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精选6篇)
1.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 篇一
xx 医院具体推广计划方案
第一阶段:形象提升阶段
一、医院环境建设
1、内部环境(体现医院历史、荣誉、特色)
1)公共环境
2)科室环境
2、员工形象及精神面貌(培训)
3、服务环境
1)导诊流程
2)诊疗流程
3)保险报销流程
4、医院宣传展架(综合类)
二、完善客户管理体系
1、客户档案管理
1)门诊顾客
2)住院顾客
3)老职工与定点顾客、老顾客
2、优化回访制度
1)重点病人专案回访
2)住院病人出院回访
3)老职工与定点顾客、老顾客专案回访
4)电话接听管理
*医院急诊电话
*医院热线服务电话
5)方式:电话、网站平台
以上建设及效果评估从可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从日常业务服务体现,二是从医院活动中体现。设专项监察监管。
三、活动推广与广告推广
1、现有xx区电视台广告
1)剧场插播(挂角广告)
2)科室推广:骨外科项目
2、户外广告
1)以户外墙体广告为主,路牌为辅
2)投放区域:xxx居民(共六组)、附近镇乡、村社
3)投放内容:医院名称、性质、特色、电话、网址(附后)
4)投放时间:立即展开
3、活动推广
内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定点医院
主题:关爱健康行动(暂定)
合作单位:xxx区社保局、xxx镇居民社区委员会、诊所等
医院活动内容:
1)推广居民医保政策与指定医院
2)医院优惠政策: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其它项目(代议)
3)活动时间:09年4月展开(时间定为一个星期)
4)分两种形式:
*每社区指定一天活动
*医院现场活动
5)广告形式:(体现:便民、平价、优质服务)
*社区提前悬挂活动介绍条幅
*医院布置活动详细流程介绍与广告
6)具体细则(待定)
4、网站建设推广(现已执行)
第二阶段:市场开拓与广告渠道投放阶段:
一、成立医疗联盟组织
性质:加盟制会员单位
宗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加盟对象:区县医院、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站、个体及乡村医生、大药房等以及各种相关组织与个人。
组织形式:xxx区卫生局、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xxxxxxx
互惠内容:
1、从政府管理来看:可以有效组织管理区域内从医人员,发布管理机构的一切政策文件,同时也为从业人员提供医药咨询、读物以及个人事迹的报道,可有效的组织开展各项医疗公益活动。
2、从xxxx医院来看:
1)提供了良好的形象与广告宣传平台,利用政府、协会名义可有效的从事市场拓展业务,进一步增加个人医疗从业者的感情交流与业务往来,利用他们的人际网络关系,宣传推广我院的服务和业务。其特点就是:权威、合法、专业、名正言顺。
2)医院可提供:为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的成员,提供执业培训、业务实习、技术支持等服务;同时相应的帮助了卫生管理机构对医疗工作的继续再教育,帮助提升医疗市场质量,能更好的服务的群众,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广告形式:成立医疗简报编辑部(4开版报纸)
简报名称:健康资讯(暂定)
单位组织:xxx区卫生局(主管单位)
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主办单位)
xxxx医院(承办单位)
内容来源:xxx区卫生局、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可提供一些政策文件、医院专访、专家专访、个案介绍、行业新闻、医院形象活动服务等。
发放渠道:个体卫生工作者协会成员、社区、门诊、大药房、报亭、订阅、市场营销活动 出版日期:每月或半月出版
费用来源:医院出资(或其它方式)
二、老顾客联谊活动推广(志愿者俱乐部)
形式:成立医疗志愿者服务队,让病人介绍医院。
由来:一是政府与社会倡导,二来助人为快乐之本,特别是有个大病或健康受损的人群,他们希望得到帮助,同样身体健康后更愿意帮助别人。
目的:引导消费,扩大口碑宣传,提高声誉影响。
志愿者招募对象:面向全市乃至全国(主要是地区)不限职业、性别、年龄,对医疗预防、健康保养有兴趣的各行业人士及退休、在职、学生、农民群体以及医院患者等,热爱公益公益事业。
组织形式:与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开办,xxxx医院主建。(若组建成功,会成为全国首个以医院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组织)
服务对象:城区乡村(大众)
志愿者活动方式:
1、引导病人就医
2、进行各种联谊会推广,如健康沙龙、惠民优惠服务、帮扶等活动传播医院品牌形象、建立口碑宣传渠道,以促进业务销售。
3、设立“特殊个案免费治疗政策”、“医疗救济金”。
4、活动的创意等可由志愿者共同发起,医院提供一系列优待政策
医院对志愿者支持:
1、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部分病种免费诊疗服务。
2、设立志愿者政策(特殊奖金等)
三、活动推广
推出“阳光健康行动”活动
性质:公益类
联合单位:xxx区卫生局、惠民办、红十协会、xxxx医院
主题:关爱健康,绿色阳光行动
方式:“特殊个案免费治疗政策”、发放免费体检卡、部分病种半价优惠、赠送健康预防知识资料、社区上门服务
时间:待定
四、广告推广
1、采用立体多渠道投放形式,迅速让目标病人了解医院整体形象与服务,推出系列单病种优惠办法,吸引病人到医院就诊断。医院的电视形象专题病种科目可以一直在电视上播放。
2、重点科室项目、重点专家宣传为主,进行系列推广(包括特色病种、名医风采)。*媒体:
1、电视专题;
2、报纸专访;
3、其它媒体(画册、传单形式)
3、前期重点科室:(骨科、脑外科、妇(产)科)代议
时间:4月初开始
第三阶段:发展(品牌)阶段:
广告投放都与院的系列活动(节假日、公益慈善等)联系起来,这样就不会浪费资源。主打:公益活动与医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目的:积累数据、跟踪回访、形成口碑,循环发展,以便扩大规模。
费用:按阶段性投入(待定)
其他:
1、为媒体(电视、报纸、广告公司)建立良好关系
2、与政府管理机构建立良好关系,目的都在于可快速的开展广告业务。
七、营销广告(服务)效果评估
1)媒介:网络、电视、报纸、电话、服务、诊疗活动
2)广告评估的意义:
其一,有助于医院选择有效的传播媒介
其二,有助于提高广告作品的质量
其三,有助于医院选择合适的发布时机
总之,企业都非常关注通过媒体传播广告之后,目标消费群到底受到了多达程度的影响。广告效果研究对于企业开发成功的广告、有效运用广告费,提升产品/品牌形象,拉动销售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具体的测试阶段评估指标和方法如下:
广告事前测试(包括目标群体、产品定位;市场趋势、市场环境、竞争状况;媒体目标、媒体选择;)
可采用的测试方法有:(讨论、问卷、比较测试法等)。
测试内容有:广告的知名度、回忆度、理解度、接受度、美誉度;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广告的目标群体的行为特征。
4)安排专人(小组)负责广告监察
2.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篇二
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清字〔1996〕11号)和“关于印发《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财清字〔〕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电力系统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电力系统集体企业与国有电力生产、施工等企业一样,也是公有制经济,是电力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由于国有电力企业改革的深入,电力系统的集体企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电力集体企业发展多种经营,为促进电力工业发展、解决职工子女就业、安置主业分流人员、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资产状况不清、帐实不符、产权不明晰、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在全国电力系统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既是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也是适应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和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摸清集体企业“家底”,有利于了解和掌握电力系统公有制经济情况;加强集体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促进集体企业改革和发展,确保电力工业整体改革的推进;理顺产权关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壮大公有制经济。这项工作不仅必要,而且非常重要,对企业的发展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有很大的意义。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全面摸清电力系统集体企业资产的分布、存量、结构、新旧程度及效益状况,理顺产权关系,促进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逐步提高集体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益,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内容及目标
