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9篇)
1.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一
马龙县委党校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
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学员满意、教职工满意、上级认可为标准,以把党校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为主要目标,着力解决各科(室)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有利于党校科学发展的软环境,努力开创以干部教育为中心的党校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进一步优化党校政治舆论环境、教学管理环境、行政管理、后勤管理-1-
和人文道德环境,努力把党校建设成为 “软、硬件率先发展,工作环境宽松,教学、科研创一流,行政、后勤服务热情、周到、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三、实施范围
党校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实行严格的部门首办责任制。各科(室)要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具体业务落实到人,做到凡一事一部门能解决的,必须由该部门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由首问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全面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党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构建阳光政务为目标,继续修改和完善《马龙县委党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马龙县委党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涉及我校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承诺事项以及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间、办
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内容逐步通过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全面实行严格、高效、及时、准确、规范的限时办结制。按照我校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办理各类业务。
(四)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校党总支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科学决策。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交心通气,配合支持,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局面。充分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涉及党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主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并按要求认真办理。
(五)全面实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制。党校在办公室成立投诉监督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访箱,专门受理涉及学校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投诉工作,做到凡投诉的100%受理、凡受理的100%查清、凡查清的100%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全面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凡学员、群众投诉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党
总支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按县委要求,该调的调、该降的降、该撤的撤、该依法追究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向社会曝光,作为警示教育典型。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县委党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庆荣
副组长:余琴
成员:李业相张丽慧孙智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各科(室)及全校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六项制度”涉及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科(室)要严格执行《马龙县委党校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在服务学员、服务基层方面作出表率,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学员的监督。党校党总支也将抽专人组织对落实六项制度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方式创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将在学校内宣传、表彰。
附件:
1、《马龙县委党校服务承诺制》
2、《马龙县委党校限时办结制》
3、《马龙县委党校首问首办责任制》
4、《马龙县委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5、《马龙县委党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投诉办法》
6、《马龙县委党校问责办法》
2.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二
《意见》提出,到2008年年底,建设领域实现节约1, 600万吨标准煤目标,其中: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节能800万吨标准煤;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发展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300万吨标准煤。
《意见》要求,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全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节能水平,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要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有条件地区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并颁布实施。
《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工作;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公共建筑空调节电管理;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点评:
3.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三
1.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6年以来,全省相继在108个镇、3331个行政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了泥草房改造、绿化村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人畜分离、道路建设、美化亮化、村内小流域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总体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远没有到位、任务相当艰巨,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屯脏乱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畜混杂的状况依然存在,畜禽粪尿污染环境现象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东西乱放、乱涂乱画和街道、庭院、室内不整洁现象突出,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缺位,环境整治存在着东部好于中部、中部好于西部等不平衡问题。
深入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建设清新整洁新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是积极改善民生、拉动内需快速增长的战略任务,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活条件同质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当成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一年见成效、两年变面貌、三年达标准。
2.明确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动力,以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改院、改厨、改厕、改圈,绿化、美化为内容,以加强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城镇郊区环境建设为重点,以建立环保队伍、规章制度、经费保障为前提,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动员动手,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整体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尽快提升农村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新农村。
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2.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遵循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分类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旧村改造、异地新建、迁屯并村、民改居、功能分区、社区管理等多种模式,保留传统,突出特色,扬长避短,因村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序推进。
2.2点面结合,分层推进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既要抓面、改变整体面貌,又要抓住重点、突出改造重点部位;既要实现普遍推进、全面达标,又要提升一批重点村屯、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3广泛发动,全民动手 广泛动员乡(镇)、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家园。推行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村务理事会管理建设新农村的做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投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4建立队伍,完善制度 从长远建设需要出发,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3.细化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建设任务
