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2024-12-26

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共8篇)(共8篇)

1.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一

近年来,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流动人口的数量也在大量增加。掌握流动人口现状、特点、趋势,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对维护社会治安、创建平安文明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及对社区其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前不久,笔者对本街道暂寄住人口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就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一、流动人口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街道下辖8个社区,总人口3万余人;辖区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区域流动人口1500多人,占人口总数的0.5;流动人口主要是做生意的、打工的、投亲靠友的、逃避计划生育的、负案在逃等几种类型。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流动,势必对街域的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和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据调查,辖区内被处罚的人员中有60以上的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已成为辖区内刑事和治安案件的高发群体。流动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为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街域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街道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城市管理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目前,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性。

一是重视程度低。有的社区及驻街单位,对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在他们看来“流动人口管与不管都一样,只要把经济发展搞上去就可以了。”由于受这种思想的支配,导致了组织管理上的软弱无力,没有把此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虽然工作上也说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但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却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造成了工作上的流于形式。

二是畏难情绪大。由于流动人口暂寄住的流动性较大,分布面大、且较为零散,从村屯到社区、从平房到楼房,只要有空闲房屋,就会有流动人口入住。由于流动人口居住的不确定性,给社区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造成管理干部的畏难情绪。有的干部认为“流动人口根本无法管理,如果发生了治安或刑事案件,报到派出所就可以了。”

三是协调不到位。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及管理方式,虽然多年来一直说要形成网络、“齐抓共管”,但往往只落实在文件上,具体运作中还是在唱“单出头”。比如:城管、计生、民政、治安、教育、文化、工商和税务等部门常常是单独到社区或单位开展工作,“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工作无规律、打乱仗,也给社区和驻街单位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难度。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对流动人口实施有效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通力协作。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笔者认为严把“四关”、建好“四卡”,是实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有效方法。

(一)严把“四关”。

1.街道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清理整顿流动人口的领导责任,把好“指挥协调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街道综治办、计生委、民政办、城管所、派出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综合治理。

2.派出所应对辖区暂寄住流动人口进行身份审查,把好“审查、教育和处罚关”。一是对无身份证、无婚育证、无固定居所和无固定收入的“四无人员”进行清理;二是对审查合格的要登记、造册、办证、进行普法教育;三是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做到“四知、两做到”。①知身份,②知暂寄住理由,③知原户口所在地,④知现实表现;做到见面知人、提人知门,做到人来登记、人在管好、人走注销。对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口进行依法惩处,增强居民的安全感。

3.社区要建好档案,把好“监督管理关”。流动人口要在社区内落脚居住,对新入住社区的暂寄住人员,社区要配合管段民警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如建立流动人口档案、做好入户普查、协助做好登记(注销)办证、做好法制宣传、把好房屋出租关、加强日常走访和管理,切实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4.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好“服务、疏通、管理关”。为了发挥流动人口为第二故乡的经济建设做贡献的的积极性,管理工作要做到“管而不死,管而有序”。要求各相关部门,如计生、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政府管理部门,既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又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既依法行政,又根据相关政策,为流动人口经商、开发项目等做好政策引导和服务;使党的各项政策得到切实有效地落实。

(二)要建好“四卡”。

一是建立流动人口登记卡。即对到社区居住的流动人口的自然情况以及房主的相关情况进行逐一登记立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四方责任卡”。明确社区、片警、房主、暂寄住户四方的责任,四方各持一卡,有利于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三是建立“暂住卡”。

2.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二

一、目前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基本情况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山区省份, 全省共有被列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 (2005~2010年) 》 (以下简称《规划》) 的人口在10万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7个, 分别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和布朗族, 总人口约27万人, 主要分布在怒江、保山、德宏、西双版纳、临沧、普洱、丽江、大理、迪庆9个州市, 31个县 (市、区) 的175个村委会1407个自然村, 民族数和人口数各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十二五”时期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共涉及10个州、市, 35个县 (区、市) 的138个乡 (镇) 3520个自然村, 人口较少民族人口38.3万人, 占全省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数的92.2%, 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任务最重的省份。

二、“十一五”时期, 云南省金融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情况

(一) 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扶持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作为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认真履行成员单位的职责, 充分发挥“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的推动作用, 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有市场、有效益、符合信贷条件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积极推动信贷扶贫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信贷政策“窗口”指导, 加大信贷投向引导。根据《规划》中的有关要求,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结合云南省实际每年制定下发《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代省政府拟稿) 等一系列专项指导意见, 引导金融机构坚持“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 积极鼓励和支持金融部门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有市场、有效益、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培育, 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促进群众增收的种植、养殖、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项目, 适当增加扶贫贷款额度, 延长还款期限。

二是执行有区别存款准备金率。目前, 人民银行对涉农比例达到70%或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达标的农村信用社, 执行较一般农村信用社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31家农村信用社有24家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 从而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力度。

三是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十一五”以来, 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基本上已经放开, 但为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 对于民族地区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 一直实行优惠利率。截至2010年12月末, 全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贷款余额9.95亿元, “十一五”时期人民银行累计贴息4879.4万元。

四是扎实做好央行票据资金支持工作。截至2010年12月末, 累计对怒江、德宏、临沧、思茅、西双版纳、保山、丽江、大理、迪庆9个人口较少民族州市的55家县级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49267.35万元, 占我省全部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金额的30.79%。目前, 9个州市的农村信用社已全部实现兑付,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兑付增强了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后劲。

(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个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贷款总量持续保持增长的态势, 9个人口较少民族州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由2005年末的671.77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1658.75亿元, 增长了146.92%, 年均增长19.82%, “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贷款986.98亿元。

一是大力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 金融部门大力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公路建设、农网建设与改造, 农村小城镇建设。截至2010年12月末, 9个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州市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177.97亿元, 较2005年末增长244.71%, “十一五”时期新增中长期贷款836.24亿元, 有力地支持了民族地区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大力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9个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州市的涉农贷款余额由2005年末的94.75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888.17亿元, 增长837.38%, “十一五”时期新增涉农贷款793.42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由2005年末的137.18亿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667.37亿元, 增长386.49%, “十一五”时期新增中小企业贷款530.19亿元。

三是大力支持就业, 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就业平稳发展。9个州市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从2005年末的2200万元增加到2010年末的16.2亿元, “十一五”时期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5.98亿元, 累计投放小额担保贷款49485笔, 共计金额22.6亿元, 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 促进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创业, 带动了14.84万人就业, 有效地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就业的平稳发展。