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摸清集体企业“家底”,解决资产状况不清、产权不明晰、帐实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的问题,为集体企业建立规范的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创造条件,为促进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的要求,这次全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及目标如下:
1.资产清查。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和各项权益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摸清全部“家底”;
2.产权界定。对企业自己占用的资产以及对外投资、联营的资产进行清理和界定,依法确认其所有权的归属关系;
3.价值重估。对企业中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进行重估,解决帐面价值不实问题;
4.资金核实。按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对企业经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后的企业资产实际占用量进行重新核实,并对清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产权登记。对企业占用资产的产权,依据法律经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在法律上得以确认;
6.建章建制。建立健全本企业各项资产(资金)管理制度,以加强内部的经营管理及约束机制,确保资本金保值、增值。
三、清产核资的`范围
这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
1.凡于12月31日前,在各级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电力部所属中央企业、单位举办的集体企业和集体控股的联合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各类集体企业改制为合作、股份制的企业;
2.凡在1995年3月31日前成立的,未参加1992~1995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企业(包括预算外全民企业)也要同这次集体企业同步进行清产核资补课,但有关报表要单独编制、汇总、上报;
3.对原已开展了清产核资的集体企业,应按此次工作要求进行衔接和规范,填报有关报表。对19已参加地方试点的集体企业,要把试点工作情况及有关报表,在报送地方的同时报部清产核资办公室;
4.广东、海南、内蒙古、西藏等省(自治区)电力(管)局(厅)的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按属地原则进行,征得地方同意后,可以随同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进行,以便有关政策、方法的衔接。但有关清产核资中资产损失、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等审批仍按地方财政隶属关系办理。
四、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国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家安排,按电力部《关于在全国电力行业开展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电经〔1997〕116号)文件的要求,由电力部直接组织领导,按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分级、有组织地进行。
(一)电力工业部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电力系统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希正副部长担任,成员由经调司、人教司、安生司、政法司、审计局、监察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下设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经调司副司长陈飞虎同志担任。
(二)各网、省公司、其他直属单位及集体企业主办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组长要由一名主管领导亲自担任,负责组织领导本级内的清产核资工作。日常工作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
(三)各集体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法定代表人负责领导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各车间、班组也要有相应的负责人。
(四)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应由财务、多经、劳人、生产、物资、基建、审计、监察等部门抽出业务骨干组成,实行集中办公,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五、清产核资时间安排和步骤
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从今年3月开始,资产清查的时间点按国家统一规定定为193月31日,全部工作力争在11月底以前结束。具体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各级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及集体企业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提前或统
筹进行安排。其基本工作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5月)
1.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9号)文件,下发《关于在全国电力行业开展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电经〔1997〕116号)文件,启动清产核资工作。
2.拟发各项具体工作文件,拟定《工作方案》,制定各种工作报表。
3.各单位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抽调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做好组织和人员准备。
4.按照1996年12月31日时间点进行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户数清理,并按时上报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
5.部召开全国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部署全国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贯彻落实《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6.逐级进行文件传达,落实任务,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层层发动。
7.进行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办法的研究。按照国家已出台的清产核资政策以及1992~1995年清产核资中取得的有效作法和工作经验,结体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落实。对一些工作中的难点、深层次的问题,要在整个清产核资过程中反复研究,提出解决的政策
措施。
研究的重点有:
(1)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的处理政策研究;
(2)关于产权界定的政策界限,主办单位与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的研究;
(3)关于资产价值重估的范围、标准和方法,以及重估入帐后企业的承受能力的研究;
(4)关于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清而复乱和如何规范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的研究;
(5)关于核实资本金、建立资本金制度、规范投资人行为的研究;
(6)关于影响集体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研究;
(7)关于在清产核资基础上,结合规范减人增效,深化集体企业改革方向的研究。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
1.资产清查(5月~6月)
2.产权界定(6月~7月)
3.资产价值重估(8月)
4.资金核实和产权登记(9月~10月)
第二阶段为清产核资的主体阶段,也是最费时、费力的阶段,上述进度是总体的要求。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前或进行统筹安排。每个阶段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阶段性的抽查、总结和上报报表。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结果的审批程序,按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电力工业部联合下发的财清字〔1997〕5号文的具体规定办理。
(三)制度建设和检查验收、总结阶段(11月)
1.各级主管单位对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有关报表进行汇总并逐级上报。
2.各级主管单位应进行重点抽查、总结、检查有关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各集体单位、主办单位及各级主管单位对清产核资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起完善的资产、资金管理等制度,认真组织闲置资产的处理和利用工作。
4.各单位要对清产核资的各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逐步建立起集体企业数据资料档案。
5.各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对本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出全面的工作总结,提出工作报告。对重点专题如行业类型、企业规模、效益状况、资产分布和发展前景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工作写实、专题报告或论文。
6.召开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工作成果,深化后续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清产核资工作的几项要求
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管理薄弱、情况复杂、与主业关系密切,为搞好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1.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必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和我部《电力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规定进行。有关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要按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
总局等部门正式下发的文件执行。各单位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要坚持“一不改变企业性质,二不改变隶属关系,三不改变分配关系”的政策原则,要本着“依法确认,尊重历史,宽严适度,有利监管”的工作原则,做好产权界定工作。
2.各单位,特别是网、省局和主办单位一定要把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大力宣传清产核资工作的意义和政策。各级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把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清产核资队伍建设,认真搞好各级各阶段的培训工作。
3.各单位要注意协调好同地方财政、经贸、税务等部门的关系,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以便在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产权登记等各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4.各单位要建立上下级联系制度和逐级汇报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的意见、建议,通过电话、简报、情况反映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地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和反映。
3.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 篇三
一、“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一)就诊流程
‚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流程主要有两种:
1.综合医保患者的‚挂号──分诊──就诊──检查、检验──缴费取药──离院‛流程;
2.自费患者的‚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到信息录入台进行登记、获取验证码(首次就诊患者进行注册)──在挂号处挂号时凭验证码可享受先诊后付服务──分诊──检查、检验──缴费取药──离院‛流程。
(二)相关措施
为确保‚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病人信息资料,绑定手机(必须确保正确,可采用提供验证码才能办理的方式检查是否正确)。
2.医保大型检查项目(指需医保审批的)暂不纳入‚先诊后付‛就诊流程。
3.通过印制‘先诊疗后付费’就诊指南和海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导诊服务,采用就诊时医生及时宣传提示等措施做好宣传,提高‘先诊疗后付费’知晓率和利用率。
4.优化设计就诊流程,就诊人员挂号时,挂号单据上可打印出‘先诊后结’字样,即可进入‘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医生工作站能自动显示‘先诊后付’信息;各种检查、化验单亦能显示‘先诊后付’字样,减少医务人员的额外工作量。
5.尊重患者就医习惯:在流程设计时,确保传统流程与新流程的兼容性,患者可自由选取‘先诊后结’流程或是按传统流程就诊,而且就诊流程中可随时由新流程转到传统流程。
6.主动服务争取患者配合,有效规避欠费风险:建立短信平台,对未及时进行费用结算的就诊者,通过系统进行短信提醒,并定期进行电话回访,赢得就诊者的信赖和支持。
7.欠费追缴:在收费处指定专人进行费用催缴,并定期向负责部门汇报总结,必要时将欠费情况统计报公安、社保部门。
8.争取其他有力部门的支持,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如争取到社保局的大力支持,承诺协助县医院追缴可能发生的欠费;对自费病人加入‘身份证验证’环节,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与县公安局信息处合作开发软件,若发生欠费情况,由警方负责追缴。
(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难点 1.信息化不到位
医院未实行无纸化诊疗,患者做完检查、化验后在未缴费情况下即可拿到报告单,给有效规避欠费风险造成漏洞;信息数据统计与实际情况不对等,给欠费统计准确度造成困难,且降低了患者满意度。
2.自费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操作困难由于缺乏有力约束,与警方合作的追款程序受到阻碍(如群发追款信息遭到屏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等,加大了欠费风险。
3.欠费追缴困难
由于患者留存通讯信息不正确、宣传不到位、信息数据统计错误、收款渠道单一等原因给追缴费用造成了一定难度。
(1)目标患者的选择
