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懂法讲稿

2024-07-23

知法守法懂法讲稿(11篇)

1.知法守法懂法讲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五(2)班的同学。今天,我们在这里参加“学法守法,崇德尚德”的活动。首先,我代表全体同学感谢领导,老师的关心与爱护,感谢你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的心血。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作为社会的公民,我们要崇尚道德,遵纪守法。“尚德守法”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呢?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说:“德之不修,吾之忧也”。那么,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德行我休了吗?”,或许,我们从来都没有用哪怕一分钟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会有很多的借口,我们会说自己很忙没有时间去思考这样的问题,甚至可能有人会认为,只要学习好就没有必要去管它什么德行不德行。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早就告诫我们说:“真理和美德是一对密友。你想要当作家吗?想要当批评家吗?那么就请你首先做一个有德行的人。”其实,不管我们将来做什么,只要想做好,什么都离不开个人品德的修养。

那么,一个人到底应该怎样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呢?我们要有一颗追求真、善、美的心,并且将这种追求化作行动的力量,坚持不懈的去做。关心一下身边的同学、捡起掉在地上的粉笔头,帮同学擦一下课桌上的灰尘或者是帮他摆一下斜着的椅子。当我们把要求自己做这一切当做一种责无旁贷的事情时,我们的人生其实已经拥有了一笔无形的财富。一个人的德行修养有时候会遇到困难,或者是当你做一件正确的事情的时候担心会遭到同学的嘲笑,或者是你自己不服气别人的长处,不愿意承认自己的不足。其实,无论是面对自己还是别人,我们都需要有勇气。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说:“要养成感知和观察高尚事物的习惯,以便从那种高尚事物无法效仿的借口中解脱出来。我们的心灵境界升高了,凝视神圣榜样的热情点燃了,我们就要设法见贤思齐了。”

遵纪守法的解释是这样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要讲纪律那岂不是等于就没有自由?”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思想家孟子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战国末期著名的哲学家、法家韩非子也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告诫人们说:“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同学们,我明白了。原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不遵守纪律的自由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那就有可能永远的失去了自由。其实,我们经常也能够从电视上看到很多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我们在可怜他们的同时,也应该深思反问自己:“打水、就餐的时候我排队了吗?”,“上下楼梯、骑自行车的时候我靠右行了吗?”“上自习班里没有老师的时候我吵闹了吗”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都是早晨八点钟的太阳,未来终将是我们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正值成长的时代,也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要不辜负祖国和社会的希望,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尚德守法的小学生,在学校里遵守纪律、关心同学,努力学习,争做好事。在家里尊老爱幼,帮爸爸妈妈承担家务。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学会换位思考,替他人着想;我们要从现在起开始修身,将来才能齐家、平国、治天下!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篇二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刚才我们的小小法律顾问给大家介绍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怎么样过马路,不打扰别人休息,不破坏旅游景点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先下后上礼让三分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等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我知道还有些同学很喜欢调皮捣蛋,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很有可能影响自己的一生。

所以,同学们在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学会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于成年人。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3.知法懂法 守法护法 篇三

很荣幸受到钱桥中学的邀请,来到贵校给大家讲法制课,向大家宣传法制,希望大家听完课后能够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当今的时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时刻都会接触到各种信息,在纷繁复杂的信息当中,有的是健康信息,有的是不健康的东西,健康的信息会对你们的教育和成长有好的促进作用,而不健康信息,则会对你们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导你们走向歧途。

在这样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你们能用自己的眼睛分清善恶、美丑、健康与龌龊吗?我认为,你们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你们很年轻,因为你们还没有踏上社会,还没有具备观察、分析、甄别和抵御外界影响和侵害的能力,从一些青年人的平时表现、行为方式上不难发现,你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受到不良的东西影响了,没有树立起远大的抱负,没有正确的健康的人生理想,不好好念书,不好好遵守校规校纪,甚至干出一些违法犯罪勾当,侵害你周围的同学,侵害学校,侵害你们的家人和朋友,真的,有些轻少年违法犯罪了,我们看到了非常痛心,有人在这样的花季年龄,过早的放弃了理想和追求,走上了岐途,给社会、给家人、给自己都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

