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标准门分析(精选3篇)
1.农夫山泉标准门分析 篇一
农夫山泉“品质**”继续发酵。中华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昨天向本报记者确认,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的确不如自来水标准。他表示,任何瓶装水企业都必须以国家强制性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若不能执行则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质疑
优于自来水标准?
前晚,农夫山泉就“品质**”发表声明,坚称“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
但是,公开信息显示,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该标准由浙江质监局提出并归口,由农夫山泉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参与制定。简单比对可知,农夫山泉执行的这一标准在有害物质砷、镉的限量方面,均宽松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其中砷指标限量甚至放宽到5倍。
“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瓶装水,都应该以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这是一个基本要求。”马锦亚表示,生活饮用水指的就是平常所说的自来水,“瓶装水标准要求低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肯定是不允许的,而应该高于该标准”。
对于农夫山泉的“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说法,马锦亚表示,不排除存在“企业执行标准低,但产品实际检测值高于国家标准”的可能性,但是,执行标准低就意味着有些指标存在不安全的风险,“如果产品标准都不如自来水标准,何谈健康和安全?”
马锦亚昨天还向记者表示,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因为食品安全法第27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地方执法倒退?
马锦亚昨天直言,从行业的角度看,低于国标的地方标准是不能备案的,地方卫生标准备案部门对低于国标的地方标准进行备案,是一种执法倒退行为。“在地方企业的非正常手段下,连国标要求都达不到的地方标准却得以通过备案。而一旦通过了备案,就等于是合法有效的了。对这样的事情,行业协会也非常痛恨。”马锦亚称。
马锦亚还向记者透露,针对目前国内各种饮用水标准不一的问题,目前协会正在参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型包装饮用水卫生规范的修订,今后,凡是涉及定型包装饮用水安全的标准,都要纳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
记者昨天反复拨打浙江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浙江省卫生厅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发给农夫山泉的采访提纲也未得到回复。
进展
怡宝回应指责
针对农夫山泉“幕后蓄意策划者”的指责,昨晚,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我司从未以任何方式对农夫山泉声明中所提到的做法予以任何形式的参与;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我司一贯反对任何企业不正视自身问题、推卸自身责任,通过利用媒体转移公众视线将自身危机转嫁给竞争对手的任何行为;我司保留对农夫山泉采取法律行动的一切权利。”
记者手记
该来的,躲不掉
对于“品质**”,农夫山泉在前天发布的声明中,将矛盾焦点指向竞争对手华润怡宝幕后操作,是否如此尚有待调查。如果真有企业在幕后操作,恶意打击竞争对手,那肯定是不道德的行为。此前也曾有过蒙牛攻击伊利、鲁花攻击金龙鱼等案例在先,最终实施这些行为的幕后操作者都被绳之以法,为业界和消费者所不齿。
不过,农夫山泉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其参与制定并执行的浙江标准中,多项污染物指标为何都宽松于国家标准?在公开声明中,农夫山泉始终回避其执行的产品标准是否低于国家标准这一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而是含糊地称“产品品质优于国家标准”,试问,对于标准都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优于”二字从何而来,消费者又凭什么相信?
农夫山泉委屈地责怪质疑者——“说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严重损害了农夫山泉的声誉”,但农夫山泉要明白的是,食品企业的声誉应该由消费者来打分,企业首先要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否则就是自毁声誉。
食品是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1],安全的食品则是人类身体健康的根本保障。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是影响人类能否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和关注的问题。鉴于我国当前频发的食品质量安全危机问题,正视其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深入分析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深层次诱因,并研究探索相应对策,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维护广大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也存在不少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因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有毒食品伤人致残、致死报道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期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从未停止过与食品安全问题的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却始终无法根治此类问题。2008年爆发的三聚氰胺污染婴儿乳制品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对包括乳制品行业在内的整个农产品、食品行业的食品质量安全信任危机。暴露出了我国农产品、食品行业生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食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1.1 农业种植业农药、化肥滥用与残留超标问题,养殖业兽药、激素、非食品化工添加剂滥用及残留超标
