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2024-11-26

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精选5篇)

1.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积极推进全市扶贫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鼓励全市各级干部群众通过“以购代捐”参与消费扶贫,动员全市贫困群众“以销促产”参与消费扶贫,引导带动社会各界“认购促销”参与消费扶贫,以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精准脱贫,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消费扶贫行动,建立扶贫产品认定机制,推动扶贫产品线下线上销售,推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简称“六进”)活动,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以高质量脱贫成色、可持续脱贫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循序渐进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方式,支持引导有基础、有实力、有诚信的市场主体和预算单位、企业开展消费扶贫先行行动,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评价,定点帮扶。坚持消费扶贫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定点扶贫帮扶成果的重要举措,将扶贫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定点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四)完善方式,双线销售。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主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以及各类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线下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扶贫产品认定

1.申报条件。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合作社为主要认定对象,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生产的,且有较强带贫益贫功能,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产品或服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2.认定程序。村集体扶贫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贫经营主体在所在村组申请,村委会组织核实,在所在村组公示7天无异后,报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相关扶贫部门实地核实取证,形成佐证资料,研究同意后在乡镇和所在村组公示7天无异后,向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申报;

市扶贫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在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列入《市扶贫产品目录》。列入《市扶贫产品目录》的扶贫产品享受市消费扶贫政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择优选强报市扶贫办复核、省扶贫办审核备案。省扶贫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省扶贫产品目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公布。

3.目录管理。《市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并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监督监管。各地要对扶贫产品实施监管,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带贫真实,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所生产的产品或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出《省扶贫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推进扶贫产品“六进”对接承销举办扶贫产品“六进”促销会。在市级层面举办全市扶贫产品“六进”对接促销会,集中认购扶贫农副产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促销会会务筹备工作,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负责印发全市扶贫农产品目录清单;

乡镇负责组织本地扶贫产品生产主体,现场推介扶贫产品;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市直机关食堂,工商联和工信委负责组织商会、企业,教体局负责组织市内学校,卫健委负责组织各大医院参加促销会,商务局负责组织大宾馆、酒店、综合型超市,现场对接认购扶贫农产品,签订认购协议,以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精准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各乡镇)

(三)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购销1、各预算单位要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要求和操作指导,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部门、市扶贫办)2.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要着力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各级定点帮扶单位)

(四)推进工会组织福利助销鼓励和倡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入消费扶贫行列,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工会福利政策支撑,着力搭建工农牵手互助桥梁,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扶贫产业长远发展。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工会干部,按照《市扶贫产品目录》有关规定,每年在工会福利采购中,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在工会福利物资采购中,购买人均不低于300元的扶贫产品,作为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市总工会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各级工会组织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扶贫办)

(五)推进电子商务线上营销优先在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贫困村或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运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营销贫困群众农产品。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群众特色产品。鼓励各乡镇搭载现有电商平台,建立扶贫专卖店,销售农特产品。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体系,拓展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有效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增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帮助扶贫产品扩大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分公司、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网信办)

(六)推进商场超市线下直销。鼓励市区内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优先采购扶贫农副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社区等地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建立长期稳定的线下扶贫产品交易场所,商场超市与扶贫经营主体建立长期合作意向,依托商场超市固有场所和稳定客源,拓展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日”,集中消费贫困群众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督局)

(七)推进商会企业基地订销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强大优势,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到农产品原产地,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种植、林下养殖等“种养加”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实现社会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组织产销双向到基地认领,与合作社或贫困户签订订销协议,根据订单有计划进行生产,实现订单化销售。促进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有效对接;

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观念,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市委统战部要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台账统计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重点抓、持续抓。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任务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政策举措,有序推进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示范带头,发挥有关行业组织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乡镇要明确一名消费扶贫专职联络员,并于3月底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扶贫办综合股。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和各环节跟踪问效。各乡镇要尽快组织本地区扶贫产品的调查,按程序核实申报(3月底前完成);