要按照“四清、四改、两化”的总体要求,细化和落实各项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具体有20项:
3.1道路建设 通村、通屯的道路和屯內巷道实行水泥路、油路硬化,道路两侧建有畅通的排水沟并及时清除污物,农户庭院保持整洁。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2.房屋整修 泥草房改造成节能环保新式农居砖瓦房,有条件的对旧砖瓦房统一换彩钢瓦、墙面抹水泥粉刷涂料,更换塑钢窗。
3.3大门院墙 做到统一规划、整齐美观。有条件可进行统一改造,定做铁大门,统一修砖墙、水泥墙面、水泥柱栏杆、铁栅栏、铁丝网栏。也可建设生态榆树墙。
3.4柴草垛堆放 远离村屯,整齐规整,统一堆放在下风头。
3.5垃圾处理 实行户收户集,统一堆放、转运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主要村屯(含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景区等村屯)设有垃圾箱和垃圾堆放点。
3.6清理粪堆 清除村屯内、道路旁大小粪堆,选择村屯外适宜地方合理堆放。
3.7卫生厕所 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有条件的建设室内水冲卫生间。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3.8清洁能源 结合改厨,积极推广沼气池、秸秆汽化炉、秸秆气化站,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推广节能吊炕或“地火龙”。
3.9人畜分离 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3.10安全饮水 保证村屯地表水和地下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饮用水没有高氟、高砷、高汞和其它有害物质超标,有条件的推广引用自来水。
3.11绿化美化 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道路两侧及村屯四周、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巷道两侧及庭院前后有序种植花、草和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
3.12村屯亮化 有条件的村屯实施亮化工程,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3.13村屯小流域 村屯内流经的小河流,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河道清理干净,河岸上边要绿化美化,铺好人行道。
3.14村部等建设 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房屋院落建设新颖美观,绿化美化层次分明,室内外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5健身广场建设 按照城建部门绘制的效果图,建设健身广场,广场硬化,艺术性地种植花草树木、修建桥涵、水系、雕塑,配套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3.16广告标语 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
3.17功能分区 以村屯为单位,进行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建设。有条件的可划分生活居住区、工业开发区、特色农业园区、畜禽养殖小区、办公健身区等。有旅游条件的,还可划分旅游景观区。
3.18集市管理 有农贸市场或定期集市的村屯,要设立指定的贸易场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保证道路畅通。
3.19旅游景点 有自然景观、古迹、旅游景点的村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旅游舒适和安全。
3.20其它方面 保证村屯内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管理有序。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空气质量好。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草原、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积极消灭村屯及室内外老鼠、蟑螂、蚊子和苍蝇,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4.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措施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必须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全力推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4.1加强领导,纳入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部署,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每年都要在春秋各规定1个月时间作为环境整治月,进行集中整治、突击攻坚、重点突破。
4.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多渠道、多侧面宣传报道环境整治先进典型,利用图片、展览、现场观摩、介绍经验、文艺表演、新旧村面貌对比等多种形式展示环境整治取得的重大成果,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4.3加大投入,提供支持 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的有利契机,多争取和谋划一批农村道路、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村屯绿化美化等建设项目,加快环境整治步伐。省、市、县三级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都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投等形式,调动基层和农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4.4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村屯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要建立保洁制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保证街路、巷道、庭院、村屯整体干净。建立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日制度,集中搞好室内外卫生,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4.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四
施意见
校园文化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情境性、持久性、渗透性、暗示性和愉悦性,能够起到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育人环境建设,依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经2005年10月19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校园环境文化规划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遵循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十一五”发展战略,突出个性特色,全面、长远规划和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突显人文关爱,强化对全校师生的思想行为和审美情趣的教育与熏陶;突破固有模式,彰显ISO9001质量管理文化,建设和谐、轻松、团结、关爱的人际关系环境,使先进文化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动力。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系统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2)坚持重在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育人的原则
(4)坚持美化、和谐、量力而行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负责对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的规划、组织、领导,领导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所有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各科室、部门负责策划与实施。
三、育人环境建设思路
(一)环境文化设置
1、校园区域内文化氛围营造
以体现学校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的办学理念与学校精神,反映学校的价值取向等内容为主,设置特色型标志牌、人本化警示语等。
(1)教学楼顶制作“交通技师学院”校牌
(2)校徽、标识体现
(3)学校质量方针、办学指导思想、育人理念等在校区内体现
(4)各建筑楼、主干道命名
(5)更换国旗旗杆(不锈钢旗杆)
(6)运动场设置标语
(7)校园区域平面示意图、指示牌、道路交通标线。
(8)草坪、路灯、洗手间、水房等设置标语牌
实施意见:
校长、书记统筹,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总务处负责实施。
时间要求:
11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条件争取于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
2、职能科室(班组)文化氛围营造
内容:
科室(班组)及人员岗位职责,科室特色标语,职业道德规范,部门服务承诺,共产党员先锋岗与监督台等。
实施意见:
(1)科室(班组)及人员岗位职责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格式后制作,并确定各科室安装位置。
(2)部门服务承诺、共产党员先锋岗与监督台由各科室确定内容后,党群工作部统一格式、组织制作,确定各科室安装位置。
(3)科室特色标语由各科室自行拟定、提供内容,党群工作部统一格式后制作。
(4)专业科部要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时间要求:
11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争取12月初具体实施完成。
3、实训场所文化氛围营造
内容:
(1)实习实训场所标牌
(2)实习实训设备一览表、功能介绍
(3)实习实训教师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4)实习实训安全操作规程、有关管理制度
(5)体现实习实训的标语
实施意见: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各专业科部选择确定内容,统一格式后实施。(实习实训教师行为规范可随后制订)
时间要求:
实施方案于11月10日前完成后交回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争取于11月30日前完成。
4、教室文化氛围营造
内容:
(1)国旗
(2)班训
(3)励志标语
