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2024-12-01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精选14篇)

1.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篇一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个人小结

****,我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及***经济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团结带领中队全体人员,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现将本个人的工作、思想、学习、廉政情况作汇报:

一、思想政治学习情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年来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履职情况

作为一名派驻执法中队负责人,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与经济区领导及驻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支持与配合,能及时向局领导反馈正确信息。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一年来,经过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今年以来,为提升农贸市场周边商贸区块市容市貌水平,我带领中队经过反复论证,首先对市场周边破损的门头进行了统一改造。在广场南侧和北侧分别划出水果临时设摊区和维修便民设摊区,又在**路设置临时自产自销设摊区,农贸市场商贸区块市容市貌得到了较大改善。(2)今年4月份开始中队对**路等沿街商店发放通知400余份,组织人员清理沿路无主占道物品,清理乱挂横幅,暂扣违章设置灯箱,有效的保障了沿街街容的整洁有序。

(3)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注重对**区和****夜间偷倒废土、泥浆进行打击,特别是今年4月份开始与交警部门和派出所联合执法实行夜间巡查,在**及**接壤处设立值班岗亭,取得明显成效。

(4)今年***管委会确定我中队为废品收购专项整治首要责任单位。我根据三项整治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逐步取缔了以**地块为代表的4家非法废品收购点,搭建物已全部拆除并已清场。10月初在***设置废品收购集中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5)积极开展“两违”专项整治防控工作。上半年我带领中队共拆除“两违”非法建筑2000余平方米,区内违章搭建250平方米,有效的遏制了违法乱建的发生。

(6)带头办案,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起,简易程序106起,办案数量增加的同时,执法覆盖面今年也有了拓展和突破,全年无不合格案件。

(7)抓队伍建设以“规范执法”、“强素质、赛能力”活动为载体,加快对全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技能竞赛。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严管理、促工作”的思路,提升中队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作为一名老城管队员,能以身作则,关心爱护每一位队员,中队人员始终在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氛围中工作、学习和生活。凝聚力和战斗力逐年提升。

三、廉政建设

今年来,对自己职位的风险点也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并作出承诺,能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生活上廉洁简朴,工作上秉公办事,经济上公私分明,严格约束自己,带头接受群众监督,作出表率。全年中队没有发现违纪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廉洁情况,离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1、学习不够刻苦,掌握的知识偏少;

2、工作不够细致,工作方法不够全面;

3、攻难克艰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认真克服缺点,加强学习,加强提升自身的素质,团结全体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上级领导和组织放心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者。

2.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篇二

1 充分认识加强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工作是贯穿城管执法工作的一根“红线”。当前, 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 城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转变执法理念, 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 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范执法行为, 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力争在城市化管理需要与人民生活需求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缓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 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树立起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务必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城管执法工作的全过程。

思想政治工作是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的落脚点是提高执法队员的觉悟, 激发其自觉性。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可以较好地强化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增强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 从而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城管执法人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 在管理与执法的第一线, 每时每刻都可能受到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 如果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 就难以保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甚至会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引导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2 全面把握当前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问题

当前, 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各种思潮相互激荡, 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也呈多元化、多层次趋向, 主体意识日益增强, 更需要理解和尊重。如果说过去是“理解的要执行, 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那么, 现在这种方法就很难行得通了。

城管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与执法过程中, 面对“细、碎、繁、杂”的管理任务, 经常处在矛盾、烦躁、无奈、自卑或胆怯等心理状态之中。长时间、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 也使得执法人员的心理抗压和调适能力走向了极限。这些不良心理给城管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也使其成为心理弱势群体。同时, 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福利待遇、编制性质以及用人机制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执法人员的思想波动。

一些基层党组织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目前, 在城管执法系统的基层党组织中, 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 尚未配备专职政工干部, 党务工作者基本都是实行“一肩挑”和兼职化, 由于领导既是行政干部又是政工干部, 容易产生只埋头业务工作, 不注意研究队员的思想政治动向的现象, 认为只要业务上去了, 就可以“一白遮百丑”, 在实际工作中, 或是注重行政、经济管理手段的运用, 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 或是不能针对问题拿出思想政治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

3 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具有内容新、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特点。由此, 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 整合各方面资源, 加强协调配合, 逐步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健全政治工作组织机构, 明确政工干部的职责任务, 夯实执法队员的思想基础, 为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要服从和服务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大局, 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要求, 深入调查研究当前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纳入督察考核系统, 以转变执法理念为根本, 以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 努力做好规范城管队伍政工机构的改革创新工作。

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取决于是否有利于调动执法队伍的积极性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 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 逐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健全信息预警和信息反馈制度, 及时把握队员的思想动态, 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做到超前预测、见微知著, 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落实人员、经费、设施保障机制, 进一步推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

4 不断创新城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细致的工作, 这项工作说起来容易, 做起来难。为了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把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 典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方向性, 所以说, 用典型的实例教育人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 同时也是及时澄清执法人员思想中存在的模糊认识、防微杜渐的可行方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质。做到学有榜样、赶超有目标, 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要坚持做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首先, 理论教育要实在、管用, 使队员听得进、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其次, 要把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实际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 为其办实事、办好事, 以解决城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第三, 要了解队员情绪, 关心队员疾苦, 从他们最关心的具体事情抓起, 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人、体贴人,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活动相结合。开展有益的活动, 不仅能活跃工作气氛、增强凝聚力, 而且能教育人、鼓舞人、激发人蓬勃向上的精神。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创建文明机关、创建“廉洁城管”、“和谐城管”等活动为契机, 以组织开展各种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为载体,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通过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执法人员的心中,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塑造城管系统的良好形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只有及时适应各种新的变化, 思想政治工作才有生命力, 才能起到“生命线”的作用, 进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此外, 还要注意运用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教育学、美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 进行理论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 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 增强说服力。

5 大力加强城管系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要选优配强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 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这样才能得到队员信任与支持, 思想政治工作才具有说服力。

3.《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的影响 篇三

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必定会对有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有所调整,从而对实施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有所调整。《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二者均对城管执法产生影响。

一、行政强制执行对城管执法的影响

城管执法机关目前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权。与该法配套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亦有相同规定。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权。

3、《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也有相同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强制拆除权。

