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2025-02-08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共9篇)

1.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一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

理、组团式服务”的经验与启示

2009-12-28 14:17:37 来源:中共舟山市委党校 作者:丁友良

摘 要 农村社会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农村基层管理的不完善,所以创新农村基层管理模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近年来舟山市在渔农村基层管理模式上探索实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就是一个重大的创新。而其最大的成功经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服务全方位、信息全覆盖,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乡村矛盾,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从而促进渔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对于搞好我国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渔农村 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 管理模式 社会稳定

作者简介:丁友良,舟山市委党校副教授

一、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紧迫性

(一)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

“社会稳定是社会政治发展的有序状态,是社会发展规律性、社会控制有效性和社会生活和谐性的有机统一。” 实现社会稳定是关系着我国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着力研究的重大课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社会冲突日趋激烈,社会不稳定因素急剧增多。而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渡是风险性最高和危险性最大的时期。现代化进程向我们昭示,随着物质的进步,生活条件的改变,保持秩序不是更容易了,而是更难了。正如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所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 在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最容易发生**。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普遍发生了政治动荡与社会不稳。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启动了全面系统的现代化进程,由此使中国的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生活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等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随着改革的深人,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社会的利益结构不断分化、社会系统的异质性空前增加,特别是如今改革的收益与成本在不同社会群体中分布严重不均衡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复杂。这些都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而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所以社会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政治稳定、社会动荡不安,什么改革开放,什么经济建设,都将一事无成。

(二)农村社会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中国,由于人口、产业、发展阶段等多种原因,保持农村稳定有着特殊而迫切的意义。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 “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 小平同志的讲话,精辟地阐明了农村稳定在整个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亨廷顿在其研究中也得出过类似的结论。他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说: “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对政治体制来说,城市内的反对派令人头痛但不致命。农村的反抗派才是致命的。得农村者得天下。在传统社会和现代化初期,稳定的基础是在农村。” “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为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如果它积极反对这个制度,它就会成为革命的载体。”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局面是稳定的,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农村长期积淀下来的不少问题还没有来得及梳理和解决,农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还十分突出。并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主要表现在:干群矛盾比较突出、农村贫困状态没有真正改变、农村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不少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没有根本改观。所以当前农村的社会稳定仍面临严峻的挑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已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重点研究和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农村社会稳定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中不稳定因素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不到位,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新型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没有形成。具体表现为:

第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不健全。这是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深层次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代替了人民公社时期高度行政化的管理体制。然而,由于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村民自治还没有完全到位,村支两委关系和乡村两级关系尚不规范,由此导致在农村基层管理中,矛盾重重、冲突不断。

第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基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良性运转的管理机制系统作保证。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中,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如缺乏乡村社区发展和管理的参与机制、缺乏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机制、缺乏基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预警机制与协调机制等,致使农村基层民主流于形式、干群关系紧张、群众积怨过深、突发事件增多,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第三,农村社会管理理念有缺陷。长期以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重管制、轻服务。服务理念缺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深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政府要么简单地对农村实行国家社会一体化的社会控制,要么从便于向农村汲取 资源出发实行严格的社会管理,没有为农民提供全面、公平和有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式单

一、手段简单粗暴。大多是强迫命令式的,基本以行政手段为主,不善于运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基层干部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干着损害群众利益之事,致使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突出。

由此可见,基于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原因,农村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落后,基层社会生活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基层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化解,这既影响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也制约了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二、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实践模式及维稳成效

当前农村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适应农村的新变化,推动制度创新、寻求治本之策,以消除不安定因素。而舟山市在渔农村基层管理模式上探索实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就是一个重大的创新。

(一)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实践模式

1、“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产生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舟山渔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模式、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管理服务操作上行政化倾向仍较为明显,习惯于通过条条实行自上而下的层层管理。基层组织很大程度上只从事收费、统计等抽象化、官僚式的管理事务,没有很好地把握基层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不关心和不了解群众的疾苦。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人性化,习惯于自上而下、命令式的工作方式。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政府与群众沟通欠缺、群众切身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形成干部与群众的情感隔阂,由此使得部分群众对基层政府不拥护、对党员干部不信任、对经济社会发展不支持,进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重大项目推进。

为了把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人性化的公共管理服务上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从而促进渔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2007年下半年起,舟山市开始在渔农村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它融合了乡里制、里甲制、保甲制等中国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和“民情日记”、民情恳谈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党的群众工作的成功做法,并充分运用了“网格”和现代数字技术,是三者结合的产物。

2、“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本内容

所谓“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就是按照“网格化定位、组团式联系、多 元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成的一套比较精细、准确、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政府通过这一系统整合,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具体地讲:

(1)实行网格化定位,落实责任区域

根据社区所辖范围、村域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结合各乡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合理设置网格。网格范围大小不搞一刀切,渔农村一般以100—150户为一网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每个网格都对应相对固定的联系服务团队,对网格内的居民做到“走村入户全到位、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全覆盖”。通过划分网格、明确相应服务团队,努力实现政府管理服务由以往的条条、单向,朝块块、点面结合转变,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避免出现“真空”和“盲区”。

(2)实行组团式联系,整合服务资源

注重各层面管理服务资源的集中整合,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管理服务团队,并吸收渔农村老干部、优秀联户党员、社区成员中的骨干力量加入,增强服务团队的整体战斗力。同时,注重团队管理服务能力的集中整合,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专业特长、年龄结构、性格特点等因素,科学配置、优化组合。每支团队都明确正副组长各1名,负责组织日常联系服务、搜集信息、反馈情况等工作。注重团队成员各领域知识的集中培训,加强对团队成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先进适用技术等知识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提高团队成员把握全局、服务群众、处理基层复杂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组建团队,将乡镇(街道)辖区内各种管理服务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科学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源的集中优势,提高了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

(3)实行多元化服务,完善服务体制

建立积极主动的服务体制,将管理服务方式由被动变为主动。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各团队牢牢把握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发展这一核心,把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作为主要的工作内容,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蹲点住家、发放联系卡等形式,采用拉家常、道地会、交心谈心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法,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联系服务群众。一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切实关注民生,重点围绕如何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如何引导群众创业创新、如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何解决群众就业、就医、就学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动脑筋、想办法、谋对策,进一步掌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可以说,通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服务方式,把政府管理服务程序前置,提高了管理服务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4)实行信息化管理,共享数据平台 运用先进的网格化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了集服务对象正反两方面信息于一体的信息化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将网格中所有居民的家庭状况、住房、就业、计生、优抚救助、党建群团、医疗、教育、土地承包、遵守法纪等信息资料输入信息系统,把分散、孤立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建立数据库,并注重信息的日常收集积累和维护更新,使政府可以动态掌握、全面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提高管理服务的精细化、动态化水平。还在数字平台开设服务团队成员个人“民情博客”,记录团队成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心得体会、难点疑点、意见建议等,促进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困难互帮,提高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维稳成效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模式,它有效地整合了各方面资源,完善了社会防控体系,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夯实了维稳工作的群众基础。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通过经常性走访联系群众和建立网格化信息管理数据库,使政府对群众信息的掌握更为全面详细,查询信息也更为快速便捷,提高了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如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普陀区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作用,以网格为单位,通过数据排查、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区内网格系统数据库中的7431名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进行了上门走访或电话咨询,在第一时间内摸清了全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食用问题奶粉的情况。通过全面有序地做好受“问题奶粉”影响小孩的排摸和治疗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减少了重大项目的推进阻力

随着“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深入推进,党委、政府与民众有了更好的沟通渠道,增进了彼此的理解。群众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实施的建设项目也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如桃花镇金沙五星级温泉酒店建设,因部分群众不愿意拆迁而进度受阻。“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干部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设身处地地分析项目开发带来的好处,通过多种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合情合法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终于用真情和行动感动了群众,统一了群众的思想认识,从而使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3、畅通了群众利益的诉求渠道

网格服务组成员经常性深入群众走访联系,嘘寒问暖,了解民情,改变了以往群众有事找政府、围着政府转的状况,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的渠道。如白沙乡为更好地倾听民意、视察民情、解决民难,在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着力实行解决问题、每月集中走访、每月工作例会等三项制度;勾山街道开展“干部听民声、共说连心话”活动。通过这些途径不仅使群众的利 益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也促进了社会稳定。

4、消弭了干部群众的情感对立

通过团队成员经常性的入门串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实打实解决问题,逐步消除了群众与基层干部之间的隔阂,增进了彼此感情,老百姓有什么问题、困难也愿意跟团队成员反映。如截止目前,普陀区各服务团队通过下村走访群众,征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达1403条,已经解决1164条。有些事情看起来是小事,但是一旦得到解决,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通过一件件细微事情的解决,改变了群众当初观望、怀疑的态度,对这项工作比较认可,对干部主动上门服务感到很高兴也很配合,干群关系得到很大改善。

