、图书馆、实训中心、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拥有校内外实训基地(室)140个。建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站,具备工程测量、室内装饰、化学检验、食品检验、数控车床、汽车维修、电工、电气设备安装等13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是全国职业核心能力示范培训试点单位。学院还设立了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英语等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多个国家级考点。

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电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工程系、社科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中专部(中专学校)、成人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目前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等23个专业(共36个专业方向)。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1人,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6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以上教师109人,双师素质教师85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获得广东省南

粤优秀教师、广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经验丰富的教师,也有获得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朝气逢勃的青年教师。此外,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国内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担任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兼职教师。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与科研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以科研促发展,积极实施教育教学质量工程,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协调发展,建立了建筑测量、化工单元操作、基础会计等省级及院级精品课程13门,开发了建筑测量、化工单元操作等网络课程11门,教师参编出版教材67部,公开发表论文300多篇,承担省市级教科研项目6项、校级项目27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项。

学院秉持“修德强技”的校训,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以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己任,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密依托行业企业,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校企合作,积极推行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两年,学生参加“齐都药业杯”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工苑杯”全国化学检验工(高职组)技能大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总决赛、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屡获佳绩,获得奖项多达50多项。

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历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2007年以来连续五年均高于全省专科层次院校的平均水平,2011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更高达99.89%,24个专业(方向)中有22个总体就业率达100%。毕业生遍布全省各地,尤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较为集中,许多学生成为中国石化、宝钢、碧桂园、统一集团、广州长隆集团等国内著名大中型企业的员工,成为建筑、化工、食品、机电、数控、汽车维修、电子商务、旅游、通讯等各行各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普遍受到所在单位的好评,用人单位满意度高达98%。学院还被国家特大型企业、《财富》2011年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第5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确定为全国18所定点招收毕业生的准入高职院校

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入选的地方高职院校。2011年,学院又被另一中央大型企业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确定为全国19所定点招收毕业生的高校之一,广东省高职院校仅4所。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发展机遇,紧紧抓住茂名市建设滨海新区的有利契机,凝心聚力,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新思路、谋划新发展,在茂名滨海新区规划筹建千亩新校区,抢占制高点,顺势而上,以提高办学水平和增强综合办学实力为根本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全面增强学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端技能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力争经过五年奋斗,使学院在办学条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建成规模较大、建筑和化工特色鲜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通讯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邮编:525000)

学院网址:http://

联系电话:0668-2920292(党办)、2920026(院办)、2920126(招生就业处)传真:2920183(党办)、2920626(院办)、2920126(招生就业处)

本资料摘自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茂名市简介 篇二

一位诗人曾经这样写道:“你需要的话,可以拿走我的面包,可以拿走我的空气,可是别把你的微笑拿走。因为生活需要微笑,也正因为有了微笑,生活便有了生气。

当你失意与沮丧时,不妨笑一笑,你会顿时茅塞顿开;当你遇到困难一蹶不振时,笑一下,你就会觉得精神百倍;当你忧愁苦闷时,一个微笑,会驱散你心头的阴霾。笑给人以舒畅,给人以力量,给人以觉悟。

微笑的力量是不可抵挡的。中国和古巴争夺女排决赛权的比赛一波三折,激烈而精彩。是陈中和的微笑缓解了所有观众看球过程中的紧张。女排姑娘们高跳发球、大力扣杀、腾身拦网、奋勇救险的场景,虽然大家历历在目,可更清晰地浮现在大家脑海中是陈中和的微笑。这微笑,包含着平和、亲切、友善,还有他的自信。这微笑,深藏了沉静人格的锋芒,蕴含着克敌于从容淡定之中的力量。相信这微笑的力量,对队员,是一种肯定,一份激励;对球迷,是一缕春风,一个承诺。而对

手,可能会在这微笑中感到紧张,感到一种力量难以抗衡。陈中和的微笑是有力量的,在他的微笑中,我们目睹了中国女排险境中的胜利。即使失败,那样的微笑,也会令人感到一份真实的慰籍和温暖。

人生道路上,面对一切悲哀和困难时,不妨试着微笑一下吧!拨开一切阴云晨雾,抛开”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迷茫,迎着昔日欢笑的脚步,一路微笑走来。

微笑,给人以动力,给人以魅力,带着阳光般的笑脸去迎接人生征途中的苦难险阻。不敢未来成与败,苦与乐,只要坦然去面对,总会有新的梦想展翅翱翔。

3.茂名市简介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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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我区的教学力量,解决部分学校个别学科师资紧缺的问题,决定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区中小学任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茂南籍放宽到2008年-2011年毕业。

2、专科毕业生:指2008年-2012年毕业未被录用的茂南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在茂南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只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结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不能等同已经具有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茂南籍指入读高校前户籍或身份证签发机关为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3、具有从事中小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招聘类别和名额

经区编委批准,本次招聘中学、小学教师共32人。

1、中学类19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4人、英语3人、地理4人、化学1人、生物3人、物理1人、美术2人。

2、小学类13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5人、音乐2人。

三、招聘学校和职位

填写报名表时,考生按以下招聘学校和职位确定报考志愿。

1、中学类19人,其中:

茂名市四中(8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2人、生物1人、化学1人、美术1人。茂名市六中(2人):地理1人、生物1人。

茂名市七中(3人):数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镇盛镇一中(3人):数学1人、物理1人、美术1人。

鳌头镇一中(1人):英语1人。

鳌头镇三中(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2、小学类13人,其中:

金塘镇民主小学(1人):语文1人。

金塘镇珠山小学(1人):音乐1人。

镇盛镇斜岭小学(1人):英语1人。

镇盛镇那田小学(2人):语文1人、英语1人。

镇盛镇元亨小学(1人):音乐1人。

镇盛镇茂山二小(1人):英语1人。

袂花镇文礼小学(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袂花镇文六小学(1人):语文1人。

山阁镇那际小学(1人):英语1人。

山阁镇白花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以上职位全部适用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符合上岗退费基本条件且被录用的考生可以申请上岗退费。)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8月7日-8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的毕业生请登录茂南教育人事网(网址:)下载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如实填写好,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考生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照片采集,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考试费110元。

考生报名时请带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入读高校前的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另需带备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带备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另需带备支教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地址:茂南区教育局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地址:茂南开发区站南六街15号,即茂南区政府大楼南侧,市救助站后面),咨询电话:0668-2816820。

(三)其他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兼报中学、小学。

2、报考中学类学校的必须是本科(含)以上学历,所有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的专业为准);报考小学类学校的英语、音乐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的专业为准),报考小学类学校的语文、数学学科不限专业。

3、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没有对口专业报考的,只能选择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学科报考。

4、在茂南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没有对口专业报考的,按照毕业证专业属性选择相应的文科或理科专业报考,不受学历限制,可自选报考中学类学校或小学类学校。

5、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件验证,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6、招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即少于3人),则该职位不予开考。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茂南一中教学楼(市区光华南高架桥天桥路2号)。

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以现行高中阶段教材内容为主,占8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以现行大专教材为主,各占10分),综合为一份试题,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担任中小学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学科教学知识和基本教学理论。

根据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可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10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8月18日上午08:00开始。

面试地点:茂南一中教学楼(市区光华南高架桥天桥路2号)。

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中学或小学的课程。

将笔试成绩按报考同一层次(分中学类、小学类)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计算函数为:

(1)y=3x(1≤x≤10)

(2)y=1.5x+15(10﹤x≤50)

(3)y=1.4x+20(x﹥50)

其中,x代表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出现同分的同时成为面试对象)。

(三)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录用细则和待遇

(一)录用细则

1、报考同一层次(分中学类、小学类)同一学科的毕业生,按该学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根据该学科的招聘总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生。

2、若出现最后一名同分的现象,则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若笔试成绩同分,则录用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则录用应届考生;若同属应届考生,则优先录用茂南籍考生;若同属茂南籍考生或均非茂南籍考生,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决定。“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入围体检的考生要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的考生,按报考学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不能被所报考学校录用,服从安排者,将调剂到其他招聘的同一层次的学校。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被录用资格。