考虑到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自费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操作困难,逃费风险大,而重症住院患者医药费贵,少则几千,多则十几万,一旦逃费,医院损失重大,为保证‚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顺利实施,积累经验,降低风险,稳步推进,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医疗保险第一档参保人(综合医保)为‚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对象,以门、急诊就诊为服务范围。
(2)医银合作的服务媒介
为了支持社保部门做好金融社保卡功能的扩展工作,三都县有农业银行中标开展此项业务,为了更好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应该积极与银行开展银医平台搭建工作,与社保机构、金融机构联手,逐步实现就诊卡、社保卡、银行卡对接挂钩,使得金融社保卡集储蓄、信用、个人信息等功能为一身,为参保人做好金融、社保、医疗服务。这样能确保病人信息的真实性,还能知道病人的医保身份和报销比例,使得‚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的风险大大降低,更加便于推行。医保患者结算治疗费用时,将在金融社保卡中先结算社保支付部分,再结算其余个人支付部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金融社保卡的运用使得患者挂号和结算医疗费用更加便利,同时是‚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的助推器。
二、流程设计
(一)简易流程:挂号—分诊—就诊—医技科室检查—回医生处开具处方及治疗单—收费结算—取药或治疗—诊疗结束。
(二)具体流程如下:
就诊流程 具体说明
三、相关措施
推行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是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该模式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具体措施如下:
(一)设置‚先诊疗后付费‛患者信息条形码,由窗口部门发放给患者,患者就诊时只需根据信息条形码即可进入‚先诊疗,后付费‛就诊模式。
(二)设置‚先诊疗后付费‛独立挂号、缴费窗口;HIS系统设置‚先诊疗后付费‛独立结算系统。
(三)全面推行无纸化诊疗,信息系统实现各医技部门、药房、治疗单元、收费处等数据共享,确保各项检查、检验结果能及时传输至医生工作站;各项诊疗项目及检验、检查已执行情况能及时传输至收费窗口。患者到每个部门检查、治疗,只需刷信息条形码,检查、治疗完毕后由患者确认。
(四)设置‚先诊疗后付费‛就诊指引条,由导诊或医生根据患者具体诊疗项目打印出系统已自动预约检查序号并有楼层分布的指引单发放给患者,让其清晰了解整个就诊流程及检查需等候的大概时间及前面等候检查的人数。
(五)设置检查、检验报告单自助打印系统:当患者结清诊疗费用、治疗完毕时,能自行打印所做检查、检验报告单(须带有医生电子签名。)
(六)尊重患者就医习惯:在流程设计时,确保传统流程与新流程的兼容性,患者可自由选取‘先诊疗后付费’流程或是按传统流程就诊,而且就诊流程中可随时由新流程转到传统流程。
(七)主动服务争取患者配合,有效规避欠费风险:建立短信平台,对未及时进行费用结算的就诊者,通过系统进行短信提醒,并定期进行电话回访,赢得就诊者的信赖和支持。
(八)争取其他有力部门(如公安、社保部门)的支持,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医院要将‚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情况作为深化医改工作、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实施细则,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要创新考核方式,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分析实施效果。医院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四、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
在整个就诊流程中,都需要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撑,‚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实施必须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运行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保证全面实行无纸化诊疗得到顺利实施;
(二)研发电子签名认证系统;
(三)在就诊的各个流程提供预约功能,统筹安排诊疗检查时间:在医生开出检查治疗单的同时,数据及时传输至相关医技科室,并自动进行排号预约检查,使患者能及时了解做各项检查需等候的时间情况,统筹安排诊疗顺序;同样,患者缴费后,药房、诊疗科室能根据信息及时为患者提前准备好相关药品、治疗,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四)保障患者在做完检查、检验后的确认执行工作,为收费、欠费统计提供准确数据,防止漏收费、多收费情况;
(五)设置检查、检验报告单自助打印系统,保障患者需在缴完费用后才能查看、自助打印相关检查、检验单;
(六)保障系统中心能自动检测并提示患者的欠费、缴费情况,为动态跟踪患者缴费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如患者上次就诊未缴费,下次诊疗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上次欠费明细情况,并可自动在其社保卡里扣费,欠费缴清后能自动销掉欠费记录等。为确实做好这项服务,第一,要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完善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使其能将医院各就诊相关部门无一遗漏的覆盖;第二,制定各种制度,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为患者提供更温馨便捷的服务,更加有效的共享和利用医院资源;第三,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服务好、实力强的软件公司提供的成熟的相关产品;第四,要加强信息系统硬件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证信息网络的顺利正常运行;第五,要加强系统权限和数据备份,保证无纸化诊疗数据的安全与完整;最后,要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能力。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患者逃费风险
‚先诊疗后付费‛为患者就诊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也考验着患者的诚信度。我们要加强制度管理,力将患者逃费风险降到最低。具体工作由经管办负责:
(一)给患者发放温馨提示,提醒患者珍惜个人诚信、不要故意欠费;
(二)完善患者基本信息采集,确保患者留存信息的真实性;
4.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 篇四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提升xxx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促进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稳定为目标。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规范“三资”的使用、处置,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清产核资的对象。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全镇36个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是:属于上述
— 1 — 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三)清产核资的内容。本次清产核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2、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
