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椅》读后感

2024-08-17

《魔椅》读后感(共10篇)(共10篇)

1.《魔椅》读后感 篇一

-读后感求一篇读后感

《穷人》读后感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到桑娜和渔夫那用金子都买不到的爱心,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温暖。

这篇文章讲了,桑娜一家和邻居西蒙一家都是穷人。在一个风暴来临的夜晚,渔夫打鱼没回来,桑娜去邻居家时发现西蒙死,桑娜把西蒙的两个孩子抱回了家,但她怕渔夫回来会骂她,但出乎意料的是渔夫同意了桑娜的做法…

课文中通过对环境和人物神态、心理、对话的描写,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渔夫“皱起眉”“脸变得严肃、忧虑”这一系列的人物神态描写说明渔夫感到问题很难办。“搔搔后脑勺”说明他正在认真考虑,形象地说明渔夫觉得问题严重。“嗯,你看怎么办?”这是渔夫在征求妻子的意见。“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这是渔夫做出的初步决定。“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熬”,是忍受(疼痛或艰苦的生活)的意思。说明渔夫为了抚养邻居的孩子,准备过更艰苦的日子,准备付出更多的辛劳。“快去!别等他们醒来。”渔夫怕孩子醒来受惊,催促桑娜去抱孩子。这段话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前后思考的过程,说明他与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的心。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爱心是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有时爱心可以换取到钱买不到的东西,例如:开心、笑容。这世界上最贵最有推动力的东西是爱,是爱让桑娜激起怃养那两个小男孩的勇气。我同桑娜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虽然看见那些拉音乐的乞丐就给他们一元钱,但这种微小的爱心怎么能和桑娜渔夫他们的爱心比呢?

同学们,让我们用这些微小的爱汇成一个爱的旋律,流淌在我们的心田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的主人翁就一直在我的眼前闪烁,她激励着我。

海伦・凯勒刚出生19个月,因病双目失明,不久又影响了听觉。从此她就在漫漫黑暗的长夜与无声的世界中度过。长期的盲人生活,使她倍感眼睛明亮的宝贵。她不能像平常人一样感受到生活的乐趣,也不能欣赏到这个美丽而充满乐趣的世界,只能用自己那双娇嫩的手触摸到遗憾和无奈。但她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有毅力,像在暴风雪中顽强生长的小草,能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而我们这些拥有明亮眼睛的人们却总是对这视而不见,所以耳明眼亮的人,看到的东西是很少的.。

海伦・凯勒曾说:“只有聋子才会珍惜听力,只有瞎子才能体会到看见事物的巨大幸福。”如果通过三天,你就要变成瞎子了,那么你也许会特别的珍惜自己的视力,用自己的眼睛来看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如果再过三天,你要死了,那么你又会做出多少令人叹为观止的事情呢!

老师常说:“抓紧时间,好好利用你们的生命吧!”但我不以为然。因为谁都知道自己某一天一定会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的,但我们通常把那天想得太遥远了。当我们身强体健时通常是无法想像残废的。这样做,其时是我们看轻了生命的价值,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活着,直到死去的那一刻才明白了,但却已经晚了。

海伦・凯勒她那种永不言败、执着奋进的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就让我们像瞎子珍惜视力一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2.读后感危险心灵读后感 篇二

一個撼動人的故事,其核心角色不一定是由名人顯要來建築架構,一個國中生,發人深省的事件,何嘗不是一個檢討本身問題的觸發點,「危險心靈」告訴我們。

任何一個受到矚目的社會運動,必定有一個在初始不受重視甚至不為人知的點,如此這般,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書中一個時代洪流之下的國中生謝政傑,為追求心中那份單純的快樂,可以說逞匹夫之勇,也可以說他膽識過人,不論如何,這個故事總值得我們深思熟慮一番。

人的一生短暫,追求自己的想做的事進而使自己感到快樂有什麼不對,搖搖晃晃也許十年就過了,一成不變的動作也許三十年就過了,在這些無法挽回的時間中,對於自己剩餘的生命有沒有恐懼,有沒有想過在這一生結束的時候,你的知覺想法動作全部都將停擺不前。許多事情都沒有所謂確定的答案,該怎麼做,如何做,什麼時間完成,這些廣義的詞都是依據人們根深蒂固的價值觀念來解答,是不是決定性的答案我們很難考究,因為當局者迷吧。