(三) 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自2005年实施《规划》以来, 共投入各项扶持资金27.2亿元, 其中, 中央投资7.02亿元、占25.8%, 省级配套及各部门投入资金19.46亿元, 占71.5%, 其他资金0.72亿元 (其中上海对口帮扶资金0.39亿元) , 占2.7%。在中央投资中,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亿元、占58.4%, 专项建设资金2.92亿元、占41.6%。资金投向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约占资金总量的88.7%;另一类是群众增收项目, 约占资金总量的11.3%。175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委会中, 2008年有109个村达标, 2009年有65个村达标, 2010年有1个村达标, 三年175个村全部通过考核验收率为100%。“十2011年第7期中旬刊一五”时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75个村委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65元, 比2005年的845.7元增加1419.3元, 年均增长21.8%;人均有粮435公斤, 比2005年337公斤增加98公斤, 年均增长5.2%;12.9万人摆脱了贫困, 贫困发生率由2005年的56.3%降至2010年的13.6%,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通过大力实施安居房建设项目, 使近2万户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告别了危旧房,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到2010年底,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均比规划实施前有了大幅度提升。通乡油路建设里程共1188.5公里, 规划内的81个乡镇, 有77个乡镇通油路, 乡镇通油路率达95%, 高于全省90%的平均水平。通村公路建设里程1605公里, 规划内175个村委会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解决了17个村委会230个自然村不通电的问题, 户通电率达到98%。重点解决了23万人的安全饮用水问题, 饮用安全水的户数占82%。保证了175个村委会所在地全部实现通电话、通邮、通广播电视。

三是特色产业发展初见成效。自2005年实施《规划》以来, 共新增或改造基本农田7.2万亩;新增茶园、桑园、果园20.1万亩;新增经济林28.2万亩。2010年,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75个村委会年末大牲畜存栏17.3万头/匹, 年末羊存栏12.2万只, 年末猪存栏34.5万头, 175个村粮食总产量14.7万吨, 经济作物总收入7.4亿元,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183万元。劳务输出16165人, 劳务输出总收入8009万元, 比规划实施前有较大提高, 人口较少民族初步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路子。

四是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在教育方面, 新增或改扩建教育用房4.8万平方米,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基本实现“普九”, 上学难问题基本解决。在卫生方面, 新增或改扩建卫生用房2.3万平方米, 使175个村委会全部都有合格的卫生室,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明显下降。在文化方面, 新增或改扩建文化用房6.9万平方米, 使175个村委会全部都有文化活动室, 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加大对濒危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保护的力度, 建设了7个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村寨, 启动了德昂族、基诺族、普米族、独龙族4个民族特色博物馆建设项目。

五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有针对性地组织种养业、民族手工业、农村旅游服务、妇女当家理财等实用技术培训, 累计组织培训56.4万人次, 让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培训, 培养了一大批脱贫致富带头人、农户当家人和实用技术明白人, 人口较少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2010年, 有9名人口较少民族企业家当选为云南省首届少数民族优秀民营企业家, 有14名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当选为云南省首届少数民族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贫困问题仍然突出

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与全省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还在拉大, 与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2005年, 175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45.7元, 比全省少1196.3元;2010年增长到2265元, 比全省少1687元, 差距拉大了490.7元。虽然贫困人口比例大幅下降, 但由于贫困人口基数大, 国家的贫困标准逐年提高, 目前仍有4.43万人还处于贫困线以下, 且返贫困率高, 仅2010年就有7441人因灾或因病返贫。

(二)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相对不平衡

据统计, 2010年底, 175个村委会中, 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村是5136元, 最低的村635元, 相差4501元。即使在同一村委会内, 自然村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另外, 未列入“十一五”扶持规划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与已列入扶持的村寨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同一民族、不同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步扩大, 加剧了发展的不平衡。

(三) 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仍显不足

由于云南省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落后, 大项目、优质项目不多, 加上当前国家宏观调控逐步趋紧, 各金融机构加紧收缩信贷规模, 实行更加审慎的经营原则, 提高准入门槛、上收贷款权限, 造成总体投放不足。同时, 部分县域金融机构为了规避信贷风险, 增加资金收益, 将在县域吸收的资金上存总行, 资金流失情况严重。

(四)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信用环境建设之后

由于信用体系不完善, 违约惩戒制度不健全, 部分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 随意违约、恶意逃债、骗贷的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大量金融债权难以及时收回, 加大了潜在的金融风险, 增加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成本, 严重阻碍了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进而导致金融机构的业务萎缩, 影响金融机构支持民族经济发展的信心。

四、加强和改善的建议

云南是一个边疆民族省份。虽然多年来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不断拼搏进取, 推动了全省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云南发展方式粗放,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 贫困人口多,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仍然滞后, 加强和改善民生任务艰巨, 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开局, 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 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

针对云南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开发难度更是越来越大, 成本越来越高, 加之云南省财政调控能力不强, 云南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开发主战场, 请求中央进一步加大对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 在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上, 给予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倾斜。

(二)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信贷投放

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充分考虑西部省区特殊的省情, 从总行层面协调各商业银行总行在信贷规模、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一定倾斜,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在民族地区设立网点, 切实提高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支持合力

“十二五”期间国家应增加西部省区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贷款, 同时建议取消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一律不得上浮的规定, 即承贷银行按利率市场化定价向民贸民品企业发放贷款, 人民银行通过承贷银行按2.88%的标准予以补贴贷款企业。同时, 也可按照比当地市场利率水平低2.88%的标准予以补贴, 或以同期基准利率标准直补贴贷款企业, 支持边疆民族经济发展。

(四) 人民银行应增强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

3.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三

李华锋

一、调查背景和方法

亳州市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市,也是一个流动人口大市。据统计,到2010底,全市流动人口已达127.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7%。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54.8万,孕环检对象24.8万,占全市孕环检对象的49.6%。跨省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占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79.6%。大量的人口流动,给农村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流动人口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因素。

为深刻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新路子,有效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问题,近期,我市组织市、县、乡(镇)三级相关业务人员,按照统一安排,依据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选取利辛县三个有代表性的乡镇流出孕检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其中对未返回流出地的调查对象,通过询问亲属、邻居和村干部、电话询问本人、查看资料等方式,完成调查问卷相关内容的填写。调查数据由市级直接汇总、整理和分析。

二、调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利辛县孙集镇、中疃镇、阚疃镇的9个村总人口31279人,孕环检对象2140人,其中流出孕环检对象1400人,流出孕环检对象所占比例为65.4%。流出孕环检对象在全员流动人口系统建档1027人,全员系统建档率为

73.4%;流出孕环检对象办理婚姻证明938人(除去省内流出),办证率为67%;村签订管理合同743人,合同签订率为53.1%;村干部掌握联系电话382人,电话掌握率仅为27.3%。

流出孕环检对象中,领取结婚证1000人,领证率为71.4%,全年应参检5600人次,问卷调查参检1729人次(回乡参检950人,在流入地参检779人),参检率为30.8%,应采取节育措施未采取措施的134人,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5.7%。流出人口期内出生123人,其中一孩政策内出生62人,二孩政策内出生21人,政策符合率为67.5%。

(二)主要特点

1、流动相对集中。被调查乡镇的1400名流出孕环检对象,集中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的有1067人,占流出孕环检对象的76.2%,流入到利辛县城区的有154人,占流出孕环检对象的11%。其中,阚疃镇以流入上海为主,孙集镇以流入苏州市为主。

2、夫妻共同流动。据了解,近年来,被调查乡镇的流动人口中夫妻共同外出数量逐渐增加,其原因:一是在外地找对象成家多,仅2010年结婚的237人中,就有26人在外地成家,占11%;二是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有利于稳定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子女异地上学,1400名流出人口中,夫妻共同携子外出1297名,占92.6%。

