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精选12篇)
1.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篇一
甲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自愿承担凯里“未来城,一期房建项目二标段(A1 地块泥工班工程的工程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仂、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单项工程名称:基础清基及回填、砼施工、砖砌体、室内粉刷。
2、工程地点:凯里市原棉纺厂至西出口片区(武警支队旁)
3、建筑面积:约 96000.00平方米。
二、劳务分包方式、范围(内容) 分包范围(内容)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工程:湿润、浇筑养护 (务必收面、拉毛)砼 覆盖等(包含废料的处理及其相关的辅助工作比如:为处理废料而搭设架体、安设管道等辅助工作), 本工程砼均采用商品砼浇筑(二次构件为自拌砼)等所有与泥 工有关的零星安装以及后浇带二次施工等工序,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内容。
2、室内抹灰工程:包含楼梯间梁板柱墙、天井通道粱 (墙上梁)柱墙、室内 梁(墙上梁)柱墙、地下室(车库)梁板(天棚)柱墙、消防水池梁板(天棚)柱墙、空洞 强弱电消防设备管井及封堵(包含二次封堵)等一切设计内容, (外墙内保温 YT 砂浆由甲方负责,非 YT 砂浆外的内墙保温由甲方自行负责);
3、楼地面:包含车库、消防水池、厕所等除防水、饰面层以外的一切工序,其他楼地面结构砼浇筑时一次性拉毛找平,不做找平层,但若达不到此要求,找平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主要内容:砂浆及砼施工机械的配套,与泥工相关的所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以及工人的防寒、防暑等所有劳保用品,凡所属工程范围内转运均内乙方 2 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4、双方约定,基础工程中孔桩数量不多于 10 个孔,超过 10 个孔双方更行 协商。
5、针对保险一事,对于工地内泥工班组的二次保险费用控制在两万元以内,由乙方支付两万元保险费, 超过该范围内保险公司及施工总包负责若不超过则由 甲方自行处理。
6、成品保护、保卫(场内外所有材料 50 米距离内的上车下车及码放);
7、夜间照明(地下室、操作层、楼梯、通道)设施安设、施工用水管网的安 设等临时用电工作;甲方将配电箱设置于现场一级配电室及其他至楼层总配电箱,各层设备用电均由乙方设置;
8、如因图纸变更增加工程量单处超过 1000.00 元,按实际发生计算;
9、甲方有权根据监理、业主及自身要求增加或减少某一分项工作,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其他诉求。
三、承包单价 按照以上的工作内容、范围,以人工费包干的形式按以下方式结算:
按设计图中建筑面积据 元/平方米(裙楼、塔楼的一次结构及二次结 构)按设计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工。
四、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的节点工期为准,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节拍的施工进度计划顺利完成, 下雨不超过二小时必须正常上 班。否则将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处以相应的罚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正确施工。做到不野蛮施工,不蛮干做到文明施工。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有辱骂 现场管理人员,斗殴、偷盗、酗酒、赌博等行为,否则视为违规现象,轻者罚款直至整个班组清理出场,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并且所有后果自负。
五、质量标准
1、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纪要、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图集、和相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要求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验收所承包的 分项工程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发现问题立刻进行整改。
2、如果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地方规定的现行质量合格标准(或 设计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人工损失、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因此而给其他分包项目工程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其他项目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
3、每完成一层或一段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交接工作上不清下不接,并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4 4、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能一次顺利验收。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 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掉料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超过三天按实际补贴乙方 50 元/天生活费。相反延误工期一天扣除乙方延误费 500 元/天,在当月工程款中 扣除。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乙方先进场施工完成地面二层浇注,一层模板拆除并清理干净经甲方检查确认合格后开始第一次付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部分的 8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或甲方、监理、业主检查不合格,并下达整改意见三次以上均无改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场, 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完成量的 60%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且其所交纳的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处理。
3、人工费的支付:在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时,乙方将工人当月工资表交甲方,采用实名制,并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甲方监督发放。
4、本工程款仅发放于本工程施工工人,不得挪用于其他工程上,否则将视为违约。
5、进度支付按每栋每月完成 5 层为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己完工部分的 80%;达不到支付条件,当月不予以支付;
七、乙方义务
1、乙方承包的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图集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承担因质量不合格而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并报甲 方、监理审批备案。
2、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健康的熟练工人(男 18 岁以上 50 岁以下、女 20 岁以上 45 岁以下)投入生产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甲方公司制度流程及项目 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持有有效的国家颁发的上岗证 的人员方能上岗作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素质,保持队伍的稳定,在合同 未履行完毕之前,除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外,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班组人员和擅 5 自撤离施工现场。
3、乙方班组长或代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 4 小时以上,须告 知甲方,并另派人到施工现场,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按 500 元/次承担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 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并且 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新工人进场时甲方向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明确危险所在,同时乙方每天应对班前安全意识教育,并做好记录,每周甲方检查一次记 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气操作规程施工。栓、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接受安全违规处罚。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金额在 0 元以内 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 20000 元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余下金额,由甲方负责 70%,乙方负责 30%的费用。
2、每天安排二人以上专门负责生产作业区的清洁、保卫等工作:
3、每一道工序完工,必须严格执行“三检‘ ’制度。尤其其配套跟进的安全 文明措施。
九、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进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 刑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竣工结算
1、全部工作完成,并经工程承包人组织单项预验收后 15 天内,劳务分包人 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 报酬的最终支付。
2、结算办理完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至 98%,预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 1 年。
十一、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甲方的变更内容和工程施工要求及时 进行各项调整和变更。
2、图纸变更或工程增减按实调整(价格按乙方所报相应部位分项综合单价)