1999年发生食用残留甲胺磷农药的蔬菜80人中毒,全国城运会51名运动员食物中毒,广东省肇庆市近700人食用掺有液体石蜡食用油中毒事件;2001年长春市、吉林市12 000多名学生豆奶中毒,同年11月广东省河源市484人瘦肉精中毒。2003年广西玉林市学生因食用含“吊白块”的粉丝引起87人食物中毒,海南37名学生食用含有甲基1605和灭无磷的香瓜集体中毒,广东省中山市78人食用有机磷农药残留的通心菜中毒;2004年2月,卫生部共收到重大食物中毒21起,448人中毒,15人死亡;随后的2005年媒体曝光有毒大蒜、有毒韭菜;2006年非法使用苏丹红的禽蛋类食品;2007年又有毒水饺(馅料农药残留超标);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婴儿奶粉事件[2];2009年又有乳制品怀疑性激素超量致女童性早熟问题。
1.2 非法经营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近几年“地沟油”、“毛发水”(酱油)、“吊白块”(粉丝)、“甲醛白酒”等众多的食品制假售假案件频繁发生,2010年10月10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晚间“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化工原料勾兑非法食品添加剂“一滴香”,12月25日曝光色素勾兑假葡萄酒,2011年4月份爆发的河南省“瘦肉精”丑闻等。2 危机爆发的原因
以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概括起来可以分为2类:(1)农产品农药残留,其中以蔬菜、水果产品最甚,生产过程当中非法使用高残留剧毒农药所致;(2)食品加工过程当中非法加入非食用有毒物质。危机爆发的原因有以下3个主要方面:
2.1 农产品生产规模膨胀过快,经营分散,技术缺位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种植结构发生了巨大改变,出现了以粮食作物生产独大向多元化经济作物并进的局面,人民日常消费中副食品的比重逐步提高,然而农药残留超标致使人员食物中毒事件频发的重灾区却正是蔬菜与水果,这与蔬菜、水果产业膨胀过快、技术缺位和经营分散、监管不易有着密切的关系。为缓解副食品供应紧张局面,1988年农业部提出了建设“菜篮子工程”,至此蔬菜与水果产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1990年全国蔬菜、水果的生产面积分别为633.8万hm2、517.9万hm2,到2009年全国蔬菜、水果的生产面积分别达到1 841.4万hm2和1 114万hm2 [3],整体生产规模膨胀了290%和215%。与此同时1990年全国种植业推广人员共有31.63万人,而到2009年全国种植业农技推广人员31.13万人[4],人员数不增反降。按照蔬菜、果蔬技术推广人员占总人数25%计,1990年每百公顷拥有技术人员0.687人,而到2009年每百公顷拥有技术人员下降到0.263人,每百公顷拥有技术人员量下降61.72%。迅速增长的生产规模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短缺的矛盾,导致技术普及面降低,农民生产技术低下。田间管理与病虫害防治用药、施肥的盲目性大大增加,剧毒农药的使用及用药时间不准造成产品有毒和残留超标;过量施肥与不均衡施肥造成土壤结构破坏、环境恶化和产品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分散经营的土地政策,造成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困难:错时防治为病虫害迁徙提供时间空挡,锻炼了病虫害的抗病性,使得药物防效急剧下降,田间投入药物的毒性逐步提升。另外,基层农业推广部门经费投入不足,造成技术人员培训不足,知识更新慢、知识陈旧,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5]。同时,化工企业及部分利益专家出于经济目的考虑,刻意忽视生态生物防治、鼓吹化学防治,进一步加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忧患。
2.2 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拜金主义大流行
从社会道德方面考虑,食品安全的底线一再被突破,是社会整体道德沦丧、水平下降和拜金主义大流行的结果。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有毒物质,则完全属于不法加工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不顾人民生命安全,不顾道德底线的不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市场经济不仅应该是自由经济,更是社会责任道德经济,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先进的商业伦理为之做支撑。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会有序、有活力,才会低成本、才会安全,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会。对食品不法企业、不法分子来说,其人可耻、其行可恨、其心可诛!不法分子的可耻行为严重的影响人们的正常经济生活,业已受到广大群众的唾弃。虽然国家各部委也多次三令五申的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出重招严惩不法行为,并积极制定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标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规范食品行业的生产行为,但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首先必须扭转社会“拜金主义”的思潮,正视我国商业伦理的严重问题,重建社会主义市场伦理道德价值观。2.3 社会更深层次原因的分析