5、由于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及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造成的缺额在同一层次的相应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学校报到后,如在2012年9月15日前自动放弃教学工作的,该名额空缺由相应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6、拟录用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0月31日前上交个人档案到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

7、经体检、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考生要与茂南区教育局签订工作合约,在所在镇(中学)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才可申请调动;在茂南区任教五年以上(含五年)才可申请调离茂南区。

(二)福利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根据省的有关规定,新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见习期并确定见习期工资。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其工资按粤办发[2006]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享受同等公办教师的福利待遇。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通告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茂南区政府网http:///

茂名校园网http:///

茂南区教育局 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茂名市粮食局市级储备粮管理 篇四

(2002-9-29)

茂粮[2002]49号

第一条为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确保市级储备粮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动方便。根椐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受市政府的委托,市粮食局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和储备粮的出入库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确定收储品种、价格和时间,审核确定承储单位;与承储单位签定<<收储合同>>;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轮换计划;会同市财政局核拨储备粮费用补贴;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市级储备粮库存实物台帐,按规定报送有关会计、统计报表和库存实物台账;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承储单位必须按与市粮食局签订的<<收储合同>>和市粮食局的有关规定,完成市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和保管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动用市级储备粮。

第四条承储单位要按照<<茂名市市级储备粮收储合同>>规定的承储库点存放市级储备粮。未经市粮局批准,不得变更承储库点。

第五条承储单位对市级储备粮管理必须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数量、质量、品种和地点落实,并实行专仓挂牌储存。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承储单位要使用市粮食局统一印制的帐、表、卡,如实填写实物台帐,保证“账账、帐表、帐卡、帐实”相符。

第七条承储单位要加强市级储备粮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制度,积极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活动,保证库存粮食安全无事故。

第八条承储单位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储粮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科学保粮水平。粮食正常保管要采用“双低”(低氧、低药量)、机械通风和粮情电子检测等科学保粮技术。严格执行粮情检查和登记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和监测,每6个月对库存粮食的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承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市级储备粮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要及时报市粮食局,并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和保护,努力争取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转报有关部门审查核销。

第十条市级储备粮入库包括收购、调入及其它;出库包

括销售、调出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出库。

第十一条承储单位按<<茂名市市级储备粮收储合同>规定的收储品种、收储时间和储存库点完成收储入库任务,不得单方面变更收储品种、收储时间和储存库点。完成入库任务后十天内,要将入库证明材料(即入库时间、入库品种、收获、收购<调入>价格与费用、储存地点<仓>)书面报市粮食局。第十二条市级储备粮轮换必须按程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市级储备粮正常轮换原则上两年轮换一次。由市粮食局下达轮换计划。承储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如实完成(粮食轮出、轮入时限一般3个月),在完成轮换任务后10天内,将入库证明材料(即入库时间、入库品种、收获、收购<调入> 价格与费用、储存地点<仓>)书面报市粮食局。

(二)承储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对所承储的市级储备粮提出非正常轮换要求的,必须向市粮食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粮食局批准后,方可轮换。

(三)如出现灾害或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况,市级储备粮急需出库销售,则由市粮食局根据市政府的指令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承储单位对每批入库的粮食必须进行抽样检验,严格把好入库质量关,按照规定的品种、质量、要求入库。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第十四条市级储备粮的管理、轮换费用和利息补贴,由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承储单位(具体拨付办法按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市级储备粮管理费用、轮换费用将在下达收储、轮换计划时明确规定,利息按实际支出拨付。

第十五条承储单位在市级储备粮管理中有以下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储存库点的,扣除其自变更之日起至修正之日止的储备费用。

(二)入库粮食经市粮食局抽检,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不作市级储备粮统计。

(三)入库粮食不按时完成入库任务的,扣除其超过期间的储备费用。

(四)凡出现擅自变更储存库点和轮换粮食,入库粮食质量不符合规定, 不按时完成入库任务的,并在限期内不按要求整改的,取消其承储资格。

(五)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和隐瞒事实及市级储备粮出(入)库借故拒不执行、故意刁难、拖延的,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承储资格。

(六)因管理不善,发生盗窃、火灾、坏粮事故、自然灾害抢救不力造成较大损失和不按规定及时推陈储新造成市级储

备粮品质劣变的,由承储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的,必须全额退还。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粮食局解释。

第十七条

5.茂名市首届年例文化节策划方案 篇五

前言

年例,是茂名地区乃至粤西民间过年最隆重的一个节日,在农村素有“年例大过春节”的说法,也是茂名地区最具特色的一个节日。

本案特对年例文化节扎根茂名,形成品牌文化活动提出具体方案。

从××年××月××日与茂名市文化局高层领导初次交流并接手策划方案至今,我们组织了专门人员,围绕文化局领导提出的年例文化节这一专题,经过我们前期××月的市场调查分析,在征求了各方综合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在茂名市形成有特色的节庆品牌活动,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积淀茂名市的文化氛围,拉动茂名市旅游业的发展。在此,首先对社会各界人员在策划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大家能够对本方案提供宝贵意见。

一、市场需求分析

面对国内市场需求的不断压力,结合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我们发现,茂名年例近十几年的迅速发展,逐渐在形成系列化、模块化、产业化的发展模式,正处于一个发展的调整、提高和创新的关键时期,需要茂名市政府引导其向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茂名年例历史悠久、家喻户晓。由此形成独一无二的产业,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权威性,这也是一个组织、一座城市形象塑造最重要的三大因素。茂名年例的知名度、美誉度、定位度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和市场的检验。这为新茂名树立城市形象找到了载体,通过这一活动’考验提高市民素质、规范市民行为、为茂名市积淀文化底蕴。

茂名年例文化产业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可以以此为契机来招商引资,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而搞好“年例文化产业”这个具有浓厚地方特色,在全国颇具影响的项目,让游客流连忘返,结合招商引资洽谈会可以带来更多的商机。通过此次年例文化节不但可以拉动内需、活跃茂名经济市场,通过活动制造性能的商机、丰富市场,提高人民的购买、消费能力。茂名要推出一个权威性的品牌,要让品牌与城市名画上等号。

二.可行性分析

茂名各地区都有民族风味浓厚的年例活动,具备了举办年例文化节的规模基础,其举办年例文化节的多姿多彩和庞大规模是中国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具备,也无法比拟的,因此具有权威性。不管从事从地域性、权威性以及文化内涵,都为此次年例文化节提供了宣传发动的可行性。茂名“年例文化节”与大连服装节、潍坊风筝节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培养和振兴了属于自己的“日不落”产业。茂名年例文化节定位的准确性、群众的参与性、形式的独特性,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权威性和其所处地理位置及生活习性上的排他性都说明了我市举办“茂名年例文化节”的优势比举办其他任何“节”都强。

三、“年例文化节|”的运作程序及内容

(一)发动阶段

(1)有茂名市政府牵头,对举办“茂名首届年例文化节”策划方案进行论证。让“茂名年例文化节”真正推动茂名年例文化产业的服务。

(2)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向全市人民宣传年例文化节的意义,目的;广泛征求举办年例文化节的的建议和意见;征集论文’挖掘年例素材。

(3)在年例文化节前一个月左右,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宣传文化节的准备情况并对文化节的花絮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对一些新闻热点、观众评议、重要人物等进行重点报道。征求现场广告所需的标语以及吉祥物等。

(4)在节庆前两个月咋爱各县区开展以年例文化节为题材的文艺汇演,组织有关专家和文化部门开展以年例文化节为核心的诗歌、散文、戏剧等征文比赛,评出优秀的作品并在文化节活动期间进行颁奖宣扬,关键体现“年例文化节”男女老少都能参加,重点突出“互动性”,即参与者与举办者的互动,静态布置与流动宣传交叉互动,主城区与各县区互动。