4、《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强制拆除权。

5、《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对泄漏、遗撒物的代履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也有相同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上述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只有《城乡规划法》是法律,根据政府责成,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有法可依。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都不是法律,其设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必然受到《行政强制法》的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停止实施上述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设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按照《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常用的强制拆除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再自行强制执行。

现在存在争议的是,城管执法机关是否还能够适用市容类法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上位法主要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者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认定和程序上并无二致,但是与《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认定标准和作出最终行政决定的机关都是不同的,由此可知,市容类法规在拆除违法建设上,其上位法并不是《城乡规划法》。因此,城管执法机关不能依据市容类法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而是在经市或者区县政府批准后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然后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拆除违法建设有2种途径:

一是适用规划类法律法规,根据县级以上政府责成,实施强制拆除。

二是适用市容类法规,报请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同时该法增加了催告程序,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但现在的问题是拆除违法建设时,何时进行催告,何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何时实施强制拆除,按照《行政强制法》上述三条的规定,有三种理解:

一是城管执法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即进行催告,度过诉讼复议期(以最长的三个月为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最后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实施强制拆除。

二是城管执法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等待诉讼复议期,期满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政府责成后,向当事人催告,逾期仍不履行的,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被责成的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三是城管执法机关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即进行催告,逾期不履行,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待诉讼复议期满组织强制拆除。

从法律上看,上述三个程序都不违法,但具体如何实施,需要法制部门进一步明确。

二、行政强制措施对城管执法的影响

城管执法机关目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规、规章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的查封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工权。

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查封、扣押权。

4、《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查封、暂扣违法建设施工工具和设备的查封、暂扣权。

5、《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暂停小广告通信工具号码的停机权。

6、《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停水权、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核减用水指标权、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封井权。

7、《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规定的通知相关部门暂停房屋权属登记权和停水、电、气、热权。

8、《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核减用水指标权和停水权。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暂扣车辆权,目前已很少使用,逐渐被《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扣押权所取代,故未列入其中。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城乡规划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符合这一规定,城管执法机关可以继续行使。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行政法规,查处无照经营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同时查处无照经营尚未制定法律,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城管执法机关可以继续行使。

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查封、暂扣工具和设备,但在《城乡规划法》中对查处违法建设已作规定,未设定查封、暂扣工具、设备的行政强制措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是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了扩大规定,城管执法机关应在《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后停止实施。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因此涉及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有关规定应是法律保留事项,停止通信号码服务应当属于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同时作为地方性法规,市容条例设定停机权超出了《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三)项的范围,不符合该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城管执法机关应在《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停止实施。但笔者认为,停机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小广告的泛滥,起到了很大作用,立法机关应当以更合乎法律、合乎情理的形式予以保留规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是地方性法规,其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超出《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二)、(三)项的范围,同时其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其中并未设定核减用水指标权、停水权和责令封井等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已制定法律,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作出扩大规定的情形,城管执法机关亦应适时停止实施。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是地方政府规章,该办法第三十六条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这与《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这一规定相抵触,同时其上位法《水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均未对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低于70%的行为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城管执法机关也应当适时停止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城管执法机关不能再按照《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通知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停止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也将不会停止服务。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了房屋登记制度,但并未提出限制的条件。《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却增加了限制,作为地方政府规章,这一限制同样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城管执法机关不能要求房屋管理部门停止权属登记,房屋管理部门也不会停止权属登记。

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他地方性法规未一一列举,因上位法的法律有规定,部分地方性法规只是作了引用和重申,并不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继续履行并无不妥。

立法机关重新修订与《行政强制法》有冲突的法规势在必行,需要时间和过程。未修订前,这些法规如何继续行使应由政府法制部门予以明确,城管执法机关在行使过程中应谨慎为之,避免因违反《行政强制法》而引起诉讼败诉的发生。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新法施行后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该法不存在问题。但对于新法施行前违法行为发生,存在持续或连续状态,行政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且新法施行时尚未依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强制的情形是否也能适用新法,需要有关部门予以明确。

4.城管执法工作汇报 篇四

我向常委会报告城管局近期执法工作情况,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以市容市貌管理、城区规划管理为主线,坚持“五+二”、“白+黑”、“雨+晴”一线工作法,规范管理、求实创新,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

面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力求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求发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起色。

一、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新形象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始终把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针对建局时间短、新生力量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总抓手,首先狠抓了教育培训。坚持周一为集体学习日,月初为集中培训日,季末为考核测试日。同时,还坚持进行军事化培训,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其次,狠抓了作风纪律整顿。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查不足,摆问题,提升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水平,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制定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XX县城市管理局十条禁令》、《XX县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制度》、《XX县城市管理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XX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制度和规定。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

通过一系列的素质教育,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管理,全面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XX县城市管理局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切实加强了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了城区街道定人定岗定位责任制,对城中街、兴华路、青年路、隅首街、金茂商街等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物料占压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确保市容整洁、卫生有序;全面实行了“三包”、“五定”责任制,即大队包片、中队包线、队员包路段,日常管理定岗、定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力争使城市容貌达到无缝隙、无空档,全覆盖、全天候管理。方法上做到了“四结合”,即错时上班与正常上班相结合,定岗管理与机动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徒步巡逻与车辆巡逻相结合,执法人员与环卫人员相结合。同时,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和晚间值勤制度和12319投诉受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近期,共清理流动摊点1652处,取缔移动灯箱268个,店外经营2600余处,清理野广告2580处,城区墙体粉刷26800米。

二是充分发挥女子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的作用,加强城区巡逻的力度,实行错时制值勤模式,杜绝管理上的空档现象,从严治理市容市貌。为扮靓城市,今年以来,义务刷洗城区护栏3次以来,累计长度15千米。

三是实行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2000余份,增强了市民城市化意识,提高市民素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为我县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是户外广告治理。近年来,随着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的完成,沿街户外广告整治势在必行。XX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县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本着符合实际、统一尺寸、标准、样式的要求,在借鉴市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的实施意见》。严格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控制过街横幅、落地灯箱等低档次广告的设置,杜绝铁皮广告和墙体商业广告的制作,鼓励和引导城区沿街门面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统一规格的门头牌匾,积极发展电子扫描等高、新、大、优的户外广告和亮化光源,增强广告艺术和文化内涵。确保主要道路两侧容貌整洁、美观、畅通,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抓好兴华路、菏商路两条样版街工程,打造亮化两条标准街。近期共规范门头牌匾185个,清理废旧广告262个、不规范广告120个。

