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2024-06-19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精选6篇)

1.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篇一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

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 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为使项目管理制度,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乙方自愿遵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分包施工任务,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及协调管理”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 为本工程代理人,全权代表乙方签订本协议以及管理、处理本工程的一切事物。

三、作业面的移交:

乙方进场后,应在作业前主动与甲方办理好【作业面的书面移交】手续。作业面的移交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面总包单位的“工作内容、质量验收”移交书。

2、作业面总包单位的“安全”合格移交书。

3、其他需要书面移交的项目。

特别约定:

1、凡是乙方未主动与甲方办理作业面书面移交的、或拒绝与甲方办理书面移交的、或因条件不具备而使甲方尚未移交的区域,乙方均不得自行进入或进入施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搞好甲方已移交工程的“质量、安全设施”的成品保护,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对自己施工区域产品进行成品保护直至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方指定物业公司,若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已完工程,如其质量、或安全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要求,则乙方应拒绝接收,甲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直至满足移交质量、安全要求。同时就应承担乙方因甲乙工期滞后或因甲方原因未能连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也不得进入进行施工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已接收的工程,如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继续发现的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也应负责整改,直至满足移交质量要求。

5、乙方已接收的工程,则视为其区域内的安全完全合格,此后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负总包管理职责,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四、乙方承诺: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乙方进场后发生了不良后果【包括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而让甲方承担责任或经济损失;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企业资质、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施工方案、主要材料设备封样样品”等,甲方审校获准后方可进场。

六、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如有违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七、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缴纳、退还:

乙方进场前5日内,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的安全管理保证金。乙方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甲方开据的财务收据及完清甲方项目部相关手续,并报送一份乙方与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给甲方后,一次性退还。本保证金不计息。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各项损失,以及因乙方违返本合同约定而应该向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在安全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八、乙方使用甲方现场现有的生产生活设施计费办法:

1、生产(生活)设施:(1)、现场用水:

◇、接口数量和位置: 由甲方提供水源接口,数量和位置依据甲方现场现有的“干管布置位置”确定,且以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管线布置增加费用为前提。

(2)、现场用电:

◇、接口数量和位置: 由甲方提供电源接口,数量和位置依据甲方现场现有的“干管布置位置”确定,且以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管线(箱体)布置增加费用为前提。

◇、计费办法: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

九、乙方进场主要物资、设备的管理:

乙方进场的所有生产物资、设备、工用具等,均需要甲方“库房、保卫”共同验收,并向乙方出据“进场许可手续”,凡未在甲方办理“进场许可手续”的一切物资、设备,均视作为甲方现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为己有或“清退运输出场”。

十、款项(水电费、其他费用)的缴纳: 水电费用:

甲方水、电费缴纳后5日内,乙方将当月水、电费缴纳到甲方资料室文员处,并形成相关收费手续(经甲方水电维护专管员及项目经理签字的缴费说明单)。

如缴费时间超过5天,甲方按每天应缴费用的5%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可以选择停止供应。

其他费用(材料费等):

同现场项目经理和库房形成相关手续后,应先缴纳费用后领料(先款后货),费用缴纳在项目部文员处,同时形成费用缴纳合法手续(经项目经理和库房共同签字认可的材料使用清单)。

十一、工期:

1、根据甲方施工进度。

乙方工期始终应以“不影响甲方总体工期”为前提条件。同时,乙方报送的工期计划(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视为组成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十二、技术质量管理:

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目标标准,需同“甲方和建设单位约定的总体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相一致。不得因乙方工程质量而影响甲方总体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严格质量预控管理,承担其质量责任。

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措施方案、技术交底单、相关施工工艺标准(工程做法)等施工技术文件,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总体质量标准。

十三、安全施工管理:

1、安全设施的设置:

乙方进场后,在项目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除在总包合同约定可利用甲方架料设施以外的,应自行搭设自己所需的各项安全操作脚手架、操作平台、临时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架(棚)、栏杆、简易人行楼梯等设施。乙方使用甲方现场的所有设施以及自行搭设的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简易人行楼梯、防护、施工水电、机械设备等),乙方应对其的安全性负责。