(二)活动内容

文化年例节活动期限为一个月,第一天举行开幕式,期间进行年例文化节的形象大使竞选活动,和美食节活动,神游活动,闭幕式暨文艺汇演活动。

(1)开幕式:

活动主题:传统底蕴,活力茂名。(暂定)

活动时间:年例文化节第一天

活动地点:茂名市全民健身广场

活动内容:市领导和各界重要代表讲话,安排相关的开幕式活动。

(2)年例文化节形象大使竞选活动

整个大赛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选出形象大使后,须承担起传播年例文化的责任,出席相关的活动。

(3)美食节活动

在年例文化节期间举行为期两天的美食节活动,充分展示年例的饮食文化,把茂名的特色美食展现给游客。

(4)神游活动

神游活动是茂名年例期间最为有特色的活动,有深沉的文化底蕴,所以在年例文化节期间,神游活动是最有代表性的活动。

(5)闭幕式

活动主题:年例给大家带来欢乐

活动时间:年例文化节的最后一天

活动地点:茂名市全民健身广场

活动内容:相关领导致辞以及文艺汇演活动。

四、“年例文化节”相关工作

1.组织要落实

(1)成立“茂名年例文化产业指导办公室”

(2)成立“茂名年例文化产业研究院”

(3)成立“茂名年例文化传播中心”

2.方向要明确

茂名年例产业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搞好以下九个结合:经济与文化相结合;传统与

现代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产业与区域相结合;经营与科研相结合;品牌与网络相结合;眼前与长远相结合;自立与规范相结合;政府与民间相结合。

结束语

“茂名年例文化节”的举办,向中国展示了茂名的文化瑰宝,提高了茂名的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对推动茂名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全茂名携手起来,共同为“茂名年例”这块金字招牌名扬中国,拼搏奉献。

6.茂名市简介 篇六

示范的可行性报告

项目名称:建设茂名市水果“水肥一体化”喷灌试验示范

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报:二00九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章

申报项目概述

1.1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建设茂名市水果“水肥一体化”喷灌试验示范 项目性质:新建 承担单位:

建设年限:2010年2月—2012年12月 建设地点:化州市科技园内

建设规模:总投资43.6万元、面积300亩 资金筹措:申请上级支持项目经费 30万元

自筹资金13.6万元

1.2 建设内容

建设“水肥一体化”喷灌试验示范区300亩。其中荔枝50亩、龙眼50亩、黄皮50亩、无核沙糖桔50亩、火龙眼50亩、树菠萝50亩。

1.3立项背景和意义

1.3.1 立项背景

茂名是全国水果第一市,面积和产量均为全国第一。水果生产曾为我市广大农村带来了少的经济收益,茂名农村的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近年来,随着水果总产量的上升,周边地区同类水果的兴起,我市水果生产的单位产值普遍下降,许多果农种果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甚至亏损的局面。目前,我市70%以上的龙眼、荔枝园亏本,放弃管理白白浪费前期的投资,继续管理损失更大,果农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为果农寻出路、找新模式,找新技术,进行增收节支、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率是政府当务之急。而本项目正是针对和解决这些问题而立项的。

“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是借助地形自然落差或水泵加压,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根据相应水果生长需肥规律和特点,配兑成肥液与灌溉水一起,通过管道系统与灌溉水一起施送给果树,使果树及时吸收所需的营养成分,促使果树正常生长发育,“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该技术能够提高肥料利用率,节省劳动力成本,促进规模化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2立项意义

“水肥一体化”是利用灌溉的水为载体,利用水分与养分两个基本要素所建立起来的关系,在灌溉的同时进行施肥。该项技术具有节水、节肥、省工、环保等优点,是当成现在农业所研究和推广应用的重要技术之一。为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创造良好条件,符合中央文件关于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的能力,加快循环农业、节能增效农业发展精神,顺应了我市水果产业发展的重点,为我市水果产业走出困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1 项目建设地的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位于化州市林尘镇茂名市科技园,是我市水果重要的种植产区之一,道路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现种植有荔枝、龙眼、黄皮、无核沙糖桔、火龙果、香蕉等50多个水果品种,其中荔枝、龙眼、黄皮、火龙果等大宗水果300多亩。

2.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2.1 具有节能增效的意义

“水肥一体化”是利用灌溉的水为栽体,在灌溉的同时进行施肥。通过以往的技术试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利于节省成本。降低了浇水、施肥等用工时间和用工强度,减少劳力50%以上。二是喷灌既可用水,又可加肥,利于肥料效果最大化。三是利于提高水果品质。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进行施肥,根据树体不同的生长物候期所需的营养成分进行科学施肥,有利于促进作物快速生长,增强抗病抗虫能力,减少农药的使用,有利于提高水果品质,生产无公害水果产品。

2.2.2 发展前景广阔

“水肥一体化”喷灌施肥技术是实现水肥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农业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如美国应用面积占50%以上,以色列应用面积达80%以上。近年来,我国香蕉、大棚草莓上应用取得成功,亩增产达20%以上,降低肥较成本30%以上,节省劳力50%以上。“水肥一体化” 滴灌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2.2.3具有极强的辐射作用 由于“水肥一体化”技术省工省成本,经济效益显著,在广大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示范区的地点位于水果传统生产区域,是全市水果生产的中心地带之一,因而建立“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示范区,有极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很容易就会带动我市“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发展。

2.2.4 项目推广单位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一流专业队伍。

项目承担单位茂名市水果科学研究所已和省内多家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建立了良好技术合作和技术交流关系。目前研究所已组成了以曾祥有研究员为组长,7名高级农艺师、8名农艺师为组员的项目研究及推广小组。小组同时聘请了华南农业大学黄泽槐教授、陈厚彬教授、广东海洋大学叶春海教授作为顾问来协同项目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3.1 承担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是负责茂名市的发展规划、优质、丰产、稳产栽培技术研究,新技术的推广以及新品种引进和选育、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3.2 机构设置、职工队伍和技术力量

现有干部职工80人,其中科技人员25人,管理人员5人,产业工人50人;在科技人员中,按职称分有研究员1人,高级农艺师7人,农艺师、实验师11人,助理农艺师、技术员5人;按学历分有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9人,大学专科11人,中专4人。取得的科 技成果全部获得推广应用,每年增加的社会总产值10亿元以上,对茂名三高果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3.3 财务经济状况

年收入近200万元。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日清月结,财务状况良好。

第四章 项目规模、内容及目标

4.1 项目规模

4.1.1 项目实施地点:示范区拟建在示范区公路通畅,水、电、交通设施完善。

4.1.2 项目实施规模:建设水果管理“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试验示范区300亩。4.2 项目建设内容

岭下蓄水塘、山顶蓄水池、山上种果,种果区域铺设带管等喷灌系统,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示范区300亩。其中荔枝50亩、龙眼50亩、黄皮50亩、无核沙糖桔50亩、火龙眼50亩、树菠萝50亩。

4.2.1 基础建设 ① 建设蓄水塘20亩。② 蓄水池6个,每个50立方米 ③ 建设太阳能抽水系统3000瓦。④ 铺设300亩果园带管喷溉系统。4.2.2管道工程设计方案

① 管道的布置应尽量与道路或梯带方向一致,便于装卸带管,减少或避免损坏果树。

② 管道布置密切与水渠排水系统、道路、林带、抽水系统的规划相结合,注重保护和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

③ 根据地形情况,尽量以最短的管道控制最大的水果面积,减少管道及水头损失,选择合理的管径和带管,降低投资。

4.2.3 水肥一体化技术配套措施

实施本项目,除采取工程措施外,结合项目区水资源,在灌区内配套农业技术措施,稳定提高本项目效果。

① 加强耕作土壤保水技术,采用深耕松土,中耕除草的耕作方法,增大活土层,增强雨水入渗速度,减少降雨流失,使土壤水的利用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② 针对项目区土壤具体的化学成分组成,采取相应的水肥相结合技术,改良土壤。