农产品的质量危机和人们的信任危机。孤立的看是由于产品生产者为谋取非法利益所做出的违法行为;从根源上讲,农产品质量危机,实质上是农产品生产所需的必要社会劳动时间与价值严重低估矛盾所造成的。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在国民行业中处于资本紧缺阶段,尚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农业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农民要累积农业资本,只有加大产品的无限产量才能提高农业单位面积的收益,而在科学技术无法实现单产无限化的情况下,掺杂使假、投用剧毒药物保产量所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危机终于不可遏制的产生了,这就是根源所在。狠抓产品质量控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1978年开始农业作为改革开放的试点行业,至1982年连续度过了5个中央一号文件狠抓农业的时期,期间农业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远远超过工业和商业,这股发展风暴一直持续到1988年,可以说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黄金十年[6]。此后,中央按照国家工业化的发展目标,将国家建设重心移到工商业改革上,从1989~2003年连续15 a从农业过度抽取资金援助工商业、国企制度改革,并最终导致农业经济的整体下滑,农作物生产在波动中减少[7],农民工流向城市,农村土地抛荒,1998~2002年连续5 a的粮食大减产,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战略安全,可以说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沉沦的十五年”。这期间农业经营环境恶化,农民工长期的低工资、低收入、拖薪、欠薪创造了世界上的低成本“中国制造”,社会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因素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贫富分化加剧,社会上出现了“农民真穷,农村真苦,农业真没希望”的现象。农业经营环境的恶化,直接带来的问题就是农业资本短缺,农民无法有效完成农业原始资本的积累。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8],但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既不能剥削工人,又不能侵略抢劫,更不可能开展黑奴贸易、贩卖毒品来积累农业生产资本,而分配制度的不健全更造成了农民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难度。农民微薄的收入中除去养家糊口的基本生活开销和求医问药花费外所剩无几,农业生产再投入资本的短缺严重限制了农民的生产活动。与此同时相对的却是农用物资价格的飞涨,以农用肥料尿素为例,其价格从最初每袋40元/袋增长至180元/袋,30 a增长了近4倍,而农产品的售价提高却仅仅只有50%。资本的原始积累方式充满了罪恶,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给予了精辟的概括。我国的轻工、民用工业发展过程中,以牛皮纸生产假皮鞋、生产黑心棉床品、不合格的五金电料等等,每一项都充满了欺诈与罪恶。当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结束以后,产品质量也不断得到提升,“中国制造”再也不是低劣伪造的代名词了。所幸从2004年初开始,至今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锁定了“三农问题”,重新提出发展农业,平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结构的方针,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这五年间城市开始出现劳动力短缺。重新优化分配制度提高农民收入,效果是缓慢的,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是不会立竿见影的,单就政策上经营模式的改变救不了中国农业,而且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会不会演变成1714年英国发生的持续了近百年的“圈地运动”[9]还未可知,只有还原农产品的真实价值,平衡工、农、商业的经济发展,才是促进农业经济健康顺利发展的根本所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提高农产品价格,缩小农业与工商业之间收入差距
长期以来以抑制农产品价格方式抽取资金支援工商业建设的模式需要进行重新调整,农业与工商业的收入分配需要重新分配。一方面通过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从根本上使得农业收入、农业生产资本的积累能够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农作物既有的生长周期内单产效益得到增加,农民生活得以改善,新农村、新民居建设得以有序稳步扎实推进;另一方面采用行政、刑事等政策法律措施严厉监管、提高违法风险成本,令行禁止。术以治标、正本清源、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危机。而单一采用行政、刑事等政策法律措施严厉监管最终结果会导致从业者转行,从业人员的减少引起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不均衡,食品供应短缺。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出台前,从1998~2003年连续5 a的粮食大减产[10],就蕴含着粮食价格低廉的主要因素。
值得考虑的是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是否会带动物价的飞涨、破坏已有的经济渐稳局面。短期而言,农产品价格上涨带动物价上扬的风险极大,城镇居民面临生活压力加大的境况。但从大局长期来看,农产品价格提升利大于弊。
3.2 加强全民素质和道德教育,扭转金钱至上的观念,建立诚实守信信誉至上的道德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也就是物质文明建设方面成效卓著,但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却有失成效。金钱至上的观念摧毁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生产中表现为部分生产者一切以利益为主,以非法技术、非法手段降低投入,产生以次充好,掺假使诈行为。
从道德层面上讲,应从3个层次上加以引导。(1)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全民素质和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简约朴素,崇尚自然的消费观念。避免过多宣扬奢侈消费,醉生梦死的唯享乐观。以各级政府的文明办、宣传部为依托,对各种媒体中的广告、社评等开展文明、文化行政审查制度,对各类节目介绍或报道的社会事件设置褒扬贬抑舆论评议,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打击物质无限欲,避免人际之间不正常的攀比。(2)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全民中普及“我为人人”[11]的观念,兼顾“人人为我”的利益,只有将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了自己的心头,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才会真正有人去保证,社会生产生活才能进入良性循环。相反以钱为本,不惜以牺牲他人身心健康为代价,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被人牺牲也会在所难免。(3)建立诚实守信、信誉至上的观念。用诚心换取消费者的放心,取得市场上的消费信心,赢得无法破除的商业信誉,才是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所在。食品安全问题教训足够的深刻,希望全社会加大道德教育的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3.3 加强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改善生产方式