乙方务必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操作),不 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园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产生的费用 和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其它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乙 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十三、其他
1、乙方下料必须正确,其配料单必须在下料前三天交甲方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方可下料,梁、柱、板钢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砼工程现行施工 规范要求》机械施工。
2、如因乙方与务工人员的工资纠纷,导致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问询、务工人员因工资纠纷造成工地停工、影响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每 次对乙方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3、凡与安全防护有关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乱拆或松动,如安全设施确实档道, 需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否则擅自松动、拆除将按 500~1000 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班组所有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熟读本工程图纸严格按照业主方的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数, 乙方必须常住现场人员不得低于 10 人, 8 若乙方在工作中达不到甲方要求人数或进度甲方有权给乙方补足调配人员, 其工 资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施工临时场地约 120平方米的砼坪,以交付甲方用于建设临时 办公室。另修建一个临时侧所。
6、乙方对工地的临时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特别是水泥,要及时进行覆盖,以减少损失。
十四、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约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2.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篇二
2014年7月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领域劳务管理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明确了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的实名制管理责任、用工主体责任、用工监管责任、教育培训责任、质量安全连带责任等, 建筑行业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 因劳务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多年来,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务作业领域习惯将工程分包给一些熟悉的“包工头”, 由“包工头”招募农民工实施工程劳务分包。由于缺乏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管, 在劳务费结算、安全事故处理、工程质量、工资分配等方面出现许多劳务纠纷, 甚至出现“包工头”卷走工资款的现象。再有劳务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 临时性、季节性、流动性大, 技能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就上岗, 给施工项目带来安全质量隐患。“包工头”随意用工, 违法转嫁经营风险, 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也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风险。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工程。也就是说, 不能与“包工头”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序列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业务。只对劳务企业的净资产、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工人、经营场所有限制。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诚信经营、施工业绩、施工组织、协作配合、班组管控、人员素质等方面多方考察、优胜劣汰, 采取劳务竞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并按要求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及用工情况进行审核, 确保在场所有劳务人员均参加了工伤保险, 并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 因转包或分包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对于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或含有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针对目前劳务市场存在较多的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违法行为,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采购大型机械、主要材料,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租赁周转性材料, 为此,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明确劳务承包人承包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 劳务承包方只能提供劳动力, 由劳务发包人提供机具设备、原材料, 接受劳务发包人的技术和管理, 以此强化劳务作业承包人仅提供劳务作业的合同实质, 以促进劳务市场的有序发展。
3 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 有的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缺乏完整性;一些重要条款责任划分不明确、不清晰;不注重风险条款的约定;对施工过程劳务结算方法无约定, 使劳务结算与劳务费支付风险加大;甚至有的劳务分包双方过分地依赖于相互间的诚信度只有口头协议, 忽视了书面合同的作用及法律效力。这样就给施工过程中产生劳务纠纷留下隐患。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更加合理、合法、规范, 避免了缺款漏项, 不能真实确切的表达当事人意图, 防止出现违法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同时也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保护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 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条款涉及的分包范围、内容、质量、安全、价格、结算、支付、责任约定以及违约处置等条款必须清晰、准确, 从而规避合同风险。
4 因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施工过程中, 因劳务分包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劳务纠纷比比皆是。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在条文设置上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义务, 完善了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防范措施。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的现场管理义务, 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劳务作业承包人根据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动力供应计划报劳务作业发包人审批, 劳务作业发包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工期计划等, 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同时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不得对工程提出变更, 通过合同引导劳务作业发包人加强现场管理。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制度, 明确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与项目负责人系劳动合同关系, 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方面保障项目负责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度, 保障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劳务作业承包人接受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共同合作, 确保建筑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5 因劳务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中强调了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义务,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同时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承诺,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 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通过合同引导当事人合法履约, 并有效缓解目前广泛存在的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以及不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下大力度解决欠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所得的劳务费专款专用。
6 因劳务费结算与支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劳务费结算是支付的前提, 也是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的风险根源在于结算。
1)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 只注重综合单价, 不注重过程结算 (月度结算与节点结算) 。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矛盾和问题, 过程结算不仅可以规避结算与支付带来的风险, 还能为发包人决策提供依据。很多项目发生的劳务费支付纠纷, 根源在于过程结算不清。