(4)班级概况栏:班主任照片及个人简介、班级情况、班干部情况
(5)班级管理栏
(6)学习园地
实施意见: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学生处、团委具体负责实施。
时间要求:
实施方案于11月10日前完成后交回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争取于11月30日前完成。
5、教学楼、信息楼等教学场所文化
(1)教学楼1-7楼楼梯标语、实验楼1、3楼标语、信息楼1-5楼楼梯标语,以学生为主体,以启智、励行为主要目的。综合教学一楼门厅设置公民道德规范,信
息楼一楼门厅设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学楼8-10楼、实验楼2楼以教职工为主体,体现学校育人理念。实施意见:
校长、书记负责审核,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
时间要求:
实施方案于11月10日前完成,具体实施争取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二)校园文化内涵
1、加强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等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栏的主阵地的宣传鼓动作用,不断拓展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的渠道和空间,透过媒体窗口,向师生展示学校的风格和特色,贴近师生实际、弘扬主旋律,宣传学校的教育意图、育人理念,报道学校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别开生面的校园文化,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实施意见:校园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建设与服务。团委要由专人负责校园广播站的信息收集、编辑、审阅。对现有教学楼前宣传栏区分教学管理、教研动态、学生管理、招生就业信息、党政管理等栏目,分别由教学科部、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党群工作部和办公室负责确定宣传内容,党群工作部统一审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学生公寓设置宣传栏,由学生会负责定期更换。
2、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文体活动设施及场所建设,规划建设好学生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场所,为学生开展文艺、体育、技能等校园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条件。
实施意见:校长、书记负责,党群工作部、总务处、学生处组织实施。科技、技能等活动,专业科部参与组织配合。
3、加强制度育人环境建设。以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高效有序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治校的能力。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发挥好职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作用。坚持校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规定等事项原则上都要公开。逐步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人性化。
实施意见:校长、书记负责,质量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具体实施。
4、加强学校服饰育人环境建设。加强校园服饰育人环境建设、注重师生仪容仪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校服是校园里永远流动的风景,作为校园风气的折射,充分反映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渗透力。加强服饰文化,有利于树规矩、正校风,营造学校的美好形象,培养学生的集体纪律。在原有基础上,对全校学生校服、运动服、实训服装进一步修改,突出蓝领特色、交通特色、学校标识和专业特点。同时,对实训教师工作服进行统一制作。结合学校重大活动,为教职工统一制作服装。
实施意见:校长、书记负责,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学生处具体实施。
5、加强校园形象育人环境建设。规范对外宣传的口径、内容、数据,对外树立统一的学校整体形象,积极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发展成就,特别是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提高学校在社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形象。编辑学校形象宣传画册,制作宣传光碟,充分反映学校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底蕴。规范使用校徽,以及学校标准色,逐步完善具有学校特点的形象标识体系。在全
校范围内或面向社会征集并确定校歌。制作学校校旗。
实施意见:校长、书记负责,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小史办、学生处具体实施。
6、加快校史编纂、充实校史展览室。积极组织编纂学校发展史,真实记录学校发展轨迹。充分发挥校史的资政、存史、育人功能,进一步充实校史展览室内容,建立永久的校史展览室,使其成为学校发展历程的见证,成为向全校师生开放的教育基地,增强师生对校园精神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实施意见:校长、书记负责,办公室、校史办具体实施。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以实施师德建设工程为载体,大力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教师、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行为,建立师德量化考核评价体系,把师德规范的要求融入到教师岗位职责中,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师表意识和育人能力,使其用精湛的专业技能,优秀的思想品格,独特的人格魅力教育、影响和感染学生,推动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实施意见:分管校长负责,教工党支部、教务系统各专业科部组织实施。
8、加强学生德育建设。发挥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形成崇尚美好,追求理想的志向;关心他人、热爱集体的风尚;诚实守信,大公无私的品德,不断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如艺术节、体育节、技能节,纪念“五四”青年节、教师节、迎新年文艺演出等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积极组建学校学生军乐队、学生铜管乐队。
实施意见:分管校长负责,学生处、团委组织实施。
四、实施程序及具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校园文化体现的是一个学校的文化积淀和底蕴,加强校园育人环境建设是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是贯彻“以学生为关注焦点”、“育人德为先”理念的主要途径。建设好校园文化,对于构建和谐学校,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全校师生一定要思想重视,提高认识,把校园育人环境建设作为体现办学特色、提高管理层次,推动学校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有效载体,丰富内涵,不断创新,为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精心筹划设计
加强校园育人环境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建设是当前学校一项迫切的任务,一定要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各级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把校园育人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程序,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做到全面部署、全程运行、全员参与。
3、抓好组织落实
要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校共同努力的校园育人环境建设格局。各具体实施部门立足于建设与发展,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以育人环境建设活动为抓手,强化“全员共建”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校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求真务实,有步骤、分批次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完成学校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
4、加强考核检查
建立检查落实、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实施奖优罚劣。利用校园网,面向全校师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品位较高、贴近实际的标语,一经采纳将予以奖励。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将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纳入工作目标,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分工要求抓紧实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将严格进行考核,并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建立长效机制
5.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五
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2年1月2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实现“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改革发展前面”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为核心,以广大党员干部为表率,以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综合运用服务提速提质提效、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典型案件等手段,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放优越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形成唐山特色的环境强市品牌,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奋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改革发展前面提供坚强的保证。
