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2024-10-05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共15篇)

1.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一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研究 根据现今社会来看,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象与日俱增,怎样才可以做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犯罪呢。首先我们要先了解这些失足少年的背景,当我们了解过后才会发现,他们并不是真的想走上这个道路的,他们有的是得不到家人的关心,社会的关爱,无人真正的注意到他们,疏于管教,所以才使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是因为,现在暴力电视对他们的影响,他们觉得那样不会被人家欺负而且还会很酷,会觉得那是一种时尚的潮流,所以会模仿电视上的场面,以求内心中所谓的刺激。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需要家庭、社会、学校三者有机结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方能取得实效。

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深入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才能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学校教育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社区是加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依托和平台。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预防青

少年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要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

我们更加要以我们的爱心来关心和爱护这些失足的少年,让他们可以感受得到,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依然在关注他们,依然在用我们的双臂欢迎着他们回归。

共青团鄂温克旗委员会

2.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二

(1) 青少年犯罪数量急剧增加, 年龄却越来越趋于低龄化。

据统计, 在20世纪50—60年代, 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 到80年代增至70%以上, 至今仍居高不下。另据有关数据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 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 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 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

(2) 青少年犯罪形式上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

未成年人性情容易急躁、激动, 好感情用事, 不善于控制自己, 由于这些心理特点, 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 有很大的盲目性, 他们考虑的比较简单, 甚至为一件小事就以残忍野蛮的手段将人杀死。如某中学15岁学生杨某, 与同班同学到刘某在教室里玩耍时发生口角, 刘某转身打了杨某的嘴巴, 杨立即掏出裤袋中的水果刀, 向刘的背部刺了一刀, 腹部刺了两刀, 造成刘某重伤的严重后果, 结果杨某被决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赔偿刘某人民币15000多元。这种突发性的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感情易冲动, 不善于控制自己, 不计后果, 法制观念淡薄。

(3) 青少年犯罪类型明显增加, 犯罪性质恶性化趋向明显, 暴力性加重。

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类型比以往明显增多, 依次排列是:盗窃、抑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主要是盗窃和抢劫, 约占75%左右。 除上述几种典型的犯罪外, 近几年又添了新的犯罪类型, 涉毒、涉枪、赌博、拐卖人口等犯罪日渐增多。同时, 近年来, 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 施暴程度不断加重, 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 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 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据统计, 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

(4) 青少年犯罪手段向团伙化、成人化方向发展, 但同时又表现出一定的幼稚性。

未成年人不管身体发育多好, 力量多大, 胆怯和恐惧是他们首次作案的常见心态。同时, 由于他们的思想还不是太成熟, 缺乏作案经验, 作案时心理压力大, 在实施暴力犯罪中, 总担心被害人反抗, 觉得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 所以常常是同学结合, 邻里结合, 患难结合, 校内校外结合。

2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2.1 由青少年自身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造成的

(1) 贪图享受, 不思进取, 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 如果要去贪图生活享乐, 如去歌厅、酒楼、玩游戏等等都需要钱, 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去骗、去偷、去抢, 甚至不惜以牺牲亲情为代价。

(2) 逞强好胜心理。

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 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 容易偏激, 冲动起来不计后果。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 分辨是非能力差, 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 偏离正道, 被坏人利用, 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 只为显示自己, 证明自己, 不考虑后果如何。

(3) 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 这一群体, 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 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 有强烈的求知要求, 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实践中, 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 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 再加之自控力差, 进而模仿。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网络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目前, 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 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4) 从众心理。

在群体压力大, 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 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 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 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俗话说, “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如某地所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单独作案的1257人中占42.9%, 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1675人占总数的57.1%, 三人以上团伙犯罪的731人, 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4.9%。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 连续作案多, 危害广, 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 要打大家一起打, 你吸我也吸。

(5) 嫉妒心理。

“嫉妒是人之天敌”, 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 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 不加控制的嫉妒心, 如脱僵的野马, 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 也为数不少。某市青年张某因开歌舞厅不景气, 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 而实施犯罪, 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 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问其作案动机时, 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 我就非常气愤, 就想去炸掉这家人。”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

(6) 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 世界观尚未定型, 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 也是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 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 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 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 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 对社会不满, 甚至仇视心理, 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 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 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 而故意去犯罪。

2.2 家庭教育不当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来自于问题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一定的影响。2001年10月22日, 在重庆市某区职业中学就读的17岁少女小丽因为不满母亲的严厉管教, 竟用“毒鼠强”毒死了自己的母亲。此案的发生让人思绪万千, 发人深省, 它启示广大家长朋友们一定要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时下, 望子成龙, 盼女成凤的意识在一些家长的头脑中根深蒂固, 他们对女子的期望十分高远, 希望子女成家成龙, 为自己光宗耀祖。为此, 他们对子女要么骄生惯养, 宠爱倍致;要么严加管教, 粗暴武断。然后他们却不知, 这样做的后果不仅达不到目的, 反而适得其反, 一旦女子发展不遂己愿, 他们不是甩手不管, 任其自流, 就是恨铁不成钢, 实施棍棒教育, 致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 甚至铤而走险。小丽之所以杀死亲母, 成为阶下囚, 就是由于其母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 这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2.3 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

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心灵的冲击、腐蚀是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原因。由于经济与文化在发展与规范管理之间的落差, 再加上密集的信息爆炸, 使得孩子们每天都有可能接触到不健康的元素, 这些对于辨别和自控能力不强的孩子来说, 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学校周围边环境也不容乐观, 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网吧、台球厅、美容院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此外, 有关调查还发现,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半都是不爱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成绩好坏与违法犯罪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是, 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要小的多。因为, 学习成绩不是天生的, 需要后天持久不懈的刻苦学习,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也不可能取得好成绩。

