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情况说明

2024-12-21

评估报告情况说明(精选4篇)

1.评估报告情况说明 篇一

白杨街道流动人口出租房规范化管理

和整治的维稳风险评估情况说明

白杨街道辖区主要由公建住宅区、高教园区和工业园区三大区块组成,有高校师生20余万,外来务工者等其他流动人口11余万,流动人口是常住人口的4倍多。高数量、高比例的流动人口给辖区住房带来很大压力,受收入水平、文化水平等方面影响,这些流动人口多数选择以群租方式居住为主,由此也引起消防安全、小区治安、环境卫生等一系列的社会管理问题。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规范化管理和整治,搞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2013年4月27日,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金财调研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时,专题要求街道研究群租房以房管人模式。之后,市政府副秘书长童继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也相继调研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作出指示要求街道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工作。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结合辖区实际,街道在2012年部分试点社区出租房规范管理和整治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逐步铺开,通过“纳管一批、装修一批、规范一批、宣传一批”推进管理和整治工作。因该项工作涉及人群广、利益纠葛大,为妥善开展工作,街道通过组织会议、集中研讨、出台文件等形式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引发不稳定事件。

4月初,街道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城管、计生等部门对出租房规范管理和整治的合法性进行了评估,通过查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讨论研究和整理符合街道辖区实际的具体规定和条文,并相继出台了《白杨街道关于加强出租房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白杨街道推行流动人口出租房五星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

同时,街道组织社区对辖区房屋居住情况进行基础大排摸,对自住房、出租房、空置房进行分类汇总,排摸出租房屋16394套,其中群租房为2918套。街道成立了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领导配合、单位部门联动、多方力量参与,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5月8日,街道组织公安、综治、社区、物业、业委会召开出租房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实地考察试点社区朗琴和多蓝水岸样板房项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同时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举措。之后,各社区与警务室也相继组织召开二房东工作会议,对出租房规范管理、装修标准、治安、消防、卫生等注意事项作了强调和工作部署。

6月3日,街道组织公安、消防、综治、安监、民政、社区召开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会议,讨论研究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意见。

7月和8月份,街道继续加强出租房规范管理和整治的指导和推进,对《白杨街道关于加强出租房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做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东部湾”深化出租房管理实施方案》。对出租房管理办公室做了力量增配,抽调一支“四人一车”巡防力量,专职配合社区开展出租房规范管理和整治。

9月2日,街道组织公安、房管、职能部门、物业、业委会等召开流动人口出租房服务管理推进会,交流出租房服务管理经验,并从出租房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和税收征管、出租房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部署。

下一阶段,街道将重点对群租房进行规范,通过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和辖区居民的权益,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2.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应对 篇二

关键词:新刑诉法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应对

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上述条文的规定是对我国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或者说出庭作证的司法经验的总结,使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得到确立。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一方面说明我国法治的进步;另一方面对于侦查机关来讲也是一种挑战,尤其是对职务犯罪侦查更是如此。在办案实际中,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的侦查往往偏重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口供的客观性和稳定性较差,不利于证据的固定,这样就增加了翻供的可能性,提高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概率。新刑诉法颁布后,已经出现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例①。随着新刑诉法的生效和贯彻,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次数只会有增无减,出庭作证的局面也会趋于常态化。如何面对这种局面和挑战,是摆在侦查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基于此,笔者有以下几条建议:

一、领导要重视,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

新刑诉法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上提到法律层面,这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侦查机关有关领导要引起重视,要加强对侦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将出庭作证作为业务培训的基础科目;上级部门要做好调研、调查工作,并加强下级部门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明确实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于强化侦查人员的庭审证据意识、促进侦查人员取证行为规范化、切实提升案件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养