总体目标:从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和执法机构做起,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整治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使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是唐山形象的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单位和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能力大幅度提升、工作作风大幅度转变,工作水平大幅度提高;保证科学发展、争先进位贯彻落实更加坚定有力;对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发现及时、处理高效,对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基本形成、案件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对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工作原则:一是贴紧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是以人为本、凝聚合力。坚持优化环境为了人民,优化环境依靠人民。各级领导班子要履职尽责、共促共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要践行宗旨、强化服务,严格自律、率先垂范;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有序参与,合力创优环境。三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既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要立足长远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四是抓住问题、标本兼治。既要对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又要立足于预防,构建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出现。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重点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启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工程,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执行力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校务、村务、检务、审判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研究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诚信体系征信和公示平台。实施企业信用建设工程,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公民个人信用意识;加强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构建联合征信体系;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需求,促进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自觉守信。二是加强公务员的信用教育。将信用建设的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务员培训计划,对公务员大力开展讲诚信、守信用教育,使公务员牢固确立诚信观念,养成诚信行为习惯。三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约束机制,通过严格执法,加强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积极保护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走私、诈骗、偷逃税款、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政府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的信用度;提高公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引导民众广泛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监督。对失信、背信者,无信、骗信者开列“黑名单”,设立曝光台,使其受到名利双损的惩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级各单位)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三类事项”清理结果做进一步核实和规范,彻底摸清我市保留的“三类事项”底数,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工作。三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规范。四是精简行政审批申请要件。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通过实施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有效避免部门审批互为前置、交叉审批,最大限度实现申报资料共享。五是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着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集约和简化,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目录》。由市发改委牵头,对不同的项目类型,明确审批流程并制作相应的流程图。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权限进行划分,形成《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事权划分表》。在项目建设条件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办公,缺席视为默认。市发改、住建、交通、水务、林业等部门分别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及联合验收的实施办法》、《施工图联合审查事项实施办法》、《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市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运行和管理办法》,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六是规范行政许可中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行为。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梳理出我市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目录,依据程序对社会公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解决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时限长、收费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时限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主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二是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强力推进成建制进驻工作,重新核定进驻“中心”事项,确保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全部进驻到位,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三是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在“中心”设置专门的统一受理登记窗口,实现全部申请事项一口受理、一口录入,强化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全部审批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两次办结”。四是启动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硬件建设,建成集行政审批、资源交易、便民服务、投诉受理等综合行政服务平台,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推动唐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引领环境创优的标杆、展示唐山形象的窗口。五是依托电子政务,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法制办)
(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行政执法单位强制推行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五规范”,全面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主要措施:一是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二是开展规范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对执法行为予以规范,奖优罚劣,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严肃处理。时限要求:“五规范”工作2012年6月落实;规范执法大检查每季度一个重点,全年持续开展。(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责任单位:所有具有执法权的单位)
(五)完成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任务。一是对行政、司法领域所有自由裁量权进行阶次划分,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二是建立健全保证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的相关机制。包括自由裁量权阶次划分廉洁性评估、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处罚事项备案审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落实权力运行电子监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监管。编制《唐山市执法自由裁量权目录》,印发所有执法(司法)人员执行,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两次检查:2012年7月份对各单位建立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9月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协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所有具有执法权的单位)