書中討論教育的本質是什麼,但討論深思的層面卻不只如此,人們應對扭曲價值觀的姿態,認錯與不認錯的矛盾,罪惡感與否的激盪,疑惑自己是否在做「正確」的事,甚至漫無目的人云亦云的跟隨,這些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也頻繁的重複上演,像一個圓般,沒有出口永無止盡,但破除這個迷思之後,等待我們的正是創新進步,成功的人們不外乎要昇華改變,而書中試著告訴我們的也許就是邁向下一階段的「必需品」。

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故事當中的主角,該做什麼,該怎麼做,最清楚的莫過於自己,也許對當下的自己有期許有厭惡,但過去的已經過去,放眼未來才是對UE1B Lester Chen 1097200091

UE1B 陳昭毅 1097200091 自己最好的打算,無論將來要怎麼做,必須對得起自己,從善社會,全力以赴,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充實的人生才不會後悔。

3.不算读后感的读后感 篇三

适逢公司读书月活动,指定书目:《做最好的中层》,所以有了这些文字,也是一时之想。日志好久没有更新了,算是凑个数,也因为这不太象一个符合要求的读后感,所以放在这里似乎更合适一点。

做称职的中层

所谓开卷有益,读书的益处不仅在于它能告诉你你所未知,更为重要的是它能给你提出问题从而引发你去思考。我们都曾经度过了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作为学生,我们读书的目的是为了求知,经过父母师长十几年如一日的耳提面命谆谆教导,即使再不用功的学生,做人做事的各种道理也是耳熟能详(虽然我们不一定认为那是正确的,或者即使认为正确但却不愿意去遵循)。所以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我们的头脑中不缺乏道理,我们所知道的道理也许下辈子都已经够用了。除了吸取知识外,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谁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和我们应该怎样去做人怎样去做事这种被说教的去读。然而我们仍然需要读书,其意义何在呢,我觉得更多的是通过读一本书,能够给我们提出问题从而激发我们去参考去琢磨去对照去反思去行动。这是超出书籍本身的内容能够带给我们的更为有益的启迪。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月活动给我的益处不仅在于推荐我读了一本书,更重要的是唤起了我主动思考的`意识,有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不明白而是一直把它放在了盲区漠然置之,当真正把它从各种迷思杂念中提取出来,作为一个醒目的标题摆在眼前的时候,忽然间有一种醒悟的感觉:原来已经不知不觉偏离了很久。

很久没能够沉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去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了,这本身就是一种收获。

回到读《做最好的中层》上来,个人觉得,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伪命题,完美无缺的人是不存在的,同理,最好的中层也是理想主义的,而且所谓“最好”的标准见仁见智,作为一个中层,首先应该做到的是“称职”。

中层是做什么的呢?

中层是一个领导,每个部门都是一个小公司,在这个小公司里,中层就是领导,你怎么做,员工就会有怎么样相应的反应和回馈。不需要亲力亲为,但员工的喜怒哀乐成败得失洞见观瞻。

中层是一个员工,领导直接领导的是中层,领导+中层,就是一个企业指挥系统的全部构成,在这个层面上,中层就是员工,中层就要亲力亲为,否则,领导就要亲力亲为,那中层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中层是一个通路,是一个联接领导与员工的通路,是一个信息传递的通路,是一个被无数次提及的执行力问题的关键节点,中层的通路不畅,窒息的是整个公司。

中层是一块磁石,把自己尽可能地变得扁平,让领导更贴近你,让员工更贴近你,让领导能在你身上看到员工,让员工在你身上能看到领导,让领导和员工通过你,将距离尽可能地缩近再缩近。

中层是公司的核心,中层是员工的朋友,中层是领导的助手,中层是参谋,中层是咨询员,中层是服务员,中层是。

中层要善于做“夹心饼”,甘于做“夹心饼”。

把心放在该放的地方,正确的看待自己的位置,正确地运用自己的权力,不妄言、不谗言,不欺上、不瞒下,不争功、不卸责,能够帮领导分忧、能够帮员工解难,能够把领导和员工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有机地融合成一个整体,做到了,就是称职的。

4.【金枝读后感】 个性金枝读后感 篇四

最新金枝读后感范本

准确地说,《金枝》是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之作。自它问世以来,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但它出色地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时至今日,它仍是一部阐述巫术和宗教起源的权威之作。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这个古***俗的缘起与存在疑点重重,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丰富资料,运用历史比较法对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的体系,并对巫术的由来与发展作出子令人信服的说明和展望。

