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班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2024-10-02

检修部班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共8篇)

1.检修部班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篇一

延寿县电业局运维检修部

生产管理系统(PMS)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版)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升延寿县电业局生产管理系统(PMS)相关指标管理水平,建立系统实用化评价机制,持续推动和促进系统深化应用,特编制延寿县电业局运维检修部生产管理系统(PMS)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版),以指导各供电所生产管理系统(PMS)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工作。

1.2生产管理系统(PMS)指标管理相关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运行管理信息规范的通知)(生技改【2010】94号)、国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用化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生技改„2011‟131号)及本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将各单位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PMS管理已纳入省公司同业对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1 PMS设备台帐数据规范性=设备台帐录入及时率+设备台帐录入完整率+设备台帐录入准确率

2.1.1 设备台帐录入及时率公式为:设备录入日期<(投运

日期+要求天数)且已发布的设备数/录入设备数×100%,考核期内新投运设备的台帐必须在投运后10天内录入系统。2.1.2设备台帐录入完整率公式为:∑已发布设备台帐必填字段填写数/(设备台帐必填字段数×已发布设备数量)×100%。

2.1.3设备台帐录入准确率公式为:1-∑人工抽查不合格设备台帐数/200×100,各单位抽查设备类型、电压等级范围及台帐条数保持一致,人工抽查200条。

注:考核范围为2000年1月1日后投运且已发布的设备台帐,不包括资产性质为“用户”的设备。2.2 PMS运行记录数据规范性

PMS运行记录数据规范性=运行记录录入及时率+运行记录录入准确率

2.2.1 运行记录录入及时率公式为:运行记录录入时间<(发生时间+要求小时)的运行记录数/录入运行记录数×100%,考核期内新发生的运行记录必须在投运后规定的时间内录入系统:

配电巡视记录要求24小时录入系统 缺陷记录要求72小时录入系统

2.2.2 运行记录录入准确率公式为:1-∑人工抽查不合格运行记录数/200×100,抽查记录类型及条数保持一致,人工抽查200条。

2.3 国网公司(省公司、哈公司)PMS专项检查项目及要求 2.3.1 设备台帐完整率:必须为100%。

2.3.2设备台帐录入及时率:投运的7日内录入系统,必须为100%。

2.3.3 设备台帐准确率,按实际设备铭牌填写。

2.3.4缺陷录入及时率:发现缺陷日期72小时内录入系统。2.3.5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必填,不得为空(缺陷验收时候填写)。

2.3.6工作任务单与工作计划关联率,必须为100%,PMS中不允许出现单独存在的票。

2.3.7工作票归档率:以工作票的计划结束时间为准,工作票必须在计划结束时间之前完成归档,当日执行工作票必须当日完成归档。考核细则

3.1 考核周期

3.1.1 国网公司每双月的20日(逢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对PMS系统进行全面指标考核,并下发应用评价报告。3.1.2 省公司每月18日(逢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对PMS系统进行全面指标考核,并下发应用评价报告。3.1.3 哈公司运维检修部每周五对PMS系统进行全面指标考核,并下发应用评价报告。

3.1.4 延寿县电业局运维检修部日常对PMS系统进行全面指

标考核,并下发应用评价报告。

3.1.5各供电所配合运维检修部对PMS系统进行全面指标考核。

3.2 绩效考核

3.2.1生产管理系统(PMS)指标管理以“条”为最小考核单位,即设备管理指标中无论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任一设备发生问题记为一条;缺陷管理指标中无论准确性、启动率、录入及时率、与任务单关联率、主要字段填写率任一缺陷发生问题记为一条;运行管理指标中无论记事数(条/座)、记事应用率、故障完整性准确性任一变电站发生问题记为一条;设备状态检修管理指标中无论覆盖率、及时率、三级评价完成率任一设备发生问题记为一条;其它指标以此类推。3.2.2 若在国网公司应用评价报告中发现存在扣分项目且经查属实的,则考核原则如下:

(1)每条指标问题对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扣4分。

(2)每条指标问题对该供电所所长季度绩效考核扣4分。

(3)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国网公司查评扣分,则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4分。

(4)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国网公司查评扣分,则该供电所所长绩效考核扣4分。

3.2.3 若在省公司应用评价报告中发现存在扣分项目且经

查属实的,则考核原则如下:

(1)每条指标问题对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扣3分。

(2)每条指标问题对该供电所所长季度绩效考核扣3分。

(3)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省公司查评扣分,则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3分。

(4)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省公司查评扣分,则该供电所所长绩效考核扣3分。

3.2.4 若在哈公司应用评价报告中发现存在扣分项目且经查属实的,则考核原则如下:

(1)每条指标问题对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扣2分。

(2)每条指标问题对该供电所所长季度绩效考核扣2分。

(3)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哈公司查评扣分,则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2分。

(4)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哈公司查评扣分,则该供电所所长绩效考核扣2分。

3.2.5 若在延寿县电业局应用评价报告中发现存在扣分项目且经查属实的,则考核原则如下:

(1)每条指标问题对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

核扣1分。

(2)每条指标问题对该供电所所长季度绩效考核扣1分。

(3)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查评扣分,则该设备台账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1分。

(4)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被查评扣分,则该供电所所长绩效考核扣1分。

3.2.6 若在延寿县电业局应用评价报告中发现存在扣分项目且经查属实的,则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3.2.7 对于发生绩效考核的设备台账信息,被考核单位应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应包括导致该问题的技术原因、责任原因、事件经过及预防措施。

3.2.6 各单位依据此考核细则,用以督促本单位PMS系统指标完成,将问题提前消化、提前解决,避免因哈公司、省公司或国网公司抽查数据时造成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4.1 延寿县电业局运维检修部将不定期进行生产信息管理系统(PMS)调考。

4.2 考试形式分为笔答和上机两大类,每类考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取平均值,60分为及格。

4.3 考试人员由各单位选派本单位参与本工作的人员(年龄

45周岁以下)参加考试。

4.4 考试人数为每月选派各单位参与本工作人员选派1-3人参加。

4.5 对于调考成绩优秀的单位,延寿县电业局运检部将进行绩效考核加分,具体加分原则如下:

全年调考成绩无一人低于60分,则该单位绩效考核加1分。其他说明

5.1 本办法由延寿县电业局运维检修部负责解释。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维检修部

2015年1月21日

2.检修部班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篇二

公司 “达五型 争一流”班组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二班始终紧密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稳步发展、科学发展为前提,扎实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这“五型”体现了新时期班组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发展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断地优化班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有效的班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完善“五型班组”建设工作。现将“达五型 争一流”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创建学习型班组

**二班的特点就是整体年轻化,班组员工平均年龄29岁,这是我们的优点也是弱点,如何把这一弱点转变成优点是今年班组的工作重点。许多新职工入厂时间短,操作经验不足,所以我在工作中比较注重抓好班组员工的基础操作。当操作人员在操作的时候,我会让技术比较好的员工示范正确的操作步骤,并认真纠正部分员工的操作误区,通过开展师带徒、多技能培训等方式,起到了很好的标准示范作用,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年初,班组中有1人获得公司职工工技能大赛二等奖,3人获得车间岗位练兵前三名的好成绩。

2、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安全型班组

为了推进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稳固班组安全基础,班组成员需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安全生产红线,狠抓安全生产死角,严查“三违”行为,实现“零事故”目标。做到工作中的五清楚,即:清楚本班组的主要生产任务;清楚上一班组及近期生产

设备的稳定运行情况;清楚本班组生产中的安全措施及设备运行情况;清楚应急事故处理中自身的工作任务情况;清楚交班时的生产情况。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岗位巡检力度,细化岗位责任分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加强现场作业票证的管理工作,对关键部位的维修施工工作严把安全操作关,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并能够迅速处理的能力。同时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全班能够按要求全员参加公司分厂进行的安全培训学习,利用班前会副班时间进行安全经验演讲贯彻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警惕特别针对节假日期间做到及时预防,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除了要求员工劳保穿戴规整外,还会细心观察你员工的情绪,如有情绪低落及时进行情况了解,做到思想疏导,活动开展期间,班组做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

三、立足本岗,不断完善,做创新型班组。

三万空分装置自2008年投产以来。整体上运行比较稳定。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改进。这需要我们员工更多熟悉设备原理、构造探索经验逐步改进。原汽轮机设计抽气器的主蒸汽有低压蒸汽提供,保证汽轮机的正常排气系统。但由于距离电厂较远,管道压力一直不稳定,汽轮机的排气压力始终波动大。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我们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提出了分子筛加热后的中压蒸汽减压的改进建议,通过了分厂及公司领导的论证,同意进行改进。使排气真空度得到了保证,为设备的稳定的运行提供了保证。