三、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经验与启示

舟山渔农村探索实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践模式,在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上,给我们带来了成功的经验与有益的启示。

(一)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创新经验

1、以人性化的服务取代硬性管制来实现社会稳定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最大的成功经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网格化管理是基础,组团式服务是关键,落脚点在于实实在在地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网格小组成员的走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加以解决。这种人性化的服务与硬性管制相比更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大量事例显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正是通过细细小小、实实在在的服务工作来赢得民心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的。

2、从被动应付的工作方式转到积极主动的工作方式以实现危机预警目的社会稳定离不开高效的危机预警机制。预警,就是以防范为主,超前预测,及早动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要求每个服务团队所有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走村入户活动。各网格小组成员利用双休日及晚上的休息时间经常性地走访所联系的群众家庭,同群众谈心交流,对困难群众加强了服务工作,对思想不稳定的群众加强了管理和控制,对一些矛盾及时进行介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种积极主动的工作方式,使基层政府能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处置,在出问题的临界点到来之前就发现苗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了很好的危机预警作用。

3、充分运用现代数字化的信息技术来促进高效行政

为实现对社区及群众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数字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政府专门开发了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成立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信息服务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导录等工作。乡镇、街道每一网格中所有居民的家庭状况、住房、就业、计生、优抚救助、党建群团、医疗、教育、土地承包等信息都能在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从而便于政府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为社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宅基地审批时,职能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查找群众的家庭住宅情况,直接确定宅基地的面积和建筑面积,而不需要再到现场勘查,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和办事效率。

4、结合多样化的工作载体整合资源优势来实现管理目标

近几年来,舟山先后开展了党员联系群众、农村老干部队伍建设和农村党员星级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以来,基层政府把这些活动全部融入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体系之中,充分利用和整合各个载体的资源优势,力求做到为民服务更全面、惠民机制更长效。例如在构建网格体系时,由政治性强、素质较好的联户党员来担任小组长,同时,把各小组长开展走访和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对联户党员工作考核和实施党员星级管理的评定标准。并利用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农村老干部,来做好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创新服务手段、分层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基层政府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举办“干部听民声、共说连心话”活动,以座谈交流、双向互动为主要形式,以民生问题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在平时则采用分层分类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于简单的问题,由网格服务组当场进行答复或解决,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于群众提出的诸如建房、生育、就业等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来解决的事项,由网格服务组长负责向社区(村)和乡镇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后进行答复;对于各职能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网格服务组长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向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汇报后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回复。对分管领导不能解决的或带有共性的问题,由网格服务组长会同分管领导向乡镇主要领导汇报,经乡镇班子会议研究后提出解决办法。

(二)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启示

舟山渔农村“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成功经验对于搞好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很多启示意义。我们要搞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应该在以下三方面下好功夫。

1、崇尚以民为本、强化服务行政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成功在于它充分体现和贯彻了民本理念与服务理念。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以民为本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我们党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确立,到“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再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以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经济领域提出的“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建设上强调“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提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权利观与亲民政策。这都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谐社会,是以民为本的社会。关注民生,服务民众,把心思用在为老百姓排除困难上,用在让老百 姓过好日子上,这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正是通过解决一批民生问题,树立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在网格组成员日常走访中,群众总会提出各种问题和建议要求政府解决,在碰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时,我们的干部根据自身的能力及时给予帮助。通过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关心,了解其不同的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帮助,使群众把我们干部当作知心朋友,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基层干部只有在内心深处正真确立了民本理念与服务理念才能做到这一点。

2、体察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

建设和谐社会,缓和社会矛盾,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中能否体察民情,顺乎民意,发现矛盾及时处理。由于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起源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也在基层,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必须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通过与公众沟通对话机制、社情民意反映机制,使政府部门能准确把握基层脉博,及时了解公众的需求、愿望和不满,时刻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苗头和倾向,提高了政府对外在环境的敏感度。并且“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对实际问题采取分层分类解决的办法,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就逐级解决,及时给群众一个答复,避免了矛盾纠纷的积压和激化,真正实现“察民情、解民忧、顺民心、保民安”。

3、培育公民精神、追求共同治理

“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实践过程,也是公民精神的培育与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过程。公民精神是公民对“公共”所持有的一种信念与承诺。公民精神“意味着公民对‘公共’的热心、关爱与尊重,意味着公民对‘公共’的责任与义务,意味着公民崇高的公共品德与素养。” 而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公共治理理论所倡导的核心思想。现代公共治理理论认为在公共治理中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主体,政府、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等都可以成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它们在共同的目标下共享资源,相互作用,共同承担公共事务治理的责任。这也意味着公民组织发展和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政府与公民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相互依赖与相互合作关系是公共治理得以运转的社会与道德基础。所以治理的成功实施需要有活跃的公民社会和公民精神。十七大报告提出 “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实际上也蕴涵着对共同治理与公民精神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意义的充分肯定。作为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的一种探索形式,舟山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其实践中,充分发挥乡镇干部、社区(村)干部、退休机关老干部、医护人员、教师、民警与农村党员等的作用,组成乡村社区网格服务团队。很多人一方面作为网格内的居民直接接受服务,另一方面又是组团服务的成员为公众解决问题,这对于培育公民精神,培养公民的公共责任和 8 公共意识,实现协同共治,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我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支撑。

2.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二

智利模式的基本内容, 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 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 将个人工资总额的10%存入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 并且交由私营机构投资管理, 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1.1 养老基金的筹集方面

智利实施的是政府立法和监控, 民营机构具体操作, 个人账户强制储蓄, 政府承担最终风险。保险费完全由个人负担, 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雇员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月工资的10%) , 缴费金额全部记入养老金的个人账户。

1.2 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方面

智利的基本做法是, 由多个竞争性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 (AFPs) 来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的管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 利用投资回报收益使养老基金升值。

1.3 养老基金投资监管方面

智利政府采取严格的数量监管模式。同时, 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 政府成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 (SAFP) 来管理各公司的运营状况。

2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状况

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方式主要依靠家庭养老, 同时辅助于“五保”制度。从全国各地试点的新办法与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比较来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原则明确、模式统一, 新制度已经较原有监管制度有了显著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但是, 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够规范、监管缺失、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单一、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方面。

3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 造成基金流失

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国务院也多次明文规定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3.2 预筹积累为特征的储蓄型保险制度导致养老基金互济性差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 集体经济予以适当补助, 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与城镇养老保险相比, 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并不具有互济性。

3.3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 保值增值能力差

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将直接影响到个人未来养老金的给付, 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积累制养老金制度下形成的巨额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将面临巨大的通货膨胀风险和经济增长风险。

4 “智利模式”给我们的启示

4.1 政府在投资运作中的作用发生转变

在公共养老保障体系中, 政府由直接包办养老基金投资运作转为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政府职能转向投资运作的监督和管理, 养老基金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适当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经验。

4.2 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个人账户基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应该实行政府机构管理模式。但应该与统筹账户基金的管理完全分开, 以有效避免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基金挪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的,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可以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基金会。

4.3 养老基金可用来发展资本市场

3.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三

关键词:乡贤理事会;云浮;农村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4-0074-05

中国新农村建设推动并加速了中国乡村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农业社会的转型,使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发生重大的变革。随着农业税的减免,农民负担显著降低,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乡村社会利益格局也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现代精神文明开始在农民思想中萌生、发展。但是,新农村建设实践过程中同样有着诸多的问题和矛盾,因利益格局多元化,农村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错综复杂,乡村治理依旧困境重重。因此,如何让全社会反哺农村,让多元力量都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如何充分挖掘农村原有的社会资源,解决农村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破解当前农村人才、资金外流,出现“空心化”等难题?以及如何提升农村自治能力等,已经成为政府和学界绕不开的话题。因此,笔者以云浮市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建设为例,研究和探索农村治理模式,寻找一个适合中国农村建设的缘人情、顺人性之农村社会治理模式。

一、古代乡绅宗族模式与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的异同

数千年的中国历史发展中,乡村治理主要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的变迁,即乡官制时期、转折时期和职役制时期。各个历史朝代虽有着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但其一直以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作为主线。宋代后,中国古代乡村治理进入到第三个阶段,即从王安石变法一直延续至清代。乡村治理中,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作为了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主要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1]。这种治理体制,笔者将其称为“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该模式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传承与创新。例如,它以血缘为纽带,有利于团结族人和同村人;以祭祖、扫墓等仪式来收族、敬宗,有利于家族团结和稳定;以顺人性、缘人情来管理族人,人们敬长者、尊者,爱幼者、弱者,能赈贫、收族,甚至管摄族人生老病死,有利于提升族人生活幸福感;以祠堂文化作为血缘、族缘以及祖根文化的标志,使族人能返始报本,懂得感恩;以扬祖先之崇拜信仰,进行传统伦理教化,培养族人和村民的伦理意识,有利于全族一家、全村致和。北宋,《吕氏乡约》中规定“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有善则书于籍,有过若违约者亦书之,三犯而行罚,不悛者绝之”[2]。这里,它不仅规定了乡约成员间关系的准则,也建立了奖善、惩恶的运作机制,设有“约正一人或二人,众推正直不阿者为之,专主平决赏罚当否”[3],且负有调解纠纷之责。