和其他专著有所不同的,《金枝》文笔清丽,义理明畅,对世界各地习俗...1月19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原来接触过的几部电影和小说与《金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我甚至猜想作家是否大量借用了本书的成果,不论是不是这样,我认为那些我喜欢的魔幻系列对于本书知识运用得最为精彩的是: 《哈利波特》中的魂器、巫师变为动物的法术、伏地魔借用仇人(哈利)的血液复活、槲寄生(就是本书中的金枝)、守护神(以动物为原型)、灵魂不死与轮回、狼人、巨人、中世纪对巫师的惩治等等。《黄金罗盘》中巫师以及属于自己的或可以说自己灵魂之化身的小动物、熊王,《指环王》中的树精、精灵、魔戒、巫师。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电影。童话:《海的女儿》、《白雪公主》、《青鸟》...以及其它传说。魔幻小说的诞生并不是作者毫无理智的空想,那些创意无不反映作家对人类及其自身未解之谜的反省与深刻探索,魅力更是在于包含在其中深厚的人类学、历史学养分。

本书以大量世界各国(以非洲及欧洲为主),以古代近代的各种原始信仰和风俗为例,客观真实地论证了巫术形成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思维,巫术的发展,巫术与宗教、科学的区别;同时又反过来用自己抽象分析出来的这些原理解释或合理猜测了这些形形色色风俗之间的联系、渊源及其演变。用一种简单明了的思路揭示了人类智慧的发展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这样的划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读后的小小遗憾就是本书描述的巫术虽然涉及哲学领域,比如顺应规律、超自然力量、人化的神等,但没有再深入提及哲学在巫术形成过程中的纵横影响,所以也不清楚哲学在期间发挥的作用,我希望能了解作者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黑格尔曾说非洲还处在纯自然状态,是不属于世界历史的,是野蛮的。希望以后还能读到作者的其它书籍来了解他对这方面的观点。

本书另一个吸引我的地方,或者说是吸引艺术爱好者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又本书产生的文艺发生说,认为艺术起源于巫术。这点非常诱人,让我能如此畅快而饶有兴趣地读完,读完的感觉又像是解开了一个个书中和现实中碰到的谜团,当然又有了新的谜团。如果不是我热爱艺术,也许我对本书的理解又会多几层限制。这本书使得我对于舞蹈、文学、音乐的理解有了某种拓展和帮助。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个性金枝读后感

读金枝后感范文大全

金枝》和《新科学》。忽然读起这样的书来,是希望能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说得象人话点,就是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个比较全面的认识,以后无论是写文章也好,还是和人吵架也好,都可引经据典象那么回事,而且不至于心虚。

本来也许最佳的选择是我感兴趣的心理学,甚至历史(历史在这里不能说成历史学,因为我有兴趣的还主要是历史故事、掌故,而不是那些系统的理论知识),但现实的条件是,我详细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藏书,可怜,超过三本书的只有文化人类学领域。我有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结构人类学》和《忧郁的热带》,弗雷泽的《金枝》,维柯的《新科学》,黑格尔的《历史哲学》。

老黑的《历史哲学》虽然和人类学、神话学不怎么擦边,但拿出来垫垫底、吓个人还是可以的。就在这样的心态下,我的阅读开始了。刚好一千零一页的《金枝》硬是耗了我半个月,想当年我读更厚的《鹿鼎记》不过花了24小时而已,而且情节人物全部记得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有任何遗漏差错。可现在这本书就不一样了,读来慢,更麻烦的是什么也没记住。禁不住想起了《倚天屠龙记》中的一段情节,张三丰把太极拳传授给张无忌,领悟程度的标志是忘记多少招数,如果全部都忘记了就表示完全领悟掌握了。这真是一个可爱的标准啊,按照这个标准,我对《金枝》该算领悟了百分百,唯一可惜的是这书不是张三丰写的,外国人的工夫不能用中国人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实际上我是白看了。

当然,我的记忆力是不至于如此差,问题出在书的内容,全书都只在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罗马古代神话传说中,那个到纳米森林中去挑战森林之王的人为什么事先要从橡树上折下一条被维吉尔称为金枝的树枝。自然,光看书的厚度也可猜到这个问题得到了充分透彻的说明,金枝象征的十几种可能性都被一一阐释,对每一问题作者都举不下一百个例子来证明,这部书体现得最明显的道理就是:让事实来说话。果然,在众多的例证之侧,论述的地位被彻底贬抑,成了个矬子。

如此的漫漫长书和慢慢长夜,可以想见我当时经受的阅读痛苦,渐渐地,我都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是什么,充门面钓名誉的动力早就消失在一行行模糊的文字里,最终支撑我读到头的是一种猎奇心理,因为我喜欢讲故事,尤其是希奇古怪的故事,而这样的东西《金枝》里面就有不少,正是怕错过任何惊世骇俗的奇闻,才没有中途放下。