3.3.1 组织有效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队伍
研究开发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改善我们的生产品种,提高我们的生产技术;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增大科技推广的投资力度,扩大科技推广队伍。切实做到产业规模与技术支撑平衡发展,避免生产技术缺位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3.3.2 创新生产方式
我国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经营政策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农业的长足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这一制度也暴露出了在新形势下的一些缺点。具体表现在:一家一户的家庭小作坊式生产,阻碍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商贸一体化的进程;作为食品生产的源头,一家一户的生产使得产品监管部门面对众多生产者,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有效的完成产品的监管工作;生产者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原材料质量的不稳定进一步影响到加工企业产品的质量。
相反实行生产合作化、规模化,能够有效的控制原材料的质量,增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同时,产品销售,信息发布与搜集会更及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既能在生产技术上做到一致,又能减少销售环节增加效益,适当的集约有利于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
3.4 健全完善食品管理体制、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4.1 加强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的认证申请管理
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市场销售产品一定等于或少于认证数量、种类,坚决防止少申报,多销售行为,未申报、搭便车行为的发生,产品认证资格审查应由产品送检改为实地抽检,避免弄虚作假行为。
3.4.2 在规模化的基础上,建立食品生产电子档案制度
要求生产者对每一批次的产品都要进行编号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产品追踪。方便消费者随时查询产品的产地、来源、和认证品级等信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方便快捷的找到源头和相关责任人。
3.4.3 强化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力度
法制社会,强调的是以法治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当中,许多制度还未完善甚至缺失,甚至有法不依,大问题小处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远低于所获得的非法收入,所以就有人敢铤而走险,不惜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攫取非法利益。古人云,“治乱世需用重典”[12]就是用重刑治乱局,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如果不法分子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受到的惩罚远远高于他的非法收入,那么巨大的风险才能对一些不法分子起到很好的震慑与威慑作用。
3.4.4 完善问题产品招回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
对已经发现问题的产品实行快捷有效的产品招回制度,将问题产品的危害性降到最低,同时对食用问题食品、造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实行损害赔偿制度,这样才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2.农夫山泉标准门分析 篇二
关键词:农夫山泉“标准门”,舆论监督,传媒公共性,新闻专业主义,传媒自律
一、农夫山泉“标准门”始末
(一) 事件开端
21世纪网2013年3月14日开始对农夫山泉瓶中黑色不明悬浮物的报道以及由此对其水源地的调查, 并质疑其自定产品标准允许霉菌存在, 但农夫山泉对其自身问题选择无视。
(二) 事件的发酵和升级
从2013年4月10日开始, 一直到5月8日, 连续29天, 《京华时报》延续21世纪网的报道, 用了75个版面, 报道题材包括消息和评论, 猛烈抨击农夫山泉。5月6日下午, 在农夫山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农夫山泉董事长、总裁钟睒睒与《京华时报》记者现场激辩, 场面一度失控。有人用“一场没有规矩的乱战”来形容事件的升级, 4月28日农夫山泉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京华时报》赔偿名誉权损失6000万元。
(三) 是非判断
在此次标准门事件中, 网络舆论出现分化, 从道德判断和态度来划分主要有三类:批评农夫山泉产品质量问题的;批评《京华时报》实则是舆论暴力的;还有批评质量监管部门等部门不作为, 因此呼吁介入独立调查的。但更多网友认为《京华时报》存在公器私用的嫌疑, 这类批评声音指出《京华时报》发行中心也经营桶装水, 和农夫山泉是竞争对手, 为了卖水故意抹黑农夫山泉。笔者在2013年5月13日打开《京华时报》发行中心小蓝帽发行网 (http://www.bjtissue.com.cn/) 发现配送中心经营“八益矿泉水”等八种水产品。可见, 作为社会公器的《京华时报》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确实扮演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也有人认为, 《京华时报》与农夫山泉的眼里都是自己的利益没有消费者, [1]网民还将此次事件的性质和360与腾讯的论战相提并论。
二、对《京华时报》相关报道的分析
笔者统计了《京华时报》在2013年4月10日—5月10日期间对农夫山泉标准门的报道, [2]《京华时报》在此期间共投入消息和评论61篇, 75个版面。笔者通过对这些报道和评论的内容分析发现这一系列监督报道存在失范之处。
(一) 消息来源的权威性