2011年6月,广东省云浮市政府进行了农村自然村治理的试点改革,并推广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笔者先后多次对其云城区双上村、云安县大坪村、罗定市樠黄村和郁南县兰寨村等乡贤理事会进行了走访和深入的调研,发现该模式是以流淌着几千年传统儒家文化的中国农民、自然村和熟人社会为土壤,借鉴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的成功经验,结合现代农村社会实际,并吸纳现代社会管理的智慧,缘人情而顺人性地创新农村治理的一朵奇葩。这种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其性质是以农村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是基层自治组织的有益补充。其主要职责是调解邻里纠纷、协助兴办公益事业、协助村民自治等。其成员主要由自然村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经济文化管理能人、有威望有能力的乡贤和热心本村事业的村民组成,通过村民投票选举或推举的方式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等。

这两种模式有着近乎相同的治理对象,即农村与农民,属于“熟人社会”;有着相同的文化基础,即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有着相同的治理目的,即开展互帮互助服务、调解邻里纠纷等。但是,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与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宗法、宗族、家族的结构基础之上,其乡规民约、家礼族礼不能脱离宗法等级制;而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社会的基础上,是对县、镇(乡)、行政村治理结构的有益补充,完全摆脱了等级制的宗法社会,人们之间彼此平等、自由。其次,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方式主张遵天序,即在天人合一的理念指导下,遵守三纲、五常等传统伦理秩序;而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则是遵循新时代的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致力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后,两种治理模式的主体截然不同。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中,传统社会的乡绅阶层已经不复存在,现在大家都是公民,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成员都是能人或人才,没有高人一等的身份,农村有的只是平等自由的农民。可见,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已经失去其原有的主体。另外,赋予古代乡绅权力的文化或国家机器已经不复存在,如乡绅“开祠堂”审理乡邻纠纷时,私开法庭,甚至采取“沉塘”等灭绝人性的违法方式,现在已经不可能再被采用和延续了。

二、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广东省云浮市结合农村自然村治理的改革实际,在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基础上创新了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该模式的产生有其必要性,其实施具有可行性,且结果具有有效性。

(一)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产生的必要性

新时期,农村治理面临多重困境,其实践过程也遇上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看,村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村民自治能力不断减弱。《宪法》赋予自治性质的中国广大村民委员会,却承担了大量的本不属于其职能的行政事务,村民自治失去了可靠的着力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设想,因村民小组力量的分散、自治能力的逐渐薄弱,村民委员会与村小组之间的联结几乎中断或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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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层社会管理看,薄弱且无比广阔的中国农村已成为政府面临的最大实际,无论从资金、技术、农业服务以及社区安全上,政府都无法充分满足农民和农村的需求。由于有些乡镇政府依然沿袭着“官”本位的行政理念,农民难以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更难以发挥出主体性作用,乡村社会的内生力量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是被抑制。农民虽然在理论上被一致认为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讨论与行动中,很多农民被沦为新农村建设集体失语的“观众”。农村已有的乡贤等社会资源也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甚至也成了“看客”。这样,一方面许多事“政府想办而无力办”,而另一方面“乡贤欲出力而无实现之平台”。

从基层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总体相对滞后,公益事业更加落后。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减轻了,但乡镇政府的财政问题仍然是一道未解的难题,并出现进一步恶化的发展迹象。因此,乡村公共服务短缺与失衡,已成为历史的痼疾,制约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从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看,正是由于缺少来自于农民的参与和监督,新农村建设很多停留在易出政绩的村容、村貌层面,导致大量背离农民意愿的政绩工程,而对于“乡风文明”、“精神生活”等层面却鲜有涉及。

由上可知,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就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原有的农村治理模式迫切需要进行改进和创新,正所谓“礼,时为大”[4]。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现代社会至市场经济下的当代社会,中国农村社会已经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型。旧有的社会规范很多已经“失灵”,而新有的社会管理规范又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和障碍。因此,原有的农村治理模式创新,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的推广,便成为了现代农村社会当下的迫切需求。

(二)乡贤理事会模式具有现实可行性

这种乡贤理事会模式具有社会可行性,即社会对该模式和方案的认同和支持的可能性,其中最主要表现在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上。首先,其主体是农民,对象是自然村,具有可行性。流淌着几千年传统儒家文化的中国农民、中国自然村,为乡贤理事会模式的运用和推广,提供了最适合的主体和最适宜的社区。传统文化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特别是农村居民,他们认同宗族、认同祖先、认同血缘关系。自然村与城市社区截然不同,城市社区主要是“陌生人社会”,而农村基本上保留了几千年的“熟人社会”样态。其次,缘人情而顺人性,为乡贤理事会模式提供了文化的逻辑纽带。无论古代还是当下,社会治理的主体都是人,其人性和人情具有同质性。农村治理和村民自治,要像“饥食而渴饮”,合人性则不难。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不争,争则乱。因而古人制“礼”来约束人“情”,从而调节与满足人们的欲望。但是,礼义应该与情欲是相顺、相合的。正所谓“刍豢稻梁,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5]。”当下,我们在进行社会治理时,只要能够顺乎人性的引导,便可规范社会的秩序,顺乎人情的疏导,便能构建和谐社会。朱熹曾云:“放古人之大意,莫非礼之做得合时、合天理之自然也[6]。”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乡村社会治理时,如果能够让我们的治理手段和方法“合时”、“合天理之自然”便是最好的。古语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7]”它是乡贤理事会模式的行为基础,乡贤自发、自觉反哺家乡,自觉清明祭祀等行为,皆由此而发。古代的家庙制度,就具有开会沟通、和睦宗族功能。因此,笔者认为,乡贤理事会模式能够“以顺人心为本”(《荀子·大略》),既满足乡贤“衣锦还乡”、“造福乡里”之情,又能顺乎乡贤“落叶归根”、“寻根问祖”之性。

乡贤理事会模式具有政治可行性,即该模式或方案获取政治资源支持的程度和对政治价值观的影响。该乡贤理事会模式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和条款,它的成立是在政府引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发起、登记和备案。其性质是在农村开展互帮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是基层自治组织的有益补充。该模式不会对原有的基层组织建设构成冲突,只会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建设,创造更和谐的农村社会。

乡贤理事会模式具有经济可行性,即该模式执行中获取各种经济资源的可能性,其中包括人力、财力、物力和信息资源等。地方政府“以奖代补”培育和激励该模式的发展,而且乡贤数量庞大,仅云浮地区籍就有百万外出的乡贤,或从政、或从教、或从商等,拥有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中国农村还拥有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和人文资源,“衣锦还乡”、“德泽乡里”的思想扎根在每一个中国人的骨头里。他们既关心家乡的发展,又愿意为家乡做一些公益事业,他们拥有技术、资本、信息、市场和人脉资源,能够以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信息回馈、智力回乡、技术回援、扶贫济困、助教助学等形式反哺家乡。

(三)乡贤理事会模式的实际有效性

乡贤理事会模式能很好地破解农村“空心化”难题。由于当前农村人才、资金外流,出现了“空心化”倾向。这种模式可以吸引乡贤们携资金、人才与技术反哺农村,回乡建设新农村。大多数乡贤都有广泛的社会资源、有强烈的反哺意识,能够成为家乡落后地区的积极建设力量。而且,他们既有开阔的眼界,又有先进的市场经济头脑。他们大多见过世面,接受过现代化信息的影响,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农村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与农民的思想意识水平。