我从警二十余年,目睹了多少青少年因为沾上恶习,因为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且,当今,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多越来越趋向暴力,这不是耸人听闻,在下面我将会向大家讲几个典型的例子,你们可以从事例中吸收教训。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们年龄还小,就算有什么事,法律也管不了我们。那么,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们,这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解,是一种不懂法或者对法律轻蔑的表现,也是无知的表现。你们的年龄是还小,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可是,你们需要培养健康的心理,树立健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要远离那些不健康的东西,摒弃那些恶习,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把现在的书读好,才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过去,我们这一代人,曾经认为毒品距离我们很远、艾滋病及其他性病离我们很远,爆炸枪杀案件离我们很远,暴力袭击校园案件离我们很远,那些卖淫嫖娼的丑恶行为离我们也很远,可是,今天,这些东西都已经来到我们身边,象病毒和瘟疫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的青少年发动攻击。据我掌握的资料,我们身边就发现刚出校门的青少年染上了毒品(钱桥镇目前发现有3名88年生一名86年生的男女青年有吸毒经历,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此不能告诉你们这都是些什么人),还有一些少女们走上了卖淫的道路。这是多么令人惊心的事实!再者,年龄小,是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不是用来抵挡违法犯罪的借口和理由,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你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刑法》第17条第4款还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各种不良习性,成人以后想要改正是非常困难的,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纵容自己,认为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玩小聪明,日久天长以后,必将扭曲灵魂,走上歧途,酿成大错。再者,即使你今天年龄不满十六周岁,你犯了罪,依法不能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是,犯罪的不良记录却要伴随你终生!何况,年龄是个变数,你总是在不停的长大嘛,今天年龄不够处罚,明天你的年龄说不定就够了,到那时,你已经养成了恶习,再犯罪的话就要得到重处。

同学们,记住孔子的一句话吧“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做到谨言慎行,从点点滴滴做起,善行其事,善修其身,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一个有志气有理想的青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你们从现在起就应当明确将来的责任,将来,你们要为祖国为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当担重大责任!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累知识和才干,为将来报效祖国和中华民族做好物质和精神的准备。下面,我给同学们讲几个故事,是几个青少年由于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而干出伤人害己之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1996年10月,陈瑶湖镇某初级中学初一学生谢小五,当时正好十四周岁多一点,和几个有学不上、喜欢无事找事殴打学生、拦截车辆的学生混在一起,一天下午放学后,五个人在一起密谋晚上到合铜公路上拦车抢劫。当天晚上,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了一件工具,有人从家中拿来钢筋,有人拿来木棍,在合铜公路上拦车,先后拦了三辆车,前两辆车都没拦停,第三辆是货车,被拦停下来,司机停车后即遭到他们的殴打,不得已将身上仅有几百元钱和一支手表给了他们。司机报案后,第二天公安机关即将他们抓获,因谢小五年龄刚十四周岁多一点,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只是从犯,最终给其判刑一年。从此,他告别了学校,过上了歧路人生的不正常生活,他服刑结束后,年龄小没有正当职业,便随着农民工盲目流入城市,到江苏常熟市后又多次参与抢劫、盗窃作案,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他至今仍然在服刑。

二、周普寨,年龄刚超过16周岁,1997年,正在本县最好的高中读高一,因猥亵儿童被公安机关刑拘。原因是一天上午,本应上学的他却没去上学,溜到自己家附近的一所小学门外,将一名小学三年级女生诱骗到偏辟的地方,用手抠摸女孩下身,做出极其下流的动作,直至女孩疼痛叫喊才罢休,女孩回家后告诉父母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据他本人交待:自从到某高中读书时起,因学校外有一家私营录像厅天天晚上放录像,而且经常播放淫秽录像,正值青春发育期的他,看了一次黄色录像后,便走火入魔,经常偷偷去看,并想入非非,在猥亵儿童之前,曾以辅导功课的名义,猥亵自己的一位女同学,从此,自己深陷情色的幻想和尝试之中。最终被判刑一年。劳改释放后,周普寨外出打工,又先后两次因强奸罪被判刑。本来,他从初中升入高中时,是一位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亲人们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对他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可是,他却没有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放纵自己,毁了自己的前程。

三、2007年,陈瑶湖镇某初中三年级女学生汪某(16岁),因与同班男同学谢某(15岁)谈恋爱,相约离家出走到铜陵市,校方和他们两家亲属到处寻找,都无法找到,直到有一天,铜陵市警方通知派出所,让两位同学的家人到铜陵去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知道他们因抢劫出租车被警抓获。汪某被警方抓获后,痛哭流涕,但为时已晚,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据他们自己交代,他们到铜陵玩了两天以后,身上的钱用完了,无法生存下去,谢某提议抢劫女出租车司机。事后,据校方介绍,与汪某谈恋爱的男同学谢某在学校成绩相当优秀,没想到他会早恋,更没想到他们会因为早恋而走上犯罪道路。