2、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承担: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负责乙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方原因伤击他人的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现场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甲、乙方有义务、有责任保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改装、拆除或破坏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

甲、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拆除时,需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不得中途停止形成破坏状,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十四、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

1、成品保护:

甲、乙方应搞好自身工程的成品保护和甲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当甲方施工完成的成品被乙方破坏,经调查属实,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损失。

2、文明施工、清洁卫生:

甲、乙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持相关场区的场容地貌清爽整洁,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脚下净”。

甲、乙方负责自己承包工程各阶段的清洁卫生,确保达到验收和文明施工要求,日常清理的建筑垃圾应运至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以“施工工作面”为界,当施工工序施工完毕,凡该工作面上及其以下楼层或建筑周边、场区环境等处,剩余的该道工序用的各种材料,甲、乙方须派人及时清理,并集中堆放于指定仓库,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利用,不得乱放在施工现场,影响文明施工。

十五、工程回访、保修:

乙方应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工程回访保修协议》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的回访、保修以及质量理赔工作,根据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方负责。

2、保修方应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十六、其他施工管理: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各项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2、配合甲方、积极响应甲方搞好“项目验收、外事考察接待”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迎接“各项验收及外单位的参观、考察”的准备工作(主要指:文明施工工作)。

如因乙方工作不到位或以种种借口推委、搪塞甲方,甚至拒绝配合甲方的,由此可能会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时,经甲方三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或配合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劳动力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出的配合问题,甲方应主动应积极解决,严禁消极对待,如同一配合问题提出一次及二次以上甲方仍未解决,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处罚或对总包配合费进行降低处理。

4场地动态调整:

配合甲方对项目工期的安排以及总平面管理,乙方的施工场地使用应根据甲方要求适时组织动态调整。

5、施工进度的动态管理:

施工进度严格按甲方节点计划、总计划实施。如因乙方自身进度跟不上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6、物资使用:

乙方进场后,需使用甲方材料的,使用前需得到甲方同意,并完善书面手续后(经甲方项目经理及库房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使用,否则视为偷盗。如发生则按 1000.00 元/次的处罚。

7、盗窃行为:

甲、乙方应加强职工的教育管理,严禁发生偷盗现场财物的事件发生。如有发生,则责任方负无限连带责任,受损方将处以偷盗财物及其造成损失费用的10倍以上罚款,同时,责任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

8、住宿及生活安全用电用水:

甲方原则上不为乙方提供现场住宿,但乙方确须在现场住宿时。住宿的人员应缴纳生活用水费用,按50元每人/月收取,生活用电挂表计费。分包单位的生活区及加工场的清洁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每天清理。

乙方如需在甲方租用住宿房间,按每间每月 元计算租用费用。总包单位只“提供临设区域及材料工具堆放场地”,如需总包单位帮其完善,分包单位应承担为此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及租赁费。

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饭煲、水乌龟、烧水器等,住宿处照明及插座数量及规格须报甲方批准实施,如未报批或私自使用电饭煲、水乌龟、烧水器等的,按1000元/人次以上处罚。同时,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做到“随手关灯,随手关水”,如有恶意浪费现场水、电现象,按200元/人次以上处罚。

9、施工现场严禁乱解大、小便,违者按500元/人次以上处罚;并负责清理所有楼层的大、小便和以后的该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0、甲、乙方进场人员除爱护自己材料、设备外,如有损坏甲方各种物资,甲方有权按所涉物资进价的双倍以上要求乙方赔偿。

11、甲方有权在安全操作规程内,要求乙方进行分包安装的设备试运行。

12、乙方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或赌博,否则,乙方承担处罚2000元/次,并移送公安派出所。

13、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乙方分包工程进场施工原因而让甲方承担责任或损失,否则,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履行完职责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篇二

1 弱电总包统筹所有子系统的实施

1.1 优点

(1) 由专业项目经理负责对各子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对各分包商工程进度有较好的把握及协调作用。确保项目工期紧张、交叉作业频繁等工程的顺利展开及完成。

