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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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

1.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鲁建质监字〔2010〕3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处、办):

为了提高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措施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促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住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升质量意识、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质量行为,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一次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和分户验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现将检查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程建设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迅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为百姓建“放心房、安全房”。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部令);

(四)《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鲁建发〔2010〕14号);

(五)《山东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鲁建发〔2010〕13号)。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地落实鲁建发〔2010〕14号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落实专项治理措施的情况;

(二)检查各地落实鲁建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以及开展分户验收工作情况。

四、检查范围

(一)2010年6月18日以后新开工的住宅工程2项(市、县各1项),主要检查落实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情况;

(二)省检查期间正在组织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或已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2项(市、县各1项),主要检查实施分户验收的情况;

(三)每个市地抽查住宅工程中应包括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五、检查方式

(一)检查组先听取各地的情况汇报,再按照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检查项目;

(二)现场抽查受检工程项目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相关资料,按照附件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检查表》和附件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核查;

(三)与检查市地座谈交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检查结束后,各组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于12月30日前和检查表一起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为8个检查组,每组3~4人,由省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一组:

组长:罗云岭(省建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爽(省质监总站副站长)

王晓波(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

岳成山(莱芜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副站长)

负责:济南市、聊城市

第二组:

组长:高建忠(省建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祁中华(省安监站总工程师)

王鹏(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科长)

邓远明(青岛市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负责:烟台市、威海市

第三组:

组长:宋锡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处长)

副组长:程怀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副处长)

孔泉(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科长)

徐长波(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负责:东营市、滨州市

第四组:

组长:王晓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副组长:娄保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

张鲁钢(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杨英军(滨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负责:济宁市、菏泽市

第五组:

组长:张广奎(省建管局质量安全与保障处处长)

副组长:李伟(省建管局质量安全与保障处副处长)

郭忠选(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王志强(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负责:泰安市、莱芜市、枣庄市

第六组:

组长:王金玉(省质监总站站长)

嵇飙(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科长)

崔琦(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工)

负责:青岛市、潍坊市

第七组:

组长:巩崇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江军学(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苏宝华(女)(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副总)

赵洪伟(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负责:日照市、临沂市

第八组:

组长:刘玉涛(省建管局行业发展处调研员)

于云勋(烟台市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总工)

李心军(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

负责:淄博市、德州市

七、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自12月22日开始。22日上午,专家在济南集中培训,下午各组出发。计划5天时间完成。

车辆由各组组长解决,具体到达时间由各组直接通知受检地区。

八、检查要求

(一)各市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配合好此次检查,主动与检查组联系,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检查组应严格执法,统一标准尺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受检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提出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检查纪律,认真执行廉洁勤政的各项规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五)专家集中地点:省建管局对面上好人家商务宾馆。

时间:12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上午局七楼会议室培训。

联系人:省质监总站 嵇飙 0531-861953

52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检查表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表

3、整改通知单

附件1、2、3下载.doc

2.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处、办),房管(开发)局(处、办):

多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从1997年开始,我省先后开展了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和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各级建设部门和广大工程参建单位不断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狠抓质量通病的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有了更高的期望。同时,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精装修成品房的逐步涌现,在施工队伍素质和施工过程控制方面的矛盾逐渐扩大,出现了一些新的质量通病,个别原已消除的质量通病也有所反弹,影响了工程使用功能,群众对此有些意见。为巩固近年来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成果,从更高标准推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让人民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

住宅工程的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和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是对前些年治理质量通病工作的深化和提高,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标志。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号召社会广泛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通过培训教育等形式强化引导,使参建各方统一行动,明确目标要求,自觉强化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二、明确专项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工程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从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的落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在巩固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基础上确保使用功能质量,推动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主要内容: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四大类十二项突出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到2013年,全省住宅工程四大类十二项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下降,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明确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认真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应牵头负责具体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肢解发包工程、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在工程开工前要下达住宅工程专项治理任务书,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通病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可验收 1 交付使用。

设计单位应根据专项治理内容和工程实际,针对性地深化细部设计,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要明确设计详图和施工做法,并做好设计交底。在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的按图施工情况。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列入重点审查内容,未落实专项治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质量通病防治做法方面的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的实施者,应全面负责具体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专项治理内容,并明确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专业承包企业应提出专业承包工程相关的专项治理措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措施,强化技术交底和监督检查,加强专项治理的过程控制和中间环节验收。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监理单位应针对质量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监理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工程中要针对专项治理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应提出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报告。

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等其他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四、加强政府监管,确保专项治理要求落实到位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住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 究力度,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专项治理措施列入竞标内容。工程造价监管机构应对专项治理给予合理的价格政策支持,施工单位因采取专项治理措施所增加且定额中未包括的相关费用,要列入工程措施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把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通过抽查、巡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通病问题和隐患。工程完工后专项治理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质量通病治理的制度规范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同企业资质及评优树先、业绩考核、经济奖惩等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专项治理情况要列入各类工程质量评优考核内容,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和住宅工程不能参加各类工程质量评优和优秀住宅小区评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每年择优表彰一批省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样板工程,并优先推荐鲁班奖、国优、广厦奖工程。各市也要表彰一批市级专项治理样板工程,抓好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企业,要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市场竞争中给予限制。各市要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以四大类十二项质量通病治理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措施,逐步拓宽治理范围,推动各类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将在总结全省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一些成熟有效的治理措施进行总结,逐步形成全省质量通病控制的地方标准,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靠上做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成立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统一组织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内部科室、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动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合力。要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检查和总结,对活动开展扎实深入、成效显著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敷衍塞责、走过场、走形式、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通过三年努力,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再上一个大台阶。