四、2006年7月26日,横埠镇山水村的章海波(男,23岁系芜湖某职业技术学院应届大学毕业生),从芜湖回家途中,自带一把三棱刮刀,路过其本村居民章秀玲家时,顿起盗窃财物之心,潜入章秀玲家中行窃,不料被章发现,章海波即扼颈并用三棱刀朝章秀玲乱剌,直到章秀玲倒地,响声惊动章秀玲女儿,章海波将其推倒后用脚猛跺其头部至其昏迷,后在章家行窃未窃到任何东西。章海波最终被处以死刑(已经执行了死刑)。

五、2007年,某中学在较女生方某,未满16周岁,因网恋离家出走,中途辍学,见到网上的白马王子以后,被该王子拉到一家美容院,逼迫其卖淫,后来,自己破罐子破摔,居然引诱过去自己的好友卖淫,最后,在一次严打中被抓,并以容留妇女卖淫罪获刑。

上面五个故事的主人公,犯罪之前,都象你们这样的花季少年,其中几位还是非常优秀的少年,可惜他们没能很好的约束自己,有的沾上恶习,有的过早恋爱,将自己美好的未来葬送在自己手里。他们的犯罪,不只是葬送了自己,更重要的是危害了社会,伤害了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让父母的下半辈子在羞愧和痛苦中生活!

上面的例子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天生资质非常好,如果能把这种聪明的资质用到发愤读书上,定能成为优秀学生甚至将来可以成为栋梁之材,可是,有些人却没有自我约束能力,加上父母为了生活外出打工而无人管束,他们不断的懈怠和放弃,把大好时光用到玩耍上,打游戏、上网吧,甚至进入不该进的娱乐场所,涉及情色及赌博等丑恶现象,或者逞强好胜,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结伙斗殴等等,骚扰学校,扰乱社会秩序,学校对他们进行教育,简直是对牛弹琴,拿他们没办法,公安机关查处他们时,他们有人仍然玩世不恭,经常表现出一股傲慢无理的样子,我行我素,不知悔改。每每看到你们如此的年少无知的表现,我们既气愤又痛心,焦心而无奈,少年不立志,少年染恶习而步入歧途,却不知悔改,长此而往,将来怎么能为家庭作贡献?怎么能为社会作贡献?怎么能为建设国家出智出力?甚至,非但不能为家为国做贡献,还可成为祸害一方的害群之马,能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养成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自己约束自己,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放纵任何小的过失,不茫从于任何有不良习气的所谓朋友,远离游戏室、网吧、歌厅舞厅等等地方,将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因为那种地方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那里面混杂着许多低级的下流的糟粕,而你们的抵抗力还不足以抗拒这些侵害。那些经常混迹于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等地方的一些青少年,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沾染了不良习惯,荒废了学业不说,最终可能还会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上面讲的那个周某后来多次犯强奸罪,那个女学生方某,后来因容留妇女卖淫获刑,都是因为放纵了自己,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啊!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能力。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该怎么办?还有就是,经常会碰到一些有害的东西或者人和事,比如,淫秽书藉、录像,比如赌博,比如酗酒等等,碰到这些东西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就要求我们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辨别能力,具备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在搞好学习成绩的同时,要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现在不是提倡素质教育吗?素质是什么?大家可能非常模糊。我认为素质是一个人多方面能力的综合体现,如学习能力、对是非的辨别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抗拒不良事物引诱的能力,等等,这些能如何取得,只有一个途径,就是学习!没有生而知之者,只有学而知之者,我们不只是从书本中学,还要从社会实践中学,学文化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各种书本以外的知识。具备了各种能力以后,还要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国家不是提倡“以德治国”吗?一个有才能的人,不一定就是有用之才,不一定对社会有贡献,因为他必须还要同时具备德,只有德才兼备了,才能将他的才智正确应用好!实践证明,德行和操守,要从青少年时期培养,做到“涓涓细流而成大海”,从一点一滴做起,规范自己提高自己,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放纵自己,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今后要想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在漫长的人生长河中,他将为没能培养好自己的德行而被人看不起或者憎恶,而被社会淘汰,因此,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处处规范自己,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古今中外,所有伟人、科学家,都是少年立志,树立远大志向,并终生朝着目标奋斗。我不讲外国的,只讲中国的,如鲁迅、巴金、钱其深、华罗庚等伟大的文学家和科学家,他们都是少年立志而成长起来的。什么是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呢?凡立志为社会为国家为中华民族作出贡献的,不拘泥于自我,囿于狭隘的一人一家一个小集体的小利益,心胸博大,这样的人生观就是正确的人生观。那些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者,计较虚荣攀比者,贪图享乐者,甚至心理阴暗肮脏,一心想着掠夺他人的劳动成果坐享其成,在这些人的心中,都是唯我是从,以自我为中心,自高自大,自我利益就是最高利益,这样的人根本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能够正确的评判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人,正确对待金钱、地位、荣誉等外在的东西,才能正确的行为处事,才能胸怀大志,才能为家为国为民族作出贡献。