四、节能降耗,控制成本,创建效益型班组

随着世界的资源不断的短缺。节约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企业要发展,更是离不开节约。“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更是我们班组的主题。原来我们一直以为节约能源,就是少用一度电,少用一立水的简单思维上,现在我们员工能够深刻理解节能的理念。加强设备的检查力度。通过对设备的严控管理,延长了使用和维修周期,确保每台设备的稳定运行。这将节约很大的费用。同时对控制室的照明关闭时间,四季空冷塔的水量调节使用。各漏点的及时紧固。可以说这些无不关系我们产品的成本计算。我们始终要求员工节约从我做起的理念,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五、民主管理,和谐发展,创建和谐型班组

**二班是一个年轻人聚集的班组,个人得失观轻,集体荣誉感强。在平常的工作当中,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也协助其他成员完成任务,做到正确处理同其他车间、兄弟班组等各方面的关系,相处融洽。班组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谅解,互相帮助,无打架斗殴现象,凝聚力强。班组成员遵章守纪,集体荣誉感强。班组及其成员关心爱护集体,服从领导,服从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乱纪现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努力争创和维护班组荣誉,班组内形成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只有员工内部和谐,才能工作热情高,才能有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我们一直以来班费大家管,班务公开。对于竞赛的奖金的使用尊重大家的意见。这样促进了班组的团结,为班组的和谐进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检修班班组建设实施方案(初步) 篇三

综采队检修班

红石湾煤矿综采队检修班班组建设规划

班组是企业管理中最基础的一级管理组织,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单位,是企业一切工作的立足点;班组就如同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直接组织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单元。班组作为各规章制度的落实关键,是提高员工工作责任感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具体体现者。所以班组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其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加强班组建设、教育和引导员工提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是提高班组现场管理能力,实现班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是构建本质安全型区队,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保障。

红石湾煤矿作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的新建矿井,处在机遇与挑战共存的环境;而综采队作为生产一线,是矿井生产最为重要的生产环节,所以班组建设是重中之重。综采队检修班成立于2011年8月29日,这是在工作面初步安装完毕后,为检查各设备和机械试机应运而生;本班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的五型班组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强化班组员工责任为重点,以规范班组管理为手段,以推行量化考核和班组标准化作业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班组现场管理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队伍建设,采取理念先导,制度规范,机制保障三大措施,全面发挥班组优势。

班组建设近期战略规划内容、理念及目标措施

一、欲先行其事,必先利其器

检修班是保证各设备机械良好完善、正常运转、故障维修的班组,做为生产保障的前提,对生产班正常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班组成立初期,班组领导为各检修人员配备齐全各种所用工具,并做到工具随时补充更换,各设备的专用维修工具配备,工具箱到位。将检修班打造为生产班的利器!

二、强化成本控制,经营运行质量,加强物料管理

根据月度生产任务情况,严格制定各种材料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好成本支出;以减少物料工具消耗为基础,由材料员

严把材料领用关;本着“省下的就是自己的”价值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计划支出,争取完成所制定的任务目标,减少各种浪费,各配件工具材料在使用中要爱惜,增加使用时间及使用效率,从根本上达到节省目标。

三、实施包机到人制度

检修人员分组维护检修设备,将人员详细分配到特定机组,实施包机到人制度,每人固定维护和检修所管设备,保证其正常良好状态,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对各机组要有精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杜绝各种设备配件损坏,丢失。

四、加强集体团结意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检修班是一个工作复杂,多样,人员众多的班组,为了更好的为生产班服务,保障;有时要提前做好大量准备,如拆轨铺道,回收搬运物料,所以要集中各组人员;团结就是力量,重点培养每人的集体观念,团结意识,将团结就是力量升华!实施人才梯形培养工程,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把加强员工基本功建设摆到尊重员工生命权的高度来认识,积极实施素质等高工程,要求管理层提高管理素质、操作层提高操作技能。制定实施“普通工——高级工——技师——技能专家”四个层次的提升计划,推行“专业学科带头人”、“小改小革实名命名”等激励措施。有计划的组织全员普及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学习。