(2) 目前国内的政府及机关单位工程项目中, 较少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 这种情况下弱电总包就承担了大部分项目管理的责任, 督促各分包商按照项目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并协调各分包商于项目实际中的工程进度、提高效率, 避免因施工进度不同步或设计不符合要求而引致的结构拆除、返工等情况。

(3) 减少项目实施中甲方管理工作的压力及工作量, 避免甲方管理人员因不熟悉各子系统专业而引起的系统设计缺陷、漏项, 分包商交叉作业时引起冲突等情况。

(4) 弱电总包具有较好的资金保证, 帮助甲方减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同时也简化甲方的财务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5) 弱电总包具有较好的资质认证, 可与具有技术实力但资质不足的AV集成商联合投标, 强强联手、互惠互利, 为甲方提供更优质及专业的服务。

1.2 缺点

(1) AV项目设计有较多个性化功能及设计细节, 弱电总包需兼顾众多子系统, 往往对用户在AV系统的需求上未能投入充裕时间以充分掌握, 而AV分包商因缺乏与用户直接沟通的渠道, 未能对系统作更深化的设计, 导致日后的使用不便、功能短缺等遗憾。

(2) 在项目投标过程中, 弱电总包经常因竞争激烈而大幅度降低投标价格, 中标后因成本压力而对各标段设备及设计做大幅度调整。其中AV系统便是被大刀阔斧改动的重点对象, 近几年甲方于AV系统的投入占整个弱电项目的比例越来越大, 而AV设备的不同选型于性能指标及成本上可以产生很大的差异, 这种原因促使弱电总包有两种常见的做法:

◆要求AV分包商作大幅度的降价, 压缩分包商的利润空间, 这时分包商因未能获取合理的利润转而降低服务质量、压缩设备及线材辅料等成本, 最终给用户的日后使用带来不便;

◆对设备清单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选用指标相近但价格较低的产品, 这种改动往往在系统设计上出现性能不匹配、外型不协调等情况, 影响系统运行的整体表现。

2 AV集成商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2.1 优点

(1) 目前国内的政府及机关单位工程项目中, 较少聘请专业及独立的AV系统设计顾问, 大部分情况AV集成商也同时兼任系统设计的角色, 这时候与甲方及用户的直接沟通尤为重要。AV集成商若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可建立更直接及有效率的沟通渠道, 以充分了解用户的需求而提出更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

(2) 与甲方直接签订分包合同可使甲方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更有把握, 任何功能实现上的修改及优化都可以获得及时的反应, 为用户量身订做一套最贴近需求的AV系统。

(3) AV集成商直接与甲方签订合同也可以简化付款的流程及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 避免总包商因项目实施过程的资金调配而延误分包款项的拨付, 保障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设备和人员的及时到位。

(4) AV集成商可更积极的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的现场会议、协调会议等, 及时获取各种项目现场的信息, 充分了解项目进度以更好的与其它分包商密切配合, 保证项目的有序进行。

2.2 缺点

(1) 一般系统集成商较缺乏大型项目实施的管理经验, 各种施工程序及文档管理容易出现遗漏及不合乎规范等情况。

(2) 直接签订AV分包也同时为甲方的管理工作带来挑战, 甲方需委任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协调各分包商的施工进度, 解决多方同时施工作业的现场冲突, 为现场装潢设计与AV设备安装的接口上提供意见及作出迅速决定。

(3) 目前国内的AV集成商普遍资质不高, 大型项目于招标时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较高, 具技术实力的集成商经常因资质不足而被屏蔽在外, 未能参与项目的竞标。

另外, 目前也出现一种有趣的现象, 大型弱电总包陆续开始设立独立的智能系统部门, 专责负责如网络、AV等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中控系统的编程等工作, 减少额外AV分包的环节, 弱电总包具备独立完成AV系统集成的能力。

另一方面, 很多AV系统集成公司也不断的扩展业务范围, 增加注册资金以及人员配备, 申请更高的企业资质以满足大型项目的要求, 甚至升级为弱电总包的角色来直接参与项目的实施。

3.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篇三

总包与分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方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不得超过

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5、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6、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行政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的企业。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7、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8、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9、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经常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请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设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施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祖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爱情鸟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权利