乡贤理事会模式可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共治,解决“政府想办而无力办”的事,解决“乡贤欲出力而无实现平台”的问题。仅就云浮市来看,政府通过培育和发展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在激发村民主体积极性的过程中,将游离于体制之外的乡贤们整合到村庄建设与管理之中,使其成为了农村社会多元共治的重要力量。他们思想开放、认识独到,很容易得到乡邻们的认同与尊敬。这种具有强烈人情味、亲和力、亲缘性的关系,使他们在农村这个“熟人社会”中有着强大的话语权,能够解决“政府想办而无力办”的事。例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村乡贤理事会协助村委会,解决了久拖3年的村游泳池建设用地问题,助推了该村“一河两岸”环境的全面整治。云安县清水至中围1.8公里公路扩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与村民协商都无济于事,最后由本村乡贤吕赤色等人出面,顺利化解了矛盾,使公路工程得以顺利进行。罗定市汽车客运中心在罗定市素龙街道大甲村的征地工作,因多种原因长期受堵。大甲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成立后,积极进村入户向自己的亲人或乡邻摆道理、讲大局、讲感情,使得征地工作很快得以顺利推进。这种“村落自治”的传统熟人社会模式,能以熟人办熟事、熟人管熟人,效率高、管理成本低,可以解决党委和政府不能面面俱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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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理事会模式,使村民自治有了着力点,解决了村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村民自治能力有所弱化的问题,全面深入地提升了村民自治的能力。例如,新兴县水台镇石龙岗旧村乡贤理事会,通过协助自然村深入发动村民、带头带动家人捐款,全村78户349人不分老少,人人集资。全村自筹50万元,建成了村文化楼、村内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

乡贤理事会模式,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总体相对滞后以及公益事业相对落后的问题。例如,云安县富林镇大坪村乡贤理事会,利用每年大年初三开展公益捐款活动,设立公益基金,建立60岁以上守纪老人每月60-110元津贴、贫困户春节慰问1000元和村民考上大学奖励3800元的制度,还购置了为老人和儿童出村就医服务的专用车。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云城区安塘街下白村订立了《垃圾管理制度》,将垃圾清运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发包,并明确村民门前“三包”制度,推行“户清、村集、镇运、区处理”的模式,有效地改变了村内垃圾污染的问题。罗定市素龙街道大甲村,针对农村科学文化薄弱的情况,建立了“农家书屋”,彻底改变了该村村民以往农闲时“喝杯小酒,打桌麻将”的旧习惯。罗定市罗镜镇椽安村的“农家书屋”,藏书也高达5000多册。

另外,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不仅使村民委员会与村小组之间有了真正的联结,真正地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梦想;而且还使各个自然村的管理出现个性化倾向,特色鲜明。如云城区安塘街下白村的村规民约,就来源于“陈氏家训”,并融入现代文明的各种新元素,形成极具特色的自然村管理制度。

三、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是对古代乡绅宗族治理模式的继承与创新。古代模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和总结的成功经验,如缘人情而顺人性的治理思路,国家政权对乡村社会治理介入的适度性,乡村治理不被过多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性和活力等。但是,这种模式因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关系,其也有适用的范围和界限。例如,农村的“熟人社会”治理模式,就不适合城市“陌生人社区”的治理。即使是都在农村,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也并一定是每个自然村都适合。从笔者调研的几个试点自然村看,成功实行该模式的村,似乎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同自然村的主体是同姓同族的人

例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自然村,全村103户,几乎都姓陈。类似的村,还有云安县富林镇大坪村和罗定市素龙街道大甲村等。

(二)有一定的人口基数,至少超过百人

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自然村,全村103户,总人口500多人,常住人口390人。类似情况和数据的村,还有云安县富林镇大坪村和罗定市素龙街道大甲村等。

(三)自然村有一定的乡贤资源

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自然村乡贤100多人,其中乡贤理事会理事长陈金龙是该村居民,他有固定收入、有富余时间,还有造福乡里的热情和爱心。他工作不计报酬,为乡邻服务,完全是义务的。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离不开广大农民作为农村主体性角色的政治参与,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广泛参与、合作互动,离不开对基层乡镇政府资源配置的规范机制,也离不开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保障机制的构建。而所有这一切都可以通过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得到有益的启示和支持。作为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与现代农村社会管理相适应的“自立自强、互信互助、共建共管” 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模式,使其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笔者认为,让人们群众大胆探索自己的幸福道路,使每个村民在努力创造个人幸福生活的同时,也为增进全村、全社会的幸福奉献心力,从而建设幸福和谐的农村社会。我们相信,只要人人都为我们共同的家园添砖加瓦、贡献力量,幸福农村、和谐村庄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唐鸣,赵鲲鹏,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

历史变迁[J].江汉论坛,2011(03).

[2]宋史卷三四·吕大防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吕大钧.陈俊民辑校.吕氏乡约乡仪[C]//蓝田吕氏遗著辑

校.北京:中华书局,1993.

(责任编辑:吴 霞)

4.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四

努力在规范军休服务管理中实现新突破

镇江市军休三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建所15年来,我们在市民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在全体工休人员的团结奋进中,牢固树立“让军地领导放心,让军休干部满意”的责任意识,以落实“两个待遇”为己任,以实现“六个老有”为抓手,坚持在探索中前行,在改革中创新,在突破中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质量,为一百多名军休干部构建了一个心齐风正、管理规范、服务精细、安全稳定的温馨和谐军休家园,先后被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军休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办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还多次被市民政局表彰为“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五好”基层党组织,被辖区办事处表彰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一、规范班子建设,完善管理系统

领导班子建设是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础。我所设立党总支一个,下设四个军休干部党支部和一个直属党支部,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理论学习制度。党总支坚持把加强最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的政 治责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抓,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周有活动,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把握精髓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下功夫,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怀,努力培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当前,着重按照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创新推动学的思路,深入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打牢“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的思想根基。二是规范经常性教育制度。以提高职业伦理为核心,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活动,撰写主题征文和学习读书笔记,并利用《军休生活》、学习园地刊登学习体会;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自觉按照党章规范言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工作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我所实行所长负责制与离退休干部参与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日常工作中,坚持重大问题事先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管委会成员和军休干部的建议和意见,而后再召开总支会讨论,由党总支集体做出决定,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工作的透明度。发挥了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管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军休干部积极参与决策、参与建设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军休所大家庭的温暖与和谐。四是规范各项工作制度。我们依据民政部[2012]175、17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共十章五十四条内容的《镇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标准》,使我们工作更加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我们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完善了权力节点运行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学习制度 各类会议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做到政策、管理、经济三公开;为了方便工休人员之间的联系,发放了工休人员联络簿、编辑了28条内容的《军休干部相关内容服务手册》、创办了《军休生活》内刊。为了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立了自己的官方门户网站,使服务管理工作多元化,拓展了服务内容,打造起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

二、规范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队伍,是加强军休所全面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一是规范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在“为民服务先锋承诺”活动中,党总支及每个党员干部分别从“共性承诺、志愿承诺、先锋承诺”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诚恳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召开党员党性分期会,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提高讲党性、守党纪、转作风的自觉性。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进行了大讨论,树立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规范职工队伍建设。我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从强化敬业精神入手,广泛开展“服务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军休工作无小事,优质服务无终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等活动,激发职工热爱本职、竭诚服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强化能力素质入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一专多能岗位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开展了健康保健防病防灾、老年人家庭护理专题培训。目前,所有工作人员每年都通过网络参加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学习,并通过了考 试,55%的职工通过了专业考试取得中级职称。通过学习培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巧有了新的提高,展示了现代军休人的蓬勃朝气。

三、规范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把军休干部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了解军休干部所思、所想、所需,努力在精神服务、亲情服务、文化服务、承诺服务上下功夫。在精神服务上,为每位军休干部订阅了《中国老年》等报刊杂志,使他们及时了解国内外形势,从而保证了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结合形势邀请党校教授作党课辅导,让他们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为他们解读十八大精神及中国梦的内涵;针对军休干部年龄比较大,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理论学习与形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并通过《军休生活》刊登学习心得和有关政策文件,使军休干部思想常新,信念永存;组织军休干部参加老干局双月讲座活动、走进道德讲堂活动和开展“学习先烈精神,永葆革命本色”主题活动,教育军休干部退休不退党,永葆政治本色。在亲情服务上,积极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强化对军休干部的心理关怀,有针对性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帮助他们树立积极健康的休养观;成立了“爱心健康”小组,对高龄、体弱和患癌症及重病的军休干部给予精神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为他们送药上门。当军休干部过整生日及时上门祝寿,军休干部住院时第一时间探视,军休干部去世后帮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我们每年组织军休干部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对空巢军休干部开展“关爱空巢军休服务”项目。当军休干部家庭遇到困难和矛盾时,社工师用所学的专业知 识走进他们家中或通过电话、网络与他们交谈,通过疏导、问题分析、过程评估等方式进行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文化服务上,创建了“枫彩康乐团”这一品牌, 积极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门球队、刺绣组、书画组、舞蹈组、歌唱组、棋牌组等兴趣小组,每周坚持开展活动,积极参加各种赛事和展出。去年,歌舞组精心组织的文艺节目“和谐大家庭”,参加了民政局举办的“惠民之花香万家”文艺演出,获得一等奖的好成绩。每年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八一节、国庆节、重阳节,都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旅游、农家乐、棋牌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了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在承诺服务上,对涉及到军休所建设发展、关系到军休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服务承诺制、量化管理制和重大事项公示制,通过电子显示屏、《军休生活》、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与军休干部相关的政策法规、服务承诺书、党员公开承诺书,接受军休干部监督。

