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员保密协议

2024-07-29

交易员保密协议(精选14篇)

1.交易员保密协议 篇一

实习协 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家 庭住址:

地址: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乙方为学校系即将毕业的学生,自愿到甲方单位实习。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实习合同期限

第一条 乙方实习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________ 岗位进行实习。

第三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以甲方员工的标准参加实习,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努力完成甲方安排的实习任务。

三、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习,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条件,帮助乙方达到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于实习工作岗位之目的。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及生活补贴共计元/月。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绩效考核

第八条 实习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或考评。考核或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考虑正式予以录用。

七、其它

第九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实习期间及实习结束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二条:乙方承诺,今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形式使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名单、销售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相关函电等。

第六条: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交易员保密协议 篇二

问:我月薪4000元, 单位每月支付200元保密费, 要求我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 如违约将承担50万元违约金。这合法有效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所在单位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你的竞业限制义务并约定违约金数额, 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该协议实际履行过程中, 已先行支付的保密费不能替代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另外, 违约金数额偏高的, 一旦发生争议, 仲裁或审判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违约金数额。

3.交易员保密协议 篇三

雅虎和微软的协议显示,微软将把雅虎的搜索技术整合到自己的互联网搜索平台中,雅虎将把自家搜索技术无条件贡献给微软,同时,雅虎还得用微软的搜索广告技术来处理两家公司的广告销售业务。

两家公司还宣布,两家公司将分享来自雅虎网络及其附属网站流量的营收。在协议的前五年,微软将向雅虎支付其网站净利润的88%费用。雅虎预计此次合作将会帮助雅虎每年提升5亿美元运营利润,并节省2亿美元资本开支。

微软CEO鲍尔默称,此次交易将有助于微软搜索引擎更加有竞争力,会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广告投放商,从而可以获得更多相关广告和搜索结果的回报。

他还表示,与雅虎的合作会使其搜索引擎产生更多的创新,广告商和用户们会面临更好选择,搜索引擎市场不再由单一的公司所主宰。

雅虎CEO卡罗尔·巴茨表示,“这项协议对雅虎,搜索引擎用户以及搜索引擎产业来说意义重大。我认为双方的合作为未来互联网领域的革新以及发展建立了坚实的基础,为互联网领域开启新的时代提供了保证。”

评论:与微软达成合作,短期内看来雅虎节约开支,同时获得一笔收益,但失去了搜索的雅虎,也许退出的不仅仅是搜索市场。当然,接下来双方的合作可能会更加深入化,一方面可能会是资本层面的渗透,就也是雅虎搜索完全被微软收购;另一个可能则是雅虎搜索业务与微软的搜索业务独立剥出来成立合资公司。

格兰仕再祭价格屠刀最高降价超过50%

在家电业中素有“价格屠夫”之称的格兰仕再度掀起家电价格风暴,高调宣称:从8月1日起,平板电磁炉同比去年价格最高降幅达50%,电饭煲价格最高降55%。

为了扩大内需,格兰仕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另一方面已经提前推进小家电产品布局三,四级市场。5月14日,格兰仕向“家电下乡”工程申报的3 0款电磁炉产品全部中标。2009年,格兰仕将“大篷车”活动升级,将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步输送到各级城乡市场。

据了解,格兰仕生活电器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创造了销量同比增长300%的奇迹,今年上半年增长势头仍然十分强劲。有关权威市场监测机构数据显示:今年1-6月,格兰仕销量累计同比去年增长24.88%;在整体不振的电磁炉市场,格兰仕是前十强中唯一保持逆势增长的品牌。

评论:与大部分品牌讳言价格战不同,格兰仕(中山)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伟放出狠话:“价格战会打得更狠更深,谁都回避不了。国产品牌不管现在穿什么西装,根子上就是靠价格战打起来的。”只是,家电利润“薄如刀片”的情况下,为什么格兰仕可以一次次使用价格利器呢?

耐克、阿迪最大代工厂业绩下滑

耐克,阿迪达斯最大代工厂商——裕元工业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综合累计经营收益净额为28.83亿美元,按年跌1.58%:今年7月份综合经营收益净额为4.28亿美元,按年跌3.88%。

业内人士分析,裕元业绩下滑仅是个信号,近年来,中国制鞋业总体成本上涨20%-30%,而制鞋业的平均利润率不到10%。人民币的持续升值,用工,土地以及环保等成本的不断上涨,都将会对制鞋企业带来致命打击。

除上游生产环节外,作为耐克和阿迪达斯在中国的最大零售代理商——百丽集团今年首季同店销售下跌6%,个别月份还突破双位数跌幅。代理“adidas”及“Nike”等运动品牌的达芙妮也表示,因在上述品牌经营获利微薄,集团将重新研究运动服饰的发展计划,专注发展女鞋业务。