3、文化水平偏低。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乡镇的流出人口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3.8%,初中文化程度占79.7%,小学文化程度占16.5%,尤其是流出育龄妇女,一半以上为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

4、均等服务不到位。调查结果表明,在流入地参加健康检查的779人中,享受免费检查的为344人,得到宣传资料的仅有39人,免费检查率为44.2%。据了解,流入地对流动人口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服务较少,主要依靠自己或亲朋好友介绍工作,子女入学也十分困难。

5、呈现“一高七低”。流出孕环检对象占所有孕环检对象的比例高,达65.4%,全员系统建档率低,仅为73.4%,婚育证明办证率低,仅为67%,合同签订率低,仅为53.1%,结婚登记率低,仅为71.4%,参检率低,仅为30.8%,政策符合率低,仅为67.5%,村干部电话掌握率低,仅为27.3%。

三、原因分析

综合调查数据分析,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难主要受个人婚育观念、文化素质及传统文化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同时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不到位、综合治理力度不够等客观因素的存在,也是导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的重要原因。

(一)主观因素

1、黄河地域文化与个人素质的影响。亳州市地处皖西北,属于中原文化区,受黄河流域文化影响较深。自古以来,黄河流域以人口众多保证了中华民族的繁衍,黄泛区灾害也导致了这一区域人民群众需要多子女保障家族的延续,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与江南、江淮有很大的差异。另外,个人素质普遍较低,调查的育龄人群一半以上为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高中以上仅占3.8%,事实证明文化程度越低,法律意识越淡薄,未婚生育、事实婚姻生育情况较为普遍,违法生育比例较高。

2、人们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差距。调查对象中,只有10%的人期望生育一个孩子,多数人认为生育一男一女是一个非常理想的家庭模式,还有一部分人希望至少有一个男孩。调查的123名期内出生家庭,政策符合率仅为67.5%,调查的生育一孩家庭中,有31.1%的家庭属于早婚早育。

3、收入增加刺激部分家庭再生育欲望。调查对象中,多数流动人口在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他们在流入地经过辛勤努力,提高了经济收入,生活状况得到很大的改善,抚育儿女的费用较为宽裕,往往在计划生育管理不严的情况下,萌发了再生育的想法,进而想方设法进行躲生、超生,导致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比例较大。

(二)客观原因

1、现居住地管理服务不到位。目前在全国多数地区没有真正落实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原则,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不愿管理、不想管理,有的甚至出现赶出辖区现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多数流动人口处在生育旺盛期,他们对生殖健康服务有很大的需求,但是由于流入地政府经费投入不足,流入地计生部门往往不愿意为流动人口提高免费服务,即便提高服务依然存在收费现象。调查结果表明:在流入地参加健康检查的779人,免费检查仅为344人,免费检查率为44.2%。

2、户籍所在地管理服务不主动。由于我市是流出人口大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比重较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问题复杂,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所需成本较高,多数乡镇不愿意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加之部分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故意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放松管理,造成流动人口新婚漏档、孕情不掌握、出生不上报、节育不落实、抚养费不征收。久而久之,造成乡镇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主动。

3、地方相关管理部门配合不力。虽然法律、法规明确了部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如公安、卫生、住建委、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及时,导致大量的流动人口信息漏报。乡镇派出所在办理出生婴儿入户时,不主动查验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乡镇卫生院未进行实名登记,不按要求通报出生信息,致使大量生育信息漏报。

四、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难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要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在市级增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县区设立流动人口办公室的基础上,乡镇应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站,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日常工作,村级要选配专职流动人口干部,具体掌握每一位流动人口的信息变动情况,并按照村两委成员的工资待遇予以补贴,对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的要予以重用,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人干的问题。

(三)要强化源头管理制度。抓好源头管理是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难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建立定期上门访视制度,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姻状况,确保百分之百建档;要建立流动人口合同管理制度,按照《村规民约》和《村民自

治章程》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以村民自治促管理;要建立干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对流出重点对象的管理;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定期拨打信息核实电话,及时准确掌握外出重点对象的怀孕、出生、节育等重要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活动;要建立跨省流动人口办证制度,充分利用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机,深入流入地开展协作,主动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

(四)要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区域协作考评奖惩机制,调动县区和乡镇参与协作的积极性,市、县区要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联络站,派驻流动人口联络员,积极配合流入地建立流动人口党支部和协会组织,县区、乡镇采取“支部带协会”的方式积极配合现居住地建立流动人口党支部和协会组织,帮助流入地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问题,最大限度地协助现居住开展工作,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受均等化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五)要强化信息交流监管。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市级每两月要督查一次,并且对平台通报的怀孕、出生、节育等重点信息反馈和利用情况实行半月上报制度,县区实行日监测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县区要把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和利用工作纳入平时工作考评,不断强化流动人口信息交流的监管力度。

(六)要建立利益导向体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新型婚育观念,建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逐步改变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辅助政策的基础上,市、县区要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辅助标准,扩大奖励辅助范围,建立利益导向体系,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4.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四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把全面解决人口问题的基本战略重点放在控制人口数量上,而人口素质的研究略显薄弱。目前从全国形势看,人口素质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极不相称,也正是基于此,我们市人口计生委对我市人口素质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寻找改善我市人口素质状况的良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制订“十一五”规划,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一、我市人口素质现状

㈠人口健康素质

据统计,我市200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9‰,辽宁省为0.6‰。可见,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出一个千分点还多,由于这项是逆指标(数值越低越反映社会进步的指标)。,所以我市的形势不容乐观。

从平均预期寿命看,我市平均预期寿命为72岁,比全省平均预期寿命73.4岁低了1.4岁。

㈡人口文化知识素质

衡量人口文化知识素质水平的指标包括:识字率、平均每万人在校学生数和大中小学生构成。依据调查统计,我市人口识字率为94.83%,全省为95.34%,全国为84%;平均每万人在校学生数:我市为1397人,我省为1503人。以上数据显示,我市人口识字率较高,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好,但每万人在校学生数中,我市中小学生在校人数和中小学生占学生总数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接近,浮动不大。

㈢劳动技能素质

衡量劳动技能素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受理量、从业人员接受教育程度等。专利申请受理量主要是衡量劳动者的技术创新能力。2003年我市共受理专利申请310件,在全省十四个市中位次偏后,这表明我市劳动者的劳动创新能力还比较落后。

我市劳动者的文化知识结构偏低,初中文化水平以下占劳动者总数的75.63%,高中以上仅占24.4%,其中大专以上仅占4.8%。这说明提高我市劳动者素质的任务还很艰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观。

综上分析表明,我市的人口素质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同全国发达地区差距就更大。

二、导致我市人口素质偏低的主要原因

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我市人口素质处于全省中下水平,之所以如此,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㈠经济发展滞后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但直接影响人口素质的各个方面,而且会改变自然条件对人口素质的影响。因此,经济条件就成为决定人口素质的重要基础,社会生活其他方面对人口素质的制约,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据统计,我市2003年人均GDp(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713美元,全省为1440美元,在全省排名比较落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实际收入为5607元,全省为72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37元,全省为2934元。

