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申报流程(精选10篇)
1.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篇一
用人单位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带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事故经过情况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登记备案,且按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超过30天的,由用人单位自己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工伤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须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工签字,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前两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班组或所有人。6.事发当月的考勤记录班组或所有人。
7.两个以上同事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约定时间带身份证原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调查。
8.医院疾病诊断书原件。9.初诊病历、入院记录、拍片报告、出院记录原复印件。10.事故情况说明(单位出具)。
11.受伤职工简述:受伤原因、时间、地点、当时从事的工作、受伤部位和程度。
12.属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上下班线路图,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13.受托人所送交的工伤申请、工伤报备材料必须字体工整清楚、事故情况真实,如因所提供的材料字体不清,情况不明,弄虚作假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14.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工伤事故申报流程(精选) 篇二
时间:2010-06-19 17:16来源:未知 作者:z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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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
一、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写明参保职工的姓名、工种、年龄、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地点以及事故经过),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若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参保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每逢星期一下午到鄞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3.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拿鉴定表到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盖章,然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报销等其他手续。
二、未参加劳动部门工伤保险的职工
1、发生事故后,若企业对工伤事实没有异议的,职工可到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镇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进行调解处理,并在镇处理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伤残鉴定等。
3.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篇三
1.工傷申報流程:
1.1事故發生 → 傷者送裕元醫院治療 → 傷者單位在二小時內報廠安全員→ 廠安全員調查核實的同時電話知會行政中心安全課 → 十二小時內(重大工傷一小時內)在公文系統內提出工傷報告申請送審并向行政中心安全課提供申報工傷所需材料 → 行政中心安全課在二十四小時內(重大工傷二小時內)完成調查申報相關手續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符合工傷保險范疇的按社保標準處理 → 不符合工傷保險范疇的社保退單后 → 安全課退單工廠并郵件知會(一個工作日內完成).2.工傷申報所備資料:
2.1工廠《工傷報告申請批準函文》
2.1.1《工傷報告申請函文》按集團2013年7月實施的核決權限項目:人事薪工類.4-
42.工傷報告在公文系統內提出申請。
2.1.2報告內容:姓名、姓別、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單位、參保情況、從事工種、受傷時間、受傷情況、住院醫院、事后改善建議、事故證明人等。
2.1.3附檔證明材料:根據工傷發生的情況,附2.2至2.9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匯成PDF檔作附檔證明材料。
2.2工傷《事故証人証言》原件一份(證人證言內容: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事發經過及受傷部位說明,貼上證人廠卡或身份證複印件,並簽名按手指印)。
2.3傷者首次《甲類疾病診斷証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4《求職表》或廠卡復印件一份.2.5《身份証》復印件一份.2.6傷者《考勤記錄》(從1日到受傷日止)一份.2.7工傷人員因工出差受傷的:須提供《出差單》或《工廠內部聯絡函》復印件一份.2.8工傷人員參加集體活動受傷的:須提供相關活動《函文》及報名名單等材料各一份.2.9屬于交通事故或者刑事案件的工傷應提供下列材料﹕
2.9.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印件一份.2.9.2事故現場示意圖或交通事故路線圖一份.2.9.3當地公安部門的証明材料復印件一份.2.9.4外宿証明﹑出租房主所在《居委會証明》復印件一份.2.10廠內工傷按2.1至2.6條提供資料,其它工傷除按2.1至2.6條提供資料外還需要按2.7、2.8、2.9條提供資料.2.11工傷延遲申報(延遲超過一個月以上的)須提供延遲申報原因及醫療費歸屬說明資料一份。
3.工傷調查及責任人追究處理:
3.1工傷調查:
3.1.1安全員接到工傷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調查了解工 傷發生的經過、事故原因、防范落實、教育落實、責任人追究處理等,在十二小時內
(重大工傷一小時內)完成報告,報行政中心安全課。
3.1.2行政中心工傷負責人接到工傷報告后,第一時間到達工廠對工傷發生的事實情況進行核實,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申報報告材料,向當地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重大工傷二小時內通知社保部門,后補申報報告材料)。
3.2工傷責任人追究責任處理:
3.2.1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事故直接責任、管理責任應按管理制度追責,由工廠安全負責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報行政中心安全課備存;
3.2.2事故直接責任人,違反安全操作流程造成事故的,應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違反安全流程相關規定,記大過一次處罰;
