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

2024-11-04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精选10篇)

1.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 篇一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吃”字。

“吃”字是一个“口”字加一个“乞”字。每一个人都有一张嘴,除了用来说话,就是吃了。从字的构造来看,就连没能力得到食物的人,也要用乞讨的方式把肚子填饱。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吃饭;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人们也都要吃饭;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也都要吃饭。人一天不吃饭就饿得慌。

我属“猪”。我只要一听到食物名字,或闻到菜肴的香味,就会马上感到肠胃空空,口水流下三千尺,恨不得马上开吃。

有一次,我上灵山游玩,中午在一家素菜馆就餐。先上来三碗素面,我看看面,舔了舔嘴,摸了一下肚子,拿起筷子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只听“哧、哧、哧……”的几声,眼前的面已被我吃了个精光。奶奶看见了对我说:“吃得这么快,不怕被噎着。”我一边抹着嘴,一边回答:“好吃,填饱肚子就行了。”“你真是一颗贪吃星。”奶奶笑了。

别看我吃相难看,但是我可会“吃”了。我知道不仅要吃饱,还要吃好。我知道哪家饭店的菜好吃,哪道菜好吃,还知道菜肴派别之分,吃的学问可大了。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能吃才能干,所以我最喜欢“吃”这个字。

2.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 篇二

妈妈今年36岁,有着高超的厨艺,她非常厉害。每天都会烧一大桌美食,我一闻到香味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吃饭的时候我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起来,不管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清。妈妈是个爱干净的女人,每天下午她都会搞卫生,只要有一点点垃圾都不会放过,连一点灰尘也不行,她每天都会出去倒垃圾。

我的妈妈还是一个运动高手,尤其是羽毛球。有一次,我和妈妈来公园运动,刚到一小会儿,我就提议:“我们去打羽毛球吧!”我话音未落妈妈就爽快的.答应了。于是我们打起了羽毛球,我先开始发球,我把球用力往天上一扔,把球排向球把打去,我胸有成竹地想:“这一球妈妈肯定接不到。”可让我想不到的是妈妈居然接住了,我气得直跺脚,她又把球打过来,呀!不好球飞向了空中,我像火箭一样冲了出去,差一点球就掉在地上了,好险啊!我又把球打了出去,就这样我每次把球打出去,妈妈每次都接住,我每次都是有惊无险。

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作文 篇三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更是他坚强,上苍给鲁滨孙的困难,而对于他更有生存的挑战性!风暴海啸,全体出鲁滨无一幸免。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下找到了一个住所。鲁滨孙在山下搭了一个帐篷,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了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作,但只过了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永不放弃的鲁滨孙定了自己的生活基础……

这本书只有坚强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

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四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5.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400字作文 篇五

在我的相册里夹满了我小时候的照片,它们记录下了许许多多个我成长中的精彩瞬间。有的是我在练习芭蕾舞时的快乐情景;有的是我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玩耍的幸福时光;有的又是我和爸爸两个人在公园留下的美好回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张我和爸爸在一起的照片。

那张照片是我九岁时和爸爸一起在公园里嬉戏时拍的。瞧,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到了树林里。这里窜窜,那里望望,非常兴奋。而爸爸呢,他在后面不停地追赶我,嘴里喊着:“舒姝,慢点跑!”我心里想:我就是让你追不到。我真是一个调皮鬼,趁爸爸不注意,躲到了一颗大树后面。眼看着爸爸急得团团转,我又突然从树后面跳了出来,而且还做了一个鬼脸。说时迟那时快,妈妈按下快门,拍下了这个精彩瞬间。刚才可把爸爸吓坏了。爸爸见我这么开心,也想吓唬吓唬我。于是偷偷跑到我的身后,抱起我往天上一抛,然后又猛地把我接住。当时我真的好害怕呀,爸爸把我抛向空中的时候,我的两只小手不停地挥舞,就像是正在学飞的小鸟。这时,妈妈“咔嚓”一声,又拍下了我的欢乐童年。

6.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 篇六

我最喜欢《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写了三百多个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

我一吃完晚饭,马上又抱起《伊索寓言》看了。我想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快一个月了,别的书在书架里可能已经结蜘蛛网了吧。想到这,我马上转身向书架走去,可是又想到骄傲的兔子和漂亮的金鱼,我又转身,从在沙发上翻《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龟兔赛跑》、《渔夫与金鱼》、《狐狸与乌鸦》这三篇。伊索用简洁而生动的语言写出了身临其境的感受,让我们获得了许多生活中的道理,给我们点明了做人的方向。《伊索寓言》为我打开了一扇知识的窗户,我很喜欢这本书。

7.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600字 篇七

要问谁最值得我喜爱,我会毫不扰像地告诉你——我的小妹妹。

妹妹是我舅舅家的孩子,今年4岁了,长得十分可爱。她梳着短发,长长的睫毛下面,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总闪着好奇的光,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她那樱桃似的小嘴经常会像连珠炮一样地冒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什么有白天黑夜啦;为什么有树啦……她的`问题多得出奇,当你耐心地给她解释了之后,她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使你也感到了无限的欣慰!