学习弗雷泽,举几个小例子来说明这些奇闻究竟有多奇: 一,中非的巴干达人非常强烈地相信两性交媾与大地丰产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有夫妻生了双包胎,就表明他们的生殖力超乎寻常。在生育不久,村民要举行一个仪式,让妈妈在草地上仰面躺着,放一朵大芭蕉花放在她两腿之间。然后请她的丈夫过来用他的生殖器把花挑将出去。仪式的目的清楚,就是想把这一对夫妻的生殖力传给果树(210页)。选这一个出来不是因为我深深同情那丈夫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困难处境,而是因为书中大量类似的仪式从侧面说明我头脑里常出现的某些画面并不奇怪,只不过是史前记忆的残余,如果我的记忆真有那么好的话。

二,根据接触交感巫术原理,部落人都相信可以对人身体的一部分施加魔法来伤害他,所以最庄严的试验总是以歃血为盟的形式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永远有彼此伤害的能力,所以不可能背叛。和血液同样道理可以用来发誓的还有唾液。比如东非的瓦贾加人订立盟约时,常常是面前放一碗牛奶,祝咒之后,双方各饮一口,吐进对方口中。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举行这样仪式,便各向对方口中吐一口唾沫,也同样保证誓约的履行(354页)。读到这条的时候,我真心地佩服起金庸来,在《射雕英雄传》里写到,丐帮新帮主上任时,必得经历全体帮众向他吐唾沫这个仪式,当时还以为老金异想天开,现在看来,竟然是有深刻历史背景的。也许可以说,任何可以想到的,或许都是已经被做过的。

三,据说在很久以前,泉州府的城郭形状很象条鲤鱼,而与之相临的永春县城的形状则象一个鱼网。因而泉州府就经常成为永春县城掠夺的牺牲品,直到泉州的居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城市的中心建立起两座宝塔,才结束了这厄运,因为宝塔阻止了鱼网从天空降下来(55页)。此处挑出这个例子来有点偏心,我刚刚从很远的地方搬家到泉州,感觉上是来到了世界的角落,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它的名字,而且是唯一出现的中国地名,一霎时,泉州不远了,弗雷泽也亲近了许多。

读《金枝》让我受了重伤,只好休养两天才开始读《新科学》。这书本来我上大学二年纪的时候读过,还记得是从一个仰慕我的特别阿哥累的女生那里借来的,当时似乎颇有心得,在小本子上写下好多玄妙的文字,满以为此翻重读定会获益良多,更上一层楼,谁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现在根本看不懂这书了,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一大串一大串外国神祉的名字,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还是我么,怎么越活越回去了?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依然是我,也没活回去,只不过当年的那个我应该被一棍子打死,简直是个白痴。最后借《金枝》里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读书笔记:如果你想要表现自己知道些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真地知道它们。

金枝读后感样本锦集

本书是一部严肃的研究原始信仰和巫术活动的科学著作,是一部在世界范围内研究古***俗极其有关信仰、观念的科学巨著,是闻名遐迩的学术必读著作,由于该书搜集了丰富的人类学资料,被称为人类学的百科全书。金枝是从古罗马作家所叙述的神话传说中转引而来的。本书由一早已不复存在的古***俗而引起的,作者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和诠释。值得有兴趣的读者一阅。

准确地说,《金枝》是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之作。自它问世以来,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但它出色地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时至今日,它仍是一部阐述巫术和宗教起源的权威之作。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这个古***俗的缘起与存在疑点重重,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丰富资料,运用历史比较法对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的体系,并对巫术的由来与发展作出子令人信服的说明和展望。

和其他专著有所不同的,《金枝》文笔清丽,义理明畅,对世界各地习俗...1月19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原来接触过的几部电影和小说与《金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我甚至猜想作家是否大量借用了本书的成果,不论是不是这样,我认为那些我喜欢的魔幻系列对于本书知识运用得最为精彩的是:

《哈利波特》中的魂器、巫师变为动物的法术、伏地魔借用仇人(哈利)的血液复活、槲寄生(就是本书中的金枝)、守护神(以动物为原型)、灵魂不死与轮回、狼人、巨人、中世纪对巫师的惩治等等。

