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2024-09-08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共14篇)(共14篇)

1.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篇一

食品经营保证书

食品经营保证书1

尊敬的xx市安监局:

我是xx县xx烟花爆竹公司,我公司从xx年成立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的直接领导和员工的努力下,在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稳定价格的作用,在群众使用方面起到了安全作用。至目前为止实现了多年“零事故”的经营目标.为了今后更好的合法经营安全经营,现特向贵局承诺制定以下安全经营措施。

1、首先让职工抓紧学习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安全方面的知识,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职工的安全理念,与职工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层层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2、我公司已选好重新修建专用仓库的地址,并签订50年,计划在一年的时间内修建完毕,验收后搬迁投入使用。在新库未投入使用前不购进新产品入库。

3、近一步完善自查增添消防器材如:沙池、水池、灭火器和防雷设施等。

4、保证公司仓库无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法产品。

5、根据季节保持良好的通风。

6、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经营。

望贵局能网开一面,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考虑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xx县xx烟花爆竹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食品经营保证书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保证: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二、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五、以上保证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盖章):

保证人(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经营保证书3

为了保护食品的流通安全,执行《安全法》,xx分公司慎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运动,对社会和大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视,承当社会责任。

二、拥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合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余传染源坚持规定间隔;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齐。

三、存在与经营的食品种类、数目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透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寄存垃圾和放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合乎下列请求:

(一)装备及设施空间布局跟操作流程设计公道;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显明,避免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穿插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涯用品严厉离开。

四、履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着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装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保障食品安全的。被撤消食品生产、流畅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职员自处罚决议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树立食品进货查验记载轨制。洽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接洽方法、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实在,保留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应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履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同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算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自检或行政部门颁布的分歧格食物,即时采用下架封存、结束销售等办法,通知相干出产经营者和花费者,记载停滞经营和告诉情形,并帮助做好不及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正当,不含有虚伪、夸张的内容,不波及疾病防备、医治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记、警示阐明或者留神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入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仿单,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办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地位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进口食品的,同时契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沾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资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度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尺度;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干净;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相符下列要求:

(一)出具备溯源功效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破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容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天天发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创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行者,同时吻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允许证,明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保险治理义务,按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前提进行检讨;

(二)发明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动的,及时禁止并立刻讲演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抵偿消费者丧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发接受大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吊挂在经营场所的背眼处。

十八、以上许诺如有违背,被迫接收工商部分依照法律法规划定给予的处分。

保证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食品经营保证书4

为了加强食堂、超市、蛋糕房、水果店的管理,做好师生、员工的饮食保障工作,在校内经营人员,必需服从学校后勤处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以下几点:

一、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工作间、仓库、餐厅等卫生必需干净整洁,室内无鼠、无蝇,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卫生不达标,除防疫站处罚外,学校也要进行经济处罚(100500)元。

二、采购原材料必需从定点和正规渠道进货,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粮、油、肉等有卫生许可证并索要发票和动物检疫证明,食盐从盐政公司购买,主副食品从采购到出库要建立健全台帐,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500)元。

三、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佩戴上岗证(用学生卖饭也必须有健康证),如发现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一人罚款100元,并立即补办健康证或清退。

四、各食品经营单位自觉接受省、市、学校上级机关和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因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对其实行500元罚款;因管理不善受上级通报批评的、给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及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限期离校,该负刑事责任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格加工制做操作规程,主、付食品分离存放,生、熟分开存放保管,生熟分离加工,成品留样不少于48小时,食堂容器定期消毒,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六、工作时间每人都必须着工作服帽,发现没有按规定着工作服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只着工作服不戴帽的一人(次)罚款20元。

七、食堂禁止使用共用餐具、一次性餐盒、筷子、杯、塑料袋和使用现金售饭,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上(学生自带同样)。