五、实行量化考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严明的奖罚制度

检修班必须全面按时完成各项检修任务,保证生产班按时正常开机割煤,如果出现延时耽误生产,按每分钟耽误生产罚款5元,每小时扣除100评分。检修任务实施量化考核制度,根据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来评判打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考核,再奖励机制的基础上,有效的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确立自主创新工程,组织学创新之法、取创新之经、谋创新之道。积极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务实精神:在三机组的张耀军,他简单设计了钢丝绳加油润滑油桶,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奖励工分50,以此鼓励;在支架组的马会军,再配合探放水的工作中,奋勇上前,积极配合,在全身湿透的情况下,还坚持回岗继续工作检修,班组决定奖励50元,以此鼓励。这都是每个员工应该学习的榜样。奖金分配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坚

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兼顾技能、学习、贡献、科技创新、小改小革、安全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通过各种因素的考核,拉大优秀员工与一般员工的收入差距,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民主管理

实践证明,班组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与班组长素质高低,所以在班组建设当中,要坚持管理创新,构建科学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班组长的综合素质,要各班组长理顺各自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科学体系,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对各工种按照工作性质制定详细的分配系数,把检修、安全、质量、正规操作、劳动纪律,对材料消耗及文明生产按照不同比例进行考核打分,总分数纳入奖金分配之中。大力倡导班组民主管理,推行班务公开制度,提高分配透明度;每月底由班工长、班长和民管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对本班组工人进行打分。

七、注重班前会、政治学习、安全活动及相关会议的开展

班前会是工作环节中的第一环节,严格按照“2208模式”流程,由班工长组织,并加强员工学习,做到危险源辨识详细,学习内容与工作任务对应,对上班次从在问题进行总结,详细安排当班工作,跟班队干做到补充,对技术操作做到“手指口述”,并学习企业文化,加强员工政治思想的提高。全班员工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必须记录整齐,内容齐全,格式统一,休息后必须补学每日一题,并标注休息字样。前段时间组织了“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积极调动了员工的学习兴趣,对工作程序,各类危险源和设备参数进行了提问,活动举办的很有意义!

八、注重安全生产,强调本质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班组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安全方面的规划,在员工学习重要强调,班组长的思想和指导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来执行,要积极汇报安全隐患以及造成影响,降低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的条件,达到零事故,领损坏。全面推行“干部安全责任描述”、“员工安全岗位描述”,口手示意,各工种的安全岗位描述标准,让员工熟记于心,对本岗位工作标准达到应知应会,做到全员按标准上岗、按标准作业、按标准考核,从根本上提高安全

防范能力。

九、注重员工生活,扶贫帮困

由于矿井工作任务重,时间长,环境潮湿,所以对员工身体会有一定影响,班组要对各位员工身体和心理多加关注,注意调节员工休息,为充分保证职工休息,严格控制职工作业时间,加大职工生活了解,改正一些职工的不良行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大人性化管理,使职工在工作中有一个良好的心情,这也是保证职工人员安全的重要方面。对于家庭出现及时困难,班组可以想办法解决,使员工有家的感觉,培养了集体荣誉感!正确疏导矛盾,化解各种纠纷。积极疏导各类矛盾,化解消极因素,做到及早发现,正确疏导,将矛盾控制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防止集访事件的发生。

十、班组准军事化管理

4.花垣县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智、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第四条 幼儿园举办者要坚持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要坚持保教并重,为幼儿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章 办园审批

第五条 坚持“公、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的原则。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资格认定、表彰奖励、幼儿入学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第六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七条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等文件规定,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审批工作。实行幼儿

园登记注册制度,并发给《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八条县教育局主管部门收到筹设申请报告以及筹设申请办园的有效材料之日起30日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同意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办期3年。

第九条申请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现场评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批准正式设立的幼儿园,县教育局职能部门应当颁发统一的办学许可证。未批准的幼儿园下发整改意见书。

第十条为保障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各民办幼儿园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生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将小学入学招生与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挂钩。

第十二条各幼儿园招生必须按照自愿、就近、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搞恶性竞争。

幼儿园招生办法、广告、简章等须向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严禁相互诋毁,严禁以入园与入学挂钩等为条件的招生宣传。