— 2 — 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镇村(组)上下联通的信息化监管体系,积极推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步骤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清产核资工作自2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纪委牵头,经管站、财政所、审计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成立专职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配合镇工作组做好本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各村成立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级监督组织成员、村会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3、加强舆论宣传。利用会议、公开栏、标语等载体,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政策,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 3 — 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对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层层组织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清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力配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抓好六个环节: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清查盘点。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 4 — 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组织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里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8762365,并在各村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
— 5 — 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并报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6、汇总报批。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组)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xxx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镇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30日前将清产核资汇总表汇总后上报区经管局。
(三)登记阶段。6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组)“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四)完善机制阶段。7月底前完成。重点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1、设立监管机构。依托我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
— 6 — 全部纳入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镇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应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以政府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办法,重点完善以收定支的预算制度、标准细化的非生产性开支定额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三资”处置及建设工程和大宗商品采购招投标制度、责任明确的追究制度和以纠错除弊为目的审计制度等,从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
3、建立监管网络服务平台。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市)乡镇配合实施”的工作原则,建立覆盖村(组),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底前完成。
1、检查验收。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对村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验收,重点检查检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内容、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是否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实现。检查中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7 — “三资”底数不清、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限期改正。
2、工作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各村委会和镇直机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统一思想,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对“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三)加强督查指导。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经常组织成员深入村、社,加强调研指导,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各村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清产核资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措
5.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 篇五
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村改居”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市纪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潍纪发„201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明晰资产权属,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数清晰、权属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象、范围及内容
清产核资的对象是: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居、村民小组。
清产核资的范围是: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清查核实集体“三资”。以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
(二)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
(三)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以规范“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区统一工作时间要求,自2012年初开始,2012年10月31日前结束;统一采用省制定的报表格式和清产核资管理软件。
(二)工作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12年3月份完成)。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高新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专门办公室,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实行统一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街道要相应建立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抓,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村(社区)成立由党组织、村(居)委会、村务(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2)制定实施方案。各街道要根据区里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清产核资工作的关键在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各街道、村(社区)要根据区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级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任务分工和推进时间表,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和质量。