3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

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司其职, 相互配合, 齐抓共管。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大华先生说:“中国少年刑事犯罪的增多, 家庭、学校、社会都难辞其咎”。这也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初衷:发动全社会的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学校放线、社会防线。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环境, 它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自出生到少年时代的社会, 也是人的可塑性最大时期的生活环境, 也是人在最佳年龄塑造性格的最佳场所, 无论从心理科学或教育科学的规律来说, 我们都可以断定, 家庭对人的个性的形成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因而它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也有基础性的意义。所以许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都把家庭教育放在很重要地位。这是有道理的, 我们在通过家长教育时还应对家庭的文化、家庭职业情况有所了解, 家长切不可把学校当成托儿所, 必要时给家长指导, 配合学校, 共同管好学生。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场所, 老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由于学校教育体现了一定的社会、阶级的要求, 总是把本阶级的思想有目的、 有计划的传授给学生, 并指导他们运用于实际。所以, 一般地说学校教育在学生思想品质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而且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 这种主导作用将日益增强。所以, 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整个体系中, 学校处于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 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出台, 给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班主任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们必须要学、要懂, 并通过学习提高认识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

社会教育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 所起的作用在诸因素中所占比例将越来越大, 尤其到青少年走出家庭、学校, 踏上社会以后, 这种作用对青少年个性品质的定型及发展方向起主导性的作用, 由此看来, 社会教育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道防线, 是互相配合, 互相补充, 连成一体的防御体系。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S].1999.

[2]刘福民.让罪恶远离稚嫩的生命[J].少年与法, 2001, (2) .

3.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三

关键词:挫折教育;青少年犯罪;思想品德

挫折教育是指为了克服青少年在遇到挫折或失意时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的现象,向青少年灌输振作精神、鼓舞斗志的理论,或事先设置特定的环境让青少年置身其中以增强青少年的心理适应能力的教育方式。它是针对青少年心理不成熟、承受能力弱的一种素质教育。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必要性

自改革开放打开了对外开放的窗子,新鲜空气进来了,不良气息也随之而来,各种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剧烈的冲撞,这些社会污染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社会既然不能为青少年创造一个“真空”的空间,那么就必须教会青少年合理应对这个复杂的社会。

二、分析青少年挫折犯罪的原因类型

1.缺乏沟通型

一些青少年因为社会原因而成为“留守儿童”,失去亲情、关爱,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彬县范公中学19岁花季少年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法与孩子沟通,致使他多次犯错无人引导而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亲手扼杀了自己老师12岁孩子的生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贪图享受型

有些青少年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家庭富有,平时养成好吃懒做的习惯,一旦稍有不顺心,不是哭就是闹。如,父母外出时16岁的姑娘因不会煮一碗面条而走上社会,结交不三不四人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道路。

3.仇恨社会型

有些青少年因父母犯罪而未能受到社会的保护,从而把对某个人的仇恨转化成为对社会的仇恨,一有机会就报复社会,宣泄自己的仇恨。

三、开展挫折教育的方式

1.结合思想品德课教学,开设普通心理学的课程

目的是通过心理学的学习使青少年明白各种心理活动产生的机制和一些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克制一些不良习惯,建立良好的心态。如,在《风雨中我在成长》的教学时,设计一些心理测试的小问题,并制订一套教学的预案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悲剧的发生。

2.进行情感教育,用爱心架起沟通的桥梁

在青少年遭受到挫折时及时去同情、关心、感化影响他们,拉近双方的心理距离,抚慰受伤的心灵,及时向他们灌输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斗志和克服困难的信心,使之从悲观的情绪中走出来。

3.开展对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

如,在教学《美好人生我选择》时,告诉学生现代化建设需要多层次的人才,职业的选择、人生价值的实现要考虑自身的实际,还要正视竞争,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只要对社会有贡献,人生就有价值。事实证明,中学生毕业后在不同的岗位上都有优良成绩,极少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少年兴,则国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衰。进行挫折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更需要每个家庭和社会共同的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担青少年教育重任,使我们的孩子更健康地成长!

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四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

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团县委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迪(团县委书记)

副组长:符中华于继皓(团县委副书记)

成员:温亚旭(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黄民菁(定城镇团委书记)

符玉婷(新竹镇团委书记)

王录锋(龙湖镇团委书记)

殷承楷(雷鸣镇团委书记)

孙国富(龙门镇团委书记)

李信杰(黄竹镇团委书记)

王辉(富文镇团委书记)

陈垂旭(龙河镇团委书记)

杨静(岭口镇团委书记)

蔡夫雄(翰林镇团委书记)

胡诗泽(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于继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联合当地派出所开展一场全校性预防违法犯罪的讲座。监督与落实并

要求上报归档具体开展工作的宣传过程及活动总结资料(照片及文字)

四、具体措施和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在党政统—领导,下属部门部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党团意识,树立具有爱国主义的社会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团组织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海南省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学校各部门共司其职,共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学校团组织自身加强宣传力度与在校学生家长期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列入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的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管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的作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的思想阵地。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团委、少先队

组织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的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舆论环境。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团组织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把学校的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统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的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给予严惩,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4、认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的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动机、机会和诱因。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经验总结

各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将本所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哪些创新工作特点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团县委收档保存及上报。

联系人:于继皓温亚旭

联系电话及传真:63823627

邮箱:tuanweihuanjie@163.com

共青团定安团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共青团定安县委员会2011年11月3日 印发

5.201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五

工 作 计 划

为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社区建设的新发展,发挥社区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立足于教育、饱和和预防,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工作,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1、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计划”的目标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以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教育,完善青少年管理,服务青少年发展需求,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在社区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形成社区领导总管、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社区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针对家庭、社会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以青少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在社区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帮助青少年数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加强社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家庭教

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链接和整合。

(2)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档案,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完善社区青少年评价体系。

(3)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加强社区青少年教育培训,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帮助社区青少年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援助等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

(4)精华社区青少年成长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评估体系,建立青少年成长环境的预警机制。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篇六