5.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篇五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已于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成型。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但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二)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于应付、疲于奔命。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辱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作为一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6.城管执法工作总结 篇六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首先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熟读熟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严格要求自己,尽快进入角色,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其次,在业务学习和实际处理方面,要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城管工作环境和内容以及xx这一块的相关业务。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在工作上,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急于求成,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有过程,才会有收获。在城管大队工作中,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下,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按照规章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多做贡献,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且不断改进工作。

三、熟悉业务,展开巡查

我现在所属的xx中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车辆驶出工地污染路面和夜间施工饶命这两块。不仅白天,还有晚上都会在领导的带领下在辖区内的各个工地巡查,以及处理案件,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以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所以,压力还是有的,可正是因为有压力,才能让我更快的熟悉业务,更能理解城管这个执法部门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更让我有一种荣誉感,因为城市的路面环境以及群众的夜间能否安睡也有我的一份。

7.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篇七

一、建设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管理越来越成为城市管理者的严峻考验, 列上了各级党政的重要日程。2009年以来, 北京市以顺义区为发端, 推进“大城管、大监察”的理念, 并对城管的职能分工进行了调整, 由分管公安、安全、司法、交通 (含公安交通管理) 、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和信访等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城管工作, 全力推进城市综合治理。

在顺义区实行“大城管、大监察”, 其实践范围是全区各部门, 主要是从上到下的协调, 阻力小、压力小、推进快, 而在北京市探索创新城市综合治理的方式和方法, 则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协调各职能部门、全市各区, 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 这是居于中间层面的权力对于平行权力、下层权力机关、甚至是上层权力机关之间的协调, 利益交织更广泛、阻力更大、压力更大, 推进的速度更是无法准确预期。

在这种背景下建设起来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下简称“城管局”) 指挥调度系统, 根据《“十二五”时期北京城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智慧城管顶层设计》, 以服务和创新为理念, 以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为目标, 以各级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 紧密结合城管执法业务, 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为依托, 打造“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管物联网平台, 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实现城管职能的内生性扩展。

二、感知平台与指挥系统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系统目前主要有三项功能:实时监测、遥控指挥和信息收集。全北京市有2200辆城管执法车、880余套执法车GPS终端、400余套无线车载取证装置, 都可以显示在指挥系统的大屏幕上, 并且基本实现实时更新;执法队配备的5000余部数字集群终端、6300余部执法城管通, 都可以接收到指挥系统发出的命令指示, 与指挥系统单独对话沟通;同时, 指挥系统还拥有400个无线视频监控探头的控制权, 并共享了公安部12000条道路街头视频监控, 实现了对全市各事故高发地段的有效动态监控;此外,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等地对20个大型工地实施了噪音监测。

除了由指挥调度系统主动发现问题外, 市民还可以通过“市民城管通”、城管热线等方式, 将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反映到指挥中心, 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接线员负责记录, 并在指挥系统的地图上标记事发地点, 指挥系统再通过指挥员将事件告知当地的城管部门, 或由指挥员直接向临近点的城管执法员发出命令, 指挥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问题处理。

由于实现了动态实时监控, 信息传达及时, 城管队员往往能够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迅速采取措施, 进行人群疏导、现场维护、灾情控制等,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城管局的指挥系统已经形成了一个管控高效的感知、指挥平台。相较于消防部门的消防系统和公安部门的公安系统等, 城管系统明显具有更充分、更及时、更准确、更全面的特点。

三、城市管理现代化推动了城管职能扩展

城市综合治理是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高水平、高智慧的城市管理, 要求必须有相应的机构承担城管执法的职能。而根据政府的组织形式、城市化发展水平、文化与文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 这些职能由何种部门承担, 在不同的国家存在一定差异。例如, 德国由警察局执行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 中国则由城管局执行。同时, 不同的历史阶段, 这些职能也归于不同的行政主体。

例如, 北京市长热线、市环保局、规划委等部门经常向城管局转办相关事项。同时, 在市民举报的事件中, 如果遇到情节较为严重、影响面大、可能存在较大危害的重大事故, 城管局还需要第一时间向市办公厅、市应急办进行汇报并接受市办公厅和市应急办的领导。单从表面上就不难看出, 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 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市环保局、规划委等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直接处理过细的日常事故。

城管职能目前已有280余项, 且仍存在不断扩大的趋势。有些部门希望将部分职能淘汰, 城管部门则希望能将职能做大。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 城管职能都是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过程中产生的职能, 是城市管理发展进程所派生的职能, 在界定上存在模糊性, 于是便形成了城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交叉的局面, 极大地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

所以, 城管职能不断拓展, 带来的不是城管地位的上升, 其反映出来的问题的实质是城市管理水平的不足, 但我们同时要认识到, 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现象。

四、城管执法的出路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为应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产生的, 其职能的不断拓展正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件不断增加的反映。中国正处于改革深水区、进入改革攻坚阶段, 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突显,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加, 一方面为了保持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秩序, 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国内局面, 城市管理要不断自我革新, 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另一方面, 公众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放缓, 生活、工作、教育等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 随着社会开放程度不断上升, 公众对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处于如此关键的历史时期, 处于被动地位的城管应当如何走出危机, 这就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认清趋势、摆好位置、转变职能。

(一) 认清形势:从自身找问题

在探讨城管职能拓展的问题之前, 首先要有自我认知, 看城管队伍是否具有履行职能所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设备等。北京市所有城管上岗之前, 都要由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亲自进行培训授课, 但是地方上是否具有同等的条件?城管队伍中存在的大量临时工、合同工, 他们的素质如何保障, 行为如何控制?所以, 要真正对城管执法这一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还必须从城管主体的内部开始, 先了解城管自身, 包括队伍建设、执法程序、执法方式、业务范围、技术要求等。