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绳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抵押金数额按合同总价的2%交纳抵押金,超过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缴纳。抵押金交至财务部门,施工结束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合格的单位,办理手续,给予退还。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金额与入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数额等同,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奖励

1.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③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处罚

2.1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1)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2)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3)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4)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5)四口、临边无防护。

(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7)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8)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9)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10)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14)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1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6)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0.3%给予处罚。

四、补充条款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公司备案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六、协议书签订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88)、《建筑施工安全标准检查》(JGJ59—1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从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发包单位(章):

分包单位(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全防护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

工程死亡事故为“零”和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清责任,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3、各种防护设施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搭设,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4、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5、施工现场内的坑、槽及各种孔洞、出入口、高压线附近设置的防护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挪动或拆改。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合同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简称甲方】

【或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艺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单位IS014001和0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0HSA18001认证标准要求,双方协议如下:

一、总包方责任/义务

1、总包方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IS014001和0HSAS18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总包方定期对分包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考核;

3、总包方负责协助分包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分包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分包方的执行情况;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如分包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总包方要求,分包方须采用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分包方责任/义务

1、分包方须严格执行IS014001坏境管理体系标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2、分包方须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总包方现场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保证措施,经总包方审核后实施;

3、分包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IS014001环境管理、0HSA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

4、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分包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分包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总包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分包方负责在总包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分包方应严格贯彻执行总包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分包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及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负责现场工人的职业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9、分包方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向总包方提供有效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对无职业性健康体检证明的,分包方须对其进行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对其调换工种。

10、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定期对工人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区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并记录,对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疑似病症时,须立即隔离并报告总包方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配合总包方按照卫生防疫部门防治传染病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费用。

11、在建筑施工中,分包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声,使用机械要定期进行噪声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

12、分包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13、分包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4、分包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总包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北京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及防传染病要求文件,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5、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6、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7、分包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和总包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8、对于分包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总包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分包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总包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保留采用其他处罚措施的权利。

19、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分包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20、分包方负责向总包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1、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22、现场材料应按照总包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23、分包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环境破坏及总包方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总包方的损失)。

24、协议书的份数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总包方执两份,分包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经双方确认,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工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各段或加工场设立操作者岗位责任制。

2、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岗位考核,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自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保卫工作。

4、乙方要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对所操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作业中有权拒绝指挥不当及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不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作业。

6、乙方做好职工的教育工作,不得违章使用电梯、塔吊、电焊机、及其它设备、施工机具,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甲方直接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事故经济责任。

四、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双方合同文件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双方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年

分包单位

脚手架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类脚手架能够正常使用,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

2、各类脚手架重大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3、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

二、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从事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持《北京市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

2、严格执行脚手架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4、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必须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施工方案搭设,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交给使用班组。

5、经验收合格的各类脚手架、龙门架、井架,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随意拆改,如确需改动应报脚手架负责人同意后,有专业人员负责拆改,拆改后在次验收合格才可继续使用。

三、处罚及事故责任的划分:

1、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反管理规定或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违章事故,将按照甲方的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严重者清除出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双方劳务合同解除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分别保存。

四、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

分包单位负年

****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或简称乙方】 承包形式: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在总包的监督下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双方应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应经总包工程部协调,统一安排生产。

3、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4、双方必须对员工及分包劳务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双方进行每一项施工任务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含有交叉作业安全事项,作业时要有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6、双方施工过程中每一方的某项施工作业可能给对方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在施工方案中制定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告诉对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协调。

7、双方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为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措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9、项目过程部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面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0、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用。

11、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和管理,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交叉施工,其各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工程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13、在交叉作业施工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书面报告,需经总包、分包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一切后果责任。

14、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15、凡进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退出场。

二、事故经济责任

1、由于协议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事故经济损失自负,造成对方损失的负责给予赔偿。

2、协议双方交叉事故按责任大小以责论处。

三、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四、其他补充条款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双方今后补充协议条款执行。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文件。

甲方(章):

乙方(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4.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篇四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土建总包)业主指定分包商(以下简称乙方):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装分包)