2) 劳务分包合同对过程结算条款约定不全面、不严谨, 或可操作性不强, 造成每月的劳务结算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不符。例如有的项目约定主体结构月度结算按完成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劳务费, 但地基与基础工程则无法按面积计量, 在没有科学计价方法前提下, 月度劳务结算仅靠预估预提这种粗放管理, 既存在风险, 也不利于项目成本核算。
劳务费结算要坚持月结月清制度, 以免事后结算给项目成本不实带来隐患。劳务费要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并通过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支付,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共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稳定。坚决杜绝施工总包单位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现象的发生, 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 只有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才能有效的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促进建筑业劳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满洪.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现状与应对方法[J].中华建设, 2013 (7) :59-60.
3.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浅析 篇三
关键词:劳务分包 施工管理
0 引言
所谓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劳务分包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人不足时,虽然企业可以采取向社会招聘民工的方式来弥补人力不足,但需按《劳动法》要求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这会增大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投入,而且新招聘人员即使经过培训,在短时间内效果不明显,其施工经验、业务技能等仍无法与具有长期类似施工经历分包队伍的工人相比。而合理的劳务分包能取长补短,具有专业技能强,而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另外劳务分包人有地利、人和优势,熟悉的施工环境等诸多有利因素也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劳务分包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1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不管劳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 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2.1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2.2 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小型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2.3 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2.5 对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企业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2.6 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7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2.8 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2.9 劳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企业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参考文献:
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拆迁黄岗村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
二、工程地点:金山路南段路西
三、工程面积:70间
四、承包方式:拆迁款为2.2万元,所有拆迁物归乙方所有。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先付款后,再拆迁。
六、安全:在乙方拆迁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工期:10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5.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五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建筑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朔州南垣小区住宅楼工程A1#、A2#、A3#、A4#、A5#、A6#及A-1段、A-2段、A-3段商铺。
1.2工程地点:朔州市朔城区南垣街以南、农校路以北的大运路东侧。
1.3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上下水暖气(包括地暖)、电气工程及避雷接地网的所有制作、安装等,上下水及暖气的安装接口均出散水1.5米
1.4承包方式为清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工期要求:开始工作日期:2010年4月,结束工作日期:2010年9月30日;
3、乙方责任:
3.1、乙方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应制定月施工计划和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相当工程量劳动力的安排计划,提前一周上报甲方审批。
3.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放足够人力、物保证每天计划的实施,要求施工班组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完不成任务不下岗,确保下一步工序正常进行。
3.3,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配备合理,充足的施工人员,如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如果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进度计划,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承包结算款中扣除,分割出来的工程量另外增加20℅的管理费支付给甲方。如需更换劳务队伍,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完成产值3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不干的,其前期所干的一切工费全部扣除,作为对新队伍及延误工期的损失费,如延误工期,每延长一天罚乙方500元的罚款,以延长天数计算。
4,质量标准:
4.1,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人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企业标准,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3,各分包工程质量经乙方自检合格后,须及时报甲方,甲方联系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每道工序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做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工程质量的评定一当地质量检验部门评定结果为准。
4.6,乙方施工期间,须按甲方及总包单位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管理控制。
5、劳务报酬。
5.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1)住宅部分:以建筑面积:14元/㎡,计算方法: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正负零以上的建筑面积以2000年定额计算规则执行计算建筑面积。(2)商铺、车库、物业办公室等公共设施用房内的均按工程量以2000年定额人工费加35%取费执行结算。
5.2、劳务报酬支付:
主楼起按3元/㎡支付,交工后全部付清。
6、在本工程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三天内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另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内扣除。
7、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工程开工前,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技术交底。
8.2、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分工序验收及协调各工种间的配合关系。
8.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和验收;
8.4、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8.5、对乙方原因造成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有权终止其活动,并限期整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的材料浪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8.6、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部分,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复查并报有关单位验收。
8.7、发生质量问题时,对甲方责令置之不理或不听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酌情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要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9.2、乙方自行办理与自身的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9.3、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向甲方负责;
9.4、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各工种在交叉作业时出现矛盾,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协调;