工作要点

2004年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即免疫工程、净化工程、爱心工程、基地工程、细胞工程),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关爱青少年行动,逐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云谱区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

1、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青云谱区发展的实际,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广大团员、青少年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要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两会”(班会、校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规、国防法等作为法制教育内容,统筹安排,使学校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

2、推行青少年法制教育“三结合”作法。“三结合”,一是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上一堂法制课,举办一场法制图片展,开展一场法律咨询,送一套法制挂图”等活动,用“小品说法”、“漫画说法”等方式,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学法、说法。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基地教育相结合。各级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联系各类校外教育基地,通过与基地单位合作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对学校教育良好的补充和促进作用。三是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结合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青少年学生了解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3、开展青少年主题自护教育活动。今年,要以“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为主题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在教育方式上,要采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等教育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和学校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专业人员,利用中小学校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主题团队会、讲座等活动,为青少年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

二、着力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深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要继续加强青云谱区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力度,适时评选和表彰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要加强对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的监督和检查,实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公示制度,形成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处理青少年侵权事件的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全区形成一个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主体、相互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2、净化社会环境,大力倡导新风正气。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要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要加大对网络环境整顿清理的力度,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不遵守国家法律规范的网吧;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严禁利用网络制造、发布各种有害信息,提倡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同时,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

三、全面开展关爱青少年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

1、加强对在校青少年的管理。要着力解决贫困儿童的就学问题,减少和杜绝辍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

气。要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要通过调查摸底,建立相应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档案制度,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加强管理机制的建设,通过建立“三个一”制度,即谈话预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完善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机制;通过法制宣传、公民道德教育、责任教育和社会发展实践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闲散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劳动等部门的优势,为社区闲散青少年的就业做实事和好事;组织和发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大学生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教工作。

3、开展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制教育基地,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通过“一帮一”结对帮扶等帮教形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7.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管理研究 篇七

(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定义

所谓青少年, 在犯罪学中广泛被认为是指在14周岁<年龄<15周, 这个期间的人。青少年, 这个概念包含了两种含义, 即“青年”与“少年”。青少年不只是包括未成年, 还有另一部是成年人。而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个概念, 也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之说, 是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 定义其为处于次年龄层的人群实施的按照法律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而广义的概念, 则是指处于次年龄层的人群, 实施的犯罪行为和触犯了治安管理的不合法行为以及违反了道德规范的行为。

(二)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青少年犯罪少有单身作案。青少年年龄小, 心理承受能力低, 易怯懦, 多人可壮胆, 克服胆怯心理。

2.青少年有较多严重犯罪, 内心阴狠, 下手严重。青少年们心智都不够成熟, 易受外界刺激, 容易冲动, 很少顾虑以后。

3.青少年犯罪往往无预兆。犯罪的青少年大多生活经历很少, 遇事时考虑不周, 导致犯罪发生无预兆。

4.犯罪不只是无业游民, 也存在在校大学生和一些已经成年之人。青少年这个年龄层, 含有了成年人, 所以在犯罪中不少有成年人犯罪的情况, 而在校大学生, 退学的年龄小孩子犯罪亦是存在。

5.青少年犯罪有二次或多次犯罪的风险。青少年是一个十分庞大的集团, 自然有健康成长与价值观稍有偏曲之分。青少年还处于一个学习和接受能力很强的时期, 他们对外界敏感, 反复犯罪的情况常有发生。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和它所带来的积极意义

(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的方式

首先我们要设立中心线条, 以此在社会各方各面进行动员, 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其次国家应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学校的法制教育力量不容小觑, 我们要牢牢把握好这个渠道, 充分发挥其作用。第三, 中小学是学生们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时刻, 对于中小学聘请公安、法院、检查、关工委等与此有关单位来学校宣传的做法应加强普遍力度, 给孩子们积极的引导。第四, 可以策划并实施“社区青少年法制普及学校”的建立, 对于一些不再接受学校教育的闲散青少年或者在城里务工的农村青少年和社区未成年人, 此法可以针对性培养其法制观念。第五, 基础建设需要加强, 为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打好基础, 可以试图召开相关会议, 研究解决方法, 部署各方任务, 探讨新策略, 还可以制定相关制度, 落实责任制, 保证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的认真负责, 强化工作机制。第六、认真负责, 尽快尽好的完善和出台关于预防工作的相关具体措施并良好落实, 付诸行动。将预防工作放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中去。还有, 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如“不应接触事项”, “法律知识竞赛”, “无私奉献”, “团结友爱”等有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活动, 让他们被活动积极营销, 拥有健康成长道路。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方式还有很多, 需要社会各界人员对此关注, 认真对待, 积极地为此提意见, 创新, 将此项工作进行到底。

(二) 进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的积极意义

每一位成功人士, 都是从青少年时代成长起来的, 所以青少年对于祖国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求我们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早在2001年2月时, 江泽民总书记就意识到了对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的重要性, 他从民族复兴的高度, 国运的兴衰, 发表了关于此的谈话, 也进一步向我们阐述了加强强少年教育工作是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所在。所以, 对于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预防工作, 就具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三、结语

这几年来, 青少年的违法和犯罪行为频发, 且呈现上升趋势, 已经在刑事犯罪排名首位。这已然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而且相当严重。它是社会三大公害的其中之一, 无论是社会各界, 还是家庭学校, 都对此十分关注, 也都十分不安。那么, 预防工作就被提上了日程。做好关于此的预防工作, 虽有困难, 但势在必行, 因为这不仅关系着青少年自身能否健康成长, 家庭是否稳固与和睦, 学校学习环境安宁与否, 还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对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的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性、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系数、以及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着想到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遂的历史意义。

摘要:在人们十分关注和需要更进一步的去深入调查研究的众多社会课题之中,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 已经日益凸显出来。我国是十分重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 它已经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我国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许多学科以及我国党的各级委员会、政府、群团组织工作的一个重点研究领域。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就是要采取科学有效积极地预防措施, 所以违法犯罪预警越发重要。本文就此问题产展开论述。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管理

参考文献

[1]胡江.网络时代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的挑战及其对策[J].理论月刊, 2014 (6) :103-107.