对认定的扶贫产品,组织推介对接(4月底前要完成60%的扶贫产品对接,6月底全面完成对接)。各单位在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消费扶贫产品计划,上报扶贫办;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扶贫产品和各单位消费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消费扶贫台账,及时统计单位部门、企业、商场、超市购买和销售扶贫农产品相关数据,并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消费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发布市扶贫产品信息及市场需求信息,大力宣传推介和购买消费扶贫产品,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机关单位、企业、市场主体及诚信扶贫经营主体进行宣传表彰,引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专项督查内容,重点就工作安排、活动开展、消费对接、消费金额、带动效益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把督查内容纳入脱贫攻坚成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结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在消费扶贫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2.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 3 月 9 日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部署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兜底保障扶贫工作,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织密筑牢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网”,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扣“应保尽保、兜准兜牢”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求,瞄准兜底对象的持续稳定增收、应兜尽兜、应救尽救,通过开展行业挂牌督战,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断巩固兜底保障成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二、挂牌督战的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XX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社会救助站站长

XX

老龄办主任 成员:XX

办公室主任 XX

社会救助站副站长

XX

社会福利股股长

XX

社会事务股股长

XX

基层政权股科员

XX

农村低保股股长

XX

社会救助站科员

XX

社会救助站科员

XX

社会救助站科员

XX

社会救助站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筹划、协调、组织挂牌督战的日常工作。

三、挂牌督战的任务分工 县民政局根据挂牌督战的工作实际,分为五个督战组分别督战五个片区,实行重点督战与全面覆盖。

第一督战组:

长:XX 成员:XX 督战区域:XX 乡、XX 乡、XX 乡 第二督战组:

长:XX 成员:XX 督战区域:XX 乡、XX 镇、XX 乡 第三督战组:

长:XX 成员:XX 督战区域:XX 乡、XX 镇、XX 乡 第四督战组:

长:XX 成员:XX 督战区域:XX 镇、XX 乡 第五督战组:

长:XX 成员:XX 督战区域:XX 镇、XX 乡、XX 镇 四、挂牌督战的时间安排 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的时间参照市、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时间同步组织实施,从本月起开始。

五、挂牌督战的范围和内容 (一)挂牌督战重点区域。市、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 19个重点村,未脱贫的 213 户 777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挂牌督战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整改兜底保

障扶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充分用好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扎实兜牢脱贫底线,确保农村未应享尽享兜底保障的人口4月底前全面清零,并长期坚持,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民生保障。

1.保持现有兜底保障对象持续稳定,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生结构性变化(如死亡、外嫁、户口外迁等)退出保障外,暂停低保退出机制;暂停低保对象的年审复核工作,对渐退期已满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再延长 6 个月的渐退期,排查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是否持续稳定。

2.新增困难对象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应纳尽纳。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排查保障质量不高、收入不稳定的已脱贫建档立卡低保户,符合条件的是否户内增人;排查受疫情影响或因特种养殖关停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以及新增重病重残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是否应纳尽纳;排查救助政策中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排查社会救助对象数据清洗整理、录入“赣州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要求是否落实。

3.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稳定增收,应兜尽兜。排查在保兜底对象,因疫情影响造成收入减少,或因病、因残、因灾、因

学等遭遇新困难的,是否通过增加保障人数、提高补差水平、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方式稳定提高其收入;排查民政对象“一卡通”发放失败账号,需更改账号的及时更改,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排查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半失能护理补贴、困难老年人养老福利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高龄津贴等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排查临时价格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排查临时救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排查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是否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4.特殊困难对象予以重点照护保障,应扶尽扶。排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是否签订特困供养照料服务协议;排查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是否全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康复供养;排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及时认定并落实保障措施;排查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是否有效救助保障;排查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按单人保政策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六、挂牌督战的方式和要求 (一)督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督战领导小组采取常态化暗访督战的方式,分五个片区加强督促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跟踪分析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每月至少督战两次,每次不少于 5 天。对 19 个重点村、未脱贫的 213 户 777 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实行全覆盖,并辐射到所在村(居),每次督战后及时反馈问题清单,每月形成督战工作情况报告,对督战发现的问题每月下发一次督办函。