9.5、应对已完成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接受。
9.6、当甲方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查验收时,乙方可按要求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和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合格,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0、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使用:
10.1、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施工用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由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均由甲方负责。(终端设备的电缆、电线由乙方负责),一级配电的材料乙方负责保管,竣工前乙方原物返还,如有丢失,按原值抵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3、工程材料由甲方施工员依据施工预算开具限额领料单,甲方核算员进行审核,乙方凭限额领料单进行领料,无正当理由浪费的材料,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并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乙方每月应交纳卫生清理费30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安全目标: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11.2、鉴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支付劳动保险费,乙方如果拒绝办理,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稳定后,须向甲方及总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乙方负责人还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由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及胸卡或出入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11.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按甲方指定范围进行住宿,不得私搭乱建(主楼及地下室不得住人,如确需住人必须经甲方同意),照明由甲方统一考虑,宿舍不得私拉乱接。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在宿舍及生活区开灶;工地上严禁带家属小孩在工地食宿。
11.5、乙方保证配合并达到甲方安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进入工地后要执行本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作业或不听工地管理人员指挥的将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11.6、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要求各班组在每天上班前给工人召开班前会,加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安全员、领导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消除安全隐患。
11.7、乙方要加强工人的素质教育,遵守建设单位场区和甲方工地得各项规章制度。任何工人不得出借公司财务。乙方的机修工及电工要经甲方的领导、安全员考试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操作机械、电气设备。任何人不经领导或安全员批准,不得私自乱动机械设备,否则处50-500元的罚款,并处以劳务队每次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1.8、乙方负责本合同工作量范围内脚手架、11.9、按甲方及总包单位统一规划标准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10、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否则甲方委派他人清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本工种及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如有损失其它工种的成品,并负全部的责任及费用。
11.11、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如达不到要求,按甲方安全文明管理罚款细则接受处罚;
11.12、乙方应对工人进行有效管理,不能以自发自愿、个人行为为借口,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聚集个人围堵甲方或业主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1.13、在工地范围严禁赌博机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如发现情节轻重罚款500-5000元;发生班组之间的群架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1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2、其它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交,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12.2、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单位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以改正,私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又不能达到要求的;经常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12.4、生活用煤气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在生活方面使用电蒸箱及电饭煲以外的电器做饭、炒菜,甲方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根据所使用的功率从即日起至进场日计算电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并限时拆除或没收;如需统一工作服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负担;
12.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年月
6.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轻工。施工所用机械设备、运输机具、操作工具等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合格
2、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施
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隐蔽工程由 甲乙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全格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如因变更或组织施工方出现问题须要重新施工的甲
方应按合同(或市场价)给予乙方结算工费。
第七条工程价格: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万元。
第八条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在施工材料及设备及时供应,项目部有效的组织各道工序正常施工于1
前完工,如因施工人员配备不到位,而拖延工期处以劳务费额每日的罚款;反
之每提前一天给予的奖励。拨款按工程进度每月的日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拨款,其余在整体竣工后一次付清.第九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
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
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负责劳务分包营业税的代缴事项,并给乙方完税证明。(总包方缴纳税金的复印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
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
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按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监理和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员制度配合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创造安全条件,并且保障安全生产设施齐全;三宝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盲目指挥生产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负责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并当场验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费的按原价的2倍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机具管理:
1、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由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及操作经验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设备。
2、手续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供应的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养护及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
1、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质量、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及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不法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当出现不法和不符合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追究其责任的事宜.3、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现场整洁。
4、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禁合同外人员进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生活管理: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环境(条件)。