(三)加强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遇到不法侵害沉默不语,会让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甚至让他们得寸进尺,继续对你们进行侵害。如果我们真的有一天受到了不法侵害,就要勇敢的向老师、父母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要构成犯罪,要被判刑坐牢的。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甲假期与邻居乙及乙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甲和乙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甲听乙及他的朋友悄悄的说:“等一下要将某某的手机抢来,还要搜出他的身上的钱”,甲听了这话后,知道乙等人准备抢劫,他想下车,不想参与他们的事,但被乙左说右劝,碍于朋友情面,最终跟随乙等人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甲站在一边看着,乙让他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甲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体,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乙,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乙等人及甲一并抓获,甲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是被冤枉的。你们认为他是不是被冤枉的?

我国《刑法》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甲参与了抢劫,是共同作案的同案犯,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及时制止,如果你制止不了,也应该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去犯罪,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不积极作为,最终也难脱干系,在法律上讲,你们是共同犯罪。所以,同学们,以后如果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

总之,同学们如果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要心慌害怕,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持正义,相信邪恶不可能压倒正义的真理,让犯罪象过街老鼠,无处可逃。

最后,根据当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缺点和问题,我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外来人员到校寻衅滋事的问题。如石马中学过去的学生赵某,经常纠集一些不良少年到学校骚扰学生,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派出所亦多次出警对他们进行驱赶和教育,因其年龄问题及家庭因素,公安机关无法对其作出处理,而其家庭又不能正常的尽教育的义务,至使其危害一方,不过不要紧,他的年龄在不断的长大,总有一天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我要告诉同学们,你们要与赵某这样的劣迹青年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与他们同流合污,不要为虎作伥,同时还要勇敢的揭露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科学合法的保护自己。校方对外来人员侵害学生现象,要有果断措施,组织教师及高年级学生护校,组织班级学生护班,形成拒绝不良现象进入校园的氛围,树立校园正气,让违法犯罪不敢向校园渗透漫延。

2、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脱节的问题

我们常说的“留守儿童”现象,在你们之中,就有不少人是留守大军中的一员,你们的父母为了生活,为了能把你们培养成才,抛家别子外出打工,他们在外面不是去享受,是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受别人难以承受的累,他们饱尝辛酸,让你们在家能够和别人的孩子一样,甚至能和城市的孩子一样生活和上学,可是,他们外出,留下了你们和爹爹奶奶一起生活,你们不能正确的理解父母,却有人认为没有父母的管束正好能放纵自己,有学不上,有书不念,放任自流,打游戏,上网,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这就形成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脱节的问题。在此,我呼吁大家,一要重新认识和理解父母,体谅他们外出打工的辛劳和无奈,感受父母对你们的牵挂和深沉的爱;二要珍惜自己,把握好今天的大好时光,树立远大志向,好好学习,让自己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回报父母。

3、在校学生存在的一些不良习惯(1)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这种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还带有普遍性,有的学生出于恶作剧而损坏桌椅板凳、门窗等,有的是出于泄愤,损坏教室里的财物或学校其他财物,无论是恶作剧也好,泄愤也好,首先,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虽然,很多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那是学校爱护学生,不想让你们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留下不光彩的记录,用校规校纪给予教育和挽救,其实,学校是用心良苦的,可是,你们能理解吗?再者,你们损坏的虽然是学校的财物,同样也损坏了学生应该具备的品德,让学校受到伤害,同时也严重的伤害了学生在社会上的影响,伤害了青少年应该培养起来的社会公德,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不值一提的事,那么,有这种行为的甚至是有这种恶习的学生,就难以被塑造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人才,这些人一旦走上社会,可能会恶习不改,干出危害社会的事,也有可能因此而走上邪道,走上犯罪的道路。(2)参与敲诈勒索

有这种行为,就更是要不得的,这是一种相对较重的违法行为。这种现象也经常发生,有的是本校已经离校的学生所为,有些是在校学生勾结校外人员所为,侵害那些相对弱小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学校的生活费敲走,有时候逼得弱小的学生们在家骗父母,说是学校向学生收费,不仅让学生人心惶惶,更严重的损害了学校形象。

