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2024-07-10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共10篇)

1.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篇一

乐都县2012年第二批污水处理管道工程Ⅱ标

交 工 验 收 申 请 报 告

青海宏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元月

乐都县2012年第二批污水处理管道工程Ⅱ标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我公司承建的乐都县2012年第二批城镇污水管道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Ⅱ标段,分为新乐大街(864米)、新乐东街(860米)、文化一街(488米)、东大桥南北引道(850),共四个主要街区,全长约3062米,检查井79座。于2013年9月25日开始施工,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全部管道施工,2014年6月完成自检。

该工程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经我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我部检测基坑开挖、管道基础、管道安装、管道回填等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设计文件规定,工程质量合格;施工资料齐全,已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恳请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

申请单位:青海宏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元月二十日

2.吕北公路交工验收申请 篇二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实施程序》有关规定要求,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启东市公园北桥建设项目于2009年11月30日建设完成,具备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查条件,现申请质量监督鉴定。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六日

质量鉴定检查申请书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实施程序》有关规定要求,我单位负责建设的迎宾路12%石灰土底基层于十一月四日具备质量鉴定检查条件,现申请质量监督鉴定检查。

启东市公路建设大会战总指挥部

3.法人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篇三

致:吉林省吉利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咨询中心

由我单位承建的亚行贷款项目吉林省镇赉县嫩江干流堤防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标段)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特此申请验收。

一、验收范围

茨勒大堤模袋护坡(桩号:0+000—1+450、1+550—3+724)

英台南堤模袋护坡(桩号:0+165—0+665、1+838—4+764、8+631—10+031)

英台南堤铰接板块护坡(桩号:7+929—8+229)

白沙滩东堤铰接板块护坡(桩号:0+000—0+681)

特此申请堤岸防护单位工程验收。

二、工程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

单位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模袋护坡分部工程、砂袋土水下填坡分部工程、铁丝石笼护脚分部工程、坡面整修分部工程、板块护坡护坡分部工程、坝顶砂石路面分部工程、封边、封底、封顶砼分部工程,所有分部已完成验收。共7个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中评定优良的分部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优良品率为:14.28%。单位工程验收相关档案资料符合验收存档标准,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吉林省防汛机动抢险队亚行贷款项目

吉林省镇赉县嫩江干流堤防工程施工(第一合同标段)项目经理部

4.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篇四

安海煤字[2012]26号

关于振兴煤矿质标准化验收的申请报告

安化县煤冶局:

我矿为扩建技术改造矿井,于2011年11月18日开工,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湖南省第一研究设计院的关于《安化海川达矿业有限公司振兴煤矿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和经湘潭监察分局批复的《安化海川达矿业有限公司振兴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编说明书》组织施工,到2012年12月已完成了矿井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的井巷工程、采面布置、通风、供电、运输、安全监控和职业安全卫生等主要各项安全生产系统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我矿针对煤矿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及六大专业的要求,我矿经自我评价认为我矿符合煤矿安全质量准化二级的要求,希望安化煤冶局质量标准化验收小组对我矿进行检查检收,评定等级。为盼!

安化海川达矿业有限公司振兴

5.交工验收会的通知 篇五

吉草高速公路已完工,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通部2010年第65号)的有关规定,吉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定于2012年2月9日至2月10日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交工验收。

要求:2012年2月9日(周四)上午8:30在吉高集团会议室集合。

具体方案如下:

一、交工验收内容:

对吉草高速公路主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二、交工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时间:2012年2月9日-2012年2月10日 会议地点:吉林市世纪大饭店(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2月9日上午8:30在吉高集团会议室集合,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天明介绍与会单位和主要领导;宣读验收组织机构及委员会名单;宣读验收工作组分工及职责,上午9:00开始从长春出发进行外业及内业检查。