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省 住宅工程 质量通病专项治理 技术措施 鲁建发〔2010〕14号

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现浇板易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外角部位易产生斜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1.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1.2应加大现浇板的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向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0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80mm,当埋设线管较密或线管交叉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

1.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1.3.1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1.3.2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1.3.3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1.3.4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钢筋网片之间,且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1.4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1.5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1.6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掺合料总掺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30%。

1.7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1.8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1.9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

1.10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控制负弯矩钢筋位置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双层上排钢筋应设置钢筋小马镫,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

1.11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1.12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1.13现浇板浇筑时,应振捣充分,在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二次压抹,压抹后应及时覆盖和浇水养护。

1.14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宜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冲击。

1.15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二、填充墙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不同基体材料交接部位易产生裂缝;填充墙临时施工洞口周边易产生裂缝;填充墙内暗敷线管处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2.1蒸压(养)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d后方可用于砌筑。

2.2严格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和融水深度。墙体材料现场存放时应设置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

2.3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应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钢丝网与不同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100㎜。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х20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2mm,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并宜采用先成网后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间距不大于300mm。

2.4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剔槽深度应保持线管管壁外表面距墙面基层15mm,并用M10水泥砂浆抹实,外挂钢丝网片两边压墙不小于100mm。

2.5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嵌缝应嵌成凹缝,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嵌缝。

2.6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宜采用梁(板)底预留30-50mm,用干硬性C25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防腐木楔@600mm挤紧)方法。

2.7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Ф6@500拉结筋,补砌时应润湿已 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并外挂钢丝网片,两边压墙不小于100mm。

2.8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

三、墙面抹灰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抹灰墙面易出现空鼓、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3.1应严格控制抹灰砂浆配合比,宜用过筛中砂(含泥量<5%),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采用预拌砂浆时,应由设计单位明确强度及品种要求。

3.2对混凝土、填充墙砌体基层抹灰时,应先清理基层,然后做甩浆结合层,掺加界面剂与水泥浆拌合,喷涂后抹底灰。

3.3抹灰前墙面应浇水,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并同时检查基体抗裂措施实施情况。

3.4抹灰面层严禁使用素水泥浆抹面。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纤维材料。必要时,可在基层抹灰和面层砂浆之间增加玻纤网。如墙面抹灰有施工缝时,各层之间施工缝应相互错开。

3.5墙面抹灰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超过35㎜时,应采取加设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3.6墙体抹灰完成后应及时喷水进行养护。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饰面层易出现开裂,外墙易产生渗漏

治理主要措施:

4.1外墙外保温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均应经同一图审机构审查批准。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节能效果,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4.2外墙外保温设计应明确基层抹灰要求,并应对门窗洞口四周、外墙细部及突出构件等做好防水保温细部设计,出具节点详图。

4.3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应与其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4.4保温材料应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认定证书。EPS板自然条件下陈化期不得低于42天,60度恒温蒸汽条件下不得低于5天,XPS板陈化期不得低于28天。

4.5涂饰饰面应采用与保温系统相容的柔性耐水腻子和高弹性涂料。

4.6外墙外保温施工前应作出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4.7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应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

4.8外墙基层处理及找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8.1抹灰前应先堵好架眼及孔洞,封堵应由专人负责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孔洞封堵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2封堵脚手架眼和孔洞时,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封堵严密。

4.8.3穿墙螺栓孔宜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防水膨胀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封堵后孔洞外侧表面应进行防水处理。

4.9粘贴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9.1条粘法需用工具锯齿涂抹,涂抹面积应达到100%;点框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50%。

4.9.2涂料饰面时,当采用EPS板做保温层,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宜采用以粘结为主,锚栓固定为辅的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当采用XPS板做保温层,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4个,锚栓在墙体转角、门窗洞口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加密,其间距不大于300mm,锚栓距基层墙体边缘应不小于60mm,锚栓拉拔力不得小于0.3MPa。

4.9.3以xps板为保温层时,应对xps板表面进行粗造化处理,并应在两面喷刷专用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宜为水泥基界面砂浆。

4.9.4保温板之间应拼接紧密,并与相邻板齐平,胶粘剂的压实厚度宜控制在3-5mm,贴好后应立即刮除板缝和板侧面残留的胶粘剂。保温板间残留缝隙应采用阻燃型聚氨酯发泡材料填缝,板件高差不得大于1.5mm。

4.9.5门窗洞口上部和突出建筑物的装饰腰线、女儿墙压顶等有排水要求的外墙部位应做滴水线。

4.9.6门窗洞口四角聚苯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板切割成型,拼缝离开角部至少200mm。

4.9.7耐碱网格布粘贴时,洞口处应在其四周各加贴一块长300mm、宽200mm的45°斜向耐碱玻纤网布;转角处两侧的耐碱玻纤网布应互绕搭接,每边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或可采用附加网处理。

4.9.8在外墙保温系统的起始和终端部位的墙下端、檐口处及门窗洞口周边等部位应做好耐碱玻纤网的反包处理。

4.10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10.1喷涂法施工时,外墙基层应涂刷封闭底涂。喷涂前应采取遮挡措施对门窗、脚手架等非喷涂部位进行保护。

4.10.2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4.10.3喷涂硬泡聚氨酯采用抹面胶浆时,抹面层厚度控制:普通型3-5mm;加强型5-7mm。并应严格控制表面平整度超差。