(3)抽烟、喝酒、赌博、上网、打电子游戏、染发及带有流氓习性

我常看到街头巷尾、校园周边有一些稚气的少年吸烟,也偶尔看到饭店会有一些未成年人喝酒、打牌赌博,更经常看到学生模样的少年们在网吧上网打游戏,有的甚至沉迷到网络上,据我所知,贵校的一些学生自以为聪明,晚自习以后,居然用衣服做工具从楼上往下吊,然后翻围墙到网吧上网,这是什么行为?大家想想,这符合一名高中学生的行为规范吗?同学们大概知道,2008年,枞阳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因翻围墙外出上网,不慎坠地死亡!一个鲜活的生命,由于自己不能约束自己而英年早逝,因为他的死亡,让学校遭受损失,更让其家人陷入灾难之中。这是多么非常让人心痛的事,同时也是非常让人生气的事,想一想,你们的父母家人,将你们送到学校,是多么希望你们能多学知识,是多么企盼你们成龙成凤出人头地,可是你们却背着父母家人,逃学,干出上述种种行为,荒废学业,更荒废了树人做人的最佳时机,学没上好,人没做好,最后却成了阿非一样的人物,被社会所摒弃和不齿。还有,就是一些青少年行为另类、怪异,将本来很美的黑发染成红色、黄色、绿色或白色,穿着打扮更是大胆前卫,男孩子打耳孔、剌青、纹身,特别是有些女孩袒胸露背甚至露腹,耳朵上穿孔不算,还有

人在鼻子上穿孔,也许你们会说,这些是个人的自由,谁也管不着,是的,你怎么穿衣怎么打扮,是自己的事,可是你们要知道,无论如何却不能有伤风化,有悖道德规范。同学们,人的美与丑,不单纯靠外在的东西来表现,那些外表美而行为不美心灵不美的人,是徒有外表,华而不实,而那些外表不美,行为美心地善良且又有学识者,却让人们格外尊重,那些有着另类的怪异行为的青少年,他们没有把握住人生坐标,找不到生活和学习的方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从增加自身才干做起,却想让别人注目,所以用这些怪异的行为吸引别人眼球。可怜啊,可悲呀!这些人长此下去,就会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到头来,什么都学不到什么都得不到。同学们,要珍惜时光,“一寸光阴一寸金”啊,青春一晃即逝呀,要好好把今天的学习机会,认真把书念好,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让人尊重的人。(4)参与盗窃作案

这些年来,青少年盗窃作案现象越来越多,钱桥也并不少见,在这里我就不举例说明了。由于一些青少年沾染了一些恶习,比如沉迷上网,比如抽烟喝酒、甚至赌博,这些都需要钱,家里平时限量供给,有的家庭本来就不富裕,经济负担本来很重,当然也有些家庭可以供应得起孩子的消费,但是为了不让孩子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也限量供给,那么,有了上述这些恶习,钱怎么来,于是就去盗窃作案。

4、水、电、交通、高坠等的安全问题

4.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心得体会 篇四

《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心得体会1

(一)、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三)、过程:

一、教师谈话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师 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师 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生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师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

3、师 出示法律知识检测题

生 完成题目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师 播放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师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师 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师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小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第二次 “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2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

1、主持人: 我宣布,X年级X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2、必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

(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5、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7.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 内容二、《学法》快板

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

8、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主持人: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9、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班主任

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总结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四、主持人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

《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心得体会2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让学生学习法制、安全知识,掌握一些法制、安全常识,增强学生

法制、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二、活动地点:三年一班教室

三、活动准备:

1、学生排演节目

2、法律知识竞赛题

3、法律之星、安全之星奖章

四、活动过程

(一)宣布班会开始

主持人(1):亲爱的同学们,当你每天早晨走进宽敞明亮的教室时,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使你安全地来到学校?

主持人(1):当你在课堂上汲取丰富的知识时,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带给你良好的学习条件?

主持人(1):当你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购买喜欢的东西时,又是什么使你买到了货真价实的商品?(全体答:法律)

主持人(2):对,是法律!法律是生活的保障,法律是幸福的源泉!

主持人(2):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健全的国家里,犯罪分子日益猖獗,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威胁,没有丝毫安全感,那将是一片多么可怕的情景啊!

主持人(2):所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主持人(合):懂法制、懂道德、无违法、无犯罪是我们每一名小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下面我宣布“加强法制宣传 人人知法懂法”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二)法律知识竞答

主持人(2):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怎样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

主持人(1):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

主持人(2):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我们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

主持人(1):那当然,我们班的同学通过学习,已经懂得了不少法律法规呢!

主持人(2):是呀,不如利用此次班会来检验一下同学们的学习成果,评出我们班的法律之星和安全之星,大家同意吗?(全体答:同意)

主持人(1):第一环节,法律知识竞答。(答对获法律之星奖章)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18周岁)

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什么?(安全、健康)

4、我国确定每年的几月几日为法制宣传日?(12月4日)

5、什么叫犯罪?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6、如果别人因为一点小事“得罪”了你,你会怎么处理?