3.2.3事故單位管理責任人因監督管理、教育培訓、隱患整改未落實,對造成事故發生負由管理及監督責任的責任人,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其它工作失職行為,記小過一次處罰。如強令指揮的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以違反安全流程相關規定,記大過一次處罰;違法的政府交安監部門依法處理。
3.2.4安全員及工傷負責人,對于事故的發生,未及時調查上報,對相關責任人未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的,依管理制度作出績效考核及記過處理。
4.工傷認定范疇《社保法規定》:
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關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4患职业病的;
4.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4.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4.8.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8.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4.8.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8.4职工有前款第(4.1)项、第(4.2)项、第(4.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社保法規定》:
5.1故意犯罪的;
5.2醉酒或者吸毒的;
5.3自残或者自杀的;
5.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工傷就醫:
6.1工傷事故發生后由安全員填寫<工傷就醫單> 送至或由單位人員及時送至裕元醫院為工傷員工辦理工傷挂號﹑記帳﹑就醫等事宜。
6.2每月15-25號由工廠安全員和安全課工傷管理員協同裕元醫院工傷辦理員對就醫工傷員工進行一次就醫復檢﹐對需治療工傷員工告知記帳處安排繼續治療﹐對不需治療工傷員工進行醫療終結,收回就醫卡,由區域安全課工傷管理員向裕元醫院社保組提供工傷終結員工所需醫療費用發票打印名單,醫療發票費用出來後由安全課工傷管理員通知工傷員工到社保局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告知記帳處清算費用由安全課辦理保險索賠。
7.工傷評殘:
7.1工傷員工醫療終結后安全員准時通知工傷員工到行政中心安全課→行政中心安全課帶工傷員工到社保部門開具評殘介紹信→工傷員工攜帶介紹信到康怡醫院評殘→領取《鑒定結論回執》及相關發票《檢查報告、清單》交行政中心安全課→由安全課到社保部門領取鑒定書(四份原件)後→通知工傷員工到安全課簽字《勞動能
力鑒定文書送達回証》確認,領《鑒定書》原件一份本人保存→工廠安全員保存一份→行政中心安全課備存原件一份.另一份待遇及醫療費用結算時反回社保局.兩份待結算醫療及待遇費用使用(未達級三份)。
7.2工傷評殘所備資料:
7.2.1未參保者:
7.2.1.1《疾病診斷証明》復印件一份.7.2..1.2《身份証》復印件一份(攜帶原件以便核實).7.2.1.3公司《委托書》一份(需加蓋公章).7.2.1.4有《住院記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7.2.1.5受傷部位首次DR拍片報告復印件一份.7.2.2參保者:
7.2.2.1《疾病診斷証明》復印件一份.7.2.2.2《身份証》復印件一份.7.2.2.3有《住院記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7.2.2.4《工傷認定書》復印件一份.7.2.2.5受傷部位首次DR拍片報告復印件一份.8.工傷保險終結處理流程:
8.1行政中心安全課帶工傷員工及相關資料→到社保部門辦理工傷終結手續→社保出具《職工因工傷亡補償待遇支付決定》(員工本人現場確認簽名并自存黃聯)→行政中心安全課保存藍聯)→社保支付返回款項(工傷員工一次傷殘補助金及住院伙食費、工傷員工醫療費用).8.1.1工傷保險一次傷殘補助金及住院伙食費,由社保直接轉入工傷員工個人帳戶(包括:A.工傷醫療住院期間伙食費:每天/35元X住院天數;B.鑒定、檢查費:按實際發票金額100%報銷;C.達到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工傷員工受傷前12個月工廠平均繳費工資支付);
8.1.2 工傷員工醫療費用:現場結算的由醫院現場結算;未能現場結算的由行政中心
安全課整理向社保部門申請報銷直接匯入公司帳戶,由財務轉入所屬工廠,每月 30號前區域安全課工傷負責人提供醫療費用返回明細交財務核對入帳。
8.2.工傷結案所備資料:
8.2.1門診藥費發票/住院費用發票.8.2.2門診病歷/用藥清單.8.2.3出院小結.8.2.4勞動能力鑒定書.8.2.5相關檢查報告單.8.2.6疾病診斷証明.8.2.7身份証復印件二張.8.2.8個人《銀行開戶信息証明》(放棄鑒定、同時沒有住院的不需要提供).9.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處理:
9.1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時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廠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9.1.1工傷員工提出申請,申請內容為工廠應依法支付給受工傷員工的相關費用。
9.1.2工廠安全員根據受工傷員工申請,依社保法規規定,按集團2013年7月實施的核決權限項目:人事薪工類.4-46.人員工傷及死亡給付,在公文系統內提出申請。
9.1.3申請內容:受傷員工姓名、姓別、身份證號碼,所在單位、工號、受傷時間經過,社保申報認定時間,勞動能力鑒定時間、傷殘等級,社保支付待遇情況,個人申請要求,按《工傷保險條例》依法應支付給受傷員工的各項費用計算標準,合計費用,受傷員工姓名、帳號。
9.1.4附檔證明材料:個人申請、9.2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匯成PDF檔作附檔。
9.1.5申請函文批準后,列印作為附件,填寫請款單→經工廠權責主管確認后→送財務請款直接匯到工傷員工個人帳戶。
9.2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處理須提供資料:
9.2.1工傷員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離職單).9.2.2工傷認定書.9.2.3工傷評殘鑒定書.9.2.4工傷員工的平均薪資材料.9.2.5工傷員工個人銀行帳戶確認材料.9.2.6解除勞動關系后工傷處理協議書.10.工傷投訴處理:
10.1安全課接工傷投訴后記錄備案﹐按員工投訴內容進行了解核實﹐一般性投訴事件安全課依照現行公司制度及法規法律調解﹐嚴重性投訴報社保部門﹑上級領導處理。
(2014年2月修改)
4.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四
工伤所需材料(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出现工伤时请第一时间与本单位取得联系)
1、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事故详细经过
3、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X片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药处方、费用发票、住院明细、手术记录、出院记录)
5、如拨打120,需提供120通话记录、接诊记录
6、如遇交通事故,必须报交警,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如受伤人员拨打电话告知同事,需提供通话记录
8、对此次事情经过的2个人的证人证言(制式)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9、受伤过程、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医院就诊照片
10、单位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规定
11、考勤表