4.11外墙保温层需设置分格缝的,应由设计明确位置及处理措施。

4.12需穿透外墙保温层固定的管道及设备支架等,其与保温层结合的间隙应采取可靠措施做防水密封处理。

4.13外墙施工完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外墙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外窗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外窗框周边易出现渗水;组合窗的拼接处易出现渗水。

治理主要措施:

5.1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适合的间隙;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5.2窗下框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 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固定片宜为镀锌铁片,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窗侧面及顶面打孔后工艺孔冒安装前应用密封胶封严。

5.3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5.4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前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无裂纹、气泡,转角处平顺、严密。

5.5外窗台上应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坡度不小于10%,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10mm。窗楣上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5.6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连接,并应伸入上下基层不应少于15mm。拼接时应带胶拼接,外缝采用硅酮密封胶密封。

5.7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置,满足排水要求。

5.8 外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外窗现场淋水见证检验,并形成记录。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管根、墙根、板底等部位易出现渗漏。

治理主要措施:

6.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楼板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止水台,高度不小于120mm,且应与楼板同时浇筑。

6.2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6.3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管道穿楼板处宜采用止水节施工法。

6.4对于沿地面敷设的给水、采暖管道,在进入有水房间处,应沿有水房间隔墙外侧抬高至防水层上反高度以上后,再穿过隔墙进入卫生间,避免破坏防水层。

6.5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门口处地面标高应低于 相邻无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不小于20mm。

6.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穿过楼板的管道根部应设置阻水台,且阻水台不应直接做在地面面层上。阻水台高度应提前预留,保证高出成品地面20mm。有套管的,必须保证套管高度满足上口高出成品地面20mm。

6.7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即防水隔离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少于20-30mm,并形成记录。

七、屋面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屋面细部处理不规范,易产生漏水、渗水。

治理主要措施:

7.1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图纸设计中应明确节点细部做法。

7.2屋面防水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7.3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井)道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7.4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7.5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7.6伸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设备底座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底部应做防水台,防水层收头处应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7.7屋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范围内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水落口,水落口处防水层应伸入水落口内部不应小于50㎜,并用防水材料密封。

7.8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4.0m。

7.9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

7.10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蓄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处不少于30mm;坡屋面应做淋水检验,淋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

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通病表现形式:等电位联结做法不正确或局部漏做,不能起到等电位保护作用。

治理主要措施:

8.1设计单位应明确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所选用的标准图集。

8.2楼板内钢筋网应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墙体为混凝土墙时,墙内钢筋网宜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

8.3下列部位应进行等电位联结:金属陶瓷浴盆及金属管道;淋浴供水用的金属管道;洗脸盆下与金属排水管道相连的金属有水弯;金属给排水立管。

8.4散热器的支管为金属材料时,支管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散热器的支管为非金属材料时,散热器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8.5洗脸盆金属支托架固定与混凝土墙内钢筋相连时,金属支托架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8.6卫生间、浴室内无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如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

8.7等电位联结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 4mm²铜芯软导线,导线压接应采用接线端子并搪锡处理,压接螺丝应为热镀锌材料,弹簧垫圈、平垫圈应齐全,并压接牢固。

8.8等电位箱内端子板材质及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应进行搪锡处理。

8.9卫生间等局部等电位联结施工完成后,应全数做导通测试并形成记录。

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通病表现形式:电线导管出现扁折、断开、不通,金属线管断口处有毛刺导致无法穿线或穿线困难,造成导线绝缘层损坏,造成电气不通或跳闸。

治理主要措施:

9.1塑料管及配件的壁厚和外观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JG3050的要求。

9.2导管敷设后引出地面部位、转弯部位应及时采取防止导管扁、折、断开的措施,配管接口部位应增加防止断裂的加固措施。

9.3焊接钢管敷设前应对焊接钢管内壁进行防腐处理。

9.4金属导管煨弯使用的弯管器或模具应与导管管径及其弯曲半径相匹配,并应由熟练的技术工人操作。

9.5导管敷设后在管口端用拉动法检查铁丝引线应灵活,否则应整改或返工。

9.6金属导管禁止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管不得套管焊接。应根据不同的钢管、不同敷设方式,采用管接头连接、套管连接等。

9.7金属导管末端的管口及中间连接的管口均应打磨光滑,较大管径的管口应打喇叭口或磨光。

9.8配管施工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对管口采取可靠措施封堵。

9.9管内穿线应在抹灰完成后进行,穿线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线管内无积水或杂物。

9.10穿线时应在管口上套护口帽,防止导线划伤,杜绝先穿线后套护口的做法。配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截面积的40%。

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通病表现形式:配电箱安装高度不符要求,进线保护管管口位置不规范,箱、盘内配线压接不牢固;多股线随意剪芯线、搪锡处理差;回路标识不清;漏电开关动作不灵敏。

治理主要措施:

10.1住宅配电箱下沿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5m,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2照明箱(盘)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 线)汇流排,零地排截面应大于零、地线最大截面积,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10.3电线(缆)保护管进入箱、盘时,应按对应的开关、设备位置布置管口的排列顺序。

10.4导线应连接紧密,压接牢固,不伤芯线,不得剪去线芯。同一端子上导线压接不多于 2 根,且导线截面积相同,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PE、N汇流排导线应按顺时针压接。

10.5开关回路标识应齐全,编号对应。

10.6配电箱内漏电开关应逐一进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通病表现形式:地漏标高控制不准确,地面坡度不符要求,排水不畅;地漏水封深度不足,有害气体外泄。

治理主要措施:

11.1施工图纸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洗衣机地漏须使用专用地漏或直通式地漏,直通式地漏的支管应增加返水弯,返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11.2施工前应根据基准线标高及地漏所处位置并结合地面坡度要求确定地漏安装标高,保证地漏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地漏顶面应低于地面面层5mm,水封深度应不小于50mm.11.3已安装完毕的地漏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堵塞。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散热器安装固定不牢,支管少支架,管件接口易发生漏水。

治理主要措施:

12.1散热设备、管材、管件应相匹配,并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12.2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构造正确,埋设牢固,位置准确。

12.3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塑料管应在转弯处安装管卡,在阀门处安装固定支架;散热器及支管坡度坡向正确。

12.4隐蔽安装的采暖管道在墙、地面上应标明其位置和走向。

12.5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无要求时,应为30mm,距窗台不应小于50mm;距地面高度设计无要求时,挂装应为150~200mm, 卫生间散热器底部距地不应小于200mm, 散热器排气阀的排气孔应向外斜45°安装。

12.6.1采用丝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套丝时不得出现断丝、缺丝、乱丝,连接后外露2-3扣,并应清理干净,做好防腐处理。

12.6.2采用热熔方式连接的管道,管材与管件应使用同一厂家材料,切割管材应平整并垂直于管材轴线,热熔时操作环境、加热温度、加热时间及熔焊深度均应严格控制。

12.6.3塑料管道与金属管道、阀门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专用管件。

3.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许昌市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许纪发„2012‟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求实求效,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壮大治理效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重点领域招标投标问题的治理力度。抓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加大对招标投标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违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对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的全程监控、滚动排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招标投标等活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单位:施工股、招标办、执法队)

(二)强化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严格招标方式核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要公开招标,严肃查处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组建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库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清退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规定。

加强对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租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出租资质、资格证书供他人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

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保证中标合同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变更设计、虚增造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施工股、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执法队)

(三)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深入探索治理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的对策措施,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调研,及时总结加强监管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行施工图审核后招标、项目设计第三方评审、投标资格后审等制度。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和电子监察,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施工股、招标办)

(四)着力整改工程建设领域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对新开工项目要坚持滚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强整改力度,督促有

关方面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对问题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部分重点问题进行复查,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大资金追缴力度,确保行政罚款执行到位、违纪违法资金追缴到位。(施工股、质监站、安监站、执法队)

(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加快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综合检索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地发布信息。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惩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宣传,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探索开展项目信息专栏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发布等情况的综合评估。(施工股、监察室)

(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根据工作实际,健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法规制度,健全配套规定,完善防控制度。要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查找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的思想,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防控机制。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重大项目集体决策、听证、公开、责任等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和论证程序,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室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两树一促”活动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4.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按照地区“诚信兴安”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着重解决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逐步建立全区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推进工程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主要任务: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实现信息公开。整合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具体内容:

(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实现信息公开。

1、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2、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权限,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成信息公开目录。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3、制定各类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由工信委负责。

4、建立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信息,统一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信息。由地区诚信办会同法制办对发布信息进行把关,发改委、经贸委、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5、搭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为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分别提供报送窗口,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条目和内容,整合公开信息,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和地区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建立链接,统一发布公开信息。由工信委负责。

(二)整合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1、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由地区诚信办、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区局诚信办负责。

2、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有关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表彰与惩处情况等信息。由工信委、住建局牵头,商务委配合。

3、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年检和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约、企业及个人执业和信誉评价等相关信息。由工信委、住建局牵头,工商局配合。

4、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考核、合同执行情况等市场信用记录信息。牵头单位发改委、工信委,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

5、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信息。由检察院负责。

6、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指标及指标项,明确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内容、格式和报送方式,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由工信委、发改委负责。

7、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各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成果,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要求,整合各部门信息形成统一、集中的数据库。由工信委负责。

(三)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2、开发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充分利用本市已形成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实现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按相关制度和权限,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归集、发布、查询、共享、交换、存储、备份和管理功能,形成公开信息发布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由工信委负责。

3、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考核监督机制。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估和发布,促进信息公开和共享工作达到及时、全面、准确。由工信委、监察局负责。

(四)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围绕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具体方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建议等,在主要媒体上开辟专栏、专版进行及时报道、集中报道和深入报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向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引导媒体准确、真实的开展报道工作。由宣传部、工信委负责。

三、工作步骤

计划分两期推进我区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一期重点是形成公开信息和共享信息目录,整合相关部门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和信用信息,初步完成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数据库建设;二期在一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诚信系统,并组织相关部门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2011年3月——4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制定和完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2.排查问题(2011年5月——2010年6月)

(1)梳理相关信息,制定公开和共享目录。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梳理、分析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

(2)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布各部门公开信息的情况。

3.整改规范(2011年7月——9月)

(1)整合信用信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建设诚信系统。

(2)归集、整理信息资源,确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和程序。

(3)启动统一的诚信系统数据库建设。

4.检查验收(2011年10月——11月)

(1)完成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需要,补充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和信息内容。

(3)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诚信系统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5.巩固深化(2011年12月)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诚信系统的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定期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

(2)完善诚信系统建设,推进系统在各部门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构

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此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同时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在各部门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统一规划,共建共享。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以实现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为原则,做好总体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系统和资源,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明确职责,分步实施。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依据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范围,确定工作任务。结合目前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地区纪检委监察局

5.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范围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三、治理重点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四、阶段举措

6.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县情

**地处秦巴山区汉水流域,***。全县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万人,总面积*平方公里。境内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好的高富硒区,...。