(3)加强舆论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三资”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为清产核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业务培训。区、街要层层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街道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人员,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5)建立工作联系点。各街道分别确定工作联系点,扎实深入开展工作,确保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破解难题、探索规律、积累经验。各街道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联系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完善推进工作的方法措施。
2、清查阶段(2012年6月底前完成)。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基准日,村(社区)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要在区、街道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对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1)账务清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要求,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编制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各类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2)“三资”清查。对各项资金、资产、资源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见附件)。逐项清理所有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同时梳理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组干部和群众,重点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要以账面数为基础,账内账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保存的历史资料为基础,采取实地查看与重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盘点。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与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研究处理。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登记;对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或价值不清的其他资产,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评估价值,也可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对报废、有账无物的不实资产,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列为报废和盘亏资产;对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由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拟定处理意见,经公示群众认可的权属暂时予以登记,同时上报街道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待权属明了后,再作调整。
(3)核实。核实工作由村务(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积极予以配合。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开公示。经村务(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核实并予以确认后,村清产核资实施小组应及时将资产核实的初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应的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社区)安排有关人员受理群众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社区)实施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如果在清查中不进行公示公开,引起群众上访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在区内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
(5)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汇总报批。街道对各村(社区)报送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录入•山东省农村集体清产核资统计系统‣,并编写本街道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街道上报的各村(社区)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汇总表(表
18、表
19、表20)逐级汇总后,于9月5日前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产资源登记阶段(2012年9月底前完成)。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各村(社区)“三资”管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数量、计量单位、使用状况、所处位置、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租赁期限,承包费或租赁金及收交情况等。“三资”管理台账由区负责统一印制,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各保存一套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单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
4、完善制度阶段。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1)定期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源以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资源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资源评估。