(二) 摆好位置:做好供求关系的完美衔接

就城管目前所具有的职能来看, 绝大部分与民众关系密切, 贴近公众日常生活。有些职能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 只能疏导, 不能禁绝。中国的城市化是强有力的政府趋动之下快速发展起来的, 先有工厂和工业, 然后有剩余劳动力和流动人口进入, 填补城市劳动力的缺口。但是, 在城市发展所形成的高地价和户籍管理制度的约束下, 流动人口转化成城市人口受到限制, 不但无法获得高工资 (受教育程度、技术限制) , 而且无法享受到城市的相应保障政策, 加上子女受教育的高昂支出, 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分化。所以, 城市从人口结构、经济结构、生活方式上都呈现出破碎化、差异化的特点。无照经营、露天烧烤等一方面为经营者带来收入, 另一方面满足了中下层民众的生活需求, 但是, 这种情况又受到城管执法局的严格管制。公众一方面表现出强有力的需求, 另一方面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果城管成为切断供给与需求的公权力, 那么这种权力便注定要受到各方的讨伐。假如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城管在这个简单的供求关系之中, 应该充当衔接供给与需求的第三方, 对服务供给进行有效的组织与协调, 确定其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卫生、环保。只有这样, 才能够一方面满足公众需求, 另一方面实现城市综合治理的目标, 并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良性发展, 突破公共关系危机。

(三) 既要转变职能, 更要转变观念

党的十八大之后将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与核心放在了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上, 对于城管执法局而言, 既要实现职能转变, 更要实现观念转变。随着城市化的发展, 不断会有新问题、新情况出现, 城市管理也会相应产生新的需求, 城管局的职能也会相应地不断拓展, 同时, 一些老化的职能也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消失。所以, 就社会发展的机理来看, 城管职能在不断地增加, 也在自然地消亡, 这是城管职能的第一个转变。除此之外, 还有另外一个转变。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上升, 高效、智慧城市管理迫切需要向提供文明、亲切的城市服务方向转变。政府公共部门是提供服务的主体, 而不是治理的权力主体, 权力的目标从强制执行转变为提供服务, 所有的职能定位与职能拓展, 应转变为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公众生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所以, 探讨城管问题的起点应当从“如何才能够消减城管职能”入手, 而不是从“如何才能够增加、拓展城管职能”开始。公共服务的提供应以减少管理为目标, 城管问题的解决也应通过城管职能的逐步压缩直至最终消失, 实现公共服务的高水平发展和社会秩序的良性共生。

(四) 关注社区发展, 培育公民社会

十八大之后, 提出了发展社会组织, 培育公民社会的要求, 对于社区的治理, 将更多地发挥社区内的公民社会的作用, 不断强调社区自治, 不断增强非政府组织在日常生活服务提供上的重要性。城管的部分职能, 可考虑与社会组织相结合, 共同搭建一个基层社会服务的平台和网络, 实现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发达的社区要能够承载城市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通过社会自治组织, 进行基本的社区自治管理, 较之城管更加贴近市民生活, 也更加从实际出发, 能够有效地解决人际关系中复杂的问题。同时, 如果超出市民社会的管辖范围, 可以交给警察来处理, 采取“社区自治+公民参与+公安局”三位一体的模式, 实现社会自治与城市管理, 解决城管问题。

参考文献

[1]“智慧城市”时代“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应用及前景探索[J].云南科技管理, 2013, (3) .

[2]基于物联网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应用研究[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 2012, (4) .

[3]移动物联网享受城市信息生活——中国移动助建“智慧城市”侧记[J].江苏通信, 2011, (5) .

8.武汉城管花样执法调查 篇八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天龙路一带,挨着几所大学,夜生活较丰富。入夜,麻辣烫、烧烤、煎包等小吃摊点,开始忙碌了。这儿也是城管重点盯住的路段。执法人员几乎天天来,下午6点半一直盯到晚上10点才走。

记者暗中跟踪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执法过程中,很少发生冲突,通常情况是:互相给面子。一旦城管来了,这些租用商户门前地盘经营小吃的人,就主动退挤到商户的屋檐下。彼此相安无事。来执法的,包括协管员在内,一共有五六个人,他们骑着摩托车来。之后,买几瓶饮料,在天龙路丁字路口一家名为“江湖家常菜馆”的门前,边喝边聊。晚上10点左右,就骑着摩托车各自散去了。

其间,小贩因为看到他们来,主动隐退,并没有城管吼叫、训斥、抢东西等场景,像在例行公事一样,坐等到点散去。

不过,有天晚上,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因为喝了点酒,让那些退到屋檐下的经营者,把挂在摊点前的灯也关了,因为“领导可能随时过来检查”。

有的经营者并不听他的劝,他有些生气,但还是耐住性子,一家家去帮人家拔电、关灯,边拔电边嘀咕,“哎哟,怎么这么犟呢?你们也很难,我也很难,我也要吃饭,但我穿着制服出现的时候,你们也要配合一下嘛,等我走了,你们再出来”,“你们不知道,领导一句话,我都要累得半死”。

有个别商户跟在这名执法人员的背后,忙不迭地点头称是。但这名执法人员转身走后,这些商户又说起了他的坏话,“他呀,一般不执法,喝酒后就出来执法了。”

另两名小商贩当着记者的面,也争了起来。一个说,他(执法人员)好像是个小领导,因为“看起来像,而且也有一定年纪了”。另一名商贩不服,他盯着这名小贩拉长声音说,“他呀?怎么可能?哪像个领导?”一脸不屑。因为,在他看来,领导才不会这样亲自拔电关灯呢。

随着这名执法人员的离去,这些商贩又呼啦啦地将屋内的东西,朝路边铺开。这一带,再次恢复了往昔的热闹。

夜市摊在一夜的忙碌后,地上自然是不干净的,地面甚至还有些油垢。白天,城管执法人员也会过来看看,有时,执法人员会指着商贩经营的地面对他们说,“你们搞(经营),也要搞干净一点嘛,我看了都不想吃”,“吃坏了大学生,你们赔得起吗”?闻讯,一些商贩会乐呵呵地主动拿着扫把,来回扫了又扫。

执法人员的宽容,并不意味着小商贩就满意,因为总还是有扣东西的时候。“有时,他们穿着便衣突然出现,把东西直接扣走。”多名小贩向记者反映,一般情况下,手推车等,是按面积收罚款的,每平方米300元。