评论: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不管是不是最大代工厂,OEM就是OEM,只能依附别人吃饭。品牌巨头的策略调整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金六福9500万控股太白酒

经过近半年的磋商谈判,华泽集团(“金六福投资”母公司)最终以现金出资9498.60万元,收购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后者将借华泽集团旗下华致连锁酒行布局全国的销售网络,正式进军全国高端白酒市场。

双方合作后,太白酒业的企业名称,生产地保持不变,商标亦不转移。太白酒业负责生产环节,华致连锁酒行负责销售。

太白酒业董事长张吉焕称,引入华泽之后,太白酒的销售收入有望在2012年达到5亿元,2015年突破10亿元大关。2008年,太白酒的年销售收入为4亿元。

从2006年开始,金六福所在的华泽集团掀起并购浪潮。短短3年时间,华泽集团已经拥有11家酒类生产企业,产品线从白酒扩展至红酒,黄酒、保健酒等领域,仅自有品牌就有20多个。

公司战略版图亦从湖南延伸至四川,江西、安徽、广东、广西,云南,黑龙江和吉林。华泽集团由此被业界称为“地方高端白酒的战略投资者”。

但从现有版图来看,西北地区却一直是空白。而此次借道入股太白酒,华泽集团不仅顺利介入陕酒领域,同时,华泽集团的地方高端白酒战略的全国布局随之基本形成。

评论:华泽集团完成地方高端白酒战略的全国布局,而太白酒背靠华泽集团这棵大树一可以借助华泽集团的全国营销网络,迅速提高市场份额,完成太白酒从区域走向全国的转变。同时更是借助华泽之手全面回归高档白酒市场,以弥补品牌定位失当而丢给老对手西凤大片中高档白酒市场之失。

产业医改推动医药零售业进入洗牌期

药品零售市场作为我国医药健康产业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板块,十多年来发展迅速。8月11日,中国药品零售发展中心(MPC)在上海通报了“2009年中国药品零售业态信息”,根据1-6月的统计,上半年整个药品零售额增长达19%,达到775亿元。

从2001年以来,整个医药零售业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2.7%,成为医药板块中,各细分行业的“成长冠军”。不过,与惊人增速相对应的是,这一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仍旧突出:行业集中度不高,利润率偏低。

我国目前有各类零售药店30多万家,其中连锁药店只有10万家,而三分之二的“药店”以单体的形式存在。除了数量众多外,同质化竞争严重。“品竞争、服务竞争、规模竞争只是少数连锁药店的竞争策略,而低成本竞争则是常态化、长期化的。”业内人士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前三名的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维持在9%左右,而在医药零售业发达的美国,前三名的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

今年出台的新医改《意见》对于零售业将来的发展有着明确规定,规范药品

生产流通,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

新医改医药分离给零售业带来的冲击不可小视,给行业洗牌增加推力。对于进医保目录的药品,患者基本选择三甲医院和社区医院买药,而舍弃了原先的零售药房。

评论:没有外力行业也会优胜劣汰,只是时间会很久很久。新医改《意见》以及医药分离无疑给行业的洗牌增加推力,让这个慢腾腾的“小脚老太”小跑起来。

经济型酒店扩张提速

“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型酒店扩张提速。

8月6日,如家财务总监吴亦泓在分析师会议上表示,预计2009年全年新增65家直营店。65-80家加盟店;初步计划在2010年,分别新增至少80家加盟店和直营店。

8月17日,汉庭酒店宣布,计划在到2010年年底的一年半里新开300家酒店,并将加盟店比例从现在250家店的20%多,提高到未来550家店的40%~45%。粗略估算可知,汉庭酒店的300家新增门店中,将有过一半为加盟店,不到一半为直营店。这与如家规划基本相同。

而各行业均受到金融危机>中击的2008年,经济型酒店的盈利与入住率一起下滑。以如家为例,其2008年酒店入住率达到最低点,仅85%,低于前一年的91.1%,也低于今年第二季度的92.4%。

自今年3月份经济型酒店开始大幅盈利增长,汉庭在整个二季度的集团净利润近5000万元人民币,达到开业近五年来的季度盈利最高值。如家酒店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其第二季度如家酒店主营业务的利润为6060万元。略高于汉庭酒店。

评论:金融危机过后,物业租赁价格下降。一些好的物业位置由于缺少其他业态(如卖场)竞争较以前更容易拿到。这对经济型酒店确实是利好。只是危机好像还未过去,大规模的扩张带来的是更大的风险,还是更大的盈利,有待时间考验。

环境家电下乡半年销售仅162亿拉动千亿内需成泡影

根据政府年初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预期,今年投入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将从去年的90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可以拉动内需1000多亿元。