(二)

督战组 下沉督战。各督战组要下沉乡镇,指导帮助

各乡镇解决突出问题,对标对表工作要求,确保强力推进重点工作提质增效。要实行督战全覆盖,对每个乡镇尤其是重点村要按照脱贫攻坚清零计划对未脱贫人口提出明确、详细的整改台账,限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乡村主动落实。各乡镇、村居要全面落实各级挂牌督战的部署要求,聚焦本次挂牌督战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切实管用的实施方案或推进计划,集中力量,统筹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对挂牌督战发现的问题建立销号管理台账,负责具体问题的普查摸底和清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动。开展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是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督促落实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任务的现实需要,是检验全县兜底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兜底保障扶贫挂牌督战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兜底保障扶贫工作落实。做好因疫情影响致贫返贫人口的救助帮扶,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要继续做好乡镇敬老院的封闭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严格外来物品管理、严格人员院内聚集、严格落实返院人员的规范隔离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周密组织,主动靠前。坚持县、乡、村(居)共同负责、共同抓落实,重在乡(镇)、村(居)抓落实的督战机制。

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参照县民政局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动挂牌督战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在 3 月 25 日前建立本地的挂牌督战机制,出台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并每月 25 日前报送本月挂牌督战进展情况(农村兜底保障挂牌督战进展情况报社会救助站肖晖处、城镇脱贫解困挂牌督战进展情况报社会救助站邓振刚处)。

3.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xx〔2022〕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统筹把握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行业领域为落脚点,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时段,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着眼解决影响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公平交易,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扩大国内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重点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

依法维护老弱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二是重点查处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

依法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她经济”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

依法维护女性消费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聚焦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紧盯农产品、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术、数据等重要要素市场,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动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

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

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三)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着力构建良好竞争生态

紧盯商业营销重要环节,依法严厉查处妨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

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四)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为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统筹防范竞争秩序和预留创新空间,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促进技术创新进步,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重点查处网络“二选一”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

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是重点查处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做好人、财、物各方保障。深入研究新型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积极创新突破,及时总结提炼监管执法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力求在案件类型、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提升。

(二)强化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通过跨区域统一部署、督导督办、交办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疑难复杂等重大案件的指导。要及时协调和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对重大案件线索,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加强指导调度。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4.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原则,按照“追源头、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工作思路,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 的行动,向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网上和网下共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集中排查整治电鱼、毒鱼、炸鱼、机动底拖网、机械吸螺、定置网(迷魂阵)等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五个一批目标”,即集中侦破-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网络和窝点,依法打击处理-批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取缔一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整顿批重点地区 和场所。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XX组长;公安局政委XX任常务副组长,XX市XX生态环境局局长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XX,县林业局局长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政委XX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公安局环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环侦大队大队长XX任主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XX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推进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视台、XX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环保警察”职能整合、业务融合,深化“三化五联”工作机制,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负责侦办涉及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XX市XX生态环境局:加强全县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项目,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防止和减缓因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野生动物栖息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水路运输监管,加强对渔业船舶、渔船检验的监管;依法查处道路、水路非法运输行为;阻断野生动物、非法渔获物运输通道。

县农业农村局:加快、规划、设定禁渔期和禁渔区;加强重点水域巡查、监管,开展水域专项整治行动,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加大对证照不齐、无证渔船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渔业资源尤其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定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积极推动生态恢复。

县林业局: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加快.规划、设定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负责陆生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工作,依法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强化对现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的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对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封存,禁止交易行为;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在农(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和其他场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猎捕野生动物工具、渔具窝点;依法查处交易、运输非法渔获物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五、打击重点 (一)依法查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在全县水域内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明知是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所得而子以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电力或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捕捞、毒、炸鱼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非法渔具及使用禁用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查处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场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严查涉及象牙、犀牛角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野生动物制品。