由此可见,我市经济发展在全省位居后列。这就决定了人口素质也相对较低。人口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其一,社会的生产方式是人口素质提高的根本原因;其二,劳动就业对人口素质有制约作用;其三,消费水平对人口素质起较大影响。实践证明,经济与社会发展较快的区域,人口素质较高。据《2000年中国人口问题报告》数据显示:全国县(即农村)15岁以上人口文盲半文盲率为21.3%,而镇15岁以上人口文盲半文盲率为8.58%,市15岁以上人口文盲半文盲率仅为8.44%。在这一年龄段中,农村的文盲率是城市的2倍多。从全国看,县一级15岁以上人口文盲半文盲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主要是内蒙、甘肃、青海、西藏等西部落后地区。据统计,人均GDp排在全国前5位的省分别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这五个省区的专利申请受理量都名列前茅。各地区从业人员接受教育程度也与经济成正比关系,各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平均预期寿命也同经济增长有关。这一系列数据都说明,经济与人口素质之间成正比例关系。所以说,人均GDp在全省排位较为落后的我市,人口素质偏低的状况则不难理解。

㈡教育投入相对不足

教育是培养和发展人的体质、知识、思想的主要途径之一。无论早期教育、学校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和业余教育,对于人口素质的提高,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就我市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基本实现“两基”目标。教育改革和教育布局调整初见成效。到2003年底,我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1319所,在校生达419000人,其中成人高校1所,在校生2154人,高级中等职业学39所,在校生50500人,初中入学率达99.1%,小学入学率达99.8%。从人均教育投入看,我市2003年为204元,全省为529元。由此可见,我市人均教育投入还很低。一切教育活动均依靠教育经费来支持,经费的短缺会严重制约我市人口素质的提高。

㈢群众求知欲不强

我市地处辽河平原,肥沃的黑土地使其在全省享有辽北粮仓的美誉,人均土地占有量相对其他市可谓充足丰厚,自然灾害相对较少,加之近年来改革开放使我市的农业发展较快,人民已过上了不愁温饱的生活。但是由于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滞后,民营经济比重偏低,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较低,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发展,同时也抑制了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老守田园、不思进取、不思变迁的观念非常普遍。落后的生产方式使人们对先进文化技术的需要也受到压抑。技术就是资本的观念还未在大多数人中形成。尤其在农村地区,随着教育个人投入的连年攀升及就业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新读书无用论”在落后地区农民中还相当严重。加之农村教育水平整体落后,师资结构不尽合理,教学环境相对较差,教学效果很难让农民满意。甚至对于有些农民来说,他们担心孩子智力投资落空,认为读高中与读初中对于种田来说没什么两样,由此造成部分农民子女读高中的减少。

据我们对农民抽样调查表明,初中文化水平人群中有一半对自身文化素质比较满意,而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绝大多数对自身的文化素质不满意。这就说明了越落后越自满,越落后越不思进取,越落后越排斥文化素提高。

㈣群众对自身健康重视不够

我市近年来卫生事业发展较快,截至2003年底,全市共有卫生机构994个,床位7607张,卫生技术人员9332人,执业医师3337人,执业助理医师926人,注册护士2772人。全市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8个,卫生技术人员797人,妇幼卫生机构7个,卫生技术人员236人,乡镇卫生院84个,个体诊所781个,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我市各级政府比较关注卫生事业发展,重视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但是,就全体社会成员个人而言,对自身的关注和呵护相对冷淡。据调查,日常生活中人们在没有患病的情况下很不在意身体状况,仅有极少数人能够对自身健康较为关注,很少有人在没有患病情况下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这对人的身体素质提高极为不利。如果人们能够经常体检,预防在先,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就会做到防患于未然,不会危及健康乃至生命。另据调查,当人们患病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及时看医生。尤其在农村地区,一半以上的人病后不能及时看医生,能拖就拖,这对农民身体健康来说无疑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这里有经济条件因素,有就医不便的因素,但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自身健康关注不够。即使在条件相对好一点的城镇和城市,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患病后能拖就拖。这都表明我市公众对自身健康的关注需要进一步提高,好多疾病都是由于时间的耽搁而加重了病情,危害了健康,错过了治愈的大好时机。

三、提高我市人口素质的若干建议

实现现代化,首先必须实现人的现代化,使人的素质现代化。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需

要。

㈠大力倡导优生优育

优生优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实行优生优育,一是提倡少生优生,提高婚前检查率,严禁近亲结婚,减少遗传病发生,减少痴呆傻等缺陷人口;二是应用遗传工程等先进技术,提高遗传素质;三是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改善营养状况;四是制定优生法规,保证人口质量;五是调动家庭进行孩子智力投资的积极性,实现由更多投向孩子数量成本向投资质量成本的转移。我们人口计生部门近年来在促进优生优育中做了大量工作。尽管如此,我市出生人口缺陷率仍较高,据2003年统计,全市出生人口20219人,出生缺陷率为4.2‰。为了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近年来,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采取孕前投服叶酸、福施福等药物,进行孕期超声检查和产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措施,出生缺陷干预取得初步成效。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加强领导,保证出生缺陷监测和实施干预所需的各种经费。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优势互利、相得益彰的运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既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战略问题。我们要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责任感,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为铁岭小康目标的全面实现做出贡献。

㈡彻底转变传统观念

观念不是瞬息万变的“活”思想,而是相对稳定的带有思维定势性质的成熟思想。

人要现代化,先要观念现代化,提高人口素质,更新观念是其根本。当前,迭起的改革大潮和迅猛发展的市场经济,正在无情地冲击着中国人几千年形成的传统观念,传统社会的“自给自足”“靠天吃饭”“务农靠经验”“致富靠投机”等轻视人的素质提高的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们的要求。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必须注重培养人们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技术观念、法制观念及国际市场观念等新的观念。我们人口计生部门应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发挥基层计生宣传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在向广大群众宣传国情省情市情、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文学进步婚育观念、婚育科普知识的同时,帮助群众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等,使之从传统落

后的旧观念中彻底解脱出来。

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在智育工作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教育应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农村教育事业,“治穷先治愚”,下大力气解决农村适龄儿童入学受教育问题,同时要抓好成人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劳动技能。

㈣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就总体而言,我市的文化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据2003年统计,全市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5个,文化馆9个,文化站93个,公共图书馆9个,藏书49.5万册,有市县级广播电台7个,电视台5个,广播电视覆盖人口95.29%。虽然从数量上看,我市的文化机构比较可观,但它的利用率较低,未能在广大群众中发挥令人满意的作用。因此,要提高我市人口素质,必须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挖掘文化机构的潜能,使我市的文化机构真正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不竭之源。同时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重视社区和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占我市人口70%的农村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㈤引导群众关注自身健康,增加健康投资