不过,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共销售961.02万台,销售金额达162.29亿元。而根据1000多亿元的全年预期,上半年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至少也应该达到500亿元左右。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全国家电下乡各类产品销售情况统计(2009年1~6月份),冰箱、彩电、洗衣机的销售额比重分别为68.50%、13.72%、10.13%,成为家电下乡三大主要销售品类。而空调、电脑、手机,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比重则很低。在上半年家电下乡彩电品类销售上,排名第一的海信电视也只不过是4.57亿元的销售额。

评论:农村市场,被大小企业赋予了很大想象空间,已被认为是企业在国内的下一个主战场。对于农村市场,企业存在的问题只是如何进入,何时进入以及如何做得更好。农村市场复杂,企业经验简单的复制恐怕是行不通的。

全国22地区上半年工业利润降幅收窄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上半年,全国22个地区工业实现利润8941.4亿元,同比下降21.2%,降幅比1-5月份减小3.4个百分点。

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7个行业利润增幅回升或降幅减小。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盈利139.1亿元,比1-5月份增盈49.8亿元,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盈利411.4亿元,同比增长193.3%,化纤行业利润由1-5月份下降30.7%缩减为下降4.6%,电力行业盈利77亿元,比1-5月份增盈23.4亿元,专用设备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4.4%,增幅比1-5月份上升1.7个百分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由1~5月份下降7.2%缩减为下降1.1%。钢铁行业利润同比下降85.0%。

22个地区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719亿元,由1~5月份同比下降0.3%转为增长0.4%

6月末,22个地区工业应收帐款33066.1亿元,同比增长9.1%,增幅比5月末提高0.5个百分点。产成品资金16164.9亿元,同比增长2.8%,增幅比5月末回落2.7个百分点。

评论:企业利润回稳不代表着企业新一轮投资的开始,而后者则是经济复苏的重要标志。如果把目前的经济增长看成是政府财政刺激与银行信贷支持的结果,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

平板电视能效国标将出台约15%平板面临淘汰

难产的平板电视能效国标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已于6月底、7月初完成标准的审定,这标志着平板电视能效国标技术审查已告一段落。该项新标准有望今年10月份或稍后时间出台,明年3月,市场上所有的平板电视都将贴上能效等级标识,而目前市面上15%左右的高能耗彩电产品则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目前市场上80%左右的平板电视功耗都在220W左右,而号称节能的产品功耗也普遍在170W以上,事实上,现在市场上的节能电视并不能省多少电。由于市场上的产品功耗相差并不大,因节能水平不同而导致的价差也不大。节能没有体现在价格上。

而新能效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一目了然地通过能效标识去判断产品的能耗程度,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明确提出了能效等级为1级或2级产品才能给予补贴,平板电视新国标出台后,国家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也有望惠及平板电视,从而通过补贴方式降低购买成本。

平板电视能效等级标准为三级:

一级为最高等级;

二级为节能产品评价等级,指标按照当前同类产品能效前20%左右设定;

三级为准入等级,按照淘汰15%左右低效产品设定。

评论:买节能不如买不节能的划算,一直是家电节能产品的一大“怪”。如果节能环保这样的“大义”要消费者独自承担,效果可想而知。国标的出台,希望能规范市场,使消费物有所值。

声音

“开始觉得只要有好的产品就可以,但后来发现客户资源才是最关键的。有了中国的客户就是中国品牌。有了全球的客户就是全球品牌,有了高端客户就是高端品牌。”

——回顾海尔25年来创建品牌的历程,张瑞敏坦陈海尔国际化之路目前只走了一步半,即只完成了走出去和一部分走进去,离走上去还有很大距离。这个差距,关键还是要获得客户认可,认可了,就是“走进去”。

“没有创新的企业是没有灵魂的企业,没有精品的企业是丑陋的企业,没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是没有脊梁的企业,必须要打造自己的品牌,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董明珠认为企业要不断创新、做精品,做美的企业。

“如果我能够主管医疗改革,我将

首先拿浪费和医疗质量开刀,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果有多个团体受益于不变革,那改革就会非常困难。”

——诺华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丹尼尔·魏斯乐在《麦肯锡对话全球企业领袖》系列节目中这样说。

。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

——原云南省麻栗坡县委书记赵仕永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对自己的敛财行为,赵仕永这样替自己辩解。“温和腐败”,恩,很好,流行词又多了一个。

“自主品牌的技术创新你可以全球采购。做不了或者做不好的东西可以全球做,但是你要掌握核心技术,而不是说我们做一台汽车要给人家多少专利费。”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谈到新能源汽车产业时,着重强调了自主品牌需要掌握核心技术。在传统汽车领域,国内大的汽车工厂已经成了洋品牌的打工工厂,主要原因就是缺少核心技术。新能源的应用即将改写全球汽车业的版图,如果自主品牌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走的很可能还是以前汽车业的老路。