2. 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 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烧柴燃料。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调配人员延误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中止,如单方随便变更或中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合理管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人工资。如因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短缺)所造成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5、现场发生临时用工,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劳动保险事故发生的处理等,按相应的劳工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办完交工验收手续,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第十八条:全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7.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篇七
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令用工企业头疼的问题:一是“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而难题;三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 无序流动问题。
因此,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历来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现状分析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建设部曾颁布《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建市[2005]131号) , 提出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
但目前情况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劳务分包管理还存在管理混乱, 效率较低, 施工质量参差不齐, 难以负责到位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市场调查分析, 认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推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
包, 禁止“包工头”形式承包分包业务很早就提出来了, 可到目前为止依然实施不到位, “包工头”带队施工仍然是建筑劳务的主要作业形式,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位或个人的情况较为普遍, 劳务分包流于形式, 劳务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中位名义承接施工作业, 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的情况比较严重。
1.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素质偏低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
作业队伍中, 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 其中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达不到规定比例,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队伍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将近60%, 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 初级技工多, 高级技工少。
在提高作业队伍素质方面存在重重困难。首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本身的意识问题。大多数建筑农民工没有提高作业素质的意识。他们认为持证与否并不影响从业, 培训耽误挣钱或休息, 有时还需支付一些费用, 对培训取证不积极。其次, 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组织培训积极性不高。在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队伍流动频繁, 培训支出与收益不对称, 组织培训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和申报资质, 普遍存在“人证不符”现象。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目前建筑市场上, “重总包, 轻劳
务”的观念依然盛行, 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 相关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不到位, 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对劳务分包监管服务不到位, 国家对劳务作业分包管理机制制定不到位。
1.4 劳务企业生存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劳务企业受到不正规、
管理成本更低的零散劳务作业队伍的市场排挤, 另一方面, 劳务企业在劳务分包链中仍然处弱势地位, 各种权益不能得到保证, 经常被拖欠劳务分包价款。劳务企业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 生存空间比较狭窄, 受到严重限制。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解决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 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作了相关规定, 在《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 建设部专门就劳务分包做了详细措施和方案设计。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上劳务分包现状, 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做出以下建议:
2.1 明确指导思想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 加快发展
成建制的劳务企业, 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2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或
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架线作业、焊接作业、石制作业、混凝土作业、模板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2.3 严格审查资质、资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
资格, 具有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2.4 加强监督以市建管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劳务分包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建筑行业劳务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工作; (2) 对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违法分包、转包及违规招标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 对按规定可直接分包的专业及劳务作业承包工程进行核准; (5) 对按规定实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 办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7) 调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2.5 提供服务市城区成立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 为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服务。
2.6 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2.6.1 总承包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 必须向建管部门提交
书面备案报告, 书面备案报告应表明拟分包项目的内容、范围、数量以及发包方式等。提供书面备案报告时, 总承包企业应出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未约定的, 应提供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
2.6.2 分包活动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
心公开交易, 分包企业确定后, 依据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备案通知书中约定的内容, 总承包企业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合同须使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2.6.3 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后, 总承包企业持
分包工程交易备案通知书、分包合同到建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 方可办理建管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3 小结
目前建筑市场存在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建筑施工劳务队伍素质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劳务企业生存受限制等状况, 建议以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为指导思想,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 有关部门严格审查资质、资格, 政府加强监管, 并提供合理化服务, 企业严格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摘要:本文讨论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就该问题对各个实施主体如:承包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管理
参考文献
[1]袁宏川, 李慧民.对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 (4) :8-10.