(3)资产资源经营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或出让经营的,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联营或合作制经营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2012年底前,各街道普遍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5、检查验收阶段。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区领导小组将对各街道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清产核资及“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及“三资”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开展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清产核资工作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当前重要工作。区、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责任,协调指导区、街道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精干力量,立足服从服务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主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积极,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予以鼓励,对工作敷衍,拖全区工作后腿的要予以曝光;社会事务局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经费,保障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国土资源、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把握政策。对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做好分析,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制定对策措施,统一政策界限,统一资产处置口径,形成清产核资的政策体系。
(四)强化监督。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要深入街道和村(社区)、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严格审核清查结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借机擅自处置、私分集体资产,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推进改革。要把清产核资工作与我区目前进行的农村“村改居”改革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结果进行专门的审计和评估认定,并依此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依据,确保今明两年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附件:
1、高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登记表
附件1
潍坊高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成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甲才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傅庆学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高文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世良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段守华
财政局局长
徐建新
社会事务局局长 马恒昌
纪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向前
纪工委副书记
丛兴军
党政办副调研员、新昌街道党委书记 程
辉
党政办副调研员、清池街道党委书记 孟祥韬
新城街道党委书记 钟世旺
新钢街道党委书记 牟者俭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牟者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
6.医院清产核资具体方案 篇六
为了促进某某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制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根据国务院15号文件和国家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某某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制的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查清核实某某区辖内八个农村信用社和联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核实各项资产损失,落实债权债务。
二、清产核资的对象和时点
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是某某区八个独立核算的法人信用社及所属机构网点。
本次清产核资的清查时点统一为2003年12月31日。
三、清产核资的具体内容
(一)资产的清查
1、现金资产的清查。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业务周转金、有价单证等。在清查时要全部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账款和账物是否相符。对实际清查日与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时点不一致的,应采取倒推账簿与款物的办法进行。
2、存放金融机构款项的清查。存放金融款项包括:存放中央银行(含准备金存款)、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其他同业等用于清算、结算的款项。
(1)按对账单与各金融机构全面核对存放款项余额,并据此进行总分核对。对定期存款、特种存款,应根据其持有的有价单证,检查与账面额是否一致,必要时可与对方金融机构核对。
(2)对结算往来款项,按有关结算办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款进行重点清查,查明未达账款是否正常,对不正常未达账款要查清原因与责任。
(3)对农村信用社代理基层网点缴存各种款项,要逐户进行清查核对,凡发现挪用和转移的要清理归位。
3、信贷资产的清查。信贷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投资、待处理抵贷资产、贴现及委托放款等。清查时不仅要核对账、簿、卡,确保余额相符,还要根据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占用形态的划分标准,进行资产质量确认。
(1)核对信贷资产各科目总账与分户账(登记簿)、分户账(登记簿)与余额管理卡、余额管理卡与借款合同及借据是否相符;要依据借款合同及借据与借款人进行逐笔清查核对;清查核对可采用对账单、催收通知书、函证等书面形式,对无法认定的资产应彻底查明原因。
(2)清查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期限、用途、科目归属是否合规;清查抵押、质押类贷款的有效合法性,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补办手续;清查每笔贷款的质量形态及债权保障程度,对资产质量占用形态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相应的账面调整。
(3)对各种债券投资要核查其所有权及持有形式,如持有形式为实物形式的,应清查实物券的金额、种类,账实是否相符;如为代保管单形式的,则应审核其是否真实合规。对属于对外股权投资的,应核查其投资合同和投资原始凭证,确认投资的合规合法性。
(4)清查抵贷资产要核查其取得手续是否合规 合法,取得后的各项管理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擅自将抵债资产挪作自用。对抵债资产的变现程序和变现资金的收回应进行全面清查。
(5)对贴现及委托放款应核查其手续是否完备,业务凭证与分户账(登记簿)金额是否相符,分户账(登记簿)与贴现人的账目核对是否相符。
4、调剂资金及拆放款项的清查。调剂资金及拆放款项包括:农村信用社系统内之间的资金调剂、拆放给农村信用社系统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按调剂、拆放资金合同采取上门或函证的方式与对方金融机构进行详细核查确认。核对过程中有发现合同要素不全、债权不落实、违规拆借等问题的,必须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2)逐笔核对调剂、拆放资金分户账与总账、拆借合同是否相符,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5、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用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购臵的固定资产、承租和接受捐赠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