③ 采用先进的量测水设备和土壤水分测定设备,推广先进的水肥一体化的配肥技术,做到适时适量灌溉,实行最优化用肥水一体化管理。

4.2.4 制定“水肥一体化”灌溉制度

实行一条梯带一条带管,带管长度约100—150米,根据根据单元系统布置及实际操作要求,可确定单元系统内8—15条带管同时喷灌,每次工作时间约为1—2小时。4.3 项目建设目标

4.3.1 项目的目标

实行“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① 荔枝、龙眼示范区平均亩产量比原来高出30%以上,亩产值比原来高出30%以上。

② 黄皮、无核沙糖桔示范区平均亩产量比原来高出40%以上,亩产值比原来高出40%以上。

③ 火龙果、树菠萝示范区平均亩产量比原来高出50%以上,亩产值比原来高出50%以上。

④ 项目完成后,制定出一整套简单可行的推广应用方案。⑤ 每年培训果农3000-5000人次以上,并逐步推广应用。4.3.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① 2010年5月-2010年12月建设20亩蓄水塘、6个50立方米的蓄水池。

②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建设3000瓦太阳能抽水系统,铺设300亩“水肥一体化”喷灌系统。

④ 2012年1月起,示范基地进行经验总结,并通过广泛宣传、培训,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市推广。

第五章 项目组织管理

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到人,务求高标准完成本项目。项目 资金设专项帐户,项目配备会计、出纳,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第六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6.1 项目投资估算

(1)建设完善20亩蓄水塘,共5万元。

(2)建设50m3蓄水池6个,每个6000元共3.6万元。

(3)太阳能3000瓦抽水系统:每瓦50元、3000瓦共计15万元。(3)铺设300亩灌溉管道、购置带喷管道及相关配件20万元.共合计43.6万元。

6.2资金筹措方案

① 申请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 ② 承担单位自筹资金13.6万元

第七章 效益估算

7.1 经济效益

7.1.1 成本分析合计:55.6万元 ① 蓄水塘建设5万元。② 蓄水池6个共3.6万元。③ 太阳能抽水系统15万元。

④ 配设300亩灌溉管道、购置带喷管道及相关配件20万元。⑤ 肥料、人工投入每亩400亩,300亩共12万元 7.1.2 产值分析合计:58万元

① 荔枝产值:每株年挂果按10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4元计,则每年荔枝50亩可收入:

20株/亩×10公斤/株×4元/公斤×50亩=4.0万元。② 龙眼产值:每株年挂果按10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6元计,则每年龙眼50亩可收入:

20株/亩×10公斤/株×6元/公斤×50亩=6.0万元。③ 黄皮产值:每株年挂果按5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8元计,则每年黄皮50亩可收入:

60株/亩×5公斤/株×8元/公斤×50亩=12.0万元。④ 无核沙糖桔产值:每株年挂果按20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4元计,则每年无核沙糖桔50亩可收入:

40株/亩×20公斤/株×4元/公斤×50亩=16.0万元。⑤ 树菠萝产值:每株年挂果按50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按4元计,则每年树菠萝50亩可收入:

10株/亩×50公斤/株×4元/公斤×50亩=10.0万元。⑥ 火龙果产值:每穴4株年挂果按5公斤计算,每公斤平均售价按4元计,则每年火龙果50亩可收入:

100穴/亩×5公斤/穴×4元/公斤×50亩=10万元。7.1.3 经济效益分析 从上述可以看出,投入成本为55.6万元,第一年产值可达58万元,除了“水肥一体化”的设施投入、人工投入和肥料投入外,还有盈利,经济效益相当显著。

7.2社会效益 7.2 社会效益分析

示范区建成后,可为我市以至全省的农业树立样板,辐射带动我市水果产业进行“水肥一体化”喷灌技术管理,节省劳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果产量和质量,增强市场水果竞争力,增加果农收入,增强果农发展水果的信心,推动我市水果产业发展,加快我市农村现代化建设都有积极意义。

7.3 生态效益

示范区的建设,可以有效地减少农药肥料的使用,避免了有毒农药及肥料对环境的污染积累,降低了药物残留,并减少环境污染,对改善和保护水果生产的生态环境有重要意义。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7.茂名市简介 篇七

茂名市茂南区2012年招聘32名中小学教师公告,8月7日-8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茂南籍放宽到2008年-2011年毕业。

2、专科毕业生:指2008年-2012年毕业未被录用的茂南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在茂南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只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结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不能等同已经具有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茂南籍指入读高校前户籍或身份证签发机关为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3、具有从事中小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能力。

2012茂名市茂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报名入口 职位表下载 历年真题 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详情点击:

二、招聘类别和名额

经区编委批准,本次招聘中学、小学教师共32人。

1、中学类19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4人、英语3人、地理4人、化学1人、生物3人、物理1人、美术2人。

2、小学类13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5人、音乐2人。

三、招聘学校和职位

填写报名表时,考生按以下招聘学校和职位确定报考志愿。

1、中学类19人,其中:

茂名市四中(8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2人、生物1人、化学1人、美术1人。

茂名市六中(2人):地理1人、生物1人。

茂名市七中(3人):数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镇盛镇一中(3人):数学1人、物理1人、美术1人。鳌头镇一中(1人):英语1人。

鳌头镇三中(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2、小学类13人,其中:

金塘镇民主小学(1人):语文1人。

金塘镇珠山小学(1人):音乐1人。

镇盛镇斜岭小学(1人):英语1人。

镇盛镇那田小学(2人):语文1人、英语1人。

镇盛镇元亨小学(1人):音乐1人。

镇盛镇茂山二小(1人):英语1人。

袂花镇文礼小学(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袂花镇文六小学(1人):语文1人。

山阁镇那际小学(1人):英语1人。

山阁镇白花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以上职位全部适用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符合上岗退费基本条件且被录用的考生可以申请上岗退费。)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8月7日-8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的毕业生请登录茂南教育人事网(网址:)下载报名登记表(点此下载)如实填写好,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考生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照片采集,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考试费110元。

考生报名时请带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入读高校前的户口)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另需带备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 份;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带备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另需带备支教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地址:茂南区教育局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地址:茂南开发区站南六街15号,即茂南区政府大楼南侧,市救助站后面),咨询电话:0668-2816820。

(三)其他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兼报中学、小学。

2、报考中学类学校的必须是本科(含)以上学历,所有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的专业为准);报考小学类学校的英语、音乐学科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的专业为准),报考小学类学校的语文、数学学科不限专业。

3、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没有对口专业报考的,只能选择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学科报考。

4、在茂南区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没有对口专业报考的,按照毕业证专业属性选择相应的文科或理科专业报考,不受学历限制,可自选报考中学类学校或小学类学校。

5、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件验证,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6、招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即少于3人),则该职位不予开考。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09:00-11:00。

8.茂名市简介 篇八

1、德育学校提供的物品有:床上用品(被、席、蚊帐、枕头),水桶一个,衣架五个。

2、需带物品:饭盒、汤匙、饮水杯、必要的换洗衣服、皮带、肥皂(或洗衣粉)、牙刷、牙膏、毛巾、拖鞋、笔、笔记本、运动鞋等。(注:学校内有小卖部,可供应部分日常生活用品、食品)

3、不允许带的物品:刀具、香烟、打火机、手机、酒水及其它危险品、贵重物品。

4、出发前服从老师、教官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原就读学校集合上车。

5、在前往德育学校的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乘车时不要在车上嬉戏打闹,手、头不要伸到车窗外。

6、到德育学校后要服从教官安排,进行登记、分班、分配房间、领取物品;有伤残病史或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骨伤等病史的要如实向带班教官报告并进行登记。

7、参训前要认真听取教官对这次军训内容的讲解,牢记这次参训的具体内容与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自己所在连队的编号、教官的姓名。

