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信息

2024-08-16

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信息(共5篇)(共5篇)

1.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信息 篇一

[案情] 2006年7月,吴娟和丈夫在一居民小区内购买了两间平房,结束了长期租房住的生活。但两间平房远远不够一家三口人居住,吴娟夫妇便打起了平房边上一小块空地的主意。2007年1月,吴娟请工匠在平房上接了一间小屋,并且进行了装修。全家人的住房条件改善了,可也引来了麻烦,吴娟新建的这间小屋正好位于邻居们的通道上,这间小屋的建成让邻居们每天不得不绕上一大圈才能回到自己的家里。邻居们在与吴娟夫妇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县行政管理执法局进行了举报。县行政管理执法局审查认定,这间新建的小屋系违章建筑,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吴娟夫妇对这份限期拆除通知书置之不理。忍无可忍的邻居们趁吴娟夫妇外出期间,共同将小屋拆除了。

吴娟夫妇遂将参与拆除房屋的三位邻居告上法庭,要求邻居们赔偿材料费、施工费合计3500元。邻居们认为,这间小屋系违章建筑物,不受法律保护,请求驳回吴娟夫妇的诉讼请求。法院最后判决三位邻居赔偿材料费2100元,驳回了吴妇夫妇要求赔偿施工费的诉讼请求。

[评析]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吴娟夫妇所建房屋被确定为违章建筑并被通知限期拆除,但有权依法强制拆除的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而非个人,因而邻居们无权对吴娟的违章建筑实行强拆。虽然建章建筑是不合法的存在物,但基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如果不予保护则侵害了吴娟夫妇应有的合法财产,所以,邻居们应当赔偿吴娟夫妇的材料损失,而施工费用是用于支付不合法的行为和目的,不应予以赔偿。因此,法院的判决是客观公正的。

遵守独生子女政策,应当获得奖励

[案情] 鲁琴是广东省某公司的一名女职工。2006年11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鲁琴感到一身轻松,她终于可以一心一意为已经成家的独生儿子小斌一家做做家务活了。像小斌这个年龄的人,大多有兄弟姐妹,可鲁琴却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然而,可令鲁琴心理不平衡的是,退休以后,她一直未能获得单位当初宣传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一天,鲁琴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她的问题引起了一位律师的兴趣。在这位律师的帮助下,2007年2月,鲁琴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可令鲁琴失望的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无奈之下,鲁琴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单位向其支付独生子女奖励金。

法院最后判决单位支付鲁琴独生子女奖励金6250元。

[评析]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鼓励公民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目前,我国各省均制定了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鲁琴是广东人,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而该奖励在性质上应认定为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此发生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因此,鲁琴所在的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奖励。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赵大勇

2.拆除违章建筑工作简报 篇二

兴工城管大队大队长栢志仁说:“百姓对花鸟鱼市存在的问题反映很强烈,尤其星期六、星期日有狗市扰民。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百姓的反映,通过这次老旧城市改造以及民心工程带动,区委、区政府决心对花鸟鱼市进行拆违工作。经过前期10多天的工作,百姓非常支持,我们决定于11日对整个花鸟鱼市存在的违建行为进行集中拆除。”

据了解,拆除前,执法人员曾多次对违规板房、棚亭业户逐一进行教育,还采取上门宣传、张贴宣传单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劝导业主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现场拆除,还市民干净有序的生活环境。

在现场,市民高兴地说,现在小区改造挺好的,环境改变了,把脏、乱的东西都彻底收拾了,我们居民特别感谢政府。

3.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信息 篇三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

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

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4.社区拆除违章建筑信息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县、乡级公路主干线为突破口,以县、乡级公路面貌和人居环境为目的,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按照“美化、净化、亮化”的具体要求,开展县、乡级公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改变泾源县、各乡镇区域主干道公路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泾源县交通局县、乡级公路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活动领导小组:

长:马德君(局长)

鄢新生(书记)

成员:马荣保

(副局长)

马万春(副局长)马克礼(段长)杨泽荣(主任)王啸虎(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荣保、杨泽荣具体负责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工作人员从下属各站、所抽调。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从2014年3月15日开始,2014年8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各公路站要对管养沿线的违章建筑,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并以各种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使其积极参与到违建拆除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5日--6月15日)

各站所要及时制定各自的集中整治方案,对违章建筑要动员群众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组织联合执法予以强行拆除。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5日--8月15日)

各站所结合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建立环境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巩固整治活动成果。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落实

1、县、乡级公路主干线环境卫生整治,由马克礼同志负责,各公路站具体落实,路政所配合。重点抓好县、乡级公路主干线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市场秩序等整治工作。对清扫工的管理,确保一天两扫全保,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销,对县、乡级公路主干线区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填埋;对县、乡级公路主干线街道上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贴乱挂等行为坚决制止,小吃摊点要各自准备垃圾桶,收摊时倒入垃圾池;对县、乡级公路主干线道车辆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等行为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应予以强制执行。

2、主干道卫生整治,由各公路站主管负责。重点抓好辖区主干路实行定期清理土堆、建筑物堆、农作物秸杆堆、垃圾堆等,并对主干路两边的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确定专人负责,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掩埋及时。确保主干公路两侧无“三堆”、无垃圾积存,重塑我县主干公路环境整洁靓丽的形象。

五、整治标准

1、主干公路两侧的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和设永久性建筑物,做到街面干净整洁,无乱倒污水,无占道堆放建筑材料,街道两侧的排水沟清理及时,无柴草、垃圾。

2、交通干线两侧的柴草堆、垃圾堆、土堆、农作物秸秆堆、农家肥积沤堆做到及时清理清运,柴草统一堆放。主干公路两边各类树木进行整修、涂白、做到整齐划一。

3、主干公路的摊点(小吃部、小卖部、早市夜市、废旧物品收购点、机动车辆维修点、畜禽养殖点、机动车停放点),做到进场经营,设置合理,运行规范,无乱倒污水、乱扔污物现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政治工作顺利开展,交通局成立了以局长、书记为组长的县内主干公路环境工程整治拆除乱搭乱建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站所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各站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主干公路的卫生整治,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干线的卫生整治。各站所及相关站所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本次整治活动中来,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注重抓长效,抓基础,抓引导,集中有限的资源和人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全县主干道环境面貌新变化。

2、强化宣传。各站所有关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广播、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整治暨拆除乱搭乱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5.拆除社区违建信息 篇五

2014年4月14日,德胜街道城建科同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我南平房,强制拆除近150平方米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恢复所占空地,还其原貌,得到居民的支持与赞扬。

我**社区属于老旧小区,平房区域居住人员杂,人数多,有些居民擅自搭建违建房,所用材料为破木板、纸板、泡沫板等易燃物,随意私搭乱接电线,易发生火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给社区居民带来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小区环境。社区居民及居委会向上级反映此情况后,街道领导、城建科非常重视,协同城管大队于一周前向违建租户和房主劝说教育,并按规定张贴了《限期拆除通知书》,14日城管大队近三十名执法人员,对上述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拆违行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称赞,使社区环境得到了恢复,使居民的生活有了安全的保障。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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