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钢公司隆重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2024-11-30

鄂钢公司隆重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3篇)

1.鄂钢公司隆重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篇一

常德市公安局隆重表彰“清网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这次“清网行动”的特殊战场上,常德公安机关取得了辉煌战绩:全市共抓获部督逃犯3人、省督逃犯8人,涉嫌故意杀人逃犯44人(其中外省市10人),潜逃10年以上网上逃犯60人,潜逃时间最长的达32年之久;全市行动前的网上逃犯从1133名下降到114名,清网率高达89.9%,津市、汉寿、安乡、鼎城、石门、柳叶湖、西洞庭、西湖、德山等9个区县(市)行动前逃犯到案下降率超过90%,柳叶湖、西洞庭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治安、交警、巡特警等警种清网率达100%;全市担负追逃任务的230个基层所队,有184个所队实现网上在逃人员“清零”,赢得了“清网行动”的决定性胜利。特别是随着长年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带破68起刑事案件,化解了10起信访积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汉寿县公安局副政委陈亚芳亲自带队勇追逃犯,成功将潜逃17年的故意杀人逃犯陈某抓获归案,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全国“清网行动”简报上作出“向湖南省汉寿县公安局陈亚芳副政委致敬!”的重要批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王汝国和澧县公安局长黄淳在行动期间,坐镇广东统筹指挥多个抓捕小组,10天时间成功抓获故意杀人命案逃犯8名,其他网上逃犯3名,时任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力伟对我局通令嘉奖。同时,安乡县公安局被省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常德市公安局被省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汉寿县公安局副局长罗立杰、安乡县公安局陈家咀派出所长李旺、鼎城刑侦大队长杨文超、澧县刑侦大队长副队长华军、武陵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吴昱霆、津市三洲驿派出所副所长尹顺、市局网技支队

副支队长朱国清均因追逃事迹突出被省厅评为追逃能手,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

大会对全市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分别授予津市市公安局等4个单位“全市清网行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津市市公安局等4个单位“清网行动战果排名先进单位”称号,各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市公安局清网办、市公安局宣传科等24个单位“全市清网行动优秀基层单位”称号,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3个单位“全市清网行动警种考核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军等50名同志“全市清网行动追逃能手”称号,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汤向荣对全市公安机关在“清网行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向受到表彰的英雄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努力推动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警务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大力推进平安常德建设,保持打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二要充分发挥督察部门抓落实的职能作用,始终把服务侦破打击放在首位,着力督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持之以恒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警营环境;三要积极为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进一步弘扬忠诚、奋

进、廉洁、奉献的常德公安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常德公安威武之师。

会议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焦贵年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冉黎明作“清网行动”工作总结,并就2012年警务督察主要工作进行了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彭晓林宣读表彰决定,副局长王汉桃出席会议。

2.鄂钢公司隆重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篇二

中共西充县槐树镇委员会 西充县槐树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村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

决 定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2009年,槐树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高度评价。为进一步推进我镇2010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鼓励各级干部群众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镇党委、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农村经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集体

(一)农村经济工作: 窦禅寺村、狮子湾村、青龙观村各奖现金300元,奖牌一个。

(二)产业发展:

窦禅寺村、狮子湾村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三)信访、维稳、安全工作:

乱石垭村、云山院村、马氏祠村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四)两粮征收和新农合工作:

谢家店村、合成寺村、狮子湾村、观音坝村、黎家寺村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五)农村公路建设:

窦禅寺村、狮子湾村、西禅寺村、青龙观村各奖现金300元,奖牌一个,村三职干部各奖现金100元。

(六)宣传文化工作:

谢家店村、狮子湾村、双柏树村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村建中心、凤凰街居委会、柳溪街居委会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凤凰村、乱石垭村、双柏树村、观音坝村、浅垭子村、马氏祠村各奖现金100元,奖牌一个。

(九)支农工作:

信用社、派出所、兽防站、丰源公司各奖现金200元,奖牌一个。

二、先进个人

(一)产业发展大户:

何小林、杜龙甫、何志、蒲猛各奖现金300元,荣誉证书一本。

(二)农村经济工作:

蒲兰芳、马中龙、谢传宇、文丕正、何光胜、何子杰、李长德、赵宗君、蒲若太、文维勇、文德林、何光凯、王洪、杨成、陈雷、樊均华各奖现金100元,荣誉证书一本。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关之年,全镇上下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超长付出,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要为打造“一区三地”,推进“四个跨越”,建设川东北有机禽蛋之乡作出更大的积极的贡献。

3.鄂钢公司隆重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篇三

2012年,我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崛起突破、开放创新”发展战略,紧紧把握“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基调,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提升标杆,奋力跨越,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党的建设

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促进发展,镇党委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完成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前三名的xx、xxx、xxx三个村授予“先进村”荣誉称号;授予xx、xxx二个村茶产业建设单项奖;授予xxx等8个村农村医保完成任务奖;授予xx、xx、xxx三个村计划生育单项奖;授予xx、xx养殖业单项奖;授予xx、xxx基层组织建设单项奖;授予xxx、xxx、xxx平安店前建设单项奖;授予xxx林业工作单项奖;授予xxx村水利工作单项奖;授予xx、xx村宣传及教育工作单项奖;授予xx、xx村民政工作单项奖;授予xxx村村镇建设单项奖;授予xxx村统计工作单项奖;授予xxx广播电视站等10个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xxx组等19个组“先进村民组”荣誉称号;授予xxx等30户“遵纪守法及平安家庭户”荣誉称号;授予xxx等30户“婚育新风文明户”荣誉称号;授予xxx等19名同志“产业结构调整带头人”荣誉称号;授予xxx医药站、xxx厂、xxxxx有限责任公司“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授予xxx等七同志“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xx等50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xxx等六同志“全民健身运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xx、xxxxx“社区(乡村)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大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镇党委政府号召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团结一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xx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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