(六)组织开展“趋利执法”大排查、大整顿。一是对“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开展排查整顿;二是对“涉企六乱”(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行为开展排查整顿;三是对行政不作为行为开展排查整顿。四是对以罚代管、不教而罚、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搞罚没提成奖励等行为开展排查整顿。时限要求:有关单位在2012年3月底前进行自查自纠;年内组织两次全市性集中检查。(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协办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深化“为企业排忧、为发展清障”活动。一是严格清理和规范收费行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发布的2010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积极巩固清理整顿成果,统一编纂收费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尤其是带有垄断性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托政府行政手段实施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规费专项清理活动,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所有具有收费职能的单位)。二是规范入企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唐山市执法部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暂行规定》,建立入企检查事项公开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相关单位写出整改报告,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限期改正。(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协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所有具有检查职能的单位)
(八)全面落实《唐山市依托电子政务全面建设权力运行电子监控体系的实施方案》。围绕实现所有权力和事项网上运转、电子监控的目标,在市、县两级建立横向互联、纵向互通,涵盖软件、制度、责权三大系统,集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和政务公开于一体的权力运行电子监控体系,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三重一大”13类权力及管理事项网上运行和电子监控。加快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形成大厅受理与网上受理有机结合、大厅现场办理与部门网上办理合理分工、大厅咨询投诉与网上咨询投诉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时限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建设阶段的任务。7月份开始进入常态运转。[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由王雪峰同志任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张振县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推进组、督导检查监督组、舆论宣传监督组、典型案件调查组、实效考评组和审改工作指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工负责和联席会议相结合的方法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年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本级本部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和落实好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带头执行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规定。
(二)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打基础、谋长远,高标准、重实效的原则,明确责任、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事前有好的工作方案,事中有好的推进手段,事后有好的评价办法和改进措施的思路,真正形成闭合的落实链条。各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谋划、协调、调度、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推动全市各级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研究建立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措施,促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持续改进提升。对于因工作失职、精神懈怠、推诿扯皮等影响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迅速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征集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发展环境、监督发展环境、贡献发展环境的热情;各新闻媒体都要开办专栏,宣传政策、介绍动态、表彰典型、弘扬先进。建立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传达党委、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举动和要求,组织开展季评优化发展环境十佳措施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集中打造环境优势;设立曝光台,揭露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摆在2012年重中之重的位置,调动力量针对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八项工作,开展一系列严肃认真、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其他各类监督检查事项和各类案件查处中,也都要体现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同时,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深化民主评议、行风纠风工作,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优化发展环境的考核评价和对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顺利推进、惩处及时有力。
6.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篇六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着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根据《******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XX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生态和民生两条主线,着力构建“一区两带三网多点”的林业生态网络格局,促进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林业服务经济转型水平,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提供生态基础。
二、建设任务
1.森林资源培育1607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7900亩,飞播造林30000亩,森林抚育22800亩。人工造林按工程分:山区营造林工程92000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15000亩,农田林网工程17000亩,社区绿化美化工程932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8000亩,经济林4000亩。
2.林业育苗10000亩。其中普通育苗7000亩,花卉苗木 2000亩,设施育苗1000亩。
三、重点工程
1.绿化基地工程。建设以全民参与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绿化基地12个,总面积14500亩。其中市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建设工程10000亩;县(市)绿化基地6个,每个面积不少于500亩;区属绿化基地5个,每个面积不少于300亩。
2.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3600亩。一是完成人民路、林邓线、新洛路等重点道路的高标准绿化,绿化长度80公里;二是按照省政府3年完成高速公路绿化提升工程要求,确定******四条高速公路2013年绿化任务。
3.城市绿化工程。******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西部万亩森林生态园建设;启动建设******、******三个城郊森林公园。县级城区主要建设******公园、******森林公园、******公园、******公园、******公园等10个公共园林项目。
4.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完成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14个,其中:******各一个;******各两个;******各3个。社区全部按照园林式绿化要求设计施工,绿化面积932亩。
5.花卉苗木工程。在******建设苗木花卉基地6处,面积5000亩。以生产高档绿化苗木和花卉为主,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保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重大意义,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形成四级书记抓生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要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绿化目标和工作措施,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突出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基础地位;财政部门要保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林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水利河务、旅游、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分别做好公路、河渠、堤防、风景区、城市建成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的绿化工作。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格局。
3.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从2013年开始,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绿化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市级财政600元,县级财政400元),连奖三年;林邓线两侧及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山脚线以南范围的绿化,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连奖三年。鼓励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每年奖励一个规模达到2000亩或产值达到1000万元的林业科技示范园。积极探索和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支持引导林农及各类经济实体扩大造林、营林规模,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