城管打人,这几年在武汉是很少了,但小商贩也不认为武汉的城管执法就很文明。“我感觉呀,还是广州、深圳那边执法更文明一些。”路边摆摊卖炒粉的张良庸告诉记者,不要以为广州、深圳出现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就认为这些城市的管理很差劲。同样,也不要以为,武汉的城管有很多花样执法,就很文明、很人性化。

张良庸早年也在广州、深圳摆地摊,考虑到就近照顾小孩读书,他去年才从广州回到武汉摆摊。在城市管理方面,他始终认为,“武汉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武汉就像个大工地,乱糟糟的。”

不过,他承认,城市的乱,和包括他在内的小商贩的“贡献”有点关系,“谋生,不是没办法嘛。”

在一些小商贩的眼中,包括洪山区城管局在内的武汉城管,执法并不文明,有时也没收、扣留东西,甚至出现打人、索要烟酒等情况。

小贩老祁向记者反映,“武汉城管执法很野蛮,我们都叫他们二鬼子”,“有时,他们一过来就没收我的三轮车,4、5月份,三轮车两次被没收,总共交了1500元的罚款才赎回”。

洪山区鲁磨路385号金药堂大药房前,有一对依托小货车在路边摆卖水果的河南夫妇。他们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前几天,他们被洪山区城管局的人打了一顿。“我老公是个残疾人,他们打他,我去劝,结果把我也给打了。”这位中年妇女对洪山区城管的执法,多有看法。

不过,后来他老公不让她继续说下去了,因为“已经和城管达成协议了,反正他们让我们继续摆就算了”。“到底真被打,还是你诬赖人家?”感觉记者有些不相信,这名自称被打的男商贩,拉着记者到他的小货车旁,趁着旁人不注意,赶紧解开皮带,将自己的裤子拉下。记者发现,穿过红色内裤的一只大腿内侧,有暗红的紫印。他说,“我没骗你吧,当时就像陕西城管打小贩一样打我。”

多年来一直被声称“受到了善待”,并且在执法中也和城管达成了默契的小贩,对城管没有多好的印象。这一点,可能是这几年来玩了很多“执法”花样的城管所不愿看到的。

2009年起,直到今天,武汉城管因“创新”的执法手段颇多,备受媒体关注。诸如,眼神执法、鲜花执法、铁桶阵执法、举牌卖萌执法、下跪执法、小品执法、静默列队执法,以及今年6月中旬刚发生的“体验式执法”(城管工作人员体验摆摊)。

这些执法花样,都是来自武汉辖区城管部门的“创举”,其中又以洪山区城管局的表现最为突出。诸如上述提及的8种执法中,眼神执法、鲜花执法、铁桶阵执法和体验式执法等4种,都源自洪山区城管局。

鲜花执法,是去年国庆节期间进行的。媒体对此是这样描述的:洪山区城管局在执法中发现,洪山区书城路61号的贝克大药房把秤放在门店外,且药店墙上还张贴有两张促销的宣传画。执法人员当即指出该药店存在的违规行为,店家因此忙着将秤收进店内,并撕下了宣传广告。对贝克大药房的配合,洪山区城管局执法队员给对方献上了鲜花—一朵玫瑰,意指“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6月23日下午4时许,记者找到了这家大药房,并打开手机,将媒体的报道信息给一名店员看。这名店员看完后,颇不解地看着记者,“你信啦?这个你也信啊?什么鲜花执法呀,就来那么一次,这以后就没了。”

这位店员对当时的情形,记忆很深。她告诉记者,平时,洪山区城管局的执法态度都是很粗暴的,通常就是“(秤)还没拿进去呀,你没听见我说话吗”,很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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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去年国庆节期间,洪山城管执法人员的态度突然变好了,“过两天,上级领导过来检查,到时,麻烦您配合一下。门口这个秤不能摆放在外头。另外,墙上的促销宣传画,也要撕下来哦。”

这名店员当时听城管这么说,当场就主动要把促销的宣传画撕下来,但城管的人阻止了她,“先不要撕下来,等明天记者来了,拍照片的时候,你再撕下来。”

鲜花执法的报道中,被印刷在当地媒体的一张图片显示:一女士笑盈盈地接过洪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送来的玫瑰花,拍摄者是“通讯员叶志卫”,叶是武汉市城管委宣传处的负责人。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图拍摄地—洪山区书城路83号“独品时尚餐厅”的楼梯口,接受鲜花的是该餐厅经理胡荣。胡荣至今不知道,她接受鲜花是因为违规后,因配合执法工作才获得的。在她的概念中,她始终认为“是一直做得很好才得到鲜花”,而不是“开始做得不好,后来改正了,才得到鲜花以示鼓励”。

以至于,她如今还有点惋惜地告诉记者:“此后就没再拿到(鲜花)了,不过,拿到一次,已经很不容易了,竞争非常激烈!”事实是,新闻报道后,洪山区城管局就没再搞这花样了。

对武汉城管这些年来的执法“创新”,记者根据此前媒体的公开报道,逐一回访了很多花样执法的案发地,结果发现:这些执法,不过是某一时间里,突然搞一两下而已。而且花样执法进行时,多有媒体的长枪短炮参与。此外,花样执法的范围也很小,以至于,即使同一辖区,很多商贩也不知道有这回事,因为压根就没碰到过。花样执法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在常态的执法中,很少再出现。

武汉市城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所谓的鲜花执法、眼神执法等各种形式,确实不是常态化的执法手段,那不过是一种宣传的策略。借此,主要传递文明、非对抗的执法理念,并不是具体或惯用的执法行为。具体的执法行为,武汉其实和全国很多城市的城管执法手段差不多,都是“三步执法”:先温馨提示告知;后限期整改;实在不行,才进入处罚程序。

对各种花样执法,武汉市城管委称,并没发文要求下属这么做,平时只要求各区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这些执法形式的“创新”,是各区视自身情况做出的。

对花样执法的效果,武汉市城管委认为,通过传达文明执法的理念,释放出善意,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冲突与对抗。

但对环境的好转等实际效果,武汉城管委也不好说,因为“城管工作的特点是,每天都归零,就像扫地一样”,“你今天把张三赶走了,他明天还会再来。即使张三不来,李四也过来”。