(不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斤斤计较或与他当面讲清。)

7、未成年人不宜进入哪些场所?(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

主持人(1):祝贺获得法律之星的同学们,下面进行第二环节,安全知识竞答。(答对获安全之星奖章)

1、下课了,同学们不能干什么?(追赶打闹,玩危险游戏)

2、以下哪些东西不准带进校门:(C)A 课外书 B 三角尺 C 利器、易燃物品。

3、下面哪种行为不对: A踢毽子 B 攀越围墙、滑楼梯 C跳皮筋

4、上下楼梯怎样行?(靠右行)

5、如果陌生人到学校来找你出去谈事情或玩,你会采取哪种态度?(找理由拒绝他,还要不动声色)

6、发生火灾时,我们应怎么做呢?(发生火灾时,一定不要慌,不要拥挤,要听从指挥,按顺序撤离;有条件的可以用湿毛巾或其他湿东西后住口鼻,避免吸入烟气)

主持人(2):同学们个个都很棒,希望大家时刻牢记法制知识,在学校也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则,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三)演讲:《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主持人(1):请听我们的法律小顾问为大家带来的精彩演讲《争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好!我是你们的法律小顾问某某某。

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安宁,带来了和平法律是公平的使者;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是否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对祖国未来的建设与发展关系重大。所以,让我们为争做21世纪知法守法小公民而努力奋斗吧!

(四)小品表演

主持人(2):某某某讲的可真好,从小知法守法,既利己又利国。

主持人(1):今天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法制、安全知识可真不少,但是当我们独自在家的时候,安全意识也不能忽视,请看小品表演:《有人来敲门》(学生上台表演)

甲:(读白)多么快乐的星期天,我独自一个人在家,所有作业已做完,这可真开心呀。(打开电视机)唉,都不好看——(这时,传来敲门声)谁呀?

乙:我,你李叔叔。甲:李叔叔,怎么没听爸爸说过呀?

乙:噢,我是新来的,时间不长,是你爸爸让我来东西的。

甲:(动脑筋想)既然是我爸爸让你来的,那你说我爸爸是什么样儿。

乙:嗯,嘴巴大大的,眼睛圆圆的,鼻子高高的,这样。

甲:有络腮胡子吗?乙:没有。

甲:戴眼镜了吗?乙:戴了。

甲:哦,你是来拿公文包的吧。乙:是的。

甲:那你等着,我去拿。乙:哎,你开门呀!

甲:(走到一边)哼,肯定是个冒牌的,我爸爸从不戴眼镜,而且,今天早晨我明明看见他拿着公文包上门的,让他等着吧,他要是再叫呀,我就拨110。

主持人(2):看了这个表演后,同学们认为这位同学做得对吗?(生答:对)

主持人(1):所以我们独自在家时,生人敲门别理他,是熟人敲门还要多答答话。

(五)制作法律宣传标语

主持人(2):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法制、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下成长。

主持人(1):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持人(2):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报效祖国!

主持人(1):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主持人(2):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

主持人(1):我们不光要把法律、安全意识牢记心中,还要做一名小小法律宣传员,带动身边的人一起知法、守法。

主持人(2):让我们拿起手中的笔制作一幅幅法律标语,时刻提醒自己和他人做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学生分小组制作宣传标语)

(小组代表上台宣读法律标语)

(七)总结

主持人(1):同学们制作的标语真棒,不愧为小小法律宣传员。

主持人(2):接下来就请我们的老师发言。

(班主任:同学们,你们的《加强法制宣传 人人知法懂法》主题班会开得非常成功,愿你们乘上法制安全之舟,扬起生命之帆,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主持人(合):愿同学们牢记法制、安全意识,让法制、安全之花开遍整个校园,“加强法制宣传 人人知法懂法”主题班会到此结束。

《知法守法懂法》主题班会心得体会3

教育目标: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培养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2.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3.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过程:

一、身边的法律

1.出示案例:小林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小钟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小林的同学小张、小宋正好目睹小钟所为.小林得知钢笔被小钟拾到便找他索要,小钟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小钟依然不肯归还.