“我们仍看弱奢侈品市场,而较之时装和皮革类商品,我们预期钟表和珠宝首饰市场的表现会更差。”

——全球最大的钟表制造商Swatch上半年盈利下滑28%,野村控股伦敦分公司的分析师凯特·沃尔福特(KateWoolfoot)这样分析。她认为瑞士名表更依赖男性银行家顾客的消费,而这个人群正在节省开支度日。

“你问我爬到半山腰时究竟是向上还是向下爬,我的答案是,上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拍到最美的风景,这就是我们的资本运作策略。”

——银泰百货总裁兼CEO陈晓东就银泰近期一系列项目股权转让和减持作出解释称,不论是此前出售北京乐天银泰百货股权、减持百大集团股份,还是日前转让湖滨国际,都并非缺钱套现,公司的目标是剥离低收益资产,集中发展主营业务。

沃尔玛目前的战略根本不是在门店里进行杀价竞争,而是整个产业链的上中游一起竞争,因此沃尔玛淘汰的行业不是中国的零售行业,而是所有中间环节。如果有一天掌控了整条产业链,沃尔玛等外资零售业有没有可能进行联合垄断,提高消费价格剥削消费者,压低进货价格剥削生产者,把中间利润拉大,将利润合法地汇出中国,图利美国人,图利法国人呢?

4.保密协议 篇四

August 28, 2015

本保密协议(本“协议”)于2015年8月28日由以下各方签署:

——————————,一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以及中国大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I”)。————————————有限公司和PI在下文中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因此,作为交换和使用严格保密信息(定义如下)的对价,并作为披露严格保密信息的条件,————————————有限公司和PI达成以下共识: 1.定义

“关联方”

应指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该公司或实体的5%

以上表决权的任何公司或实体;或 b.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控制、与一方受共同控制、或

者控制一方的任何公司或实体。上述(a)项中的“控制”一词的意义是有权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

“披露方”

应指本协议主体中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做出机密信息披露的一方。

应指本协议主体中接收另一方作为披露方披露的机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 of 7

“机密信息”

August 28, 2015

指在接受方在本协议期间不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获取或可接触到的不为公众所知的

a.对披露方及其关联方的经营或其它业务活动有实

质性价值的具有保密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资料、投资政策、市场信息、商业秘密,客户名单、披露方或其关联方对外投资所涉的各类协议等,无论该等保密信息是否标明“保密”字样; b.由披露方及其关联方开发或者以其它形式掌握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设计、电脑程序、电路、图表、公式、试验工作或进展状况、流程、技术、改进、专有技术、数据; c.如披露方向接收方书面通知该信息应视为机密信

息,或如果在口头公开后十五(15)日内书面确认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

a.该信息已经被公开(非因接收方过错);或 b.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的;

c.接收方能证明在披露方披露前该信息属于接收方

财产的; d.接收方能证明该信息来源于非披露方的第三方且

该信息接收方从未接收自披露方;及 e.接收方能证明其没有任何认定为机密信息的价值

2.机密信息的使用

1.接收方应遵照要求、并以技术和经济评估所需的适当方式使用严格保密信息,除此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严格保密信息,除非与披露方另有合同安排。of 7

August 28, 2015

2.接收方只能向其合法需要知悉严格保密信息且受与本协议中的保密和不使用义务相同的义务约束的雇员、管理人员、代理机构和顾问披露严格保密信息,并在应任何法律要求或监管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后迅速通知披露方。

3.保密

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内,接收方应保证所有机密信息处于保密状态且在披露方要求时将该等机密信息返还于披露方,除非接收方为了保证不违反本协议而保存一份机密信息的复印件。

2.除非获得披露方在披露前的事先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接收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a、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b、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保密信息;或者

c、擅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其获取的保密信息。

3.接收方理解并同意,接收方可以不时从第三方处接收要求披露方保密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同意为披露方和该第三方而对保密信息保密,且非经披露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方和/或第三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披露方和该第三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4.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一年(“有效期”)。

5.根据法院或政府命令披露机密信息

接受方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应法院或政府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但在披露之前,需按披露方的要求,事先书面通知披露方,以便于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或其它保护措施。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法院、政府的要求不得事先通知披露方的除外。

6.返还机密信息

本协议终止或应披露方要求,接收方应将其占有或控制的所有披露方的信息立即: 1.返还给披露方; of 7 2.3.销毁并向披露方提供上述信息已销毁的书面证明;或 销毁并允许披露方见证销毁过程。

August 28, 2015

7.遵守其他合同

接收方保证没有任何接收方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接收方承担的义务将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接收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接收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收方不会签订相关的会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合同。