4.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建立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督导体系、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按照督导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各县市区生态建设目标进行督导与考核,并按照《关于建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核奖惩机制的意见》兑现奖惩。大力开展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以及省、市级绿化模范乡(镇)、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市******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方案;
2.******市******线两侧绿化实施方案;
3.2013年
******市营造林计划明细表;
4.2013年林业重点工程计划明细表;
5.******市******生态景观带绿化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市南太行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半城青山半
城水”的建设目标,全力打造中心城区生态屏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1.总体目标。从2013—2017年,用五年时间,在中心城区北部******三区的33个行政村,建设东西长18公里,南北宽约4公里的生态景观带,新增绿化面积20000亩。
2.工程期限。整体绿化工程分两期完成:第一期三年时间(2013—2015年),完成造林10000亩;第二期两年时间(2015—2017年),完成造林10000亩。
3.建设标准。按照适地适树原则,规划设计两大地理单元,其中:第一单元为山脚线以北浅山区,按山地公园标准进行绿化;第二单元为晋新高速公路以东,山门河以西,山脚线以南,影视路、南山路以北,按园林绿化标准组织实施。
二、任务分配
1.分配原则。按系统归口划分责任区域;根据人数、企业产值,结合立地条件、造林难易程度确定任务指标。
2.安排。任务分配及造林地点详见附表。
3.质量要求。整地及造林绿化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技术规程施工。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立项;林业部门负责第一单元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园林部门负责第二单元的规划设计及技术指导;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规划和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规划和建设;电业部门负责项目用电线路的架设;国土部门负责景观带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调整;规划部门负责将景观带绿化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财政部门将基础设施等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市财政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责任区内的造林整地、苗木、栽植费用和工程建设期内的管护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协调,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服务以及技术指导。
(二)严格考核。纪检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结果严格奖优罚劣。各单位要在责任区内设立永久性标牌,展示绿化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
******市******线两侧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林业生态网络和高标准绿化林邓线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
******线绿化工程东起******县与******市交界处赤庄,西至******交叉口。两侧绿化长度52834米,绿化面积1895亩。
二、建设内容
按照旅游通道绿化景观化要求,在路基外5米至30米之间营造25米宽的绿色长廊,树种以女贞、杨树为主。
三、技术标准
*****线绿化工程必须坚持高标准规划,严格执行造林绿化标准。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护模式”。
1.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结合绿化美化和经济效益,确定女贞、杨树为主栽绿化树种。
2.配置模式。1行女贞、9行杨树带状混交配置。
3.苗木规格。女贞树高2.5米、米径4厘米;杨树为两年生苗木,树高3.5米以上。
4.整地标准。全部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大小为80×80×80厘米。特殊地段规格为100×100×10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5.栽植密度。女贞栽植密度2×3米,每亩110株;杨树栽植密度2×2米,每亩167株。
四、时间要求
2013年2月底前完成绿化区域内土地协调、造林土地平整和挖坑工作;3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4月15日前组织造林工程验收;10月底前造林成果验收。
五、奖补标准
7.优化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七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 深入推进建筑节能,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 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 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 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 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 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 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 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提高人民满意度, 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 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 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 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 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此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财建[2012]167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文件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26号) 统一部署,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 制定了实施意见。
绿色建筑的定义
《意见》首先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定义, 指出: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06) , 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推动发展绿色建筑的意义
《意见》指出:推动发展绿色建筑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 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 尽快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到2020年,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力争到2015年, 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为此, “十二五”期间, 政府将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方面能力建设, 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 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原则
《意见》指出: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 合理制定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 建立健全地区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积极完善政策体系, 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并注重集中资金和政策, 支持重点城市及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突破。合理分级、分类指导, 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 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 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 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 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以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为主要抓手, 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激励引导、规范约束, 在发展初期, 以政策激励为主, 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 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 完善约束机制, 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措施
《意见》提出了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 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尽快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制 (修) 订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程。加快制定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研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及造价标准。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实际, 制定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编制绿色生态城区指标体系、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二) 完善绿色建筑评价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推进力度, 建立自愿性标识与强制性标识相结合的推进机制, 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一般住宅和公共建筑, 实行自愿性评价标识, 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 率先实行评价标识, 并逐步过渡到对所有新建绿色建筑均进行评价标识。