(1)采取先以账查卡(登记簿)、以卡查物,再以物对卡,以卡对账的“双向检查”的办法,对固定资产逐项逐件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符。凡账外固定资产均应纳入账内核算和进行清查。
(2)对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固定资产划分至今仍存有争议的,应在这次清产核资中按原协议督促落实。清查时产权仍不能明确的,应列出清单专项报告。
(3)对在建工程(包括未完和停、缓建工程)应核查其有关立项和审批,属包工包料的,只清查投资总额、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只包工不包材料的还应对各种材料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在清查中发现的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上报审批并进行相关账户调整。
6、应收款项的清查。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1)对应收利息的清查应按照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与规定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文件规定逐笔清查其核算是否正确,有无多计或少计应收利息或是否按规定分别在表内与表外核算,应收利息已成坏账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坏账处理等。
(2)逐笔清查其他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列账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实是否一致,对长期挂账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并及时处理。
7、其他资产的清查,其他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1)对无形资产应逐项进行清查、核实,对已入账核算的无形资产检查计价是否正确,入账依据是否充实与符合规定。
(2)清查递延资产总分账是否相符,每期摊销金额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待摊销递延资产加已摊销(或已在成本中列支费用)递延资产金额与原发生的费用是否相符。
(二)负债的清查
1、各项存款的清查。各项存款包括:企事业单位活期与定期存款、财政性存款、活期与定期储蓄存款等。
(1)核对存款类各科目总账与分户账(卡片账)是否相符。(2)对企事业单位活期、定期存款采用对账单方式逐户核对,凡核对不符的都必须查明原因,并按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2、借入、存入、拆入款项的清查。借入、存入、拆入款项包括:借入银行款、同业存放款项、其他金融机构调入、拆入资金等。对借入、拆入资金要逐户逐笔与对方金融机构进行详细核查确认(存入资金要发出对账单进行核对),清查借入、拆入行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等。
3、应付款项的清查。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利息、应付工资、应缴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等。
(1)清查各项应付款项的核算是否正确,账务是否相符,有无违规违章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2)逐清查其他应付款项。对过渡性的资金占用要及时予以清理。对长期占用款项要查明债务性质,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加以处理。
4、其他负债的清查。对除上述各项负债以外的其他负债主要清查其核算是否正确,账务是否相符。
(三)所有者权益的清查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一是清查实收资本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清查股本金账面金额与股金明细账、社员股金证是否相符;三是要清查存款化股金的数量以及需要清退的存款化股金的数量;四是要清查1996年以后股息和红利派发账目,有无多支、少支或截留问题。五是要清查1996年以后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账务核算是否正确,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六是要清查1996年以后利润分配科目的结转(包括损益类各科目及本年利润科目)情况,利润分配或待处理亏损的账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盈亏不实的问题。
(五)表外科目清查
表外科目的清查主要包括: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逾期贷款应收利息、低值易耗品等。
1、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清查。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清查主要内容:一是账务记载是否准确,账实是否相符;二是是否执行了账证分管制度,购臵和领用是否进行了登记手续,临柜使用是否逐份销号。
2、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的清查。要根据抵押、质押贷款合同记载的物品名称、数量、金额与登记簿进行核对,并实地盘点有价物品是否相符。对抵押、质押有价物品存在短缺、丢失等问题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逾期贷款应收利息的清查。要结合信贷资产和表内应收利息的清查,核查账务核算是否正确,利息实际收回时是否及时销账。
4、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核对低值易耗品账目和登记簿、盘点实物,审查三者是否一致。对清查后盘盈或盘亏的要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清产核资的工作重点
(一)本次清产核资的重点是对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追溯到1999年以前。
(二)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占用形态按照贷款“一逾两呆”划分标准,准确核实和调整资产质量形态,尤其是要查清呆账贷款的真实性,并查清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落实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在查清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中,重点要查清不良贷款、表内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尤其是案件资金挂账)的损失情况,以及应付未付利息备付金与实际需要支付之间的差额、固定资产的盘盈与盘亏情况。
五、清产核资的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由于这次某某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制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联社严格按照上级银监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要求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步骤
工作小组根据清产核资的具体内容组织安排各法人社进行清产核资,并作出清产核资结论报告。清产核资时间自2004年3月17日至2004年4月5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这次清产核资工作事关某某区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大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安排、狠抓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改制单位经营状况与成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工作小组要落实责任,确保真实性。
3、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清产核资工作任务的完成。
4、严肃工作纪律,对本次清产核资中虚报或瞒报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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