8.禁止招揽

鉴于接受方拥有重要的机密信息,包括商业机密在内的有贵重价值的保密信息,所以接受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后的一年内,没有披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1)出于雇用目的而接触、引诱披露方员工;(2)招揽披露方的任何关联方的业务。接受方认可第8条条款所采取的措施对于保护披露方包括商业机密的机密资料来说是合理,而且必须的。

9.救济

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协议的违反金钱补偿仅为救济方式之一且双方均有权寻求另一方做实际履行且其他相同效果的救济。此等救济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违反的唯一救济而应被视为是对法律规定的救济方式的一种补充。

接受方认可如果违反本协议则会对披露方及其关联方产生无可挽回的损害,而且任何赔偿将不足以完全弥补披露方和/或其关联方因违反协议所遭受的损失。所以接受方同意协议的履行受法律保护,披露方和/或其关联方有权为阻止违反本协议行使强制令,实际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者采取其它救济措施。

10.其它条款 1.适用法律

本协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实施条款

由任何原因导致的本协议的某条款无效或无法实施,则该条款应作调整,而不能废除,并要尽可能使双方得到最大的满意,同时保证其它条款有效并得到最圆满的实施。of 7 3.争议解决

August 28, 2015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4.放弃追究责任条款

披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不予追究,不代表放弃对以后相同的违约行为或其它违约行为的追究权利。5.有关标题的条款

各部分的标题仅为检索用,不代表该协议约束力和解释力的强弱次序。6.协议的完整性和修订条款

此保密协议构成及涵盖了本协议双方在有关保密信息和发明问题上的一切协议,它替代原先有关该问题的任何口头、书面、临时的协商、通信、解释、合同等。对此协议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而且要经修改所针对的一方的签字。7.副本

本协议可以根据需要签订相应数量的副本

[以下为空白] of 7

兹见证,本协议主体已签订本协议。

签字

姓名

职位

日期

August 28, 201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

姓名

职位

日期 of 7

5.公司保密协议 篇五

《劳动合同》附件

保 密 协 议

甲方(商业秘密拥有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

一、总则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

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在乙方入职或《劳动合同》续签时达成签署以下商业保密协议。

二、细则

第一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公司内部通讯录、广告

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人事行政资料、人事档案、企业战略计划、公司发展计划、定价政策和价

格、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营业激励政策、技术方案、服务咨询、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

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公司内部网络资源、产品或市场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

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商务函电等甲方有密级的资料(详见《员工手册》)。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3)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4)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文件等,履行保密职责。

5)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或告知或公布或网络(化)或

出版或传授或转让甲方有密级的资料。

6)保护客户、合作伙伴等单位的信息。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

责任。

8)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或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第三条:乙方承诺,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等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

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

三、说明

第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按手印:

6.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和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是指公司经营活动当中财务人员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材料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同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以及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应收应付数据、收款情况、员工薪资、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3)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商业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消除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乙方承诺,在其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2、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财务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本协议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之保密责任义务。

2、若乙方离职后,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4、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乙方在公司年保密费3倍的违约金。

3)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5、本条第2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果在乙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乙方的个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效,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依然适用上述规定。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7.移动票券交易系统的协议设计 篇七

若想移动票券系统能够顺利地进行交易,必须遵循相关的通讯协议。根据票券管理系统框架,定义票券内容为票券发行商签名的{票券发行商I身份,服务提供商P身份、票券拥有者Oa身份},以SignI(I,P,Oa)表示。当票券拥有者要进行票券转移时,拥有者需另外产生一张新的票券,以票券所有者的私钥签名,符号为SignoI(I,P,Oa)连同原票券SignI(I,P,Oa)才能完成票券转移。因此,票券拥有者会因为票券转移次数的增加而需要保存大量的信息,比如目前票券拥有者On需保存{SignI(I,P,Oa),SignI(I,P,Ob),…(I,P,On),}才能顺利完成兑现程序。很明显,这不仅需要增加票券转移凭证信息的容量,同时提高了兑现时错误发生的机率,不适合在内存容量小和处理速度慢的移动终端直接运用。

1 移动票券交易系统

在基于Internet票券交易系统模式的基础上,设计一个具备安全性且方便管理的移动票券交易协议。利用消息认证码(MAC)来确认交易内容的完整性,并提升交易处理效率。其次,建立票券管理单位与动作凭证(Action Credential),当票券用户对票券进行使用动作,如购买、转移、退票(Refund)或兑现活动,票券用户需产生一张动作凭证,并即时通过票券管理单位检验,更新新票券拥有者身份。票券管理单位登记该票券持有信息,并传送至指定接收方的远程票券钱包(Ticket Wallet)。移动电子票券交易系统的架构如图1所示。