八、按学校规定范围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并没收超范围经营商品。

九、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和提供喝酒场所,发现一次罚款00元。

十、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非石市户籍务工人员到校后一周内主动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以上条款我们保证做到。

经营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经营保证书5

尊敬的客户:

为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我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作如下保证: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保证人:

日期:

食品经营保证书6

××××有限公司:

我单位:X公司在贵司楼经营商品,有如下品牌:。根据《合约书》应向贵司提供相应品牌的资质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品条码证书、境外商品条码企业备案表、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质检报告、3C认证、进口商品的进口资料(报关单、关税单、增值税单、消费税单),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及明细清单。

我单位由于特殊原因,其中我公司承诺将尽快到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且将于X年X月X日前提供给贵司。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我单位将提供书面说明。如果我单位未在限期内将以上文件补交至贵司,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司的经济处罚。

我单位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未完成期间,如果遇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与处罚,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我单位将积极协调处理对此为贵公司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等相关问题,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篇二

火力发电厂的正常生产离不开水,根据电厂锅炉压力的不同,所用水质也有所不同,并随着锅炉压力越高,对所用水的水质要求越高。

生产实践中,对水的处理分为软化处理和除盐处理;水的软化处理只是除掉水中的钙、镁离子,而水的除盐处理则是除掉水中溶解的盐类。目前在国内已经应用的除盐工艺有以下几种类型:

(1)化学除盐——离子交换法

(2)电力除盐——电渗析法

(3)压力除盐——反渗透法

(4)热力除盐——蒸馏法

哈发公司采用的是化学除盐方法。化学除盐是应用离子交换反应的原理进行除盐,用这种方法制取的水称为除盐水,化学除盐工艺过程,是将原水通过H型阳离子交换器(即阳床)和OH型阴离子交换器(即阴床)经过离子交换反应,将水中的阴、阳离子除掉,从而制得高纯水。经过阳、阴床交换后的水,基本上除掉了全部阳、阴离子。但对于超高压以上的锅炉,对水质要求较高,为了提高制水纯度,也为了防止对阴、阳床失效监督不及时,出现短时间水质恶化现象,在阳、阴床后加装混床,起到了深度除盐的作用,也保护了出水水质。

未经处理的原水中因含有很多离子杂质,从而使原水成了最基本的电解质溶液,在其中插入电极,带电的离子在电场作用下产生移动而传递电子,因此具有导电作用,其导电能力的强弱称为电导度,简称电导用S表示,其关系式为:S=1/R,R即为电解质溶液的电阻,我们已经知道R=ρ·L/A,则可推出:

这里ρ为电阻率,1/ρ称为电导率,用K表示,L/A称为电极常数,是厂家已经标定的,用Q表示,则有:K=S·Q,

即:电导率=电极常数×电导

电导率也表示了导体的导电能力,它的单位是西/厘米或毫西/厘米、微西/厘米。

2 试验仪器

接入水处理系统中的DDS-11A电导率仪该仪器是由电导池、振荡器、放大器及检池指示器等部分组成,采用分压式测量电路,是实验室型电导率仪。它除能测量一般溶液的电导率外,由于仪器有很高的输入阻抗,并采用了电容补偿措施,因此也能满足测量高纯水电导率的要求。

该仪器的整个测量范围分为12个量程,每个量程配众不同的分压电阻,但最后两个量程用同一分压电阻,而最后一个量程采用电极常数为10左右的铂黑电极来实现量程扩展,其它各量程使用常数为1左右的电极。

仪器有两种频率的交流电源供选用,低周约为140Hz,高周约为1000Hz。

由于电极在生产工艺上很难做到同一型号电极的常数完全相同,所以DDS-11A型电导率仪还设有电极常数调节电路,以适应使用不同常数的电极。

3 影响电导率测量的因素

在火力发电厂汽水监督的过程中,电导式分析仪器使用的时间最长、应用最广。电导率已作为水质分析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在火力发电厂汽水监督国家标准中对电导率一项已有明确规定,如国标中规定一级化学除盐水电导率(25℃)不大于10微西/厘米,一级化学除盐——混床处理水电导率(25℃)不大于0.2微西/厘米。