(1)外业组自吉草高速公路东梅收费站开始现场检查。(2)内业组到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资料室检查资料。2、2月9日中午外业组在梅河口市午餐,内业组在吉林市午餐;晚餐、住宿均在吉林市。3、2月10日上午在吉林市世纪大饭店(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会议室开会,验收工作组分组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对检查情况汇报。

4、交工验收委员会分组讨论,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1)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步评价;(2)验收委员会提出遗留问题及整改意见,监理、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承诺,形成《遗留问题一览表》;

5、交工验收委员会通过交工验收报告。

6、建设单位与管养单位签订《工程移交书》。

三、参加单位、部门

1、上级主管各部门、单位

2、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3、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4、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5、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运营分公司

6、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梅运营分公司

7、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养护管理中心

四、要求:

1、请以上各单位将参会人员于2月6日中午前通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立龙,电话:0431-85254068。2、2月9日上午9:30前二期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驻地代表在吉草高速公路东梅收费站集合;2月9日下午1:00前三期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驻地主任在吉草高速公路磐石收费站集合。总监办负责本段内各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3、2月10日上午8:00召开吉草高速公路交工验收会议,一期工程完工段、二、三期工程各主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交通安全设施单位项目经理、各驻地办主任、各总监办准时参加。

4、参会时,施工单位携带项目部公章,驻地办携带驻地办公章,总监办携带总监办公章,设计单位携带本单位公章。

吉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6.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篇六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马玉卿

[摘要]本文着重介绍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方面的内容及经验 [关键词]验收分类 机构 依据 生产准备 实施程序 处理原则

前言

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是基本建设的一个主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产、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因此,每一个基建项目,在已按有关规定建成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移交手续。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分类

项目验收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内容成建,能独立生产或使用,应即进行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按规定组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

1.1、单项工程交工验收

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交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呈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分3个步骤进行: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负荷联动试车。

1.1.1、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 工。

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后,即可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工业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后,可先签证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合格证书,当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交付生产单位。

设备安装工程,除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外,还应按照试车技术规程进行单体试车(静止容器、工业管道应进行试压、试漏、试畅通无阻),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高压设备、锅炉、有色冶炼炉及其他防爆工程、井下防水等不能进行单体试车的设备,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检查合格后,即可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单体试车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设计、生产、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2、无负荷联动试车

单体试车合格后,根据设计要求和试车规程以及试车方案,对每条生产作业线的全部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达到规定时间,经测试合格后,即为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无法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化工、湿法冶炼等,应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压缩空气或蒸汽等联合试车合格,即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不需要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机加工、汽修等,在单体试车合格后,即签证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试车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提交,由监理、工程部门 审核后,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动力、油料、燃料等物资,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用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组织供应。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全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生产、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3、负荷联动试车

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按设计和试车规程以及负荷联动试方案,向联动机组投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出合格产品,即为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负荷联动试车的方案由生产单位编制提出,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原材料、备品、工具、动力、油料、燃料等事前准备好,费用可在生产其他费用中列支。

负荷联动试车(包括有色冶炼炉、窖和锅炉的烘炉)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生产单位负责,施工、设计、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4、特种设备

天车、压力容器、锅炉、天然气管线等工程的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质监局负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至颁发使用许可证。

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主动到省质监局办理相关手续。

1.1.5、进口设备

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及对外合同规定执行,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 行竣工验收,具体操作同前。

1.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隶属关系组织进行。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国家投资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大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上级主管单位提请国家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合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其他集资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完成了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后,并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取得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的相关批准文件后,按规定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在正式验收1至2月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办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有些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工期较长,对其中能独立生产或外部配套的单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也可办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在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己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只作文字和统计说明,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2、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由相关单位、协作单位等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安工程质量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 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为了迅速、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交工验收办公室,其职责是:①组织确定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依据、范围、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②审查交工验收技术资料;③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车方案,检查其他试车准备工作;④鉴定工程质量;⑤协商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⑥组织交工验收签证;⑦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⑧单项工程验收结束后,负责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依据

批准实施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订的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相关的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规定,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4、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生产准备