在已有的报道中, 引用的消息来源并不权威, “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通知下架农夫桶装水”标题中的“桶装水行业协会”这个协会并不权威, 该协会的规定不具有强制性, 应该由质监局或者工商局通知下架。报道没有来自农夫山泉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虽然《京华时报》的记者有农夫方面拒绝采访等充分的理由, 但笔者看来这仍然构成报道的一个瑕疵。
(二) 标题的倾向性
“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和“协会严厉批评会员农夫山泉重申其执行标准不如自来水”有点耸人听闻, 《京华时报》如果是以公信力、追求事实真相为标准进行报道, 可以自行找权威部门来检测。
(三) 报道的准确性
桶装水行业协会只是“建议下架”, 报道可能给人造成的感觉是“强制下架”, 公众会就此以为行业协会确认了农夫山泉水的质量不够合格, 而实际上行业协会是在“在未弄清楚产品是否合格之前”“建议各销售商暂停销售农夫山泉桶装水” (张志安, 2013) 。[3]公众对“国标”、“地标”、“质量监测”等专业术语并不熟悉, 最后很容易仅仅记住“农夫山泉质量不如自来水”, 而这并不符合实情, 却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名誉损失。
(四) 报道投入过度
《京华时报》对仅仅是一个标识不规范的问题就投入75个版面报道, 却没有在天然水品牌的标示是否规范进行整体报道, 而参看同时期北京地区其他几份主流都市报, 如《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报道力度和强度都远不如《京华时报》。《京华时报》对此事的新闻价值判断, 显然超过了整个行业判断共识的基准, 很容易让公众质疑《京华时报》监督的动机。
(五) 报道的选择性
网上同情农夫山泉、为农夫山泉辩护的声音也不少, 但《京华时报》予以选择性忽视。并且《京华时报》监督的对象并没有扩及整个水产品行业, 只是紧盯农夫山泉, 即使投入了很多版面来报道, 仍然难说做到了客观公正。
三、媒体监督企业, 谁来监督媒体
本文拟以舆论监督、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自律等为关键词来考察此次媒体和企业的“激战”。笔者认为, 若要深入理解中国媒体舆论监督的性质、特点以及困境等种种问题, 有必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的中国传媒改革以及政府对媒体属性的重新定位。
过去党将传播媒体定位为:集体的鼓动者、宣传者及建设共产主义的教育者, 赋予其强烈的工具性, 属于意识形态机构。中国的传播媒介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整体布局中也被要求变革, 传播媒介因具有产业性被列入“第三产业”, 所有传媒必须“自负盈亏”。因此媒体开始走向“商业化”发展 (王毓莉, 2009) 。但“事业化管理, 企业化经营”前提下的媒体市场化是在行政权力保障和支持下的“有限度的市场竞争”。“我国传媒体制的条条块块结构 (如中央与各级地方的传媒之分, 行业/专业报刊与非行业/专业报刊之分等) , 为不同的传媒通过行政手段划分出了市场上的独占领地 (market niche) 。” (潘忠党, 2001)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和新媒体的勃兴, 有学者认为几大门户网站因为没有新闻自采权, 它的工作是将传统媒体的内容加以汇总改编, 使得门户网站的共生远多于竞争关系, 门户网站在很大程度上整合进了既有的媒体格局, 并没有撼动传统媒体的寡头垄断地位。 (莫之许, 2013) [4]
中国媒体的制度设计使得舆论监督面临困境。新闻舆论监督最早出现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 决定拨乱反正、思想解放, 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中, 新闻批评再次被提及, 之后中共十三大党的政治报告, 提出了“舆论监督”的新概念。 (王毓莉, 2009) 但这是在“党管媒体”的原则不能变的前提下进行的, 也就是舆论监督作为国家的治理工具而存在, 并不是独立于国家的权力实践。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 现行体制下新闻媒体在制度层面不具有独立性, 舆论监督也就只能在党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雷蔚真、陆亨, 2008) 因此媒介监督在我国某种程度上是党政权力的延伸或对这种权力的补充。 (陈力丹, 2003) 传媒的双重属性定位还带来了舆论监督的另一困境:媒体作为具体的市场利益单元, 理论上讲, 经济上的独立应该有利于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但传媒收入主要依赖广告, 对广告所属企业的舆论监督就变得无力。在金钱面前, 某些媒体舆论监督的锋芒钝化了, 对危害公共利益的人和事“熟视无睹”。 (陈力丹、闫伊默, 2007) 亦有传媒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对企业展开不实的批评报道, 造成新闻侵权的发生, 比如今年央视3·15打假晚会借用自己的“符号权力”联合新浪微博大v们批评苹果手机而遭到消费者质疑和谴责。[5]
我国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也是公民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我国《宪法》第41条和27条对此已有规定。但现代社会舆论监督权和公民舆论监督权的实现往往需要借助大众传播媒介等手段, 因此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源于全体公民的授权, 背后的主体是公民。监督权的“权”是right, 不是power, 它不是特权“privilege”, 因此它不具备强制性。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的, 不受约束的, 一方行使权利应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为边界。但是在中国, 因为舆论监督的属性和特点, 媒体的监督不仅表现为一种职业权利, 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话语干预权力。媒介的舆论监督有时变成某些媒体、记者和编辑手中的一种特权。舆论监督权的滥用不仅侵害了被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 也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因此谁来监督媒介和记者成为一个很迫切的现实问题。由此, 根据媒体在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 媒体及其行为首先应该受到各种法规制约;其次是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有效惩处;再次即来自公众的监督, 但在中国对媒体监管的行动者中, 国家行政力量是一个不可忽略的结构性要素。这一特殊的制度设计使得媒体舆论监督因为缺乏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而面临困境。笔者认为除了加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为了提高媒体自律体系的效率和可行性, 政府应从新闻伦理道德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来, 运行有效的新闻伦理规范。