为了确保我市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需要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加大投资力度。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康活动。目前,就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而言,能够坚持天天健身的人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人们锻炼身体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各级政府要从提高人口素质的高度加大投入,多建一些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足球场及其它一些小型运动场所,经常开展一些全民性的健身活动,想办法激发人民群众对体育健康的热情,提高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参与意识,强化人民群众的愉悦健身行为,达到增强全市人民体质的目的。

5.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五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应党慧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在张建平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09年5-6月份对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工作主要是:听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有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计生专干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卫生局、横溪镇等多个部门、乡镇(街道),了解有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6年以来,全县计生率逐年提高,违法生育量不断减少。今年1—5月份,全县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较好,其中计生率达到87.66%。

(一)注重宣传,计生氛围不断浓厚。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开设专栏,开辟乡镇(街道)领导计生论坛,设立大型计生公益广告,制作计生宣传画,组织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月、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氛围。

(二)领导重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二是深入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计生依法管理工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格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三是相继出台一系列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措施切实加强孕前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着力解决责任落实、管理办法和利益导向问题。四是全面建立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各级计生工作责任包干等九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计生责任意识。

(三)加强管理,措施方法不断跟进。一是加强孕前管理。采用多种方法和措施,提高“三查”率。二是加强依法管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计生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强化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对违约者及时追究违约责任。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采取“内紧”、“外联”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同时,为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外来人口“属地化管理、便民化服务”工作机制,在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三个街道设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村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落实村级工作责任,完善村级工作机制。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大后进村转化力度。五是加强行为规范。重视计生执法“五规范”,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三级随访”工作,落实随访职责,规范随访行为,把免费婚孕期检查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规范计生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强化协作,工作合力不断形成。一是发挥部门优势合力控制违法生育。在部门履行审批审核职能中导入计生工作理念,注重在信贷、户口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设定计生前置条件。加大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挂钩联系联动抓。落实县领导联系乡、县级机关单位联系计生后进村制度。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二、当前我县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群众生育观念落后、基层基础薄弱、流动人口管理缺乏有效方法等诸多问题和困难,计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生育观念比较落后。当前,农村群众和城镇居民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的生育政策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求生育二胎的意愿还比较强烈,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观念还依然存在,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群众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存在认识偏差,育龄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措施难。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还比较薄弱。

二是工作氛围有所弱化。一些领导干部对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缺乏深刻的认识,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存在畏难厌烦、被动应付、时紧时松、无所适从等现象,工作还没有真正做到基层,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个别部门片面理解为计划生育只是计划生育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事,表现在本位思想较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乡镇(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不畅,配合支持的力度不够大。

三是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后,在实际运作中一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加上认识上的偏差,致使执行的力度不够到位,造成服务和管理难以有效落实,在一线的计生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特别是对外出流动育龄妇女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全县外出“三查”对象有3.07万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常熟、宁波等地,每年“三查”期间,寄回的体检单有很大一部分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尽管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但管理效果依旧不尽人意。据统计,去年全县上报违法生育771人,其中外出流动人口违法生育699人,占全县违法生育总数的90.66%;外出流动人口使用假证明而导致违法生育的有419人,占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总数的59.94%。由于缺少税务、工商部门和在外居住地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对违法生育户调查取证难、告知难、法律文书送达难,有关法律规定又过于原则,存在富人罚不怕、穷人不怕罚的两难境地,弱化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警示功能。随着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单位管不着或没有单位管的人逐渐增多, 而村(居)委会存在责权利不明,人员动态信息不清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计生管理的盲区。另外,部分未婚青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未婚先育现象有上升的趋势。

四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基层基础薄弱是我县计生工作落后的主要根源。全县有148个村因违法生育2例以上而被“一票否决”,占全县总行政村数的20.5%,其中33个村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否决,至今仍有219个计生工作整治村。由于我县大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工作报酬难以保障,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碍于情面,工作还不够用心、用力。在宅基地分配、移民政策享受等方面处置不公,使违法生育户有利可图,对守法生育户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村民自治组织、村计生协会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指导站服务人员、村级计生联系员的业务技术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依法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计生工作水平,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舆论引路,强化服务,进一步营造计生工作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人口忧患意识。确立人口计生宣教先行理念,针对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存在的误解,要大力宣传一法三规、省条例和中央决定,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人口计生公众网的作用,加强和扩大宣传阵地,增强典型示范效应,着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要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范围,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以县计生指导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满足育龄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完善“三级随访”制度,落实随访职责,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生优先优惠政策,切实抓好计生奖扶制度和独生子女特扶制度的实施,实现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和“处罚多生”并举的转变。进一步制定完善长效节育措施和奖励政策,引导育龄夫妻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减少和终止非意愿妊娠。认真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服务的“两免”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婴儿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二)加强领导,团结协作,进一步凝聚计生工作整体合力。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县政府要针对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我县计生工作政策措施,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发挥整体合力,各司其责,务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宣传、服务、带头、联系、共同管理的作用,切实增强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计生管理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及时足额到位。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弘扬先进生育文化,倡导婚育新风,营造良好氛围。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违法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落实和凭证接生工作。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严把计生证明关。法院要充分发挥计生执法大队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经常性执行和集中执行相结合,切实提高执结率。公安部门要严格凭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对违法生育对象办理落户登记手续。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计生部门取证要予以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维护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严肃性。对阻碍、干扰、破坏人口计生工作的,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及时从严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法管理,突出重点,进一步重视计生工作薄弱环节。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主体、依据、程序、行为、文书“五规范”。坚持计生执法、联合执法和司法执法相结合。及时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调查取证,从严、从快、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重点户、钉子户等违法生育对象,要依法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要切实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力度,严厉依法打击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对伪造、编造、买卖使用假证明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对一些违法生育重点户、钉子户,通过法院执行网、媒体、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加大曝光力度和执行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效果。要注重管理关口的前移,一定要加快由孕后补救型管理向孕前服务型管理转变,强化计生合同管理,抓好“三查”服务。要针对我县外出人口多、分布广、流动快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流动人口居住集聚地建立计生协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协会的管理、服务、指导功能,同时要不断细化工作网络,积极探索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协同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 “县外联系互动”制度,加强外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实现互动、互助、资源共享,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我县实际的流动人口有效管理模式。要加强对“空挂户”、“人户分离”人员、无固定职业人员、单位改制人员的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归口管理,减少计生管理漏洞。加强未婚青年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未婚青年依法生育、倡导晚婚晚育。

6.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六

1 农业人口迁移意愿的调查

河南省是粮食主产区、人口大省与重要劳务输出地。2014年1—2月, 信阳师范学院大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从经济学、地理学及社会学的视角出发, 对河南省农业人口迁移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其间, 课题组在河南省共选择17市、62县 (区、县级市) 、145乡 (镇) 、196村为调查地点, 以村落为基础, 利用春节时机, 以不同类型群体为调查对象,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田野访谈等调研工具共完成556份有效样本问卷, 并分别获取大量县乡干部访谈、村民小组访谈和村落概况等资料 (如表1) 。