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或主要单项工程生产技术的特点,及时组成专门机构,有计划地抓好生产准备工作,保证项目或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投产。

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①首先组建强有力的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收集生产技术资料、产品样品等;②招收和培训必要的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特别要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熟悉工程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编制技术规 程;③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汽等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④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和订货;⑤提前编制负荷联动试车方案。

5、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实施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是综合性的多个系统工程,其中每个糸统包含若干子项,每个子项的施工图不可能同时备齐,每个子项的难易程度、工程量大小不一,开工时间总有先后之分,且参加建设的施工单位有若干家以上,相互间的施工能力总有差距,加之不利因素及不可预见事宜的干扰,既使是同等工程,竣工时间不尽一致,总有先后。这就要求交工验收办公室,掌握每个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准确估计单项工程竣工时间,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

5.1、认真做好交工前的准备工作

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必须做好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部门的标准,接受档案管理员的具体指导,分类立卷,绘制竣工图,经监理、工程部门审核签字后提交交工验收机构审查,在竣工验收后作为技术档案,移交生产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以适应日后生产维修、技改工作的查档需要。

负责设备订货供应的单位在交工验收前应提出全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和随机的备品、工具等,以及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设备开箱检验资料等;引进设备还应有国外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对外合同等。同样归档保存。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对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按图核对、质量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后,签暑竣工报告同意组织验收。

生产单位要按己批准的无负荷和负荷联动试车方案,按岗位配备操作人员,组织学习试车、操作和安全等规程,并进行考核后才能上岗,还要准备好所需原材料等物资。

凡单项工程己按设计图等文件要求建成并打竣工报告,经监理、工程部门核准批复,无论是否办理交工验收签字手续,工程造价结算工作应先期审核办理,一个项目完工就办理一个,不可等到手续齐备再行审核结算,若后期项目累积多了,预算人员少,相对时间长就会影响整个工程投资调整和财务决算、资产转固工作。

5.2、精心组织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单项工程按施工图、合同内容建成,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提出竣工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签暑意见,报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交工验收办公室审查同意,正式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参加的交工验收工作。

规模较小、较简单、施工质量较好的单项工程,可以一次进行项目交工验收。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应先进行初验,存在问题限期处理后,可再次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相对较易;生产线较多、工艺流程复杂、设备安装多的工程项目验收时问题较多,处理费时,组织交工验收后及时签字验收办理转固手续相对较困难。为此,生产准备工作尤为关 键,当设备到达现场,从开始开箱安装设备一单体试车一无负荷联动试车一负荷联动试车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生产单位应配备生产人员跟班作业,从而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技术要求,亦可培养人才。现场协调工作多、较为特殊的项目尽量借用生产单位懂工艺流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施工现场代表,为日后的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因此,当工业设备安装完后,要特别重视设备的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规范、试车方案试车,必须达到规定的运转时间,对设备的可靠性进行严格检测,做好相关的试车记录,为负荷联动试车打好基础。

5.3、交工验收、交付生产

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完;按有关文件规定,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应立即办理工程和技术资料的交接手续,该工程移交生产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法规及质量监督协议书的内容,全过程地进行质量监督评定,且单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合格的,交工验收机构应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生产等单位签证交工验收证书,基建项目正式移交生产单位使用,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结算、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的手续,基建项目消号。

6、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

任何建设项目的投资均实行严格的总额控制,而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 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而限额设计要在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上下功夫,既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又要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造价限额进行设计,保证估算、概算起到层层控制的作用,不突破造价限额。从而建设单位为确保不超概算或少超概算,就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发生的数量,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实际上在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设备问题较多,变更不下难保工程顺利进展,这就要根据施工合同条款之规定,对下发的设计变更或补充设计进行分类,由施工单位按变更编制预算,提交材料或设备计划,可视发生费用的大小由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实施。