首先,侦查人员要转变观念,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项制度。侦查人员出庭制度不是洪水猛兽,更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凭空设阻、有意为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对侦查活动的补充和加强。侦查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赋予的侦查权,侦查权不是片段化行使,而是一种系列化活动的构建。立案侦查和审讯突破,是行使侦查权的应有之义,而出庭说明情况则是对加强侦查活动合法性的有益补充。从立案侦查到审讯突破,再到出庭说明情况,无不昭示着侦查人员对于国家意志的代表性。侦查人员要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从国家权力的行使者,转变为另一国家权力之下的证人,错误地认为是降低了侦查人员的身份,对于律师的质询更是不屑于顾。这种思想是极其错误而有害的,存有这种思想的人也不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

其次,侦查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素养。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作为业务部门的办案同志,要夯实业务根基,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新刑诉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同时充分了解法庭结构和审理程序,学习和掌握出庭接受法庭调查及控辩双方交叉询问的技能;另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涵养,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代表国家的行为活动,一言一行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如果在法庭调查阶段,手忙脚乱、战战兢兢,则有损国家的形象,所以侦查人员有必要掌握相应的司法礼仪,提高自身涵养,无论面对何种情况都能够做到镇定自如、应付处之。

三、转变证据观念,全面收集证据

"口供是证据之王"是一句耳熟能详的的法谚,说明口供在侦查案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口供最大的优点是取证成本小、效率高,具有揭示犯罪的直接指向性。办案实际中侦查人员也偏重于以口供突破案件。但就像一柄双刃剑,口供也有弱点。口供具有不稳定性,且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职务犯罪贿赂案件中,定罪的证据主要是口供,在办案实践中被告人翻供的情况比较普遍,势必增加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概率。所以侦查人员应转变以口供为核心的证据观念,全面收集证据。在侦查阶段,既要重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重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一是严格规范笔录的内容,做到一事一段,每件事的时间、地点、参与人、事件经过等都要不遗余力地予以详细记录。在细节上,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对话、动作,以及当时犯罪嫌疑人的想法等细节也要详尽,使整个笔录看上去更像"现场回忆录"。二是收集证据全面且细致。不仅要做到全面收集笔录中所反映的各种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而且还要尽量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尽可能使证据环环相扣。三是充分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口供。这既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有罪事实的认定,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办案人员的文明执法过程,防止在庭审中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翻供,而出现法院庭审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最后应抓紧时机对派生证据进行搜集、突破,特别是对异常的"借条"、"协议"、"收条"之类的证据,应及时进行真假鉴别,运用证据进行排除,在侦查阶段就固定证据,打牢证据基础 。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一)建立侦查人员"一案一听审"制度。让侦查人员出席法庭旁听,一方面了解案件证据的缺陷和不足之处,防止在下一个案件中出现同样的问题。同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以了解到案件的薄弱之处或者是容易出现问题之处,在以后的办案中就能有的放矢,注意强化证据、固化证据。另一方面通过旁听庭审,掌握法庭审理程序和步骤,感受庭审的气氛,使侦查人员能够适应审理的程序和气氛。

(二)建立侦查部门和公诉部门对话制度。公诉部门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以公诉部门的视角审查自侦部门的取证行为,及时指出其中的不足,自侦部门及时改正完善,最大限度的减少侦查行为存在的风险。

(三)建立侦查人员出庭预案制度。当出现新刑诉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时候,全体侦查人员应高度重视,集思广益、查漏补缺,做好出庭预案。尤其是出庭的侦查人员更要对整起案情了如指掌,对法庭审判过程中可能被问到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证据要写成书面材料,当庭备用;要清楚法庭传唤证人的顺序,清楚控辩双方对自己提问的内容等等,做到有备无患。

注释:

①浙江首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受贿案宣判证言获采纳http://legal.people.com.cn/n/2012/0923/c188502-19082230.html

参考文献:

[1]郭晓伟:《反贪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制度构想》,福建法学,2012年第3期;

[2]刘 丽、尹一然,《关于反贪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几点思考》,新华网陕西频道;

3.情况说明报告 篇三

嘉定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承建的上海美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一汽大众华东备件及结算中心工程,现建设单位付给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首笔工程款已划至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帐上,其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是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经济上还是由总公司全权掌控,不存在经济上的任何纠纷,所有事宜均还是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承诺,凡以后在工程上有任何工程经济或者其他纠纷,均由总公司承担。

特此说明!