请问:小钟的行为违法吗?(讨论,谈谈自己的看法)

分析: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小钟捡到他人财物不想归还想占为自有,违反了民法规定.小林怎样才能要回笔,或者挽回损失?(议一议)

继续呈现案例:林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请问:有必要起诉吗?判决合理吗?(讨论,说说自己的看法)

分析:根据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七)赔偿损失.所以,判决是公正的.小林运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2.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如: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师: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4.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课间休息,三位同学在四楼的走廊上嬉戏,在你推我搡之中,甲失手将乙推倒在地上,重重地撞在墙上,当场乙的血从头上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请问:甲的行为违法了吗?为什么?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小组里面讨论)

分析: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医院鉴定乙伤势严重)

谈谈你的感受!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师出示,说明: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三、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学一点法律知识

3.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4.不结交不良的朋友

5.不看黄色书籍

四、小结: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五、作业:

5.知法守法懂法讲稿 篇五

教育目的:

通过本次班会学习“学法、知法、守法”的事例,教育学生在社会上要遵纪守法,并懂得首先要从遵纪做起,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教育要点:

1、学习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守法首先要从遵守纪律做起。2、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3、学生思想状况分析: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 “ 知法守法 ” 的深刻理解。②个别学生不能自觉遵纪守法。活动过程:

一、问题导入:

师: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负了你,或者拦住你要钱,你会怎么办?

生交流回答

师总结: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把他打一顿,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

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小学生”》。板书课题《“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小学生”》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

一年级的小明同学放学路上被住在隔壁小区的青年拦住,强行搜去身上的钱。小明回家后告诉了自己的表哥,表哥要去找那个青年,表示帮他拿回钱并把他打一顿,但小明制止了表哥的行为。小明等爸爸妈妈回来后,一起来到隔壁小区那个青年的家长,告诉他强行搜别人的身拿走别人的钱是违法行为,拿回来自己的钱。事后,小明被大家称赞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问题:(出示多媒体)①当别人对小明强行搜身时,小明是怎样做的?

②小明为什么不让表哥去报复?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明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思考。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①小明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个人;当那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明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

假如你是小明,你这时会怎样做? 学生交流、讨论

师: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明清楚地知道:如果表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明不让表哥去找他们。小明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表哥免于违法。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明知法守法分不开的。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假如那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学生交流、讨论

③小结:小明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明是我们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

生自由说一说

小结: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知识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争当普法小卫士”(多媒体出示)①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判断正误: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判断正误: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判断正误: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小明同学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

沙河子镇中心学校三年级一班 孙元安 2015年12月4日

6.知法懂法演讲稿 篇六

著名歌星李双江15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与他人产生冲突,进而演变成打伤人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李双江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那天,电视中也在播这条新闻,爸爸妈妈趁机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法律是国家制定并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知法、懂法并且守法,国家的治理才能井井有条。

从爸爸妈妈口中,我了解到,我国现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容乐观,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也只有14、15岁,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甚至有的人为了上网费用或吸毒而残害亲人,那都是他们法律观念淡薄的结果,法律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小时候认为“法律”等同于“公安局”,因为不听话总是被大人“恐吓”道:“再不听话就叫警察叔叔来!”近似于“法盲”的我开始知道自己原来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片面。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法律,国家将乱作一团。

法律同样保护人的正当权益,人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小学生,生活在法治社会,有许多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地学习、成长,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好比校规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同学们安宁的学习环境,同样,国法保障国家的安定与和谐。

7.学法懂法守法演讲稿 篇七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xx班的xxx。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中学生》。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途径、是保障人们合法权益的武器。从每个中国公民出生那一刻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在法律上有人格权的独立的“人”。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是因为有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拥有生而为“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才能拥有在阳光照耀下平平安安过一生的机会,才能拥有幸福成长、顺利成才的机会。同学们,让我们学习法律、认同法治、践行法治。

首先,要学习知晓法律。要明晰行为规则,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条例。清楚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吸取法律知识“营养”,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养成守法意识。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学习、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做到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增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成为用法律来看问题的“思考者”。最后,要善于践行法律。践行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学会用法维权,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8.知法守法演讲稿 篇八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生命关注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xx年全国交通事故发生数总计24万4674起,平均每小时28起,20xx年交通事故死伤人数31万2426人,平均每小时35人。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冷冰冰的数字后面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凋零,都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在哭泣。所以请大家不仅要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还要集中注意力,防范因别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预防为主,警钟长鸣。

同学们,关于交通安全的规则有很多,我们小学生能做的、应该做的有哪些呢?我为大家总结、分享了几条经验:第一条是帮助、提醒我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送我们上下学期间,有些家长为了省时间抄近道,会逆行甚至闯红灯,这时候需要我们小朋友善意提醒一下,可以跟他们这么说:“爸爸妈妈,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我,也请您注意安全”。第二条,同学们走在马路上,一定要提高注意力,认真观察马路上的危险因素,千万不要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负责。有些小朋友走在马路上,心思却飘到了九霄云外,以为别的司机都会主动避让自己。此时如果碰到一个开车走神的司机,那就非常危险了。所以交通安全,预防为先,以我为主。