第十三条幼儿园班级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小班20-28人,中班25-33人,大班30-38人。

第四章保教管理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十五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十七条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八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第五章园籍管理

第二十二条具备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要规范园籍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工及幼儿的信息档案,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园籍管理要实行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与更新等。

第二十三条每年春季开学报名工作结束后,须将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幼儿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小学审查备案。每年秋季开学前,各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地做好本园内入学幼儿的调查摸底工作,与相关小学搞好幼儿入学的衔接工作。

第六章办园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教育局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标准。

第二十五条县教育局负责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督查。各幼儿园安全工作重点要放在幼儿用车、饮食、消防、传染病防治各种活动上。加强“三防”以及对幼儿用车监管力度。幼儿用车必须按照花垣县人民政府校车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依照本办法负责领导全园工作,并制定园务计划,日、周、月、期活动安排,定期布置、总结和报告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教育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六章评价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督查。在年检过程中,获得优秀单位的,由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社会公示、媒体曝光、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做教、玩具的;

(三)未有消防、环保验收意见鉴定书,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五)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妨害幼

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七)收了保险费,不为幼儿投保的;

(八)年检评估不合格,一年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联合执法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花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5.检修部班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GS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

第三条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局)负责组织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制定适应本省认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对全省实施GSP认证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认证合格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省药品认证中心(简称省认证中心)受省局委托,承担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省GSP认证检查员库,负责GSP认证检查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各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局)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受省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 各市局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实施方案,报省局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GSP认证检查员是从事现场认证检查的人员,由省局负责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列入省GSP认证检查员库,并由省局发给《药品GSP认证检查员证书》。

GSP认证检查员应自觉服从省认证中心的管理和现场认证检查的安排,在现场检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GSP认证工作的规章制度,公正、廉洁地从事认证检查的各项活动(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或非专营药品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四)在申请GSP认证前12个月内,企业没有因违规经营造成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已经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除外)。

第九条 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填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附件1),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申请书由各市局制定,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2);

(四)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件3);

(五)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4);

(六)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情况表(附件5);

(七)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目录;

(八)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九)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十)企业非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说明及有效的证明文件。

企业填报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及上述相关资料,应按规定做到详实和准确。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否则将驳回认证申请、中止认证现场检查或判定其认证不合格。

第十条 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报所在地市局进行初审。药品零售企业GSP的初审由各市局确定。

第十一条 对认证申请的初审,一般仅限于对申请书及申报资料的审查。但对申报资料有疑问的,应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认证申请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市局应在收到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申请书及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认证申请书及资料报送省局。省局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附件6)市局和申请认证企业,并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转送省认证中心。不同意受理的,说明原因,并将认证申请书及资料退回企业所在地的市局。

第十三条 省认证中心应在收到认证申请书及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内完成技术审查。在技术审查中,需要补充资料的,省认证中心应一次性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资料。逾期未报或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省局驳回申请。

企业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认证工作时限内。

第十四条 从2003年7月1日开始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的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省(市)局申请GSP认证。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 省认证中心对通过技术审查的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将现场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发至被检查企业,同时抄送省局和市局。

第十六条 省认证中心应以市地为单位按照异地交叉的原则,从认证检查员库中随机抽取3名GSP认证检查员组成现场检查组。检查组依照《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定和审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省认证中心组织现场检查时,可视需要派员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可选派1名观察员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对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检查,按以下规定进行抽查:

(一)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数量以30%的比例抽查,分支机构数少于3家的全部检查。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少于或等于30家的,按照20%的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3家;大于30家的,按10%比例抽查,但不得少于6家。

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结束前,认证检查员应依据《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作如实记录;由检查组组长组织评定汇总,撰写现场检查报告。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企业人员应回避。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和被检查企业分管质量的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如企业对检查结论产生异议,可向检查组作出说明或解释,直至提出复议。检查组应对异议内容和复议过程予以记录。如最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应将上述记录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送交省认证中心。

第二十条 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应针对检查结论中提出的缺陷项目提交整改报告,并于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认证中心。

第四章 审批与发证

第二十一条 根据检查组现场检查报告并结合有关情况,省认证中心在收到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省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 省局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认证是否合格或限期整改的结论。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合格企业的审核情况由各市局上报省局审批(《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审批表》附件7)。