1.1 农业人口城镇定居意愿调查

总体看, 选择“愿意在城镇定居”、“尚未考虑, 依目前情况可能会在城镇定居”、“若生活状况好转, 会在城镇定居”与“不愿意在城镇定居”的人群比例分别是26.4%、18.7%、21.2%与33.7%。从年龄角度看, 年轻群体定居城镇的意愿强于中老年群体。随年龄递增, 确定及预计会定居城镇的人群比例依次递减为51.4%、48%、40.8%与33.8%。从性别角度看, 女性群体定居城镇的意愿强于男性群体。男性群体确定及预计会定居城镇的人群比例仅为42.6%, 而女性群体比例则高达54.3%。从婚姻状况看, 已婚群体定居城镇的意愿强于未婚群体, 离异与丧偶群体明显表露出年老回归家乡的想法。已婚群体确定会定居城镇的人群比例高达27%, 未婚群体比例则是24%, 离异与丧偶群体更是仅为13.3%。从受教育水平看, 样本人群定居城镇的意愿随受教育水平提高而明显增强。随受教育水平提高, 确定及预计会定居城镇的人群比例依次增加为34.8%、48.1%、42.7%与75.7%。从家庭生活水平看, 样本人群定居城镇的意愿随生活水平提高而明显增强。随家庭生活水平提高, 确定及预计会定居城镇的人群比例依次递增为41.6%、45.6%与48.8%。

1.2 农业人口城镇户籍态度调查

总体看, 选择“非常重要”、“比较重要”、“一般重要”、“不太重要”与“完全不重要”的人群比例分别是14.7%、18.7%、20%、32.4%与14.2%。从年龄角度看, 年轻群体对于城镇户口的重视程度要大于中老年群体。不同年龄段群体相对看重城镇户口的人群比例分别为36.6%、39%、30.4%与30.2%。从性别角度看, 女性群体对于城镇户口的重视程度要大于男性群体。男性群体相对看重城镇户口的人群比例仅为30.7%, 而女性群体比例则高达44.5%。从婚姻状况看, 不同婚姻状况群体对于城镇户口的重视程度较为平均化。已婚群体与未婚群体相对看重城镇户口的人群比例分别为33.6%与35.6%, 而离异与丧偶群体则明显表现出对城镇户口无所谓的态度。从受教育水平看, 样本人群对于城镇户口的重视程度随受教育水平提高而明显增强。随受教育水平提高, 相对看重城镇户口的人群比例依次增加为32.7%、32.8%、32%与54.5%。从家庭生活水平看, 不同家庭生活水平样本群体对于城镇户口的重视程度较为平均化。意外的是, 家庭中等生活水平以下群体相对看重城镇户口的人群比例达到40.5%, 高于家庭中等生活水平群体与家庭中等以上生活水平群体的33.8%与36.4%。

1.3 农业人口退出土地意愿调查

总体看, 高达25.5%的样本人群表明“永不放弃”农地。从年龄角度看, 年轻群体退出土地的意愿要强于中老年群体。随年龄递增, 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依次增加为15.8%、29%、28.5%与37.9%。从性别角度看, 女性群体退出土地的意愿要强于男性群体, 两者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分别为22%与26.9%。从婚姻状况看, 未婚群体退出土地的意愿要强于已婚群体, 两者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分别为15.6%与27.6%。此外, 离异与丧偶群体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则高达46.7%。从受教育水平看, 样本人群退出土地的意愿随受教育水平提高而增强。随受教育水平提高, 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依次减低为28.2%、25.3%、21.3%与20.6%。从家庭生活水平看, 不同家庭生活水平样本群体退出土地的意愿较为平均化。随家庭生活水平提高, 不愿放弃农地的人群比例分别为25.2%、26.7%与24.8%。

2 农业人口迁移意愿的分析

2.1 城镇生活质量决定农业人口迁移意愿

农业人口外出务工的初衷在于弥补务农收入不足, 寄望于通过增加工资性收入而提高家庭总收入, 并未心存强烈的迁移欲望。迁居城镇意味着农业人口将远离熟悉的乡村社会并放弃现有土地财产权利, 同时在相对陌生的城镇社会实现家庭的整体迁移、社会保障平台的重新获取、就业收入的长期稳定、生活观念的彻底融入、住房条件的基本满足等。然而, 由于城乡二元制度、个体能力不足、城镇居民偏见、城镇承载力有限等多重因素的制约, 农业人口对于迁居城镇后的生活质量普遍缺乏信心, 继而直接影响其迁移意愿。尤其自2012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 经济增速与财政收入增速的“双下降”更将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劳动收入波动、社会保障缴费能力下降、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社会矛盾激化等现实问题, 无疑也为大规模农业人口迁居城镇蒙上阴影。换言之, 迁居城镇意愿低下貌似取决于农业人口的主观判断, 实则取决于城镇难以为多数迁移人口提供体面的就业与生活条件。农民是理性经济人, 能够清晰的认知到“进厂”与“进城”在本质上的差异。当面对生存环境抉择时, 农户家庭集体决策的结果自然而然便是选择“候鸟式”生活方式。

2.2 土地问题是推动农业人口迁移的核心环节

我国农民长期“重土安迁”。土地具有多功能性, 既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资源要素, 也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 农业人口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农村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包经营权便成为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这既昭示了土地对于农户生存的重要性, 也造成了“离农”不“离权”、“弃耕”不“弃地”的扭曲人地关系。实践表明,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务工, 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常态化,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农地利用效率。2014年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 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0.4%, 而上海、江苏、北京则分别达到71.5%、58.4%和52%。然而, 在是否彻底退出农地的问题上, 广大农业人口却始终保持谨慎态度, 尤见于第一代农民工。换言之, 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农业人口迁移的重点, 同时也是实践操作中难以回避的难点。

2.3 农业人口迁移注定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从能力视角看, 农业人口迁移一方面取决于自身适应能力, 另一方面取决于城镇接纳能力。对于前者而言, 农业人口能力提升受教育程度、务工经验、生活阅历等多重因素影响, 必须在较长的时间段内逐渐积累, 难以跳跃式增长。对于后者而言, 城镇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关。从我国现实情况看, 农村剩余劳动力一下子都转移到城市务工经商是不可能的。更为常见的情况是, 外出务工人口在渡过青壮年时期后, 就业率和工资率存在下降趋势, 难以积累起定居城市所必需的资本, 回流农村便是其唯一的和不得已的选择。正因此, 人们看到的往往是能够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人数远少于不能定居城市的农民工人数。当前我国正值新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人口城镇化是其核心内涵。然而, 受主客观因素制约, 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不可能在自身这一代便实现彻底迁移, 农业人口迁移注定将是一个代代相承的渐进过程。必须要指出的是, 农业人口迁移应由市场与农民主导, 若通过行政手段而“人为干预”, 则极有可能会违背正常规律, 并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3 推动农业人口迁移的对策建议