[2]蔡培潇.新媒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影响分析[J].山东青年, 2014 (6) :185-186, 188.

8.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八

关键词:中职生;犯罪;诱因;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06-165-02

青少年是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之所以说他们特殊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的过渡时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賴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模仿、独断、叛逆心理悄然而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加上教育失当,青少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目前,中职学生违法犯罪问题正日益突出。中职学生违法犯罪在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他们自身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对于这些处于花季年龄的少年,人们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使其远离犯罪。本文拟从法学和社会学的双重视角对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

一、中职青少年低龄化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是学生犯罪率越来越高,年龄越来越小,犯罪方式以团伙为主,犯罪类型多为盲从型。有不良行为的中职学生容易积聚交友,相互感染不良习气,导致恶性膨胀。中职学生犯罪案件中,50%以上为两人以上结伙犯罪,其中多人、多次犯罪情况屡见不鲜,社会无业人员和普通高中学生有时也参与其中。二是犯罪的随意性、偶然性和突发性较强。受认知条件的限制,中职学生犯罪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和精心准备,犯罪行为的起因多为无足轻重的小矛盾,遇事先动手后动脑,一动手就纠集一大帮人,具有很大的盲动性。三是侵财型犯罪居多,犯罪手段日趋成人化。四是犯罪主体在校期间多有严重的不良行为。犯罪的中职学生一般在校期间思想品德不佳、学习成绩较差、日常行为散漫,多有打架、抽烟、旷课、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沉迷于网吧和游戏等违反校规校纪的严重不良行为。

二、低龄犯罪背景下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

1、学校因素

学校是培养人才,培养学生道德品质、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良好场所。学校本身并不是导致违法犯罪的因素, 但如果学校教育方法不当、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或相关制度不完善,则很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由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处于青春期后,易于冲动,带有逆反心理,同时又具备可塑性较强的特点,因此需要学校的制度对其进行相应的约束。 如果学校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发现问题处理不当,或不能有效地制止,那就可能使某些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社会因素

对于社会的不良风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已具有初步的抵御能力,影响不是很大。但是, 目前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社会因素很复杂,最大的因素是“三厅”、“二室”和“一吧”,即录像厅、歌舞厅、卡拉 OK 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尤其是网吧和电脑游戏,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乐此不疲。 某些游戏厅、网吧老板则投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所好,进行通霄营业或者设有休息铺位。 这是诱导他们违法和犯罪的又一因素。

3、家庭因素

现代的家庭成员结构、知识结构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影响颇大。尤其是在现在独生子女居多的三人家庭结构的情况下,多数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娇生惯养,袒护子女的缺点和错误。这些被宠惯了的孩子一旦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受到学校的管理,便产生反抗心理,容易产生向同学、老师滋事、挑衅的行为,直至走上犯罪道路。另外,有的家庭中,父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忙于经商,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对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对青春期前后的生理知识不进行正面传授,尤其在道德观和法制观的培养和教育方面意识极其淡薄,甚至任其自然。这也是导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违法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三、低龄犯罪背景下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学校对中职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

学校在做好对中职学生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必须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不仅要抓分数、抓升学率,更要注意以科学的理念、正确的方法去引导他们,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时,各级司法宣传部门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多种媒体,通过以案释法、法制论坛等多种形式,在中职学生中开展道德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观念深入人心。

2、强化家庭功能,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一是要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每个家长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自觉地把教育子女放在家庭生活最为重要的地位。二是优化家庭环境,要通过对家长的教育,使每位家长都能自觉为子女做表率,使中职学生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三是提高家长家教能力,要以设立咨询机构、开办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使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子女的办法。此外,全社会都要重视家庭教育,院校、社科单位要加强家教方面的研究,广播、电视、报刊应办好家庭教育节目和专栏,还要办好家庭教育刊物,编写家庭教育专著,为家庭教育提供健康科学的教材。

3、加强社会环境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建立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隔离带”

9.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贯彻“教育发展,平安先行”、“学生成长,规范引导”的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弘扬美德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提高依法育人的实效性,让每一位青少年在“法”的指挥棒下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

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基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实现以学校法制教育带动社会,并将法律知识辐射到家庭。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实现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三、内容和途径

1.突出一个主题。以“与法同行、牵手明天,做合格公民”为主题。

2.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学校普法队伍。成立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二是学校普法阵地。巩固和发展校园法制广播站,黑板报、橱窗、手抄报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等手段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

3.抓好三项重点。一是抓特点。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好的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形成本校工作特色,努力营造学校普法教育的良好氛围。二是抓亮点。组织开展“四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组织一支

合格精干的普法宣传队伍,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月活动和普法征文活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问题学生”心理访谈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将法制教育系列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抓热点、难点。依法处理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本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学校领导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学校领导在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把《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重点,全面了解我国法律制度基本体系,从法理上掌握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逐步养成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和行为习惯,实现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教师学法用法有新突破。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八不准”作为评价教职工师德师风的重要标准。坚决抵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学生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保证学生普及法律任务完成。认真挖掘各学科教材法制教育因素,渗透法制教育。建立以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骨干的普法教育队伍,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定期向学生宣传《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依托有效载体,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激发学生的兴趣,帮助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机制,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及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四是家长学法用法有新突破。家长是普法工作的隐形力量,通过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定期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引导家长依法监管保护孩子。