协议内包含有票券管理单位、电子票券中心、服务提供商、移动用户和移动运营商等5个主体。移动用户和移动运营商存在信用关系,故假设移动运营商提供移动用户注册电子钱包,电子钱包与用户的SIM卡绑定,以存储票券和交易资料,解决移动终端存储空间有限的问题,并且,电子钱包和SIM卡之间可以通过STK的形式进行通信和数据交换,在SIM卡上保存部分用户所需的资料,方便票券交易。本协议可在SMS或WAP的架构上实现,不局限于某种特定的移动通信网络结构,当3G网络开始运营之后,亦可以方便地过渡。

本协议中,票券管理单位为第三方公正单位,假设为银行,则可以完成移动用户和电子票券中心的转账功能,其他单位与票券管理单位都存有信赖关系,双方共同拥有一把密钥KX,用来进行AC验证与身份鉴别。协议按实际流通过程分为发行、转移、退票和兑现4个交易阶段,以下分别描述。

2 发行阶段

(1)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连接到电子票券中心,用户产生包含有身份信息O、购票动作识别purchase、时戳TSPI、电子票券中心身份信息I和购票内容Request等信息的购票凭证(Purchase Credential,PC);

此时PCO还未含有票券Ticket,因此SN=nil。同时,用户利用与票券管理单位M共享的密钥KO将PCO进行MAC运算,并将产生的MAC摘要值MACO(PCO)和PCO合并传送到电子票券中心。

(2)电子票券中心依据用户的票券购买凭证PCO发行票券Ticket,并生成包含有票券编码SN、电子票券中心身份信息I、票券发行动作识别issue、时戳TSI、用户身份信息O和票券Ticket等内容的发行凭证(Issue Credential,IC)。

电子票券中心利用与票券管理单位共享的密钥KI产生MAC摘要MACI(PCo,IC),并连同IC、PCO、MA CO(PCO)、MACI(PCO,IC)一起传送给票券管理单位。

(3)票券管理单位接收到消息后,分别以KI和KO检验信息的完整性。若正确,完成用户与电子票券中心的转账工作后,票券管理单位记录该票券目前拥有者的身份。最后,传送Ticket和收据ReceiptI到用户在移动运营商注册的电子钱包WO。票券发行阶段的处理流程如图2所示:

3 转移阶段

(1)假设用户OA向OB转移票券编号为SN的票券,用户OB产生购买凭证PCB=(SN,OB,purchase,TSP2,OA)与摘要值MACA(PCB)给OA。用户OA产生票券转移凭证(TC,Transfer Credential)与摘要值MiACA(TC,PCB),其中,TC=(SN,OA,transfer,TSr,OB,Ticket),连同PCB和MA CB(PCB)传送给票券管理单位。其中TSP2和TST分别为PCB和TC的时戮。

(2)票券管理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分别以KB和KA验证PCB和TC的完整性。若正确,则完成用户OA和OB之间交易金额转账,票券管理单位修改该票券目前所有者身份为OB。然后传送Ticket和收据Receipts到用户OB的票券钱包WB。票券转移流程如图3所示。

4 退票阶段

(1)在票券有效期限内,用户O产生退票凭证(Refund Credential,FC)和摘要值MACO(FC)传给票券管理单位,其中FC=(SN,O,refund,TSF,I,Ticket),TSF为FC的时戮。

(2)票券管理单位以KO验证MACO(FC)的完整性。若正确,则完成用户0与电子票券中心的交易金额转账,同时修改此票券的拥有者身份为电子票券中心。完成后,传送Ticket和收据ReceiptF给电子票券中心。

(3)票券管理单位传送退票收据ReceiptF给用户O。退票阶段流程如图4所示。

4 兑现阶段

(1)票券持有人0在兑现票券权利前,必须通过移动终端将要兑现的Ticket通过OTA或者WAP下载到SIM卡上,并随机产生一个r值,以H(SN,r,Ko)计算出密钥KR;票券所有O生成兑现凭证(Redeem Credential,RC)RC=(SN,O,re dee m,TSR,P,Ticket)和摘要值MA CR(RC),并传送给票券管理单位。

(2)当票券所有人0向服务提供商P要求兑现时,利用移动设备将Ticket‖O‖r传到服务提供商的无线接收设备。

(3)服务提供商将兑现信息Ticket‖O‖r通过POS传给票券管理单位。

8.交易员保密协议 篇八

近日,市场传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农产品交易”,原名中国高速,股票代码:00149.HK)假协议骗倒商务部案似乎狠狠扇了“依法治企”一记耳光。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明了:即中国农产品交易凭借一份不真实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演了一出投资界的“真假美猴王”,不但顺利的拿到了商务部的批文,还变更了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的股权并经营至今,当事人历经三年的诉讼和实名举报无果而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在媒体刊发的有关稿件中,有专家学者就直言办理好中国农产品交易骗取商务部批文案意义重大,它涉及到国家的税收、司法的公正,案件的结果意义重大。如让造假者侥幸逃脱,不仅不能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会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司法公正和国家行政权力的尊严也会受到侵害,法律也就形同虚设。否则,依法治国在市场、企业层面的践行将会更加困难,让“依法治市”、“依法治企”沦落为一句空话。