第二十三条 被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应在接到通知的3个月内向省认证中心报送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省认证中心应在收到复查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

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过复查仍未通过现场检查的不再给予复查,应确定为认证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认证现场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省局在审批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还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药品零售企业在上报省局审批前由各市局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出现针对这一企业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省(市)局即可根据审查结果做出认证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果出现问题,必须在核查后再做出相应结论。

第二十五条 对认证合格的企业,由省局向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认证不合格的企业,省(市)局应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可在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后,重新申请GSP认证。

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公告(其中药品批发企业还需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公告);对取得GSP认证证书的零售企业由各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告。

第二十七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企业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省局依照本办法的认证程序,对申请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检查和复查;零售企业由各市局组织实施。合格的换发证书。审查不合格以及认证证书期满但未重新申请认证的,应收回或撤销原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三种形式。跟踪检查按照认证检查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应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三十条 省局在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合格后24个月内,组织对其进行一次跟踪检查,主要检查企业质量管理的运行状况和认证检查中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

第三十一条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认证合格企业进行抽查。检查企业是否能够按照GSP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 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了以下变化,由省局组织对其进行专项检查:

(一)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办公、营业场所迁址。

(二)增加经营范围。

(三)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企业类型改变。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增加了门店数量。以认证检查时为基数,门店数在30家(含30家)以下的每增加50%,应对新增门店按50%比例抽查;门店数在30 家以上的每增加20%,对新增门店按30%比例抽查。

第三十三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证合格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对撤销认证证书以及认证证书过期失效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和证书失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提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违规经销假劣药品”的含义是指:

(一)经销了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认定的或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在药品抽验中确认的假劣药品。

(二)以上问题是由于违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造成的。

发生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时间认定以法定药品检验机构药检报告日期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时间为准。

第三十六条 申请GSP认证及换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整改复查的企业须再次缴费)。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的,省(市)局可视情节,采取不予认证、终止认证或收回认证证书。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6.综机安装工区班组建设实施办法 篇六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安全有效的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我工区决定从班组建设下手,以班组为单位,对员工进行各种教育,从而让员工在努力高效完成工作的同时,保证工作的安全性。我工区结合本身实际情况,编制了此班组建设实施办法。

一、班组结构

为加强班组建设,我工区通过民意测评等手段任命了了各个班组的班长、副班长。班长主要负责班组的全面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落实监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班长在休假时,必须指定一个副班长负责班组的日常工作。通过区长、书记—副区长、技术主管、技术员—班组长—员工的分级形式,一级一级将班组工作落实到实处。生产一班:

班长:杨克鑫副班长:李孔远、欧定恒

生产二班:

班长:顾光辉副班长:周翔、刘东 维护班:

班长:张德祥副班长:耿贵生

二、班组建设活动内容

班组应充分发挥团体优势,切实可行地落实好工区安排的各项工作,通过种种活动使员工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自身业务水平上,都能够有很大的提高;同时各个班组之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

步。

1、健全班组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落实好班组长的职责问题。

3、通过完善的班组长制度以及各班组组员的民意测评,对班组长进行考评,让班组长树立起危机感,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4、班长要定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化活动,组织人员的日常培训,做好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5、开展班组互助活动,让班组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6、每个月定期召开“圆班会”、“班组长活动日”、“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通过开展班组竞赛,评出优秀班组长、先进班组进行表彰奖励。

三、成员分工

1、班长主要负责班组的全面工作。

2、副班长协助班长监督落实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

7.检修班组考核管理细则 篇七

为加强车间内部管理,强化班组管理,维护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建节约型企业,提高检修质量和人员素质,以公司和车间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为基础,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劳动纪律方面:

1、凡是迟到、早退一次每人扣5分,旷工半天每人扣10分;

2、在车间内发现睡觉、打闹、吸烟等违反规定的每次每人扣10分;

3、凡是在厂内发现有打架斗殴者,每人扣50分,并提出严厉警告,情节严重者上交人事部门。

4、上班期间擅自回宿舍扣10分,并提出警告,连续两次者扣发本月奖金;

5、请假半天扣2.5分,一天扣5分,以天数累计扣分。严禁电话请假,除因病、伤等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除外,但是上班后应及时补假。

6、月底累计,全月出满勤者奖励10分。

7、点名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如不按规定着装扣5分,点名后再有处理其它个人事情者,扣5分;