为了更好的完成广东粤港轮胎连锁有限公司厂区(自编:办公楼、宿舍楼、厂房

一、厂房二)工程的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受业主委托为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责任,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管理范围

同乙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应递交甲方一份副本。

二、分包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业主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施工原因使工程未达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乙方需按甲方与乙方及业主与乙方所签订合同中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分包工程进度

3.1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和业主方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1页,共10页

3.2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3总包完成分项工程验收前两小时交付安装单进行施工,并以书面文件交通知乙方;乙方保证人力、物力齐备及时在验收前完成水电部分安装工作;总包在分部工程完成前允许分包进入现场施工,保证安装部分工程有充足时间(60天内)完成及验收。

四、甲方的配合服务内容及协调责任 4.1配合服务内容:

4.1.1提供施工用水接至主干管,由主干管至工作面管道由乙方自行提供。

4.1.2提供施工用电的电源,乙方自行接驳二级电箱至工作面所需电缆和配电箱;乙方所须施工设备、机械、焊机专用箱等均由乙方提供。

4.1.3水电费:乙方应在接驳的水管、电箱上设置计量装置。每月按时交纳水电费(含损耗),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水电浪费(如长明灯)或偷水偷电,由乙方承担费用及相应处罚结果。

4.1.4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进行必要的考核、登记。4.1.5监督乙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进行指导、检查实施。

4.1.6负责对乙方特殊工种进行监督、检查。

4.1.7负责安全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4.1.8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现场各类违章的处罚。

第2页,共10页

4.2协调责任:

4.2.1甲方有权根据总包工程施工需要随时对乙方的临建区域进行调整;

4.2.3协助业主接洽工业区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 4.2.4协助业主监督检查分包工程的质量并参加业主组织的对分包工程的验收;

4.2.5由业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应告知甲方,若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存在问题,甲方可以建议业主暂缓工程款的支付。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甲方及物业对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检查、教育;

5.2乙方应遵守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各项内容及设计方的书面指示,精心施工;

5.3乙方对自身现场区域和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及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乙方进场前必须向业主、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交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含有效联系方式,必须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工种、身份证号码、籍贯)及特殊工种上岗证;

5.4若乙方擅自更换或任命人员不到岗的,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技术/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5.5乙方应具备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局要求的施工条件,相关手续齐全,并提供其企业资质与安全年检证明及业主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3页,共10页

5.6乙方应服从业主方、甲方、设计、管区管理处的监督指导; 5.7提供完整的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套数见合同);

5.7对现场的结构尺寸、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提供甲方;乙方不得在现场随意剔凿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凿开洞或拆改,乙方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并按甲方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并及时修补。

5.8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5.9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业主、甲方、物业及其它分包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10除本协议第四条甲方提供的管理配合内容外,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需委托甲方办理,发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5.11履行本协议的全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和或其它专业分包方蒙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由业主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受损失方或直接现金赔付)。

5.12乙方施工时须注意与其它专业施工的配合,注意成品保护,不得私自拆改,如不得不拆改时,乙方需提出书面报告,委托专业施工方负责拆改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乙方的工期需满足业主及甲方总的工期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甲方总的进度计划的调整而调整。甲方不受理乙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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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因进度计划调整或调整乙方施工区域而引起的窝工或加人加班的索赔;因甲方施工进度滞后对乙方存在较大影响情况下,由乙方提交书面报告给甲方并抄送业主给予增减工期证明。

5.1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办理本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及车辆通行证并承担相应费用,入场人员按甲方制度进行管理。

六、特别条款

6.1为加强施工现场统一管理,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缴纳2万元总包配合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土建总承包合同》和《安装分包合同》的规定,如因违反规定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处罚结果;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方可扣除相应数额押金(剩余押金待乙方工程竣工移交后退还);

6.2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确定配合费,在本协议签订10日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入场施工。相关费用计算标准: 配合费=安装总价×1.67%=150000元

6.3未经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于现场竖立各种标牌、标识、广告。

6.4乙方除甲方合同约定应提供的条件外,现场使用甲方所有物资材料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使用手续,未提前申请一律按其价值的四倍罚款。