(五)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航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省际交通节点列为重点检查区域。

(六)依法查处利用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基地、经营机构等作掩护,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进度安排 (一)开展集中整治。要加强对XX河、XX河、XX河、武夷山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林区开展巡查,突出“六个打击重点”,紧盯“五个一批目标”,通过强化宣传、专项打击、综合整治,推动全县面上形势稳中向好,全面提升水生生物、野生动物保护效能。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建立完善源头管控、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修复、保障支撑等系列长效机制,统筹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强阵地管控。研发智能管控平台,加快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感知系统建设,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全方位汇聚整合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数据,加强动态研判预警,强化源头管控,实现精准打击。

(四)实施生态修复。各乡镇(中心)、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优化完善生态调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控制污染,有效推动生态修复工作。

(五)强化督导检查。将水生生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各地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考核体系,压实乡镇(中心).村(居)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工作推进要求,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月编发专项行动工作专报,科学评估各地工作成效。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监管。一要整治重点部位。要加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要对农家乐、酒店、花乌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大清查、大整治,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市场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二要强化网络巡查。全面排查清理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信息,会同网络监管部门指导督促搜索引擎服务商、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测、过滤、屏蔽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三要斩断运输通道。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接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物流寄递、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识别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能力,斩断犯罪运输链条。

(二)强化科技支撑。一要深化平台建设.公安机关牵头研发智能管控平台,依托重点人员数据库,与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等数据实时比对,实现数据汇聚整合、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等一体化运行。二要夯实数据基础。全面摸排近年来非法捕捞水生动物,非法猎杀、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打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通道,主动获取行业管理、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数据,依托平台汇聚分析,提升违法犯罪发现、侦控能力。三要做强实战应用。在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科学布建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感知设备,依托管控平台对重点区域、重点水域、重点人员实行实时预警管控,全力服务专项打击和源头防控。

(三)强化打击整治。一要强力破案攻坚。要深入开展专案经营,全力深挖彻查,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摧毁犯罪网络、团伙,实现“抓一个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确保线索逐一落地核查。二要强化合成作战。对跨区域团伙犯罪案件,实行多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跨区域统一指挥、多地区集中行动,由主办地牵头、涉案地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全程指挥督导,全环节摧毁犯罪网络、窝点。三要强化行刑衔接。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核查侦办。要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对重大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诉讼的高效、顺畅。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并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震慑犯罪。二要落实有奖举报。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的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要强化舆情监测。要把握宣传尺度,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要提前评估舆情风险,严格按照规定宣传报道。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分析预判,做好应对预案,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水生态资源十分丰富,XX人民的“母亲河”XX在XX境内河长达38.8公里,XX河、XX河、XX水等支流更是长达308.1公里;地表资源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逾74%,山林面积250万亩,野生动物众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平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宣传、管控、打击等各环节的街接,建立各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宣传、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长治长效,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积极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公安机关对侦查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源头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全面提升联勤联动、配合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效能,切实把XX“环保警察”做大做强,把“环保警察”的品牌擦得更亮。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市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抽调人员,混编成立4个工作督导组,对专项定点开展全面督察,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问责。各地战果统计表、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12月28日前报送。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重大紧急舆情事件要随时报告.九、举报奖励 为有效推进我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高打击战果,特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一)有效举报内容及奖励金额:举报人举报他人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炸鱼、毒鱼、擅自使用电力捕鱼、使用其他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相关部门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调查,情况属实,且其他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有关部门受理行政案件的,每起奖励100元-500元;立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500元-2000元(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为准)。

(二)举报办法 1.举报人可以采用来电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和办理人员应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及违法情况等。

2.举报事项需经相关部门查实。

3.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关法律责任。

5.某县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10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80余本,廉政cd2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书记陪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隽办法[2016]25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篇二: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自查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一)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结束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立即于2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并要求各部门会后迅速将领导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3月3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市局党委及时组织开展了传达学习工作,并将上级领导讲话和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警大培训计划中。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市局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采取专题辅导授课、中心组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自学等方式,切实加大对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力度,实现了学习宣传全覆盖。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专题党课学习4次,开展2次集中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300余名。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落实情况及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情况

