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10篇)
1.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一
人民检察院重点岗位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院所属的各科、室、局、队岗位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对重点岗位连续工作较长时间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调换岗位。
2.重点岗位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重点岗位轮岗一般以科、室、局、队的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之间的纵向和横向交流为主。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3.本制度所指的重点岗位是指:侦监科、公诉科、案管中心、反贪局、反渎局、法警队和财务室等关键岗位。
4.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对象:是在重点岗位工作的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
5.重点岗位进行轮岗的年限:在重点岗位同一职位上任职三年以上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
6.重点岗位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
岗位的领导,在其他科、室、局、队同一级别职务之间进行轮岗;达到轮岗年限的重点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其他科、室、局、队的不同岗位之间进行轮岗。
7.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已经组织决定,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措施。
2013年1月7日
2.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二
关于重要岗位实行不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重要工作岗位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财政机关依法理财、稳定发展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并为促进财政干部健康成长和保障干部秉公办事、安全执法创造良好条件,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轮岗的岗位范围:是指担任副股长以上实职的岗位;直接管理钱财物的岗位;主管财政资金计划、工资调整和拨付环节的岗位;负责财政票据购领、缴销、审核的岗位;负责管理财政各类专项资金账户和重要档案资料管理的岗位。
二、轮岗的条件和时机:
1、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岗。一般三年,长则五年;
2、依据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轮岗;
3、根据责任心和忠诚度以及廉洁自律自控能力进行轮岗;
4、视工作能力和适宜度进行轮岗;
5、发现问题苗头随时进行轮岗。
三、轮岗的经办程序:
1、由本人申请提出,或由其他同志建议提出,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进行轮岗;2,由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进行谈话并负责进行工作上的交接手续;
3、经考核适应后,由有关部门履行任命任职程序并进行宣布。
四、轮岗任职的界定:轮岗仅指无问题人员在岗一定时间后进行不同岗位的轮换,而非指犯错误人员调整异岗任职。对在岗人员发现存在明显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查处和调离岗位,而不得在重要岗位上再进行轮岗任职。
五、重要岗位人员的考察与选用:由局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进行并掌握详细情况,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进行教育;重要问题要及时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气,确定用否调离或轮岗。重大问题要由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3.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 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出纳、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煤场管理、采制样、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电厂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敏感岗位的认定,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风险预警及防控情况,对敏感岗位设置提出初步意见,经电厂党委会认定,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对敏感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条件的变化适时组织调整。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敏感岗位人员的岗位交流。根据部门提出的岗位交流需求和建议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岗位交流方案,纳入电厂人力资源调配计划,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电厂研究审定后,分层分级进行实施和和落实。第三章 岗位交流的对象和程序 第六条 岗位交流的对象是在敏感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应予岗位交流。
(一)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从事工作3年以上的;
(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工作的。
4.轮岗制度 篇四
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的管理,推进医院的建设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点岗位人员是指医院的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的主要负责人,及医院负责采购、有“统方”权限的相关人员。
二、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要求政治素质好、具有从事该岗位必须的资质条件。
三、医院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主要负责人连续任职满三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但不得在上述三个岗位之间轮岗。离岗后再次聘任在上述三个岗位任职的,必须间隔6年以上。
四、重点岗位人员离岗前,医院财务科要对其所管的账目、物资等进行内部审计,并向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提交审计报告。
五、重点岗位人员参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向医院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重点岗位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医院纪委(党支部)负责对重点岗位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工作。
六、重点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工程建设等领域经销商的宴请、礼金、礼物等。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5.小学教师轮岗制度 篇五
(该制度于2012年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轮岗对象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校委会成员一般不列入轮岗对象,女教师在孕期、哺乳期不列入轮岗)
二、轮岗范围
中心校和四所村校
三、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2人,工会委员1人)
1、政治思想、师德。(16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分)(2)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情,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2分)
(3)遵守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分)(4)爱岗、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2分)(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上级组织的有益活动家。(2分)(6)与学生家长和睦相处,形成三结合教育的和谐氛围。(2分)
(7)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2分)
2、工作表现(14分)