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升级版

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表面上看属于政治范畴,实际上这些法治建设部署,与我国经济改革和企业发展直接相关。只有通过法治规范政府行为,才能够从制度层面上预防公职人员的道德风险和腐败现象,对经济改革和企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在经济的层面上,最终是为了确立政府权力与市场的边界。权力与市场关系的模糊不清,最终会导致分配不公、市场扭曲、权力滥用、腐败盛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沦为空话。对于资本市场而言,依法治国有利于给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纠正企业正常经营中所面临的制度不确定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全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均是以良好的法治著称,比如欧洲弹丸之地荷兰,总人口不过1000万,却凭借良好的法治,成为世界公认的高度法治化的国家,令世界人民尊重。因此,我们只有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治理体系,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制约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才能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达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法治经济、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重任。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经济上而言,在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该管的就管不该管的就不要伸手。对此影响我也曾经撰文指出,中央通过高举法治和大力反腐举措,将给GDP带来0.5个百分点的增长,这是依法治国对经济领域最直接的贡献,看得见摸得着。对企业而言,中央强化法治市场经济,受益最大的无疑是民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

综合来看,中央厉行法治,将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两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说得通俗些就是,打掉经济体制改革中既得利益者的肆意干扰和阻碍,避免地方政府因滥用权力或权利分散,导致扭曲激励机制和资源错误配置,最终为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如四中全会推动的司法改革,将会促成更多商业纠纷能够进行公正的判决,有助于境外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大陆获得平等待遇。

第二,通过制度化反腐,将使政府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下运行,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公平的机会。需要警醒的是,政府必须确立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以法律制约监管权力,为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避免地方政府滥用依法治国名义。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当前进入增速放缓新常态,但要想从粗放发展阶段顺利迈向科学发展阶段,就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和功利化倾向,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依法有据。比如在资本市场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然而在现行《证券法》未修改推出之前,只能够依旧实行广为诟病的核准制。

再比如,来自于上海自贸区的中国第一张针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通过标准化的审批,来减少自由裁量,并以透明化的办事环境杜绝灰色的“抽屉协议”。依靠严格法治,一年内,上海自贸区新设企业数量超过1.2万家,是过去20年的注册总和,可见企业的积极性来自于法治规范的改革红利。

依法治企 为企业营造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践行在企业便是“依法治企”。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依法治国在企业界的践行无疑会对业界产生正面影响,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为依法治企提供新的依据。

在依法治企大背景下,企业有权拒绝无法律依据的要求,这无疑等于中央给了企业一把尚方宝剑,以前政府的一些越俎代庖行为将受制于法律的限制。随着市场化扩大,此举企业无疑将更加重视自己的私权自治。本次依法治国带来的依法治企发展红利,将从深层次上改变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为企业发展创造外围和内部两大利好环境。

综合来看,依法治企将使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产生两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第一,改善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目前,整个市场经济秩序不太好,涉及企业有法不依的案件时有发生,只有通过依法治企还权于企业,企业才能够持续发展。企业发展好了,我国经济运行大环境也就会好起来。

如持续发酵中的中国农产品交易假协议骗取商务部批文一案,经过主流媒体曝光后,案件的两个主角中国农产品交易、商务部至今未做任何回应,也没有公开接受媒体采访,竟然集体失语了。更厉害的是,中国农产品交易竟发函警告采访此案的某主流媒体要“遵守新闻纪律”,并拒绝采访和对此案发表进一步消息。案件的另一主角商务部也对媒体致函采访和曝光内容采取了沉默。

第二,约束权力寻租腐败。腐败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发生政府公职人员扰乱企业经营和国有企业内部的贪污受贿腐败及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两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它严重败坏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如近期曝光的一些贪腐黑幕,公权力竟然沦落牟利工具。那么,只有通过法律制度来约束这些权力,才可以有效地限制权力寻租的腐败。

企业和企业家要想得到完好的保护,均有赖于法律的确认。在法治不彰的年代,不少企业深受法外特权、有法不依的毒害,企业的生存发展也受到威胁。只有企业和企业家的权利得到法律保障,企业家才能够无须向权贵低腰与权力结盟。

我走访过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有近600多家,发现大多数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不高,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均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解决。但是也发现不少企业人治色彩浓厚,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制约,这些均可归纳于有法不依,这是个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的大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家被逮捕、判刑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涉及到企业家的罪名多达十项,如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破产罪、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罪名看似距离很远,实则稍不留意就会触犯法律,企业家只有懂得依法治企,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规避风险才是企业的长久生存之道。