茂名市茂南区德育学校

2011年3月3日

带队老师须知

1、德育学校提供的物品有:床上用品(被、席、蚊帐、枕头),水桶一个,衣架五个。

2、需带物品:饭盒、汤匙、饮水杯、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

3、带队老师原则上在学校吃住,有事离开学校要向原校带队领导请假。

4、带队老师的工作职责是协同德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具体任务是:与教官一起管好学生的出勤、午晚睡巡查学生宿舍、对请假的学生进行审批并联系其家长接送。

5、参加活动前组织学生学习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须知》及《学生须知》。强调需带物品及不允许带的物品,发现学生携带了违禁物品要收缴或代管。

茂名市茂南区德育学校2011年3月3日

学生须知

(1)听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学校要求依时站岗。

(2)学校为学生提供的生活用品详见附表,离校时应按原物品种类、数量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的要照原价赔偿。

(3)生活上力求节检,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吸烟,不得喝酒,不得擅自采摘学校花、果。

(4)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校,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要向德育学校索取专用假条,先由带领队班主任签字同意,再经教官批准,并征得德育学校领导签字同意,最后由学生家长来校签字接走。

(5)学生在医务室就医时,一律免收诊金及药费。附:宿舍物品种类、价格

单位:元

区德育学校一周常规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地进行教学管理、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科学调配,特制定本流程。

一、星期日:19:00召开教官周前会议,20:00安排学生宿舍,分发服装,清点生活用品。

二、星期一:

1、上午派车到参训学校接学生。

2、教官安排学生入住、分发服装、内务整理教学。

3、学生穿好军装,举行开学典礼,校长作活动动员。4、11:00学生集合,总务处作就餐指引说明,然后总教官作学生入席演练。

5、11:30学生就餐。

6、12:30学生午睡,教官、值日领导到宿舍核查人数、管纪律。7、14:30训练整理着装、立正与休息,整齐报数。

8、20:00学生集合,进行安全纪律教育,介绍一周主要活动,介绍网站,向学生征文,征集周四晚会节目。

9、21:00召开教官与班主任见面会。明确要班主任协作的内容。

三、星期二:

1、上午原地动作训练。

2、9:00与下周军训学校联系,要求周五上午报送带领教师登记表,军训学生班级登记表。

四、星期三:19:30爱国影视教育。

五、星期四:

1、晚上7:30军歌比赛、文娱晚会。

六、星期五:

1、汇操比赛,包括队形、队列、内务整理。

2、总结表彰先进连队、优秀学员。

9.茂名市简介 篇九

关于印发《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府〔2012〕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十一届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4日

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收茂名市市辖区(含茂南区、茂港区、滨海新区,下同)集体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统称房屋),并对被征收人

—1—

予以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职责分工如下:

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规划管理工作;

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征收安置项目监察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征收安置项目审计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价格认证保全工作;

市财政、公安、发改、金融、人防、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电信、供电、环保、农业、林业、税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按统一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与房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绿化达标。

第六条 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项目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的,由政府依法协调处理。

第二章 房屋征收管理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公告,并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兑现补偿款,被征收人搬离房屋后,方可实施房屋拆除。

第八条 征收公告中应载明征收对象、范围、期限、补偿安置方式、标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并将征收公告在征收现场公

—2—

布。

第九条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改建、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变房屋用途、转移房屋产权的,均按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房屋状态实施补偿、安置。

第十条 在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应签订由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交付使用的时间、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征收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其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二条 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文物古迹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人的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要对房屋征收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征收补偿、安置等情况的资料,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专户储存。

专用账户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对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属政府财政出资的征收项目,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房屋征收补偿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的合法房屋、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应当给予补偿。补偿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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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合法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补偿,以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所有权证或其它有效权属证明(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村、居委会证明等)为依据。

第十八条 对违法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评估后临时建筑的残值予以补偿建设费,不作产权补偿(其评估结果须经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核实);违规突击抢建的房屋(含简易棚、装修物)不予补偿;无国土部门核发的临时土地使用证的,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房屋按照附表1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零星果、竹、木按照附表2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一条 因征收生产、经营类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收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按照市场评估或者价格认证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一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的平均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价格认证部门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或认证,按照评估或认证结果予以补偿。

第二十二条 未列入本办法补偿项目、标准,但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规定应予补偿的,由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证后予以补偿。

第四章 房屋征收安置

第二十三条 在房屋征收公告日前,被征收人拥有合法产权并以该房屋为主要生活居住用房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该房屋时应给予被征收人妥善安置。安置应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如被征收人在村集体土地上还有与被征收房屋相当或更好的生活居住用房,则不再给予安置,只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标准对其被征收房屋给予补偿。

—4—

第二十四条 货币式安置:指根据房屋区域位置,把房屋补偿金额和土地补偿等全部费用合计,折算成现金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领到该款项后自行解决生活居住用房的一种安置方式。选择货币式安置的被征收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安置条件,如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只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标准给予补偿。货币式安置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城市市区(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小东江以东(高山桥南以高山路为界)、大园路以南、茂名大道以西、三茂铁路以北范围内的生活居住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按4900元/㎡支付,砖瓦结构的按4480元/㎡支付;前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城市市区,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按4550元/㎡支付,砖瓦结构房屋按4160元/㎡支付。

(二)近郊区(指紧靠市区的居民居住区和近期城市建设用地等与市区关系密切的区域),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按4160元/㎡支付,砖瓦结构房屋按3770元/㎡支付。

(三)规划控制区(指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和城市市区、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外的墟镇,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按2990元/㎡支付,砖瓦结构房屋按2600元/㎡支付。

(四)其他区域(前述三项区域以外的村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按2600元/㎡支付,砖瓦结构房屋按2210元/㎡支付。

选择货币式安置的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当明确,其家庭成员不得再回本村组申请宅基地建房,不得通过购买农村房屋等方式变相占用农村宅基地。

对按本条标准支付现金的房屋,不再按本办法第十九条标准支付补偿款,不再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其他费用,但室内装修、搬家补助费可按规定补偿,临时安置费可补助3个月。

第二十五条 公寓式安置:指以核准的生活居住用房(不含闲杂屋)建筑面积为依据,由被征收人按1:1.1的比例选择安置住房,实行产权置换;对按本条方式置换的房屋,不再按本办法第十九条标准支付

—5—

房屋及室外装修补偿款,不再支付土地补偿费,但室内装修、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费可按规定补偿。

采取公寓式安置的,在市辖区范围内,按市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建造住房安置。公寓式安置的住房为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毛坯房。

产权置换的住房实行先签协议先选择的原则。

因安置的住房(套房)面积不便于分割,被征收人取得的安置房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超过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含10平方米),按照房屋建筑成本计算补交价款;超过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计算补交价款。但为了照顾住房面积少的被征收人,每户安置房总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可按建筑成本计算补交价款。

第二十六条 自建式安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被征收人可按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原则安置(具体由实施房屋征收工作的主体根据实际需要个案提出申请)。自建式安置分为规划小区式自建和零星自建。

实行规划小区式自建的,道路和公共设施用地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解决;选择零星自建的,可按应安置面积1∶1的比例安排房屋四周间距及道路建设用地,所需资金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支付。

零星安置户的安置用地解决途径:①被征收人首先选择本村组内安排本户使用的土地;②被征收人无地可选的,由本村组统筹安排建房用地;③本村组确实无法安排建房用地的,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就近新征土地置换被征收人旧宅基地解决安置。

零星安置户新宅基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补助“三通一平”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房屋补偿总额25%。

实行自建式安置的,安置用地面积按合法安置人口每人30平方米计算;孤寡人员每户按60平方米的面积计算,一对夫妻但未生育子女的按90平方米的面积计算;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在原籍依法拥有居住祖屋所有权的外出工作人员(如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

—6—

干部、职工等),经本人申请,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以户(以外出时的户为准)为单位,按原生活居住用房占地面积1∶1的比例安排安置用地,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实施自建式安置的,除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补偿外,不再支付土地补偿费。