医疗及生育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入院时需咨询医院方)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流程是: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入院前在医院住院部消费方式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入院后向医院医保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2、准生证
3、新生儿医学证明
4、如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女方管辖社区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5、办理出院费用结算时到结算中心提供医院开的生产证明,费用凭据。
女方生育保险申请生育津贴手续:
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办理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医院病历(盖就诊医院章)。
5.工伤申报程序 篇五
1、24小时内进行电话申报,联系电话:12333.提供内容:地税编码:
442000040112,员工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注意员工受伤时间,地点,受伤经过必须与以后书面申报材料相一致,员工受伤第一时间就必须记录好相关事项);
2、书面申请工伤所需提交内容:
A、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名称为公司的名称,表格在劳动局,一
次只可以领取一份
B、用人单位于受伤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厂牌,工资单,入职申请表
等,可以只需提交员工入职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初次诊断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疾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公章
D、用人单位印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E、事故报告一份
F、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复印件及原件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
3、员工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提交:
A、交通事故认定复印件
B、伤者居住地证明
C、上下班路线图
注意: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判决
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二、工伤待遇申请资料
A、医疗费用张贴表(发票,姓名,盖章必须清晰)
B、出院诊断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C、用人单位开户许可证
D、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E、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意:有多家发票的必须提供每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诊断证明复印
件,出院小结复印件,受伤当月参保要提供地税局的电子缴税凭单,以上申请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交通事故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以及法院刑事(民事)判决书
三、申请5-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资料
A、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报
B、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工伤申报所需材料 篇六
一、企业内工伤:
(一)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加盖公章),(二)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受伤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四)病历卡复印件,(五)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可用当月工资单或考勤记录原件或复印件来证明劳动关系,单要加盖公章),(六)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七)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工伤:
(一)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加盖公章),(二)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受伤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四)病历卡复印件,(五)劳动合同复印件,(六)公安交通管理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七)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非驾驶员不需要),(八)考勤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九)线路图加盖公章(需要注明厂址、事故点、住址、路经的主要干线),(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十
一)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伤申报及医疗管理办法 篇七
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工伤职工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服务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所在区队队长、驻矿办事员将受伤经过及医疗救治情况向矿劳务办报告,公司机关及机关性质单位的单位、防爆电器厂、科贸分公司由部门负责人上报至公司人力资源科,及时安排受伤职工就医。并按要求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书、证人证言(两人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当事人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安检科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当月出勤证明(属交通事故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二、员工因工伤需首次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在集团总医院进行挂账,住院押金及当日就医门诊费用由生产矿区队经费垫付,没有区队经费的单位暂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发票、处方、检查报告等资料申请报销后充账。(住院押金可凭押金条到医院收费处进行结算)
三、对于医疗费用不超过600元,受伤程度达不到住院级别的小工伤,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1、就医费用由所属单位区队经费垫付,申报工伤认定,凭发票、处方、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申请报销后充账。
2、对于员工个人放弃工伤认定的,由本人签署免责保证书,治疗恢复期不得超过1个月,执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考勤按同岗位70%计分,执行计时工资制按照视同正常出勤。员工个人对治疗恢复期提出异议的,由单位民主管理机构协商解决。