四、风险的化解
(一) 突破制度困境, 回归公共话语的平台
笔者认为这次“华山乱战”深层次的结构性根源在我国的传媒制度上。传媒改革进行已近30年, 取得的巨大成绩有目共睹, 但是媒体行业的一些不良现象如有偿新闻、低俗化新闻、侵权新闻也经常饱受各方争议。此次论战的根本原因可以追溯到《京华时报》相对于农夫山泉所处的强势地位, 以及市场化媒体的逐利本能, 因此弃新闻专业主义于不顾, 造成舆论监督权的滥用。笔者认为只有重新审视国家———社会这一框架中的媒体属性和功能定位, 回归媒体的公共性, 为公开、自由、平等、开放和理性的社会交往提供空间和保障, [6]才会从结构上降低媒体滥用监督权的出现概率。近来不断有学者呼吁实现传媒的公共性, 李良荣教授指出无论在何种社会制度下, 实行何种传媒体制, 对传媒业具有公共性的认识是一致的, 传媒业要把公共利益视为最高原则。 (李良荣, 2007) 社会学家赵鼎新多次提到在一个政治泛化的国家, 因为国家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本应该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往往会被人们演化为政治问题, 矛头也会指向国家和政党的合法性, 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7]在此次华山论战事件中亦可以看到该倾向, 农夫山泉桶装水是否达标, 应该采用“地标”还是“国标”本是一个技术问题, 并不难解决,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 不仅农夫山泉企业形象受损, 京华时报的媒体公信力也大大下降, 甚至伤害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威, 可以说是一个多败俱伤的结局。
(二) 遵守新闻职业规范, 加强新闻自律
传统新闻的客观性因为其固有的缺陷被人诟病。盖伊·塔奇曼提出新闻的客观性是一种仪式性策略 (Gaye Tuchman, 1972) , 因此有人指出既然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不如抛弃它。21世纪的两位美国学者比尔·科瓦奇和汤姆罗·森斯蒂尔却逆社会潮流而行, 在数字时代主张重新回到“保守主义”的立场, 强调闻业的基本原则, [8]他们正是用更严格的标准, 将优质、可靠的新闻与劣质、不可信的信息区别开来, 重塑专业新闻的权威性。 (刘海龙, 2011) 只有专业的新闻最终才会赢得市场和公众的信任, 在作者们提出的十大原则中, 就有传统的对新闻要“客观、公正、真实、平衡”的强调, 这是新闻业若要取得自治、自主和专业地位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也是新闻媒体保护自身免于新闻诉讼的“护身符”。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新闻专业化还未完善的情境下, 目标更应该是塑造新闻的专业权威。 (白红义, 2013) 因此, 笔者认为在全球新闻进入“去专业化”之际, 我们仍然应该一再强调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规范。
传媒承担社会责任和职业角色的回归, 必须通过提升传媒业的职业水准和专业精神来实现, 这一转变必须通过新闻自律来实现。 (陈力丹、王辰瑶、季为民, 2010) 我国现有的新闻自律体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魏永征教授将之归结和概括为:新闻媒介都隶属于公共权力机构, 自律从属于他律, 有的通常属于自律范围的事项在我国则由公权力直接介入处理;自律协议的行文用语往往比较宽泛;中国媒介自律的制裁手段通常是制裁方的单向行为, 并无反向的救济手段等。[9]我国新闻职业规范的行政化特点, 难以指导和约束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职业行为, 并由于其低效而导致现行规范的虚置和第二规范盛行, 并导致公众对媒体的不信任。 (周俊, 2008) 因此笔者赞成建立建构自律机制———一种社会、专业、组织、个人层层递进的伦理评议程序和自律体系, 由新闻行业自律组织对违反职业纪律的新闻工作者实施纪律处分, 以此提高媒体的公信力, 维护新闻自由的空间。
(三) 接受公众监督
公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 媒体的报道理应接受公众的监督。在西方国家, 市民、公众力量和学者等民间组织, 如广播教育联盟、新闻和大众传播教育协会一直都是督促媒体从业者遵循职业规范的制约性力量, 他们可向行业的自我规范施加影响。近年来, 在中国由于社会进步和公众素养的不断提高, 公众对于新闻伦理和新闻法制方面的关注在增加, 再加上新媒体技术的出现, 公民可以利用这一平台行动起来通过调查揭露虚假报道, [10]而那些报道不专业的媒体就会被公众谴责和抛弃,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成立公民组织, 建立有效畅通的渠道来形成对传媒报道的约束机制, 使媒体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 而不是沦为假公济私的工具。
参考文献
[1].Gaye Tuchman (1972) .“Obgectivity as strategic ritual:an examination of newsmen’s notion of Obgectivity”.Americi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77, No.4
[2] .王毓莉.中国大陆《南方周末》跨地区新闻舆论监督报导之研究[J].新闻学研究, 2009 (100) 137-186.
[3] .潘忠党.历史叙事及其建构中的秩序——以我国传媒报道香港回归为例[J].文化研究, 2000 (1) :221-238.
[4] .陈力丹.论我国舆论监督的性质和存在的问题[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4) :7-10.
[5] .陈力丹, 闫伊默.论我国舆论监督的制度困境[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3) :130-134.
[6] .李良荣.公共利益是中国传媒业立足之本[J].新闻记者, 2007 (3) :3-5.
[7] .比尔·科瓦奇, 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M].刘海龙, 连晓东,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Bill Kovach, Tom Rosenstiel: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Peking, Peking University Publishing House, 2011].
[8] .刘海龙, 连晓东.从默会知识到公共知识——《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与新闻专业理念的形成[J].新闻记者, 2011 (3) .