8、值班时不得喝酒,必须按时签名,在值班室休息,签名时间必须为夜间巡检时间,如有早签或代签的每人每次扣10分;(代签的扣双方的分数)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凡是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现行规定,如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登高必须戴安全带,禁止打闹、吸烟等,如有违反,扣责任人5分,如有工作负责人联责扣3分。

2、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如发现应办理工作票而未办理工作票工作的,扣工作负责人10分,工作班成员每人5分,联责班长5分。

3、应办理合格的工作票,如发现工作票不合格,每张工作票扣工作负责人每人10分,其他同组工作人员扣5分,联责班长3分。

4、计划检修时,应提前一天把工作票送交到运行值班室,如有违反“两票”制度者,考核工作负责人10分,联责班长5分。

5、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到位,所列检修班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在现场(工作负责人指定领料除外),发现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到位,工作班成员无故不在现场者,考核工作负责人5分,未在现场人员考核10分。

6、安全活动要每周开展一次,活动内容要具体详细,要有有效可行的措施,记录要填写认真、详实。对于没有开展安全活动的及没有按要求填写活动记录的,扣安全员5分,联责班长2分。

7、发现在工作中有违章者,扣工作负责人10分,违章者10分,联责班长3分。

8、每月班组的工作票合格率在100%的,每月班组内没有一次安全违章的情况,奖励安全员15分,班长奖励10分。

三、文明生产方面:

1、凡是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扣接受人10分,联责班长5分。(上班期间10分钟,其它时间30分钟)

2、设备巡检违反巡检制度者,发现缺陷没有及时汇报者和没有及时处理者,巡检记录没有认真填写者,扣责任人5分,联责班长3分。

3、在巡检中能做到认真巡检,能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发现缺陷并能汇报、处理,避免了事故扩大者,每次奖励5分。

4、凡是安排的工作,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汇报者,或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且没有提前向有关部门说明原因的扣该项工作负责人3分,联责班长2分。

5、发现事故后及时处理,并由生产科对事故进行分析,如是因平时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考核该设备工作负责人10分。

6、在消缺过程中,必须达到闭环管理,严格按照《缺陷管理制度》执行,没有做到的每次扣责任人5分,联责班长3分。

7、在检修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工作完后要做到工完场地清,发现一次扣工作负责人5分,同组人员3分,联责班长3分。

8、消除缺陷时,应严格按照检修工艺进行,消除缺陷不合格的,经核实却是因工作疏忽所造成,凡是有一处不合格的,扣工

作负责人3分,同组人员2分,联责班长1分。

9、班长合理安排工作负责人及同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安排的工作负责人及班组人员必须在现场,如有违反扣责任人5分,联责工作负责人3分,班长3分。

10、严格按照“关于低值易耗材料管理细则”执行,做不到节约用料,所更换的部件及所用材料没有及时回收入库的,设备跑、冒、滴、漏的现象,未处理或未做安全措施的,扣设备专责人5分,班长2分。

11、各专业班组之间、班内之间应互助协作,加强团结。如出现推诿扯皮,不服从领导安排的,不服从负责人安排的扣责任人10分,如上报车间加倍扣分。

12、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做到当天的工作当天完,严禁消极怠工,如有发现扣工作负责人10分,同组工作人员扣5分,联责班组3分。

13、凡是发现领导所安排的工作没有认真按时完成,执行不彻底的,扣责任人10分,联责班长5分。

14、对于以上情况,经核实班长确已给予扣分的,可以不联责班长。

四、仓库保管方面:

1、仓库保管员应建立健全材料帐本,并做到帐物相符,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各班组所需材料计划,必须在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到材料员处,材料员及时统计并报供应科,发现有拖延情况每次扣10分。

3、领料时必须有班长或技术员领料,领料前必须在领料记录表上填写清用途、数量、型号等,如发现有其他人员领料或填写不清的,扣保管员20分,其他人员私自领料者扣10分。

4、各班组及个人所用工器具应保管好,并做到定期保养,严禁不正当使用,如发现扣责任人5分。

5、所用工器具及材料用完后,应放到应放的位置,做到定置管理,如有违反扣使用人3分,联责班组2分。

6、班组每个月所领材料等,必须在每月4日之前按用途统计分类好消耗数量报到车间,如有拖延或统计不清的扣班组10分。

五、业务学习方面:(15分)