5.开展八项活动。一是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校园之声广播、橱窗、黑板报、手抄

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邀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班(团、队)会、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每个在校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禁毒日”、“世界人口日”、“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森林法》、《土地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争创“绿色学校”,唤起师生环保意识。二是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利用校园网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在校园内设置青少年维权岗举报信箱和法律援助窗口,开通维权服务咨询热线,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三是兴趣转移活动。通过开展寓德于文“两个一”(每周学生记诵一首古诗词,写一篇心得日记)、精神早餐“三个一”(诵读一句名言警句,讲一则名人故事,唱一支积极健康的歌曲)、爱国主义等活动,培养学生正当的兴趣爱好。建立健全敬老院等社会德育实践基地,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道德修养,有效抵制不良思想的侵害。四是师生礼仪常规教育。利用校园网制作《中小学学生礼仪规范》、《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专题片、利用“校园之声”广播开办礼仪教育专栏节目,以礼仪教育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五是主题团(队)日活动。积极开展“五团”(团旗飘起来,团歌唱起来,团徽戴起来,团课上起来,团的活动搞起来)、“五心”(忠心献给祖国,孝心献给父母,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信心留给自己)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规范学生课前一支歌活动,引导学生传唱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红色经典歌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六是重视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开展“悄悄话周日记”等活动,给学生创造一个倾诉情感的场所,给老师提供一个了解学生心灵的渠道,搭建师生情感交流的桥梁。实施问题学生导师制,建立问题学生档案,推行问题学生承包责任制,跟踪调查引导,提高心理素质,矫正行为习惯,培育良好品德。七是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成立青年党员教师

义务护校队,晚间巡逻值班,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让学生人人参与执法护法行动,提升学生依法管理公共事务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八是开展“小手拉大手”互促活动。发挥学校“窗口”辐射和学生“天使”带动作用,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互促机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果传递到家庭、社会中去,为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实现“教育好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造福一方人民”的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政工、教务、总务和工青妇群团队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方案》的实施列入学校思想道德及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之中,纳入到相关人员学期考核和班务量化考核当中,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全面负责组织和推进《方案》的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校广播站、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方案》,通过校园网、校园之声广播、开办校园电视台、设置法制专栏、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等途径,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要充分利用教师大会开展教师学法行动,利用家长会开展家长学法、家长法制教育活动,为《方案》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认真学习、领会《方案》精神,从基础工作抓起,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积极与公、检、法、司等相关政法部门联系,争取社会各个方面力量的支持,形成全社会都来学法、普法的良好势头。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零”发案目标。

10.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方案 篇十

违法犯罪工程”的方案

安县界牌镇初级中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和界牌镇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切实调动各部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工作目标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责任,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学校政教处为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各年级、班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积极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学校未成年人教

育工作新格局;强化学校教育基础,构建学校、家庭、社区(村、组)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法纪意识,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主要内容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在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1.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教学,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根据我校德育教育工作实际,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开设法制教育校本课程,确保在学生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掌握正确的家教方法,特别要为教育子女存在困难的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社会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学生教育体系和社区(村、组)综合评价体系。

2.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建立“五类”特殊学生群体(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人员进行教育帮扶,力争工作有的放矢。与综合治理办、镇派出所密切配合,做好对辍学在家的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针对流浪儿童,围绕预防、救助、抚养、教育、安置等重点问题,积极帮助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综治办的同志做好预防、打击控制、操纵流

浪儿童的黑恶势力的工作。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再就学就读帮教工作。

3.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及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积极寻求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好警校共建工作,建立警校共建工作站,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要在认真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好课外活动,加强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提供优秀精神食粮,用健康的文化思想吸引和影响广大学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文化条件。

4.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推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充分利用具有社会影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社会热点问题、“国庆”、“五·四”、“六·一”、“国际禁毒日”等有利契机,以正面引导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文艺演出、报告、讲座、宣传橱窗、卡通画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造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三、重点工作

1.学校要认真开设好法制课,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实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实行“四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2.实施学校“校园净化工程”。遵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在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不买、不看、不传有害健康的“口袋书”,不传、不唱“粗口歌”、不使用侵权盗版读物,自觉上缴不良文化产品。向学生推荐一批优秀少儿图书、歌曲、童谣和音像制品。定期开展清理收缴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的专项工作,力求防范于未然。积极开展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取缔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铲除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3.巩固和发展家长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推进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建设,开展家庭教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建立家长学校的定期培训制度,推进教学场所、师资、教材的“三落实”,着力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与帮助,提高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能力。

4.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建立有效的防护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使学生远离不良文化。

5.学校要把法制教育、文化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和心理健康教育。

四、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好各年级的法制教育课程,不断提高法制课质量;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各科教学中,使学生能经常接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逐步增强学习效率。

2.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心理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堂,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矫正学生的心理误区,化解学生的心理矛盾。二是要聘请校内外有关人士组建学校道德法制教育宣讲组,有计划、经常性的开展主题法制教育

活动;注重后进学生的帮教工作,组织任课老师、团队干部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后进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结对帮教工作。

3.有效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采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专题报告、走访少管所、观摩法院少年法庭开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4.保证学校工作在法制轨道下健康运行。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把教学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

6.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建设。要结合“青少年安全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和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网络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7.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利契机,在一定时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健全协调运作、开展工作的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2.学校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校责任制,落实各项建设标准,确定专人负责,采取切实措施,切实落实任务。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启动和深入开展。

3.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开展专项评估。要把“四落实”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记入学生鉴定的内容。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青少年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有成效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加强调查和理论研究,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教育科研活动。各年级和教研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

11.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预防

1 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

1.1 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况

近年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在我国高等学校已不鲜见, 不仅有一般违法行为, 而且也有刑事犯罪。如:2004年云南大学震惊中国的马加爵案, 同年清华学生刘海洋“伤熊”事件, 2005年浙江温州“7·28”跨省抢劫杀人案, 作案人员为长沙某知名高校学子。2008年, 南京市800多名大学生违法传销事件, 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事件, 这些事件一次一次将大学生违法犯罪推上风口浪尖, 大学生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 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的, 占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1.26%。依次估算, 全国违法犯罪的大学生数额可能有20多万人, 这个数目是非常庞大的, 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