3、救治医疗机构应首选平煤总医院或集团基层单位所属医院,也可根据单位的地理位置就近选择,但必须是能够出具相关诊疗病历及药品处方的正规医院。若伤情轻微,不涉及X光、核磁等高费用检查,可到就近卫生所进行治疗。
四、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住院及门诊就医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因病情危急等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援助的,凭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出具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进行备案,申请财务内支(金额不超过5000元),认定工伤报销后进行冲账。
五、为解决生产矿区队工伤费用垫付问题,吴寨矿每月增加区队经费5000元、先锋矿每月增加区队经费4000元,由生产矿劳务办设置账户进行管理,累计结余资金吴寨矿达到20000元、先锋矿达到16000元,暂停提取。
六、本办法自二○一六年一月起开始执行。
8.发生工伤申报流程 篇八
2011年9月2日下午,县人社局、安监局在县行政中心1603会议室召开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上两部门就如何加强工作合作与交流,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及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便捷职工工伤事故申报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工伤事故预防,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力度。会议决定县人社局、安监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工伤事故走势,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二、建立工伤事故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人社局向安监局通报。县安监局定期将立案查处有关情况向县人社局通报。
三、严格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行动态管理。为更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率,实行风险共担,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和事故发生率,核定其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比例。
四、简化工伤事故申报程序,方便基层和职工。为了简化工伤事故申报和认定程序,方便职工认定工伤,企业或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到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直接申报,不再同时填报《海安县工伤事故报告卡》。
9.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维权? 篇九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劳动者在城市里各行各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在工作岗位中,总会有各种意外发生。那么,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要证明劳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给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并否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劳动者手上有劳动合同或社保卡等书面有效证据,劳动者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首先要取得证据就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许多劳动者就是在忽视了这个环节才导致维权困难。
其次,申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关系确认后,持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三、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诊疗病历等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申请工伤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关待遇。具体工伤待遇的数额和项目,请参见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凭工伤认定结论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依法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发生工伤不懂如何维权怎么办?
1、当工伤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就应该找律师咨询相关事宜。咨询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取得证据。特别是刚刚到某一单位几天,几十天的职工,更应该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参与。主要咨询或者委托律师的主要事项是如何取证,证明的问题不是赔偿什么,赔偿多少,而是工伤职工与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地说事故发生后,距离事故发生的时间越近,取证越容易;事隔一个月,两个月后再取证就比较难,有时候基本不可能取到证据。
2、工伤职工如何聘请律师?
工伤职工聘请律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工,可以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主要是在确认劳动关系阶段和申请工伤待遇阶段。这两个阶段都不需要工伤职工个人付律师费。在申报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阶段国家目前不提供法律援助,需要工伤职工根据个人情况聘请律师,支付一定的律师费或者是咨询费。
另一种是城镇工伤职工,如果家庭生活困难,法律援助中心也可以在上述来年各个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如果不符合援助条件,则需要自行聘请律师,支付律师费。
3、工伤职工打劳动官司需要花费多少钱?
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伤职工在确认劳动关系诉讼和工伤待遇诉讼中律师费免费、劳动仲裁免费。需支付一审法院的10元诉讼费、二审法院10元诉讼费。
10.申报工伤材料 篇十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需详细填写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附件2)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盖手印)
5、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
6、受伤职工初诊病例、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发票 相关材料: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2、公安部门对机动车事故的认定结论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4、民事赔偿材料
5、其他(如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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