为此,既使项目完全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完,但在各子项的验收工作中,参加验收的单位总会提出若干问题,需对提出的问题分类整理为设计问题、施工问题、设备问题三类,急生产之所急,为生产的安全运行做好服务是基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由监理、工程部门督促相关单位组织人力在限期内分别整改积极处理完善,为生产保驾护航。针对要求设计增加新项目或设备工艺等需改进的问题,凡不影响生产工艺流程的畅通或不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均可记录在案,在日后的更新改造中列项处理。

项目在投入使用期间若有质量问题,按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属设计、设备、施工质量问题的由原责任方负责处理,属生产单位使用不当或正常维修的问题由生产单位自行处理。保修期满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回访,若无问题先由生产单位签字认可,再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预留质保金。

凡是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又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其一切费用不 在基建投资中支付。如久拖不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则在此前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和利润,均作为基本建设副产处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不论是否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手续,项目必须办理资产转固。结束语

项目验收是一项经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牵涉面很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顾全大局,大力协调,紧密配合。为了迅速、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增加投资效益,从项目建设准备开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单位就要系统、全面地积累各项资料;在项目全部或部分进入收尾阶段后,施工单位要尽快收尾交工,生产单位要抓紧上岗验收,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加强现场服务,各单位都必须充分发扬共建精神,大事不放过,小事不纠缠。整个验收工作都要贯彻勤俭建设的精神,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保持廉洁,反对铺张浪费。交工验收后,要认真组织编写建设总结。建设总结一般要有经过、数据、分析、经验和教训,这是建设管理经验的积累和重要成果。

参考文献:

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查评定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施工企业管理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7.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指南及程序 篇七

项目交工验收是工程建设中比较重要的环节,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业主组织,为更好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把相关事项和有关办事程序告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项目进入交工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工程交工检测单位的确定与报备

1.在路基施工1年左右,通过招投标确定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房建交工检测单位,否则许多交工检测项目无法开展,事后也无法弥补,特别要重视桥梁荷载试验,提前做好房建尤其是加油站房建交工验收;提前1年招投标确定机电交工检测单位。

2.在交工检测合同中明确检测结果必须先报给业主,业主确认后方可报给质量监督站,所以业主应该固定专人负责交工检测事宜。与区质量监督站沟通确定检测单位,都需要报区质量监督站备案。以便尽早启动交工检测工作。

(二)工程外业工作完善

1.完成工程主体(路基、路面、桥隧、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作,外业要尽量完善,尤其是区质量监督站历次检查检测过程提出存在的问题务必要整改好,都要求有书面反馈材料。

2.要重视路容路貌,如路基边坡绿化、边坡防护外观、塌方清除、硬路肩修整及绿化、边沟及排水沟的清理、路基路面缺陷的修复、标线标牌等,做

到整洁、美观。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完成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自检、监理检测、交工检测等外业检测工作,频率满足要求,整改好存在问题及处理反馈情况。

(三)内业资料的完备

1.施工单位提供合同工程完成情况表,竣工资料、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资料,施工总结报告和交工验收申请。

2.监理单位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审查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

3.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工作报告。

4.质量监督机构或业主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完成的质量检测资料,检测评定意见及整改复测结果及意见,并形成检测报告。

5.项目业主汇总基本建设程序,出版项目管理执行报告,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初步评价。

6.区质量监督站检测意见(要提前与质监站的相关人员做好沟通,争取得到较好的结论),联系主管监督工程师先拿到初稿。由自治区交通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7.汇总装订好各单位的总结报告、业主对参建单位的评价、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初评等资料(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8.以上资料要求在交工验收会前10天提交给业主,业主方安排专人细看,若需要修改调整的及时完善。

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大会的准备

(一)初拟交工验收方案

1.交工验收时间(一般定在通车前7天内)、地点、参加交工验收人员.2.交工验收议程安排,包括预备会、现场分组检查验收、交工验收大会议程。

(二)交工验收会议报审及邀请相关单位

1.项目公司将会议安排报高投公司、交投集团审定,由集团公司邀请交通运输厅(含其各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交工验收。