(1)服从学校安排,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2分)(2)工作努力,积极性高,有开拓创新意识。(2分)(3)辅导学生认真,方法得当,效果明显。(2分)(4)教学中严格坚持教学“七认真。”(2分)(5)积极参加或组织教研、科研、继教培训。(2分)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旱退,不旷工。(2分)(每迟到、旱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可以倒扣)
3、业务素质、工作效果。(30分)(1)达到国家规定学历。(1分)
(2)继教达到规定学时。(1分)(3)各项基本功达到规定等级。(2分)(4)教学效果(26分)
以语数双科的平均分在片区内同年级的名次为准,第一名:26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4分,第四名后以第四名计算。未教语数学科的以第三名计分。(教双班的平均分之和除以2)
(二)群众测评(15分)
群众根据每位教师的平时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记分,票数最多得满分,然后依次减1分。第六名后都以9分计算。
(三)校委会考核。(25分)(给每位教师评价不低于15分)
校委会成员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在后六位的教师,列为该年的轮岗对象。(已经在村校工作的教师,可到异地村校,轮岗至少1年,特别差的教师可待岗,新欲调到中心校工作的教师,条件之一是教学成绩连续两期排在应该年级前两位。
XX中心校
6.化验室轮岗制度 篇六
按照集团公司新机制的发展要求,提高新进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申请的匹配人员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最大限度的发挥新进员工潜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对新进员工在实习轮岗期间的人事关系、工资造发、培训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绩效考评情况等,岗位轮换管理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员工。
三、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用工部门沟通协商,选定出可以轮换的标准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按计划实施。
四、轮岗原则
1、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用工申请审批后的匹配岗位要求,使新进员工尽快熟悉需求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按照一月一换,三个月为一个轮岗期的原则,进行轮岗实习。
2、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由用工单位组织对新员工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及员工综合表现进行考试测评,测评合格的新员工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测评不合格的新员工,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继续轮岗学习,一个月后测评仍不合格和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新员工予以辞退。
五、轮岗人员的人事关系
所有由人力资源部招聘的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均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在实习期后综合测评合格,并且能胜任用工部门所申请的
岗位工作,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将人事关系转入申请部门。
六、轮岗人员的工资造发
凡新进员工在轮岗试用期间,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造发,轮岗部门一律不许造发轮岗人员的工资。
七、轮岗人员的培训教育
1、新录用员工入厂前培训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安排统一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轮岗试用期间由轮入岗位组织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且应安排该岗位经验丰富的员工与新员工建立师徒关系,签订师徒帮带培训协议,进行定人定岗培训。
八、劳保用品的发放【轮岗协议】
轮岗实习期间所有轮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轮入岗位发放,发放标准由轮入岗位根据轮岗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自行发放。
九、绩效考评
1、人力资源部对所有轮岗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跟进,轮岗实习结束后轮岗人员写出工作总结,由轮入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并且绩效考评得分较高的公司将会作为后备管理人才纳入人才储备库,作为后备人才个人晋升的部分依据。
7.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七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委决定,委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统筹机关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发区工作特色与内在要求相结合,坚持“勤学、善谋、创新、实干”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这次委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条例》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参与和群众的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党委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2、轮岗交流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横向交流、机关与基层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3、量才录用,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实绩和实践来评价干部,努力减少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用人的不良倾向。
4、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要使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机关活力更强,效能进一步提高。
5、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
三、职位范围
(一)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不小于职位的30%。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见附表)
正职4个,副职9个,各占30%和60%。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与任务;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3)新任正科级者,年龄须在男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正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男53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组织完成室处局长(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新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男、女均须在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副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须在男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申请科级职位竞争的,开发区委机关、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企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五、轮岗交流与竞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
2、确定轮岗交流的幅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
3、拟定工作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4、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公布职位。公布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的职位、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根据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条件,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湖州开发区竞争科级职位申请(推荐)表》。