[2]聂玉涛.浅谈劳务分包施工队管理[J].建筑与工程.2010 (7) 695.
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例 篇八
(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辽宁鹤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发证机关: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 资质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职务: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标准。
5、劳务分包价款及计价方式:
6、劳务分包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7、劳务分包价款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
8、劳务分包价款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法:
9、乙方义务
9.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9.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9.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
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9.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否则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9.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自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安全防护
11.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1.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12、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3、保险
13.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3.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4.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4.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4.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
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施工变更
15.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内容的变更。
15.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作量,劳务价款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5.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价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施工验收
16.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全部工程竣工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
作业的施工质量继续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17、违约责任
1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1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9、合同解除
19.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如乙方违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价款。
20、补充条款
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9.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A 篇九
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WORD格式,共24页。
甲方承建的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项目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承建制劳务队伍、部分机械设备、全部辅材及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联合工房1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28.15m;经营业务用房地下1层、地上6层,局部4层、5层,建筑高度23.4m;烟叶仓库3层,建筑高度20.3m;配套用房2层;传达室1层。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暂定45000㎡(实际结算面积以本工程经业主审计完成后,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所确定的面积数为准。)
四、承包方式
①结构主体及湿作业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按建筑面积平米包干的形式劳务分包。
乙方负责承建制劳务队伍以包工、包辅材、包小型机械(含斗车以下之类机械在内)、包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砼泵等)、包脚手架、工具及设备及维护、从第三级配电箱后的分箱及所有设备、施工用水的水管、包场地内临时设施(临建住宿、道路硬化另计)休整、包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队伍施工配合费、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②甲方只提供主体结构主材钢筋、大型挖掘机、压路机、吊机,以及施工用的地材:砖、石、砂、涂料、石材、防水材料、止水钢板、套筒的连接接头、地下室止水螺杆、石灰、石灰膏、玻纤网、水泥、排水板、轻骨料、网架屋面等投入性材料,其它周转材料、辅材由乙方负责,其建筑面积以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
③积极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分包队伍施工,不得刁难设阻。
五、承包范围
甲方负责项目管理、主材料、电路设备(到第三级主配电箱止)、其中外墙抹灰及保温与屋面保温层、幕墙、防水、玻璃雨棚、门窗、铺石材、钢结构、挖孔桩、基础大型机械挖土方、绿化种植土方、静电地板(静电砂浆地面又乙方负责施工)、贴砖、外墙涂料等由甲方专业分包。
1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
1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北京市朝阳农村地区创建优美大街环境工程
2、合同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2.1宿舍及库房:甲方提供住宿房屋及库房,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设施及生活用品。
2.2临电部分:甲方负责负责提供一级箱,乙方负责二、三级箱、临电设备、电缆及临电电工。
2.3临水部分:甲方负责提供水源,乙方负责施工及生活用水的管路安装及运输工作。
2.4施工现场临时围护:甲方负责提供围挡板。乙方负责提供及安装现场所有围护设施,如架子管、脚手板、密目网。
2.5安全、消防用品: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内全部的消防器材。乙方负责自身施工所需的全部安全防护用品。
2.6材料供应及施工用具:甲方负责施工中所需材料的供应,乙方负责在施工中所用到所有施工工具等。