2.项目公司发邀请函邀请地方交通局、公路局、交警、路政、运营及上级部门参加交工验收。

3.发函告知中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准备交工验收,高度重视该合同段的内外业工作,包括竣工资料整理和遗留缺陷工程处理,否则严重影响交工结果和信用评分以及整个项目的形象。

(三)会议事项的预先安排

主要是食宿、交通、会议程序、劳务费用等的安排。

三、会议流程

(一)会议资料准备

准备好各单位(人员)发言资料、检测评定评分表格、交工验收会议纪要初稿。

(二)初步拟定交工验收评定委员会名单及各检查验收组人员名单 建议验收委员会副主任及各检查组长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副组长及小组检查汇报材料编写由业主方担任。

(三)召开交工验收预备会,通过召开交工验收预备会,确定交工验收评定委员会。

(四)分组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公司要提前拟定各小组检查的路段、站点和资料,时间一般控制在2~3天完成内外业验收,然后各验收小组分别形成汇报。

(五)交工验收总结会

1.由参建单位代表做汇报(一般路基、路面、监理、设计各选1家单位为代表)、各验收小组(最好由业主方)汇报检查情况。

2.交工验收评定委员会对《交工验收会议纪要》的讨论和定稿,顺利通过交工验收会议纪要,记得留下会议签到或当天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画押。

3.业主及各应邀单位的代表总结发言。

四、交工验收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路发[2010]65号)文的要求,召开完交工验收总结会后,项目公司需及时(越早越好)向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交工验收工作(如:**公司已完成**至**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工作,现将**至**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报告进行报备。附件1、2、3、4。),到此,整个交工验收工作方可宣告完满结束。

五、交工验收的注意事项

(一)要重视各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测指标是否合格

涉及到结构安全和行车舒适性的检测指标如:桩检测、梁板混凝土回弹强度、隧道的质量、路面平整度、路面厚度,都要与检测单位在其提交检测结果前充分沟通协商,并加强一下几方面的检查和整改:

1.沥青砼路面的抗滑构造深度检测不合格或合格率偏低。

2.隧道工程的水泥砼路面的强度不合格或合格率偏低,抗滑构造深度检测不合格。

3.隧道工程初支、二衬厚度不足及其填充不密实存在空洞现象,及隧道渗水等。

4.通道涵洞及支挡工程的回弹强度不合格或合格率偏低,厚度严重不足。

5.交安设施关系行车安全,如钢护栏、标线、标牌等质量也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监管薄弱之处,务必高度重视。

(二)委托试验的试验频率

工地试验室无法完成的试验,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其频率往往不足,要在交工验收前完善。

(三)完善工程检测资料并做好评定

必须要工程检测资料,业主要根据监理意见及质监站的检测意见对工程质量做出初步评定。

(四)加强与运营公司的沟通

在建设过程应与运营公司多对接,尤其在工程初步交工验收阶段,要邀请运营公司参与,对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完善,一些因时间或客观因素一时无法完成的,要向其做好解析工作。

(五)要重视区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区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是提交交通厅的,所以必须有专人关注报告内容。其中指出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意见,有些问题是比较突出和严重的,需要我们在今后要关注并做好防范的。

(六)尊重交通主管部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交工验收按规定是由业主组织,但作为业主不能过于强调这方面,应让交通运输厅(如区质监站)等交通主管部门多主

8.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篇八

煤炭工业平朔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合同生态恢复(2012)102(合同编号)规定,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完成了平朔洗选中心雨污分离工程(标段二)安太堡选煤厂区域一的全部施工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且完成施工资料审查,经我方确认,该工程:

1、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

2、竣工资料基本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3、符合设计要求。

4、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具备验收条件,通过与甲方确认,计划组织预验收,特邀请你单位对该工程预验收进行监督。

项目监理机构(章)山西中太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9.交工验收申请报告范文 篇九

公路局 交公路发〔2010〕65号

2010年03月0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四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