6.5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立即卸货和转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文明施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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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文明施工

7.1.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7.1.2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需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并负责自身的施工垃圾的清运、消纳;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7.1.3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7.1.4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市政府相关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守现有法律规定的限制; 7.1.5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7.1.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2安全生产。本协议分包方为业主直接分包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7.2.1乙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乙方必须是具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凡乙方故意隐瞒其施工资质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甲方、业主及广州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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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7.2.3乙方必须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2.4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7.2.5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7.2.6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2.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2.8乙方必须按国家、广州市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证件齐全,禁止私招乱雇,禁止使用离退休人员及未满18周岁的童年工,进场人员到甲方安全部门办理统一的胸卡(自带照片),必须统一着装及戴全帽、挂全带。7.2.9乙方必须配备本单位施工所需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7.3消防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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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广东省政府、广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3.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八、纠纷的解决

8.1各方在履行合同中无论发生任何纠纷,均应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及本协议执行,并依此进行协商;

8.2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申请广州天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现场会议

本工程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五下午3:00准时在甲方现场项目部开一次现场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业主及设计单位尽量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果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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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业主方、甲方、设计方召集的与乙方承包范围有关的会议,乙方应按时参加并及时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否则,因乙方未能按时参加会议或未能及时解决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1、无偿提供的配合服务

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汇总各分包单位进度计划报监理、业主审批。

2)在分包施工现场,总包无偿提供轴线、标高控制点。3)在工程现有条件下提供分包单位场地条件,按总体施工计划,及时提供具备分包单位施工的条件。按照平面布置图提供分包工程使用临时水源、电源。

4)总包单位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组织工序交接,督促分包单位制定有效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及半成品。

5)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接收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接受分项分部施工过程资料签名及盖章,负责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统一汇总、编号、排序等工作。

7)工地现有垂直运输、脚手架在满足总包自身组织施工的前提下可供分包单位使用。

8)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验收、配合工作。

2、有偿提供的配合服务 1)有偿提供打字、复印等服务。

2)工地现有脚手架如不能满足分包施工需要须进行搭设,可由分包单位自行搭设或总包方有偿搭设。

3)有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平台或临时架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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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十二、协议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4份,甲方、乙方及业主方、监理各执1份。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5.总包对分包单管理办法 篇五

一、安全资料;

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填报所来人员的名字、家;

2、分包单位承包单位承包内容中如有特殊工种的人员;

3、分包单位进场后,将所属人员的保险复印件报送总;

二、安全教育;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岗,对于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报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和;

3、严禁违

总包对分包单管理办法

一、安全资料

1、分包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填报所来人员的名字、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操作等级证复印件,留总包方备案。如发现乙方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2、分包单位承包单位承包内容中如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将该技术工人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3、分包单位进场后,将所属人员的保险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如发现分包单位有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的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并现今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二、安全教育

1、分包单位在总包方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六大各项安全纪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时整改回复。接受总包方及有关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及措施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

岗,对于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报三级教育卡的人员和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总包单位将视其非工地内工作人员,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如分包单位故意隐瞒不报的,出现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班组长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分包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对拒不参加者将进行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将该人清退出场。

5、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会议或其他协调会议,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如分包单位在场管理人员拒不参加者,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6、为了给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提供班前安全讲评台,分包方可以进行三上岗、一讲评。

7、分包单位严禁未满18周岁的童工和超过55周岁的人员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现总包单位将责令分包单位组织其离开现场。

8、为杜绝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加深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总包单位将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教育,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各分包单位应将每周的安全自检表报送总包单位。

三、安全事故

1、分包单位必须为自身工作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及购买人身意外险。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单位均自行承担其费用和责任。

2、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不论什么原因,斗殴双方的承包人将被总包单位各处罚200元/次起。

四、安全作业1、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相应工序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对于未佩戴安全帽的: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处罚50元/人.次;工作人员处罚20元/人次;高处、临边、洞口边未正确系挂安装带的人员处罚100元/人次;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均自行承担费用及责任,并承担总包单位的各项损失。

3、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4、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对于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总包单位将责令其立即撤离作业面,并处以20元/人次的罚款。出现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其费用及责任。