近年来,在省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破发展为主题,全力打造富硒茶、民歌两大品牌,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经济总量三大突破,奋力发展富硒食品、水电能源、矿产开发、民俗旅游四大产业,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项建设,着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全县经济实力逐年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9年,全县国民生生产总值达23.7亿元,农业总产值14.9亿元,工业总产值8.72亿元,财政总收入1.4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6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9元。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009年10月以来,我县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落实措施整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紫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抽调1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县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紫阳实际,印发了《..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晰了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11月,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限期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认真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排查。我县根据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认真进行摸底排查。一是摸清底子。对2008年以来全县立项、在建、竣工的1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全县共计项目171个,总投资161994.0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58个、总投资106086.1万元,非政府投资项目13个、总投资55907.98万元,按投资额度分: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109个、投资23359.63万元,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

52个、投资50850.52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2个、投资696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5个、投资39075.52万元; 1亿元以上的项目3个,投资41748.41万元。二是加强督查。2009年11月,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调研,建立排查台帐,全面掌握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三是分析原因。今年1月份,县委、县政府组织县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了认真排查,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四是重点抽查。今年4月份,我县积极配合市工治办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30%以上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共发现问题13个,其中决策问题9个,超预算问题3个,资金使用问题1个。

(三)深入剖析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我们坚持做到既要发现问题,也要整改问题;既要强化行政监管,也要推进制度建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认真抓好整改。通过认真排查,发现了一些工程在项目决策、投资控制、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照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分不同情况,落实措施分类进行处理和整改。同时,对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查找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

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2008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办法》,规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统一招标,实行清单计价,低价中标。2009年8月,县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构筑了公开、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平台,全面规范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有效节约了建设资金,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共节约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为严格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建立专帐、落实专人管理;建立了资金拨付五级审批制度,即项目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财政领导和县长五级审批,县财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工程竣工后,立即组织决算,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同时县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为预防工程建设中的不廉洁行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建设工程廉政承诺制度》,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既维护了项目建设秩序,又保护了干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滞后,存在边批边建现象,个别项目由于建设性质等方面原因,未做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由于紫阳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结构复杂,项目前期的地勘以及治理投入较大,加之受襄渝

铁路二线和陕川界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原材料和工人工资大幅上涨,致使工程投资增加,部分项目超出了预算;三是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

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统一各单位思想,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经办人员的责任,对管理不规范、制度措施不落实、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四是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分析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机制制度建设、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全县自查自纠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规范。

7.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2009年8月 日)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有堂

8月18日,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和纠正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谋取私利等案件。充分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作用,加快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下面,就此专项治理工作,我从几个方面分析一下:

项目应进大厅的不进大厅,或将审批权委托给下属机构,导致权力异化,出现审批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私有化,为一些人搞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大开方便之门、(二)招标投标环节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现象。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环节,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和多发部位。2008年,国家统计局对广东省问卷调查表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中,工程建设招投标占第一位。从十七大以来广东立案查处的案件来看,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里的案件占14.8%;涉及的地厅级干部占31.3%,县处级干部占31.7%。具体违规操作现象体现在以下几个阶段:

1、招标阶段。一是规避招标,指定施工队伍。一些公路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规避招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定施工队伍直接发包。二是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先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标,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队伍围标、陪标。三是将项目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把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或将必须依法

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在较小的范围内发布招标公告。

2、评标阶段。一是参与评标的委员们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固定的,由于委员们的素质不同,存在着许多弊端,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不法行为。因此,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工作失去了客观性,失去了公正性,使评标的工作质量大打折扣。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信息发布前,已经同招标代理机构有过私下接触,达成一定的“互利协议”。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和办法时,往往会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或抬高标准,或降低条件,从而操纵评标的结果。

3、定标阶段。一是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时,在办理手续及签订合同中设臵障碍,排斥中标人。二是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如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压价,指定购买材料、设备等等,强迫中标单位私下承诺,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其它“不平等条约”。三是强迫中标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指定的施工队伍,或者将自己不够资质标准的队伍挂靠在中标施工企业,形成层层转包,违法分包。

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但是从审计和检查的情况来看,违规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施工过程中改变工程设计增加预算;有的挪用工程款;有的资金管理失控、漏洞大,虚开乱支工程款;有的在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增加中间环节,层层克扣,使施工企业苦不堪言;有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合谋增加预算项目中饱私囊。

(六)用人环节上存在严重的任人唯亲现象。工程建设管理职能部门大都“位重、权大”,有很大影响力,是很多人猎取的目标,特别是一些热点岗位更是一些人心目中的聚宝盆,千方百计去争取,有的领导干部违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凭亲疏、远近、好恶用干部,任人唯亲,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安插在这些部门或热点岗位,长期不轮岗不交流,形成利益团体和小圈子,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建设部2006年在北京联合公布全国建设系统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在通报的20起典型案例中,包括曾向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毕玉玺行贿的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重

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有的花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承接不到工程是常有的事,因此一些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标的大小,不惜花巨资攻关,这个过程中有的资金流入个人腰包,有的通过各种方法向手握大权的人行贿,有的则在材料供应过程中收取巨额回扣,使一些腐败分子从中捞取巨额好处。

(三)腐败手段和方法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仅名目繁多,似乎还名正言顺,有很多潜规则,有的还披着合法外衣,行贿者的大多采取劳务费、业务介绍费、信息咨询费等名目行贿,受贿者有第三者在场不受,非熟人关系不受,无发票的礼品不受等。有的以请对方考察为名,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搞一条龙服务,费用支出不入帐或以会议费、业务费等其他事由列支,由于贿赂行为大都是“一对一”的私下交易,有的甚至由第三者代收,有的搞期权行为,在位时不收,等到离职或退休后再收,查处的难度非常大,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四)腐败行为具有群体性和共生性。随着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腐败分子抵挡不住诱惑,一般逐步经历从廉洁、挡不住诱惑开始吃请、收受礼品、小额金