[9] .白红义.塑造新闻权威:互联网时代中国新闻职业再审视[J].新闻与传播研究, 2013 (1) .
[10] .周俊.试析我国现行新闻职业规范[J].国际新闻界, 2008 (8) :16-20.
[11] .陈力丹, 王辰瑶, 季为民.艰难的新闻自律[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0.
3.农夫山泉再陷“水源门”等 篇三
水源地被“垃圾围城”
3月8日,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称,“农夫山泉”瓶装水内发现黑色悬浮物。21世纪网的记者随即决定奔赴厂区进行实地调查。
目前,农夫山泉在全国共有四个水源地,分别位于浙江千岛湖、湖北丹江口、广东万绿湖和吉林长白山。记者此次实地调查行动的目的地,系此次问题产品的原产地——湖北丹江口市胡家岭。调查结果令人十分震惊,在风景秀丽的丹江口水库背后,掩藏的是农夫山泉水源惊人的污染。
记者发现,在农夫山泉取水点周边水域岸上,遍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其中不乏大量疑似医用废弃药瓶,俨然“垃圾围城”之势,让人产生误入垃圾掩埋场的感觉。而农夫山泉用焚烧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垃圾,其焚化后渗入水中对水质的影响不免令^担忧。
而污染,远不止“垃圾围城”。记者还发现,取水点附近的水域遍布着许多当地渔民的养殖场,渔民对使用各种饲料毫不讳言,亦不否认饲料中的各种添加物可能造成的污染;此外,厂区附近甚至还有造船码头,其作业所需的各种金属和油漆亦对水质造成严重威胁;而农夫山泉自身亦违反规定偷偷的向库区排放废水。
农夫山泉胡家岭厂区谢绝了记者的入厂参观请求,记者随即决定进行绕厂一周的实地调查,而这一调查的结果令人震撼。谁也想不到,在风景秀丽的丹江口水库背后,农夫山泉却与垃圾为伴。
农夫山泉厂区实际上处在三面环水的半岛上,北面为取水点,正对丹江口库区,而东、南、西三面均为库区自然形成的水湾。
而这些水湾,俨然已成为了垃圾的“乐园”。
记者从厂区南沿向西调查,徒步1-2公里路程,所经之处已全数被垃圾“占领”。这些垃圾以泡沫塑料为主,不乏医用药瓶、电池等含有化学物或重金属的垃圾。由于与水相邻,一路上蚊蝇乱舞,气味刺鼻。
记者向附近村民以及农夫山泉工作人员反复求证,始确认该处并非垃圾填埋场,而是在丰水期时从上游漂下来的生活垃圾堆积于此所造成。
很难想象,如此大规模的生活垃圾竟离农夫山泉的取水点只有500米不到之遥。令^担忧的是,新—年的丰水期即将到来,这些原本在岸上的垃圾,或将随水位的上潞而开始它们的“漂流旅行”,甚至有可能飘到离取水点更近的地方,对冰质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
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学院教授丁爱中对记者表示,生活垃圾对水体的污染通常取决于对垃圾的处理方式,以掩埋为主,但若处理不好,仍会有化学物质污染。
但农夫山泉厂区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些生活垃圾的态度令人诧异,称“不害怕”。
该接待人员赵某面对记者对垃圾污染的质疑时表示,丹江口水库的水质非常好,净化能力很强,“养殖户在这里养鱼,鱼都没事”。
赵某表示,当地政府会对漂流来的垃圾进行打捞。从现场照片可以发现,因枯水期水位下降,大量垃圾被滞留在岸上,这些垃圾应该在去年丰水期就已存在,据此估算,迄今为止已有大约半年的时间没有得到有效清理。
直到为期3天调查行动结束,记者都未发现该地有任何打捞垃圾的举动,唯一的处理方式就是焚烧。现场大约有10个垃圾焚烧点,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塑胶燃烧的气味,令人感到不适。但即使这样,销毁的垃圾也仅是现存垃圾的九牛一毛,更不论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其他化学物质对水体可能造成的污染。
据了解,农夫山泉的制水过程仅使用物理方式过滤。对此,丁爱中教授指出,若水质已经被污染,则需要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手段排除有害物质,通常的物理水处理方式收效不大。
养殖户、造船码头遍布 农夫山泉也排污
如果仅仅看到了“垃圾围城”,那显然就低估了水体的污染程度。除去垃圾之外,该片水域还遍布着当地的渔民养殖户、造船码头等,甚至连农夫山泉自己也在偷偷的向水库排放废水。
观察发现,厂区东、南、西面的水湾内,都有养殖户分布。而集中饲养的鱼虾类水产,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各种污染,如排泄物、鱼虾死亡、饲料添加物等。
记者在靠近一家养殖户的过程中,迎面不时吹来夹带着水产腥味的空气。该养殖户不否认自己在养殖的过程中投放饲料,也不否认可能带来的污染。