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 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

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

第七条 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

第八条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

第九条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 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 对通过交工验收工程,应及时安排养护管理。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交工验收报告。

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见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见附件6“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见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

(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8)。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见附件9)。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第十七条 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接管养护单位负责提交项目使用情况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有多家单位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2。

对于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小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

工程质量评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 对建设项目出现以下特别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

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照整改前的鉴定得分,超出75分的按75分,不足75分的按原得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和综合评定等级直接确定为合格。

(一)路基工程的大段落路基沉陷、大面积高边坡失稳。

(二)路面工程车辙深度大于10mm的路段累计长度超过该合同段车道总长度的5%。

(三)特大桥梁主要受力结构需要或进行过加固、补强。

(四)隧道工程渗漏水经处治效果不明显,衬砌出现影响结构安全裂缝,衬砌厚度合格率小于90%或有小于设计厚度二分之一的部位,空洞累计长度超过隧道长度的3%或单个空洞面积大于3m2。

(五)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

第二十条 对建设项目出现以下严重问题的合同段,整改合格后,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质量鉴定得分按75分计算;并视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评为优良。

(一)路基工程的重要支挡工程严重变形。

(二)路面工程出现修补、唧浆、推移、网裂等病害路段累计长度超过路线的3%或累计面积大于总面积的1.5%;竣工验收复测路面弯沉合格率小于90%。

(三)大桥、中桥主要受力结构需要或进行过加固、补强。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项目综合评定等级不得评为优良。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要求,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等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期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

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竣(交)工验收的检测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粗略说明主要修订内容、目的和意义。

一、正文部分

1、第二条对交工、竣工验收进行了定义,与《验收办法》有所不同。进一步明确了交工验收就是交合同,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2、第三条增加竣交工的一个依据“施工许可”。目的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3、第四条,第一款增加“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第四款增加“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第五款增加“完成ˋ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ˊ(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4、第五条内容新增加,明确了交工验收程序。

5、第六条主要是为了引出附件6-2~6-4。

6、第七条增加“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前者提供解决路基移交容易出现扯皮问题的处理方法,并且通过路面单位的力量发现一些路基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后者针对各省不同情况,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交工验收参与工作的自由决定权。

7、第八条增加“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内容,主要解决合同段交工验收

时或项目通车时工程结算没有出来。

8、第十条“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责任。

9、第十二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主要解决目前存在建设项目通车后竣工验收工作落实不了或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10、第十三条第五款增加“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强调了土地手续的重要性。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等情况”。

11、第十四条明确了竣工验收程序。需要说明的一点:鉴定检测在竣工决算审计和土地批复之后,时间往往大于两年,甚至是三年、四年,这时竣工鉴定检测各项指标衰减严重,设计和规范上的评定标准都不适合使用。另外鉴定检测需要时间,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也需要时间,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时效性需要提高。

12、第十五条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细化,第二款增加了接管养护单位的汇报,第五款提出了竣工验收委员会可成立检查组,分组检查的方法,第八款明确了竣工验收鉴定书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竣工验收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客观上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和审查职责。

13、第十六条明确“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目的是保证竣工验收公正性。

14、第十七条增加“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有多

家单位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15、第十八条对《验收办法》原三十一条小型项目竣交工合并工作方法进行明确: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1,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的评分权值为0.3,加权平均法计算。

16、第十九、二十、二十三条是将原办法的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中工程质量等级鉴定中的“总体要求”和“等级划分”相关内容量化,并提到正文部分,进一步定位竣工验收就是:“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也就是说,竣工验收就是要“把住后门”,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不能有大的问题,有大的问题应在竣工验收前处理完毕,给社会、政府交一个合格工程。同时给竣工验收委员会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17、第二十五条原条款中有,这里强调一下。

二、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1、机电、房建工程纳入鉴定内容。其中房建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但工民建工程质量评定没有得分,只有合格和不合格。