市委、市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各级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公安局及时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各级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动员各级干部民警“对号找人”,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包扶方式,对小海子镇107户、屯垦队镇581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并组建扶贫工作组,迅速与扶贫办、乡镇、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5月25日,市局扶贫工作组前往商都扶贫办,就市局包扶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对,随后前往了小海子镇与屯垦队镇,与镇政府所在地的书记、镇长、扶贫联络员、派出所所长了解了包扶所在自然村的情况,认真核对了贫困户名单、人员基础信息等工作,填写了扶贫工作人员名单表,共同商定了下一步市局各部门入户帮扶等具体工作。6月2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晓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海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商都县对接走访慰问包扶的顺城公司村委会7户贫困户。

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精准扶贫”的扶贫方针,紧紧围绕扶贫计划,紧扣任务目标,切实增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将措施落地落细,扶贫精准到位。7月5日,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深入商都县屯垦镇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扶贫对接周活动,同时进一步了解了包扶村庄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对包扶贫困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

去年以来,市局先后出台了《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分别对市局党委工作职责、党委会决策程序和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党的监督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和党委会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等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内容及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016年共召开党委会议9次,全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四、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情况

xx年9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安局党委负有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主体责任。同时,明确各级公安局纪委负有落实“双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抓好“三转”落实等七个方面监督责任。特别是《实施意见》对于“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进行了细化,并形成“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实施意见》还对于需要上报的廉政报告、核查报告等,规定了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实行签字背书,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等内容。

xx年11月3日,市局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党委会,纪委书记侯文俊在会上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阐述说明,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要求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通过对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两个责任”要求纳入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责任链条,形成“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部署要求,各局领导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约谈制度,告诫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守土有责,牢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并强调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问责水平,各级党委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共开展局领导督导检查9次,开展专项督查1次、党委巡视督察1次,形成督察报告2篇。

五、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2016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要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分解意见》、《乌兰察布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三个文件精神情况

xx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印发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点从严明党纪党规、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和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做了规范要求,为全市公安机关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市局继续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和惩治腐败工作。一方面,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警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有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机制,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的综合效果。今年以来,市局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起,公安厅转办9起,市纪委转交办31起,已结26起,已全部录入公安厅和市纪委案件管理系统;共处理市局违纪民警6人,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及民警25人。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三)

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廉洁从政,必须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参加本次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决心把开展廉政勤政、依法从政自查自纠作为自己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查找、自查自纠、抓出实效。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严格遵守了党章和党的纪律。通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了《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地做到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较好地做到了八小时之内爱岗敬业:扪心自问自己的行为尽到了职责了没有?上对得起党的要求、下不愧百姓的期望没有?八小时之外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活动:深刻反省,作为一位基层干部,“白天”能够操守如玉,“晚上”能否依然清清白白?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三、勤政踏实,敬业工作。

进一步提高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勤政建设。同时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硬、推”等不正之风。做到勤奋敬业、执政为民。

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进一步树立了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及“无功即是过”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干部作风。积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工作平庸、不求进取、畏首畏尾等固步自封、小胜即安的不良作风,倡导开拓创新、勇于尝试的敢打猛冲劲头,切实做到以饱满旺盛的干劲和科学求实的奋斗精神,完成好本职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有时忙于具体工作,学习有所放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与积累我仍要努力,尤其是对廉洁从政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仍要提高廉洁从政政治理论水平,总结不足积累经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工作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到位。表现在比较注重自己的工作,不是自己范围的事考虑的少一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不够经常和深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六、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一是对政治理论,特别是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要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二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努力摆脱繁杂事务,挤出更多的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科技文化等各种新知识,努力充实自己,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依法从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把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查找、事中监督为主。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基层人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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