(三) 加强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建设。
培育专门的绿色建筑评价机构, 负责相关设计咨询、产品部品检测、单体建筑第三方评价、区域规划等。建立绿色建筑评价职业资格制度, 加快培养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估、能源服务等方面的人才。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鼓励政策
《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鼓励政策:
(一) 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对审核通过的绿色建筑项目予以备案, 并将符合申请预期目标的绿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二) 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 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下同) , 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 规范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 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 对商业性住宅项目, 各地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四)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 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
(五) 引导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优先发展绿色建筑, 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 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六) 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 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 从2014年起, 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要求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 切实加强绿色建筑综合能力建设
(一)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积极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要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要, 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 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二) 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 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 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 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8.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篇八
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扶贫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
(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五)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同时,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报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等情况。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合作性金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辖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放贷款。
(六)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给予倾斜。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七)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便利农民足不出村办理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在农民工输出省份,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八)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
(九)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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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扶贫金融事业部”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十一)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县(市、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中国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要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总、分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要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职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十三)加强融资辅导和培育,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和引导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强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和孵化力度,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更多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来源。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具有中西部贫困地区特色的期货产品,引导中西部贫困地区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十四)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十五)引入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五、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十六)设立扶贫再贷款,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较长期资金来源。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建立台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信贷投放在数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贫再贷款管理要求。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改进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十七)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各级政府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精准扶贫融资担保。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鼓励采取定向承销等方式参与债务置换,稳步化解贫困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指导,推动地方债承销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
六、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发展改革、扶贫、财政、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升片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及时出台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片区、县(市、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层次,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要按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十一)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十二)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9.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对道德讲堂建设的指导力度,大力提升道德讲堂建设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带动全县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要求,现就道德讲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道德讲堂”建设,普及道德理念、讲述道德故事、弘扬道德精神、展示道德力量,运用典型示范、实践养成、修身律己等多种方式,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二、道德讲堂的内容、形式及流程
1、讲堂内容
道德讲堂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①社会公德建设:以“礼仪”为核心,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②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为核心,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③家庭美德建设:以“和睦”为核心,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④个人品德建设:以“友善”为核心,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2、讲堂形式