建设单位:上海美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公司: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评估报告情况说明 篇四

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项目说

明(参考)

内蒙古康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部

110~220kV

输变电工程

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项目说明(参考)

一、变电站建筑工程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基础部分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主建筑物及其它建筑物基础,设备及设备支架与架构基础;

2、主体部分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主建筑物及其它建筑物主体,设备支架及架构组立。

变电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指变电站建筑工程全部内容的评估,应包括:基础部分、主体部分、装饰装修部分、围墙、道路、及室内外电缆沟部分,水、暖、电照及消防部分。

二、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变电站安装调整部分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应包括:一次设备安装调整;二次设备安装;接地工程;母线安装。(含通讯一次设备安装)

2、变电站电气通讯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 ①.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内容; ②.高压试验,保护综合自动化调整试验; ③.传动试验; ④.通讯部分调整试验;

⑤.火灾报警安装试验。

三、送电线路工程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1、基础部分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含灌注桩基础);

2、杆塔部分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注):如杆塔为砼环形电杆,以上两个阶段合为一个阶段,但应包含“三盘”施工质量方面和铁构件方面的内容。

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①.阶段性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 ②.架线和附件安装; ③.接地部分; ④.防洪部分;

附):

1、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提纲

2、项目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提纲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提纲(参考)

1.对施工单位阶段性工程报验(转序)审核

2.针对施工单位阶段性工程报验(转序)内容确定监理检查验收范围 3.成立该阶段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

组长: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

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人员 4.检查验收方法 4.1 现场检查 4.1.1实测实量 4.1.2实际操作 4.1.3观感检查

4.2保证施工质量的文件和资料检查 4.2.1指导性文件 4.2.2保证性文件 4.2.3记录性文件 5.检查结果

5.1现场检查(按规定进行抽查)5.1.1实测实量

按检查规范对形成的产品对产品进行实测实量

记录抽检项目,抽检项目数量,检查内容,实测实量数据,并与设计、规程、出厂技术文件对比得出结论。5.1.2实际操作

一般指对电气断路器,隔离开关可现场操作部分的检查(手动、电动),记录抽查项目,抽查项目数量、实际操作结果。5.1.3观感性检查

记录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5.2 保证施工质量文件(资料)检查 5.2.1 指导性文件

一般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应符合本工程要求,签、审、批齐全完整。5.2.2保证性文件

一般指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厂检验,开箱检查,材料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检报告等。5.2.3记录性文件

一般指工程项目检查验评记录,要求与工程同步,记录准备齐全,签审齐全 6.检查范围内整改项目和未完成工作及对下步施工的影响 7.工程质量评估及结论

7.1工程质量评估指:工程项目、检验批、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检验项数及质量评价(如分项工程×××项,合格×××项)7.2结论:经检查同意进行转序,同意进行下道工序,同意验收等评语。

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纲(参考)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完成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情况,工程竣工资料核查意见,监理资料情况,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情况(永久性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工程质量评估等。编制顺序应依照以下原则:

1、前言

2、工程概况 2.1地理位置; 2.2工程规模; 2.3工程特点。

3、质量评估依据

3.1工程立项(初步设计)文件; 3.2地质勘测报告; 3.3设计文件(设计变更);

3.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线路); 3.5有关国家(地方)质量管理规程、规范等; 3.6生产厂家技术文件。

4、完成施工和监理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内容情况

5、工程竣工资料核查意见

6、工程完成设计和设计变更情况

7、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情况

8、检验批、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验收情况

9、总体工程验收情况

10、各层次验收整改消缺及复检结果

11、工程项目有无重大质量隐患和永久性缺陷介绍

12、工程质量评估:

12.1检验批(单元工程)×××项,合格×××项(分专业); 12.2分部(子分部)工程 ×××项,合格×××项(分专业); 12.3单位(子单位)工程 ×××项,合格×××项(分专业); 12.4工程质量评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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