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未休申请

2025-01-08

带薪休假未休申请(精选8篇)

1.机关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篇一

部门从事工作。根据国家及单位有关带薪年

休假的规定,我可以享受天的年休假,现申请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假,期间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天,实际休假天。

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安排妥当,由同志暂为代

理,请给予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审批人(签字):

我叫,年月参加工作,工龄年,现在年月日

备注: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一般员工休假须报部门中层正职请假批准;中层副职休假须向本部门中层正职请假,经同

2.带薪休假未休申请 篇二

员工年休假天数和未休年假工资标准如何计算? hnpengbin 2012.10.104

(一)可以休几天年休假?

很多劳动者对其每年应当享有的年休假天数并不清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处的“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俗称工龄,不仅仅指是在离职的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都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有些公司只给员工5天年休假,理由是劳动者入职时没有告知公司工龄,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一般情况下,律师提醒,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年休假,当你向公司索要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有的话就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公司应当支付几倍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没有休年休假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年休假工资。年休假天数一经确定,就可以计算出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何计算劳动者容易混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据此规定,有些劳动者认为,公司应当补三倍,因为这个年休假工资报酬是对劳动者正常工作的额外奖励,类似一种补贴;也有些劳动者认为应当补二倍,因为公司已经支付了1倍的正常工资。

3.带薪休假细则2015 篇三

带薪休假2015年出台细则

2015年带薪休假细则出台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采访时记者发现,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不具备法律效力,企业对未休假给予的补偿,也远低于国家规定。

按照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假设月薪3000元,工作三年可休年假5天,未休年假应得到的补偿是2069元(3000÷21.75)×300%×5=2068.96元)。

4.员工带薪休假解读 篇四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解读二: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五种情形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在中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原来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但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有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解读三:个体工商雇工也能享受年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解读四:不休年假须付三倍工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读五:今年年假可以下年休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安排。

解读六:单位不休年假,劳动部门严惩不怠

5.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篇五

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探亲假与年休假不互相冲抵《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内容今天在媒体上公布。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国务院法制办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中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中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国务院法制办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6.带薪年休假怎么算 篇六

哪些人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需要说明一点:上述规定当中“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并不要求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使劳动者曾经在几个用人单位工作,但只需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比如说教师等),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如果劳动者的寒暑假假期少于应休带薪年假的,对于不足部分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带薪年假。(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当然如果单位的事假工资经过折扣,劳动者同样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对于(3)(4)(5)三种情况,如果职工当年已经享受了带薪年假,那么下一年度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需要说明的一点:不能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仅限于上述5种,职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等并不记入带薪年假期。

带薪年假休几天?

带薪年假的具体天数,取决于劳动者的累计工作时间,按照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三种: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怎么计算应休年假呢?

举个例子:某职工9月1日参加工作,9月从A公司辞职,休息一年后,9月1日到了B公司工作,连续工作满12个月,该职工累计工作时间为3年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天数为5天。

那么,如果职工中途跳槽的情形下,又应当怎么计算呢?

按照这算法,这种情况下,职工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的天数/365)×职工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天数。

比如:A员工参加工作,1月跳槽到甲公司,工作6个月以后,又跳槽到丙公司(期间未休带薪年假),到3月20日,A员工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因为本年度3月21日至12月31日共计285天,休假天数为:285÷365×10天≈7.8天。因此,A员工该年度的带薪年假为7天。

如果职工中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又应当怎么计算呢?

按照这算法,这种情况下,职工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已经工作的天数/365)×职工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天数。

年休假的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职工享受带薪年假期间,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如果,企业不安排带薪年假或者安排休假的天数不足,那么应休而未休的天数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300%的劳动报酬。

那上面例子当中的A员工来说,如果丙公司只安排其带薪年休假4天,那么对于剩下3天,应当向A员工支付300%的日工资。假设A员工的月工资为3000元,那么丙公司应当支付(3000÷21.75)×3×300%=1241.38元。

特别提醒(1)如果企业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但因职工原因书面表示不愿休假的,企业只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7.公司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篇七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构建和谐共赢的企业、员工关系,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享受带薪休假范围

员工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带薪脱产学习在一年以上,并享受寒、暑假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待岗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的。

四、各单位年初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由本人填写《一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申请表》(一式2份),统筹安排并编制《员工休假计划表》,建立员工年休假台账,严格按计划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能跨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时必须在下的第一季度休完。

六、原则上员工必须休假,如不愿意休假,员工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所在单位领导审批。

七、原则上各单位不能以发放加班费的形式,冲销员工的年休假期,但个别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当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按加班费的计发日工资标准)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八、借用人员(连续借用工作满一年)由所借用单位安排当年的年休假;当年调动人员只能享受调入或调出单位安排的年休假,当年退休人员可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九、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又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公司将通报批评。

十、各单位工会组织要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并对本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员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十二、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三、本办法自下文之日实行。

附件:1.一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申请表

8.带薪休假建议 篇八

公司带薪年假计算基数是按照岗位工资(实际工资的50%),不符合相关法规,存在一定风险。据调查周边企业如万华、正海电子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氯碱、东方电子等等均执行带薪休假,同行业中江西铜业集团及贵溪冶炼厂也执行带薪休假。

建议:在目前工资总额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所有员工全部执行带薪休假(中层以上除外),有五点好处:

(1)有利于化解政策风险,避免劳资纠纷,维护公司守法经营、“劳动信用A级企业”的良好形象;

(2)有利于控制工资总额,节省费用。每年节省支出240万元,可作为备用金,一旦有需要,可以补充节日、双休加班费;

(3)有利于对一些关键要害岗位进行监控和审核。一人休假,其他人顶岗,容易发现问题,利于监督,防患于未然;

(4)有利于人才培养,促进员工岗位流动,员工会适应多个岗位的工作,避免专业“垄断”,利于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

(5)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据调查,机关员工尤其是年轻员工普遍反映希望有假期,这也是民心所向。

人员紧张问题不止咱们企业存在,但周边企业普遍都采用了休假制度,说明这一方法还是有利于企业、可行的。对于个别车间阶段性人员紧张问题,参照《带薪休假管理制度》讨论稿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基本要点如下:

①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和工作的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②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生产工作需要无法在本安排的,可以由员工所在车间进行跨安排,但只能跨一个安排。

③各车间部门要尽量安排员工休假,确因生产任务紧张,跨仍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年法定加班费。不允许各车间部门以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原因增加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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