2.6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东侧人行道旧透水砖的清除和整理、路基的开挖、垫层、基础层、找平层的处理,透水砖的铺设等工作。
3、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4、分包合同价款:
4.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透水砖铺设的综合单价为/平方米。以上单价是承包人详细踏勘现场后结合自身施工能力以及合同范围和作业内容,并综合考虑的施工风险后所组价格。本单价为完全价,包含完成本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包中小型机械、包承包人自身部分的各项税费、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所有相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保险费、农民工支付保证金,医疗费、工期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风险费、包干费、赶工费、治安保卫费、临时设施费、安全防护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竣工清理费、材料卸车与保管费,负责库房与施工现场之间的材料装卸及运输费,现场清理费,承包人应承诺一量合同签订,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4.2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201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定执行的计算。
4.3价款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
7、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8、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工程招标文件;
(3)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方:
发包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承包方:承包方代表人:联系电话: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1、项目负责人、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1.1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为 吴竟铖,职务: 现场执行经理。委托权限: 用人决策权、物资采购管理权、进度计划控制权、技术质量决策权、现场管理协调权。
21.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
21.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职责为: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21.4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2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有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60%。
施工中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所有中、小型施工机具,并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及防护。
23、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3.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④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3.2第④种方式计算规则: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面积
11.劳务施工队伍分包合同 篇十一
甲方:×××项目部 乙方: 装修施工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的PP-×××工程装修分项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1栋5层框架结构的厂房(第一层有夹层、局部六层),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地面为现浇水磨石地面、水泥砂浆地面和抗静电地板地面,内墙乳胶。
二、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厂区。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工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的所有砌筑、抹灰、楼地面、层面等装修工程,但不包括门窗安装、柔性防水、外墙涂料面层、内墙和天棚涂料、楼梯扶手、抗静电地板和塑料踢脚、水电工程,详见第六款工作范围。
2、承包方式:采取包人工、包工具、不包料的包工方式,乙方所需的机械工具及小型用具、用品要自备(指除井架、搅拌机、卷杨机、起重机以外的一切设备或工具,如:插入式震动器、铁铲、灰桶、铝合金靠尺、斗车、淋水胶管、灰刀等工具)。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1月1日
竣工日期:××年4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五、合同价款
1、按建筑面积 元/M计算(建筑面积按“广东省建筑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计算,此单价工作内容详见第六款);
2、甲方不设预付款和生活费,施工后按每月进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80%,余下20%待本项工种收尾全部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付清(即所有属于装修工种的工作全部完成并清理现
2场后付清工资)。
3、零杂工:40元/工日(必须服从临时安排的工作)。
4、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按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双方协商计算。
六、工作范围
按建筑面积 元/M2计算,此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
1、内地坪层、二次结构的门头过梁、飘板、构造柱、拦河压顶、室外散水、排水沟等图纸上的所有混凝土工程的搅拌、浇捣、养护、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甲方提供垂直运输井架),砼施工缝外理;
2、砌砖工程:图纸上所有的砌砖工程;
3、抹灰工程:图纸上所有的内外墙抹灰工程,其中包括:所在水电和消防设备工程的管道洞口堵塞和抹灰,所有门窗框边缝隙的堵塞和抹灰,所有脚手架工程的留下的洞口的堵塞和抹灰;
4、楼地面工程:室内地坪夯实找平浇砼,水泥砂浆楼地面与踢脚线,水泥砂浆楼梯面层与踢脚线,水磨石楼地面与踢脚线,水泥砂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抗静电地板(20+30厚)找平层,聚氯乙烯塑料踢脚的水泥砂浆底层,但不包括铺抗静电地板面层和贴聚氯乙烯塑料踢脚面层;
5、外墙包括外墙抹灰并压光,但不包括涂料;
6、屋面工程:除柔性防水以外的一切土建工程,如:找坡、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层等;
7、包括以上1到6条工作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如每一楼层施工完后,必须把楼地面上的砼块、砖块、水泥浆等杂物清理干净。
七、质量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2、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八、纪律制度