2、工程实体检测抽查频率有所调整和补充说明。如:每个合同段路基压实度检查点数不少于10个。中桥抽查不少于总数的30%且每种桥型抽查不少于1座。标线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路面工程的弯沉、平整度检测,高速、一级公路以每半幅每公里为评定单元,其他等级公路以每公里为评定单元。其他抽查项目每公里不少于1处。

3、抽查项目有所调整。

取消:涵洞流水面高程、支挡表面平整度、路面宽度、二级及二级以下路面抗滑、伸缩缝与桥面高差、桥面宽度、桥面厚度、标志板尺寸以及取消边坡复测。

增加:涵洞混凝土强度、沥青路面渗水系数、桥梁上、下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射光系数、反光标线逆射光系数、标线厚度、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埋置深度。以及机电工程监控系统的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输通道指标、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输通道指标、可变标志显示屏平均亮度、计算机网健康测试、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通信系统的光纤接头损耗平均值、光纤数字传输误码指标、数字程控交换接通率,收费系统的车道设备各车种处理流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对于部分抽查项目的权值也进行了调整,如隧道路面从总体中独立出来,重新赋予权重。

4、外观检查内容和扣分标准进行了调整、细化。如路基沉陷,《验收办法》每处扣1-2分,《实施细则》规定每处扣2-5分。

5、内业资料审查总体方法进行了调整。《验收办法》内业资料检查标准重点是资料原始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反映的质量状况等四个方面。《实施细则》总体思路调整为:重点检查内业资料反映的工程质量是否受控、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以及过程中较大质量问题、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通过资料进一步定位质量状况。

6、明确了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附件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略

四、附件3 未修改

五、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对“公路工程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增加“监理合同段号”和“设计合同段号”信息栏

六、附件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1、第一部分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

①、概况中主要参建单位取消了监督、和检测单位;

②、建设管理中增加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廉政建设和重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及处理说明。

③、增加了“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情况说明。④、取消“试运营期间的养管情况”,在第六部分独立列出,由养管单位汇报。

⑤、增加“对建设规模、标准、工程数量、造价有较大变更或变更较多的”予以说明的要求。

2、第二部分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内容未变。

3、第三部分公路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①、取消了施工单位对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评价。

②、增加工程款支付情况,承认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一切劳务、机械、材料等债务纠纷与建设单位无关。

4、第四部分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取消监理单位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评价。

5、第五部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①、取消“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的内容。②、增加“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内容。

③、将“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的意见”调整为“对工程质量的意见”,更宏观一点,便于表述。

④、取消“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这与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内容有重复。

6、第六部分“接管养护单位使用情况报告”为新增加内容,报告包括:试运营期间养护管理情况,运营交通量、收费、运营安全状况,项目总体使用情况(设施使用性能、功能满足情况),修复完善和养护状况(包括维修费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七、附件6“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

1、表6-1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①、建设程序中原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开工时,需要“开工报告”批复,现变更为“施工许可”。

②、履行合同中对拖欠应支付款标准,进行细化,要求更严格,“按合同约定每欠一个单位一期计量工程款扣1分”,原规定“每欠一个单位扣1分”。

③、工程进度进一步量化。“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随意提前工期每三个月扣2分”。原规定“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个月扣3分,随意提前工期5分”。

④、投资控制。取消了节省概算加分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国家经济实力增强、节约投资不如提高工程质量和品质,不提倡低价中标。

⑤、安全环保。原规定没有环保内容,现将环保内容加入安全生产栏内,环境保护出现问题的扣1-5分。安全方面增加“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

⑥、廉政建设。“有廉政问题的扣5分”与“因不廉政被处分每人扣5分”主要区别是:前者最高扣5分,后者最高可扣10分;前者廉政问题查实

不一定要有处理结果,后者廉政问题人员已经被处分。

10.交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篇十

(一)交工验收具备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5、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第3、4、5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二)、交工验收程序及等级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4、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5、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6、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7、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8、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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