电导率的测量在生产监督中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在测定电导率的过程中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也还是很多的,为了保证电厂机炉安全运行,供给机炉高质量的除盐水是很重要的。因此,消除各种因素对电导率测量的影响,生产出电导率在国家标准范围规定内的除盐水,也是十分必要的。

3.1 电导池电极极化对电导率测量的影响

电导池电极的极化分为浓差极化和化学极化两个方面,浓差极化是指离子浓度在溶液中分布不均产生内电场的现象;化学极化是指在外电场的作用下,溶液在电极上引起化学反应,其反应生成物附着在电极表面,使溶液与电极的有效接触面积减小,造成误差。

虽然这两种极化要不同程度地产生,但在我们的研究中这种影响是很小的,甚至是可以以消除的。因为我们测量的是经过阳床、阴床、混床处理后的混床出中水的电导率,虽然未经处理的原水中含有很多的可导电离子,但经过一系列的离子交换处理后,这些离子绝大部分已被除去,残留在出水中的浓度也是极其微量的,因而形成两种极化的趋势是很小的,加之,仪器本身内部的振荡器根据谐振原理产生较高频的交流电源,也降低了电极极化作用引起的误差。所以在实际测量中这方面的影响因素是很微小的。

3.2 温度对溶液电导率的影响

上面所论述的几个方面对电导率测量的结果影响都不大,那么温度对电导率的测量是否有影响呢?而且温度的变化是时时刻刻存在的,如果有影响,那么它又是按着怎样的规律影响着电导率的变化呢?

前人总结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电解质溶液来说,电导率受温度影响较大,即使溶液的浓度无变化,溶液的电导率将随着温度变化,而且变化十分明显。

当溶液温度升高时,离子的水化作用减弱,溶液的粘度降低,离子运动的阻力相应减小,在电场的作用下,离子的定向运动加快,因而使电解质溶液的电导率增大,反之,溶液温度下降,其电导率减小。适当地提高温度又可以加快离子的运动和减少树脂外水膜的厚度,有利于交换反应的进行,这样,温度升高不但没有因离子运动增快而使电导率增加,反而因交换反应进行的更完全而使一级除盐水中的残余离子更进一步被交换,使能导电的离子减少,从而使纯水的电导率降低。温度太低会明显降低离子交换速度,但升高水温又不能升得太高,因为离子交换树脂是胶体集团所组成,水温过高会影响树脂的热稳定性,从而影响树脂的寿命。所以离子交换设备运行时,一般将水温控制在30℃~35℃左右,这样既能使混床出水电导率低于国标规定,又能使交换反应很好地进行,而且保证不损伤树脂的性能。

3.3 运行流速对电导率测定的影响

当温度在30℃时混床出水电导率低于0.2μs/cm,那么在不同的温度下,流速的变化对电导率又有何影响呢,下面又测定了在低温和高温两个不同温度下改变运行流速所得到的两组电导率数据:

结论:由以上两个图表可看出,在低温时流量对电导的影响不大,在高温时流量对电导的变化波折较多,但总体不大。

3.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篇三

关键词:企业发展;创造力;员工向心力

近年来,深圳湛垦公司因大众山工业区旧改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使物业空置率上升、租金下降,加之合丰酒店一带物业又因政府污水处理配套项目需要拆迁等因素影响,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面对上述困难,公司班子特别是新班子调整以来,加强班子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公司保持了稳定经营。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有几点体会: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近年来,湛垦公司党支部认真抓好党员职工的学习教育,在公司领导带头做学习的表率影响下,普通党员参加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高,学习态度端正,不仅认真写读书笔记,还撰写读书心得,除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内容外,还积极参与看电教材料、听党课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党员职工思想、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公司党支部积极联系实际,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树立信心,增强斗志,扎实工作,共渡难关的整体工作安排指导思想,公司领导班子之间交心通气、相互支持、和衷共济、形成合力,关系更加融洽,工作氛围更加活泼,各项工作推进的思路更加明确,各项工作开展更有成效。