1、所有在工地的民工一律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的工人,处以罚款500元/人次或清退出工地。如果班组长不执行施工员命令或施工途中翻吊价格的,未完成本项目工种(如天沟板,门窗头过梁飘板,构造柱等到零星构件施工,水电和消防设备工程的管道洞口堵塞和抹灰或修补,门窗框边缝隙的堵塞和抹灰或修补,脚手架工程的留下的洞口的堵塞和抹灰或修补等)要求结算的,对下属闹事民工不理不问不清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在本工地的施工资格,并按该班组已完成(达合格标准)的工程 量70%结算工资,余额不再支付,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所有进入厂区范围内(含施工现场、工人宿舍等)的民工均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不论在工作或休闲时、均不得随意喧哗、嘻闹、调戏或挑逗厂区工作人员,如有类似事件发生被厂方投诉的,甲方将直接追究其本人及所属班组的责任,不管事件影响程度轻重,一律在所属班组的总工资内扣罚2000元(贰仟元)/人次,并交由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另行处理,希望组内民工互相监督,以免拖累自己。另外,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场、退场均须向厂区保安部门报交详细的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登记备案,并办理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工地内不得有偷窃、赌博、酗洒、打架行为,特别是不同班组在施工时相互不得发生冲突或群斗行为,如有此行为发生,双方均先各罚款1000元,经查清责任后再作严重处理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组内自筹饭堂,不准使用电炉,否则,处罚款500元/次。
5、甲方要求乙方日工作人数不少于20人,且保证按进度计划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工人或开夜班赶工,绝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否则罚款500元;若罚款后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将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达合格标准)的70%结算工资支付并清退离场。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有民工均应经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并掌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质量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施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2、工作时,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的,每被发现一人/次,扣罚乙方组内工资50元。
3、在工作时,应时刻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和生产作业。所有民工在工地内,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的,1500元医药费以下的由乙方组内负责,1500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另外,甲方没有误工费补偿,特提醒各劳务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材料、设备乱堆放一次扣罚50元。材料堆放要求做到“谁做谁放、随做随清”,要设专人检查并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5、严格控制用电设施:乱接电罚款100元,私自使用项目部禁止使用的电器被罚款所用电量 的双倍价款。
6、宿舍、食堂管理有章可循,有专人管理,严禁将非工地人员带入宿舍。
7、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IGJ159-1999、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理》等。
8、乙方的特殊工种和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持久有效的上岗证。
9、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设兼职安全员1至2名,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制定创建立文明安全工地计划,乙方还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否则项目部安排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的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技术外,还应最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定位不合格,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赔索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签定生效期内,每一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如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起诉到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甲方:×××项目部 乙方: 装修施工队
负责人: 负责人:
12.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营改增) 篇十二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地基与基础工程等相关岩土工程项目中劳务施工委托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乙方应交的所有费用。上述单价为一次性包干性质,其他考虑到的和未考虑到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会因人工、物价、费率之升降等任何因素而调整。
4、合同与图纸间如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甲方应当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价双倍款项作为违约补偿。
工程款100%的处理费用,同时项目部有权对此作出相应的处罚。
2、乙方必须考虑天气因素或施工整改等因素安排好进度。乙方每延期一天竣工,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材料使用,由于乙方在施工中,浪费或返工所超支的材料,乙方按超支部分价款扣除。(水泥用量原则不大于50kg;钢绞线用量为设计长度+1.2m。)
4、施工期间,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而乙方不予修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协议通知后3日内办结工程移交手续,并退出现场。如乙方不按期办理交接手续并离场,每延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5、保修期间,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以不支付剩余工程款,该剩余工程款不足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与剩余工程款的差额部分。
6、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7、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即:工完场清,工完料清,按施工程序施工,接受监督管理,对劳务人员进行治安、防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安排好劳务人员的生活,不出现任何不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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