穿过花样执法的幻象,进入城管和小贩的街头“默契”和冲突,才能看到更真实的城市,以及武汉城管。

不过,最让人担心的,不是网民、媒体的日渐浮躁,而是城市管理者为迎合公众、媒体,甚至为了博取眼球,不惜消费公众的情绪,而进行着一次次昙花一现的“创新与探索”。

(据《南风窗》燎原/文)

9.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篇九

二00六年,三大队在支队总支和行政的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支队“06年度按纲建设规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支队“三无三满意百分考核实施意见”和支队“对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对照支队下达给三大队的年度目标任务书,通过大队上下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工作,基本能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队伍整体基本能按照“政治合格、执法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队伍建设总要求发展和建设。队员们在实践中的工作能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和锻炼,真正实现了“两手抓、两手硬”的两个效益同步前进的预期效果。下面就06年我大队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

1.队伍建设和思想教育方面:

一年来,我大队紧紧围绕“支队06年度按纲建队规划”的要求和步骤。首先抓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努力在“政治合格、执法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形象良好”的队伍建设总要求上做、下功夫。要求和组织全体队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努力培养队员的“执法为民”思想,真正做到整治合格。在执法过硬上,要求全体队员努力精通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提高办案水平。做到敢于执法与善于执法的完美结合以及人人要会做一般程序案件,培养独立性、创造性地工作能力,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执法过硬。全年来,大队上下未发生一起责任错案和事故,未支付一分钱的执法过错赔偿。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较以前上了一个台阶。

2.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方面:

严格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基本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培养大家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规范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力争用制度管人。经常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进行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教育,增强队员们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自觉性。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和参与色情活动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注重安全意识的灌输和教育,防止各类性质的安全事故发生。全体未发生一起紧急情况。紧急处理、立足自我、不上交矛盾,不恶化关系,力争把矛盾和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和减低到最小影响。有段时间针对部分队员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够等现象。大队能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苗子,在配合支队进行“老队员作风纪律整顿”的前提下,不断进行爱岗敬业,面对现实和认识自我及把握自我的思想教育和谈心活动,努力配合支队做好老队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为大队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3.在执法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方面:

今年来我大队针对夜间工作特色和现有人员状况,大胆进行了对工地和车辆抛撒污染道路方面的尝试。全年共完成对车辆抛撒和倾倒垃圾案件的共103起,处罚金额达14.83万元。通过尝试和摸索,队员们的执法思想拓宽了,执法能力提高了,特别是一般程序案件的制作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因此队员们的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对新的执法领域的探索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设想。这样为明年执法工作的全面尝试蕴涵了较大的内在动力。

我们在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模式的同时,一点也未放松对全市夜排挡、无证摊的控制和查处,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案卷达227份,分别比目标数超340%和175%。罚款金额近1.5万元。对个别顽固不化的功利主义夜排挡主,分别做工作,各个击破。有些甚至不畏暴力和恐吓,是钉子坚决拔掉,不管下多大气力。通过艰苦工作和兄弟城区的通力配合,全市夜排挡基本能在控制范围以内,若紧若松,全在掌握之中。基本能做到让领导放心,让市民满意。

另外,我们在违章清洗车辆方面也略为进行了探索性执法,处理案件65件,罚款近万元。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严格执法和管理,以及全市目前坚持的各区夜间工作例会的全面展开和区力量的通力配合,我市夜间市容较以前有较大好转。特别是车辆抛撒污染路面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夜排挡、无证摊的环境污染、噪声、油烟扰民现象也有很大改观。基本上能还市民一个整洁、有序、美丽的不夜城。

任务完成方面:(见附表)

二.存在不足和明年设想。

1.大队领导观念创新不够,意识不强,拘于经验办事,缺乏新的灵魂性的东西。明年应着重注意的。首先,要同支队领导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思维上要紧跟领导步骤,甚或超前。在许多领域都应涉足尝试,特别是在夜间的工地管理上,要灵活开放,胆子要大,步子要快。可尝试夜间工地日间做,错时错人灵活做。在支队领导许可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制,内部实行个人责任制或小组责任制。尽最大限度打碎石球众人挑,充分发挥队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展比、学、赶、帮、超的有奖工作活动,让队员们在枯燥的执法工作中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工作乐趣,变要他工作为找工作。这只是设想,需领导首肯和大家共同摸索。

10.5城管执法中队工作思路 篇十

三中队工作思路

2012年,是三中队成立的启元年,我中队将在局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大队长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开展工作,中队全体队员将以努力学习,顽强拼搏,苦干争先,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决心,去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今年,紧紧将围绕我旗城乡统筹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营造城镇环境优美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以努力打造和谐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中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加强中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百姓工程,作为城市的管理者,首先要清楚执法队伍的形象直接代表着政府形象。要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着力打造“和谐执法”的新形象。

一是抓学习,培养高素质队伍。

加强三中队人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施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程序,自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努力做到“办案零差错,执法零投诉”。准备制定《鄂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并把这套体系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并付诸实施,为我局中队管理和中队建设提供制度基础。

二是抓管理,培养过硬的作风。城市管理工作的性质要求执法队员必须养成吃苦耐劳的顽强意志和无私奉献精神,培养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作风。严格上下班制度,着装整齐,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制度办事,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工,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依法行政的高素质中队执法队伍。

三是抓监督,促进工作方法的改进和提高。建立内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使我中队城市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从而,有效地提高中队执法队伍地的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向前发展,开创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开展五项整治,提升城市品位

1、街道两侧整治

有效遏制街道两侧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摆摊现象,在所管辖区内向各单位、经营户发放“门前五包”宣传材料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管理工作,并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对管辖片区沿街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现象进行严厉的整治,耐心做群众的工作,对个别屡教不改的户子,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教育群众遵守市容市貌相关规定,确保镇区街道两侧秩序井然,门店经营秩序规范。

2、交通秩序整治。

持续不断地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乱停乱靠车辆、摩托车加强整治,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占道修理、洗车经营店,给市民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我中队要对辖区所有占道修理和洗车门面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要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对严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占道修理、洗车经营户进行整改。对洗车经营户污水外漏污染街道人行道进行整治。