二、抓好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日常工作中,湛垦公司党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把党员一帮一、党员先锋岗等主题教育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等制度,夯实了基层党支部的基础。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目前已任期届满,我们抓住党支部换届的这个机会,在加大党员职工教育的同时,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结合起来开展,经过充分准备,并报请上级党委同意后,在近期顺利完成了湛垦公司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让既懂业务又懂党务的优秀骨干担任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委等,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换届后新成立的党支部有抱负、敢担当,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以人为本,了解民意,消除疑虑,增加员工向心力

近年来,湛垦公司党支部积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更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条件,积极为广大员工提供服务,努力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员工架起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使他们在组织上有依靠感,政治上有归宿感,精神上有寄托感,生活上有安定感。湛垦公司这几年因大众山工业区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加之最近合丰的商住物业又因政府污水处理配套项目面临拆迁的局面,整个公司员工忧心忡忡,人心涣散,公司经营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境地之中。为了解员工的所思所虑,公司经营班子在组织员工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与公司员工促膝谈心十多次以了解情况;同时,经营班子积极引导广大员工正确看待公司面临的困难,并与广大员工一起,理清思路,谋划对策,研究解决困难的办法与策略,并确立了近期工作任务:合丰物业的拆迁一方面要依据市政府的拆赔政策,争取物业拆赔利益的最大化,争取企业员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最大化,同时,要将合丰拆赔和大众山工业区旧改项目的推进捆绑起来开展工作,争取旧改项目早日获批,以帮助公司走出困境,走上稳定经营的路子,这些强有力的措施目标振奋了广大员工的精神,进而稳定了公司员工的情绪,增加了公司的向心力。

四、加强物业管理,加大收租力度,确保公司稳定经营

现有物业的收入是湛垦公司保持正常经营的基础,因此,经营好现有物业对公司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3月份以来。围绕公司的稳定经营,公司新领导班子在日常管理中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收租力度。因担心合丰物业的租赁经营者因物业拆迁影响而拖欠租金问题,其A栋正兴实业欠租达四个月,租金和水电费累计共欠10.4万元。为此,公司于三月下旬便先发出催款通知,同时,并经班子研究决定,如租赁经营者继续欠交租金便通过法律程序追缴。由于公司追收的力度不断加大,正兴公司终于于4月20日交清了所有的欠租款,维护了公司利益;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大众山工业区的危房和周边斜坡挡土墙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及时掌握情况,抓好这项工作,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巡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加大检修力度,堵塞漏洞,节省成本。合丰水电费1~3月连续出现亏损,累计亏损达到3万多元。公司积极组织人力加大检查力度,查清了水电费亏损原因,并采取了更换电表堵塞漏洞的措施,节省了成本,维护了公司利益。

五、加大力度整台现有资源,盘活现有资产

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可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可以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公司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篇四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5.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篇五

食品粗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二、食品原料严格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随时保持地面、台面清洁。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各种蔬菜要择洗干净,无虫、无杂物异物,无泥沙,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并削去发绿的皮肉。

四、荤食、水产品等做到随进随加工,择净、剔净、洗净并及时冷藏。鲜活水产品加工完毕后要立即烹调食用。

五、允许生食的水产品(生鱼片)要严格食用品种范围,在粗加工时,要严格卫生要求,严防食用部分污染,防止食物中毒。

六、加工所用的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放在专用带盖垃圾容器内,容器外观清洁,不积压、不暴露。

切配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进行冷冻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五、己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洁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能明显区分。

七、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餐用具消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对餐具消毒人员的培训。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食品加工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消毒。