《黄金罗盘》中巫师以及属于自己的或可以说自己灵魂之化身的小动物、熊王。

《指环王》中的树精、精灵、魔戒、巫师。

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电影。

童话:《海的女儿》、《白雪公主》、《青鸟》...以及其它传说。

魔幻小说的诞生并不是作者毫无理智的空想,那些创意无不反映作家对人类及其自身未解之谜的反省与深刻探索,魅力更是在于包含在其中深厚的人类学、历史学养分。

本书以大量世界各国(以非洲及欧洲为主),以古代近代的各种原始信仰和风俗为例,客观真实地论证了巫术形成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思维,巫术的发展,巫术与宗教、科学的区别;同时又反过来用自己抽象分析出来的这些原理解释或合理猜测了这些形形色色风俗之间的联系、渊源及其演变。用一种简单明了的思路揭示了人类智慧的发展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这样的划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读后的小小遗憾就是本书描述的巫术虽然涉及哲学领域,比如顺应规律、超自然力量、人化的神等,但没有再深入提及哲学在巫术形成过程中的纵横影响,所以也不清楚哲学在期间发挥的作用,我希望能了解作者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黑格尔曾说非洲还处在纯自然状态,是不属于世界历史的,是野蛮的。希望以后还能读到作者的其它书籍来了解他对这方面的观点。

5.童年600字读后感-读后感 篇五

高尔基小时候也和我们一样,他会在晚上睡觉之前,缠着外婆讲奇妙的童话故事;也会观察自然界中的小动物,对它们充满了好奇;他也喜欢在院子的僻静角落捉迷藏;也会跟小伙伴们吵闹打架,然后一转眼忘得一干二净……

不过高尔基的童年却不像我们这样幸运,他的童年远比欢笑多。正是他痛苦的童年经历打动了我。高尔基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带着他到外公家生活,外公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好几次把小高尔基打得昏死过去。在这种生活下,小高尔基还是喜欢上了读书,学习。他从小就有强烈的读书愿望,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在学校时,成绩很好,获得过最优秀,然而贫困使他只上了两年学,为了养家糊口,他四处奔波,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他始终没忘记过读书,常常利用深夜看书,在极端的里,高尔基发愤苦读,使他最终成为世界闻名的伟大文学家。

6.四年级读后感:生命读后感 篇六

文章中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告诉我们它对生命的珍视;顽强生长的香瓜子,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顽强;心脏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向我们诉说了生命的自我珍惜。

作者通过对这三件事情的描述,表达了自己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其实这何尝不是我们应该要学会的道理呢?

家喻户晓的音乐巨人贝多芬28岁时,由于疾病,听觉开始减退,到48岁时,再优美的歌声他也听不见了,他只能用书写的方式和别人交流。即使这样他仍然进行着创作,许多不朽名作都是在失聪的情况下完成的。她面对困境曾大声疾呼:“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不能使我完全屈服!”即使没有人看到他的努力与艰辛,但他却用毅力和顽强的斗志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意义,奏响了生命的华美乐章。

还记得春晚舞台上,“千手观音”赢得观众们的喜爱,可有谁知道他们居然是既听不见声音又说不出话的聋哑人呢?那迷人的微笑,整齐划一的动作让世人看到了生命的精彩。可是又有谁看到了他们在舞台下所付出的努力呢?他们没有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就此消沉,他们用坚持不懈和永不放弃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完成了生命的华丽转身。

每个人都有自己管理生命的权利,生命的价值由自己来决定。虽然我们年龄尚小,能力有限,做不出让人惊叹的伟大壮举,但我们依然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为生命涂上鲜艳的色彩。

正如现在的我,我努力实现着自己的每一个小梦想。想当作家的我用心感受身边的一切,用笔诉说自己的情感,一张张修改的手稿让我体会到成长的快乐,成千上万的文字让我品尝到文字的幸福。其实这一切都是一次次失败,无数次修改后才练就的文笔,从最初的无从下笔,到现在的思如泉涌,这是长期累积的结果,也是梦想的基石,更是过千天阅读的爆发。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吗?

7.五年级读后感:《简爱》读后感 篇七

简?爱便是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作《简?爱》中的女主人公。她自幼父母双亡,来到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下艰难长大。可即使这样,她倔强、不甘,不甘受辱,不甘与命运相妥协,敢爱敢恨,始终捍卫人格的尊严,终于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样的她,让我想起了一种花――虞美人。

那是在异乡,在一条公路边偶然看到。叶普通,茎普通,花却浓烈的让人惊异,血红,红得似天边燃烧的霞。单瓣,薄薄的,如绫如绸。在不显眼的公路边努力地开着。我的目光久久停在那些殷红上,它们腰身纤细,脸庞秀丽,薄薄的花瓣,仿佛无法承载内心的情感,无风亦战栗,很像古时女子,羞涩见人,莲步轻移。周围人笑话我看花看得痴傻了,“不过是路边的野花野草,不值得欣赏。”正巧一位当地人路过,随口一句“虞美人啊。”轻飘飘的一句,似敲在了我的心上。我拍下它的照片,匆匆离去,心中却时时记挂着。