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吃完饭,我俩便兴致勃勃地看起电视片《人与自然》来,当她看到电视里有人在用枪打老虎的情景时,她问:“为什么人用枪打老虎?”“因为人要吃老虎肉,要用老虎皮卖钱。”我答道。“人太讨厌了!”“咦?人是怎么变出来的?”我扑味一笑,说:“人不是变出来的,是猿猴进化来的。”虽然她不懂什么叫“进化”,可还是在问:“严(猿)猴是怎么来的?”她那连珠炮似的问题又来了。“这……”我答不上来了,她不死心,又问妈妈。最后终于在爸爸那里拿到了答案。瞧她那得意劲,好像谁都没她强似的。

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妹妹独自坐在床上,把袖子卷起来,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左手腕,嘴里还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我悄。悄走过去,刚想看个究竟,不料妹妹却迅速地用右手捂起左手腕,大声嚷道:“不让采薇姐看!”我一看她这种样子,便故意拉长声调说:“你不给我看,我也知道!”妹妹果然信以为真,她娜开右手,伸出左手腕,对我说:“姐姐,你看。”噢,原来妹妹在左手腕上画了一块手表,上面分针、秒针、数字、表带清晰可见,只不过不很规则。我指着那块“表”问:“妹妹,这是什么呀?”“是我的手表。”妹妹天真地说。我故意逗她说:“告诉姐姐,现在几点了?”妹妹看看手腕,一本正经地说:“8点10分。”我听了,哈哈大笑。她莫名其妙地望着我,好像在说:“你笑什么呀?”我对她说:“妹妹,现在不是8点10分,是11点。”我指着她手腕上的“手表”对她说:“这是你画的,不是真手表,知道了吗?”,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扬起小脸,又问我:“你说手表上的针为什么会走呀?”看着她天真可爱的样子,我只好找妈妈来给她解答。

8.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500字 篇八

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勤奋学习。要讲到勤奋,我们班的阿佑同学就是这样为人处世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全神贯注地上语文课,老师看到我们认真学习的样子,想给我们出点难题,便下达了让同学们闻风丧胆的任务——背一段非常长的段落。同学们知道后,都知难而退。我暗暗想到:“,这么短的时间记那么多,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嘛!”然而在漆黑的夜空中依然有一颗熠熠生辉的星。那就是我们班的同学——阿佑。啊!我对他那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和他那刚毅的性格深深地打动了,心中不禁油然出一丝对他的敬意。忽然,他猛一甩头,对我兴高采烈地说:“我完成了,你能帮我检查一下吗?”我半信半疑,便拿出语文书,开始了对他的检查,我一面目不转睛的望着语文书,一面听着他那婉转悦耳的声音。一会儿,他成功完成了任务,刹那间,我感受到他的成绩是怎么蹦出来的。:“是因为他勤奋学习的成果啊!”他同时也接受了老师艰巨的任务,我看到他镇定自若的样子,不一会儿,他又一次潇潇洒洒地完成了任务。霎时,全班同学都惊愕了,忽然泛起一阵响亮的声音,这就是他勤奋学习的回报吧!

阿佑勤奋的事迹有很多,我三言两语也说不完。不过,他那勤奋学习的精神不是我们都应该学习的吗?

9.我最喜欢的一个人400字范文 篇九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10.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作文400字 篇十

爸爸爱做一道菜:清炒苦瓜,爸爸给它取了一个富有含义的名字——苦尽甘来。我喜欢这个名字,它象征着绿油油的田园丰收景象,正是这个好听的名字和一个故事,让我从此喜欢上了吃苦瓜,请听我慢慢道来。

现在把时光倒退到6月24日晚上6点30分,爸爸告诉我今天的晚餐有道菜叫做苦尽甘来,我问爸爸:“苦尽甘来是道什么菜啊?”爸爸卖了个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刚刚写完作业,屋里没有开空调,我热得满头大汗,我看看表,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我迫不及待地冲到饭桌前,突然发现桌上摆着一盘淡绿色的菜,清亮清亮的上面还有一些凹凸不平的花纹,这就是爸爸说的“苦尽甘来”仔细一看原来是苦瓜。我吓了一大跳,爸爸的声音就在这时响起:“儿子,来吃点苦瓜,我吓得撒腿就跑,我跑到了卧室里,“嘎吱”一声,门被推开了,爸爸走了进来,眼看爸爸渐渐逼近,我急中生智,躲在了床头柜后面,但是最终爸爸还是发现了我,并将我“捉拿归案”。我只好硬着头皮吃苦瓜,望着那已经到嘴巴前的苦瓜,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紧闭双眼,捏住鼻子,把苦瓜吃了下去,我发现并没有那么苦,还有一种清清凉凉的感觉,还有解暑功能呢!再细细品尝,竟然有一点甜味呢!我突然明白了:人生就是要苦尽甘来。只有努力,才能成功,只有历尽千辛万苦,才能看见成功的美丽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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