3.1 以新常态下经济转型为契机, 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

新常态将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此背景下, 如何利用经济转型的契机, 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 事关农业人口迁移后的生存条件与物质基础。据此, 一方面, 要增强工业化的供给推动力。金融危机后, 世界各国为解决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脱离, 开始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并重新认识制造业重要性。对于我国而言, 应以“高效、节能、环保、高值”为标志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改造传统产业, 实现产品的技术、品牌、价值等全面升级, 继而提高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 要增强城镇化的需求拉动力。国际经验表明, 城镇化率超过50%时, 服务业及其就业比重通常会出现明显上升。然而, 我国城镇化发展滞后和城市集聚不足抑制了制造业就业对服务业就业的溢出效应, 从而降低了服务业吸收就业的能力。下一步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实现城镇化的科学健康发展, 同时加快新型服务业发展步伐, 继而有效扩大内需并促进就业增长。

3.2 健全合理的农村土地退出机制

农地问题的妥善解决是农业人口迁移的必要前提。当前理论界关于农地退出的争议较大, 或是提倡“持地进城”, 或是强调“人地分割”, 或是鼓励“暂缓处置”。目前, “长久不变”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 土地权利也成为了农民财产权利的重中之重。考虑到农业人口生存的脆弱性与社会公平公义性, 农业人口迁居城镇不能以土地退出为代价, 土地退出必须尊重农业人口的主体地位, 相关退出机制的探讨也必须以科学、合理为基本准则。具体而言, 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整理和农村综合治理规划, 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资源。二是构建以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为特征,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新型农地制度。三是完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制度, 有效保障农业人口权利。

3.3 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建设

农业人口迁居城镇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市民化。农业迁移人口市民化具有多重内涵, 不仅涉及职业工种转换与空间位置转移, 更加关系到自身素质提升与意识观念变化, 核心评价标准在于农业迁移人口能够享受与城镇居民无差别的公共服务。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影响深远, 为破解城乡二元制度提供了积极而明确的政策信号。然而, 户籍转换是形, 服务享受才是实。农业迁移人口市民化作为一个长期过程, 必须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 实现综合配套改革, 切实满足现实需求。具体而言, 一是就业制度改革。核心在于消除不平等的“同工不同酬”就业制度, 逐步实现移民工资与城镇居民工资同化。这要求加强农业迁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体系, 完善劳动权益保护机制, 并构建社会失业救助网络。二是住房制度改革。核心在于改善住房分割局面,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与保障性住房制度。根据党和政府最近提出的“三个1亿人”工作设想, 今后一个时期要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要求。三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核心在于形成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4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504/t20150429_797821.html.

[2]张红宇.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两种路径选择[J].农村经营管理, 2015 (10) .

[3]刘奇.中国农民的迷茫与困顿[J].中国发展观察, 2011 (4) .

[4]孙战文, 杨学成.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家庭迁移决策的静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 2014 (7) .

[5]任保平.新常态要素禀赋结构变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开发的动力转换[J].经济学家, 2015 (5) .

7.人口与经济发展问题思考 篇七

摘要: 马寅初在经济理论上有不少建树,如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问题和人口问题,都有他的独到见解,有的已被实践反复证明它的正确性。他为维护学术尊严,坚持真理的非凡勇气和高尚品德,将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本文此外还讲述了人口和经济之同的关系及相互制约,以及对现阶段就业压力。并附上了一些解决方法,只有协调人口.经济发展,就业三者之同的关系,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关键词:马寅初 经济发展综合平衡 人口经济增长就业

1.马寅初和他的人口论

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和教育家马寅初先生逝世已经32周年了。他在民主革命时期,为救国救民与反动势力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精神,他在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维护学术尊严,坚持真理的非凡勇气和高尚品德,将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马老先生在经济理论上有不少建树。如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平衡问题和人口问题,都有他的独到见解,的已被实践反复证明它的正确性。但当时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却受到了错误的批判,他被批判为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者”、“中国的马尔萨斯”、“一贯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理论战线上经过拨乱反正,对马老的错误批判,已作了平反,特别对马老先生的“新人口论”已逐渐为我国广大干部与群众所传诵和赞扬。

马老关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理论中,正确地阐明了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工业是主导的思想。马老针对我国人口增加得太快,而资金积累得较慢的现实,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人口太多,本来有限的国民收入,被六亿多人口吃掉一大半,以致影响积累,影晌工业化。因此,中国人口如继续这样无限制发展下去, 就一定要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他竭力主张:“要提高农民分动生产力, 一面要积累资金, 一面要控制人口, ”努力“实行计划生育是控制入口最好最有效的办法。他说:“人多固是一个极大的资源, 但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我的新人口论主张保留它的好处,去掉它的坏处;保存这个大资源,但去掉这个大负担,方法是提高人口的质量,控制人口的数量。”马老这些科学论断和有力措她的建议,由子左倾思潮的干扰,使这些建议没有得到重视和采纳,而且对他进行了错

误的批判,致使我国的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1958年下半年以后,马老被点名批判面对四面八方涌来的文字围剿和政治压力,马老却胸怀坦荡,无所畏惧。马老坚持真理的这一付铮铮铁骨和掷地有声的誓言, 将激励着我们后一代人。

2.我国人口与经济、就业的现状

人口与经济问题是发展中国家存在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一个生存问题。

2.1 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制约关系

在社会中,消费者的数量总会超过生产者的数量。人口学将还没进入或已经退出生产领域的那部分人口称为从属年龄人口。中国人口结构现状如下。总人口:l,421,90,000,年龄结构:O—14岁:19.4%(256,600,000),15-59岁:69%(9ll,290,000)60岁或以上:11.6%(153,400,000)其中65岁或以上:8.1%(106360000)。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从属年龄人口比重大,社会负担高,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国民福利的提高。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有:1)速度快,从成年型结构到老年型结构的转变,西方国家50~100年的时间,而中国仅用了20年时间;2)加速推进,2010年后老年人口的增加速度会越来越快。3)达到水平高,至2050年中国人口年龄将比世界平均水平大6岁,4)是绝对量大,未来半个世纪我国将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总之,寻求新的筹资渠道不断充实社保基金,还要以企业和私人养老金计划、家庭养老和老年人自养等多种养老方式作补充。

2.2我国人口与就业形势

在就业市场主要是由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校的毕业生这三类群体组成。1)下岗职工数量呈现减少的趋势。由于劳动保障部颁发了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基本上使国有企业由改制和主辅分离产生的下岗职工得到有效控制。2)农民工状况将得到缓解。虽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速度趋缓,但农民工的供给不会出现明显的短缺.主要有:第一。各级政府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第二,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将被城镇医疗保险覆盖,优化了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第三,健全了劳动协调机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3)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由于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大幅增加,虽然每年硕士招生数量都有增加,能够使部分大学生推迟就业,但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仍然增长明显.