四、规范转型服务,提高创新能力

军休工作在社会转型改革发展背景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才能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我们着眼时代要求,不断谋求服务管理社会化新模式,积极借助社区健康服务、社区文体教育和部队保障等资源,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深入推进服务管理模式由“封闭型、传统型、包办型”向“开放型、现代型、自治型”转变,鼓励军休干部融入社区、了解社情、服务社会。积极打造服务管理信息网络,构建服务管理共享平台,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医院、家政服务、水电维修等服务让军休干部享受实实在在的便利,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军休服务管理新路径。

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让全体军休干部感受到春天 般的温馨和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激发了他们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情。我们组织军休老党员志愿者与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共建活动,为大墙内的孩子送去温暖;到茅山老区养老院看望五保老人,为养老院老人送去关怀;与江二社区开展了“大手牵小手”爱心助学捐款活动;与驻军部队共建演出等,让军休干部大爱精神不断得到延续。

百舸竞争流,扬帆正当时。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在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秉持创新跨越的发展理念,以饱满的激情,不断攀登军休工作新高度,以坚韧的毅力,不断追求军休事业新境界。

5.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五

“花开惹人爱,却无奈花落去”,数天的寒假社会实践生活犹如闪电刹那间划过苍穹的的优美的弧线,一闪而过。回味中,不禁感言: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课堂;实践,是一种无形的磨炼。它让我们今天付出,明天收获金黄!

春节将至,忙碌一年的人们开始坐下来休整。同时也忙着准备红包,礼品等等表达心意的物品,然而政府部门也不例外,开始发放“礼品”——扶贫基金。对于这个加快这个和谐新农村的建设政策,激起了我的好奇性,随之我走门串户,在我们村做起了调查。经过一番询问,我发现这些“礼品”都是以实际的钱物发放的,而且发放的对象也是不尽合理的。然而,审视贫困农村和农民现实情况,立足于深刻变化了的农村社会现状,这种单纯的输血式扶贫模式不仅不能治标,更不用说治本了。

就我对村里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初步得出了这些老大难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至今无村医疗机构,看病难依旧。村级公路年久失修,以致车辆通行难等等。

2.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经济发展模式单一,还处于靠天吃饭阶段;文化娱乐设施与人员匮乏。

3.弃农转为在外务工过于迅猛,农地荒芜,农业产量下降。

5.无教育机构和设施,受教育程度低。

6.相关农业科技人才缺口大,干部群众关系冷淡。

基于对我们村的现状分析,引发我对我村的扶贫模式的考虑。针

对问题我的一些解决方法和相关想法:

首先,从整体着手,整体规划。村委会可以以村的名义将那些扶贫钱物建立村基金。然后用这些钱来完善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

a.合理规划村舍建设,规范农村房屋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设施与精神文化设施建设,使乡村环境更好更漂亮。尤其要加强普及科学,遏制迷信,彻底扭转村风村俗。

b.加强交通、通讯设施的建设,切实地保障村民与外界的联系,获取新的致富信息,改善落后的面貌。

c.大力覆盖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医疗建设,不仅要耕者有其田,还要耕者有其医,使广大农民各方面的生活都有一个全面的详细的保障。

d.加强农村教育系统建设,多从农民实际出发,多办夜校和业余性质的培训班,针对不同人群有的放矢的做好教育工作。尤其要教育引导农民破除自我封闭的山沟意识、望天哀叹的自卑意识、满足现状的小农意识、等靠要的依赖意识,帮助他们接受先进的思想、文化和技术,鼓励他们自重、自立、自强。

e.要建立新的农村科技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从制度这个根本入手,加大财政投入,结合农村科技人才实实在在的利益。

其次,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针对各户的不同情况,先让勤劳、有创业想法的人,但是致富起步资金不足、技术差等问题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采用先富带后富的政策。实现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变短期性扶贫为长效性扶贫。而不是把钱物给那些懒惰的贫困者。最后,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一是用科技扶贫项目带动优势产业,把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效益高、能尽快提高贫困群。靠产业促进贫困户脱贫,靠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靠产业兴一方百姓。

6.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六

(一) 在制度创新上注重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在范围上注重公平, 在标准上设置弹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广泛, 涵盖具有宝鸡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为“全覆盖”奠定基础。在标准设置方面, “宝鸡模式”充分考虑到农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各县农民的经济收入差别, 缴费比例暂定为各县 (区) 2006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30%, 兼顾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方式, 提倡和鼓励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对农村特困群众参保给予扶持和资助, 在此范围内农民可自由选择缴费标准, 富有弹性。

(二) 资金筹集方式强化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政府补贴搭建养老平台, 个人缴费提高养老待遇, 充分发挥政府和个人两方面积极性

“宝鸡模式”费用采取县 (区) 级统筹式,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 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制。个人账户养老金因缴费水平不同而体现差别, 缴费水平越高享受养老待遇标准越高。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及其利息、村 (组) 集体补助总额及其利息、财政补贴总额及其利息、其他收入及其利息。参保农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其缴费年限、缴费标准和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决定, 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标准越高, 个人账户积累资金越多其领取的养老金标准就越高。此外, 个人账户中个人和集体缴费储存额可以全部转移或继承。

(三) 财政保障方面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养老补贴不因个人缴费水平和经济状况而显示差异

“宝鸡模式”的财政补贴实行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两项制度。缴费补贴制度是指缴纳养老保险费时, 市、县 (区) 财政给予缴费人员每人30元/年补贴 (进口补)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养老保险费由市、县 (区) 财政按各承担一半的原则给予全额补助;养老补贴制度是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时, 市、县 (区) 财政给予每人60元/月补贴 (出口补) 。财政补贴及村 (组) 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随经济发展适时提高。

(四) 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制衡关系, 在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的同时, 规定不参保者或者交费中断者不能享受财政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

这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和捆绑式参保机制两方面:一是养老保险待遇由政府养老补贴 (基础养老金) 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决定。计发办法为:养老待遇=政府养老补贴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积累总额/139。目前, 宝鸡模式政府养老补贴 (基础养老金) 标准为:6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元, 由市、县 (区) 财政各承担50%, 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分别列入市、县 (区) 财政预算。建立待遇调整机制, 养老补贴 (基础养老金) 随经济发展适时调整。二是捆绑式参保机制是指以血缘关系意义上的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 即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的家庭成员 (配偶, 儿子、儿媳、上门女婿及配偶) 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才能保证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五) 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科学合理, 能够实现保值增值, 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留有衔接、转移的接口

“宝鸡模式”的保险基金管理采取以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式, 为每位参保农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实施实账管理。基金主要通过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实现保值增值, 通过培养县 (区) 级农保基金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投资管理。养老保险待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将适当增加财政缴费补贴和养老补贴, 确保养老保险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完善与推广“宝鸡模式”的主要困难

通过对政策的实现机制、农民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和参保意愿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笔者认为“宝鸡模式”在具体实践中也暴露了出一些问题, 在推广过程中不可避免因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不平衡造成操作困难, 主要在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制度瓶颈

公平性问题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难以逾越的制度瓶颈, 在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存在具体实践与目标发生偏差的可能性:一方面,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通过引入财政转移支付的供给方, 目标就是要有效提高对农民养老的社会保障水平, 体现社会公平, 构建和谐社会, 维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 家庭缴费参保受到农户家庭情况差异性的影响, 制度本身的设计就存在损害公平的可能。“宝鸡模式”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 实质上存在“保富不保贫”之嫌, 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主要是吸纳了具备相应经济能力的农民。不具备相应经济能力的人群享受不到政府养老保险补贴, 从而导致了经济学意义上的“马太效应”。此外, “宝鸡模式”中的捆绑式参保机制虽然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 但是舆论方面的压力成为事实上的“强制”, 这与自愿参保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更何况在传统养老方式难以维系的情况下, 60周岁以上的老人因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是最需要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的, 仅从这一点来说, 通过捆绑式保证参保率的实现机制是缺乏科学性的。

(二) 认识瓶颈

在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的具体实践中, 一部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比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 对缴费养老并不理解, 对社会保障政策不够关注。调查发现, 试点县 (区) 普遍存在18-44周岁应参保人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情况。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的制度框架, 不难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是青壮年劳动力人群的未来发展空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对于养老问题鲜有考虑;二是青壮年劳动力人群面临成家、抚养和赡养等多方面压力, 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愿投入或者无力投入;三是部分应参保对象对于个人积累账户欠缺了解, 没有意识到“多交多领, 早交多领”的激励空间。此外, 部分宣传手段流于形式, 造成了部分参保人群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程度较为肤浅的现状。