研究发现,腐败问题多出现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结合处,针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则更加突出。国有企业是介于公共组织和私人组织之间的一种组织,国企高管的身份即是商人又是准官员的双重属性,手中权力又过于集中,在监督不畅的治理机制下,结果必定贪腐,因此必须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国企一把手的权力。

9.合作保密协议 篇九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人:

鉴于

1、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意以本协议规定对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如有 泄露愿承担法律责任。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所有或专有的,或

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识“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信息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设计图、产品外观、项目内容、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一方通过合法行为已经获悉的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2、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选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经过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业务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业务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利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情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 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接受方须永久保密本协议内须保密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18年5月15日

10.技术保密协议 篇十

甲方:编号: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项目的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项目合作的参与单位,应承担项目合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项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项目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经甲乙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合作项目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2、乙方应对合作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3、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项目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

六、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项目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向本项目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项目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机构为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11.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篇十一

甲方:

企业名称: 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福海

单位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海防路29号 乙方:

姓 名:性 别:文化程度: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年月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

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年。□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元。□

(B)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如果系主管人员越权行为,乙方的相应责任可以追诉该主管人员承担。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三年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乙方禁止在甲方厂区内拍照,同时乙方有义务禁止外来人员在甲方厂区内拍照(公司领导特许的除外);若乙方未遵守此规定,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

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五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12.安全保密协议 篇十二

本单位应邀参与*********关于*****项目,已经(或将要)知悉贵方关于该项目信息,鉴于在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有关保守贵方人口数据信息秘密及机房安全的有关事项,特承诺如下:

1.我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贵方将有信息数据存于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我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数据。2.我方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贵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3.承诺人始终对接触的数据信息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提供的信息。

4.不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项目无关的贵方关于该项目数据。5.不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6.不直接或间接地向贵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7.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向贵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偷复制、偷走材料或文件。

8.我公司技术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9.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各项工作前,需告知贵方本次的工作内容及目的。10.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时,应自觉遵守机房的管理条例。11.我方技术人员进入机房后,不得擅动除指定服务器外的其他设备。

13.三方保密协议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实现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鉴于三方均希望对本合作项目过程中的商业机密给予有效的保护,经过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测试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秘密来源 一方从另一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的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客户、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者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自有商业秘密所拥有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秘密给第三方;

3、一切商业秘密仅只用于和对方履行合同之用途;

4、不复制或使用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四、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有书面证明证实未使用拥有方的商业秘密而独立开发出来的客户资源和技术等等。

五、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者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和载体中,则应删除。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丙三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乙、丙三方任何两方业务合作终止后三年。

除非商业机密拥有方通过书面说明本协议中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受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协议期限结婚前收到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违约责任

若发生接受方违约,甲、乙、丙各方同意如下内容:

1、接受方应当按照拥有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受方承担;

2、接受方应当赔偿拥有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处理,三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协议签订地法院。

九、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签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三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三方皆无约束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14.信息保密协议 篇十四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日”)由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和___________公司签订。

本协议各方有必要向对方提供某些专有信息(“保密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一方应为“甲方”,接受此类保密信息的一方应为“乙方”,但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公司”。作为本协议各方接收对方保密信息的对价,各方同意,通过下面各自的签名,根据本协议规定使用保密信息,除非双方书面签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特此,双方协商如下:

1.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而应尽力避免由于疏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不应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应在自己的组织内流通,除非是为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目的。

3.乙方不应为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

4.乙方对以下方面的信息没有义务:(a)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b)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c)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乙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d)根据书面记录证明,该信息系由乙方独立开发,没有借助于任何保密信息;或(e)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且已将规定或命令通知甲方从而使其可申请保护令或其他合适的救济。

5.本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披露和双方之间其后的商讨并不产生除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义务。本协议或向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知识产权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性质的权利。

6.所有保密信息都是基于“可能是”而提供。任何一方都不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性能作出保证。

7.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计和清单应仍为甲方的财产,且甲方要求时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

8.本协议自生效日起三(3)年内一直保有完全的效力。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双方可通过相互同意或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六十(60)天后终止协议;但提前终止本协议不应豁免乙方在本协议下就终止生效日前提供给乙方保密信息所应履行的义务。

9.本协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解释。

本协议包括其条款和条件,是双方对协议完整并具有排他性的陈述,其将取代双方就题述事项先前或同步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提议、谅解录和其它所有通讯。本协议及其任何修改、附件、变更或补充经公司签署并经 ____________(甲方公司名)财务总监、法务主管或首席执行官接受和签署方才生效。

经签署,签字人保证其系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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