段在同时发挥作用,就会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手中权力这根“魔杖”谋取私利。有权的部门和人员凭借权力左右市场的取向,无权的单位和个人要想办事、办成事、快办事,只有运用“经济手段”买通关节,形成“权”和“钱”有机结合,成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主要根源。

(三)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引发贿赂案件的环节较多。第一立项。发展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建设准备期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二土地和规划。土地出让、出租就是钱。第三工程的招投标。在招投标环节中,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等现象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犯罪。第四项目法人(施工)。项目法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向有关人员行贿,或在搞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中收受贿赂。第五建设单位(业主)。建设单位向规划等有关部门行贿或在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等环节收受贿赂。这一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四)监督查处不力导致腐败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腐败的监督查处,但是由于体制和制度的弊端,出现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0

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免疫力,筑牢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继续完善制度,建立规范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制度建设是关键,通过党纪、政纪、法规、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层面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无藏身之地。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党务、政务、企务、财务公开,明确工作人员“责”、“权”、“利”,有计划提高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教育公务人员不想、不能、不敢伸手,筑牢坚固的制度防火墙。

(三)继续强化监督,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惩治和预防腐败除了靠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制度的严格规范以外,关键是要发挥外部监督和内部监控机制的作用,不能把制度只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狠抓落实。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网络,建立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体制。要发挥纪检、监

审,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筑牢坚固的市场净化器。

8.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 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事实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以下单位:镇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中央、省、地、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实际用于部门单位领导和一般公务活动用车的车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随意接受的超编制捐赠车辆。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指超出中央、省、地、县公务用车价格或排气量等标准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随意转送、转让、调拨和报废的公务车辆; 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挤占单位正常办公经费或挪用项目经费购置车辆。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指一般公务车,一次性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装修超过车辆价格2%的;同一辆公务车增加配置和装修时间间隔低于两年的。

6、公车私用,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7月初)。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并报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任务、措施和时限。

(二)清理纠正(7月1日至9月10日)。

1、登记自查。(截至 7 月7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填报《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将登记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 100%。

2、审查核实(7月1日至7月10日)。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纠正处理(7月11日至9月10日)。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点检查(9月11日至10月25日)。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少于50%。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 改。

(四)建章立制(10月26日至11月25日)。结合实际,制定我镇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建立和落实以下制度:一是编制管理制度。在审查核实工作结束前,从实际出发,按照不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求,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二是购置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和公示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购置审批的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公示办法、违规责任等,力求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共同监管。三是动态监管制度。推广和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动态监管管理体系,建立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动态监管。实行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四是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 用定额核算制度。五是日常管理制度。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等级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

XX镇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爱国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清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王树远 党政办主任

侯军升 纪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

李 勇 派出所所长

豆玉亭 财政所科员

9.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方案 篇九

本工程为夏庄路7号改造工程二期商业区,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7号。由青岛百通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苏茂盛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建筑面积为200696.95㎡,用于商业及快捷酒店,地下二层,其中商业为二至四层,酒店为十一层,结构形式为框剪架。

二、主要通病治理项

1、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现浇板易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外角部位易产生斜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1.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1.2 应加大现浇板的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向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0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80 mm,当埋设线管较密或线管交叉时,板厚不宜小于100 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

1.3 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1.3.1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1.3.2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1.3.3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 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1.3.4 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钢筋网片之间,且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 50宽500 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1.4 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 时,应采取抗裂措施。1.5 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1.6 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掺合料总掺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3 0%。

1.7 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比设计。

1.8 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1.9 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1.1 0 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控制负弯矩钢筋位置应设置足够强度、刚度的通长钢筋马镫,马镫底部应有防锈措施。双层上排钢筋应设置钢筋小马镫,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

1.11 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

1.1 2 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随意加水。

1.1 3 现浇板浇筑时,应振捣充分,在混凝土终凝前应进行二次压抹,压抹后应及时覆盖和浇水养护。

1.1 4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 0Mpa 时,不宜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冲击。

1.1 5 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2、填充墙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不同基体材料交接部位易产生裂缝;填充墙临时施工洞口周边易产生裂缝;填充墙内暗敷线管处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2.1 蒸压(养)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 d后方可用于砌筑。

2.2 严格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和融水深度。墙体材料现场存放时应设置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

2.3 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应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钢丝网与不同基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100 mm。钢丝网片的网孔尽寸不应大于20 mm x 20 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2mm,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并宜采用先成网后镀锌的后热镀锌电焊网。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加铁片固定,间距不大于300 mm。

2.4 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剔槽深度应保持线管管壁外表面距墙面基层15 mm,并用M 10水泥砂浆抹实,外挂钢丝网片两边压墙不小l00mm。

2.5 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每次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5m,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2.8m;灰缝砂浆应饱满密实,嵌缝应嵌成凹缝,严禁使用落地砂浆和隔日砂浆嵌缝。

2.6 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 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宜采用梁(板)底预留30-50mm,用干硬性C2 5膨胀细石混凝土填塞(防腐木楔@600mm挤紧)方法。

2.7 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φ6@500拉结筋,补砌时应润湿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并外挂钢丝网片,两边压墙不小于100mm。

2.8 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

3、墙面抹灰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抹灰墙面易出现空鼓、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3.1 应严格控制抹灰砂浆配合比,宜用过筛中砂(含泥量<5%),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采用预拌砂浆时,应由设计单位明确强度及品种要求。