第二十七条 下列人员为合法安置人口:

(一)世居或长期(30年以上)在被征收村庄生产生活,有承包责任田,并享受宅基地和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的;

(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在征收公告发布前迁入或新增的;

男女双方均符合《婚姻法》结婚条件,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结婚落户,并参加该集体分配的;

因父(母)再婚,随父(母)迁入,并参加该集体分配的;

经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并申领有《收养证》,准予收养的;

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政策新出生的;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但已经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处理入户的在册人员;

(三)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士官,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的复退军人,在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

(四)正在接受劳改、劳教、少教的;

(五)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规定安置的。

第二十八条 除符合安置条件的生活居住用房外,征收公共房屋、私人的附屋、猪栏、牛舍等其他房屋,只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补偿,不实行货币式、公寓式和自建式安置。

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可以按货币式、公寓式和自建式安置的标准和方式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 采取非法手段,伪造、假冒证件、证据的,多报安置人口的,对多报人口不予安置,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结婚、生育、收养手续,或户口迁入手续

—7— 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合法安置人口情况,由村民小组提供,并经区、镇政府调查审核,以三次公榜形式确定。

第三十一条 搬迁安置过渡期间,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周转房。不能提供周转房或被征收人协商一致不入住周转房的,按被征收人的合法安置人口,提供临时安置补助;每户五人以下(含五人)的每月补助1100元,每户六人以上(含六人)的每月补助1300元。临时安置补助一般不超过18个月。

第三十二条 周转房必须具有生活必需的基本设施和简单的装修,如通水、通电和有可使用的厕所、厨房等设施。

第三十三条 提供周转房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迁,并可领取一次性搬迁费。搬迁费以户为单位,每户补助3000元。

以户为单位的,以在征收公告日前当地公安部门在册户籍为依据,由属地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准。

第五章 奖励和罚则

第三十四条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积极、主动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实行提前搬迁奖励措施:

(一)在规定期限内提前30天完成搬迁的,按房屋补偿总额的10%奖励。

(二)在规定期限内提前20天完成搬迁的,按房屋补偿总额的6%奖励。

(三)在规定期限内提前10天完成搬迁的,按房屋补偿总额的3%奖励。

可以在不超过30天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项目,由区政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搬迁天数,对提前完成任务的,另行规定奖励标准,最高可按房屋补偿总额的10%奖励。

第三十五条 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

—8—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负责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察。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县级市以及电白县不属于滨海新区范围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茂名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0〕5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发布征收公告的项目,继续按原公告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附表1:房屋及其他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略)附表2:零星果、竹、木补偿标准(略)

10.茂名市简介 篇十

病种认定标准

(一)高血压Ⅱ期以上

1.确诊为高血压病(需有诊断证明),需要长期药物治疗者;

2.提供3次以上不同日期测血压≥140/90mmHg及半年内的门诊或住院诊治记录;

3.有以下条件之一:

(1)心室肥厚:有二级以上医院超声心动图结果出现左心室扩大≥55mm(舒张期)或室间隔≥12mm以上或1次核素心室显像结果左心室扩大或心肌增厚;

(2)肾损害或肾功能不全者:提供半年病史记录,有4次尿蛋白+以上,或3次检测血肌酐≥142umol/L者(每次间隔一周以上),并至少有超声或造影检查排除其它泌尿系统疾病;

(3)有颈、肾、四肢动脉狭窄的彩色B超、CT、MR或血管造影术检查结果报告;

(4)有脑梗塞或脑出血的CT、MR的结果;

(5)有符合冠心病享受特定病种条件者(见冠心病条件);

(6)出现心力衰竭病史、诊治经过的病历记录资料,X光胸片结果有典型肺水肿征象、超声心动图结果有心肌收缩

力下降(左心室EF≤45%);

(7)有夹层动脉瘤的CT或MR或血管造影术结果者;(8)有眼底出血或视神经乳头水肿。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1、2、3项即可。

(二)冠心病

1.心绞痛型

(1)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既往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病病史诊疗记录;

(2)无创检查:发作当时及发作前后12导联常规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的典型表现、平板运动心电图、核素心脏负荷试验(ECT)结果中有2项以上阳性者,需提供必要的鉴别诊断检查资料如胸片、超声心动图等排除其它心脏病及或其它疾病;

(3)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的结果显示:1支或多支冠状动脉狭窄的程度达50%以上。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或(1)+(3)项即可。2.心肌梗死型

(1)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2)心电图检查:符合心肌梗死(ST段抬高、病理性Q波、T波倒臵及其动态改变)的心电图至少2份;

(3)心酶谱检查:肌酸磷酸激酶(CK)、肌酸磷酸激酶

同工酶(CK-MB)、肌钙蛋白I和T等血清酶检测结果符合心梗变化。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或(1)+(3)项即可。3.缺血性心肌病型

(1)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2)伴有①心律失常(频发性室性早搏、房颤、2度Ⅱ型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室速、室扑、室颤、病窦综合症)的表现、心电图报告及诊治记录资料;或②心力衰竭的门诊或住院治疗记录和X光、超声心动图的阳性报告;

(3)运动心电图阳性报告或核素心肌显像结果心肌缺血;

(4)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的结果显示1支或多支冠状动脉狭窄至少50%以上。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或(1)+(2)+(4)项即可。

(三)慢性心功能不全

1.左心衰竭:以肺淤血及心排血量降低表现为主。(1)症状:①程度不同的呼吸困难:A.劳力性呼吸困难;B.端坐呼吸;C.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D.急性肺水肿。②咳嗽、咳痰、咯血。③乏力、疲倦、头晕、心慌。④少尿及肾

功能损害症状。

(2)体征:①肺部湿性啰音。②心脏体征:除基础心脏病的固有体征外,慢性左心衰的患者一般均有心脏扩大(单纯舒张性心衰除外)、肺动脉瓣区第二心音亢进及舒张期奔马律。

2.右心衰竭:以体静脉淤血的表现为主。

(1)症状:①消化道症状:胃肠道及肝脏淤血引起腹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是右心衰最常见的症状。②劳力性呼吸困难。

(2)体征:①水肿:其特征为首先出现于身体最低垂的部位,常为对称性可压陷性。胸腔积液更多见于同时有左、右心衰时,以双侧多见,如为单侧则以右侧更为多见。②颈静脉征:颈静脉搏动增强、充盈、怒张是右心衰时的主要体征,肝颈静脉反流征阳性则更具特征性。③肝脏肿大:肝脏因淤血肿大常伴压痛,持续慢性右心衰可致心源性肝硬化,晚期可出现黄疸、肝功能受损及大量腹水。④心脏体征:除基础心脏病的相应体征之外,右心衰时可因右心室显著扩大而出现三尖瓣关闭不全的反流性杂音。

3.全心衰竭

右心衰继发于左心衰而形成的全心衰,当右心衰出现之后,右心排血量减少,因此阵发性呼吸困难等肺淤血症状反而有所减轻。扩张型心肌病等表现为左、右心室同时衰竭者,肺淤血症状往往不很严重,左心衰的表现主要为心排血量减少的相关症状和体征。

4.临床检查有下列一项检查阳性者:

(1)X线检查;(2)超声心动图:LVEF≤40%为收缩期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舒张功能不全时,E峰下降,A峰增高,E/A比值降低;(3)放射性核素检查;(4)心-肺吸氧运动试验;(5)有创性血流动力学检查。

认定标准:具备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同时符合以上1+4、2+4或3+4即可。

(四)肝硬化失代偿期

既往有肝硬化失代偿期半年以上的病史资料,包括入院记录或门、急诊就诊病历资料,有导致肝硬化的病因(如慢性病毒性肝炎等)且伴以下情况者:

1.门脉高压

(1)钡餐或胃镜下提示食管和/或胃底静脉曲张(Ⅰ度或以上)