后来才知道,它原不过是田间杂草,贱生贱长,不为人注目,然它,不甘沉沦,明明是草的命,却做着花的梦,不舍不弃,默默积蓄,终于某天,疼痛绽放,红的、白的、粉的,铺成一片瓣瓣艳丽,如云锦落凡尘。人们的惊异可想而知,它不再被当作杂草,而是被当作花,请进了的花圃里。有人叫它立春花,有人叫他锦被花,还有人亲切地称它――蝴蝶满园春,春天竟离不开它了。

简爱不也是如此,纵使出身卑微,无财无貌,但依然在逆境中成长,坚毅倔强,在不断斗争中获得了自己向往的自由平等的婚姻。

8.《魔椅》读后感 篇八

——《两地书》读有感

行走在古城绍兴,你会惊讶于鲁迅先生在这座小城留下的痕迹。鲁迅故里自然不用说,几百米的主道上游客不绝;附近的咸亨酒店;极力还原鲁迅笔下小城的景区鲁镇;还有那树人小学、鲁迅中学、豫才中学等等,都深受其影响而为人熟知。

虽然鲁迅先生并不喜欢这座城。家道中落让他看清当地人的嘴脸,“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了”但他也在背井离乡时怀念着家乡,他向家中弟兄这样写道:“斜阳将坠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遏。”“性相近,习相远。”可谓精辟道出世间人生轨迹千差万别的原由。于我而言,更看重童年生活环境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

生于官僚家庭的鲁迅自小生活优渥,教育方面甚是。“鲁迅家中有两只大书箱,从《十三经注疏》和《四史》,到《王阳明全集》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甚至《三国演义》和《封神榜》那样的小说,也挤挤地堆在其中。”不但如此,他还可以从众多亲戚本家中借到形形色色的书籍。

其父亲周介孚虽脾气暴躁,但对鲁迅读书这事相当开通,并鼓励他先读历史,选小孩子感兴趣的书开始看。至于被后人称奇的杂文,鲁迅幼时便有涉及。他从很小开始看杂书,从“画着奇形怪状的神话人物的《山海经》(阿长和山海经),到《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之类的神话传说,凡是他觉得有趣的是,都千方百计搜来读。”1不仅如此,他还抄杂书。

此后不久,周家家道中落,周边人的冷漠与刻薄,把他从书中丰富有趣的书中强行拽出,进入《蜀碧》、《立斋闲录》这类触目惊心的野史上来。这些都“大大强化了现实中炎凉人情对他的尖锐刺激,向他那股强烈的内心仇恨,注入了深长的活力”1。他也明白了人世的病态和卑劣非是国人通病,非绍兴独有。

不得不说这些或无忧或痛心的遭遇,都为他日后的锋芒的文笔奠定了基础。

他在《娜拉走后怎样》一文中谈到中国的国民性时有过一个重要的概括“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坦露“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在《华盖集·杂感》中感慨“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他一生以笔代戈,一针见血地揭示着社会的黑暗与丑陋。

但有这样一种魔力,让再刚硬坚毅的人也有温情柔肠的一面,便是爱情。难怪有人这样形容爱情:好像突然有了铠甲,突然有了软肋。

而鲁迅,印象里“短小瘦削,有着长方脸,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气里发光”的刚毅男子,在四十多岁时,在爱情面前,也能有如此柔软的心,来写下“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枭蛇鬼怪够了”1的深情告白。

1925年3月11日,学生许广平的一封信开启了两人的爱情历程。许广平是女学生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她对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都满怀热情。她在信中以小学生自居,请教当时的教育状况和社会问题。

同年夏天,两人相爱了。但在《两地书》第一集快结束时,也就是六、七月份,鲁迅刻意抽去了一部分关键信件,只用“其间当缺往来信札数封”之类文字一笔带过。具体过程我们自然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测那些恰是两人情到浓处地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互吐心事的信件。在之后的最后一封中,鲁迅写到:“天只管下雨,绣花衫不知如何?放晴的时候,赶紧晒一晒,前切万切。”1(两地书三五)可见两人已非简单师生关系了。