3.2 对混凝土、填充墙砌体基层抹灰时,应先清理基层,然后做甩浆结合层,掺加界面剂与水泥浆拌合,喷涂后抹底灰。

3.3 抹灰前墙面应浇水,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并同时检查基体抗裂措施实施情况。

3.4 抹灰面层严禁使用素水泥浆抹面。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纤维材料。必要时,可在基层抹灰和面层砂浆之间增加玻纤网。如墙面抹灰有施工缝时,各层之间施工缝应相互错开。

3.5 墙面抹灰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超过35 mm时,应采取加设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3.6墙体抹灰完成后应及时喷水进行养护。

4、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饰面层易出现开裂,外墙易产生渗漏。治理主要措施:

4.1准。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节能效果,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更改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4.2 外墙外保温设计应明确基层抹灰要求,并应对门窗洞口四周、外墙细部及突出构件等做好防水保温细部设计,出具节点详图。

4.3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应与其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4.4 保温材料应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认定证书。EPS板自然条件下陈化期不得低于42天,60度恒温蒸汽条件下不得低于5天,XPS板陈化期不得低于28天。

4.5 涂饰饰面应采用与保温系统相容的柔性耐水腻子和高弹性涂料。4.6 外墙外保温施工前应作出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4.7 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应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施工。

4.8 外墙基层处理及找平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8.1 抹灰前应先堵好架眼及孔洞,封堵应由专人负责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应对孔洞封堵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8.2 封堵脚手架眼和孔洞时,应清理干净,浇水湿润,然后采用干硬性细石混凝土封堵严密。

4.8.3 穿墙螺栓孔宜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防水膨胀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塞密实,封堵后孔洞外侧表面应进行防水处理。

4.9粘贴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9.1 条粘法需用工具锯齿涂抹,涂抹面积应达到100%;点框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50%。

4.9.2 涂料饰面时,当采用EPS板做保温层,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宜采用以粘结为主,锚栓固定为辅的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3个;当采用XP S板做保温层,应从首层开始采用粘锚结合的方式,锚栓每平方米不宜少于4个,锚栓在墙体基角、门窗洞口边缘的水平、垂直方向加密,其间距不大于300mm,锚栓距基层墙体边缘立不小于60mm,锚栓拉拔力不得小于0.3MPa。

4.9.3 以xps板为保温层时,应对xps板表面进行粗造化处理,并应在两面喷刷专用界面砂浆,界面砂浆宜为水泥基界面砂浆。

4.9.4 保温板之间应拼接紧密,并与相邻板齐平,胶粘剂的压实度宜控制在3—5mm,贴好后应立即刮除板缝和板侧面残留的胶粘剂。保温板间残留缝隙应采用阻燃型聚氨酯发泡材料填缝,板件高差不得大于1.5mm。

4.9.5 门窗洞口上部和突出建筑物的装饰腰线、女儿墙压顶等有排水要求的外墙部位应做滴水线。

4.9.6 门窗洞口四角聚苯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板切割成型,拼缝离开角部至少200mm。

4.9.7 耐碱网格布粘贴时,洞口处应在其四周各加帖一块长300 mm、宽200 mm的45°。斜向耐碱玻纤网,转角处的耐碱玻纤网布应互绕搭接,每边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 mm或可采用附加网处理。

4.9.8 在外墙保温系统的起始和终端部位的墙下端、檐口处及门窗洞口周边等部位应做好耐碱玻纤网布的反包处理。

4.1 0 硬泡聚氨酯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4.10.1 喷涂法施工时,外墙基层应涂刷封闭底涂。喷涂前应采取遮挡措施对门窗、脚手架等非喷涂部位进行保护。

4.10.2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下雪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4.10.3 喷涂硬泡聚氨酯采用抹面胶浆时,抹面层厚度控制:普通型3~5mm;加强型5—7mm。并应严格控制表面平整度超差。

4.11 外墙保温层需设置分格缝的,应由设计明确位置及处理措施。4.12需穿透外墙保温层固定的管道及设备支架等,其与保温层结合的间隙应采取可靠措施做防水密封处理。

4.1 3外墙施工完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外墙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并做好检查记录。

5、外窗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外窗框周边易出现渗水;组合窗的拼接处易出现渗水。治理主要措施:

5.1 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逐一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适合的间隙;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5.2 窗下框应采用固定片法安装固定,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固定片宜为镀锌铁片,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 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窗侧面及顶面打孔后工艺孔冒安装前应用密封胶封严。

5.3 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5.4 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前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无裂纹、气泡,转角处平顺、严密。

5.5 外窗台上应做出向外的流水斜坡,坡度不小于10%,内窗台应高于外窗台10mm。窗楣上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5.6 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连接,并应伸入上下基层不应少于15mm。拼接时应带胶拼接,外缝采用硅酮密封胶密封。

5.7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置,满足排水要求。5.8外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外窗现场淋水见证检验,并形成记录。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管根、墙根、板底等部位易出现渗漏。治理主要措施: 6.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楼板四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止水台,高度不小于120mm,且应与楼板同时浇筑。

6.2 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 mm。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

6.3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管道穿楼板处宜采用止水节施工法。

6.4对于沿地面敷设的给水、采暖管道,在进入有水房间处,应沿有水房间隔墙外侧抬高至防水层上反高度以上后,再穿过隔墙进入卫生间,避免破坏防水层。

6.5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门口处地面标高应低于相邻无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不小于20mm。

6.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穿过楼板的管道根部应设置阻水台,且阻水台不应直接做在地面面层上。阻水台高度应提前预留,保证高出成品地面20mm。有套管的,必须保证套管高度满足上口高出成品地面20 mm。

