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共10篇)(共10篇)
1.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篇一
嘉祥县第二中学
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自查清理报告 根据嘉组发电【2014】18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清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对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清理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行政办公人员组成自查清理工作组,对学校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二、全面排查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自查清理工作组对学校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
我们重点对:①干部工作调动后未转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发放工资,或工作岗位变化、未报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审批工资标准的情况;②干部工资已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审批、但未按相应标准发放的情况;③干部退休后未办理退休费审批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④干部去世后工资(或退休费)账户未核销、仍领取工资(或退休费)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清理,我们查出有10位教师经县教体局政工科批准,借调到其他单位,但工资关系仍在我们嘉祥二中。经我校查证,上述10位教师均在借用单位正常上班。
经过自查清理,我校不存在工作岗位变化、未报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审批工资标准的情况,不存在干部工资已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审批、但未按相应标准发放的情况,不存在干部退休后未办理退休费审批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不存在干部去世后工资(或退休费)账户未核销、仍领取工资(或退休费)的情况。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干部工资关系及发放情况清理工作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不定期清理自查,持续改进。
嘉祥县第二中学
2014年4月22日
2.关于雇佣厨师工资发放申请报告 篇二
院领导、财务部
我项目因工作需要,自2012年六月起雇佣厨师一名,在结束野外工作后,该厨师被新老金厂项目继续使用至年底(2012.12.31),前期工资已结算至8月底,后期工资(2012.9-2012.12)因野外工作结束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过了院财务部规定的结帐日期(2012.12.15),只能放到现在报账,现将该事相关手续、票据整理齐全,请批准发放为盼。
此 致
西部多金属异常查证项目
3.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篇三
我单位施工的石狮市鸿运织造厂有限公司2#厂房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该工程已竣工,我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申请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54406元,(大写)人民币 伍万肆仟肆佰零陆元。特此保证!
施工单位(章)2013年3月15日
工资发放保证书
我单位施工的石狮市鸿运织造厂有限公司2#厂房工程施工期间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至工程竣工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特此保证!
4.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篇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扎实做好此次工资基金管理和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的自查整改工作小组,并明确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本次工资基金管理自查整改的各项工作。
二、自查情况
5.小学关于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邹纪发【2014】18号文件深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上级单位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上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校无 “小金库”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校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校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邹城市姜庄小学
6.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篇六
公文网
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010-06-29 18:23:5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关于我县近年来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村基层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妥善解决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生活待遇,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3月7日至
14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县6个乡镇和部分村队,针对在县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反映县委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政策不落实、养老保险不公平等问题进行全面调研。现将全县村干部待遇、离任补贴发放、执行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及养老保险现状(一)村干部工资现状
1、村队干部工资水平。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等差异性,各乡镇对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执行标准不一。目前全县村干部工资最高为杨和镇,2004年-2005年村书记、主任43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3000元/年,妇女主任2800元/年,报帐员2900元/年,队干部600元/年。闽宁镇标准最低,2004年村书记、主任18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会计1600元/年,妇女主任1500元/年,队(组)干部450元/年。闽宁镇全年核定发放工资106650元,根据年终考核发放奖金16637元。2005年村干部工
资标准与2004年相同,队(组)干部工资调整为500元/年。闽宁镇、原金沙乡为移民吊庄乡镇,底子差,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对比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差距。原金沙乡为6个村,2002年乡镇合并后划归胜利乡,2005年由6个村合并为2个村,其原工资基数较低,胜利乡村干部工资基数较高,胜利乡综合考虑统一执行胜利乡标准。闽宁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980元,2003年1132元、2004年1220元、2005年17元。若按照44号文件执行,2005年村书记、主任干部工资约为1700元,考虑到当地实际,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闽宁镇实际发放标准为1800元,年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再发放部分奖金,高于政策规定。杨和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县平均水平,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4300元,能够认真执行44号文件,其发放工资总额加上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高于县财政核拨数。杨和镇经济好,镇政府自己解决了差额部分,保证
村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望远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县最高,但执行村干部工资标准低,离规定标准要求较大。2002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915元、2003年2992元、2004年3501元、2005年3708元。按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倍计算,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应为4700元左右,但实际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92,相差太大。望洪镇村干部工资离规定标准要求也较大,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50元左右。
2、村队干部工资构成及来源。自治区财政自2001年起每年拨付我县村队补贴指标为248万元,用于村队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县财政从2004年开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将村队干部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分季度拨付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2004]44号)精神发放村队干部工资,建立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
资”的结构,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其中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制订的考核项目年终对行政村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会同基础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2004年-2005年县财政局对每个乡镇安排的农村转移支付中包含三项:村队干部工资、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其中,主要用于保证村队干部工资。2004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万元;2005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177万元。2006年县财政已将村队干部工资细化,按照每个行政村5人的指数,村支书、主任每人4000元/年、其他村干部每人3000元/年、队(组)干部每人1000元/年的标准对全县77个行政村、708个生产队(组),补助村队干部工资万元。(二)离任补贴发放状况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永党发〔1998〕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
7.宗教人士生活费补助发放自查报告 篇七
一、基本情况:
东湾镇现有七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6个清真寺,1个天主教活动点。10名宗教人士,享受宗教人士生活补贴的有9名。
二、具体作法:
(一)调整机构、落实责任
年初,因人员变动,东湾镇调整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工作,由党委委员、统战干事具体负责发放工作,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爱国宗教人士手中。
集中宗教人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费惠民政策,让宗教人士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统战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爱国宗教人士手中。要求发放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指导宗教人士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
认定表的相关内容。
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宗教人士的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村委会和清真寺民管组织负责人意见和建议。统战办工作人员依靠村委会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教民了解学爱国宗教人士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教民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爱国宗教人士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爱国宗教人士的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爱国宗教人士拟定享受爱国宗教人士名单审理核实后,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分管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民宗干事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统战部。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7天,无异议后,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县统战部,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爱国宗教人士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镇党委每个季度都集中获得补助的爱国宗教人士到镇政府举行发放仪式。宗教人士对镇政府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8.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篇八
按照市纪局、市局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査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局开展规范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内容,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局2018年以来岗位津补贴、福利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査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9.乡镇工资发放自查报告 篇九
自查自纠报告
9月8日—9日,为切实贯彻《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8]80号)和太和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我校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兴小学积极行动,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为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学校成立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陈京任组长,并抽调3名同志具体负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召开党组织会、班子会安排部署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为一把手主体责任,纳入量化考评个人考核,并要求全面排查,各职能部门分头落实,严格把关,做到了自查自纠工作程序规范到位。在自查过程中,校领导率先垂范,逐项排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并制定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正面清单,规范了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严格财务审批程序,严肃内部监督审计,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现象,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10.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十
一、接到文件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中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自查,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执行区纪委下发文件要求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照区纪委文件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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