(2)B超、CT、MR提示有脾大(成年男女厚径分别超过4cm、3.7cm,或传统长径超过8cm,最大长径超过11cm;在没有脾下垂的情况下,脾下极超过肋下和门静脉增宽≥14mm);

(3)二至三系血细胞减少:白细胞≤3.5×10/L,血红

蛋白≤100g/L,血小板≤80×10/L(2次或以上不同日的检验结果);

符合以上任何2条为符合标准1。2.有以下肝功能损害证据:

(1)白蛋白(ALB)≤28g/L,A/G≤1;(2)总胆红素(TBIL)≥51umol/L;(3)凝血酶原时间(PT)≥18S。符合以上任何2条为符合标准2。3.病理检查:有假小叶形成; 4.出现以下并发症之一者:(1)B超、CT、MR等提示有腹水;

(2)上消化道出血:出现呕血、呕咖啡样物、排黑便,总量≥400ml,或出现呕血排黑便后血压<90/60mmHg,心率>100次/分;

(3)肝性脑病:Ⅰ期以上,出现性格改变和行为失常或昏睡、精神错乱甚至昏迷,体查:定向力和理解力减退,对时、地、人的概念混乱,不能完成简单的计算和智力构图(如搭积木、用火柴杆摆五角星等)存在扑翼样震颤,可引出明显神经体征,如腱反射亢进、肌张力增高、踝阵挛及Babinski征阳性,查血氨大于正常参考值72umol/L;

(4)肝肾综合症:出现自发性少尿(24小时尿量≤400ml)或无尿(24小时尿量≤100ml)、氨质血症(血肌酐

高于正常但<450umol/L),低钠血症(血清钠浓度135mmol/L);

(5)肝肺综合症:呼吸>22次/分,动脉血气分析PaO2<60mmHg,伴或不伴PaCO2>50mmHg。

认定标准:具备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同时符合以上1+2+4或3+4项即可。

(五)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1.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

(1)诊断证明、半年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2)肝功能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80U/L或天门冬酸氨基转移酶(AST)>80U/L,并排除脂肪肝等其他因素所致;

(3)HBV-DNA≥10copy/ml(阳性);

(4)肝组织病理检查提示慢性肝炎改变,S≥2级或G≥2级;

(5)需长期药物治疗者。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5)或(1)+(2)+(4)+(5)项即可。

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

(1)诊断证明、半年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2)肝功能检查: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ALT)>80U/L

或天门冬酸氨基转移酶(AST)>80U/L,并排除脂肪肝等其他因素所致;

(3)HCV-RNA≥10copy/ml(阳性)或抗-HCV阳性;(4)肝组织病理检查提示慢性肝炎改变,S≥2级或G≥2级;

(5)需长期药物治疗者。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5)或(1)+(2)+(4)+(5)项即可。

(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中度及中度以上)

1.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

2.有慢性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症状,有长期吸烟、职业粉尘、室内外空气污染等危险因素接触史;

3.X线检查可伴或不伴肺气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 < 70%; FEV1 < 50%预计值;

②既往1年COPD急性加重次数(需住院治疗)> 2 次; ③伴慢性呼吸衰竭:PaO2 < 60mmHg(8 kpa),PaCO2 > 50mmHg(6.67 kpa);

④伴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或有右心功能不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X线检查:a.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或右下肺

动脉横径与支气管横径比值>1.07,或经动态观察较原右下肺动脉干增宽2mm以上;b.肺动脉段凸出高度>3mm;c.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周分支纤细两者成鲜明对比;d.圆锥部突出显著或锥高>7mm;e.右心室增大。

具有上述a—d项中的二项以上或e为符合条件A。B.心电图检查:a.额面平均电轴 > +90度;b.V1 R/S >1;c.重度顺钟向转位(V5 R/S< 1);d.R V1+S V5>1.2mv;e.avR R/S或 R/Q >1;f.V1-3呈QS、Qr、qr(除外心肌梗塞);g.肺性P波,P电压>0.22mv或P电压>0.2mv呈尖峰型,结合电轴>-80度;当低电压时P电压>1/2R,呈尖峰型,电轴> +80度。

具有上述a—g项中的一项以上为符合条件B。C.超声心动图检查:a.右室流出道 > 30mm;b.右心室内径>20mm;c.右心室前壁厚度> 5mm,或有前壁搏动幅度增强者;d.左/右室内径比值< 2;e.右肺动脉内径>18mm,或肺动脉干>20mm;f.右室流出道/左房内径比值>1.4;g.肺动脉瓣曲线出现肺动脉高压征象。

具有上述a—g项中的二项以上为符合条件C。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不需透析治疗)

(1)有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基础疾病的入院记录,提供二、三级医院相关疾病三个月以上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

(2)提供在二、三级医院不同日期二次门诊血肌酐(Scr≥178μmol/L)检测报告;

(3)肾小球滤过率(CCr):CCr≤50ml/min/1.73m或GFR≤50ml/min/1.73m。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或(1)+(3)即可。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透析治疗)(1)有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基础疾病的入院记录,提供二、三级医院相关疾病三个月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

(2)提供在二、三级医院不同日期二次门诊血肌酐(Scr≥178μmol/L)检测报告;

(3)肾小球滤过率(CCr):CCr≤50ml/min/1.73m或GFR≤50ml/min/1.73m。

(4)血液透析病人提供最近一个月内三次及以上血液透析记录资料;

(5)腹膜透析病人提供1次腹膜透析臵管术后腹部平片诊断资料和最近一个月内10次及以上腹膜透析记录资料。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4)、(1)+(2)+(5)(1)+(3)+(4)或(1)+(3)+(5)即可。

(八)器官(肝脏、肾脏、心脏)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

1.器官移植前的相关病史资料;

2.国家卫生部认定的具有器官移植手术准入资格的医院进行器官移植的手术记录、入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3.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就诊记录。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九)类风湿关节炎

1.晨僵至少1小时,持续时间超过6周;

2.3个或以上关节区的关节炎(红、肿、热、痛)且持续时间超过6周(相关的关节区指:双侧近端指间关节、掌指关节、腕、肘、膝、踝关节和跖趾关节);

3.手关节炎: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中至少有一个区域肿胀,持续时间超过6周;

4.对称性关节炎:左右两侧相同的关节区关节炎持续时间超过6周;

5.类风湿结节;

6.血清类风湿因子(RF)高滴度阳性(大于1:32)或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抗CCP)阳性;

7.影像学改变:手和腕关节X线、CT或MRI有典型的类风湿关节炎改变(必须包括骨侵蚀或关节骨质疏松表现)。

认定标准:具备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同时符合上述7项中4项以上,且排除其它骨关节病变如骨关节炎或其它结缔组织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即可。如有条件医院可参照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09年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

(十)糖尿病

1.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如多尿、多饮、多食和消瘦、多种感染等,非同一天在我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检测2次空腹血糖≥7.0 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OGTT)≥11.1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的检验报告;

2.提供诊断证明、3年以上糖尿病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 3.合并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或糖尿病足的其中一种并发症;

4.合并有糖尿病性心脏病、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其中两种并发症。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或1+2+4项即可。备注:①血糖是指静脉血浆或血清葡萄糖; ②以上条件不包括应激状态下的一次性血糖升高; ③妊娠期糖尿病或妊娠期间发现的血糖升高须待产后6周以后作检查才能认定。

(十一)恶性肿瘤

1.恶性肿瘤(放、化疗)

不同部位恶性肿瘤有不同的症状,可根据临床表现、影像、内窥镜、细胞学或病理活检确诊。

(1)出具二、三级医院相关专科医师出具的恶性肿瘤诊断证明书;

(2)出具相关的病理、实验室或者影像学等检查结果;(3)提供入院记录、放疗或化疗的医嘱记录。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2.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1)出具二、三级医院相关专科主治或以上医师出具的恶性肿瘤诊断证明书;

(2)出具相关的病理、实验室或者影像学等检查结果;(3)提供入院记录。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十二)地中海贫血