6.7 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即防水隔离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少于20-30 mm,并形成记录。

7、屋面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屋面细部处理不规范,易产生漏水、渗水。治理主要措施:

7.1 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图纸设计中应明确节点细部做法。

7.2 屋面防水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7.3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井)道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7.4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蛮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7.5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 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7.6伸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设备底座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底部应做防水台,防水层收头处应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7.7屋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 mm范围内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水落口,水落口处防水层应伸入水落口内部不应小于50 mm,并用防水材料密封。

7.8 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屋面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4.0m。

7.9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

7.10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蓄水检验,蓄水时问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处不少于30mm;坡屋面应做淋水检验,淋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

8、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通病表现形式:等电位联结做法不正确或局部漏做,不能起到等电位保护作用。

治理主要措施:

8.1设计单位应明确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所选用的标准图集。8.2楼板内钢筋网应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墙体为混凝土墙时,墙内钢筋网宜与等电位联结线连通。

8.3下列部位应进行等电位联结:金属陶瓷浴盆及金属管道;淋浴供水用的金属管道;洗脸盆下与金属排水管道相连的金属有水弯;金属给排水立管。

8.4散热器的支管为金属材料时,支管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散热器的支管为非金属材料时,散热器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8.5洗脸盆金属支托架固定与混凝土墙内钢筋相连时,金属支托架应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8.6卫生间、浴室内无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不得与浴室外的PE线相连;如浴室内有PE线,浴室内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

8.7等电位联结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铜芯软导线,导线压接应采用接线端子并搪锡处理,压接螺丝应为热镀锌材料,弹簧垫圈、平垫圈应齐全,并压接牢固。

8.8等电位箱内端子板材质及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应进行搪锡处理。8.9卫生间等局部等电位联结施工完成后,应全数做导通测试并形成记录。

9、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通病表现形式:电线导管出现扁折、断开、不通,金属线管断口有毛刺导致无法穿线或穿线困难,造成导线绝缘层损坏,造成电气不通或跳闸。

治理主要措施: 9.1 塑料管及配件的壁厚和外观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绝缘电工管及配件》JG3050的要求。

9.2 导管敷设后引出地面部位、转弯部位应及时采取防止导管扁、折、断开的措施,配管接口部位应增加防止断裂的加固措施。

9.3焊接钢管敷设前应对焊接钢管内壁进行防腐处理。

9.4金属导管煨弯使用的弯管器或模具应与导管管径及其弯曲斗径相匹配,并应由熟练的技术工人操作。

9.5导管敷设后在管口端用拉动法检查铁丝引线应灵活,否则应整改或返工。

9.6金属导管禁止对口焊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管不得套管焊接。应根据不同的钢管、不同敷设方式,采用管接头连接、套管连接等。

9.7 金属导管末端的管口及中间连接的管口均应打磨光滑,较多管径的管口应打喇叭口或磨光。

9.8 配管施工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对管口采取可靠措施封堵。

9.9 管内穿线应在抹灰完成后进行,穿线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钙线管内无积水或杂物。

9.10 穿线时应在管口上套护口帽,防止导线划伤,杜绝先穿线后套护口的做法。配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内截面积的40%。

10、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通病表现形式:配电箱安装高度不符要求,进线保护管管口位置不规范,箱、盘内配线压接不牢固;多股线随意剪芯线、搪锡处理差;回路标识不清;漏电开关动作不灵敏。

治理主要措施:

10.1 住宅配电箱下沿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5m,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2照明箱(盘)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地排截面应大于零、地线最大截面积,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10.3 电线(缆)保护管进入箱、盘时,应按对应的开关、设备位置布置管口的排列顺序。

10.4导线应连接紧密,压接牢固,不伤芯线,不得剪去线芯。同一葫子上导线压接不多于2根,且导线截面积相同,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PE、N汇流排导线应按顺时针压接。

10.5 开关回路标识应齐全,编号对应。

10.6 配电箱内漏电开关应逐一进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11、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通病表现形式:地漏标高控制不准确,地面坡度不符要求,排水不量:地漏水封深度不足,有害气体外泄。

治理主要措施:

11.1 施工图纸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洗衣机地漏须使用专用地漏或直通式地漏,直通式地漏的支管应增加返水弯,返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11.2 施工前应根据基准线标高及地漏所处位置并结合地面坡度要求确定地漏安装标高,保证地漏安装在地面最低处,地漏顶面应低于地面面层5mm,水封深度应不小于50mm。

11.3 已安装完毕的地漏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堵塞。

12、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通病表现形式:散热器安装固定不牢,支管少支架,管件接口易发生漏水。

治理主要措施:

12.1 散热设备、管材、管件应相匹配,并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12.2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构造正确,埋设牢固,位置准确。

12.3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塑料管应在转弯处安装管卡,在阀门处安装固定支架;散热器及支管坡度坡向正确。

12.4 隐蔽安装的采暖管道在墙、地面上应标明其位置和走向。

12.5 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无要求时,应为30mm,距窗台不应小于50mm;距地面高度设计无要求时,挂装应为150~200mm,卫生问散热器底部距地不应小于200mm,散热器排气阀的排气孔应向外斜45°安装。

12.6.1采用丝接方式连接的管道,套丝时不得出现断丝、缺丝、乱丝,连接后外露2—3扣,并应清理干净,做好防腐处理。

12.6.2采用热熔方式连接的管道,管材与管件应使用同一厂家材料,切割管材应平整并垂直于管材轴线,热熔时操作环境、加热温度、加热时间及熔焊深度均应严格控制。

12.6.3塑料管道与金属管道、阀门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专用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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