三、餐具、用具采用热力方法(蒸汽、煮沸、红外线、洗碗机)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的采用化学消毒方法。

四、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水池应专用,不得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混用。

五、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定期检查和维修消毒设备、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八、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九、消毒后餐具应符合GB 14934 《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规定。

十、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烹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三、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内生,熟制加工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 ℃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冷藏。

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炒菜、烧煮食品时应采用双盘制,做到生熟食品容器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密闭存放。

九、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通风良好。

十、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十一、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齐全。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嶂螂等聚集和孽生,并有记录。

二、定期检查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四、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五、对己产生有害虫物的场所,应追查有害虫物的来源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食品仓库(采购贮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进货把关和仓库保管工作。

二、主、副食品及杂物仓库应分开使用,食品仓库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防嶂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库内配置灭杀老鼠的器械,不得用药物灭杀老鼠。不得在仓库内抽烟,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Ocm 以上存放,挂牌标识,并定期检查,做到先进先出,变质和过期食品及时清除。

四、建立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出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和索证制度。做好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无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志。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杜绝生熟混放。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熟食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熟食、冷菜必须自制,严禁外购,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操作人员进入熟食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个人物品严禁带入熟食间。

三、熟食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熟食间。不得在熟食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熟食间内必须配备空调和紫外线消毒灯,室内温度应低于 25 ℃,有空气温度显示装置,熟食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紫外线灯消毒应在无人在场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

五、熟食间内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六、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消毒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七、熟食、卤菜当日使用当日加工,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再次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不得允许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取菜。

九、所有冷菜必须 48 小时留小样并记录存档,每份样品不少于 100 克。

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佩戴口罩。

二、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用具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瓜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使用。

四、制作的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应当餐用完。

食品留样制度

一、建立留样制度,厨房内每样食品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 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冷却、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洁净的食品容器内,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贴好标签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数量、留样人;

四、留样食品密封好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五、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人,便于检查;

六、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 小时,及时做好留样食品的清理、更换工作,并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

6.保证食品安全制度明细 篇六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已发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监督、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餐饮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属、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实施一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 设置沙门、沙窗、门帘和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不小于6mm的防鼠金属格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储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七、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4.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4.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4.4、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

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1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6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各类餐饮单位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2.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3.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5.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9.各类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1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11.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法规等,以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定食品的类别及安全状态,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2范围

生产食品所需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索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及查验或验收记录情况;生产全程记录及卫生切情况、销售、使用、服务质量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3职责

3.1供销科门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供方评价及购销计划;

3.2质检科负责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食品的查验,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等,同时配合销售科产品质量安全召回工作,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3生产科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供销科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做好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

废弃物处置制度

对实验室三废处理,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要求办理。

1、检验科三废处理工作,由清洁、保卫人员负责。

2、三废种类:有毒、具腐蚀性废弃物;废弃有机溶剂;细菌、病毒、动物性试验后的废弃物。

3、三废处理规定:实验室化学类的有毒、具腐蚀性废液物,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垃圾箱内,用专用设施分别收集保存,定期用化学方法将其中和,降解致无害,再经稀释后排入下水道;废弃有害溶剂,实验室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处理;细菌、病毒、动物性实验后的废弃物必须严格消毒后,集中处理;严格根据国家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指标对各类废弃物集中处理。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①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②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7.高中特色发展需要切实的制度保证 篇七

两年多来, 各地就此进行了积极探索,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 我们必须看到, 由于不仅面临近年来发展过程中的政策惯性, 还需直面很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普通高中告别同质化倾向绝非一日之功所能达成, 特色发展注定是一条曲折之路。因为, 特色是一种先进的、独特的、富有时代特征和相对稳定的学校文化, 是需要不断推进、发展和完善的积淀过程。所以迄今为止, 为数不少的普通高中仍然没有彻底摆脱“千校一面”的窘境。