1.2 大学生违法犯罪特点

1.2.1 大学生违法犯罪主体呈多样化

纵观现在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违法犯罪主体已经不像人们固有观念的那样, 都是些平时学习成绩差, 游手好闲, 性格暴戾的男生, 而是各种类型的学生都有。从学校层面上来说, 民办院校、普通高等学校甚至名牌院校中, 大学生违法犯罪都明显增加;从学历层面来说, 不仅有在校的大专生、本科生, 也不乏硕士生和博士生;从性别层面来说, 女大学生违法犯罪也逐步引人注目, 主要表现为盗窃、诈骗甚至卖淫。

1.2.2 大学生违法犯罪类型以盗窃等财产性违法犯罪为主, 但多以学校自行处理为终点

当前, 大学生主要以侵害财产性违法犯罪为主, 约占到整个大学生违法犯罪的60%, 并且主要是盗窃和敲诈勒索, 其中盗窃所占比例较高。纵观整个校园案件, 很多高校面对学生违法犯罪问题, 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 同时也为了学生的将来考虑, 都不愿意把问题揭露出来, 将本来应该司法机关处理的事情用学校的纪律处分代替, 轻者口头警告, 重者开除学籍。这不但造成对大学生违法犯罪现状不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掌握, 而且还会让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因学校的包庇而受不到本应承受的刑罚的处罚, 从而感受不到刑罚的威慑力, 有可能再次违法犯罪。

1.2.3 犯罪时间相对呈规律

大学生犯罪从时间的角度看具有一定规律性。就一学期来看, 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是相对“特殊”时期。由于这段时期部分学生很可能面临补考、留级等问题, 还有部分学生会面临恋爱问题, 这些因素很可能使得学生出现某些过激反应甚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从整个大学阶段看, 大学生临近毕业案发率相对较高。因为在这个“敏感”时期,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心理普遍处于焦灼、烦躁状态, 这样的“危险”期间, 是大学生实施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盗窃和自杀行为的高发期。

1.2.4 网络犯罪、传销也日益突出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 大学生以互联网为载体实施犯罪案件日益增多。他们利用自身所学使用盗号木马、虚假邮件等非法手段盗取他人的银行账号、密码信息等, 更有甚者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 建立色情网站等等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与此, 大学生也是传销组织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2008年南京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陷入传销案调查, 2009年河南新郑市警方查处一个传销窝点中113名传销人员当中竟然有104名是大学生, 这不得不令人震惊。

2 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特定的历史时期, 大学生犯罪日益突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包括大学生自身问题、社会、学校、家庭存在的诸多弊病等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笔者认为, 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自我内心的不坚定, 以及价值观人生观的裂变导致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个人因素

其一, 错位的价值观。随着经济发展, 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横行, 更有网络的发达冲击着传统文化的阵地, 不良信息、错位的价值观严重毒害了大学生群体, 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念产生负面影响, 这些都是大学生犯罪的重要诱因。

其二, 错位的法制观念影响。目前, 对于很多大学生来说, 他们不是对法律条文本身的漠视, 而是根本没有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 所以在与同学发生矛盾的时候, 不能正确处置, 激化矛盾, 甚至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2.2 社会因素

2.2.1 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诱发大学生价值观裂变, 并引发违法犯罪。

一是市场经济“物化”导致拜金主义滋生。社会上出现的一切向钱看,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严重侵蚀着大学生。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们的消费观念剧变。社会上的高消费打破了长期以来艰苦朴素的观念, 个别大学生经受不住高消费刺激, 走上以违法犯罪满足个人私欲的道路。

2.2.2 多元文化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中外文化思想相互交错, 良荞不齐。许多大学生不加鉴别地加以吸收。很多文化中的消极部分, 对于自制力较弱的大学生来说, 极易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诱因。

2.3 家庭因素

2.3.1 基于缺陷型家庭的原因。

缺陷型家庭指的是家庭的完整性已经遭到破坏的家庭, 主要包括父母分居或离婚, 父母再婚以及新的家庭结构形成后各种矛盾的产生, 或名存实亡的家庭维持, 或是父母消沉沮丧等情形。在这类家庭出生成长的大学生普遍比来自完整型家庭的大学生更易出现性格扭曲和个性畸形。他们在情绪、思想、性格、学习等方面出现障碍的比率较完整型家庭的大学生要高。大量统计和研究表明, 家庭残缺的人犯罪率要高于家庭完整的人, 大学生违法犯罪也是如此。

2.3.2 基于家庭不当教育的原因。

大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其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态度关系非常密切。然而, 多数家长只重视智力教育, 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多数家长对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关心多, 对思想品德和人生观、世界观的养成关心少;有的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这些消极的教育方式, 都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自卑易怒等不健康的性格特征或人格障碍。而当子女考上大学后, 有的家长又将精神转移到经济支持上, 而对子女的现实表现和心理成长关注不够, 对他们的要求无条件满足和放纵。来自类似家庭的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 受不得丝毫委屈, 一旦受到挫折, 就容易采取偏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2.4 学校教育因素

其一, 学校办学理念的偏差。部分高校在办学理念上存在偏差, 只重视科研成果及学校排名, 缺少“大师”的引进及相关学科建设的投入。一些高校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对落后, 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另外, 部分高校忽视了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导致大学生缺乏人文修养和精神生活上的空虚, 使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存在许多问题。

其二, 学校教学管理上的漏洞。近几年高校扩大招生规模, 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 学生管理资源投入不足, 在学生课时安排及住宿问题上的安排不是很合理。许多大学生在校外住宿, 而高校相应的管理、监督配套制度没有建立或完善, 学生很容易受到不良社会文化及陋习的侵袭。这也是大学生犯罪的学校因素之一。

3 大学生犯罪预防对策

3.1 建立学校预防机制

3.1.1 构建心理防控体系。

大学生入校之初, 学校应当开展心理问题筛查工作, 统一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笔者所在学校每年都会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 效果明显。与此同时, 学校要为大学生及时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 并且, 学校还要重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爱情观, 学校还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性教育和道德教育, 避免他们由于受到不良环境影响而产生不良动机。当然, 学校要构建科学、有效、可行的心理危机主动干预机制。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尽可能避免学生因心理危机引发各种过激行为。