5、吊装作业必须遵循安全吊装的技术规程,听人现场指挥的意见,吊放点必须可靠牢固6、7、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分包单位如需使用总包单位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8、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单位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由分包方辞退。

五、安全用电

1、各分包单位应自行配备电工。没有电工的情况下,严禁私接电路。2、3、4、严禁将没有插座的电线直接插入用电箱上。严禁将破损电线线路用于施工中。焊接时焊接线必须选择合理的导线,防止因电流过大导线发热发烫造成事故。

5、施工使用的机具用电时必须经过总包单位机电工长或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在电工的指导下进行安全用电,未经过机电工长或电工的指导或同意的情况下,而私自进行用电作业,如发现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6、分包单位进场的所有机电设备都必须由总包单位机电人员进行指导安拆电路。如分包单位人员私自进行安拆电路,造成的事故总包单位概不负责。

7、分包单位的综合水、电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六、消防保卫

1、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进出无工作证者禁止入内。

2、进出车辆必须登记并接受检查,物件出场必须开出门条。

3、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做好有效的防火措施。

4、严禁私自玩耍灭火器材,经发现处罚200元/人次。

5、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火灾,每处处罚200元,并承担因此 造成的一切损失。

6、分包单位应配足安全、保卫人员,对材料库房、成品、半成 品进行看护,如出现遗失总包单位概不负责。

七、文明施工

1、宿舍区

A、各分包单位宿舍内的生活用具用品必须放置整齐,被子、被褥叠放方正整齐,严禁在宿舍内悬挂物品、使用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机具。B、在宿舍内及宿舍门前走道严禁乱丢生活用品、烟头,乱倒剩余饭菜、垃圾,保持门前整洁、干净。

2、生活区

A、每天打饭时必须排队,做到有理有节,严禁插队,保持良好习惯;严禁在伙食团内滋事、斗殴、出现滋事、斗殴时不论什么原因将处罚当事人的承包单位各200元/人次起。

B、必须爱护生活区内的各种机具、设备,如有损坏者按价双倍

偿;

3、生产区;A、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严禁裸露上身、穿拖;B、每天各工作面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面及施工通;C、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必须堆放在总包单位指定的;D、现场文明设施、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必须配合,严;E、施工楼层上严禁工人进行大小便;

八、工期管理;1.分包单位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2.不得晚于总进度计划的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对关偿。

3、生产区

A、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严禁裸露上身、穿拖鞋上班。

B、每天各工作面作业完毕后,必须对作业面及施工通道进行清扫,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效果,清扫的建筑垃圾、建渣等必须堆放在总包单位指定的地点。

C、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必须堆放在总包单位指定的场点。

D、现场文明设施、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必须配合,严禁不经总包安全员及工长同意擅自拆除安全设施。

E、施工楼层上严禁工人进行大小便。

八、工期管理 1.分包单位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落实后签字,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2.不得晚于总进度计划的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对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无故拖延者罚款处理并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3.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要得到总承包的同意。

九、质量管理。

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队伍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

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队伍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队伍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分包队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我方。我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我方不予以签字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我方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

5.如分包单位故意隐瞒材料和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每次处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6.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 篇六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业主指定分包的项目包括:电梯工程、消防系统(含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含预埋管穿带线)、电视电话(不含预埋管穿带线)、锅炉采购供应及安装、断桥铝合金门窗(含阳台门联窗)采购供应及安装。

对于由业主指定分包的项目在实施前及工程过程中,我公司将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与配合招标单位分包项目的施工。

19.1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将委派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经验和能力的国家一级项目经理和具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环节,以专业管理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科学化管理手段,以高效率地实现工程项目综合目标为目的,以合同管理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管理、协调与控制。出色地实现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及对业主的承诺。如期向业主交付一个精品工程。

19.2 充分发挥总承包商作用,重视并强调总包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

业主赋予工程总承包责任,则要认真地履行总承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站在总包的高度去统筹考虑、全面控制工程全局,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目标。我公司深刻认识到总承包责任不是单一的责任,而是对工程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负有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在该工程上,我们会十分重视: 19.2.1 图纸深化设计和加工、施工详图设计。19.2.2 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