第三条,我提醒大家一个交通安全细节。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我面前的斑马线转绿灯时,别人都是红灯,都在停车等我过斑马线。此时特别需要注意你左手边的来车,因为他们如果右转是不需要看红灯的,有些司机会直接压过斑马线右转!所以过斑马线一定要先左看、右看、再左看,确认两边都安全后,才能迈步过斑马线。第四条,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其他车辆情况,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看书等。不要在马路上玩平衡车、滑板车、玩足球等,甚至自行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有些高年级同学们虽然超过了12周岁,也学会骑自行车了,但是由于城市路面各类车辆多,轻易不要到马路上去骑自行车。

9.知法守法敬法演讲稿 篇九

前段时间,分行根据总行布置的展览内容,在农银大厦一楼大厅布展了一次反腐倡廉漫画展,此外还精心准备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反映不同时代特点的警示案例。作为客户经理,支行组织大家集中前去参观,一个个鲜活的令人叹息的案例触目惊心,案例中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等,在我心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们的教育警示作用也显而易见。

看了一个个不同的警示案例,我不禁在想:很多曾经很优秀的人最后成了阶下囚,很多领导倒在了领导岗位上,主要原因还是归结于抵不住诱惑,经不起寂寞。有些人在目前物欲横流的社会,看到一些所谓的机会或者钻空子,欲罢不能,从而一错再错,无法回头;有些人将自己的权利肆意当成法律的边界,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只手遮天,最后到头来只会自己越陷越深,毁了前程也毁了自己的家庭;有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冒险碰触规章制度甚至法律的底线,实在是令人扼腕痛惜;有些人养成了一些不好的坏习惯,染上了黄赌毒,最后只能玩物丧志,自毁前程。

过往全国范围内农行发生的警示案例给了我们真实的案例分享,而几十幅优秀反腐倡廉漫画作品展更是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拟人等手段警醒更多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试探法律法规的底线。要有法律意识,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知法懂法守法敬法,勿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基层员工要始终将合规经营,风险意识放在重要的位置,绷紧这根弦,思想作风要硬朗,工作方式要得当,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之风的侵蚀,脚踏实地去工作,做到勤勉尽职,勤奋务实,努力提高自身的品格素养,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职业操守,远离低级趣味。

经过分支行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站在一线营销岗位上的青年员工而言,不可谓不是一剂苦口婆心的良药。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外界诱惑也颇多,我们唯有守住自己的底线,牢牢把握好工作和生活之间的角色关系,家人朋友和客户之间的人际关系,坚守底线,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扛起肩上的责任,才能对得起这份工作,对得起工作的信任,对得起自己的未来前途。

10.学宪法讲宪法知法守法演讲稿 篇十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中,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都清楚了对与错的界限,这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在法制社会中长大的孩子。我不知道一个没有法律制度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一个正常的秩序。

我们可以快乐地生活,因为我们有很多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必须遵守法律,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法律。

后来,我上学的时候,老师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法律法规的事情。我知道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变成一团糟,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规则,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和平,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学习法律,理解法律,尊重法律。

然而,我们有很多人,不愿意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不把法律放在心上,走向吸毒的道路。

他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他的身体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因无视法律而受到的折磨。

十年的青春被可恶的吞噬了。我看到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我深深地知道,我们必须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尊重法律。

简而言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必须与法律成为朋友,让它一直与我们同在。我们必须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迈出人生的每一步!

11.知法守法懂法讲稿 篇十一

同学们: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过几天,就是我国的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所以,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中学生”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所以,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这既是国家、社会、学校、父母对中学生的要求,更是我们中学生成人、成才、成学、成业的重要前提。

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校生活而言,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例。所以,中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守法的开始。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学校纪律意识淡薄,走向进而社会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沦为阶下囚。

要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就应该将守法精神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一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例如: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上下楼梯时,做到保持安静有序,轻声慢步靠右走;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等等

二是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团结合作、理解宽容、友好相处,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如果遇到意见不和或者发生矛盾与摩擦,一定要有纪律观念,冷静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校可以向老师求助,决不可意气用事,不可出言不逊、恶语伤人,更不可拳脚相向。

三是要多参加有益活动,杜绝不良嗜好。课余时间应该多与参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不要上网吧,沉迷游戏,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四是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要有正义感,在校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在外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五是要择友而交,要善交益友、不交恶友。生活实践告诉我们:相当一部分的中学生由于结识了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朋友,自然比翼齐飞;但也有个别学生因糊里糊涂结识了有不良嗜好的损友,人生充满荆棘或走向末路。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上,一起追求、一起进步。

同学们,今年十月份召开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要学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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