3.1.2 重视法制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的开展。

法制教育已经是当前各个高校进行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 高校必须切实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将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放在首要位置, 注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同时, 还要注重对大学生进行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 注意引导他们遵守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 发挥主流舆论的影响, 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各种滥用网络行为。并且学校要积极掌控网络舆论主动权, 主动打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加强对校园网络管理监督力度, 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

3.2 建立社会预防机制

3.2.1 强化社会规范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成才观。

在这样时代背景下, 需要对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注重以人为本的精神并且融入更多人文关怀。

3.2.2 有效发挥社会的控制功能净化大学生成长环境。

提高大众媒体的优化程度社会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 整治文化市场不良因素,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 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无可否认, 在大众传媒中充斥着一定的不良内容, 诸如各种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信息, 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 这些因素逐渐成为大学生犯罪的重要方面。

3.2.3 立法机关健全相关网络法律制度以规范网络行为。

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 然而不可否认互联网中不良信息已经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为确保网络安全, 作为立法机关应该加强立法前瞻性, 加大打击力度, 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3.3 建立家庭预防机制

在预防和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措施中, 家庭教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家长改善和加强家庭教育方法, 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

父母应该注重改善传统教育内容和方法, 侧重与子女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与交流, 并且, 应当密切关注子女实际情况, 有侧重性的加以引导, 当孩子在生活、学习、心理出现问题时, 及时介入, 帮助孩子顺利走出困境。不仅如此, 作为父母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生活方式、日常习惯和言谈举止, 在子女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 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当然, 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还可以增加对子女进行文化艺术方面的投入, 陶冶其情操、丰富其人生阅历。

家庭教育作为社会整体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想要取得良好效果, 需要加强同学校之间、同社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要注意将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道德规范、社会中的优秀事例折射到家庭教育之中。

参考文献

[1]黄菲菲.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及成因分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0.

[2]杨菲菲, 李宏洋.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及对策探讨[J].科技信息, 2010.

[3]周永涛, 解析高职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原因及教育对策[J].理论观察, 2009.

12.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法律依据,坚持“从小、从现在、从校园抓起”的原则,以在校生为主体,以品德不良学生为主要对象,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政治的、法律的、处罚的各种手段,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工作目标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责任,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地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成立以校长XX为组长,副

校长XX为副组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中心校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宣传、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动员学校及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导、督促学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工作内容

(一)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各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每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学生搞一次“学法用法”演讲会。

3、学校领导结对联系2—5名未成年人、违法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帮教和援助工作。

(二)在全校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以“做守法青少年,做社会有用人才”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大事,学校一定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组织开展一些其他形式的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学校要进尽快成立预防领导小组,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从制度体系上保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强化与包校单位的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责任人具体抓。责任人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的效果。

3、加强督查,强化管理。开学后,预防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3.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研究 篇十三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切实做好辖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平安街道建设,构建和谐街道。特制定201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对照方案贯彻落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

2011年2月22日201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我街道法制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为 “十二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街道市“社会治安安全街道”的奋斗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特制定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街道”、“平安校园”的目标,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循工作规律,把握关键环节,切实调动各部门、广大青少年和家长、老师、社区群众的积极性,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工作目标: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全体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责任,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基础,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以“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工作要点:

1、贯彻文件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

学校及社区要利用行政会议和教师会议,传达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方案》的文件精神,帮助广大教师、家庭、社区职工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起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要安排教师重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使教师、家庭、社区职工在日常的工作和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列入社区、学校日常议事日程。

2、完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坚强的法制教育阵地是抓好法制教育的前提。为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指导督促学校做好“三个”阵地建设:(1)加强组织领导阵地建设。做到“六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为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社区、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橱窗及班级黑板报、学校升旗仪式、思想道德课等宣传阵地,宣传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内容,号召全体师生、家庭、社区工作人员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3)加强教育阵地的建设。结合“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社区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学校要组织能力强、知识实的教师担任法制辅导教师,并要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有组织地邀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为学生上课,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学校每年进行法制教育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要切实把法制教育课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学校、社区要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及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以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主体,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来激 励号召青少年学生,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具体活动安排:

(1)3月份:

开展反邪教活动:具体开展“四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一场反邪教宣讲活动。由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广大学生作反邪教讲座,通过宣讲使学生基本了解和熟悉“法轮功”等邪教的反动本质和现实危害。二是以班为单位,组织观看一次VCD教育片,在此基础上,撰写观后感或编一份队报。三是各班出刊一期黑板报。四是进行一次反邪教的实践活动。发放“反邪教宣传单”,让学生带法回家,并与父母共同学习讨论。

(2)4月份:学生行为规范达标练习和评选活动。(3)5月份: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6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5)7月份:发动号召辖区内全校师生“遵纪守法过暑假”;组织少先队员开展“七彩夏日”、《我是人民小警察》社区暑假实践活动:听取优秀警察的先进事迹;组织部分学生参观110指挥中心。

(6)8月份: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与《教育法》等内容。

(7)9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法制讲座。(8)10月份:各班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活动。

(9)11月份: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

(10)12月份:评选法制教育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

4、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

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加大无证幼儿园、非学历培训机构整治。对闲散青少年,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对进城务工青年,围绕工资拖欠、劳动超强度、工作环境恶劣和子女就学困难等突出问题,强化执法,建立有效机制,做好维权和服务工作。对流浪儿童,围绕预防、救助、抚养、教育、安置等重点问题,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加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硬件和机制建设,帮助他们重返家庭、正常生活和接受义务教育。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和矫治工作,办好工读教育,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转化、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少年司法工作。

5、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大无证幼儿园、非学历培训机构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及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街道将分别在6月、9月进行二次专项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已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公安、工商等对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条件。