3、资格审查。由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班子依据职位条件,对自荐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党委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演讲。凡参加职位竞争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争演讲,介绍自己经历、德才情况及工作设想。
5、民主测评。对参加职位竞争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的德才表现、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决定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聘任手续,公布聘任文件,聘任期限为两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领导小组,董立新同志为组长,杨宇澄、邵玲珍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郭益扬、俞章辉、张晓春、周朝喜、王华兴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统一思想。这次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要注意把中层述职测评与本科室评价相结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来与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结合起来,注重平稳过度,把委中层干部调整与明年基层换届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号召,支持这次活动,热心参与这次活动。
3、严明纪律。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每个同志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公道正派。
8.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八
委机关各室、处、局,各镇、乡、街道党委: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委决定,委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
流和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统筹机关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发区工作特色与内在要求相结合,坚持“勤学、善谋、创新、实干”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这次委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条例》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参与和群众的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党委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2、轮岗交流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横向交流、机关与基层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3、量才录用,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实绩和实践来评价干部,努力减少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用人的不良倾向。
4、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原创:http:///要使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机关活力更强,效能进一步提高。
5、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
三、职位范围
(一)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不小于职位的30。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见附表)
正职4个,副职9个,各占30和60。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与任务;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3)新任正科级者,年龄须在男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正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男53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组织完成室处局长(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新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男、女均须在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副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须在男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申请科级职位竞争的,开发区委机关、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企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五、轮岗交流与竞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
2、确定轮岗交流的幅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
9.高风险岗位轮岗制度 篇九
保洁员作为我公司重要岗位之一的工作人员,我在短暂的工作中发现保洁员这一岗位实行固定岗位所产生极个别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主动积极,人前人后不能做到同等对待工作,拈轻怕重,避脏就净的工作态度,在有轮休顶岗过程中出现抵触情绪及不负责任的行为。就以上问题,我个人意见认为划分卫生岗位实行轮岗可能会转变目前保洁员这种工作态度的现状。特划分卫生区域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卫生区域:
1号区域:厂区所有道路(包括水泥路、砖铺路、沥青路及车间周边过道);2号区域:厕所及参观走廊;
3号区域:停车场及水沟周边卫生,装货平台下方; 4号区域:办公楼及周边卫生; 5号区域:厨房;6 号区域: 草坪;具体工作:
1号区域:生活垃圾,车辆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做到落实到每一个角落,尘土禁止清扫到马路两旁的草丛中;
2号区域:做到无异味,无蚊虫,无杂纸乱扔,无大小便残渍滞留,地上无积水,厕所周边无烟头果壳乱扔现象,参观走廊无蛛网蚊虫,地面洁净,电源控制盒、走廊玻璃及台面无尘灰;
3号区域:及时处理停车场司机滞留的生活垃圾和车辆带来的土渣,禁止灰土成堆出现,周边水沟及边缘无生活垃圾的堆放;
10.村小轮岗制度 篇十
34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从中心校到村小轮岗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辖区村小急需的教师问题,特制定渠县望溪乡第一中心小学中心校教师到村小轮岗制度。
二、轮岗对象:
当年3月1日未满34周岁的青年教师。
三、轮岗制度实施办法: 1、2010年8月31日——2011年8月30日在村小工作的年青教师为第一轮第一次轮换教师。(第一轮轮换完备后,第一轮第一次轮换教师同样按此制度执行)。
2、轮换教师的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依年龄从小到大进行先后轮换(含当年新分配教师)。
3、从中心校轮换到村小任课教师由村小所需岗位及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每年8月31日前公布小村教师名单)。
4、教师轮换时间维1年,并实行包班教学,所到村小及任课班级由当年轮岗教师抽签确定。
5、从2011年起,评聘中级职称时,当年未满34周岁(当年8月31日为限),必须有此制度的轮换经历。(行管人员不参与轮换,教师之间可以替换)。
四、有下列情形的在村小轮换的教师,继续在村小留任:
1、不服从村主任教师管理;或经常迟到、早退;或家长反映强 烈,经学校调查属实者。
2、旷工累计达三天及以上者。
3、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及经济损失者。
4、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者。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轮岗:
1、已婚女教师在孕期间;女教师哺乳期间(小孩在满1周岁后,无条件按轮岗制度执行)。
2、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者。
3、本校教师中,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下村轮岗条件时,其中一方可以暂缓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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