当前, 各地在落实普通高中特色目标的过程中, 出现了急功近利、一哄而起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甚至将过去的“重点高中”改头换面为“特色高中”, 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势必会制约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应该引起警觉。反思问题的产生, 其中固然有思想认识问题, 有传统办学影响问题, 但更重要的还是缺乏自上而下的、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实现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须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通过明确特色高中的内涵标准等, 可有效规范普通高中特色构建工作;通过相关规定, 指明哪些应该做, 哪些不能做, 哪些必须做, 可为特色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另外, 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 可有力支持和保障高中特色发展的整个过程。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各个环节, 体现到各个方面, 使制度建设进程与特色推进工作相适应, 才能使制度更完善, 也才能有效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目前, 特色高中建设的保障制度体系还不尽如人意。在国家层面, 相关政策制度有所“缺位”。一方面, 高中阶段教育尚未立法, 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特色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 国家以往的普通高中政策制度, 多把重点聚焦在“结构调整”和“提升普及水平”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特色发展的宏观目标后, 相关的实施意见一直未能出台,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推进的思路、措施, 也未能随之完全配套。在地方层面, 虽然绝大多数省, 市都相继出台了本地《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 但各地《纲要》中关于普通高中的设计, 都还存在着与教育规划纲要文本的高度“相似性”, 很多提法、词句都原封不动照抄了教育规划纲要的提法, 没有进行有效的任务分解。由此可见, 各地对教育规划纲要中普通高中新目标的精神实质, 还存有一定的模糊认识。这也反映了地方对本地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目标任务缺乏针对性的系统设计。制度保障不完善, 势必造成各地对高中特色发展的内涵认识不清, 以往常见的形式主义的“一窝蜂”式政策落实与工作推动方式就会再现。

当前, 完善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制度体系, 需不断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

其一, 抓紧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各地应对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 全面梳理现行的相关制度。已经过时的, 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 不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 要适时修订完善, 其中特别要提及的是, 须切实改变普遍存在的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的普通高中评价制度。

其二, 尽快制定出台特色推进的专项意见。国家层面要抓紧出台“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专项文件, 在大方向确定的基础上, 引导各地深入落实普通高中发展新目标。

其三, 要及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配套制度的建立, 要着眼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长效机制的构建, 要逐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形成有力的服务支持机制;要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 创新育人模式;建立与特色发展相衔接的考试招生制度, 形成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加强专项教育督导评估, 逐步建立多样化评估普通高中特色办学的办法。

与此同时, 各地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分解目标任务, 突出“多样化、特色化”的重点, 提出保障和推进政策目标实现的系列措施;统筹设计本地普通高中发展的配套制度, 以重点带动特色、以个性彰显特色。还需在各个层面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研讨, 组织专家培训, 建立完善的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机制。

8.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制度 篇八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承包部、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9.安全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篇九

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编制:

审核:

编制单位:安康市汉滨区成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四、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五、施工现场要设臵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六、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七、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九、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臵位臵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人员由安全员、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项目、内容对安全管理、安全标志、施工道路、边坡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等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好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危险隐患较多的现场进行停产整顿,对运行不良的电气设备、施工机械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检查组复查合格方准使用。2)验收安全检查:脚手架、井字架由现场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参加,按照检查表列的项目,确实基本达到规程要求后由施工员和操作班组签字,然后在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并签字,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施工机械的检查验收,由施工员组织安装工人,司机参加,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损坏,运行正常后,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并签字,并挂牌后方能使用。

3)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负责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电动工具等及作业面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并作好记录。

4)季节检查:针对季节气候特点,对可能给安全施工带来危害由公司或项目部生产和质安部门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的各项措施。暑季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露天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风。防暑降温的饮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组由项目带队,安全、施工部门派员。风季检查主要内容是各种起重设备、架设工程、电杆、临舍等有无倒塌的危险,达到边检查,边加固的目的。