(三) 基金的征缴与管理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各试点缴费比例目前暂定为各县 (区) 2006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30%。一方面, 缴费比例对低收入家庭形成门槛, 从总体上看, 宝鸡市各试点县区的农民人年均收入都处在较低水平, 部分农民即使按照最低的10%的缴费标准也存在巨大的困难。另一方面, 基金按照基年的年人均纯收入标准征缴不尽合理, 按照目前标准设置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一定能够满足老年农民群体的未来的生活需求。在基金征缴的过程中, 部分基层试点采取了直接从农民劳务工资中扣除的方式, 有可能导致参保农民曲解政策, 造成了顺利续保的难度。在基金管理方面, “宝鸡模式”县级统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的增值渠道过于单一, 基金难以保值增值。区县级管理农保基金存在着管理手段缺乏、规模不经济、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此外, 基金的管理运营不具备相应基金管理人才、技术, 导致了基金管理运营层次较低。

(四) 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有限

目前, 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 试点所需补贴资金主要依靠市县两级财政投入, 资金筹集难度很大, 实施全面推广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由于宝鸡市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 受经济、历史、区位及发展中的诸多因素影响, 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许多突出问题。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仅占GDP的比重为10.2%, 财政收入总量偏小。此外, 装备制造业、烟草、白酒等行业在全市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大但对地方财政贡献小, 导致地方收入占财税总收入比重偏低, 财力分布不均衡。2008年宝鸡市以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仅有2 002元, 以总人口计算的人均民生类财政支出为604元, 来自地方收入、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的仅有29.8亿元, 财政自给率较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各试点区 (县) 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各异, 客观上造成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域 (部门) 寻租空间, 阻碍了模式的顺利推行。

三、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实现机制的政策建议

作为又一项致力于增进农民福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社会公平的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宝鸡取得的成功是不容否定的。但是也需要重视具体实现机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并积极地探索解决对策, 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宝鸡模式”在更大范围上推广寻求优化路径。

(一) 注重公平, 合理定位目标人群

通过发展地方经济, 整合产业结构, 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多种经营, 为农民开辟增收的道路, 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 提倡和鼓励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对农村特困群众参保给予扶持和资助, 减轻农民负担, 调整农民参保缴费标准, 降低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门槛。社保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摈弃采用捆绑式参保等违背农民意愿的做法, 在宣传教育工作上做文章, 切实加强农民对制度的理解。此外, 中省财政应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将老年农民全部纳入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 发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示范效应, 切实提高综合参保率, 使农民老有所养。

(二) 解放思想, 突破认识瓶颈

针对认识瓶颈方面的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决策和精神, 从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出发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层社保干部应当解放思想,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深度理解政策的内涵, 创新宣传和管理方式。通过更为有效的宣传, 使得农民理解制度的实质和优越性, 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有关部门应当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 健全相关制度或者以立法的形式切实保证政策连贯性, 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制度保证, 从而增强农民参保的信心。

(三) 创新机制, 提高基金征缴和管理的效率

针对基金征缴和管理方面效率的问题, 应当采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制度的创新, 避免片面追求参保率的短视行为, 从长远的眼光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通过建立动态缴费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 适时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标准, 充分考虑到经济波动的影响, 保证参保农民待遇水平与经济周期相适应。通过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为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提高基金管理效率。此外, 应当探索机制创新, 改变县区级统筹的现状, 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管理相衔接, 节约基金管理成本, 改善保值增值方式, 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式的对接, 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

(四) 统筹区域发展, 促进制度的进一步推广

7.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七

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7 799.5万名,比上年净增206.5万名。基层党组织379.2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8.3万个。 43.8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仅2009年全国发展党员297.1万名,其中发展生产工作第一线党员134.8万名,占全国新发展党员总数近一半。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经济的重要基础。深入研究党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几代中国共产党人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紧密结合中国的实践,不断探索规律、探求真理,成功开辟了中国革命之路、特色之路、发展之路,才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历史性进步和飞跃,创新一直贯穿于党的历史进程中,这种创新的勇气和拓荒的精神弥足珍贵。

创新是一个政党生命之源,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在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上始终目标一致。其根本任务是要把党建设成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致力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应对风云变幻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模式、新机制是党建管理的新方向。随着国际化的进程,世人睁大了目睹中国特色的眼睛,认为中国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足以证明中国道路是成功的。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中国特色就在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改革发展、坚持共同富裕的道路,并且特色要在渐进式的探索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而现代化企业与国际接轨,企业党组织如何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局势和金融危机冲击下,找到一条创新党建工作的出路,来拉近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距离,是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者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践中的新一轮探求。

几年前,一些有前瞻性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研究者,把当今国际质量管理标准(适用于任何组织的最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量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载体引入到党建工作管理中,为企业的党建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不仅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创新的模式,加快了我国企业党建工作迈向国际标准化的进程,增强了党建工作执行标准的科技含量,使党建工作有力、有为、有位,巩固了党的执政能力,也让党建工作实践者体验到了管理所带来的效能和未来发展的方向,更知世情、更懂党情、更明国情。

国企党建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保障。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的重要支柱,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是央企和国有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

以新科技、新体制、新理念,做好企业的党建管理工作对于目前和未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入世贸组织,对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能力较弱的国有企业冲击很大,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改革调整寻求发展和壮大,从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过程中,国家要对那些浪费资源、技术落后、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设倒计时实施关闭破产。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的逐步建立,弱势企业将退出市场,这些企业改革、调整和稳定的工作,都需要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如果没有企业党组织的有效工作,企业的各项改革措施就难以落实,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就难以实现。因此,企业党建工作是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因此,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国有和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中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建工作的一种

8.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思考 篇八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巨变。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城乡统筹进程不断推进,城乡之间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农村和农民的社会问题随之凸显。正如胡锦涛同志2011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就“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所指出的:“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广大农村既是我国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又是社会管理最薄弱、最基础的环节,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时代课题。

一、农民是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核心

在所有的价值体系中,人是价值的起点。这是价值归宿的命题,其逻辑起点是马克思“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著名论断,所以社会发展的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自由和人性的全面展开,其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以此类推,农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归宿,即农民是终极价值,应该以农民为社会管理的核心,坚持农民本位的价值取向。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经验层面衡量,农民本位的价值取向也是一种道义回归。首先,农民所在的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土地和人力资源的支撑,但却承担着不对称的义务,农村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农村不能享有城市化的积极成果;农民赖以生存的农业为工业发展提供着政策规定的廉价原材料,却很少能够享受到工业商品的优惠,剪刀差的直接后果阻碍着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其次,国家对于农民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远远落后于城市,这种长达60年的非国民待遇造成了不公平的后果,农民的全面发展停留在意识形态的宣传层面,难以落到实处。再次,近年来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扩张,作为农民工主力军的青壮年农民云集城市,不但造成了农村人力资源的真空,而且也难以享受到体制内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并造成了代际的不公正。[2]他们的子女在城市的求学和教育也没有稳定的政策支持。最后,农村是城市商品的市场,很多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也大都来自农村,但很多农村地区却不得不承受工业污染的副产品,并没有得到合理补偿。所有这些区域与群体的非均等化现象,都需要社会管理加以弥补,从而实现相对的社会公正。总之,从历史经验看,农村发展的滞后源于社会管理的价值偏向。

二、动力机制多元化是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的绩效保障

确立了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核心,有助于不同动力机制的合力指向。从农村发展的机理看,社会管理的动力指向越明确,其绩效水平就越高。综合起来,农村社会管理的动力机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主导机制。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西方国家曾经历了少量参与、全面介入和收缩调整的嬗变。这一发展历程同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迁息息相关,也是西方各国政府应对这一变迁所作的理性选择。[1]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结合国情,并吸收西方经验,逐步确立了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领域的职能定位。但是,政府主导作为中国模式的特征,在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作用尚未得到全面体现。作为一种政治性机制,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管理是一种高效、制度化与理性的治理模式:“高效”源于政府高度的资源动员能力,可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农村社会管理中的特定问题;“制度化”则源于政府的公共政策治理途径,在食品卫生医疗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口管理系统、公共交通系统、文教文化系统等不同领域,做出权威性的规制(regulations),既保护人权和自由公正,又对权力边界做出规范;“理性”治理则源于政府公共行政的规划职能,如对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客体、机制等做出预测,制订可供决策的方案,主动应对社会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等。

一般认为,政府主导应以公平分配为原则导向,要建立相应的财政扶助的政策制度,尤其是要改善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通过实现公共服务的全社会共享,以彰显社会政治民主的价值。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促进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基础,具有普适性的意义。这是因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管理具有普惠性的特征,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平与公正。比如,农村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不同时间内的均衡发展,政府的权威作用有助于迅速而制度化地加以解决。