“道德讲堂”建设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形式。
我听:以报告、讲演等形式,听好人道德故事,悟模范优秀品质;
我看:以演绎展示、学习发现等形式,把典型的事迹和品质形象化、具体化,使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我讲:以自我推荐、自我宣讲等形式,讲群众自己和身边的好人好事,展示道德智慧,传播道德力量;
我议:以讨论、总结、点评等形式,评议身边好人故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道德境界;
我选:以群众推荐、评选等形式,由群众发现、评选身边的先进道德人物、凡人善举;
我行:以实践转化、提升素质为目标,引导群众认知、接受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见贤思齐,转化为行为。
3、讲堂流程
“道德讲堂”要形成规范性流程,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环节,推行“八个一”流程,使讲堂更具仪式感、肃穆感。即“唱一首歌曲”:每一次开讲前,组织学唱一首有关道德建设的主题歌曲;“看一部短片”:围绕主题,组织群众看一部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的短片;“诵一段经典”:组织群众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和道德格言;“学一点礼仪”:每次讲授一点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和中华民族传统礼仪知识;“讲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作一个承诺”:全体或个人根据自身情况主动做出道德承诺;“作一番点评”:由群众评议身边好人故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我境界;“送一份吉祥”:围绕主题,向需要帮助的人献出自己的爱心和祝福。
三、道德讲堂的建设要求
道德讲堂建设要因地制宜,选择宽敞明亮的场地建设道德讲堂。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编印一批主题鲜明、故事真切的读物讲义;建立一支认真负责、素质过硬的宣讲队伍;选树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来自群众、事迹感人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设计一个统一的讲堂标识;固定一个适宜的活动场所;建立一份完整的讲堂资料档案;营造一种神圣清正、融洽热烈的环境氛围;打造一批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
1、组织健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道德讲堂建设负责人,明确单位具体工作联络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来自于群众的专兼职结合的宣讲员队伍,一是专业宣讲员;二是先进模范人物本人;三是有讲述愿望的群众。对宣讲员进行适当培训,提升宣讲能力,增强宣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内容明确。宣讲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为基本范围,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形式,广为宣讲历史上以及群众身边涌现出的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优秀品德的事迹。
3、氛围浓厚。有专门的道德讲堂场所,有统一的背景(可依据下发样稿略作调整)、LOGO标识、讲堂的宣传板面(文明办提供样板)、“单位名称+道德讲堂”匾牌,利用文字、图片、背景音乐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
4、活动丰富
“道德讲堂”实行每半月开讲制度,要精心安排好和月度计划,策划好每堂课的内容和形式,形成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每次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对每次开展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档,并及时发送至县文明办。(县文明办邮箱:wmbyc123@126.com)
5、效果明显
“道德讲堂”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教育群众”的原则,经常做好群众身边新风尚、新道德、新事物的采撷提炼工作,并安排宣讲员在“首时间”和“零距离”宣讲。
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目标,力求取得实效:一是让干部职工广泛知晓,愿意听、主动来;二是真正让参与者有所感悟、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三是在内部形成“好人好报”的导向和“崇德尚善”的风气;四是能够推动道德讲堂所在单位全局工作发展。
在道德讲堂流程安排上,总体可根据“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学一点礼仪,作一个承诺,送一份吉祥”的“八个一”模式灵活设计,努力做到规范性和灵活性兼备。“道德讲堂”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感受道德、践行道德、彰显道德的第一课堂。
四、道德讲堂类型
道德讲堂建设主要分为以下八个类型:一是机关(事业)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倡导勤政廉洁、忠诚负责、知礼守礼为主要内容,引导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作风、提升效率,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二是行业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窗口服务人员。以倡导诚信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引导从业人员自我提高,自觉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企业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企业家和企业职工。在企业家中以倡导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企业职工中以倡导敬业爱岗、自强自立等为主要内容。四是学校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要内容,引导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五是社区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社区居民。以倡导遵纪守法、友善互助、关爱感恩等为主要内容,引导社会居民主动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六是村镇(街道)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农村居民。以倡导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树立现代价值观,培养好的生活习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七是新市民型“道德讲堂”:主要对象为进城务工人员。以倡导文明礼貌、爱岗敬业、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引导新市民提升文明素养,树立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健康生活等现代观念,融入城市文明。八是媒体型“道德讲堂”:鼓励新闻媒体、新媒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开设以广播电台、电视台为载体的“空中道德讲堂”,以网络为平台的“网上道德讲堂”和“QQ道德讲堂”,以手机为平台的“手机报道德讲堂”等。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从3月中旬到5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从5月到11月,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率先建成道德讲堂,逐步全面推开。2013年新申报的省市级文明单位要于5月中旬全部建成,并开展活动。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小区要根据实际,组织不同类型的道德讲堂。组织道德模范和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利用不同类型的道德讲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培训一批宣讲人员,以道德讲堂为依托,深入到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巡回宣讲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比赛观摩。8月份,县文明办将组织开展全县道德讲堂比赛活动,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的道德讲堂参加市文明办组织的各种观摩比赛活动,同时将其讲堂制作成光盘,参加省市的交流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道德讲堂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是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好事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把道德讲堂建设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
2、精心安排。各单位要对道德讲堂的宣讲活动进行认真规划,精心安排部署,精心设计活动形式和互动话题。全年的道德讲堂规划要具体明确,一月两次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主持人、主讲人等内容要规划到位。道德讲堂规划于5月20日前报县文明办。
3、加强考核。中央文明办已将道德讲堂建设列入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考评内容,我省也将道德讲堂建设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活动纳入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省、市文明办将对道德讲堂建设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情况进行督导督查。我县年底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道德讲堂”和“道德讲堂建设先进工作者”。
4、加强宣传。xx电视台、《xx》报、xx手机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道德讲堂建设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道德规范、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在全县进一步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附件:道德讲堂主持词(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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