5)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实施改进措施,消除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广泛地搞好整改。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和限期整改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单,以便整改时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务必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对于签了整改通知单隐患,项目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审,对整改及时彻底的要给以表扬,凡不认真整改者要给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2、分项工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在布臵安排生产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地进行作业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臵,周边环境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经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帐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3、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正确使用防护装臵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臵,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4、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2)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标的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4)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制定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的监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不同的灭火器材。

6)对节假日及不同季节气候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7)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8)施工现场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车进出现场。

9)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进行检查,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5、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法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使广大职工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2)对工地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三天内到住地所管辖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外来临时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证,工地所有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齐全。

3)实行群防、群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本工地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管理,调解纠纷,增进职工间的团结。

4)严禁酒后高空作业和操作施工机械等设备,严禁无证操作机械设备,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和安全用电管理。

5)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做好人员、物品、材料进出登记,防止物资被盗。

6)严禁职工赌博、打架斗殴、偷窃、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违者作经济处罚,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7)对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人员迅速侦破,严厉打击一切犯罪活动。

8)认真做好“技防人防”密切结合,夜间值班做到勤巡逻、细检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食堂卫生制度

1)重视食堂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加强对炊事员的宣传教育,炊事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知识,树立服务于一线,服务于职工的宗旨,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

3)食堂必须具备必要的、整洁的,保证饭菜和茶水供应设施和冷藏、通风等设备。食堂要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应具备防灭蚊、蝇、鼠和蟑螂等害虫的设施,做到餐具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库房整洁卫生通风,预防虫害、霉变,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必须体检一次,发现不适应炊事员岗位应立即调离。

5)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资金,菜饭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做到手续完善,食堂工作台帐齐全,食堂配有灭火器。

7、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在项目施工中,因违章作业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公司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对项目部和责任者给予的相应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3)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照《机械队奖罚制度》和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4)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职工、干部处以经济处罚,处罚办法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施工单位还应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8条第: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六、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施工单位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八、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九、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0.从制度上保证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篇十

本报北京5月4日电“要从制度上保证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调整目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某些错位现象。”民进中央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在谈到如何发展职业教育时表示。

职业教育是一类高投入的教育, 发达国家对教育成本的研究结果表明, 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是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2.64倍, 即职业教育需要更大的投入。马国湘说, 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但投入却远远低于普通高等教育。

马国湘通过调研得知, 近年来, 由于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 使原有的职业教育资源被“稀释”:生均教育资源明显下降, 师资力量不足、校舍面积紧张、教学仪器短缺、专业实训设备不足和陈旧问题非常严重。由于投入经费的严重不足, 不少高职院校纷纷选择投入少的文科专业, 且比重日益加大, 这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11.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 篇十一

第一条 为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上市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整治的部署,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购销台账制度,分为食品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两种。

第三条 食品经销商应当严把进货关,在确保进货质量的前提下,建立购货台账,并载明以下事项:

1、供货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食品品名、品种、数量、规格、商标及检验(检疫)证明编号;

3、购货日期、食品生产日期、食品质量保质期。

其它有关资料,用以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应备案、分类、归档备查。

第四条食品经销商应同时建立销货台账,在销货台账上记载购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品种、数量和购买日期。

12.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并保证遵守:

第一条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

第二条 进货台账的内容。按招每次购入食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妥善保存进货台账,时间不少于2年。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第四条索证的范围

1、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标明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4、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和中文标识;

5、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6、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

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检验报告除首次购入食品时按批次索验外,之后还每半年索验一次。

第五条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在《不合格食品退市台账》详细登记,并迅速报工商机关。

第六条退市食品范围

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

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

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

8、部门要求协查的食品;

9、被媒体曝光的食品。

第七条对退市商品实行行政报告制度,遇有退市食品情况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第八条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遇有问题食品,及时将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第九条退市食品实行退市备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须抽检合格并报相关部门同意。本制度食品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食品经营中必须遵守,本制度一式叁份。经营场所上墙一份,制度盒保存一份,送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13.食品经营者制度 篇十三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食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以下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制度;