3、施工工地整治

针对所管辖区内房地产企业施工多、施工忙等实际情况,带领中队全体成员学习建筑施工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全方面大力度加大施工工地及道路文明运输的管理工作。要有效规范施工工地规范施工,车辆文明运输。要加大对车辆抛撒滴漏、带泥行驶的日常管理。对拟建工地及时介入,加强宣传,做到预防为主,有效地防止扬尘污染。对建筑施工产生噪音的地方做到及时宣传、严格管理、大力整治。确保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并符合我局要求的围挡墙。全面推进施工

现场出入口路面硬化,场内道路硬化管理。

4、违法建设整治。

加大对市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制,违法建设登记制。严格执行镇区域,特别是规控区的全覆盖日巡查工作,抓住规划管理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拆除,将违法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做到拆除一起、教育一户、震慑一片,使规划管理时时处于监控之中。

5、户外广告整治。

规范广告、招牌规格、统一大小,做到先审批后悬挂,规定悬挂时间。对镇内各广告、招牌、横幅进行清理,拆除违规广告、招牌、横幅,有效整治乱放招牌、乱挂横幅的现象。

三、其它工作

(1)加大对辖区内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对物业小区,街道社区和学校及校园周边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转移农牧民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宣传。

(2)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占用公共市政设施、破坏园林绿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巩固园林建设成果。

(3)加强对辖区收废旧和乱堆放的管理。我中队狠抓辖区收废旧及乱堆放管理,力争做到发现一处,纠正一处,屏蔽一处。

我们将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发扬“耐心细致、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创优争先”的精神,全体队员团结一心,真抓实干,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工作态度,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鄂前旗而努力奋斗。

鄂前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

11.城管变“诚管” 执法有温度 篇十一

城管执法,常常会陷入“猫鼠游戏”怪圈。商贩要生计,城市要清洁,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不能有效平衡,就会导致矛盾激化。山东临沂市城管局换位思考,改革传统执法手段,在坚决取缔违规违法行为的同时,关注执法对象的民生需求,通过疏导、合作、服务等方式,探索社会治理新路,营造出“城市共管、和谐共治”的崭新局面。

“城管执法难,虽然有群众的误解,执法体制的弊端,但我们服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如果把‘城管变成‘诚管,用诚信、诚心去管理,就会实现城市的和谐治理。”这是山东临沂市城管局局长闵锐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面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临沂市城管部门转换思路,疏堵结合,把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能转变到为群众主动服务的行动之中,把自己从刚性执法的尴尬处境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了城市的和谐治理。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繁华地段建小木屋供摊贩无偿使用,既卫生又方便

在临沂四中门前,有一排人字顶、镶着水波纹屋檐的小木屋排在人行道边,每一间小木屋大概三四平方米。这26间小木屋,就是流动摊贩的“家”,由城管局牵头、第三方公司以公益的形式出资建设,无偿供流动摊贩使用。

在推出小木屋之前,这里曾是小商小贩摆摊设点、推着炉灶大声叫卖的地方,他们和城管之间的“猫鼠游戏”几乎天天上演。无论怎样整治,始终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沂蒙山区的百姓也纷纷进入城市谋求生计。如何让他们在城市中安居乐业,同时又维护好城市的整洁和秩序,是临沂市城管局在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临沂市委书记张少军指出,要把不同群体的需求结合起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商户解修金以前就是推着炉灶在街头到处叫卖,饱受风吹日晒之苦不说,还要提防城管人员的“突袭”。“虽然辛苦,但为了‘饭碗,我们必须‘铤而走险。”如今,在城市广场、医院、商场、学校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城管局都为流动摊贩们量身定做了固定的经营场所,每户年营业额均超15万元,可解决就业人口2至3人。解修金告诉记者,每个摊位每月只收取几十元的卫生费,困难户还全免。“搬进小木屋后,既卫生又方便,生意比以前好多了。”

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服务

“城管驻工地”监管渣土车,源头治理城市污染顽症

据统计,临沂主城区应有农贸市场60个,但实际只有30多个。在旧城改造后,好多农贸市场又被拆掉,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违规摆摊的情况也随即泛滥,造成末端管理的被动。

“一个城市的发展就是要体现‘三分建、七分管。”临沂市市长陈先运说,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今后临沂城市建设配套费将全部用于城市管理。

为把末端执法变为源头管控,临沂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研究室,参与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对需要多少农贸市场、公厕、停车位、垃圾中转站,进行规划统计,并积极参与政府的建设决策。

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临沂现有在建工地近200处,渣土运输车辆近500辆。渣土车超载超速、肇事逃逸、随意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城市污染也日益加剧。

为破解这一城市管理“老大难”,在加大对超载渣土车罚款力度的同时,临沂市城管局通过推行“城管驻工地”的工作方式,变单纯处罚为及时协助工地方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工地按规定建设硬件设施、配置冲洗车辆设备,并帮助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改装渣土车,把渣土车的污染、安全问题消灭在了萌芽阶段。

11月12日下午3时,在临沂市一处生态工地,进进出出的封闭式渣土车辆正在接受清洗,在工地现场外围的生态绿化隔离带,原来的沙尘漫天、满目苍黄的场景,被葱茏的草木及喷泉假山代之。工地负责人诚恳地说:“城管局为工地提供‘保姆式服务,我们哪还好意思再乱来?”

变被动配合为自发维护

与烧烤商户合作研发环保炉具,引入社会力量共管城市

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职责有200多项,这对于仅有500余名工作人员的临沂市城管局来说,单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难题。

对此,城管队员诸葛少华深有体会:“只有引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让大家同甘共苦,才能把城市管好。”

为把城管执法对象变为城市管理的主人,临沂城管与5390家商户积极开展“心连心”活动,要求每个队员联系15个至30个商户,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让他们帮助城管出谋划策,参与城市管理。经营户和城管队员结成朋友关系、“亲戚”关系,不仅增强了城管和商户之间的信任理解,而且调动了摊贩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有时候个别摊贩占道经营,经营户会协助城管队员一起把货物抬进店面。

作为一种“马路经济”,烧烤虽然解决了不少人的就业,但也带来了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城市管理“顽疾”。在诸多烧烤户的协助下,一种环保烧烤炉具被发明了出来。新型烧烤炉具不但外形美观整洁,更重要的是增设了空气净化装置,大大减少了污染。经检测,无烟烧烤炉一氧化碳排放降低83%,致癌的苯并芘排放降低99.7%。当地环保部门用财政补贴推动烧烤炉具更新,目前全市90%以上烧烤摊都更换了新型炉具。