6、继续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14.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篇十四

青少年违法犯罪确实存在着很大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事。做好这一点,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实行综合治理,形成遏制网络。

(一)加强基础教育。改变部分学校教书与育人相脱离的状况,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更是中小学生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于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加强家庭教育,严格校外管理。家庭影响队子女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父母应担负教育子女课外活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还要加强与学校联系,定期向老师了解、汇报情况,共同教育好子女。

(三)加强社会教育,尽力创造适宜青少年成长的客观环境,全社会齐心协力,对青少年加强社会道德、风尚、情操和法制教育。整顿文化市场,消除腐蚀、毒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不健康的音响制品、书刊、文化娱乐场所。

(四)防范、打击并举,教育、挽救、惩治相结合。首先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警,将可能形成违法犯罪现象制止在萌芽阶段。二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不使其形成气候。三是教育、挽救相结合方法,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帮助其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得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15.广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篇十五

第 14期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 年10月8日

团省委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

根据团中央权益部《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充 分发挥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系列活动。并于9月26日至28日开展了第一期活动,组织了四名人大代表、一名十六大党代表与一名十七大党代表,深入高校、工厂、农村,与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举行面对面的交流,倾听青少年的意愿呼声,反映青少年诉求。

9月26日,作为活动的第一站,代表分别到华南农业大学和私立华联学院与学生代表举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会。会上,学生们踊跃发言,就废气污染、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等生活环境问题,专业设计、专业研究等学生作品专利问题,以及学费、就业压力、研究设备、勤工俭学、公私立大学生待遇不平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向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代表认真倾听了学生们的意见,一一给予答复并商讨可行的解决方案。晚上,省人大代表还与私立华联学院近3000同学一起欣赏了私立华联学院2007级迎新生暨国庆晚会的精彩节目。

9月27日,代表们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员工村与20多名青年员工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座2 谈。在近2个小时的交流中,青年员工们就工资待遇、工作环境、个人发展等问题踊跃发言。特别是在珠三角地区房价持续高涨的情况下,住房问题更是成为大家探讨的焦点,许多员工代表希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更多地员工村,使更多的外来青年员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会后,代表还看望了生产一线的工人,与他们亲切交谈。

9月28日,代表们来到肇庆市德庆县农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倾听来自农村青少年的心声。大部分留在农村创业的青年特别关注农村创业中的政府引导、贷款支持和科技帮扶等问题,农村中小学生特别重视减负、维权等问题,而农村的青少年工作者则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性教育和预防艾滋病教育以及如何戒除网瘾、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人大代表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得到了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所有参与者的交口称赞,代表们认为,这对今后自己履行职责很有帮助。十七大代表 张树源在活动中认真记录了青少年和负责青少年工作的基层党政干部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他表示,要将这些好的建议进行梳理,并把它带到北京去。代表表示,这种形式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为人大代表走近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呼声和青少年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诉求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能够一以贯之保持下去。

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高级

研修班赴新加坡、香港考察学习

2007年9月21日至25日,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高级研修班在团市委副书记赵嘉同志的带领下,赴新加坡和香港两地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考察。此次研修班由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深圳市青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具体安排,研修班成员主要包括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4 市直机关工委、市驻深工委及部分区综治办等15个单位的18名有关领导和干部。研修班主要以加强《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学习、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升相关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目的。

研修班在新加坡参观考察了新加坡国家青年理事会、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等单位,听取了《新加坡青少年罪案》专题讲座,参观了新加坡最早的公共居民社区——大巴窑,走访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城市展览厅、新加坡公共事业局新生水展览馆等体现城市规划、循环经济先进理念的单位。在香港参观考察了香港惩教署壁屋惩教所、香港协青社,听取了《香港隐蔽青少年状况与工作方法》专题讲座,了解了新加坡、香港两地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和工作经验。在整个培训考察过程中,研修班的学员们带着了解、比较、扬弃的目的认真学习、仔细观察、踊跃提问、深入思考,对新加坡、香港两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法律、制度及其运作有了较直观的感受,同时,通过不断的分析比较,思考本市相关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探求在整合深圳本土资源、结合深圳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移植一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法。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帮教

工作引入心理矫正见成效

从8月份开始,禅城区法院在未成年犯罪审判中引入心理矫正措施。该措施实施至今,共为7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7名被告人均当庭悔罪,表示立志重新做人,且案件判决后无一上诉。主要做法是:

一、界定心理矫正的案件范围。进行心理矫正的范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立案时以权利告知的方式通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家属可以申请心理咨询6 师到场辅导,而未成年被告人或其家属提出了申请;另一类是未成年被告人具有单亲背景、年龄低于16周岁、心理存在明显扭曲等情形的,由法院主动安排心理辅导。

二、安排心理矫正的步骤。分三阶段进行:庭前阶段,主要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以阅卷或会见被告人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效的心理评估,同时做针对性的压力释放,缓解他们庭审前的紧张焦虑心理;庭审至判决前阶段,当庭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为认知、罪因剖析、责任承担、未来设计、判决心理预期等方面辅导,从心理上、性格缺陷上分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根源,找准改过自新的着眼点;判决后的刑罚执行阶段,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特别是对缓刑犯做好心理过渡辅导,调整其重新面对人生和积极融入社会的目标、压力认知,从而避免重新犯罪。

三、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心理矫正。目前,该院在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矫正 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区团委合作推出“展翅”计划,以院少年法庭牵头,以法院优秀团干、团员及少年法庭青年团员为法院代表,其他社会组织人员或心理咨询专家为社会代表组成“展翅青年志愿服务队”,对区内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通过法律教育、刑罚监督、心理咨询、技能培训、义务劳动等多项帮扶手段,对未成年罪犯进行监督、矫正并帮助其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报:团中央书记处、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团省委书记、副书记

送: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团省委各部室

发:各地级市团委、各地级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团委、有关高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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