3和谐就业的对策建议

尽管当前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降至6‰,但人口仍要持续增长10多年,人口将要增加2亿以上,2亿多人口对资源、环境和就业压力十分巨大。经济发展在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上应该有所改变,构建人口、经济、就业三方和谐的发展有这样几个方面。1)加强社会培训。使居民都能够有机会参加培训确保不被社会的发展所淘汰。2)发展第三产业,积极疏导服务业就业领域。3)开放劳动力市场。使城市化进程加快,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上途径多管齐下,可望将失业率控制在尽量低的水平。通过大幅度提高失业人员和城镇贫困人口的补助金标准,来确保现有的劳动者福利水平不致显得过低而导致因越来越激烈的就业竞争。

参考文献

[1]周梅妮.张振威.我国劳动人口在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分析[J]-商业研究,2009

[2] 胡子诚正确评价马寅初的综合平衡理论[J] 《探索》 1987年03月

[3] 周学馨 人口发展治理视野下的政府人口管理创新[J]-理论月刊2009(6)

8.流入人口的调查与思考 篇八

中新淮安网12月16日电(陶开平王登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一名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者,我们应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全面、准确地提供人口计生各类基本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同时,要切实查清人口数量等方面的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并为创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对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改革进行一定程度的探索与思考,希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正视问题,客观分析当前人口形势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涉及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关系到民族的发展壮大。虽在历任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与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仍然面临着复杂的考验和严峻的形势。

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随着户籍制度放开,流动迁移人口的问题凸现,这给我们的人口统计工作造成一定难度,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员流动区域范围越来越大,越来越隐蔽,特别是城市化建设加快,大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信息采集难度加大。二是在主观方面村(居)计生专干对出生信息上报准确率认识不到位,认为早报迟报一个样,只要上报就行,不超生就行;三是在客观方面属地管理单位计生专干人员变动比较频繁,造成计生工作交接不到位;四是基层计生专干人员少,兼职多,职能不专,造成计生工作管理不到位;五是人群分布的复杂多变性,造成计生统计工作质量不到位。

由此看出,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仍是不容乐观。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大业受到威胁;而且会在社会上、群众中易造成计划生育工作松懈了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滑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我们所有的人口计生干部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抓紧抓好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地完成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切实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工作。

“十一五”以来,根据国家大政方针,结合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当前人

口计生主要任务在于: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合理人口分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而完成前提是准确掌握我国现时的人口信息,为进一步严肃计划生育统计纪律,坚持把好人口出生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关,提升人口出生信息统计准确率。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省、市相关精神,目前我们开展了下列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的信息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做好人口发展规划的基础。各地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了对规划统计工作的领导;作为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人员,更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口统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解决好人口计生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公信度问题,把决策、监督建立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之上。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各地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实行流程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并采取了以下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是落实月例会制度。依托村(居)民自治,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力求做到“三清”,即底数清,流动方向清,落实措施清。各居委会及时与育龄妇女签订计生合同,主动为她们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并对流动人口进行详细的登记,及时变更信息。乡村两级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组织村干部、组信息员和计生办人员、服务中心人员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收集了解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基础信息变动情况。

二是落实报表审签制度。各乡(镇、街道)、村(居)的育龄妇女帐、季度服务帐、流动人口帐、人口总帐不但做到资料齐全,而且力求规范完整,在第一时间掌握育龄妇女孕环情和期内综合避孕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和变更婚、孕、育信息,提高统计信息准确率。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将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年报都必须打印成纸质表,由统计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审核、签字,并由主要领导审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是落实数据录入制度。目前,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正通过《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录入基础个案信息,自动生成。因此,加强信息的录入、管理和使用,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传输、信息分析等制度、有助于人口统计数据整理、分析。

四是落实数据交流制度。一方面加强规范人口计生信息统计工作渠道,加大清

查通报力度。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等系统,建立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防疫)等部门数据交流制度,定期进行数据和信息交流。另一方面制发落实《关于做好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计生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计生信息共享工作机制。通过对比分析卫生及防疫部门的出生、死亡、预防接种、节育、人流、引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公安部门的新生儿入户等数据,比对调整本部门的各类统计数据。

五是落实调查分析制度。定期组织帐册会审,对计生台帐开展全面的调查、解剖、分析和完善;加强统计分析,彻底扭转统计工作中“重数据收集、轻质量分析”的现象,对收集到的数据做深入分析,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为本地人口科学发展和人口计生事业提供更加科学的数据支撑。

六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统计人员不负责造成数据失实,对人为瞒(虚)报各类人口统计信息,随意篡改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谁统计,谁录入,谁签字,谁负责。

(三)严肃纪律,实数实报。各级人口计生统计人员首先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坚持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敢于坚持真理,用党性和原则来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其次要围绕提高数据质量这个核心来开展工作,自始至终都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使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认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再次对历年瞒报漏报出生比较多的地方,统计质量不高的地方,基础信息采集不准确的地方,工作水平严重滞后的地方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样调查。凡是在调查中发现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差错,除纳入责任目标结算外,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另外,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加大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人口计生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出现强令、授意、指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统计调查对象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造数据;对本地区严重失实的统计资料,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不认真履行统计调查职责,编造虚假数据;明知统计数据不实,却不履行调查核实职责;为了迎合领导意图,参与弄虚作假;在调查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地方,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标本兼治,着力提升人口统计工作水平。

通常情况下,我们通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以强化领导,突出重视;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制以经济制约,震慑超生;落实兑现计生困难家庭奖扶制以感化国民,推进工作;这样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滋生了不良因素,在此笔者不再赘述

常规方式方法,仅从人口统计信息化的角度,分析人口计生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果。

(一)加大投入,完善系统。目前我们已有两套较为完善的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即国家计生委研究开发的PADIS平台和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但村级没有配套到位,仍是沿用传统的抓采集、抓普查、抓核对等方式完成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与先进信息化迅猛发展趋势不相吻合。为此,政府部门应拿出专门预算,拨付专项资金用于人口信息系统的普及,搭建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平台,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操作信息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懂统计调查业务或业务技能不高的,难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更难以使调查资料真实可靠。针对当前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不稳定,轮换频繁,以及村级计生专干科技水平较低,在新的计生工作形势下,在信息化的冲击中,要较好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抓好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要特别注重高新技术的教育与普及,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素质的再突破,为计生工作的上台阶、上水平提供智力支持与人力保障。

(三)做好监督,确保质量。在方向明确、载体搭好、素质具备后,人是最关键因素,要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的质量,必须从软件方面予以规范,特别是以完善制度为主方向,以强化监督为着力点,逐步提升工作层次。一是建立健全人口发展检测与评估机制,完善人口统计规则体系,研发更为科学的统计子因素,把好统计数据的入口关。二是突出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考评与监督,在配齐人员、增强素质的前提下,落实从业人员的承诺责任,明确从业人员的工作要求,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监督,保障工作质量。

(四)突出考核,规范机制。在现行计生系统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前提下,在充分酝酿讨论中,完善计生工作考核机制,明确计生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奖惩措施。坚持奖惩两手抓,坚持物质刺激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坚持职务浮动两推进,真正让工作好的有位置、有台子、有面子。总之是:以物质奖励、精神鼓励、职位激励为促动,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工作质量再上水平、工作业绩再创新高。目前,人口统计工作通过人口普查获取信息,不仅可以掌握人口数量信息,而且可以掌握人口分布情况、人口受教育情况,也是全面掌握人口信息的有效途径之一。

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的人口统计工作,在统一人口计生统计口径的前提下,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块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配合以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普查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人员,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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