12.城管暴力执法之根源探析 篇十二

一、城市小商贩存在的意义与问题

城管的执法的主要对象是小商贩。其经营项目主要是简单日用品以及其他简单的手工业等。这些生活必须品极大的方便了城市人民生活, 通畅了物资流通渠道、丰富了市场门类, 同时也缓解了就业压力。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国际大都市依然少不了小商贩的足迹。所以说城市小商贩的顽强生命力本身就说明了其符合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

但是小商贩这个群体基本上都是不能支付高额的城市生活成本而又必须在城市寻找出路的弱势群体。恶劣的生存环境迫使他们中部分人在经营过程中哪怕为了一丁点的微利, 也会竭力追逐。有些商贩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经常会做一些违法行为。

二、城管执法的困境

1、综合执法权缺乏法律依据

“城管”经常要与“综合执法”联系在一起, 但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正式界定综合执法权。

首先, 综合执法权限大致包含以下七方面: (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依法处罚破坏园林设施即苗木行为; (3)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依法处罚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外的违法占道行为; (4) 市政管理方面:依法处罚违法占道行为; (5)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依法强制拆除与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 (6)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依法处罚占用道路的无照经营行为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可见综合执法权涉及环保、公安、交通、城建、工商等各个工作部门, 基本上集中了一个地方政府所有主要的执法权。

其次, 综合执法权的行使缺乏事中与事后程序立法。综合执法权不但范围大而且还没有相关的程序法规定。这样就导致综合执法变成城管部门的“自留地”。在处罚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 城管的自由裁量成为主流;而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 又缺乏有力的救济途径。

2、城管的组织缺乏法律定位

城管的职权是多元的, 但行政主体在实施职权的过程中的身份确不能是多元的。目前我国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根本没有对城管部门的地位加以确认。因此, 各地方城管的组织模式十分混乱, 通常为以下几种: (1) 由地方政府直属领导的独立工作部门; (2) 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领导和协调的独立执法主体; (3) 与环卫管理部门合署办公同属市和区两级政府领导。实际上全国范围的城管组织方式远不止这些。组织上的混乱导致监管和救济方面的困难, 自然会滋生暴力性的执法方式。

三、城管执法背后的矛盾分析

城管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城管的管理对象多数都是城市生活边缘人, 在城里活下去是其底线, 对他们进行处罚或强制, 不但“执法效益”差而且人身危险性高。因为其地位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 所以只要小商贩问城管一句:“哪条法律规定你可以罚我”, 就足以对城管构成毁灭性的打击, 因为按照公法的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即允许。立法缺失导致城管处在一个尴尬状况, 但迫于多方面的压力, 其还必须硬着头皮去执行不存在的法。以至于一旦遇到阻力就只能诉诸暴力。

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没有城管也一样可以保证整洁城市环境。它们的诀窍就是依靠健全的法制。不文明行为本来是普遍存在的, 但是通过令人信服的法律强制, 加上人性化的疏导, 可以提高国民的素质。但是, 我国法律为什么不对综合执法权和城管地位加以规制呢?其原因在于各方主体间存在巨大的利益鸿沟。这种矛盾与其说是小商贩与城管间的矛盾不如说是城市外来人与城市居民间的矛盾, 或者更进一步说是生存权与发展权间的矛盾。

要解决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 就必须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如何定位城市的属性, 即城市的归属。如果承认城里人作为城市既得利益者是城市唯一的主人, 那么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工具, 就必须充当城里人利益的保卫者。如果城市所有权归属于城市现存的人, 那么城管就必须变成不同群体间利益的平衡者。从法理与宪法上分析, 生存权当然是优位的, 城市不可能是某一些利益阶层的专有物, 外来人当然可以堂堂正正的在城市生活。但问题是城乡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 有限的城市资源不可能为每个外来人都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13.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思考 篇十三

一、充分认识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一座文明整洁的城市,离不开城市管理。城市是三分建、七分管,我们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每天的工作生活都与城管工作密不可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城管,车辆乱停乱放、小摊小贩占道经营、垃圾乱扔乱倒、房屋乱搭乱建等不法行为充斥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想要的幸福生活吗?可以说,城管工作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千家万户,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和规范城管执法工作。城管管理的对象大多是下岗工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城郊失地农民、无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文明意识、道德意识缺失,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动辄置他人利益于不顾,以“要吃饭”、“要谋生”为借口,不服从城管的管理。看热闹的群众往往不明真相,出于同情弱者的心理“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对城管人员围观指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一定要文明规范执法,彻底摒弃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的陋习,严格依法行政。要创新管理方法,在探索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模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解决困难群众的民生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发掘潜能,通过合法经营脱贫致富,提升他们的城市公德心。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坚决处理清除城管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以文明之师的崭新形象取信于民。

三、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工商、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避免城管孤军作战。变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通过“大兵团”作战,杜绝“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的不正常现象。

四、加强宣传,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难做,首先是群众对城管不够理解,所以不支持甚至敌视城管的执法工作。加强城管执法宣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改善城管执法形象,有利于维护城管执法权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进而达到支持城管,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目的。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城管为城市建设、人民生活所做的努力,树立城管的良好形象。

14.城管中队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篇十四

今年我中队的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区局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圆满地完成了督察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有效推进嘉定***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区城管局的委任下我中队***同志担任中队督察员,协同中队长一同做好中队督察工作,并制作日常台账。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根据区局督查科、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并制定了嘉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中队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中队结合我***创建全国文明社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三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执法工作,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督察工作以培训、引导为主,中队集合年初制定的《嘉定***城管中队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中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并通过“三进”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避免了同类案不同对待的情况,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每日出勤前进行整队,提工作要求,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全国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中队领导现场指挥,督察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中队的督察员考核。重点是督察员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考核中。今年,我中队行政执法督察员共对5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督促11人次。

今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2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要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党十八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结合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中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办法,建立执法督察通报、考核制度,形成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执法督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方面做了一定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我中队辖区面积较大,且分为南北两部分,对执法人员直接交流的频次太少,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们一定不断总结督察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把以后的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推向新的水平,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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