19.2.3 工程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19.2.4 对工程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19.3 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

19.3.1 与业主之间的协调

我公司将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积极主动高效地为业主服务,协助业主落

61的准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意见分歧,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的权威性。

积极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了解监理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监理提出的工程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以及施工方法问题,积极整改,为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创造一个稳定的施工秩序和环境。19.3.4 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

我公司具有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并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的成熟经验。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建立的良好关系基础上,将进一步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接洽、沟通和关系联络为及时有效贯彻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法规等做好充分准备,在施工过程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9.4 为各专业分包商提供服务的措施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9.4.1 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19.4.2 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19.4.3 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料、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给予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19.4.4 提供现场场地和楼层内为各专业承包商建造临时办公场地及库房。19.4.5 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19.4.6 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19.4.7 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19.4.8 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19.4.9 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19.4.10 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9.4.11 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19.5 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

635、对各专业承包商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行样板制、三检制、和工序交接制度。

6、最大限度地协调好各专业承包商的立体交叉作业和正确的工序衔接。

7、严格检验程序和检验、报验和试验工作。

8、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和管理细则,统一部署、与各专业承包商一道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9、协助、检查、敦促各承专业包商做好工程资料管理和竣工图、竣工资料的工作,要求竣工图、竣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竣工。19.5.4 对工期计划管理和控制

1、要求各专业承包商根据合同工期,按照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呈送我方,并确定上报日期。

2、各专业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应包括与之相应的配套计划,包括设计进度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使用和投入计划、施工条件落实计划、技术准备工作计划、质量检验控制计划、安全消防控制计划、工程款资金计划等配套计划以及施工工序。

3、周计划包含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和投入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和施工条件落实计划等关键配套计划以及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分析。

4、日计划,包括当天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及分析,第二天计划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所需的主要施工条件、现场资源和机械设备、当天材料进场安排等。

5、计划落实与实施:通过项目经理部的统一计划协调和每月、每周、每日的施工生产计划协调会,对计划进行组织、安排、检查、敦促和落实。按照合同要求,明确责任和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明确内容和任务、明确完成时间,确立计划的调整程序。

19.5.5 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消防和保卫的协调和管理

1、首先是协助、要求和敦促各专业承包商建立起完善的各专业承包商的管理体系,将各专业承包商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分解每一目标,按照合同严格管理和要求各专业承包商,责任到位、工作内容到位、措施到位,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3、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措施实施,定期检查、定期诊断、及时整改,确保各个目标的实现。

65各个工序计划安排的实现。

19.7.2 先进的工艺、方法、措施和手段的应用,以确保优质工程的实现。19.7.3 充分利用企业在结构施工、机电安装、装饰施工、幕墙施工等方面形成的综合技术为该工程所用。

19.7.4 大力推广计算机在工程设计、技术和管理上的应用。我们具有成熟的计算机在工程项目上应用的经验、应用程序和工程项目信息管理(MIS)系统和房间编码和装修做法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将之应用于图纸深化设计、加工和施工详图设计,计划管理、材料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和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近几年来企业形成了一整套计算机应用于工程管理的特有模式,并具有其独有特点。

19.7.5 在业主和设计的要求和认同下,有效应用先进的新材料、新工艺和设备,以实现该工程独特的设计风格和使用功能。

19.8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全面实现综合管理目标

19.8.1 强化项目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在该工程中,项目经理部针对工程项目和众多分包商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一套实用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品保护等,制定《分包管理规定》,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了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在质量管理和控制方面,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作为项目质量管理的依据,严格规范各专业承包商和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装修材料样品制、施工样板和首检定标制、质量责任制、工序管理制度、方案资料管理制度、质量教育制度等。

19.8.2 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组织,全面推行责任工程师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核心,按照工程总承包的职能,项目经理部将全面实行“专业责任工程师”制度,赋予责任工程师相应的责任和权力。对自己分管的区域或项目内容和专业承包商的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及成本负责。

19.8.3 计划管理为主线,落实工程实施条件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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