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举报投诉接待制度

2024-09-02

卫生监督协管举报投诉接待制度(精选4篇)

1.卫生监督协管举报投诉接待制度 篇一

投诉接待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投诉,更好地保护患者和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投诉得到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投诉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投诉的接待部门为医患沟通办公室,接待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二)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在《病人入院须知》中注明投诉部门,各科室在接诊病人时还应向病人说明如果对医疗工作不满可向医患协调办公室投诉。

(三)医患沟通办公室接待病人投诉时,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缓解病人的不满情绪,并做好登记工作。

(四)接待投诉时,应向被投诉科室或个人了解情况或核实投诉内容。

(五)对于因国家政策或医院管理造成的病人不满,接待人应尽力解答,如对政策了解不明确,应先咨询有关部门再向投诉人解答,不得推诿。

(六)对于医患沟通不到位造成病人误解的,医患沟通办公室除耐心解答外,还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相关科室主任,要求科主任及相关医务人员主动关心投诉人病情,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对于因医院服务不到位或医疗过失造成的病人不满,接待人员应代表医院向病人或家属道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主任参与处理。处理后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八)如对病人投诉不能立即给予解答的,可以请病人或家属留下联系方式,待详细了解情况后,尽快主动与病人或家属联系解答,必要时给予书面答复。

(九)接待重大医疗过失投诉报告时,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必要时(如导致病人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病事故的;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伤害后果的;)在6小时内向区县卫生局报告。

(十)任何部门接到病人或家属的咨询,应热情接待,不得推诿。如不能解答病人的咨询,应先通过电话询问后向病人解答,或先电话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再请病人到有关部门去咨询。

(十一)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投诉由医院总值班负责接待与处理,并及时通知医患协调办公室。

医疗投诉接待机构:

医患协调办公室 联系电话: 节假日及夜间接待投诉:本院总值班

联系电话: 医疗投诉监督机构:

纪检办公室

联系电话: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制度 篇二

一、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定期深入辖区各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委人员、乡村医生和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认真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采用现场巡查记录、拍照等方式,第一时间进行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协管站,协管站汇总后每月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穿着制服,出示工作证件,严格遵守卫生部制定的《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要求》。

常村镇中心卫生院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对未取得许可证照、已获得许可后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在日常巡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如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查处。

六、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 篇三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

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及其它专项报告表;

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按季报的要求进行;

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3年;

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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