1、各专业班组应每月制定行之有效的学习计划,并在每月26日前交到车间,没有制定或没有按时上交的扣各专业班组技术员10分,联责班组5分。

2、授课人员必须提前备课,内容要详细、具体,每周至少两次授课,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如发现不及格者扣10分并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加扣30分,连续两个月考试不及格,补考不及格者,下岗学习,每次考试进行对各专业前两名进行奖励,分别奖励10分。

3、如果车间内没有安排检修任务,必须在车间内学习本专业相关书籍并做好笔记,没有笔记或笔记填写不真实者扣10分,不准串岗、打闹、唠嗑,如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10分。

4、车间将不定期结合公司举行技能比武活动,第一名奖励20分。

六、其它方面:(5分)

1、车间内人员做好人好事的奖励5分。

2、在工作中推三阻四的、不起好作用的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

以上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由车间、生产科和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执行。由车间负责具体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检修车间

8.班组建设实施办法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建设,提高公司班组管理的整体水平,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班组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小单元,是职工劳动、工作的场所,是企业各项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条班组引导职工树立知识观念、创新观念、竞争观念,引导职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

第四条班组带领职工全面完成分厂(部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计划,完成分厂(部室)下达的质量、安全指标。

第五条班组引导、鼓励职工大力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培养职工的创新能力。

第六条班组教育职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第七条班组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和民主生活会,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实行班务公开。

第二章班组机构

第八条组建班委会,一般由组长、副组长、工会组长以及党团组长组成;组长由行政任命和民主推荐相结合,副组长、工会组长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团小组跨行政班组建立的,党团组长进入所在行政班组的班委会。

第九条班委会负责安排、布置各项生产任务,按照进度要求组织生产,控制质量、安全指标,完成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班组设立民主管理员,配合班组长搞好具体工作,一般有:现场管理员、技术质量员、设备安全员、学习宣传员等。

第三章班组长职责

第十一条做好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组员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搞好班组目标计划的分解落实,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任务按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组织组员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开展岗位练兵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组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根据班组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提高班组的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技术标准,遵守工艺纪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

第十六条搞好安全技术教育,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坚持民主管理,实行每月述职制度和班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组员职责

第十八条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上道为下道服务、辅助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自己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认真消化工艺,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完成和超额完成质量指标。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搞好安全整洁生产,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认真学习科学技术、业务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随盘合格证和各种帐卡,保证帐、物、卡相符。

第五章班组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条班组民主管理内容包括:

(一)落实公司及本单位职代会精神;

(二)讨论班组生产作业计划;

(三)讨论审议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举措;

(四)讨论审议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有关事项;

(五)选举班组长和工会组长;根据班组长的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第二十四条班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民主管理会。民主管理会决定的事项,未经班组民主管理会讨论同意,任何人不能修改。

第二十五条班组民主管理会的召开由工会组长负责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议题由工会组长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与班组长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实行班务公开,坚持做到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公开,组员个人出勤情况公开,产品质量完成情况公开,工具材料消耗情况

公开,个人工时(或生产计件)完成情况公开。

第六章班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由班组长牵头,建立有党、工、团组长、积极分子为骨干的班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第二十八条采用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方式,对职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十九条引导职工参与班组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访谈活动和“送温暖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三十一条寓教与乐,开展适合班组特点、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

第七章班组技术进步

第三十二条坚持以岗位为主、以提高操作技能为主,组织职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

第三十三条同单位协商,利用工余时间,请技术人员或设备技安员系统讲解班组内的生产技术工艺标准、所用设备构造和操作方法,掌握多种技能。

第三十四条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技术、技能、业务培训,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

第三十五条结合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和引导职工参加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

第八章班组质量安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技术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程序,持证上岗率100%,杜绝无证上岗。

第三十七条班组人员必须进行岗位安全、质量考核,未经考核合格人员,不得安排独立从事生产和管理活动。

第三十八条生产、检验和试验所用的设备、仪器,要合理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计量器具和试验装置必须定期进行鉴定,并具有有效的鉴定证明文件。

第三十九条认真执行安全三检(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积极整改不安全隐患,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十条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分析活动,查找在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解决问题。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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