三、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四、食品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

五、食品经营者厂场、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

六、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七、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第二条 市场开办者要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检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严格查验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监督员,严格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要进行三级查验制度。采购食品样品为一级查验,要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看其文件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批量采购食品为二级查验。采购人员、食品质量检验人员要按所进食品批次索取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证书、质量合格证等文件、查验其是否真实有效;要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持期是否真实;要查验售食品包装标识是否条例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新的生产日期、保持日期。

入库和出库为三级查验。仓库管理人员或者验收人员要对照“食品进货单”或者“食品进货合同”,由再查验食品质量、食品检验检疫报告、质量认证文件、质量合格证等文件和包装标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要加盖其印章。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退回供货商处理。

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制度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第二条 食品经营者必须按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帐、由专人管理、所记载的内容真实。

第三条 购进和仓储台帐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并索取加盖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证书和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等;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

第四条 销售台帐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内容。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购进的食品的相关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第一条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星级酒店和其他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完善检测条件,对上市食品质量自行检测。

第二条 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设立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自行检测。

第三条 自行检测的重点商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

第四条 自行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第五条 自行检测的食品,应当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控,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食品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

第一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第二条 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合格、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第四条 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恁购物发票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负责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者厂场、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食品经营者应当实施厂场、场地协议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准许关。

第二条 协议准入是由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企业以合同的形式,使产地食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确保食品质量。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准入协议,需索取和查验以下文件: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QS等质量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文件。

第四条 食品经营者对进入销售场所的协议准入食品,应当按批次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QS等质量认证证书标志,并抽查食品质量,对不能提供质检证明的,应当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进行销售。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场所可以设置协议准入食品或者无公害食品等专卖区,所销售的食品必须真实。

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对协议准入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生产企业及其食品质量,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对协议准入的食品质量的有关资料,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是指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冒牌食品。

第三条 不合格食品为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布的,或者食品经营者自检的,或者消费者送检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的,或者消费者申诉举报并不经质检机构检验即可判断的。

第四条 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填写《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登记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报告。

第五条 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和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机关监督下自行销售。

第六条 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同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并接受跟踪监督管理。

需重新上市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条 市场开办者,为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以及出租柜台的商场、商城、超市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者。

第二条 市场开办者要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监督机制,确保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杜绝无证无照经营。

第四条 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监督制度,查验供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抽查抽检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第五条 市场开办者要督促、引导、协助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准入协议,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销售。

第六条 市场开办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侵权先行赔偿制度,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对食品经营者因食品质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负责退款并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条 市场开办者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请举报联络站(点),确定专人,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14.安全保证金制度 篇十四

安全保证金制度

项目部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控制人身伤亡和其它生产性事故,保证上水库开挖填筑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进而促进施工生产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针对各作业单位。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集团公司“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法规、规程、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创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环境,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以实现本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作业单位安全监控指标

1、工程施工事故:工伤事故率<4‰,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机电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0.5‰;

3、交通事故为零;

4、火灾事故为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作业单位应根据项目部要求,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活动(“三工”活动、员工上岗教育等),按要求积极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

2、认真接受项目部相关部门安全技术交底,并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告知作业部位、内容和存在的危险;

3、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4、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四、安全奖惩

1、项目部对新进场作业单位规定,为保证本工程安全完工,从进场之日起,作业单位必须交纳20000元资金做为安全保证金,待工程顺利完工后,作业单位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项目部将安全保证金一次全额退还;

2、项目部每月对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考核评比,当月如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由项目部对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人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予以一定经济奖励;

3、作业单位当月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该作业单位承担,不仅扣除部分安全保证金,还要对事故责任者和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罚;

4、经济奖励由项目部支付,罚款从被罚作业单位当月工程款(个人从当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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