然而最巧妙的是两人在通信中悄然变化的称呼和署名。

最开始的自然是许广平满含敬意的称呼:鲁迅先生,署名是受教的一个小学生。而鲁迅则称其广平兄,落款鲁迅。至于“兄”字,他的解释是他的一种制定,指“旧日或近来所识的朋友,旧同学而至今还在来往的,直接听讲的学生”1(《两地书》四)几天后许用“鲁迅学生吾师左右”称呼,署名“你的学生许广平上”,用“你的、我的”有意无意间将两人的关系拉近。

一个月后,署名又有了新变化,“(鲁迅先生所承认之名)小鬼许广平”。括号里的话像是少女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对方的心,但鲁迅显然也不能不承认。之后许便一直以小鬼自称了。而鲁迅也相当接受,在之后的信中如此称呼:“小鬼不要变成狂人,也不要发脾气了”。1(两地书二九)

相比之下,鲁迅则显得颇为稳重,毕竟是大学讲师,已婚又年过四十。他始终如一地称广平兄,落款鲁迅。但到了6月2日,往来书信的第二十六封中,鲁迅只留了“迅”。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其内涵不言而喻。

到了第二集,1926.9—1927.1期间——两人真正是两地书了——的书信中,许广平首封便是“MY DEAR TEACHER”,自称“YOUR H.M.”H.M.是“害马”罗马字拼写。害马也是鲁迅对她的另一爱称。

1927年鲁迅在厦大待不下去,前往广州,去中山大学就职。他托关系让许广平当助教,两人便同居了。可以想象那段时间他们的甜蜜。作家韩石山也调侃道:“鲁迅南下,与其说是避难,倒不如说是去度蜜月去了。”1(韩石山《少不读鲁迅》)

二九年五月,两人再次分居北平与上海。此时的称谓便有些肉麻了——尽管两人有时会用简称来晦涩地称呼。“B.LE”“EL.DEAR”“H.M.D”等,乍眼看不出什么,可其实每一个都饱含深情。当时的时代背景让他们羞于说出亲爱的,即使是英文DEAR,也常常简写D。而鲁迅似乎更喜欢用奇怪的字眼来爱称许,他曾道:“此地四无人烟,图书馆中书籍不多,常在一处的人,又都是„面笑心不笑‟,无话可谈,真是无聊之至。海水浴倒是很近便,但我多年没有浮水了;又想,倘使害马在这里,恐怕一定不赞成我这种举动,所以没有去洗……”在他眼里,许广平是“小鬼”、“害马”、“枭蛇鬼怪”…… 在《两地书》最后一封信中,是鲁迅在浮世中最美好的愿望:“D.H.,你看,我们到那里去呢?我们还是隐姓埋名,到什么小村里去,一声也不响,大家玩玩罢。”

鲁迅于1934年12月在送给许广平的《芥子园画谱》上所题的“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正是他们爱情生活的写照。

刚毅与柔软,组成了一个立体的鲁迅。他不再是仅存在于教科书上的不苟言笑的大家了,但对他的崇敬与尊重,却更为深刻。

9.读后感我看简爱读后感 篇九

四技工管ㄧ甲謝政佑49206102

讀完《簡愛》這本書以後,我對簡愛的際遇感到非常的同情與憐憫。簡愛自小父母雙亡,也許是簡愛的命太硬又或者這是天意,她的李德舅舅也在收養她不久之後過世,從那時候開始簡愛的一生也就注定乖舛不順。她的舅母雖然繼續養育她,但是對簡愛極端的苛薄與凌虐;而對自己的兒子約翰卻是照顧有加,膩愛非常,簡直是到了放縱的地步。約翰根本不把簡愛當堂妹看待,總是以欺負她與處罰她當作樂趣(這跟他母親放縱他有關,教育失敗下所產生的社會敗類,長大後非奸即盜)。由於李德舅母對她所受到欺負不聞不問,使得簡愛在離開之時還留下了狠話,真看不出小小年紀的簡愛居然會有這種勇氣,足以證明李德舅母的作為真是讓簡愛恨透了。

簡愛後來被舅母送到「羅屋機構」,簡愛當時以為逃離李德舅母的魔掌,就可以海闊天空,沒想到後面還有許多崎嶇的路在等著。「羅屋機構」是ㄧ所完全軍事化的女童孤兒院,這是ㄧ所沒有歡樂與生氣的地方,在這裡連基本的三餐溫飽都沒有,並不是孩子適當的生長環境。在這個地方雖然有教育課程,但不是ㄧ般學校的課程,在那裡面老師們不會教導孩子們遊戲,只有冷冰冰的命令,所有的課程都是軍事化的教導。上課作息以及吃飯就寢都是照著鈴聲來進行,就像是軍 1