1.β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1)临床表现具备以下二项者: ①贫血; ②黄疸;

③脾肿大(脾已切除者除外)。

(2)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①Hb<80g/L,呈小细胞低血色素性贫血; ②网织红细胞增多(>1.5%); ③粒/红比例减少或倒臵;

④血红蛋白电泳:HbF>10%或β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基因分析(至少1个基因缺陷)。

认定标准:符合(1)+(2)项并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治疗记录、上述检查检验报告即可。

2.α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1)临床表现具备以下二项: ①贫血; ②黄疸;

③脾肿大(脾已切除者除外)。(2)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①Hb<80g/L,呈小细胞低血色素性贫血; ②网织红细胞增多(>1.5%); ③粒/红比例减少或倒臵;

④α(表现型为2个以上肽链缺陷)或既有α肽链缺陷又有β珠蛋白生成障碍性基因缺陷。

认定标准:符合(1)+(2)项并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治疗记录、上述检查检验报告即可。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1.提供二、三级医院入院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 2.一系至三系血细胞减少(WBC<4.0×10/L、Hb<120g/L(男)、Hb<110g/L(女)、Plt<100×10/L);

3.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Ret<75×10/L;4.无明显肝、脾、淋巴结肿大; 5.骨髓检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两个部位骨穿示骨髓增生低下;

(2)一个部位骨穿示骨髓增生低下,骨髓三系血细胞减少,骨髓小粒非造血细胞比例>50%;

(3)骨髓穿刺细胞学检查及骨髓活检均提示巨核细胞缺如;

(4)骨髓活检提示骨髓脂肪化。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第1、5项和第2~4项中的任何2项即可。

(十四)血友病

1.提供二级或三级医院诊断证明、入院记录; 2.简易凝血活酶生成试验(STG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血浆凝血因子(Ⅷ)活性测定、血浆凝血因子(Ⅸ)活性测定、凝血酶时间测定(TT)等检查结果报告;

3.排除标准:排除获得性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和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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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引起的凝血因子缺乏出血。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十五)帕金森病

1.运动减少:启动随意运动的速度缓慢。疾病进展后重复性动作的运动速度及幅度均降低。

2.至少存在下列 1项特征:(1)肌肉僵直;(2)静止性震颤;(3)姿势不稳。.必须具备下列3项或3项以上特征:(1)单侧起病;(2)静止性震颤;(3)逐渐进展;(4)发病后多为持续性的不对称性受累;(5)对左旋多巴的治疗反应良好(70%~100%);(6)左旋多巴导致的严重的异动症;(7)左旋多巴的治疗效果持续 5年或 5年以上;(8)临床病程 10年或 10年以上。

4.排除标准:排除帕金森叠加症、帕金森综合征、脑肿瘤、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疾病。

5.需要药物干预治疗者。

认定标准:具备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同时符合上述5项即可。

(十六)重性精神病

1.精神分裂症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驰、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症、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特所致精神障碍。

2.双相情感障碍

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标准,以前有相反的临床相或混合性发作,如在躁狂发作后又有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

(1)双相障碍,目前为轻躁狂。

目前发作符合轻躁狂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2)双相障碍,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目前发作符合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3)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目前发作符合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

(4)双相障碍,目前为轻抑郁。

目前发作符合轻抑郁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标准。

(5)双相障碍,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目前发作符合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标准。

(6)双相障碍,目前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

目前发作符合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标准,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标准。

(7)双相障碍,目前为混合性发作。【诊断标准】

(1)目前发作以躁狂和抑郁症状混合或迅速交替(即在数小时内)为特征,至少持续2周躁狂和抑郁症状均很突出;

(2)以前至少有1次发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标准或躁狂标准。

(8)其他或待分类的双相障碍。

双相障碍,目前为快速循环发作。

在过去12个月中,至少有4次情感障碍发作,每次发作符合轻躁狂或躁狂发作、轻抑郁或抑郁发作,或情感障碍的混合性发作标准。

3.偏执性精神障碍

偏执性精神障碍指一组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而病因未明的精神障碍,若有幻觉则历时短暂且不突出。在不涉及

妄想的情况下,无明显的其他心理方面异常。

【症状标准】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障碍。【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特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认定标准:符合上述精神障碍性病症中的其中一种疾病的诊断标准(症状标准、严重标准、病程标准、排除标准),由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及半年以上的治疗史即可。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指一组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常有反复发作的精神病。分裂症状为妄想、幻觉,及思维障碍等阳性精神病性症状,情感性症状为躁狂发作或抑郁发作症状。

【症状标准】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或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不全或缺乏。【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的分裂症状与情感症状在整

个病程中同时存在至少2周以上,并且出现与消失的时间较接近。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说明】 如在不同发作中分别表现以分裂性症状或情感性症状为主要临床相,仍按每次发作的主要临床相作出各自的诊断。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分型:

(1)分裂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型;(2)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抑郁型;(3)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混合型。5.严重精神发育迟滞

精神发育迟滞指一组精神发育不全或受阻的综合征,特征为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起病于发育成熟以前(18岁以前)。本症可单独出现,也可同时伴有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其智力水平(按标化的智力测评方法得出)低于正常。智商在70~86为边缘智力。精神发育迟滞如能查明病因,则应与原发疾病的诊断并列。

【说明】我国常用Wechsler智力测验测评智商,并建议用儿童社会适应行为量表测评社会功能。

(1)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诊断标准】

①智商在20~34之间,心理年龄约3~6岁; ②表现显著的运动损害或其他相关的缺陷,不能学习和劳动;

③生活不能自理;

④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2)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诊断标准】

①智商在20以下,心理年龄约在3岁以下; ②社会功能完全丧失,不会逃避危险;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 ④言语功能丧失。

认定标准:符合上述重症精神病中的其中一种疾病的诊断标准(症状标准、严重标准、病程标准、排除标准),由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及半年以上的治疗史即可。

(十七)癫痫(需长期服药的)

1.提供二级或三级医院诊断证明、近半年的住院或门诊诊疗记录;

2.经CT、MRI或脑电图等辅助检查证实; 3.需要长期药物治疗者。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十八)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

1.提供既往急性脑血管病(如: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颅内动脉瘤、颅内血管畸形、脑动脉炎等)病史资料、诊断证明、半年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治记录;

2.经CT、MRI或血管造影等辅助检查证实;

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以下一种或多种肢体功能障碍者。

(1)运动障碍:偏瘫、单肢瘫、吞咽困难、眼球活动障碍、肌肉挛缩、共济推敲、行走不稳;

(2)大、小便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

(3)智能障碍:血管性痴呆、言语障碍、行为障碍、定向力障碍等;

(4)意识障碍;

(5)继发性癫痫(脑血管意外后引起的肢体抽搐)。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十九)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1.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相关病史资料;

2.国家卫生部认定的具有造血干细胞手术准入资格的

医院进行造血干细胞的手术记录、入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3.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宿主病及感染的住院或门诊治疗记录。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二十)白内障(手术)

1.凡是各种原因如老化、遗传、局部营养障碍、免疫与代谢异常、外伤、中毒、辐射等,都能引起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状体蛋白质变性而发生混浊,称为白内障。此时光线被混浊晶状体阻扰无法投射在视网膜上,就不能看清物体。世界卫生组织对晶状体发生变性和混浊,变为不透明,以至影响视力,而矫正视力在0.7或以下者,才归入白内障诊断范围。

2.眼底检查符合白内障的眼底病变。3.行白内障手术治疗。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白内障手术记录、术前眼底检查报告即可。

(二十一)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

1.泌尿系结石是肾、输尿管、膀胱、尿道结石的总称。以突然发生的剧烈腰痛、牵引少腹,尿频、尿急、尿痛、尿

色混浊,甚至尿中有血或砂石为主要临床表现。

2.腹部 X线平片可见结石阴影或B型超声波检查可见结石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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