记者注意到,该养殖户所在处为农夫山泉取水口的上游,若大坝开闸放水,这里的污水将不可避免的流向取水口的方向。
该处还有数艘机动船,导致附近的水面上漂着一层浅浅的油污。记者看到,油污在湖水的作用力下,形成了一条浅浅的油污带,蜿蜒通向不远处的取水点。
记者随后则发现了第二个惊人的事实。在厂区南面的隐蔽处,竟然存在一个小小的造船码头。
如果说养殖户产生的有机物污染尚能被大自然的自我净化能力消除,那么造船产生的金属残渣、油漆等化学污染,将长期存在于水体中,无法被净化。而此处距离农夫山泉的取水口,也仅不到500米。
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农夫山泉违反规定,擅自排放本厂的废水入库区。
记者在进行实地调查时,曾发现一条沿着铁轨铺设的排水管道,前述厂区人员赵某亦确认该排水管道属于农夫山泉。而事实上,农夫山泉并不仅仅只有一条排水管,记者在厂区围墙下方,发现不少管道正在“秘密”排水。
在现场一较大的管口处,正排放着不知为何种成分的废水,废水流经之处肮脏不堪,流过的土壤呈现出深棕色甚至黑色。
经粗略清点,现场有超过10条大大小小的隐秘排水渠,皆来自于农夫山泉厂区,而这些废水最终都流进库区。
宁夏:农夫山泉瓶装水出现棕红色漂浮物
除了媒体对农夫山泉水源地的调查,近日又有宁夏等多地媒体报道称农夫山泉瓶装水出现棕红色漂浮物。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宁夏消费者王先生今年3月11号购买了一瓶550ml装的农夫山泉,摆在家里10多天了,一直都不敢喝。
为什么不敢喝?王先生说买这瓶矿泉水的第二天,他正要打开喝时,突然发现瓶中有不少棕红色的漂浮物,水看着还有些浑浊。王先生找到经销商后,当时让他填写了一个投诉单,然后就让他回家等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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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回复,经过厂家检测得出的结果是,棕红色的不明物质为矿物质析出所致,水可以正常饮用。王先生不认可这个检测结果,王先生说,从投诉到现在过去十多天了,厂家从来没有联系过他,更没有来取走问题样品。厂家没有取走样品,那又是如何进行检测,如何得出检测结果的呢?
记者联系经销商,核实了解送检过程及结果,经销商却回复,目前还不能解释瓶中棕红色漂浮物是何物,也不知道是否能够正常饮用。
荆州:市民发现农夫山泉瓶装水有黑色颗粒状悬浮物
2013年3月11目,荆州区杨先生向荆州之声《行风热线》反映,他上周在某加油站超市购买了一箱农夫山泉矿泉水,喝了十几瓶后,不仅肚子疼,脸上还起了疙瘩。
上午10时,记者见到了杨先生。他拿出一瓶瓶装“农夫山泉”矿泉水递给记者。在灯光不很明亮的房间里,记者将水倒过来,很清晰地看到这瓶水中飘浮着黑色颗粒状悬浮物。后来找到某加油站,发现库存的农夫山泉全都有悬浮物。
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瓶水包装完好,瓶身上喷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批号为“1830D”,保质期为两年。杨先生与农夫山泉荆州办事处取得联系,两名厂家工作人员在查看了饮用水后给出了解释。他们说,这个水啊,里面有天然的结晶。微小颗粒是正常的。加热以后就看不到了。
农夫山泉两位工作人员还拿出了这批矿泉水的质量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的事产品均为合格。
杨先生要求到医院做检查,农夫山泉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做检查可以,但费用得自己出。杨先生要求农夫山泉赔偿2万元。
最后,杨先生并没有和农夫山泉荆州办事处达成赔偿意见。
网友热议
现在还有放心水吗?
黑墨白雾:农夫山泉有点毒。
愫语一巧:任何商品通过检查都会不合格的,如果想要安全只能自己做了,丹江口我的家乡啊,真不希望就这么被污染了!
爱乐活2718158505:农夫山泉不想过甜日子,我们的管理部门呢?
火星人朴星儿:看了这个报道,大家还觉得“农夫山泉,有点甜”吗?
就爱-春暖花开:哎呀!我可是农夫山泉的忠实客户呢,到底什么是放心水?
手机用户3145838302:现在就没有什么放心的食品和!饮料了都不干净!背后的秘密谁能知道何况一瓶矿泉水,还是家乡的山泉喝着放心。
赤裸裸的麻痹:还有能喝的矿泉水吗?市场上!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和籽:查了一下家里的瓶装农夫是长白山的产地,桶装的木有注明产地是不是其他的品牌仅仅因为没有报所以才蒙着喝呢。
灵魂在裸奔a:看到这些垃圾在水上飘,连洗手都不敢了,还怎么下肚。
冰清玉洁的围脖:看来就得喝自家烧开的自来水,还比较安全点儿哦。
红小菱的墨之崧果:大自然的搬运工,也抵不过遍地的垃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