第二,社会性的参与机制。社会性参与是分散化治理(distributed governance)的特征和机制。体现在社会管理领域,社会性参与就是将政府职能通过向社会转移或委托代理等方式,转移出政府,以达到提高行政效率,推动政府管理现代化的目的。[2]长期以来,僵化的政治思维和社会条件限制了农村社会参与的进程,这一状况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转轨之后有所改善,农村的非政府组织开始发育并发挥作用,但距离满足农村社会管理的需要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韩国“新村运动”的社会参与经验很好地诠释了社会性机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韩国的经验是发展农村的非政府组织,让它们联系韩国的企业与农村,在有效安排农民转岗就业、提高农民福利水平的同时,还很好地为农民会员提供服务,如维护会员利益、向政府反映诉求、提供信息与咨询、培训人才等,[3]发达国家的社会管理经验更是进一步证明了社会性参与的必要性,非政府组织不但活跃了公民社会的机制,而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地提高了社会管理的绩效水平。“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倡导者——罗伯特·达尔认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体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至少在大型的民主体制中是如此,其功能在于使政府的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对于我国农村的社会管理而言,引入社会性机制的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的一元垄断,倡导管理主体多元化,寻找有利于公共利益实现的治理模式。

第三,社区发展机制。根据联合国1956年的定义,“社区发展是指依靠人们自身和政府当局的共同努力,改善社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使社区融入国家生活并对国家进步做出充分贡献的过程”[4]将社区发展机制应用于农村社会管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发展的动力主体是政府、社区居民及各类组织,它们之间相互补充;二是社区发展的目标是农村公共利益的实现,充分体现社区生活的公共性和社会性;三是社区发展的过程是合作的体现,以改变村民的观念和心理,培养村民的自治能力和合作精神,建立社区内部的良性互动,从而带动国家和社会的整体进步。

在我国,探索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机制已经起步,有些甚至取得了初步成功。比如,自2006年开始实施的社区主导型扶贫试点项目,通过群众自己管理资金,自己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决策、实施、管理及监督,提高自我组织、管理、发展和监督的能力,逐步形成长期可持续的自身发展能力,实现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科学发展。这个项目的积极意义在于,社区发展能够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动力机制。

三、新时期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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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提升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农民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这同马克思主义确立的“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命题是一致的,理应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价值旨归。但是,在我国既往的农村发展经验中,往往强调了“先农村、后农民”的思路,即试图从农村发展来促进农民发展。实践证明,这是一条低绩效的发展路径,因为它淡化了农民主体的价值本位。国内有学者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研究,因此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自由而全面发展依然是当今乃至未来中国农民问题的实质。”[5]选择农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路径,可以从农民的发展史中得到启示。建国后,“翻身得解放”的农民政治地位得以巨大提升,获得了同工人阶级并列为统治阶级的殊荣,与此同时的土地改革、合作社、供销社等社会管理举措也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可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赢得了合法性支持。但是,随之而来的工业化、阶级斗争和人民公社制度设计等,则远离了农民本位的价值取向,并大大地销蚀了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就,造成农村与农民的发展随之陷入低谷。联产承包是农民本位价值的回归,因为这一改革提升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和水平,但由于缺乏配套制度,随后的城市化等政策把这种经济成就压缩在更小的范围,农民的发展空间无法在这个狭小空间得到实现,因此引发了从“盲流”、“民工”到“农民工”的长期人口大流动。必须注意的是,这种流动迄今尚无止息的迹象,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农民需求更大层面的自由发展的冲动。因此,为了满足农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需要,农村社会管理必须解决农民的政治地位、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障与公共事务决策等众多领域的价值诉求,并通过农民主体地位的全面提升,来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

其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政府主导作用的不同方式中,财政及其政策的支持作用,对于农村社会管理的影响最为明显而直接。财政具有法制性的特征,能够规范地对农村社会公共需要进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为农民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主体,财政行为的动机,不是、也不应该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将社会效益最大化。一般说来,农村社会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作用领域主要有二:一是物质的硬件条件改善,其中以农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的供给任务最为繁重。农村经济条件改善后,农村规划愈加显示出重要性和迫切性,政府可以将政策性、强制性、宜居性的农村规划付诸实施,彻底改善农村面貌;政府还应该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民住房、道路桥梁、公共浴池、供水、供电、通讯、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尤其是在提供洁净水源、“三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应该成为政府的一项责任加以落实,为农村享有社会发展成就奠定基础。二是文化的软件条件改善,其中以公共文化资源、乡村风俗、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任务尤为迫切。

其三,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紧迫任务是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新农合”和试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农村的社会保障打开了缺口。在当下条件下,应以此为突破口,继续深化改革:一是完善既有的普惠式特殊群体的福利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如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二是以既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突破口,一方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另一方面扩大农民的受惠范围,提高农民群体的整体健康水平,改进医疗保健服务模式,尽可能地把地方病、传染病防治纳入公共医疗卫生福利的范围,让农民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三是逐步扩大农民享有社会保障的内容,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拓展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在农村居住环境、洁净水、污水与垃圾处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帮助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五是完善针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就业与劳动保障制度,突出的如各种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失地农民、因职业病回乡的农民工、返贫农民等,在政策上完善这些弱势群体的保障体系,通过职业救济、劳动保护等手段,让他们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1]六是产业风险管理服务,在生产技术指导、信息供给、资源保障等不同领域,减少农民因天灾人祸带来的生产损失。

其四,培育农村的公民社会。我国农村的公民社会机制并不理想。在农村,除了行业协会性质的市场中介组织之外,社会性组织的成分很小,同时存在着权能限制、经费有限、自律不严和监管不力等诸多问题,公共领域的职能难以得到体现。[2]从农村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培育农村的公民社会机制的现实路径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村民自治的民主机制,政府适当退出自治民主的领域,充分保障非政府组织在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自治权,增强其独立性、自治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特征,使之成为独立的社会管理主体。二是发挥政府的制度供给功能,“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3]即政府的作用要从立法、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村公民社会的发育,增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以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三是为农村公民社会的发育提供资源保证。从目前情况看,农村公民社会所需要的资源包括物质资源,特别是制度化的财政支持、网络化的组织资源、智能化的人力资源与技术化的信息资源等。四是完善多元化的公民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强化组织自律,杜绝寻租现象的发生。

最后,加强农村的社区建设。客观地说,当前的农村社区应该被称为村落,并非是社会管理范畴下的“共同体”概念,因此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建设现代社区。一方面,要创建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公共组织。除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之外,还应该有事关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如民事纠纷调解、协商议事、计划生育、老年、法律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卫生服务、社区公共安全的组织,以及体现社区民主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机构。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制度,使社区层面的社会管理走上制度化的轨道,如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公共事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另外,还应把社区打造为农民心理归属的港湾,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增强农民对社区的情感。■

9.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现新模式 篇九

一、内地兄弟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1.基础养老金模式 (简称“北京模式”) 。

北京市以广覆盖、低水平为原则, 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纯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 其最大的亮点是基础养老金的建立和发放。资金账户主要采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财政补贴由市、区 (县) 财政分担, 市财政按区县功能定位向远郊山区 (县) 适度倾斜。缴费方面实行弹性缴费标准, 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区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最低缴费标准以上部分可由农民根据承受能力自愿选择, 体现多缴多得。弹性缴费标准, 考虑了城市近郊、远郊农民的承受能力和不同需求, 且不受缴费15年的限制。有条件的人员可选择高标准缴费, 便于与城镇养老保险衔接。所享受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 (含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和国家对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80元, 由财政支付, 基础养老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此外, 还充分考虑了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北京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农保”模式, 充分解决了农民未来的养老问题, 体现了缴费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有机统一, 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铺平道路并提供了宝贵经验。然而, 北京模式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一些欠缺:没有充分考虑少数弱势群体, 特别是农村老弱病贫困群体的缴费能力, 影响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和正义原则;“农保”资金保值增值渠道比较简单, 没有引入市场机制, 导致大量资金闲置和浪费。

2.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养老模式 (简称“郑州模式”) 。

郑州模式是目前我国唯一采取城乡一体化的全民普遍养老模式。其参保对象为年满16岁、有郑州户口、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不抵触, 如符合条件, 参保人可以在3项保险中互换, 缴费方式比较灵活, 参保缴费比例分为7个档次, 分别为年缴费基数的6.0%、7.5%、10.0%、20.0%、30.0%、50.0%和85.0%。市民可以自愿选择, 个人缴得越多, 将来领的养老金就越多。缴费基数以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每年按缴费基数的1.5%提供养老金补贴, 政府补贴每年上调一次, 大概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涨10.0%左右来计算。此项制度还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郑州模式充分考虑农民缴费能力和高龄贫困群体的切身利益, 打破了城乡两种养老保险模式并存的格局, 为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模式提供了宝贵经验。但这种模式最大的缺点是农民缴费负担比较重, 政府财政补贴十分有限 (占缴费基数的1.5%) , 这不利于激发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也不能保证45岁~70岁之间没有缴费能力的贫困群体的利益, 制度实行起来比较困难。这种制度设计也没有考虑无子女老人的养老问题, 没有系统建立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3.保险公司 (基金公司) 运行模式。