人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而羅勃克赫茲對自己的女兒們卻不是這樣,他的女兒們可以燙著大捲的波浪頭,穿著華麗與昂貴的美麗衣裳;簡愛的同學卻由於自然捲被迫剪頭髮,而簡愛為了替同學求情,不惜頂撞羅勃克赫茲而被罰在雨水中淋雨。

羅勃克赫茲在簡愛長大後更想要以低廉的薪水聘請簡愛當他機構內的一名老師,而簡愛卻不願意受到羅伯克赫茲的控制與剝奪,一心想要離開,這是她從小貫有的固執。小的時候她執意離開李德舅母,成年以後的她更是堅持己見要離開羅伯克赫茲,簡愛的擇善固執與堅持,也是最讓我心動的。一個弱女子能勇敢離開自己生長的地方,靠自己的努力在社會上打拚,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啊!還好她有一技之長,可以找到家庭教師的工作,否則隻身闖蕩江湖,最後的結果不是流落街頭,更可能被迫以出賣靈肉過活。

簡愛的這份工作為她帶來了安定的生活,也為她找到了未來。簡愛對於她的學生是非常用心與疼愛,幼時的經歷讓簡愛對小孩子非常有愛心,而神秘的布洛克赫茲是個古怪的人,經常好幾個月不回家,就算是回家也是來去匆匆的大忙人。簡愛一開始對於這位奇怪的主人感到怪異,也因為這股神秘反促使她與布洛克赫茲譜出了一段戀愛。在他們互相了解的過程中,文章使用的對白不知道是不是翻譯的關係,總覺得好饒舌也很奇怪,不夠清楚明白,雖然他們互相都有意思,但都不肯告訴對方自己的愛意,這是在《簡愛》這本書的情節中,最令人感到不夠痛快的地方。

布洛克赫茲的過去有一段不為人知的秘密,秘密的揭發使得簡愛傷心的離開布洛克赫茲。但是她似乎與布洛克赫茲有著奇怪的緣分,當她再度回到布洛克赫茲的莊園時,莊園已經是付之一炬的斷垣殘骸,而布洛克赫茲也在這場大火之中變成了盲人。當初阻礙兩人的絆腳石沒有了,簡愛與布洛克赫茲反而緊緊結合在一起,屬於兩人的美好生活也就此展開,在故事的尾聲,盲人的布洛克赫茲後來似乎有好轉的跡象,也為《簡愛》一書成就了美好的結局。

10.《秘密花园》读后感-读后感 篇十

《秘密花园》这本书里的主角之一――玛丽?伦诺克斯出生在印度,一年到头毛病不断,并且她的脾气很坏,每一天都要仆人照顾。她看上去的确很令人厌恶:一张黄瘦的小脸,一头又细又轻的头发,单薄的身材,还有一副整天都是气鼓鼓的表情。她的爸爸、妈妈很是不在乎她这个女儿。玛丽也就对爸爸妈妈产生不了感情。

一天,玛丽远远地看到妈妈和一位年轻的军人在说话,两人都显的十分不安。玛丽大约听清楚了他们的谈话,意思差不多就是那个军人叫玛丽的妈妈去山里躲一躲,玛丽的妈妈说她还要去赴一个晚宴。最终瘟疫以最致命的的方式在佣人住处爆发。玛丽躲在儿童房间里,哭了又睡,睡了又哭。没有任何人想起她。就是这种异常的方式,玛丽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了一个贫困的英国牧师家里。牧师家中有五个差不多大的孩子。玛丽与孩子们格格不入,孩子们立刻就不理她了,开始捉弄她,叫她“倔强小姐玛丽”。之后玛丽要被送往她的姑父家。她的姑父是一个性格古怪的驼背。

她在她姑父的那个庄园里认识了玛莎,迪肯,花匠本,还有她姑父一向不愿提起的儿子―柯林。柯林老是说一些“自我要死了”“我活不长了”的话,不肯站起来。最终是玛丽、迪肯发现了一座荒废的花园(玛丽姑父死去的妻子,生前最喜欢的花园,因为妻子的死去,玛丽姑父就把那座花园锁起来了十年),玛丽他们用轮椅把柯林带到了那里,让柯林自信,慢慢地站了起来。他们还在秘密花园里种了很多东西,让快要“死去”的花园又活了过来。当她的姑父再次推开那扇花园的们时,发现了站起来的柯林。他兴奋极了,牵着柯林向庄园里走来。

上一篇:“创先争优”活动典型经验材料下一篇:小企业客户年会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