在山东莱芜市、辽宁朝阳市探索引入市场机制, 建立了政府主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 标准统一、覆盖广泛、易于操作的“农保”模式。在基金筹集上, 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交费相结合;在基金运作上, 实行政府主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在基金监管上, 实行政府审计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其基本做法是“政府补贴、个人交费、市场运作、专门监管”。政府各级财政按每人每年补贴180元, 每年共补贴1500多万元。50岁的农民一次性交纳570元, 65岁的交纳720元, 中间年龄每增加1岁多交10元;66岁~79岁交纳710元至360元不等;80岁以上老人不交费。在基金管理上, 莱芜市委托人寿公司收取、管理、发放和保值增值养老基金, 市人寿保险公司按基金总额1.5%一次性提取管理费。这样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需行政经费, 能够保证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并减少政府管理运作方面的开支。基金公司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政府开支和管理成本, 调动社会成员参保和监督的积极性, 较好解决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从而有效保证资金安全。

4.政府等价补贴和城乡衔接型养老保险模式 (迁安模式) 。

河北省唐山市的迁安市在“农保”体系构建中创造了政府直接补贴型“农保”模式, 为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设计了两大内容。一个是老年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制度, 一个是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规定凡具有迁安户籍,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民, 至少两个直系亲属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享受老年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2007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另外, 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按时缴费, 政府就会提供相当于缴费额的养老补贴, 从而有效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尤其是政府特意在“农保”制度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间建立互动通道, 保证城乡养老保险体系的统一和衔接。迁安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鼓励性“农保”险模式, 充分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 可有效解决农民缴费负担重、高龄农民缴费难等, 为“农保”制度的建立打好基础。但这种模式中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重, 可能会使政府不堪重负。

5.自主选当模式 (“马鞍山模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提出了以政府组织引导, 个人自愿缴费, 村级经济补助, 乡 (镇) 、县 (区) 政府补贴为原则, 建立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式的、对老年农民实行老年津贴的“农保”制度。其资金主要来自参保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级经济给予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补助;乡 (镇) 、县 (区) 政府给予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补贴;市、县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新农保基金收益和其他收入。参保农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标准设为400元、600元、800元和1000元四个档次。参保农民缴费后, 村集体和乡 (镇) 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一般为个人缴费额的10%) ;区政府按个人缴费额15%给予补贴。参保农民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标准缴费, 缴费标准可以按缴费年度变更。缴费档次随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基金管理方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 由其指定的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6.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模式 (“宝鸡模式”) 。

陕西省宝鸡市新型“农保”采取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办法筹集资金,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年缴费标准为参保农民所在县 (区)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至30%, 参保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市、县 (区) 财政对参保农民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为市财政每人每年15元, 县 (区) 财政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由市 (县) 财政全额补贴。 参保农民按规定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并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养老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与缴费年限、缴费标准挂钩。政府养老补贴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 由市、县 (区) 财政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实施补贴, 并随经济增长而调整。宝鸡模式为解决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养老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 然而, 如没有中央政府的财政援助, 地方财政投入有限, 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保障水平偏低。

二、内地兄弟省市“农保”模式的局限性

1.农村养老保险地方立法工作严重滞后。加快立法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和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性问题。从内地兄弟省市的经验来看, “农保”立法层次尚比较低或停留在政府文件上。北京市、青岛市、郑州市等具有地方行政立法权的城市, 其养老保险方面的规定没有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地方立法, 使得“农保”没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其权威受到一定的质疑。

2.个人账户控制比较严, 遇到紧急情况农民没有一定的处置权。个人养老账户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是“农保”制度的一个鲜明特征。但实际上参保农民对账户资产的控制权极为有限。除个别特殊情况外, 在达到规定年龄之前, 参保农民只有缴费的义务, 并无实质的控制权力, 也没有投资选择权,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农村未来养老, 不得他用。农民个人账户上的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这对生活本不富裕的参保农民来说很难接受。

3.个人账户主要采取县级统筹或省级统筹, 由于各地养老模式千差万别, 不利于农民跨省区流动, 也不利于跨省区的统一养老保险模式的建立。

三、内地兄弟省市“农保”模式对新疆的启示

1.明确界定政府在“农保”中的责任。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 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商业保险或民间互助只是辅助形式。因此, “农保”应以政府为主导, 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内地各兄弟省市“农保”运行情况来看, 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十分明确。新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地方财政有限, 集体经济十分薄弱, 农民缴费有一定的困难, 各级政府很难提供大量资金支持。政府财政补贴的空缺和农民缴费能力的不足是目前制约新疆“农保”“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为此需要明确中央、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 由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农保”补贴责任, 不足部分可由自治区和当地财政来负担。应学习南京模式, 根据北疆、东疆、南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依次递减的情况, 国家、自治区出资所占比重依次递增, 相反, 集体补助和农民自筹比重应依次递减。还应仿效青岛模式, 地方投入比例和缴费标准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来确定, 做到量力而行、因地制宜。

2.采取弹性缴费制度。新疆地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各地农民收入很不一致、波动比较大, 在这种客观经济环境下, 很难采取统一缴费模式。因此可以借鉴北京模式, 采取弹性缴费方式。笔者认为, 农民按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8%左右缴费比较合适。这样既能解决农民缴费难的问题, 也能避免固定缴费方式弊端。此外, 应充分考虑社会不同群体的缴费能力, 可学习郑州模式, 对贫困群体、高龄群体采取非缴费型养老补贴方式。

3.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主导、村域社区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虽然家庭养老的功能有所削弱, 但它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目前新疆地方财政比较紧张, 只能提供低水平的养老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 家庭养老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年轻人大量向城市流动和农村计划生育的逐步普及, 农民对家政服务、精神需求将会大大增加, 村域社区作为农民养老服务的提供者, 将会成为农民养老的最佳场所。因此, 应当仿效天津市的社区养老模式, 逐步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主导、村域社区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4.基金管理应当引入市场机制。新疆矿产资源丰富, 应像莱芜市一样引入市场机制, 采取基金公司运行模式, 把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部分投资于中亚和新疆自治区内的天然气、煤炭、矿产、房地产等低风险、高利润行业, 或专门成立农村养老金投资公司, 高薪聘请投资专家, 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投资回报力度。此外, 建议自治区政府允许养老保险管理机关发放新疆农村养老保险福利彩票, 以此解决资金和管理费问题;改变以前“农保”基金由民政厅一家单独管理的局面, 建立由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审计和银行三方组成“农保”管理委员会, 对“农保”基金进行独立核算和管理。县级以上单位应成立“农保”基金管理中心, 直接隶属于自治区“农保”管理中心;另外从社会聘请监督员, 建立“农保”公开制度, 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

5.顺序推进, 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疆推广。“农保”作为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任重道远, 不能操之过急, 也不能一劳永逸。从内地各兄弟省市来看, 应首先试点, 试点成功后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普及。目前新疆一些地区已经具备投保能力, 特别是北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乡镇企业发达, 农民收入高, 集体经济有一定的支付能力, 因此笔者建议在克拉玛依、奎屯、鄯善、石河子、沙湾、玛纳斯等市县率先进行试点, 取得一定经验后, 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应在农村计划生育户、多女子户先行, 然后逐步在其他群体开展。南疆三地州和北疆阿勒泰、塔城地区农牧民收入普遍低, 集体经济力量薄弱, 目前暂不具备投保条件, 可暂时延缓。有条件的农民自愿参加商业养老保险, 没有自给能力的老人应当享受低保或送到敬老院。缴费困难农民的保费尽量减免。

内地兄弟省市, 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保”试点可对新疆“农保”体系的构建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但新疆的具体区情与内地兄弟省市有所不同, 不能采取某种统一模式, 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内地某种模式。我们应从新疆的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在学习内地先进经验时, 吸取其精华, 才能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与新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保”模式。

摘要:内地兄弟省市, 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试点, 对新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但新疆的具体区情与内地兄弟省市有所不同, 不能在全区采取某种统一模式, 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内地某种模式。我们在学习内地先进经验时要吸取其精华, 从新疆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才能建立与新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区情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新疆,启示

参考文献

[1]安增龙.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36.

[2]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研究课题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研究[J].社会保障制度, 2006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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